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阳光下的梦-第1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生活……,所以认识我的人常常羡慕我的童心和冒险天性,更羡慕我因此而不老的容颜。
我都已经二十二了,可还会有人问我是否成年。
我真不知道该大笑三声还是大哭三声。
※※※
对于成都,印象仅止于火锅的天堂和美女的世界。
我耸了耸鼻子,似乎嗅到了火锅的香味和浓郁的脂粉香……
好啊,又要去一个新的城市,也许生活里的一切又将重新开始,我期待着凤凰涅磐破茧成蝶的那一刻……
※※※
就在我拾掇着准备远赴蜀中的时候,忽然有个朋友不请自来。他是通过电话和我联系的,据称他是我一个朋友的朋友,对我慕名已久。
对这样的仰慕者我已经习以为常了,并没有多么受宠若惊。在我的圈子里,我好歹也是一小有名气的文学青年,读书的时候就已经名满全校,别人的仰慕与否对我而言早就荣辱不惊了。
我莞尔一笑,问他在哪里,是做什么的。
他自称是一个博士,在四川大学读书。
四川大学?成都?
我又笑了,这个朋友来的真是时候,看来我这次四川之行必不寂寞。
我对他说,我很快就要去成都,希望他能照顾我。
他在电话的那头兴奋的声音都有点变调了,极力怂恿我尽快过来。
我说到时你去接我吧。
…………
※※※
我妈听说我一个人要去四川,急得几乎跳起来,“囡囡啊,你去四川那种蛮荒之地干吗呀?上海有什么不好的?”
“四川也很好啊,天府之国呢。”我顾左右而言其他,故意避开妈妈的问题。上海是没什么不好,但是上海有个沈定坚,如果我不想一天心碎n次的话,我还是远离上海比较好。
“天府啥呀,蛮子住的地方还差不多,我看过地图了,和西藏挨得很近,真是不要太危险哦,你一个光鲜漂亮的囡囡,平时又娇滴滴的,没事跑去那种地方吃苦干什么啊?”妈妈气得几乎要捶胸顿足了。
“妈,你放心吧,我长大了,我会照顾自己的,我不怕吃苦,我只是想换换环境,让自己开心些。”我微微笑着看向我的妈妈,希望我的笑容能够感染到她,让她对我的四川之行多点信心。
“唉,你这个小囡啊。”毕竟是两母女,妈妈终究是懂我的,见我去意已决,妈妈就不再劝阻我,只是给了我无穷无尽的挂念和祝福。这就是母亲啊!儿行千里母担忧,古往今来,从来都没有改变过。
于是我继续微笑着告别了我亲爱的妈妈,带着我的牙刷我的香水我衣橱里所有的漂亮衣服去了成都,那一个天府之国……
※※※
常言道,“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我当然不会傻B一样屁颠屁颠坐火车跑去这个李白都说难走的地方。
我当然是坐飞机去。
从上海飞成都只要2个多小时,坐火车天知道要多久,我这把骨头从小娇生惯养宠坏了,可经不起火车轰隆隆的折腾。
坐在高高的云端,我俯望大地,生灵生物房屋车辆,一切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我很可悲地承认自己再怎么张狂再怎么风华正茂青春妙龄才华横溢也不过是沧海一粟,在造物主的眼里,我比一只蚂蚁还要渺小,冥冥之中究竟又是谁在注定我的命运?
两个小时之内,我居然幻想出无数幻象幻影,或许即将要去到一个陌生的城市让我有太多的不安和仓惶。
甚至连白白的云朵都让我想起电视里北极旷野上皑皑的雪,一瞬间我有走出机舱踩上去的冲动。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除非我学本拉登,来个“911”。
※※※
到了成都,那个博士并没有到机场来接我。
我也能理解,读书人嘛,毕竟不富裕。
这也是我自从工作之后就不喜欢和学生打交道的原因。学生真的太贫寒了,和我们不是一个消费档次的,我们在星巴克或者真锅喝着30元一杯的咖啡,他们还在街头吃三块钱一碗的牛肉面。“由简入奢易,由奢入简难。”有时候我都怀疑我是不是也有那么清贫的时候,我那时是怎么熬过来的,虽然我也不过是刚刚大学毕业一年多而已。
我按照他的指定坐大巴来到一个什么什么地方,具体什么地方我记不清楚了。
虽然我在成都也快晃荡了半年,可能够想的起来的路只有春熙路和太升路,记得春熙路是因为去过成都的人都会记得它,就好像去过上海的人都会记得南京路;记得太升路是因为那是卖手机的一条街,在成都我曾想过要换手机。
不知道为什么,成都的大部分地名我都想不起来了,不知道是因为大多数时候都是打的晃来晃去的原因,还是成都不是上海,我对这个城市没有归属感,那么大的一个上海,我都能来去自如,硬要说我是个路盲不认路却也不近情理。
※※※
下了机场大巴,照例是打手机找人,这也是素未谋面的人见面的惯例。
天下了一点小小的雨,弄湿了我的红色拉杆箱。
隔着朦胧的雨幕,我看见一个人在向我挥手,立马儿知道那人是谁了,就是那个博士,名字叫做冯睿。
曾经我在电话里问过冯睿,问他长得什么样子,他说他长得很丑。因为我身边都是沈定坚宋卓然程枫这样的漂亮人物,我对丑没什么概念,也就笑嘻嘻没有多说。
看见他的那一刻,我才知道他说的不是假话。
我看着他一步步走向我,我几乎有扭头而去的冲动,但毕竟这是个陌生的城市,我今后还要仰仗他照顾,在人屋檐下岂能不低头?我硬忍着没有转身,故作镇定保持着笑容看他走过来。
等他走到我身边,我看了他一眼,估摸着他还没有我高,我一米六八,一个男人还没有我高?!天啊,真是不可思议的事情!想想看吧,沈定坚一米八三,宋卓然一米八零,程枫也有一米八一,我被这些漂亮高大的男人宠坏了审美水准,怎么还能受得了那些还没有我高的男子呢?
我沉默地看着他拎着我的箱子,沉默地随他走过马路,沉默地感觉到他一直在打量我,我则浑身不自在,我忽然想起大熊猫的感觉,那么多人围观,一定舒服不到哪儿去。
后来据冯睿说我当时给他的感觉是个沉默腼腆单纯的小姑娘,我笑笑,没说什么,我不想伤害他,所以我不说出来,那么活泼的我为什么当时那么沉默,不是因为害羞也不是因为腼腆,其实是因为我不敢看他。
朵朵就常常骂我,说我是个以貌取人的人,只喜欢帅哥,对长得不英俊的男人不屑一顾。
是的,我的确是的。
可是帅哥往往虚华浮躁,且容易勾三搭四沾花惹草,实在没什么安全系数。
我落得如此惨淡下场,也是因为过于迷恋帅哥的缘故。
※※※
他把我带到一个面包车上,我很难得地没有挑三拣四嫌弃面包车的条件,温驯坐了上去。
这时我才注意到车上还有一个人。
据冯睿介绍,此人是他的同学,姓笪,叫笪贤音。
笪?很奇怪的一个姓。我心中暗忖,却什么也没说,只是礼貌地冲他笑笑,打了一个招呼。
一路上,我继续保持沉默。车上的另外两人却并不因为我的加入而多了拘谨,他们开始热烈地交谈殷切地交换意见,我身边朋友很少这样喜欢侃侃而谈的,不知道是不是这就是那些硕士博士们的爱好了。
我却趁此空档打量他们。
从外貌上看来,笪贤音唇红齿白皮肤白皙而冯睿黝黑粗犷且皮肤粗糙,笪贤音显得面嫩得多,看起来比冯睿年轻得多,但仔细看看,额头上眼角周围长了一条条的细纹,出卖了他的年纪,我知道他也不年轻了。
刚刚听他们的自我介绍,好象笪贤音比冯睿还要大几岁,是七十年代初的,冯睿是七十年代中的。
如此算来笪贤音不过三十出头,而冯睿还不到三十岁,可他们两个人都好老哦,实在让我很失望,毕竟我是八十年代的,整整隔了一个时代呢。
三十岁左右的人就能老成这样?!实在是对我的一个很大打击,我也有老的时候吧,我也二十二岁了,青春短暂啊,原来以为只有妈妈级的人物才会长得皱纹居然出现在三十岁男人的脸上,实在让我背脊发凉,不由自主掏出化妆镜,看看自己长了皱纹没有。
当然没有。
可我记得宋卓然是没有一点皱纹的啊,有的只是成熟男人的风韵。男人和男人相比也有这么大的差距啊?着实让人匪夷所思。
我们中国培养的硕士博士怎么都这样?无形中,我对硕博之流的印象大打折扣,更对我们中国的教育感到不解。
也许读书读到本科就够了。不然那么漫长的时间真是折了英雄志黯了美人面。
※※※
这些话当时我既没有说出来也没有任何表情上的流露,至少我还是个有礼貌受过教育知书达理的女子,不会动辄伤人自尊;更何况我总算还知道好歹,无论怎么说,他们的确是好人,不折不扣的好人,伤害好人会遭天谴的。
他们的好人不仅体现在对素昧平生的我的照顾上,更体现在主动帮我张罗租房子的若干琐事上。
没有他们,我想我的成都之行要麻烦得多。
我去看过了他们帮我找的房子,虽然条件肯定不如我在上海住的那么养尊处优,但也算是装修过,卫浴齐全,勉强可以住得下去。
还是一句老话,在人屋檐下,还能挑剔什么?
※※※
安顿下来之后,由冯睿做东请我们去吃火锅。
都说了成都是一个火锅的城市,才下飞机我就闻到了空气中弥漫着的那种热辣辣的火锅味道。
那是距我们住处不远的一个火锅店,名字我忘了,味道也一般,完全没有四川火锅盛名之下应该有的味道,难怪人家说,盛名之下,其实难符。
本来我说我来买单的,可是冯睿坚持不让,他说他是地主,理应做个东道。还说我的钱应该留着请大餐,不应该在这种小店里面浪费。
我听了这个话暗暗皱眉。
我从讲究排场面子身份的上海过来,从来没有听人说过这种狗屁倒灶的话,直让我反感。何况席间冯睿还不停的说,他这人只爱点便宜的素菜,要我随意点菜不要客气。
你做东都只爱点便宜的素菜,我还能随意得起来吗?简直是笑话!
当然这一切我还是没有说出来,谁要我是一个不喜欢把刻薄放在脸上的虚伪女子呢?只是很客气很虚假地一直微笑着,保持沉默,吃得也很少。
※※※
接下来的几天,除了我去报社报到之外,他们就带我在成都满大街晃荡,说起来惭愧,晃荡那么久,我都没把路给认下来。
作为回礼,在一个周末他们带我逛完春熙路之后,我请他们去春熙路尽头的必胜客吃匹萨。
匹萨这种东西,我吃得都不愿意再吃了,左右无非是老外的垃圾食品。但他们却是第一次来必胜客,大有开洋荤的感觉,怎么看都像个外行人,或者刻薄地说,像个土老冒。
我不禁感慨中国教育制度的闭塞和中国硕士博士群体的单纯可爱。
因为冯睿的一些言行举止,这些天下来,我对他的印象不是太好,甚至可以说比较反感。所以我有意无意地疏远他,避免和他走得太近。我相信他也能感觉得到,毕竟他也是个聪明人,用他的话来说,是个敏感的人。
※※※
甫入必胜客,还未坐定,冯睿就做了一件让我跌破眼镜的事,虽然我并不戴眼镜。
“你这个是干吗用的?”冯睿一招手把最靠近我们的waiter招了过来,举起盘子里的叉子一本正经地问。
“先生,这是用来切匹萨的。”必胜客里的waiter训练有素,回答得彬彬有礼。
“哦,是吗?你们怎么没有早点告诉我,我不知道啊,我以为是给我剃胡子的,我刚刚用这把刀剃胡子了哦。”冯睿很认真地看着那个waiter,严肃地说,严肃到没有人以为他在说谎。
天啊,我听得眼珠子都快要掉下来了。
我一直坐在冯睿对面,从进来开始没看见他拿那把刀剃过胡子。
我瞪大了眼睛,看看冯睿,又看看笪贤音,再看看waiter,前两者都无动于衷,好象这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而后者几乎和我一样吃惊,脸上的表情忽红忽白,但出于职业礼貌仍然极力掩饰。
我敢打赌他自出道以来从来没有见过象冯睿这样难缠的客人。
他求助似的看看我,看看笪贤音。
我犹在惊诧中,而笪贤音波澜不惊,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
“那我去给您换一副新的刀叉吧。”在我和笪贤音都没有任何反应的情况下,那个waiter终于绝望了,不再看我们,却挤出了这么一句话,然后转身就去拿刀叉,他走得那么快,似乎不愿意再在我们面前多站一秒,又似乎站在我们面前是件多么痛苦的事。
“你们的刀叉不快啊,我剃胡子都剃不动。”冯睿不依不饶地对着waiter的背影喊了一句,那个waiter后背明显一僵,走得更快了。
“你这是干什么?”我再不能保持缄默了,压低了声音问冯睿。老天爷呀,长这么大,我可从来没有这么丢人过。这一刻我宁可我不认识他。
“不干什么,好玩。”冯睿歪着嘴一笑。这时我才发现冯睿不但长得那个比较什么来的,连笑起来嘴都是歪的。
一瞬间,我又想起了英俊迷人的沈定坚,风度翩翩的宋卓然,俊朗挺拔的程枫……,哀叹啊,上帝有时候也是很不公平的。
我彻底没有言语了,很挫败的看着笪贤音,笪贤音对这种事似乎早就习以为常了,轻轻“哼”了一声,“冯睿这人就是这样,你以后慢慢就会习惯的。”
以后?!还有以后吗?!
※※※
这要是搁以前,我早就拍案而起一怒而去了。
真是岂有此理,难道这样戏弄waiter很有意思很好玩吗?
但这次我没有。
首先,我在人屋檐下不好意思发作,总算我也是个冰雪聪明的人物,知道识时务者为俊杰;其次,自从和沈定坚的情变之后,我变得亦正亦邪,就像射雕里面的黄药师,喜怒无常,好恶由心。
在我过去二十几年的生活中,遇见的都是诸如沈定坚宋卓然程枫之类的绅士男人,个个比赛似的小资,从来没有遇见过象冯睿这样故作粗鲁的男人。
这点倒是让我有些刮目相看。
※※※
接下来的日子,我对冯睿有了更多更直观的了解。
说起来,冯睿如果不是因为长得太丑,其实也是个不错的男人,善良、细心、周到、踏实……
他自认很聪明,所以也很自负。
极度的自负。
有时候自负和自卑是一对孪生兄弟,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自负多一点还是自卑多一点。毕竟长成他那样,还要摆出一副目空一切的架式是不太容易的,需要很强的心理承受能力。
说到他的聪明,我并不以为然,无非就是读到了博士嘛,按照中国的教育体制,整个儿一科举制度的改版,能选拔出什么人才呢?只要肯持之以恒的考试,谁不能读博读硕呀?
我也考过研,专业成绩都很好,就是英语过不去,每次分数线都和我作对,我考53分,分数线就55分;我考55分,分数线就58分……,活活气死我。只能叹一声时也命也,也许我真不是读研的命。
但我是学法律的,我们法律的研究生英语线是58分,而冯睿他们工科的英语线才40多分,中国教育部选才之不公可见一斑。
40多分也能读研吗?除了叹息一声之外,我真不知道该汗颜自己还是鄙视别人。
※※※
除此之外,冯睿最自豪的还有他的记忆力和对古诗词的博览以及一些逻辑思维能力。
这些也许是聪明的体现之一。
但在我眼里都不算什么。
说到记忆力,我从小就是有名的过目不忘,在大学,我更是名满全校,曾经一夜看完一本法律书,第二天考试得了八十八分。要知道法律书可是本本都像字典那么厚,我硬是一夜之间背得滴水不漏,使得点名想要抓我补考的老师失望而回。这需要何等功力啊?就凭这份功力我相信就算胜不了冯睿但也决不至于落败的,只是我们没有正式比拼过。
而对古诗词的造诣我就更加当仁不让了,本身我就是一个古诗词的原创作者,若生在宋代,绝对和李清照有得一拼,可惜又是时也命也,我生错了年代。
逻辑思维能力是学法律者必备的,这个我也不需要多说了。
所以我从来不觉得冯睿有多聪明,虽然他常常自信满满,自负得无以复加。我只是不想打击他,所以我什么也不说。
撇开这些,冯睿真的是个好人。
我从来就不想伤害好人,至少我从来不会有意去伤害好人,但刀剑无眼,非我所愿的误伤就不在我的控制范围之内了。
※※※
也许那段时间真的是太寂寞了,也许是沈定坚的教训告诉我帅哥并不可靠。那段时间我居然着了魔似的对冯睿产生了奇怪的依赖,奇怪到我自己都无法解释为什么。
凭心而论,冯睿的确是我见过的相对比较有思想的男人。
可惜思想不能当饭吃。
我已经是个才女了,且并不认为有多少男人的思想是可取的。
虽然常常伪装作小鸟依人状,但我骨子里是个极度大女子主义者,当然除了对沈定坚之外。
正是这种小鸟依人和依赖最终导致了冯睿后来对我的迷恋,也注定了我们之间一场友谊的终结。
终结也就终结了吧,不可惜也不遗憾。
这么说也许有点残酷,但却是事实。
只能说寂寞叫我犯了错……
我是个对感情不负责任的人,这点我从头至尾都没有否认过。
人的一生要擦肩而过多少人?能记住的又有几个?
于我,能记住的只有沈定坚而已,其他的都是云烟,云烟,云烟……
当我的马蹄声响起,我只是匆匆的过客,不是你所期待的归人……
第十二章
“我的微笑
纸蝴蝶般脆弱
在你身后轻轻绽放
然后撕裂了
片片破碎……
我的泪
流星般划过
滴在你的掌心
灼伤了我的爱情
却温暖不了你的眼睛……
这次我是真的去远行
忘了吧
你无处不在的影子,影子……”
※※※
也许因为地处盆地,也许因为气候潮湿,成都是个烟雾弥漫的城市,有点象伦敦,终年不见日光。
来了成都之后,我才终于明白蜀犬为何要吠日,不怪蜀犬孤陋寡闻,只怪太阳在成都实在是个稀罕物。
阴沉沉的天,湿漉漉的空气,没有阳光的城市……
这点于我倒是很相宜。
本来我就不是热爱阳光的人,如果可以我宁可生活在阴冷潮湿的地洞。
也许我真是个吸血鬼,常常面色苍白嘴唇猩红,看见太阳就会莫名晕眩和厌恶……
虽然我常常告诉大家我是一个吸血女鬼,可是没有人相信。
可我的确是,至少在思想上是。
※※※
在上海,繁华的街头,人来人往。
来来往往的人群啊,无非就是为名为利。
在这个城市却不一样。
如果说上海是贴了金粉标签的虚伪小资城市,成都则是从骨子里媚到外面的真正资产阶级女郎。
在这个城市里,从大老板到小车夫,每个人的心态都很好。街头巷尾,到处可见捧着茶盏或者围着麻将桌一坐就是一天的人们。
这些倒也罢了。
成都人还有一大怪,就是可以为了一顿美食在风里嗑着瓜子排队等上一两个小时而毫不焦躁,君不见冷锅鱼和各式名火锅店门口都排着足以绕店三圈的长队,那么长的队伍里却不见有一个人急躁不耐烦……,这在惜时如金的上海是不可想象的。
这种发自内心的悠闲与宁静着实令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所可望不可及却又艳羡不已。
※※※
我在成都晃荡的时候,是我这辈子最悠闲的日子,每天逛着走来走去,还有品不完的美味小吃,满街都是让人垂涎的火锅味和川菜香,想不食指大动都不行,可怜坚持一年的减肥计划就此付诸东流……
在成都当然不仅仅是吃。
冯睿还带我去认识了不少朋友。
说起来冯睿的朋友个个都稀奇古怪,显然我也不是省油的灯,绝对古灵精怪难缠得很。用冯睿的话来说就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他从不和没有任何专长的人交朋友。
这句话说来很有功利性,我颇反感。
当然也不能怪他,这个世界谁不为自己打算?谁又不功利呢?面对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