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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小心有了女友_作者:高波-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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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小心有了女友 作者:高波
第一部分
第1节:我要做你女友
刚认识丁灵那会儿,北京还常下大雨,我还很习惯冒雨回家。一个朋友的饭局上我第一次认识了丁灵,那年夏天开始,她成了我的第一个女友。
男人们都有个习惯,总喜欢把和自己交往过的女孩美化,以显示自己的眼光不俗,于是总喜欢用各种让看官想入非非的美妙词汇进行描写。哪怕是多么难看的姑娘,男人都能找到她的一丝优点,而仅仅是对这一丝优点进行描绘都使这个姑娘看起来象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似乎这地球上所有的超凡脱俗的姑娘都那么一不小心被自己碰到了似的。作家更是如此,作家笔下的女孩在读者看来总是那么可爱,哪怕作者注明:此女乃恐龙。但是看了这书的男人们都会认为:如果自己也能找到这样的女孩那就死也无憾了。所以我老是觉得,凡是写小说的人都应该把书中主人公在现实中的原型照片贴在书的扉页上,以免使读者误入歧途。
照一般小说的写作顺序,我现在应该竭尽所能,掏空思想,运用小学到现在所有学过的美妙或是不俗或是什么的词汇及语句,对丁灵进行外观描写,对丁灵进行性格铺垫,以便勾引读者看下去,以便让读者对丁灵产生兴趣。可是正如刚才想的,因为我喜欢她,我就会把对她的描写夸张化,写的或许像西施在世,又或许像电影演员,所以还是不要说了。不过,总之我很不愿和她上街,因为她的回头率蛮高,而我实在长的很难看,除了她以外,每个认识了我们的人都会说我们不搭配,至于我们分手时居然有两三个帅哥为她鸣不平,找我来打架的事似乎说明丁灵还不是个大恐龙。
那次饭局时,丁灵坐在我的旁边,我朋友告诉我,丁灵和她旁边另一个女孩都是他以前的同学,于是我就和她随便聊了几句,其实后来想起来,我似乎没和她说几句话,那天吃着饭时就下起了雨,那两个女生都带了雨伞,于是走的时候,我和朋友拿了丁灵那把相对大些的伞,后来那伞我打回了家,随手放在了哪却再也找不到了……
几天后的一个下午,我接到了一个电话,她说她叫丁灵,我半天才想起来她是谁,却怎样也想不起她的样子。顺便说一句,我对长相还行的姑娘有种习惯性失忆,名字和长相一类的东西转眼就忘,反而是难看的记的深点,我总结后认为难看的姑娘给人带来的感观和心理刺激要成倍的高于美女。
“王彬说我的伞在你那里?”
“是~”
“哪天能还给我?”
我告诉她很快,快到何种程度?快到当天晚上我就见到了她,并且请她吃了顿饭,因为我把伞送到她手里的时候,她对我说这不是她的那把伞。于是我为了谢她的一伞之恩请她吃了顿饭,并且许诺第二天送来她的伞。临走时我仔细询问了她的伞的特征,并信誓旦旦的保证这是小事一桩。
我的家里倒有几把伞,有的还是朋友来玩时落下的,谁又会在意一把伞呢?几元一把满大街都是。可是我为这几块钱翻箱倒柜居然一无所获,简单的说,伞,我找不到了。
于是我打电话给丁灵,告诉她伞丢了。
“不管,!!!你给我找!!”
没想到她居然这么生硬,我赶忙嘻皮笑脸的说尽好话,并且保证给她买把又贵又好看的伞,哪怕是陪她转遍北京所有的伞摊儿都一句怨言都没有。
“没用,我就要我那把伞!”
我晕,真气人,没见过这么事儿的,总之我是嘴皮子磨破也没能不叫她说那句“我就要我的伞”
于是,第二天我又请她吃了顿饭,算是赔理,我给她买了把新伞她根本就不要,但总算也是拿我没折,把我放回了家,不过,我答应她我会拼命的找那伞,一找到伞就还给她。
叫我郁闷的是,那伞我却一直找不到,因而以后每次下雨时,她就会像鬼魂一样给我打电话,然后问我:那伞你找到没??快还我。
于是我又会请她吃顿饭,并且像得罪了她却要私了一样逗她开心,陪她说笑,偶而还会陪她逛街。而且北京那阵几乎天天下雨,所以隔三差五我就会请她吃饭,也所以很自然,有一天,我们走到了一起。
有时候我觉得挺烦她的,因为她总是会忽然问我是不是找到了她那把雨伞,弄得我莫名其妙,而且她偶尔会忽视我的存在,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对我不冷不热,不过也好,那个时候的我总喜欢自由自在,她不像别的女孩儿一样那么粘人,我反而乐得逍遥。
不过有那么一天,一次我和她亲热的时候,她忽然问我以前有几个女友,我说一个没有,她说不信:“看你和我第一次时那么熟练,不像呀!”
“没女友不代表没有过经验呀”
于是我被她踹到地上,然后她一脸怨气的瞪着我,还用手抓着床单蒙着她那性感的身体,“那姑娘我不是亏了”看她那泪汪汪的眼睛,我只能吐吐舌头。
只一会儿,她忽然把床单一撩,往床上一倒,四肢舒展,说到:来吧,蹂躏我吧,反正也被你糟踏了,你这个禽兽!
看着她那洁白的身体,我发现,我开始有点迷恋她了,我像个真正的禽兽一样扑了过去,却被她抓住要害,进退不能,这让我无比难受。我想霸王硬上弓,她却意志坚定的阻止了我。
“我要做你女友”她目不转睛的看着我。
我喘着粗气,看着她………………
就这样,一不小心,我有了女友。
第一部分
第2节:我这是在自暴自弃
那之后我们几乎天天在一起,做了所有不违法和违法的敢做的事,那时我还在上学,即便是快期末考试时,她也非要缠着见我,如果我以什么理由不去找她,她就立马在电话那边对我说:“我那雨伞你找到没,你还是赶紧还我吧!”
于是我又无比烦躁和郁闷的站到了她的身前……
忽然,有那么些天,丁灵一个电话都没打给我,于是我第一次着急的找她,她却音信全无,家里电话也没人接,手机也关了,像所有言情小说描写的一样,我忽然良心发现,觉的我是真的离不开她了……………………
又过了不知多少天,北京又下雨了,还下的很大,劈头盖脸的,我的手机又响了。
“这没久,你想我没?我想见你……”
“我更想,丁灵”
“伞找到了吗?找到了带来给我。”
我操,真他妈破坏气氛。
伞还是没找到,不过我又见到了她。
我没说什么,因为见到她那刻我觉的我们的距离很远,她不是那个躺在我怀里的丁灵,我也不知道她是谁的丁灵,反正不是我的。
那天她告诉我,她和以前的男友合好了,我笑了,我说:那太好了,省的以后老有人烦我了。那天她还告诉我,她一直找我要的伞是她以前男友的,我乐了,我说:得,我把两小鸳鸯的定情物给毁了。那天她还说,你却成了我的第一个男人。我不笑了,我说:我知道这个,是不是后悔了?早知道他还会来找你就不犯傻了是吧?
然后,我起身离开了那里,还是那样,就像是小说里写的一样,那天雨下的很大,可是我却没伞遮雨,我湿淋淋的走到了家,看见门厅挂着一把伞,和有个人天天跟我唠叨的那把一模一样……我妈告诉我那把伞她前些天带到了单位忘了拿回家,没想到今天却用上了,说的时候她很高兴,我却留下了眼泪,和雨水混在了一起。之后,没有回应我妈责怪我冒着雨走也不打辆车,我洗了个澡,早早的睡了,做了一大堆支离破碎的梦……
第二天,我把伞给了我的好友,托他还给了丁灵……
丁灵走了以后,没了雨伞,我沉默的许多,有时甚至怀疑自己的人生开始走背字。
我天天盼着下雨,这并非是希望下雨时能接到那熟悉的电话,事儿B是的管我要伞的电话,而是我突然喜欢上和丁灵分手那天,瓢泼大雨的感觉。
我无法抑止的想在大雨中漫步,无法抑制的想在大雨中痛哭,我想,我是真的恋爱了,可是我的爱情就像马路上的破塑料袋儿一样,被一阵暴雨冲进了下水道里,再也找不回来。
那段日子,我发现我也变成了一个事儿B,做一些连我自己都觉的毫无意义的事,我有时会坐在马路边上,看地上的蚂蚁忙忙碌碌的跑来跑去,费劲儿的拉着各种能吃和不能吃的垃圾,我就想:他们有没有脑子?转而又想:我是不是也没脑子了?然后就一阵烦躁,看着那些拼命工作的蚂蚁就更是一阵烦躁,于是就对着一群蚂蚁,慢慢的吐出一口唾液,慢慢的瞄准,滴在他们身上,然后心满意足的看着他们在口水里挣扎,看着他们从里面爬出来,然后我又再吐一口。这时候我十之八九会想起小时候的无聊恶作剧,然后才觉得自己傻的冒泡儿,才停止虐待蚂蚁,而一个清晰的念头涌上心头:我这是在自暴自弃。
或许我真是在自暴自弃,或许我真的禁不起打击,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以后有没有能力走入社会,总之我是彷徨不已而又满心麻木。我沉默寡言,深居简出,对一切充满活力的事情都失去了兴趣,习惯了每天晚上坐在学校外面的马路边一口一口的抽烟,抽到浑身烟味,大脑麻痹,才回到宿舍,一觉睡到第二天中午……
快期末的时候,我照例加入了“考试突击队”,每天和兄弟们找不同的女生复印各种笔记,虚心的请教所有问题。然后晚上在楼道里背完书,和一帮男生到校外吃东西喝酒,胡扯烂侃,我想这样我会快乐些,可有时说着说着话我就突然发呆,然后沉默。一个人的时候,我就忍不住鼻头发酸。
张萌萌是个外系的女生,我乱借笔记的时候,才有幸于教学楼再次见到了她。大一的时候,我们一同进了文艺部,借着工作关系,我和她从一般同学变的关系暖昧,谁想到就快大功告成的时候,他却和一个高年级的男生走到了一起,而我和她也早就退出了文艺部,很自然的,那之后,我们就没再联系。
当然,离开文艺部的原因有一定差异,她是怕参加社团影响学习的时间;而我却是厌烦被那些所谓的部长指手划脚。
对于学校的社团,我不得不说几句,根据我的观点:社团就是一些高年级的指手划脚的部长和一群低年级的被指手划脚搬桌子卖苦力的干事相结合的团体。于是,每次我被指手划脚时就会溜掉,后来所幸不再去了。
张萌萌和高年级的男生跑了之后,我丝毫没有忧伤,在我的想法中,高年级的兄弟们终归要成熟些,魅力些,能力强些,经验丰富些,咱们是虽败尤荣。
而事实上,哪怕是我和张萌萌关系暖昧时,离开她我都不会有想她的感觉,有时甚至忘了这人,只是在她找我陪她逛街时才会有实质性的感觉,我觉得以那个年代的我,几乎没有可以吸引她的地方,估计她顶多把我当作一个可以陪着逛街的男生,而我,也没能对她抱有什么希望,我甚至和她口径一至的说不不是把对方当作男(女)朋友。
第一部分
第3节:恍如隔世的重逢
于是我乐得轻松,某种意义上说,张萌萌根本没有跑,因为她压根就没和我在一起过,我们那短暂的接触,就好像浮云一样在心里没能留下什么痕迹。
于是,在她彻底有人接管之后,我除了每天吃喝玩乐,就是在宿舍睡觉,从不去图书馆,从不去教室晚自习,上课还总是靠别人喊到,于是,我就再也没见过这个大一时和我有半腿的女生。
丁灵走了的那个学期,快期末的时候,我在楼道里找同班女生借笔记时,再次撞见了张萌萌,一时间恍如隔世。
她看到我时,也停下来站在了原地,离我很近的原地,仿佛时间静止了一般,我知道,因为这突如其来的偶遇,她的大脑中一定是一片空白,因为她眼睛里一片云雾缭绕。
下意识的,我对着她轻轻的笑了一下。
那之后,她也笑了,我们闲扯了几句。
一小阵沉默之后,她说我没以前贫了,我跟她说我老了,她说我压根儿就没年青过。她还说我深沉了,我说这是假象,做为一个优秀的地下工作者要善于伪装自己。我觉得我说话挺无聊的,结果张萌萌居然乐了,白白的牙齿泛着光芒。
跟张萌萌说话时,我总是有些心不在焉,这样的感觉对我来说已经十分习惯。分手后,我没再给丁灵打过电话,甚至逢年过节都没再发过任何一条短信,我不想左右她的选择,我宁愿一个人安静。
只不过,我渐渐发现,只要我和姑娘说话,就会一阵一阵的神情恍惚,仿佛丁灵又跑到了我的眼前,对着我嘻皮笑脸,这一度让我感到无比失落,还常常令我出现并发性的诸如心痛,诸如皱眉等生理反应,于是,我慢慢失去了和别的姑娘说话的兴趣以及勇气。
于是那天我对张萌萌说,因为有考试这头等革命般的大事,关系到小生本学期的生死存亡,所以虽然见到她我是一万分的想入非非,可我绝不能因为一点点儿女私情,放弃祖国和人民对我的厚望,放弃老师和同学对我的殷切期望,总之我是必须找个女同学去抄笔记了,简单的说我要走了,当然,我婉转的表达了是因为我不想打扰她学习而作的决定。
于是我给她留了我的新手机号,她看了看说:怎么全是33,44的啊?
我说:这是革命的需要
于是,在她一句充满笑意的“去死吧,快滚”的号召下,我消失的无影无踪。
第一部分
第4节:杀伤力无法计算
一早醒来的时候,宿舍里的空气让人作呕,一屋住八个人,虽然热闹,不过一帮老爷们儿的味道也无异于生化武器,加上每天睡觉前都有人要冒两根儿烟,可以想象,空气指标绝对是重度污染,杀伤力可以达到4A级水平。
我一贯以为这种环境下不适合有生物存活,然而令我十分不解的是,男生楼道里的蟑螂很多,常常可以看到很多飞飞的和爬爬的小强,可居然我们宿舍里一只也看不到。
我们把这奇迹归功于李嘉同学,他的床铺靠着门边,每晚躺下睡觉的时候,他都随意的一甩,把鞋飞到门边,于是,他那有着与众不同的气味的臭鞋就成了09宿舍的门神。
很庆幸,我们八个人还存活着。
现在依然是夏天,窗外的大树绿油油的,一阵音乐传来,广播站又开始放音乐了,这意味着上午的课已经结束,大家都会陆陆续续的从教学楼往食堂溜达……
清点了一下人数,只有冯翔的床被叠的整整齐齐,失去了踪影,其余的人还都赖在床上吧唧着嘴。胡伟的小呼噜更是一串儿一串儿的带着节奏。
冯翔在09年龄排在第二,最近开始在头发上打头油,每天早出晚归的,据说在泡一个大一的小妹妹,当然,手段极其庸俗,利用他在文艺社团的职务之便,和那姑娘探讨音乐话题,然后言传身教,据说是手把手的那种纯洁的师生关系,没事儿晚上就背着把吉他到外面晃悠,偶尔还能听见从图书馆那边传来的他那独有的琴声,一阵一阵的,可怎么听怎么像是春天的猫叫。
胡伟胖乎乎的,睡在老冯的下铺,有次老冯熄灯后回来时,胡伟一把抢过老冯的吉它。
不就是吉他嘛!胡伟的语气充分表达了他对艺术的不屑:爷给你们来一段。
然后就听见一阵拨动,那种只有在年幼无知的时候才常常在北京老城区听到的熟悉的弹棉花声音传入了大家的耳朵,还痛快的带着颤音……
“操!妈的都熄灯啦!是哪个傻叉啊!!丫的……”
没等我们骂丫的胡伟,一楼道不少宿舍就都骂声四起,大有操着刀子杀人的架势。
于是一阵寂静~不多久,胡伟已经安静的躺在了床上,鼾声大振,从此,这家伙不再碰吉它,他说他怕别的宿舍那些兄弟们找他弹棉花制作被子,他会不好意思收别人的钱的。
那天中午,当窗外音乐响起的时候,我们的肚子也开始咕咕的作响,这颇像监狱的犯人一样,每次听到哨子声音就会感到饥饿,基本上,我们也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于是大家都朦朦胧胧的从睡梦中醒来。
“呼……”我靠,胡伟这家伙,呼噜声居然伴着音乐越来越大,显然是依旧处于深度睡眠之中,于是一只拖鞋飞到了他的脸上。
一阵颤动,胡伟猛的坐了起来:“啊,开饭啦?开饭啦?”
大家异口同声的说:靠,去死。
然后胡伟身子一挺又拍到了床板上。
之后大家一致商量,决定中午吃盒儿饭,盒儿饭5元一份,两荤两素,就在食堂的门口卖,只可惜卖盒饭的几个师傅都是学校的正式员工,面对学生的时候一向拉着张驴脸,特别的嚣张,所以我们都不愿见到他们而伤了自己中午的食欲。
“老规矩啊……”郭晓磊说。
大家都探出半个身子到床边……
“手……心……手……背。手……心……手……背”
“妈的,真背。”陈乐乐嘟哝了两句。然后赖在床上哭丧着脸,没有办法,这是09的规矩,事情决定不了或是要找个背黑锅的同志的时候,一般会用手心手背的原始方式决出一个倒霉蛋儿,今天,陈乐乐比较丧一些。
“你丫快点儿!!”大家都催他!
于是陈乐乐老大不愿意的开始穿衣服,其他人则迷迷糊糊的又睡起了回笼觉。
半个小时后,七个人围在桌子边,看着午间新闻,开始吃饭。
“以后买饭动作快点儿啊,饭都凉了。”江洋对着陈乐乐一阵牢骚,顺手喝了一口陈乐乐为自己买的饮料,“都你这样,兄弟们下午怎么进行革命工作啊!”
“就是,你当在网吧坐一下午玩儿游戏容易嘛!费神费体力的!”旁边有人帮腔。
陈乐乐没搭理他们,他在聚精会神的看着新闻,国安又输了,被进了一个不该丢的球。
“靠!这帮孙子!真他妈的笨!臭脚!”陈乐乐对着电视屏幕骂着,一脸的忧国忧民。
大家看了看陈乐乐,谁也没说话……
体育新闻播完了,陈乐乐情绪低落的转回头来,准备开始自己的午饭。
“我靠!孙子们!我的红烧肉呢!”发现自己的餐盒里只剩下为数不多的几片菜叶的时候,陈乐乐两眼喷火,大声叫道。
我们低头不语,忍住内心的狂笑装做表情平静的低头吃饭。
于是陈乐乐敲着桌子质问:“你们丫太不人道了,太不人道了,我,我,我要……我他妈什么也不说了…… ”
陈乐乐一探身,照着江洋的饭盒就一筷子。嘴里还大叫:谁他妈碗里肉多我抢谁的!!
哈哈哈哈,大家笑做一团,纷纷用手护住自己的饭盒,打做一团。
第一部分
第5节:这姑娘是我兄弟
我不知道每天有多少个人处于失意之中,又有多少个人在没事儿偷着乐,我总觉得这世上开心的人没有几个,而大多数的人都在苦苦的挣扎,因为我发现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没有几个是面带微笑的,每个人都愁眉苦脸的,像是丢了钱包或是死了爹娘一般,后来有个挺时髦的名词形容都市人的生活状态,叫做亚健康,同时,听媒体忽悠,都市里半数以上的人群有抑郁症和心理疾病。后来据我的分析,这类所谓心理疾病其实就是一个人没事儿特二逼,整天满腹心事,萎靡不振,吃嘛儿嘛儿不香,看嘛儿嘛儿不顺眼,不停把自己的精神状态放在玩儿深沉又玩儿现了眼的状态,用北京话说:就是自己给自己找事儿,属于没事儿找抽型。
总而言之一句话,现代人的精神问题其实就是轻微自虐,只不过,一般意义上的自虐属于肉体上的,而那种二逼型的郁闷状态则是精神上的。
后来我却忽然觉得先前某些对于人群的判断出现了极大的偏差,我以前觉得大多数人都在失意,都生活苦闷,哪怕是那帮吃鲍鱼开宝马的肝脑肥肠都会为当天晚上去哪个夜总会找什么样的小姐苦闷不已,可后来我忽然觉得,除了我所有的人都挺开心的,即便是大马路上丧着脸走路的中年男人,在我眼里看来,那眼神里流露出的,多半是对路边美女的意淫和或许刚刚拿到奖金的兴奋,他们,哪儿不开心了?
当然,这些感觉不是骤然而来,是那把破烂雨伞在我家消失之后。
那之后我觉得,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不开心的人,他的名字,叫王欣。每次看着水房镜子中自己苦大仇深的表情,我还确信一件事情,我恐怕已经可以被归为没事儿找抽型的抑郁症男青年了。
听说抑郁久了,人就会从亚健康状态发展出大病小灾,不知道眼皮老跳算不算是疾病。
6
晚上快睡觉的时候,眼皮一阵跳动,手机就忽然响了,看了看,很奇怪的号码,从来没有见过,于是接起来一听,那边一个甜甜的笑声:“王欣吧?猜猜我是谁?嘿嘿。”
倒!又来这套,这么腻的声音,除了我那高中的同桌女生范小晓,出不了第二人。
“我说兄弟,你以后能不能换点新鲜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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