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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山有水有点田-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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筱雨笑道:“也要秦乐哥自己有这个意思和决心才行,这靠的都是他自己,没我什么事。”
悦悦娘道:“前几天他跟悦悦回来和家里人说了这事儿,我们还担心他做这捕快有危险,说得急了,他才小声跟我们说,前三年都是不出任务的,要有什么案子,要抓什么人,他都不能去,只能在衙门待着,要学三年再看他的能力。这样一说我们才放心,好歹还安全三年。”
筱雨顿时闷笑一声,刚好秦乐从门口经过,筱雨更加止不住笑意。
悦悦娘也乐呵道:“他好面子,没跟你说吧?”
筱雨含笑点头。
“这孩子就这样,死要面子的。”悦悦娘笑道:“我跟你说了,你可别拿这事儿笑他啊。”
“嗯,我省得的。”筱雨答应道。
约莫要到正午时分,李明德和杨威才骑着马来了。一个是北县捕头,一个是有资质的捕快,还骑着寻常人家无法拥有的代步工具——马,自然是让人津津乐道了一番。
悦悦爹作为主家,上前迎两人入座。李明德拱手抱歉道:“对不住对不住,本要早些时候来的,谁知道突然有了事,给耽误了。”
“李捕头和杨捕快能来已经是我们的荣幸了,不耽误不耽误……”悦悦爹笑着请二人入座,热烫的菜食这才一道接着一道地上了上来。
李明德抬头环视了一圈,当看到坐在另一桌上的筱雨时,视线一顿。随后他朝筱雨笑了笑,拍了拍胸口,对她做了个口型,无声地说了个字。
筱雨立时愣了一瞬。

☆、111。第111章 远方来信

李明德说的,分明是一个“信”字。
联想到他说话之前拍胸口的动作,筱雨心里顿起涟漪。
他是说,他胸口有揣着一封信?难道是余初写给她的信?
因着李明德的一个动作和一个口型,筱雨在吃饭的过程中总是心神不宁的。所以她也彻底忽视了另一桌上秦泰不断投向她的关注目光。
酒足饭饱,悦悦爹等几个秦家本家的男人都喝得上了头,李明德趁着他们拉着杨威说话的功夫,瞅了个空当示意筱雨避开人跟他叙话。两人在院子外的墙角下见了面。
李明德从怀里拿出一封黄色封笺,笑道:“他写给你的信。”
筱雨微微张了张口,沉默地接过信,低声道了句谢。
“没了?”李明德挑眉笑道:“筱雨啊,你这反应也太淡漠了些。”
筱雨抿抿唇不说话,李明德兀自笑道:“那等寄回信的时候我可得说,你很平静地从我手上接过了信,没手舞足蹈更没兴高采烈,摆明了对这封信的出现没有欣喜。”
筱雨弯了嘴角道:“明德哥给人写回信,要怎么写我总不能干涉。”
“说的也是。”李明德摸了摸下巴:“那我可就这样写了,你也赶紧把回信写好,我好一并寄出去啊。”
筱雨摇摇头:“我就不写回信了。”
李明德顿感惊讶:“他大老远给你写信,你还不给他回一个?”说着李明德以手扶额,长叹一声:“筱雨啊,你怎一个淡漠了得……”
筱雨正经地道:“我字不好看,未免被人笑话,还是不要写字的好。”
这话一说,李明德顿时愣住,然后立马捧着肚子大笑起来。
筱雨不急着看信,她将信揣在了怀里,理了理襟口,道:“明德哥,你好歹是个捕头,注意稳重的形象。”
李明德扶着腰,一边摆手一边收敛情绪,不小心被自己的笑给呛着了,顿时一阵咳嗽。半晌后他方才抬头一张通红的脸,冲着筱雨摇头:“我总算明白他怎么就跟你脾性相投了……得,你们俩那就是同一种人,他是气死人不偿命,你是笑死人不偿命。”
“杀人才偿命呢。”筱雨轻飘飘丢下一句,往前走了两步:“我去帮着做事儿去,明德哥,那边的人在寻你了。”
李明德又是一阵大笑,朝着前来寻他的杨威等人走去。
信揣在怀里,筱雨做事的精力集中不到一起。悦悦娘以为她累了,忙对她道:“筱雨你是客人,还麻烦你来帮忙……这边儿的事儿我们来就行了,你歇着去。”
筱雨也不推辞,和悦悦娘说了两句,告辞打算回家。
只是她出门的时候却被秦乐眼尖地瞧见了。秦乐拦住她问她上哪儿,筱雨说回家,秦乐便道:“还早着呢,晚饭吃了再回去呗。”
筱雨摆手正要推辞,秦乐忽然侧身对旁边笑道:“秦泰!这边儿!”
朝他们这边方向来的正是秦泰。
秦乐席间也喝了几盅酒,精神比较亢奋。他只意识到筱雨和秦泰两个人在他面前见到面了,一心想撮合自己哥们儿和妹妹好友的秦乐当即便咯咯地笑了起来,带了点儿醉意说:“筱雨啊,秦泰好不容易才见你一面,你俩说说话呗……”
筱雨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扫了同样脸色通红的秦泰一眼,淡淡地道:“不用了吧,我跟秦泰哥不熟。”
秦泰头低了低,脸藏到了阴影里。
秦乐便有些不高兴:“多说几次话不就熟了……”
“让我三婶知道了,准该唠叨我了。”筱雨搬出长辈来,这下她不等秦乐先开口,直接道:“我家里还有事儿,就不多留了。秦乐哥,祝贺你当捕快啊。我先回去了。”
说完筱雨也礼貌地跟秦泰道了别,按住胸口快步离开了悦悦家。
耳边只听得身后传来秦乐不满的嘀咕:“好不容易才见一面,走那么急做什么……”
回家的路上筱雨走得很快,且一直用一只手捂着胸口。胸口处放着李明德给她带的信。
虽然他们短暂的对话中没有提及余初的名字,但两人心照不宣,这信,是余初写给筱雨的。
算一算他也走了三两个月了。
筱雨步子慢了下来,她从怀里掏出信,感受了下封笺里信纸的厚度。不算厚,顶多只有四五页的样子。
古代的通讯业很落后,一封信从写信者寄出,到收信人收到,相隔要是远了,能在路上走好几个月。寄信要花费的银两不算小数,寻常人家轻易不会写信。
他有事要办,却还惦记着抽空跟她写信……
想到这儿,筱雨脸上便泛起一丝笑来。
她慢慢拆开封笺,从里面抽出信来,一边闲庭信步地走着,一边认真地看着。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余初写的字。
筱雨的手是拿化学仪器的,笔杆子上的功夫不行,硬笔凑合,毛笔就惨不忍睹了。虽然这具身体本身的写字水平还算不错,但筱雨没能适应她的执笔书写习惯,写出来的字也只能是堪堪入目罢了。
所以当她第一次看到余初的字,她就只有一个想法——他的字写得可真漂亮。
笔锋犀利,有些瘦金体的风格,一笔一划都好像藏有刀锋,让人一看就为之一振。
筱雨的记忆里这个时代是没有瘦金体这样的书写风格的,官方行文使用隶书,民间写字多为楷书和行书。不知道余初这笔字是本就有人习得还是他自己自成一体的书写习惯。
若是筱雨知道,余初平日里写字多为狂草,给她写信是怕她认不出他的字才收敛了狂笔转而写成这样的,不知道她要作何感想了。
三页信纸,最多不过五百个字,筱雨却看得极其认真。余初心中大概交代了他的行程,还不忘调侃她两句,字里行间自然流露出对她的亲密。
筱雨阅完信,复又将心揣进怀里放好,这才步履轻快地返家。
她不打算给余初回信。
这一段感情刚刚萌芽,就筱雨而言,这段感情是可有可无的。主动的人一直在余初那方,而她几乎处于被动的状态。他说让她等她回来,她也是抱着“顺便”的态度的,等也可,不等也可。人生里出现这样一个不在计划之中的变数,筱雨觉得心动的同时,也带了一丝对未来的深思。
余初从来没有对她表明过他真正的身份,筱雨不是笨人,她能猜到余初的身份并不简单。身份地位上的差别要如何模糊甚至抹灭她还没有想过。她如今唯一能做的只有四个字——顺其自然。
她不知道自己这样的想法对余初而言会不会显得太过淡漠,但她的确就是这样想的。一段感情要想开花结果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看不见门槛需要一步一步跨过,未来会发生什么她无法预计。如果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感情渐渐加深,到那个时候她或许才会为他们的将来做两分打算。
但到底不是现在。男女之间的感情并不是她的生活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元素。
筱雨回到家,将信和宋允手札、余初临走前给她的竹笛放到了一起,全都搁到了一个箱子中。刚放好东西,洁霜便推门进来,搓了搓手道:“二姐,三婶说今天天气好,太阳晒得暖融融的,让把厚被子和厚衣裳都拿到院子里晒晒。”
筱雨答应一声,和洁霜收拾了几床被子,抱了一怀的衣裳拿到了院子里面。
午后的阳光的确很暖,罗氏脸上带着笑,一边牵绳一边说道:“这天儿是骗不了人的,一天天儿的就暖和起来了。”
三人将被子和厚衣裳陆陆续续地晾晒了起来,罗氏拍打着上面的灰尘,问筱雨道:“筱雨啊,你怎么打算的?什么时候送初霁去医馆?”
家里人都听筱雨说了医馆那边的事情,谢明琛说随时都可以将初霁送过去,如今家里都等着筱雨提日子。
秦招寿和罗氏的意思是,初霁去医馆做学徒也算是有了一条出路,这也算是一件喜事儿。他去之前,家里还是要意思意思,给置办点儿好的。何况筱雨这两日也陆陆续续地收拾了不少初霁的东西了,离初霁动身也该差不离了。
可临到这时候筱雨又有些不忍初霁一个人出去生活了。
她犹豫了会儿:“是不是再等上一段时间?倒春寒过去了,再送他去也好……”
罗氏便笑了。早前筱雨是着急,现在她倒舍不得初霁了。
罗氏走过来拍拍她的肩道:“早晚也要让他去的,你也别舍不得,初霁是男孩子,也不能一直把他拘着。那谢大夫咱们也见过的,瞧着也是个稳重可托付的人,你不也说初霁喜欢他么?就别操心那么多了。”
道理筱雨都懂,但要说三个弟弟妹妹里她跟谁最亲,那无疑是初霁。现在一旦将初霁送到医馆去,隔三差五他们才能见一面,筱雨心里当然不舍。初霁这个孩子,她怎么看怎么心疼。她还记得初霁说过,他最亲的人,是她这个姐姐。
洁霜捏着被角有些伤心:“二姐把三哥送出去,家里就少一个人,我不想跟三哥分开。”
平常洁霜和初霁说话的时候都很少,但到底也是兄妹,初霁要从家里出去,洁霜也表达了他的不舍之情。
筱雨捏了捏手,低头沉思了会儿,忽然笑道:“姐不会让我们兄弟姐妹几个分开。”
“真的?”洁霜立刻眨巴着眼睛抬头看向她。
“真的。”筱雨斩钉截铁地点头:“姐一定想办法,让我们一家住在镇上去,能时刻照顾着你三哥。”筱雨这样道。

☆、112。第112章 计划提前

话说得容易,但做起来无疑是件难的事情。罗氏当即便惊呼一声,道:“到镇上去住,单赁屋子就要花销好大一笔,筱雨你可想好了?”
洁霜也不迭地问道:“二姐,你说的是真的吗?我们能到镇上去住?”
对村里的小孩子们来说,能到镇上去安家落户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这样的家庭必定是大家口中的“富人”。洁霜虽然乖巧懂事,但到底是个小姑娘,八九岁的年纪也已经有了虚荣心,跟人攀比起来总会觉得自卑。如果真能跟着姐姐去镇上住,这对洁霜来说无疑是一件能让她扬眉吐气的事情。虽然说起来,并没有伙伴能让她炫耀。
可洁霜还是对此有着强烈的希冀。
筱雨对罗氏和洁霜笑笑,道:“我既然这么说了,自然便是这样想的。虽然有些难度,但也不是没有法子,办法是人想出来的。”
罗氏沉吟片刻,有些为难:“你若是有这个打算,三叔三婶也不能拦着你。只是我们也没办法跟你一起去……”村里还有田地,住处也是现成的,秦招寿和罗氏没有余钱,靠山靠田吃饭能保证个温饱,去镇上,他们还真不知道要怎么过活,毕竟下边儿还有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可要是你一个大姑娘带着你弟弟妹妹住到镇上去,我们也不能放心。家里没有个男人做顶梁柱,少不得要被一些地痞流氓欺负。”
罗氏忧愁地道:“更何况去镇上,花销可不少,吃的穿的用的都要花银钱买,要是没个进项,这钱就像流水似的花出去了。筱雨你总要为以后打算。”
筱雨知道罗氏在担心什么,但她这个打算是早就有了的,只是她目前是处于思考具体办法的阶段上,主意是不会轻易改的。
“三婶别担心,我有分寸的。”筱雨笑道:“不单是为了初霁,就是为了我和洁霜、长虹,我总要尝试尝试。”守着这方破屋和那几片她不懂怎么料理的田到底不是办法,来钱慢不说,遇上个天灾人祸的,还无法保障安稳。她目标不高,并不奢望能成为大富翁,她只需要让初霁他们能够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就行了。往远了说,她这也是在给自己增加生存在这个时代的砝码。
筱雨是个打定主意就不轻易更改的人,罗氏了解她这一点,也不再费口舌劝。等秦斧和高氏来吃了晚饭回去,秦招寿和罗氏便和筱雨商量了开。
筱雨道:“我手上还有一些银两。”加上李明德拿来的,县衙从陈家帮凶身上罚来的银子,筱雨身上也算小有一笔钱,在镇上赁个地方住上一年半载的足够了。“等我去镇上找好住的地方,我就带洁霜和长虹到镇上去住,这边儿屋子三叔三婶是放心住着,也算是替我看家,保不准哪天我爹娘大哥他们就回来了。”
秦招寿和罗氏互望一眼,齐齐点头。筱雨从来没有放弃过和她爹娘大哥团聚的希望,从秦招寿和罗氏心里来说,他们也希望秦招禄等人可以安然无恙地回来。毕竟老秦家现在可真是过得不如意,多个兄弟回来,不说帮衬什么,心里总是个慰藉。
“田地三叔继续种着,爷爷奶奶的每日三顿饭也照常供应着就好。但秦金他们你们别理会。”筱雨看了秦招寿一眼:“尤其是三叔你。”
秦招寿弱弱地嗯了声。
“我过两日就送初霁去镇上,半个月内应该能确定在镇上的住处。米粮家里有,我到时候就让人挑一些走。赚钱的营生我还没想到,我寻思着等到镇上住下了再慢慢想法子,毕竟初霁那儿是需要人照顾的。”
罗氏点点头:“你也别慌,凡事都得慢慢来。”顿了顿,罗氏问道:“那你找的地方可要挨着那医馆,附近邻居可也要那种忠厚老实的。就怕你独门独户地住着被人滋扰,你一个大姑娘带着三个孩子,不安全。”
罗氏自己也要带三个孩子,尤其小泥巴连路都不大会走。筱雨没提议把长虹留给她带她心里多少是松了口气的。
筱雨道:“这个三婶放心,我有分寸。”
筱雨这样说了,前后安排也都理顺了,秦招寿和罗氏自然是没有其他话讲。秦招寿迟疑地问道:“那……你看这事儿你要不要跟你爷爷奶奶提一下?”秦斧和高氏来家里吃饭若是见少了筱雨几个总是要问的。筱雨想了想道:“明儿跟他们淡淡说一声吧。”
既然决定了,筱雨便也不含糊,当天便跟初霁说了要和他一起去镇上的事。本来筱雨是没想这么快就去镇上的,但因为初霁,这个计划提前了。
初霁点了点头,他情绪基本没什么欺负,说:“好。”
初霁向来如此,筱雨也看不出来他这是高兴还是不高兴,但她琢磨着初霁肯定是欢喜的。她摸了摸初霁的头,让他早些睡。
夜晚万籁俱静,洁霜缩在筱雨身边辗转反侧地睡不着。筱雨给她拢了拢被子道:“怎么还不睡?”
“睡不着。”洁霜见筱雨问她,忙凑近了她些:“二姐,我觉得好像做梦一样,从来没想到我们也能去镇上过日子。”她呵呵笑了两声,却又转了忧虑:“家里的银钱够让我们去镇上生活吗?在镇上做什么都要比村里花销大吧?”
筱雨点头笑道:“那是当然的,村里粮食自产自销,不用花钱去买,但镇上米盐酱醋要到铺子里去买,花钱的地方多着。”
听了这话,洁霜便有些迟疑:“那这样……咱们家会不会很快就没钱花了?”她虽然想去镇上生活,但要是连饭都吃不上,她宁愿缩在家里。
筱雨莞尔一笑:“姐不是跟你说过很多次有姐在吗,别担心。”
“……我就是怕,”洁霜一把抱住筱雨的腰,拱进她怀里:“三哥像个孩子,我只有二姐了。”
筱雨明白她的意思。自从爹娘和大哥不见了之后,能撑起整个家的只有筱雨。若是筱雨也撑不起这个家,洁霜就真的无人可以依靠了。毕竟初霁的状态看在大家眼里,他根本顶不住事。
洁霜很没有安全感,对她而言,筱雨便是她唯一可依靠的亲人了。
“相信姐,姐不会让你再受苦的。”筱雨搂住洁霜轻声说道。
这个决定对筱雨一家来说都算是个大事,筱雨当然要将事情跟自己的好朋友说一声。于是她去寻了悦悦。
悦悦家昨日办了桌席,喜悦的余温仍在,来见筱雨的悦悦脸上还笑眯眯的。当听筱雨说她要带着弟弟妹妹去镇上安家,笑容满面的悦悦当即便跳了起来:“你说真的?”
筱雨点头:“家里都说好了,过两日我送初霁去谢家医馆后便在附近找空置的屋子,就近照顾初霁。”
“可你靠什么进项啊!”悦悦蹙眉道:“初霁去医馆有医馆里的人照顾,要为了他你们姐弟几个都到镇上去,那花销可就大了。你虽然身上有些积蓄,可也耐不住你这样花的。”
“我知道,我也不是等着坐吃山空。”筱雨笑道:“等安定下来我就想营生做,这世道只要勤快,还能把自己饿死不成?”
悦悦沉默了一会儿,心里承认筱雨聪明有本事,可对于闺蜜好友要离开村里去另一个地方生活她还是有些不高兴:“你这一走,我连个说知心话的人都没有了……”
筱雨打趣道:“可别这么说,顶多一年,你就要嫁到镇上来的。到时候我们还能时不时就凑一块儿说话。”
这话立刻让悦悦害羞了,她红着脸推搡了筱雨一把,轻声道:“就你会说。”咳了咳,“你也去跟二毛说一声吧,昨儿下晌他从我家路过还说呢,许久没见着你了。”
筱雨点头表示知道了。
秦二毛也是筱雨的朋友,虽然因为性别的原因两个人走得并不近,但这种“乔迁”的事情还是该去说一声的。
筱雨敲了秦二毛家的门,见到秦二毛和他寒暄了两句,便将她的打算说了。
秦二毛吃惊地愣了片刻,然后憨笑起来:“真,真好。”
筱雨也笑起来:“我记得你跟我说过,等开春以后要去镇上学算账的手艺。”
秦二毛忙不迭地点头,嘿嘿笑了一会儿,说:“那那以后,我们也能有有个照应。你住的地地方找好了吗?”
“没有,等送初霁去医馆以后在医馆附近找找,毕竟是为了就近照顾他。”筱雨笑道:“你呢,学算账的地儿确定了吗?”
秦二毛点头,又皱了皱眉说:“那,那等你寻地方的时候我我跟你一起去,免得人家看你你一个姑娘家,跟你说大价钱。”
筱雨谢了他一句,秦二毛搔头道:“不用谢,都跟你说了需需要什么帮忙只管管来找我。”
筱雨暖暖一笑,道:“我记着你这句话呢。那我先走了。”
回去便是吃午饭的时间了,半道上正好碰到秦斧和高氏。筱雨不咸不淡地点了个头算是打招呼,高氏不满:“怎么连声爷爷奶奶都不会叫了?”
如今筱雨轻易不会叫二人,听高氏这般诘问她语调平平地说:“嗓子干。”
高氏对她怒目而视,筱雨全当没看见。
三人到了家,罗氏已经将饭菜端上了桌。自从那日高氏在饭桌上给筱雨找不自在之后,筱雨当真让秦招寿单独辟一处地方出来让他们两个老人吃饭。这会儿秦斧和高氏入了座,筱雨净了手端起饭碗正要夹菜,忽然想起什么,顿住动作,然后轻描淡写地说:“对了,忘了跟你们说,过两日我送初霁去医馆之后,找好地方,就带着洁霜和长虹到镇上去住。”

☆、113。第113章 初霁入馆

筱雨话说得轻巧,落在秦斧和高氏耳里却跟炸雷似的。高氏有些不敢置信地掏了两下耳朵,跟筱雨确认道:“你刚说的啥?你要带你弟弟妹妹去哪儿?”
筱雨平静地重复了一遍:补充道:“事情已经定下来了。”
秦斧抿着唇不说话,但看他那样子是很不痛快的。高氏直接就嚷嚷起来,指着筱雨道:“你这是什么意思?去镇上要花销多少钱你心里没个数不成?有那些银钱你倒不如……”
“不如什么?”筱雨轻飘飘地接过高氏的话:“不如拿来养活秦金他们几个?”
高氏倒是没这个意思,她只是觉得筱雨既然有这个本事能到镇上去安家落户,那想必手里的银钱不会是个小数。既然有这笔钱,那接济一下穷亲戚这也是理所当然的。高氏自动地将之前他们置筱雨一家不理的行为归咎于他们也捉襟见肘上,一点也不觉得这样的想法有什么不对。高氏到底是心疼银钱,认为筱雨这是不把钱当钱花。
筱雨见高氏不说话,笑了一声说:“我说了,事情已经定下来了,今儿跟你们说,也不过就是告知你们一声。”难不成还以为是来听你们意见的?
高氏嘀咕两句,只觉委屈。她想了半晌,直到筱雨都吃过饭离开饭桌了,她才撞了撞秦斧的胳膊,“筱雨身上的银钱够她去镇上过活,想必老二跟他媳妇儿在家里存了不少银两啊……”她忧愁地说:“咱们就眼睁睁瞧着筱雨把她爹积攒的银钱给败光了?”
秦斧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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