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心动没有道理-第9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拉她回房间拿车钥匙,并且很快拨了一通电话给狄森·威尔。
“给我我母亲的地址。”
十秒后,他挂掉电话,对她道:
“走吧,我也很久没看她了。”
方筝躲过他要抓她的手,戒备道:
“你脸色看起来不大好。”
“放心,我没有与长辈决裂的习惯,我只要她的祝福而已。”
“祝福?谁提到婚礼了吗?你何必早早去威胁你母亲,吓她心脏的承受力呢?我认为此刻她没什么心理准备的。”
风御骋没给她挣扎的机会,而他敏捷若猛豹的身手也不是方筝防范得了的。迅速一探,她已牢牢被他搂住,半挟持地往车房而去。
坐上车之后,他才道:
“我知道你对这种事感到厌烦了,所以我要敬驰代我除去一切骚扰,连孙俪也弄回美国,不惜欠下一堆人情债。只是我没料到你终究还是会介意受不受欢迎的问题,这是我的疏忽,但凡有令你介意的事,皆是我首要解决的大事。”转头给她一个吻,低喃道:“待你完全没有心结时。我们就该步入礼堂了。有祝福、有花、有真实的婚礼与准备相守一生的两颗心。”
这是他人生的大梦。追梦来台湾,就是为了完成他今生之所盼;如果方筝想要未来婆婆的祝福,那她一定会得到!
方筝由他眼中的晶亮光芒,以及温柔口吻中所传达的讯息,也明白他最想得到的是一个真正的“家”。
沉默了良久。她思考一个问题:
“御骋,你有没有想过……你母亲这么做,或许只是想取得你的注意,她不见得是讨厌我,只是有某些希冀的事也渴望达成?”或许初步的打斗是一种试探,过后较为过火地派孙俪前来,怎么会没料到孙俪可能会有的举止?一个江湖上叱咤风云二十来年的女巨头会没预料到这点失误吗?
风御骋怔了一下,很快地否决:
“你不了解她,我与她之间是‘上下属’的关系超越一切身分;她并不需要情感方面的养分来丰富她的生命,从来就不需要。”
“可是,如果你能有对情感的渴望.又怎么能否决生你的母亲会没有呢?你究竟是她的骨肉。遗传自她的所有不是吗?”
“你是这么希望的,是吗?”对于与他共处二十八年的母亲,还有谁比他更了解的吗?何况方筝根本没见过,种种不正确的臆测都推翻不了他的认知。
方筝摇头:
“希望是一回事,但我的猜测并不是由那个为出发点。我很少自欺欺人,也许你是当局者迷,我才是正确的。”
车子奔驰于墨浓的夜色中,沉寂的车内因没有交谈而凝窒,许久之后,风御骋回应道:
“如果你的猜测是对的,那我母亲的野心比我想像的更大。”话气中含着冷漠:
她对他们母子的相处情形浮上好奇,忍不住问:
“她抱过你吗?亲过你吗?”
答案是方筝曾料想过的:
“如果我曾享受过一丝温情,那么大抵不会把家庭的温暖当成一生最难达成的目标吧,并且盲目地狂恋上你。我与她之间——从没有不切实际的幻想,反而是我大哥才给了我血骨相连的情感,父母皆无法超越。”
好诡异的亲子关系,已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她小心地问:
“你——恨她吗?”
“不。”他摇头:“你无法要求一个穷人贡献出金钱,我知道她爱我的方法就只能那么多了,我父母皆来自帮派家庭,江湖上的事情重于一切;在那样的环境长大,谁能向他们索求连他们都陌生的东西?只能说每个人追求的理想不同。我绝不会向别人乞求眷恋;我要什么,就得自己努力去争取,不会因为她是我母亲而以为她理所当然要给我所有的爱。”
他有这样的思想,也难怪他在计画事情时皆有万全的准备工夫,光是由追求她的事件上便可看出来,她常在想他为什么要观望她六年才来?
除了与他兄长的合作事业要漂白为正经企业,还有什么顾忌呢?他明白她嫉恶如仇、讨厌黑道人物,所以他走向正轨,并且一一与敌人解决恩怨;而让他父母谅解他的脱离,想必也花了一些时间。
六年的每一分每一秒,他都不打算白白付出,所以他来到她面前,已是胜券在握、势在必得,让她连反抗的机会也没有。
他不择手段要夺取她的心,用热情、用恩情——并且算准了她性格中大恩不言谢却会永铭于心的特质,利用了个淋漓尽致。所以她会觉得没爱上这个男人会很对不起他。
会恼他的算计吗?其实并不,如果有一个人了解你如此透彻,费尽了那么多心思,对情感再愚钝的人也会心折动容。芳心如何不悸动?
也许她没有一般女人恋爱时该产生的羞态娇柔,但爱他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错过了他,再也不会有第二个男人欣赏她一辈子也不会穿女装的性格了,并且知道她的妩媚在中性扮相中最为动人。他证实了她的爱情看法——如果男人真的爱一个女人,绝不会要求女人为他而改变,迎合他的喜好。
她一直认为,如果在相遇之初的单纯吸引,造就了恋情,必定是那样的相貌特质有其出色之处;不该在相恋愈深时,反而要求对方不断改变,迎合自己心中塑造好的模型,然后渐渐丧失原有的特质,渐渐磨去初时单纯喜爱时的悸动。到那时……爱情仍是真爱情吗?她不以为。
轻笑出声,她靠向他肩:
“虽然你对你母亲的想法尚有可议之处,但是对你所做的一切,我仍是欣赏的,如果你打算与我结婚,我想我会同意。”
“你以为你逃得掉必然的结局吗?”自大狂妄的口吻表示出他从不怀疑会步入礼堂的事实。
她一点也不介意这次他口中霸道专断的决定,逸出清朗的笑,觉得心情良好,一扫近几个月来的不确定与气闷。
他来得比她预料的时间还晚。
她原本以为一星期前他们自绿岛回来后,她那独子必然会来兴师问罪,但没有,一天等过一天,风御骋的时间只分给方筝与石敬驰。
这孩子打算长住在台湾这个拥挤的小岛吗?不然他怎会与敬驰商讨成立公司的事宜?
她会从此刻开始彻底失去一个儿子吗?
并不是她早预测到他会在凌晨来访,而是自从来台湾之后,她几乎彻夜不得眠;尤其近些天,她一直在等儿子前来。
单纯的亲子关系而言,他们母子冷淡得不可思议。倏然警觉她的儿子内敛着澎湃热情时,才恍然明白他们母子之间的关系原本可以更好一些。
御骋会达成她所下的每一道指示、顺应她每一个要求,但他绝不会与她讨论任何事。他成长的岁月中,每当他有疑问困扰时,总能自己找法子解决;并不是说地会漠不关心或拒绝施以援手,如果他开口,她会为他做所有事的。
但他的儿子从不曾向她要求过什么,他就如同她其他弟子一般,尽力做完每件她要求的事,并且索取合理的报酬;他们之间从不仗恃着母与子的关系有任何特权。
当她一视同仁地训练子弟兵时,是为了让儿子有一流身手,承受得起任何困苦的磨练;她从不怀疑自己是一流的领导者与师父,但训练及公事之外,她忘了让儿子明白他们之间的血缘天性,该有更进一步的亲密情感。
或者应该说,是她忘了有血缘天性,也必须由生活中累聚出情感,进而没有理由地信任相扶持。以为母子关系已是最笃定的事,不须去努力些什么。
原本她是满意的,如果她没来台湾的话。
风千韵深深看着儿子,以及必定会成为她儿媳妇的方筝。她可以依然端着冷漠冰凉的表情来让他人永远看不透她,可是内心的激动难抑,却又欷唏着自己居然也是用这面孔与儿子相处二十八年。
“母亲,我想你应该会好奇未来儿媳的长相,于是此刻来拜访你,希望不会太打扰。”风御骋握着方筝的手,一同坐在风千韵对面。
“你知道我来多久了吗?”
“两个月。”
“你气我吗?”她冷冷的语气中含着细微的激动。
风御骋回应:
“不。你一向以为要当风家媳妇的女子必须具备基本的自保能力,我想你只是在测试。”
他没有坦白出他的不悦,他就像一般的下属迂回着来意,寻着适当的字眼与她周旋。
风千韵咬着牙,忍住心中的失落与忧伤,合宜的微笑招呼方筝:
“方小姐对我有任何看法呢?对于我带给你的不便?”
你只是个渴望被儿子敬爱的母亲罢了——这是方筝心中肯定的想法,但现在不是直言的时刻。她只是笑:
“没有什么看法,我只是想知道,伯母对我的测试通过了没有,然后您愿意给我什么分数。”
风千韵淡道:
“对你重要吗?即使我有那么一丝不满意,御骋已将你带来我跟前。意思已很明显了。不管是给你满分还是零分,也无法左右他的决心吧?”眼光扫过儿子,从未曾这么心悸过—以一种母亲的心情。
“我希望有你的祝福,毕竟一旦结婚了,您就是我的母亲。”方筝慎重说着。
也许是天性有着难以根除的鸡婆;也或许她感觉到有责任改善这对母子的关系。因为实在是不习惯与家人存在着心结。一旦风千韵成为她的婆婆,她就希望维持良好的关系,不让任何一方有不愉快,所以她希望自己有推波助澜的功效。
这种疏离,实在不适用于母子之间。
“你也希望我祝福吗?”风千韵看向儿子。
风御骋侧着脸看向方筝,为她而点头:
“是的,这对方筝很重要。”
“对你呢?”她问得差点失态,太急切了。
所以他迟疑地看她好一晌,记忆中的母亲永远自信而冷然从容,今夜怎会有失常的举止?
“如果你能祝福当然好。”这是他内心真正的想法,并不避讳地说出来。
该讲的话似乎也只有那么多,这辈子没谈过公事之外话题的母子,只能任空气去尴尬地凝结;即使有心把场面弄得自然随兴一些,也只是高难度的奢求。
他因该讲的事情陈述完,在等答案而沉默。
她冷然的面孔底下惴惴着不知该怎么打破冷寂关系,来让母子之间能有更好的交流……但她……从未有这方面的训练,她完全不知该怎么做。她的双手拿过刀、动过枪,曾与敌人喋血交战于街头,但——就是不曾拿着母亲的心情去搂抱过她的儿子。
今夜他来,也不过只是要她一句话来让女友安心罢了,这孩子从不向她求一丝额外的报酬。也许她该庆幸冷淡的二十八年亲子关系,没让儿子怨恨她,反而将这种疏离合理化。谁叫他看过的情况都是这样呢?敬驰的母亲、她、以及许多她的朋友……
是她不满足,妄想做回一个“母亲”,在未曾付出的二十八年后。
他要祝福,就给他吧!毕竟他是来了——
“如果你能给御骋他心向往的,那么,我衷心祝福你们。”
这样的话,是婆婆唯一重要的戏份吧?依然不冷不热的声音,她真诚地说出口,也让自己悲凉的落寞进占心头。从今以后,这女子是御骋的宇宙运转中心,快乐、热情的来处,而她……什么也不是。
他们告退了,退出这清冷的天地,留她这一代女枭雄。独自啃着心中的惨澹心伤。
是老了吧?才会在无血无泪的五十几年之后,去渴求一些心灵上的情感。
老了……老了……
第十章
“姓陈的,我‘提醒’你,如果你敢抢走我得力的女秘书,我就要教唆乃君逃婚!”
这种类似威胁的话实在不适合在人家订婚宴上拿出来谈,不过谁叫陈颐允那小子一副不允许妻子抛头露面的神气状;方筝不顾吃到一半的酒席,找了他到走廊上“聊天”,争取自己的权益。
这老小子实在阴险,居然押着乃君订婚,也不想想现在是什么时代了,未婚生子又没有什么了不起。谁规定肚子大起来就一定要结婚的?而且把人家肚子搞大的手段实在卑鄙下流至极!
红光满面的准新郎永远不可能看方筝顺眼,打被她“邀请”出来后,就没有给好脸色。
“如果我再把乃君放在你身边,那我才是神智不清了。你不要名誉,我还得保护我妻子的声名。”陈颐允冷淡地回应。他们陈家的女人是娶来疼的,才不会让妻子辛苦工作,并且被上司“性骚扰”!
“放屁!你人也得到了,情也得到了。居然还死死地认定我与乃君有暧昧?我敢打赌她是处女!”
直率的话令陈颐允红了脸,反正他从没把方筝当女人看,所以红潮也褪得快!
“我不会让你再有机会调戏她!你们之间的暧昧是真是假我才不在乎,而且我更看不惯你把乃君当超人用,包办你的食衣住行!”
方筝了悟:
“哦——你在吃醋,你不要乃君把这种温柔放我身上,只想自己独享?我告诉你,少作梦了!我虽然与乃君没有同性恋的事件发生,但唯一不能否认的,我曾是乃君暗恋与情窦初开的对象!你永远抹灭不去这一点!嫉妒死你好了!我会叫人送来一瓶醋让你喝死!”她张狂地大笑。嚣张的程度简直像在脸上写着“揍我呀,来揍我呀”等大字。
即使她不像个女人,但陈颐允想揍人的冲动仍因她确实是个女人而抑制住。
“够了!要不是乃君坚持,我根本不会邀请你来!”这种女人居然是有人追的,他真为那男人感到哀悼!
“很稀罕吗?不想请我来,我还想叫乃君逃婚咧!”反正这股气是与他斗上了!谁叫他想抢走她的万能秘书,要再训练新手很麻烦的耶!他知不知道?
“你敢!”他低吼。
“我为什么不敢?”方筝撩起袖子准备干架。
“好了吧!你们。”
李乃君头疼地叫着,早知道他们一同出来不会有什么好结局,想在她的文定筵席上闹事还得问她允不允许呢!
“怎么了?不舒服吗?是不是又想吐了?”怒气在见到未婚妻时立即消失于无形,转为百般呵护的“孝妻”貌。
方筝在一边说着风凉话:
“当然会不舒服,如果你真的担心她,就不该在她肚子内下种,那么她是连一丁点不舒服的机会也不会有了。最好的方式是你马上去结扎,我认识几个泌尿科的医生……”
“够了!”火气又起,陈新郎倌再度喷出火焰,并且不确定自己“不打女人”的铁律会不会破功在这个该杀千刀的女人手上。
李乃君纤手拉住未婚夫的拳头,轻柔道:
“妈妈有话对你说,你先进去吧!”
“我们一起进去。”他才不会放未婚妻与那个男人婆独处。
花了好一会时间,李乃君才终于说服未婚夫先进去,并且再三保证不会答应方筝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之后,陈颐允才在瞪了方筝一眼后进包厢去。
“你怎么会爱上这种沙猪男人?”方筝偕同她走到餐厅外边的坐椅上去谈天。
“还不是你给了他机会,上回是谁眼睁睁看我被挟持去跳舞的呀?”李乃君嗔视她一眼。
“我是怕你当老处女嘛!不过上床过了也就好了,偏你们还玩着传统的把戏。啧!奉子成婚还洋洋自得,弄得天天害喜了吧?自讨苦吃。”
李乃君嗤笑她:
“我就不相信你的风老大没有绑你进礼堂的打算。”
“没那么快,他有提过婚姻,不过既然我们已确定会有一场婚礼,也就不必着急了。我现在还没有那个心情,都怪你请产假,而且一请就请了十个月,害我忙死了!如果那家伙妄想抢走我的助手,我会先废了他的双手。”方筝笑得不怀好意。
“方筝。你是不是还介意上回他引孙俪去公司的事?他知道孙俪有黑道背景,却不知道她会专程来伤你——”李乃君想解释上回枪击事件,但却无法说完。
“那件事与他无关啦。让你们冷战了一个月,其实也不过是我想看好戏而已,你真以为我会迁怒他呀?”如果会,她又何必按原计画与东升合作呢?
“没有就好,我可不想让宝宝还没有出生就当了孤儿。”她低头轻抚着平坦的小腹。
怀孕的女人就是不同,满脸散发着圣洁的光芒,让人肃然起敬。方筝心中一动,微皱着眉头深思道:
“肚子中有了小孩的心情是怎样呢?”全天下的孕妇应该都有差不多的心态吧?
“你应该也怀孕看看,那是一种好奇特的心情。你看,以前我们每个月来次月事,排出来的卵子,在没有受精的情况下,根本就只是我们体内多余的垃圾,代谢出体外而已,并且还得忍受每个月至少有四天不方便不舒服的经期,在没用的卵子巧妙地成为受精卵后,突然我们女性与生俱来的麻烦一百八十度大转变成为具有神圣育子的必要配备,足以提供给胎儿最佳的栖息环境,保护他成长到九个月半,而我这个母亲的生命在这一刻与他共有。你能想像一具身体里面住着两个生命的感觉吗?那是真真正正的骨血呀!如果我们以前曾经嘲笑过那些‘孝子’、‘孝女’的痴心父母们,现在我已能深深体会那种心境;因为日后,我也一定会倾其所有去爱我的孩子,因为孩子的身体就是我生命的另一个分身。谁能不去爱自己呢?”
“听起来颇令人心动。好,准妈妈的感言发表完了,那么准爸爸的心情呢?会差上一截吧?毕竟又不是他在怀胎十月。”方筝心中在评估一个计画的可行性。她必须参考更多实例来决定做与不做,也许这就是一帖良药,可以解决许多问题。
李乃君回想起未婚夫的欣喜若狂面孔,笑道:
“男人或许没有机会去品尝怀孕的滋味,但他们的狂喜并不下于女性吧!每一个生命都是奇迹,身为参与者的男人怎能无动于衷?尤其我们东方男人被古老的“香火”观念洗脑,他们重视的心情不下于我们;再加上大肚子的不是他们,他们更会担心得坐立不安,颐允就不止一次告诉我他宁愿大肚子的是他。而且,自从他有了当父亲的自觉后,他已比较能原谅他父亲当年的懦弱;他父亲或许胆小无能,无法面对现实,但却永远不会置子女于不顾,即使逃出国也是先把孩子送出去。我希望再不久,他愿意带我去见他父亲,解开他与父亲之间的怨恨。”
“那么,男人也可以因为有下一代,而反省到长辈无可置疑的亲情之爱喽?”
“应该是肯定的。当他有了下一代,并无可自拔地倾泻出他血浓于水的天性时,又怎么还能去怀疑长辈会不爱他?”
方筝因这答案而愉悦不已,不过她能占用乃君的时间也只能这么多了,门口那个大步踩来的陈颐允眼中有不容错辨的独占决心。
因为心情开朗且愉快,她决定不去逗这个可怜的男人了。
“干嘛防贼似的瞪我?我不就要把老婆还给你了吗?”方筝摊了摊手。
陈颐允低吼:
“乃君本来就是我的!”
“颐允,她是我上司耶!”李乃君低声抗议丈夫的无礼。
上司?很快就不是了。如果他能代老婆争取到十个月的产假,就有法子让老婆一辈子守在家中,以他与孩子为中心。就算怕她寂寞想工作,他也会出资给她开公司,死也不会再让妻子去与方筝这混帐搅和,送羊入虎口。
方筝在李乃君眼神制止下,决定不多说话了,从西装内袋中掏出一个锦盒:
“乃君,送你的结婚礼物。我不太会选东西,随便买的,你就随便收吧!”交到她手中后,方筝心怀鬼胎,快步走向停车场,偷笑得肩膀一耸一耸的。
果然,十秒过后,远处传来咆哮嘶吼!
“她居然敢送你钻戒!还要求结婚那天要戴在左手中指?除非我死,否则你一辈子也不许戴这个烂戒指!”
真小器,也不过是一枚刻着“至爱是你”的钻戒而已,难道她必须为那原本就刻在上面的字负责吗?方筝耸耸肩,很快地上车,心情愉悦地离开李乃君的订婚筵席,有事得忙着哩!
方筝知道自己一向鸡婆,但并不多事与自以为是,有心想为风女士与风御骋之间做个小小的改善,却不会苦口婆心去开导任何一个人,或硬逼谁去放下身段示好。如果情况可以改善,早八百年就可以了,不会在二十八年的现在依然相敬如宾。
他们母子都是外表冷淡的人,并且天性中没有与人亲切以对的因子。风御骋爱她,深深倾心却不曾形于外的表现出如痴如狂神魂颠倒;两人之间的亲爱亲密之所以有渐入佳境的契合,是因为她方筝热情不吝回报的天性让他勇往直前,让他愈来愈放心去呈现真实的自我,而没有任何紧绷不适。回收的情感更是令他满意不已。
如果他们母子今天都满意彼此冷淡的关系,那还好一点,可是风千韵并不,她冷淡的眼神深处有着对亲情的渴盼,对这种疏离的造成感到懊悔。有心努力却无法引起注目。
这情况,方筝就会挂心了。
毕竟与他们的亲人没有血缘关系,日后因姻成亲戚,到底仍是少了一分血脉关系,所以她不能自以为当了他们家的成员之后,就代表能大刀阔斧去转变一些什么;她没有那么伟大,重要性也没那么大。
所以眼前唯一可行的就是生小孩!
对,生一个漂漂亮亮的小孩,给他们共同的关注与话题可以去谈,只要他们能学着去谈一些琐事,日后当个真正的家人就不是遥不可及的事了。
相信风千韵也会把握住这个机会吧?而且又无须对她这个外人放下身段,保住了她的颜面与尊严。也可以让风御骋去思考与母亲的关系有改善的必要。
人与人之间因交流而了解热络,他们一家子必须去努力了。
虽然怀胎十月略嫌漫长,但是听过李乃君形容得那么好,她也来怀孕看看吧!
“我们结婚吧。”
她跑到保全公司的筹备处,将风御骋由会议中拉出来,向他求婚,并送他一束黑玫瑰——电视上浪漫的求婚都会有花,她当然不会忽略。
没有等到风御骋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