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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小禅最新文集:一地相思两处凉-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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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山里全是这一句,我,爱,你。
我——爱——你。像一场断断续续的演出,总也没完没了。
吴家义回来时我给他整理东西,他的笔记本有好几个,但内容却极简单,上面写着,小烟,我想你。小烟,我爱你。小烟,我要你。
很多页,很多页,单调到让人发晕,直看到我眼泪模糊,然后他摘下军帽,里面的帽檐上写着一行细细的小字:小烟,真的想死你了。
当爱情遇上爱情,我有的,只能是泪水。

第73节:不再与爱情擦肩而过(1)

不再与爱情擦肩而过
我眼角湿湿,又打上了一句话,媚儿,学完了就回来吧,虽然结婚就落了俗套,但俗了就俗了吧。
我的女友名媚儿,十分动听的名字,人如其名。都以为是她追求我,因为我是她所有男友中最平庸的一个,甚至有些俗气,花一分钱也要跟她计较。
住在一起时我们就说好AA制,免得以后分了手汤汤水水说不清,反正我是她第n个男友,她的爱情快餐到了我这能完结?我不信。有了媚儿,我再出去好有面子,因为媚儿美貌动人,穿最素的衣服,也盖得住所有女人的娇艳如花。
总有人问我用了什么计策套住了媚儿。我说她追我了,听得人一脸打死也不信的表情。媚儿总是在旁边笑着说,当然是真的,我爱他能写能算能劳动,像刘巧儿爱上赵柱儿。她还知道《刘巧儿》。
是在一次时装发布会上认识媚儿的。我去采访,模特们争相在我面前雀跃,大大小小的娱乐版中,我也算名记,此时被一群美女包围,自然是心花怒放。只有媚儿,远远地坐在角落里,仿佛与她无关,我一时动了兴趣,越是被拒绝,越是被诱惑,大概媚儿是深谙此道的。我放弃采访冠军和亚军,来到媚儿面前,她只是十佳之外一名普通模特,却自有一分妖娆的气质,也说不清是哪里好,反正就是看了忘不掉,有点像张曼玉,细细的眼睛,小小的唇,笑起来都是狐狸一样的媚样。
我问她为什么不热衷于媒体?这可是出名的好机会。她淡淡的,出了名的女人岂不是更苦?就这样也没什么不好,我暗叹她小小年纪悟性这么强,便一下认同了她。
她先约我喝下午茶,闲闲淡淡地聊,并不说男欢女爱,只说眼下最喜欢的事情,我们竟然都喜欢这种寂静稍显落寞的茶馆,并不喜欢酒吧和蹦迪,这倒有点让我意外。因为她穿得实在前卫,看来表里如一不是很对。
然后开始了交往。我略谈过两次恋爱,如蜻蜓点水,有感觉的不多,而媚儿早已是恋爱专家,认识她的人告诉我,小心啊,她可已是高手,不要人财两空。
我岂会那么傻。财我没有,挣了就全花掉,甚至还有贷款,我怕自己的孙子都要还账。她又是自动跟我,我怎会有损失?
于是两个人各付一半房租,菜每天她买,剩下的杂七杂八东西我去一次采购,日子过得还算清楚。我也问她为什么会找上我,据说她前任男友不是大款就是政界要员,或者有型有款的广告男人?她淡淡一笑,看你好喽,想和你结婚。我一惊,什么?想和我结婚?她又笑,看你吃惊的样子,我怎么会想和你结婚?傻瓜。
被她骂过傻瓜后才踏下心来。我才二十五岁,结婚?太可笑了吧?纵然她是美貌如花的媚儿?
于是不去上班的时候,我坐在地毯上整理我的片子,媚儿就往脸上涂了鸡蛋清之类的东西,光着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我们总是把窗帘拉上,白天也如黑夜,灯总是亮着,电视总是开着,无聊的电视剧一个接着一个,不然,怎么打发无聊的时光?
做饭多是我。我家传了一手好厨艺,川、鲁、粤各大门派我都会,媚儿总是叹为观止。她总是边吃边说,要真嫁给你也还行,至少可以吃一辈子美食。我说,你可以嫁一个厨师,比我更好,何苦找我这种没钱没势的人?
她不语。一个人去沙发上看时尚类的杂志,看着看着就忘了从前的事,没心没肺地说,我能不能把头发染白了,然后再做一个板寸?我吓得要死,惊慌地说,你要是上午做了,下午你就搬东西走人吧。她骂我老土。老土就老土,至少她现在是我女友。

第74节:不再与爱情擦肩而过(2)

我和媚儿不但钱财分得清楚,感情也是清楚。刚开始的时候我就说过,我是不会和她结婚的。她结婚的对像是大款或者明星,都与我无关,但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她,喜欢一个人是莫名其妙的,她瘦瘦的骨头讨人喜欢,尽管她情史太长。媚儿说她十五岁开始谈恋爱,最早的初恋是十岁,爱上邻居家的男孩儿,男孩儿十二岁,居然海誓山盟过,真让我笑得冒泡。她逼问我爱过谁,我想了想,真的没有,如果有,对她还有一点。也说不上是爱,喜欢吧。我又加了一句。她听我第一句还雀跃,听第二句就黯然,然后自言自语,为什么总找不到一个真心爱我的?
渐渐就有点老夫老妻。有时两个人懒懒地在床上,仿佛结婚多年。其实就这样下去,也许没什么不好?
媚儿旧日男友打电话给她,我略有醋意。是她在美国的男友。我揶揄她,怎么,男友给你办护照出国么?还不收拾行李?她也不恼,也不解释,只说“哪里”便完结。我不要再问,好像多在意她一样,那就落了俗套。媚儿转身进厨房,为我做苏州小吃青团子。一种又甜又粘的东西,好像爱情,总是黏黏糊糊的,吃多了上火,不好消化,所以我不想轻易和谁水深火热地爱。爱太难。
媚儿是苏州人。难得她长这么美,而且真是媚儿多姿,像苏州的小桥流水,她说有一天带我去苏州,苏州会让人产生一种另类的想法。
就真的去了苏州。媚儿带我去的园子全不是旅行社会去的,都在苏州的角落里,又安静又美丽,又是春天,我看媚儿穿了旗袍在园子里轻移莲步,竟以为自己是江南才子一样的。那个时刻,有些许的伤感,说不出为什么。
从苏州回来后我变了许多。第一次,我给媚儿买了丝绸的睡衣,她的身体在光滑而柔软的丝绸里飘荡时我有一种错觉,仿佛早就认识她一样。那一夜,我和她燃烧好久,她第一次流了眼泪,湿嗒嗒的在我胸前,弄得我手足无措,我差点就说嫁给我吧,忍了忍还是咽了下去,我自由的时光还没够,怎么可以上了婚姻这个牢笼?
有一天媚儿跑到卫生间狂吐,然后脸色蜡黄地出来。我问你怎么啦?她笑笑,可能晚上吃的鸡腿不干净。晚上我也吃鸡腿,可我一切都好。
第二天正在外面拍片,被她打电话呼回来,说是病了。我提了水果进屋,看她脸色纸一样苍白。我急忙抱她,要不去医院?她在我怀里,婴儿一样安静,惨然一笑,已经从医院回来了。我急问什么病?她刮了我的鼻子,你的孩子,没了。
我脑袋顿时变大。媚儿怀孕?然后去做了流产?天啊,我的孩子?我竟然怒吼她,为何不告诉我?我有权决定一切,我是孩子的父亲。媚儿流了眼泪,不告诉你是因为不想增加你的压力,免得你因为孩子而迫不得已和我结婚。这话让我心疼,这样的女子,还不值得我爱么?我想等我有了房子就娶了她吧。
那些天我整日煲汤,把媚儿伺候得白白胖胖,每当我围上围裙去厨房就有一种家庭妇男之感,这感觉让我非常沮丧,尽管媚儿说我这样很酷,她还说她最爱的就是我这种居家男人的样子,然后说,不知道谁将来有福气可以嫁给你?
我没有答她。其实想答她。但和她的那些男友相比,我实在自卑,最起码,连个小窝都没有。
可是我已动了结婚的念头。我觉得自己离恶俗越来越近,无聊的人才想结婚。
我们又和以前一样,只是觉得更亲近,毕竟,媚儿的腹中,有过我的骨肉。
终于有一天,媚儿说要走。是要出国上学,我才知她竟然毕业于一所名牌大学,而且是理工科,这让我对她刮目相看,我甚至以为她只是高中毕业,然后趁着花样年华出来做模特的。她说要趁年轻学点东西,她选修服装设计,不晓得谁给她拿的钱让她去那个浪漫之都。分别的时候我想伤感一下,但居然没有,只是和她每次出差一样到机场送她,她说,女人要趁年轻赶紧折腾,女人还不如衣服呢,衣服过了时,再过二三十年还有再卷土重来的时候,女人过了时,就是烂菜一堆,总有一天,我会让你怀念的。
飞机起飞的时候我的眼泪才下来。我已经开始怀念了,可惜媚儿看不到了,我为什么要哭呢,这时候应该哭的是媚儿,我知道她真的爱我,有一次她说梦话,说让我娶了她。回到小屋我一个人发呆,屋里到处是媚儿的气息,她的长筒丝袜,她没用完的沐浴液,还有浴池里的长发。我小心地拾起来,一点点卷好,放到抽屉里,这个动作像琼瑶阿姨小说中的情节,但我做起来充满伤感,我知道当媚儿离开时,我已经爱上了她。
后来看一本书,说到爱。书里说,只有一个人真正爱上另一个人才会想到结婚。媚儿真的和我求过婚,可惜我错过了。晚上,给媚儿发邮件,你在巴黎还好吗?法国男人很浪漫吧?要不就考虑做个法国媳妇?我仍然是满嘴的不正经。
只一会,就收到媚儿邮件,里面只一句话:爱情是一朵千瓣莲花,每一瓣都是我前世的盼望,每一瓣都有它的苦涩和清香。
我呆呆地盯住屏幕,然后把这句话一个字一个字地删去,我想根本不用保存了,因为它已在我心里生了根,永远都不可能忘记。
我眼角湿湿,又打上了一句话,媚儿,学完了就回来吧,虽然结婚就落了俗套,但俗了就俗了吧。

第75节:锦衣夜行的爱情流浪者(1)

锦衣夜行的爱情流浪者
我居无定所,什么也没有,而且,我是个在夜色里行走的人,靠近我的人,会被一种阴暗笼罩住。
我是个爱情的流浪者。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可以让我永久地停留。
我如此的不相信永远。没有永远,从母亲跟着那个男人走了以后,我相信没有永远,永远是朵已经在公元前就凋谢了的花朵,我们连它的种子都找不到。
永远的东西只是死亡。就像凋零的花,永远地只是凋零了。
我只说我爱你。绝不说永远。这个形容词永远不会用在我的词语里。
我对海棠说,海棠,我爱你。
海棠却说,我永远爱你。
我就笑了,我说,傻孩子,没有永远,你知道的。
海棠在一家很好的单位做公务员,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会爱上我?我是如此堕落而萎靡,像是开在暗夜的罂粟花,毒气芬芳,很多女人都会爱上我,她们说,喜欢坏男人。
我是坏男人吗?也许吧。我打架,动刀子,我最喜欢的是收集各式各样的刀,我有五把瑞士军刀。
我二十四岁,却有十年烟龄,还有,我高中刚毕业,没有考上大学。我讨厌穿长长的白裙子留长发的女生,我和别的男人欣赏眼光不同,那是很多男人的梦中情人形像,我不喜欢,太腻味。因为太大众。
幸亏还有一副好嗓子。我可以去酒吧唱歌,除了我,男歌手们都是长发飘飘,我不是,我是一个小平头,不穿画着骷髅的黑色衫,我只穿干净的白衬衣。
白衬衣是我的理想。大道才会无形。
因为谈过十次以上的恋爱,从十五岁开始,我就知道女人,然后不再有感觉,直到她们总是前仆后继地爱上我。
我始终不明白她们为什么爱上我?我没钱,没学历,没车子,没地位,居无定所,而且过一天算一天,长得不算好看,小眼睛单眼皮,爱吸烟,不爱说话,唯一值得骄傲的是身高,而且还瘦,更重要的是,没有真心。
我从什么时候开始老的呢?从哪一天开始再也不想爱了?爱,离我那么遥远,仿佛应该是前世的事情。
但我还说我爱你。因为看到海棠的眼睛我就想说,是一个刹那。
海棠很美丽,高而且瘦,不爱说话,她跟朋友来酒吧,很多人,只有她是沉默的,穿着牛仔裤格子衬衣,整个酒吧,没有穿裙子的女子只有她一个人。她静静地坐着,一直在角落里看着我,她的朋友去跳舞了,她依然看着我。
后来我说,海棠,为什么一直看着我?
因为你的头发啊,五六十年代人留的头啊,怎么你可以唱那么前卫的歌,你是个怎么样的人啊?
其实这也是我想问她的。
却没想到她是国家公务员,更没想到她居然是博士毕业。
我说海棠你别吓我,我没上过大学,可也知道一个人念到博士有多不容易?

第76节:锦衣夜行的爱情流浪者(2)

她笑,你不信是你的事。而且,我没有谈过恋爱。
我说你真悲哀,上到博士没有谈过恋爱,不知道什么是爱。爱上一次,才知道有很多事情是虚无的。
包括爱情吗?她问。
这个傻姑娘,不知道哪里让人心疼。我说,当然,主要是爱情,爱情多么虚无,你爱上一场就明白了。
和你吗?她竟然直直地看着我。
我笑了,我不合适,我都谈了十次恋爱,你应该找个纯洁的男人,比如从没有谈过恋爱的男人。
你只能说谈过恋爱,不能说爱过,否则,你不会说爱情是虚无的。
我叹息,没想到这小女子如此有悟性。我爱过的女人,她们说的话,总是南辕北辙,没有人看透过我。
海棠,我说,如果你谈恋爱了,一定是个爱情高手,因为有悟性的女子是可怕的。只可惜了,你会待在那么正经的一个单位里,你应该是一个到处乱逛的人才对,或者出国,到欧洲那些国家去。你不是托福考过了吗?
她笑,心若是自由的,在哪里都是流浪,心若是死了,在哪里也如死灰。
啊,怎样一个女子。我说,很奇怪我这小高中生能和你这博士生谈得来。
社会是所大学,真正能上这所大学读到博士的才是高人,你是一个,有些人读到博士后还是傻子,希望我在你眼中不是。
真的不是。我称赞她,海棠,你冰雪聪明,只可惜遇人不淑,我不是一个好男人。
女人喜欢坏男人,特别是有复杂经历的坏男人,因为他更知道自己要什么样的女人,等什么样的女人。
我一惊。终于等到一个真正知我心的女子。
但我面色平静,我说,海棠,告诉我,为什么一直没有爱过?
因为始终在等一个值得我爱的人啊。我眼高手低,周围的男人都太纯情,纯情到恶心,只好放弃,接着等,相信有一天我会等到,结果,我真的等到了,真好。
那一刻,有心酸有心动有甜蜜。我笑,海棠,我不值得。
海棠淡淡地说,我的眼睛很毒,是个好猎手,很少有东西让我看错过。
很多人不明白海棠为什么爱上我,她如此靓丽,学历高得让人害怕,而且那么好的工作,她给我房子住,给我联系出唱片。所有人不理解她,我也不理解。
我说,海棠,我怕不会永远地爱你。因为永远是可怕的。有一天我们都会老。
她嘻嘻地笑着,有一天我们老了,就讲讲童话和寓言故事,别讲人生这些大道理了,只是,我怕我皱纹太多你受不了。
我黯然,这样的女子,真让人心动。
我再说,我居无定所,什么也没有,而且,我是个在夜色里行走的人,靠近我的人,会被一种阴暗笼罩住。
可我是阳光啊。海棠说。
海棠没有像别的女子,我们在一起三个月,手都没有握过,她不会投怀送抱,不像我遇到的女子,总是在很短的时间吻了,或者做爱。
但我真有了情侣的感觉。海棠晚下班回来,我会站在门前等,像一个居家男人。
我是怎么了?
海棠来的时候,我端着我炒的菜,为一个女人炒菜,这是第一次,我没有告诉海棠。
海棠说,好香啊。我拿起筷子吃,几乎咸死,盐放多了。而海棠说好吃,而且吃得不倦。
我很感动,没有一个女孩子这样对待过我,海棠朴实得让人怜爱。
吃过饭她看我的书,你还看罗素和尼采,还有王小波?她回头看我,鬼魅地笑着,早知你出招不俗,你看你的书,全是我有的。
然后一人抱一本书看,到酒吧唱的时候我们一起去,我唱郑钧的《赤裸裸》,“我的爱赤裸裸……”
我看着海棠,心里充满了甜蜜。
我真的爱了。这个女子,这个不爱穿裙子的短发女人,这个读懂我的女人,到底哪里吸引了我,让我难以自拔啊?
而我自卑,我何以配得上如此好的女孩子?
海棠再来,我淡淡的,说着不着边的话,那些话,像一只只刺猬,难看而伤心。
海棠说,我爱你;只要爱情,只要你爱我,什么都可以。说完,她搂住我,然后把热的唇贴上来。

第77节:锦衣夜行的爱情流浪者(3)

你怎么如此低贱。我推开她。我的心在流血,我为什么把自己喜欢的女人推开呢?
海棠倒在地下,像一只受伤的猫。很久,起来走了,没有回一下头。
海棠,海棠,我在心里狂喊着。是因为害怕伤害你我才选择了逃避啊。
再去酒吧唱歌,依然看到了海棠,脸色黄黄的,人瘦了一圈,我唱了很久以前熊天平的一首歌……没有你逃到哪里心都是死灰。
我看到海棠的脸上流下闪烁的泪。唱完了,我下台,和一个酒吧的小姐喝酒,我们喝交杯酒,那个女人把腰贴上来,她穿低胸的衣服,黑色的胸衣清晰可见,我透过人群去找海棠,她走了。
我一把推开身边的女人。有病啊,她骂着。
我伏在桌上大哭。那天我差点醉酒而疯,很晚了还在街上乱逛,从没有一个时刻我这么痛苦,从没有啊。
我真的爱了啊。为什么当爱来临时我却选择了逃跑?难道我怕海棠离我远去吗?
有几次我差点撞上了汽车,他们骂,找死啊?
我咧嘴一笑,你们怎么知道?失去海棠,才知有一种命里的东西是属于你的前生来世的,一旦失去,就永远不会再来。
有人告诉我,海棠要走了,要去英国留学了,以前差点要走了,因为我她想留下来。现在,真的没什么可以留恋了,海棠说,她爱过了,真好,也许她配不上我,所以,她要走了。
我心如旷野。我做够了爱情的流浪者,虽然是锦衣夜行,但是,谁知我心寂寞?
我快疯了,一个人去三四家酒吧唱,嗓子唱得都失声了,稍微伤感点的歌都能让我泪流满面,如果有人说一句,你去死吧。有这一句,我就会选择死亡。
这次真的永远了。因为海棠永远地离开我了,没有了海棠,我心如死灰。
我总是从一个爱情到另一个爱情,从一个女人到另一个女人,没有一个女人有让我停下来的欲望,海棠是个例外。
有那么一个片刻,我想,能和海棠结婚该多好啊,生几个小孩子,慢慢地变老,从没有一个时刻让我想结婚,但是海棠,让我想和她慢慢地相守到老,两个人的地老天荒。
像星爷说过的那一句话,如果要给“我爱你”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不,一万年不够,我希望是永远。
我希望能一直看到海棠白发飘飘,满脸皱纹,没了牙齿,而我把她当作手心里的宝,每天唱情歌给她听。
可惜海棠再也听不到。她不知道一个浪子要回头。
我生日那天,我依然去酒吧唱歌,没有人祝我生日快乐,没有人知道我的生日。
我的忧伤挂得到处都是,在抬头的片刻,我看到了一个穿牛仔裤格子衬衣的短发女子,我的血一下就僵了一样。歌词忘记了,曲子也忘记了,我慢慢地走下来,走到她跟前,问她,你认识一个叫海棠的女孩子吗?
她的脸上全是泪了,“不认识,她已经‘死’了。有一个男人‘谋杀’了她。”
海棠拿出机票,明天,我要走了,如果……她居然停下来。
如果我不让你走呢?没有一次,我是这样想勇敢地想结束自己的流浪。
她拿出打火机点燃了那张机票。我去抢打火机,她惊恐地看着我。
亲爱的海棠,机票我们可以退好多钱呢,然后咱结了婚还得买房子置地养一堆孩子呢。

第78节:数到三就说你爱我(1)

数到三就说你爱我
一……二……三,这小子到底在搞什么名堂?他数完了,我心中积了多日的火气化成了三个字——我爱你!
妙妙,我给你介绍一个有意思的人
我的女友色拉说,妙妙,我给你介绍一个有意思的人。那时我在公司驻上海的办事处,一个人很孤单,上海是大的,我是小的,而女友色拉是在上海上的大学,所以,她上海的朋友很多。
我一向讨厌上海男人。你知道为什么,他们在全国人民心中的口碑都不好,小气、自私、自以为是,还阿拉阿拉的斤斤计较,色拉说你去上海一年不要爱上他们啊,我说算了吧,我还是喜欢北京的那些哥们,两肋插刀的,从来不会跟我AA制。我与上海的男同事去泡酒吧,从来都是AA制,有时我总是义气地说——我结账我结,咋咋呼呼地像个男人,他们总是翻我一眼说,你怎么这样?然后各付各的账,两不相欠。真他妈的,这帮小男人们,恨得我牙都疼。
所以我养了一只猫为伴,当然是母猫,我怕上海的男猫都与他们一样,那岂不是更烦?我给猫起的名字叫老费,天知道我多迷恋费翔叔叔,他个子高高眼睛深深而且唱起歌来深情款款,叫我如何不爱他?
我就这样混迹在上海滩,恨不得一年快点过去,然后我回北京去找那群狐朋狗友,其中有两三个还与我关系暧昧。他们说,我们能不能从异性朋友变成一个锅里做饭吃的那种?我正在考察他们谁可能看我早晨起来披头散发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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