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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似水年华-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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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虹桥的一栋老别墅门口,周围全是富人区,单这栋房子起码值一千万。
她小心地提着礼物下车,按响别墅大门外的门铃。门里响起一阵狗叫声,白马王子为她打开大门。里面是个宽敞的院子,种满各种漂亮的植物。两条憨态可掬的大松狮,从后院窜了出来,本想给客人来个下马威,却在盛赞的指挥下,乖乖地向小麦摇起尾巴,露出蓝色的舌尖。她从小都没机会养过宠物,开心地摸着它们厚厚的毛,似乎也即将成为一家人。
她与男朋友手牵着手,走进富丽堂皇的客厅——不知有多少年轻女孩,想挤进这样的家里,心底不禁有了紧迫感。
男朋友的父母早就虚席以待,盛先生新吹的头发不输少年,盛太太喷的法国香水格外浓郁。遥想这对夫妇年轻时,必是众人羡慕的神仙眷侣。茶几上放着新鲜的进口水果,盛太太为小麦泡起正宗的大红袍——有人专程从武夷山进贡来的,全因盛赞的外公离休前在京城身踞高位。
小麦拿出精心准备的礼物,这是她最近几年来,第一次在网下买的贵重物品。三份礼物分别送到盛赞和他父母手中,每个人都心满意足,并不在于价格多贵,而是买得恰到好处。
盛太太高兴地把小麦拉到身边,送给她一条白金手链。小麦估不出手链值多少钱,摇着头不敢收下来。还是盛赞硬把手链塞给她,严肃地说:“你要是不收下来的话,我妈妈就要生气了哦。”
小麦忐忑不安地戴上手链,全身家当合在一起,都不及手上这根细细的链条。
盛先生诚恳地说:“小麦,以前的事情,我向你道歉!这是我的错误,不该干涉你和盛赞间的感情。自从你们分手以后,我发现盛赞一直闷闷不乐,每次在家里都吃得很少,几乎不再与我们说话,我就知道我错了。”
“伯父,请别这么说!”
她一下子被感动了,转头看着盛赞帅气的脸,想起他为自己茶不思饭不想,既欣慰又难过。
“那天有幸看到了你,我想是命运给我们家的安排,也是给你们两个人的安排——你真的出乎我和我太太的意料,我们非常喜欢你,不仅仅是你的外表,还有你的谈吐和教养,但最重要的是你的真诚。”
“其实,伯父伯母,我还有许多你们不知道的缺点。”
这回轮到盛太太说话了:“小麦啊,我看人一向极准,无论是谁只要和我接触几分钟,无论伪装得多深,我都能看出这个人的品行。请相信我那么多年的眼光——否则,我也不会嫁给盛赞的爸爸了。”
盛太太说罢看了老公一眼,算是当着未来儿媳的面秀恩爱?小麦忍住心头激动,确信自己深得男友父母喜欢。不过,她看得出盛赞很畏惧父亲,这大概是他唯一的缺点。
第一次品完正宗的大红袍,接着是盛太太亲手下厨的家宴。他家有个专门的餐厅,够放两张圆台面。她陪着男友父母为他庆祝了生日,也知道他在吹灭蜡烛前,为自己也为她许下了什么愿望。家宴过程其乐融融,小麦说起工作上的趣事,几次让盛太太会心一笑。盛先生也说起自己过去,也是普通人家出身,文革年代当知青插队落户,夫妻俩在艰难环境中相遇。那时,盛赞的外公还未恢复名誉和地位,全靠这对小夫妻自己打拼。
家宴之后,盛赞牵着小麦的手上楼。男朋友有一套独立的书房和卧室,地上铺着昂贵的波斯地毯,书桌上有一张年轻人的黑白照片,却又不是盛赞自己。
“他是谁?”
“是我爸爸过去的照片,那时他还是个知青呢。”
“简直就像电影明星啊。”
“不过,我长得像妈妈。”他从背后抱住了小麦,深情款款,“今天开心吗?”
“我还是感到奇怪,为什么他们以前不准我们交往呢?”
这句话让盛赞有些泄气:“干嘛要刨根问底?还没有原谅我?”
“请把原因告诉我。”
“好吧,我们家一直都不喜欢警察,倒不是觉得地位配不上他们,而是觉得警察总是与犯罪与死亡打交道,所以警察的孩子受到这方面影响,心理上会不同于普通的孩子。”
“荒谬!”
可是,仔细想想并非没有道理,小麦就因为是警察的女儿,人生才会与其他孩子如此不同。她过早地失去了自己的妈妈,失去了家庭的欢乐,对父亲充满了怨恨,也失去了某些青春的记忆。
盛赞有些胆怯地说:“从前,我的父母没见过你,上次偶然在恒隆广场相遇,他们都觉得你与想象中很不一样。”
“想象中什么样?”
“就是警察家孩子的印象嘛。”
“假小子?”小麦对他的消极态度有些不快:“可你知道我不是那样的,你没向他们详细介绍过我?”
“我不敢。”他愧疚地退到窗边,“对不起。”
这句话更让她心里不舒服:“你从来不敢对你的父亲说个‘不’字?”
“小麦,你干嘛这么说我?”
盛赞说着亲吻了她一下,便扫去了小麦的郁闷,让她想起另一件事。
“你不是我们南明高中的校友吗?”
“是啊,我的小学妹。”
“切,你只比我高一届嘛。”她恢复了严肃,“你还记得,我们学校对面那个小超市吗?”
“当然记得,我们学校在荒凉的郊外,只要在小超市才能买到东西,我经常偷偷地去那里买游戏卡带,还有盗版的金庸小说——干嘛问这个?”
“没……没什么……”她看着窗外摇曳的树枝,微笑着说,“我该回家了。”
“那么急?再留一会儿嘛。”
“还是早点走吧,我想给你爸爸妈妈留下更好的印象。”
小麦是个聪明女人,她知道公公婆婆喜欢怎样的儿媳。
男友一家人把她送到门口,派专车司机送她回家。
坐在宽敞的奥迪A8后座,小麦看着高架边上掠过不夜的摩天楼——再也不是儿时记忆的城市了。
她的心回到了十年前,那个即将逝去的春天。
【2000年的记忆,第三章】
2000年,暮春时节。
雨后,也是放学后,她再次看到慕容老师的紫色丝巾,如同万紫千红里的紫,让几位妙龄少女黯然失色。
“你们愿不愿意跟我去一个地方?”
慕容老师穿着身黑衣,扬起脖子上的丝巾,一脸神秘。
“愿意啊,老师。”
眉儿兴奋地回答,还有眼镜妹和大眼妹,钱灵和小麦则默默地跟在后面。
五个女生都是性感女老师的崇拜者,自打放学就被召集起来,高调地走出校门。
小麦往马路对面瞄了一眼,却没看到那沉默的少年。踩着雨后潮湿的地面,小心绕过荒野中的坑坑洼洼。再也看不到姹紫嫣红,只剩路边扭曲的小树,春日疯长的野草。
“我们要去哪里啊?”
眼镜妹胆怯地说了一句,回头再看学校已越来越小,如田野间的一座古庙。
“害怕了吗?”
慕容老师轻蔑地问,继续沿一条小径走去。这个三十岁的美丽女人,带着五个忐忑不安的少女,走入一团荒烟蔓草,不时有乌鸦掠过头顶惨叫,脚下响起蛙声一片。
忽然,小路尽头出现一道大门,两边是残破的围墙,后头矗立几栋废弃的建筑,最醒目的是根高耸的烟囱。
这原本是一家工厂,两年前厂长贪污潜逃,破产的工厂连同附近荒地,全被香港老板买下,但至今仍没动静,像坟墓一样被世界遗忘——几年后人们才明白这叫“囤地”。
紫色丝巾飘过断垣颓壁,女孩们前来凭吊这片废墟。厂区里稍微能卖钱的都拆完了,剩下就是裸露钢筋的墙壁,摇摇欲坠的仓库,断裂的房梁和柱子。小麦默默环视四周,看到一扇黑洞洞的窗户,是否还有一双眼睛,躲在窗后惊恐地看着她们?仿佛这群不速之客的闯入,干扰了坟墓的幽灵。
在一座还算完好的厂房前,慕容老师摸着斑驳的墙壁,柔声说:“你们知道吗?我为什么带你们来这里?因为,今天是我的初恋纪念日。”
老师的初恋纪念?那该是多少年前的事?
“再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她摆弄着脖子上的丝巾,竟像个娇羞少女,“其实,我也是南明高级中学毕业的。”
“啊,老师是我们的学姐?”
钱灵忍不住说了一句,慕容老师笑了笑:“没错!那是十二年前了,我还是高三学生,当年可是出了名的校花,不知有多少男生追求过我。不过,所有人都被我拒绝了。因为,我喜欢上了一个学校外面的人。”
“学校外面?”
“对,就是这里!学校的外面,我喜欢上了这里的一个工人。”
眉儿又多嘴了一句:“不会吧,工人?”
“嗯,一个很帅很酷的小伙子,其实只比我大两岁。我和他经常在路上相遇,时间一长就认识了——他留着乱乱的长头发,骑着一辆破自行车,还会弹吉它唱摇滚,很像80年代流行的崔健那伙人。”
“崔健是谁?”
眼镜妹弱弱地问了一句,慕容老师轻叹道:“哎,真是个平庸时代,连崔健都忘了!总之,我喜欢他。他经常骑着自行车,在学校门口等我,再被学校的教导主任赶走。他就躲得离学校远一点,等我放学出来找他,让我坐在自行车书包架上。回想起来,那感觉真好,坐在摇摇晃晃的自行车后头,轻轻抱着自己喜欢的男孩的腰,把脸贴在他流汗的后背上,闭起眼睛听风从耳边吹过,让夕阳洒在两个人身上,真想……真想永远让他这么骑下去……”
就像她在课堂上念杜拉斯的小说,最后几句说得缓慢温柔,带着一丝悲伤。
美丽的老师微笑着说:“就在这片墙壁背后,就是这个大车间,是我的初恋男孩上班的地方。他常带我来这里玩,有时是他值夜班——你们别学坏哦,我们顶多也就是拉拉手,每晚八点钟之前,他会准时把我送回学校。他说这间工厂在许多年前,是一片很大的公墓,据说阮玲玉就埋葬在这里。”
“啊?阮玲玉的墓?”
“听说每逢雨夜,她就会出现在附近的荒野。”
看着女孩们恐惧的神色,慕容老师不禁大笑:“我倒希望真能见到她!后来,我高中毕业考进师范大学,就与初恋情人分手了。并不是我想要离开他,而是我的父母强烈反对,他们每天给我洗脑——我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我考上了大学前程似锦,应该找个优秀的男人,最好是领导干部的儿子,而不是无权无势的工人。”
突然,她大声地对着天空喊道:“我好后悔啊!我好后悔听了父母的话!我好后悔当初离开了他!隔了那么多年,我发觉还在心里想着他,想着那双长头发底下的眼睛,想着坐在自行车上抱紧他的后背,想着听他弹吉它度过的每个黄昏——那一切,再也不会回来了。”
最后那句话,慕容老师恢复了冷静,废墟死寂的空气中,只剩下缓缓淌落的泪水,还有五个被她深深打动的少女。大家心里也明白了,怪不得老师都三十岁了,身边有那么多男人追求,至今却孑然一身,原来是忘不了最美好的初恋。
小麦大胆地问了一句:“老师,你初恋的那个工人,后来怎么样了?”
“你想问什么?问我为什么不去找他?是,如果能回到过去,我宁愿放弃现在的一切。可是,就在我大学毕业那年,他在厂里值夜班时自杀了!”慕容老师抹去眼角泪水,“就在这个地方。”
“这里?”
小麦汗毛竖了起来,慕容老师盯着她的眼睛说:“他自杀的那天,也是第一次与我相遇的纪念日。”
此话一出,几个女孩吓了一跳,没想到老师带她们来到这片废墟,真是为了祭奠死去的初恋情人!所以,她才会穿身肃穆的黑色,如同《红与黑》里玛蒂尔德的丧服。
老师摸了摸紫色丝巾,苦笑道:“不过,也有人传说他是在值夜班时,被某个可怕的鬼魂吓死的。”
“真的闹鬼?”
眼镜妹双手抱着肩膀,靠在了大眼妹的身上。
“是啊!要我带你们去看看吗?传说闹鬼的地方。”
五个女生都面面相觑,慕容老师却抓起小麦冰凉的胳膊:“怕什么?”
绕过这个大厂房,进入背后的一道小门。黄昏的光线暗淡,慕容老师让大家走路小心,别被地上的破砖烂瓦绊倒。前头出现一道阶梯,直直地通往地下,好像古墓甬道。
“这是过去的地下室,胆大的可以跟我下去看看!”
慕容老师往下走了几步,掏出一把早就准备好的手电筒,照着阶梯尽头的那扇铁门。
小麦和钱灵紧跟在旁边,手拉着手增加勇气,看清了地下室的大门——却像二战电影里的潜艇舱门,有个圆圆的旋转部件,可以把门锁死密封。
“他,带我来过这里。”
老师自言自语了一句,用力转开“舱门”的圆形把手。
门,开了。
一股黑色的烟雾,轻轻地从门里飘出来,好似古墓里的尸气……
“啊!”
先是眉儿惨叫一声,接着眼镜妹和大眼妹也尖叫起来,她们以为鬼魂真的出来了,转身飞快地跑出破厂房。钱灵也吓得大叫一声,拉紧小麦的手往外逃去,仿佛再晚一步,就会被拖进黑暗的地下。
五个女孩安全地逃了出去,却听到身后的厂房里,传来慕容老师骇人的笑声……
第二天。
慕容老师再次出现在语文课堂,换了一身色彩鲜艳的衣服,似已忘了那恐怖的地下室,忘了那悲伤的纪念日。
入夜,小麦再次缺席了晚自习。
她悄悄来到学校大门口,隐藏在几棵大树后面,看着马路对面的小超市。
下雨了。
隔着漫漫飘扬的雨幕,却看到小超市里有个熟悉的人影——慕容老师。
她又在那里和秋收聊天,两个人越说越起劲。很快到了关门时间,老师走出小超市,却被越来越大的雨困住了。少年拿出一把大伞,为老师撑开来挡住风雨。三十岁的漂亮女老师,与十八岁的乡村少年,挤在同一把伞下,走进黑夜重重的雨幕。
小麦咬住自己的嘴唇,身体微微地发抖——老师究竟想做什么?
她惊讶地看着那两个人,看着慕容老师与秋收在伞下挤得很近,几乎紧紧贴在一起,躲避风急雨骤,消失在烟雨濛濛的深处。
田小麦像被人打了一拳,低头钻入冰冷雨中,一口气跑回自己的宿舍。
这件事她没告诉任何人,包括钱灵。
雨,直到后半夜才停下来。
小麦整晚都没睡好,不到清晨六点就起床了,离早餐时间还有一个多小时。
她拍了拍上铺的钱灵,轻声耳语:“醒一醒!陪我出去散步好吗?”
虽然,钱灵有一万个不高兴,但死党的要求总是要满足的。她揉着眼睛爬下来,陪伴小麦简单洗漱一番,悄然走出宿舍楼。
有些男生在操场上晨练,还有人大清早背英语单词,她们低头走出学校大门,进入前天经过的那片荒野。
清晨,大雾弥漫,稍微远些就看不清了,宛如藏着幻想的世界。每寸空气都那么潮湿,浓浓地塞住鼻子,甚至有窒息的感觉。
她们走进昨天来过的废弃工厂,在那片古老遗址似的破房子前,钱灵疑惑地问:“小麦,你怎么了?”
“我有些难过。”
“为什么?”钱灵是个早熟的女孩,自作聪明地问,“因为哪个男生?”
“不,为了一个女人。”
田小麦冷冷地回答,眯起漂亮的眼睛,试图看清大雾的尽头。
在一堆高高的绿色野草间,却看到异常突兀的紫色。
紫色?
荒野不该有这种颜色!
刹那间,心头狂跳起来,她紧紧拉着钱灵的手,往那片紫色走了几步,终于看到野草底下的人——
美丽的三十岁的女人。
她的脖子上缠着紫色丝巾,仍然穿着昨天漂亮的衣服,全身却是雨水和污泥的痕迹。
慕容老师。
她睁大着迷人的眼睛,视线穿过高高的野草,穿过浓浓的大雾,看着那方灰色的天空。
小麦竟也抬起头来,可是她看不到天空,只有一片脏脏的阴霾。
再度低下头来,看着少女时代最崇拜的女人,看着自己心目中不变的女神——已经化作冰凉的尸体。
慕容老师死了,死不瞑目地死了,戴着那条紫色的丝巾。
她是被谋杀的。
死去的美丽女老师,她最后的眼神那么不甘,那么困惑,那么不知所措。
梦的召唤?
凌晨时分,小麦在寝室做了个梦,梦见了最喜欢的慕容老师。她梦见这个漂亮的语文老师,在废弃的工厂里向她求救——梦醒的时候,她还清楚地记得这条丝巾。
钱灵发出一声尖叫。
然而,田小麦却出乎意料地镇定,在泪水悄然滑落的同时,却俯身凑近老师的尸体。
她想要知道,并且想要亲手抓住——那个凶手!
心底想起那个传说,死人眼里会刻下最后见到的影子——比如凶手的脸。
如果,尸体完全僵硬以后,那个影子也会随着眼球的浑浊而消失。
趁着慕容老师尸骨未寒,她必须要试一下!
就在小麦几乎凑到死者脸上,才看清老师的眼球中只有一团黑雾时,她闻到那条紫色的丝巾深处,有一股淡淡的却又古怪的气味。
这条慕容老师最爱的紫色丝巾,经常缠绕在她雪白脖子上的丝巾,就是最终将她活活勒死的凶器!
第二十三章
2010年,12月10日,子夜。
刚从男朋友家回来的田小麦,躺在自己小小的卧室,回忆十年前大雾弥漫的清晨,泪水已不知不觉流满脸颊。
她不想擦去这些眼泪,就在自己最重要的这个夜里,在获得男友父母认可的夜里,在即将获得一个幸福人生的夜里。
盛赞打来了电话,小麦却没接听,任由《FIRST LOVE》响了半天又恢复平静。
仿佛还在十年前的荒野清晨,眼底闪烁着那条紫色丝巾,鼻间残留着那股淡淡的却又古怪的气味。
记忆,嗅觉的记忆——钱灵死亡现场,缠绕她脖子的丝巾深处,也有这么一股古怪的气味!
这是丝巾本身的气味!也许,原本由某种特别的东西包装?可是,为何小麦从“魔女区”买来的同一款丝巾却没有这种气味?难道,杀人的丝巾真与“魔女区”无关?或者,就是从十年前杀死慕容老师的那批丝巾里保存下来的另一条?
再回到十年前,当她们共同发现慕容老师的尸体,钱灵同时也凑近了去看,恐怕也闻到了丝巾里散发的气味。
因为那个刻骨铭心的清晨,钱灵再也不能忘记这种气味,更不能忘记这种丝巾。小麦想起钱灵曾警告过她:永远不要再去“魔女区”,如果去了就会“死的”!一定是这样的:钱灵早就在“魔女区”里看到过那款Esfahan丝巾,虽然只是网上的图片,她仍然认定那就是十年前杀死慕容老师的同一种丝巾,从而感受到了强烈的死亡威胁,这是“魔女区”带给她最深的恐惧,虽然她已沉迷于此不可自拔了。
或许,也是那款丝巾的缘故,钱灵才会在遇害的那个凌晨,突然给小麦打电话说——
“梦到我们高三那年,那个大雾弥漫的清晨,梦到我们看到过的那一切!”……“那张脸!那张可怕的脸,还有,那条丝巾。”
是某种超自然的力量?在慕容老师被杀害的夜晚,小麦在寝室梦见了她的求救!而在时隔十年之后,钱灵被杀害的夜晚,她又梦到了当年死去的慕容老师!
轮回?
不过,这绝非钱灵要告诉小麦的秘密!耳边浮起她最后说过的话——
“就算你忘记了所有的事,但还有一件事,这些年来始终藏在心里,也是我最后的恶梦,我想把这件事告诉你!再给你看一样东西,我现在能见到你吗?”
还有一件事!
这件事即便在十年前,恐怕小麦自己也并不知情——所以钱灵才会说“这些年来始终藏在心里”。
毫无疑问,钱灵最后要告诉她的那个秘密,是另外一件事。
而这件未知的事,可能决定小麦的命运。
第二十四章
第二天。
周六,上午。
她又梦到了那条深深的沟。
急促的《FIRST LOVE》的铃声,将她从梦中拯救出来,迷迷糊糊接起电话,听到一个低沉的男声:“小麦,我是公安局的老王。”
“老王?”脑中浮起经常出现在父亲身边的警察,她从床上支起身子,“哦,你好!”
“你说的那家淘宝店——‘魔女区’的店主,已经被警方抓住了!”
一小时后,田小麦匆匆赶到公安局。虽然,紧张得连早饭都没来得及吃,却没忘记在出门前化个淡妆,反复照了照镜子,希望早起的容颜别太憔悴。
在父亲曾经工作过的办公室,见到了负责钱灵案件的警察老王,她的第一句话:“我想现在就见到他!”
“你可能会失望——”
“什么?”
“不是他!我想他是无辜的。”
老王点起一根香烟,看着桌子上小麦父亲与他的合影,那是1995年的照片,那时他还是个消瘦的毛头小伙,如今却已是身材臃肿的中年人。
他——“魔女区”的店主,并非杀害钱灵的凶手——听到这个失败的消息,小麦原本紧张的心底,反而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我也没说凶手就是他啊!”小麦焦虑地想象“魔女区”店主的模样,“怎么抓住他的?”
“很简单,通过淘宝网杭州总部,查到‘魔女区’店主资料——他叫古飞,现在本市居住。警方连夜查到他的暂住地,带回局里调查。我们调出勒死钱灵的紫色丝巾给他看,店主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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