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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似水年华-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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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值闹肝疲铱梢悦魅犯嫠吣恪彼滥饺堇鲜蜕彼狼榈男资质峭桓鋈耍皇窃1995年杀死许碧真的那个人!”
田小麦转头看着窗外,看着黑夜灯光下的飞雪,才明白确实有两只恶鬼:一只在1995年杀死了秋收的妈妈,另一只分别在2000年和2010年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第三十七章
一分钟后。
同一间医院,十九楼。
这是一间特需病房,十五年前的杀人嫌疑犯——盛世华正躺在病床上,还没从昏迷中醒来。护士刚给他输了液,为他清理了身上的污秽之物,换上一套全新的病号服。盛赞自己就是医生,他和这里的值班医生,共同为父亲做了检查。盛世华看起来并无生命危险,只是连续几天没有活动,但其中有过喝水和进食,输液调理之后就能很快恢复。
警官老王陪伴着小麦,一同来到这间病房里。
这时,盛世华正好醒过来,睁开眼睛看到妻子和儿子,淡淡地说了一句:“对不起。”
当年的这只恶鬼,也看到了警官老王,却急促地问:“他……他……怎么样了他……”
“正在手术室里。”
老王知道盛世华问的“他”是谁。
盛赞却不明白那个“他”是谁?只是厌恶地瞪了警官一眼,趴在父亲身边说:“爸爸,你从来没有杀过任何人,你是无辜的!一切都是那个绑架犯干的,那个畜牲才是杀人犯!”
“不,赞赞,他只是一个受害者。”盛世华转头看到小麦,发出古怪的微笑,“而且,我要告诉你们,那个人也是我的儿子!”
“你的脑子受刺激了?爸爸,你需要休息,什么也不要再说了!”
“盛赞,你还有一个弟弟,同父异母的弟弟,他的名字叫秋收。请不要恨他,一切的罪恶都是我造成的。”
“不!我不信!你在骗我!”
“冷静!”
盛太太打断了儿子的疯癫,结婚已将近三十年,她才知道这个秘密——老公居然还有一个儿子?
“盛先生,既然你已承认在1995年杀害许碧真,为何否认2000年和最近的两桩凶案?”
警官老王仍然记得十五年前,第一次见到慕容老师时,她给他留下的深刻印象。
手上还插着输液的管子,盛世华没力气再解释当年孽缘,只捡最要紧的说:“1999年,盛赞还在南明高中读高三,因为我去参加家长会,认识了教语文的慕容老师。她是个很有魅力的女人,懂得诱惑我这样的男人。对不起,我很快就和慕容老师发生了关系,秘密维持了一年多时间,直到她被人杀死——我不知道是谁干的?只听说她是被丝巾勒死的,那条丝巾正是我几个月前送给她的礼物。”
盛赞目瞪口呆地看着父亲,曾经伟岸的形象已彻底崩塌,竟已变作另一个陌生人。
“对不起,我的儿子!”盛世华看着妻子的眼睛,“老婆,你最清楚了,我从来都不是一个好男人,只觉得好累,那么多年把自己伪装成一个好男人,好丈夫,好父亲。一年多前,我去日本出差,同行的有我的下属钱灵。那次日本之行,使我迷恋上了这个女人,她也主动投入我怀中。后来,她提出跟盛赞分手,我们继续保持秘密关系。我怕被公司里其他人看到,所以每次与钱灵幽会,我都不用司机开车,自己坐出租车代步,戴上墨镜、帽子还有口罩,我相信没人能看清我的脸。”
盛太太却退到小麦身边,一言不发,似无情的冰山,再也不会为丈夫而溶化。她的儿子像被雷劈过一般,父亲是杀人犯?还抢走了儿子的前女友?更没想到未婚妻田小麦,竟会爱上一个卑贱的绑架犯,而这个绑架犯恰是自己的同父异母弟弟!
“三周前,我第一次在恒隆广场看到小麦,看到她脖子上的紫色丝巾——就是我当年送给许碧真和慕容老师的那种丝巾,因为伊朗货源中断,这些年再没看到过。”他艰难地转头看着田小麦,“对不起,从前我反对盛赞与你结婚,因为我是个隐藏的杀人犯,我担心儿子娶一个警察的女儿,会引狼入室,令我寝食难安。此外,我还觉得我们家身世显赫,应该与官场上的人家联姻。然而,那天我被你脖子上的丝巾迷住了,立即改变了我的想法——看到戴着那款Esfahan丝巾的你,让我刹那间想起了十五年前的许碧真,还有十年前的慕容老师,仿佛你就是她们的化身,对你产生了无法抗拒的亲切感。我希望你成为我的儿媳妇,希望我每天都能看到戴着丝巾的你。”
听到这里,小麦已有了答案:盛世华是个隐藏的丝巾控,外表道貌岸然,内心却是个变态,就好像现在许多喜欢美腿丝袜制服诱惑的家伙。他尤其狂热迷恋于那款紫色的Esfahan丝巾,更热衷于让自己喜欢的女人,在他面前戴上Esfahan丝巾——即便他明白这款丝巾是他杀人的重要证据。
她用眼角余光看了看盛太太,恐怕一般女人早就失心疯了吧,她却只是冷冰冰地看着自己老公,看着他隐藏了那么多年的邪恶欲望,这便是“哀莫大于心死”。
病床上的盛世华干咳了几下说:“小麦说她的丝巾是在淘宝上买到的。当晚,我回家上淘宝搜索了这种丝巾,发现了‘魔女区’。但我不敢让人知道是我买的,便让我的司机出面,找了一个社会青年,让他以假名与店主联络,选在一个烂尾楼交易。然后,他把丝巾送到了我家——我以为天衣无缝没人知道。那天,我去北京出差,临行前与钱灵吃了顿晚餐。我把丝巾送给了钱灵,而她对这条丝巾有些恐惧,不敢戴在身上,只是收到包里带走。第二天,我却听说她死了!”
谜底更清晰了——在钱灵死前那一晚,她从盛世华手里接过丝巾,却在内心感到了恐惧。也许,她早已在“魔女区”网店里看到过这款丝巾,但因害怕而不敢买。当这条丝巾无比真实地抓在手中,她再度想起了慕容老师,想起十年前那致命的清晨,缠绕在死去的慕容老师脖子上的紫色丝巾,这让钱灵整晚都无法入眠,进而想起高三那年所有往事——包括她冒充田小麦的笔迹,将秋收锁在地下,误以为杀死了他,从此毁掉了小麦的一生。
钱灵必然感到深深的忏悔。
甚至,这条丝巾还让她怀疑起了盛世华,怀疑为何他为何要把丝巾送给自己?难道他也与十年前的慕容老师的死有关?然而,这些秘密她只能对小麦倾诉,因此才会凌晨打来那个电话,还发短信说要把秘密从坟墓里挖出来!
如果,盛世华要是知道慕容老师和钱灵,都曾经目睹过那款丝巾,恐怕也没有胆量把丝巾送给她们。可惜十年前的慕容老师,完全被那款丝巾迷住了,根本没怀疑过盛世华。
盛赞突然再度爆发:“爸爸,我为你感到羞耻!”
“对不起……儿子……但我没杀……钱灵……”盛世华说了那么多话,似乎把力气全都用完了,“因为……我有充分的不在场证明……那晚……与钱灵分别后……我立即赶去了虹桥机场……准点坐上九点半……前往北京的飞机……这个……机场和航空公司……”
最后几句话,他已经没有了力气,转头看着警官老王,似乎已得到了警方的证明。
“那么,凶手又是谁?”
田小麦看着病房的窗外,看着平安夜里的漫天雪花,让这座城市变得像个童话……
第三十八章
一分钟后。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得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
即便涵养功夫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谁都受不了这种打击。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坐进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自己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的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能彼此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了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作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永远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的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的丝巾上也有一种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闻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被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隐隐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标题的后半部分: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却是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常年累月每天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自己因为习惯于这种气味,所以不会感觉到这一点的。”
这句话倒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您站在慕容老师与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以及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还有胸口——假如凶手是个长头发的女人。而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能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味。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丝巾在说话,丝巾说你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了,“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的顶级丝巾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农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那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依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善良,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你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你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在病房,您的丈夫与慕容老师还有钱灵的私情坦白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圆满地符合逻辑了。其实,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你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吧!”小麦说出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比对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苍白地对着小麦的眼睛,直到她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的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风雪,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却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并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自己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做的。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动。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雨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戴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上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躲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在车站会很快被发现,就把尸体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更犀利与冷酷:“可惜,大雨并未洗去丝巾沾到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候一样。我给了他纠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丈夫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那把钥匙,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我取出保险箱里的钥匙,潜入钱灵家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再次看到这条丝巾,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范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点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被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你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让儿子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娶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个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那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有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重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了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戴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祥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亲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可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当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去,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的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可能有人怀疑到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而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地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什么人都没有杀过!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做精神病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为自己躲过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的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 Christmas”,还有赶着驯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出几片雪花,看着雪花溶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小麦一眼。
田小麦却站在雪地里没动,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下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文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文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作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到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 心受 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有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愛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抬头仰望,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蔡骏
2010年7月7日星期三 初稿于上海
2010年8月4日星期三 二稿于上海
2010年12月23日星期四 三稿于上海
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 四稿于上海
2011年3月15日星期二 五稿于上海
2011年3月26日星期六 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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