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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夜话-第1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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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原因?

这是丁雁的一个秘密。他认识了一个「泄朋友,答应她天天到这里来陪她玩石头,把石头当作球儿,踢来踢去。但「她」是谁?「她」是什么样子的?他从来没有见过。

她是一个隐形的朋友。

那一天,丁雁下班后,很无聊,一个人踱到这块草地上来,坐在那里发楞。

忽然有个声音在他耳畔响道:「喂,小伙子,你很无聊,是不是?」

丁雁点点头,四周一望,并不见有人,他以为是谁躲在附近的一间破屋后和他说话。

「我也是寂寞得很。」那声音轻轻说道。

「你在哪里?」丁雁问。

「我就在这附近。」那话声顿了一顿,带点央求的意味:「既然你没有什么事情,陪我踢球好不好?」

丁雁无可无不可,说道:「好吧,你站出来呀。」

「你真的肯答应我!」那声音很惊喜,「我其实在你面前,但你瞧不见我罢了。」

「为什么?」丁雁傻里傻气地问。

「唉!不用问了,但你不用害怕,我只是个胆小的女孩子,对人决不会有恶意的。」

丁雁点点头。本来对一个瞧不见形象的东西应该感到害怕,但那女孩子的声音很清脆、很温柔,不知怎的,听在他耳内,一点也没有害怕的感觉,只觉得她是一个娇怯无依的、很值得同情的人。

丁雁自小是个孤儿,长大后,生性比较孤僻,很少人用这样亲切的声调和他说话,所以他自然而然地对她有种好感。→文·冇·人·冇·书·冇·屋←

「那么让我们开始踢球吧。」那声音道。

「球在哪儿?」

「就把这块石头当作球儿好了。」

忽然有块石头跳到丁雁脚前,丁雁一脚踢了回去,不远处嘻嘻发出一个笑声,又把那石头踢了回来。就这样,他们开始了游戏。

一直玩了约一个钟头,丁雁才和她告别。

「明天还会来吗?」那女孩依依不舍道。

「不知道。」丁雁直率地答,「你没有别的朋友?」

「没有埃世间上只有你一个人才那么好,肯陪一个看不见的人玩耍。」

「你想我再来?」

「自然啦。」

「好。」

那女孩子雀跃道:「我知道你是世间上最好的人。」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依琪。你呢?」

「丁雁。」

从这天起,两人交上了朋友,每天丁雁在工厂下班后,便来陪依琪玩球。连假日也不例外。

一天,下著大雨,丁雁依然撑著伞来了。

他叫了几声「依琪」,没有应声。忽然听见附近有人地在哭,像是依琪的声音。

「依琪,有人欺负你吗?」

「不是。这样大雨天,你还赶来,令我太开心了,所以哭起来。」

「傻孩子!」丁雁笑责道。

他本人的外号是「傻小子」,这是第一次,也以「傻」字来称呼别人。

「今天下雨,不玩球了,我们坐下聊天好不好?依琪道。

「草地上都是水,怎样坐?」

「那破屋里面有避雨的地方,你跟我来。」

丁雁跟著她的声音向前走去,那破屋内果有一些地方是雨打不到,还有几张被尘封的椅子,丁雁揩拭了两张,一张给依琪,另一张给自己坐下。

「丁大哥,谁说你傻,瞧你做事多细心。」依琪高兴道,「今天你来得比平时早,为什么?」

「近来汽车销路不好,我们那家工厂裁员,我是第一批被开除的人。」

「那样,不是失业了吗?」

「嗯。」

「能不能找别的工作?」

「我脑子笨,懂的技能有限。听说近来社会不景,别的行业也不大招请生手的人。」

「碍…」依琪似在想什么。

「你喜不喜欢做歌星?」她忽然问。

「做歌星?」丁雁笑起来:「我怎会唱歌?」

「如果你愿意做,我就有办法。听说做歌星,收入是很好的。」

「别开玩笑,叫我去唱歌,不是叫我去献丑吗?」

「真的有办法,你听我说。」依琪道,「我有个朋友,唱歌唱得很好,他也是隐形的。让他陪你一同去应徵,在需要唱歌的时候,你只要站在台前装腔作势,不用真的唱,我那朋友会代你唱出来,他一唱,保证人人喝采。这样不就行了吗?」

丁雁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念头,他搔搔头道:「你的朋友叫什么名字?」

「他叫做阿柏,你称他一声『柏大哥』好了。他的歌声是人听人爱的。」

丁雁对这主意还是觉得可笑:「为什么要表演唱歌,我明明不会唱,到了台上会僵死的。」

「做别的行业不是不可以,但现在人浮于事,求职困难。唱歌待遇较好,有柏大哥帮助,绝对不会出乱子,你相信我。」

依琪苦口婆心,到了后来,终于把丁雁说服。

这个晚上,丁雁穿了一套他仅有的西装,走在城里的大街上。到了百老汇夜总会门口,他就听到一个亲切的声音:「我在这里,已把柏大哥带来了。」

丁雁知道她是依琪,面前见不到一个人,他对这已司空见惯,不以为怪。但听说还多了一个第三者阿柏在身边,他略略有点不安,叫了声:「柏大哥。」

听见一个低沉有力的声音道:「你好。我常听依琪说,你是一个老实的小伙子,果然不错,我会尽力帮助你。」

依琪道:「百老汇是本市最大的夜总会,时时要雇用新的人手,你试一试,到了里面,若要唱歌时,就让柏大哥去应付,你只要嘴巴一张一合便行了。」

丁雁硬著头皮,向夜总会走去。

「找谁?」守门人问。

「找经理,我是……来求职的。」丁雁结结巴巴地说。

守门人向他打量一眼,见他穿著还整齐,倒没有拦阻,把他带进经理室去。

经理室内很宽敞,有两个人在聊天,坐在写字桌旁、口衔雪茄的是方经理,坐在另一边的是夜总会的琴师。

丁雁向方经理点点头,自述来意。

方经理不大相信地道:「你会唱歌?」

丁雁勉强点点头。

方经理的脸庞向琴师一摆,意思是「让他试试」。

琴师在钢琴前坐下来,问丁雁要唱什么曲子,丁雁对曲谱一窍不通,面孔一红。阿柏在他耳边轻声道:「就是黄色那一本。」

丁雁这才指指那黄色的曲谱。琴师拿起来给他。

丁雁随手翻看,揭至一页,阿柏一按他的肩头道:「就是这一首。」

丁雁交回给琴师道:「我想唱这一首。」

琴师按了几下琴键,弹奏起来。

丁雁紧张得全身发抖,满头是汗,不过他紧记阿拍的吩咐,在他一拍他的肩头时,便即开口。歌声一出,全室震荡,阿柏唱得十分好,声调高昂动人,咬字清晰。

琴师不相信他的耳朵,时时抬头看丁雁的嘴唇,见他嘴巴变化有限,怎么声量会那么丰富,令他百思不得其解。若说有人代唱,这房中除了他和丁雁外,便是方经理,再无他人。

丁雁唱完,方经理也觉惊异,不相信他会唱得那么好,叫道:「再唱一遍。」

丁雁应允,又唱了一次,他装腔作势比前相似,效果更好一些。

方经理对琴师道:「这人的歌声,令我想起前两年红极一时的柏安民。柏是因得罪一个有权有势的人,被人害死,要不然,到今天还会很红……这个人说不定可以取代柏的地位。」

琴师点点头:「近来很少听到这样好的歌声了。」

方经理立即起身,邀丁雁签一张三年的表演合约,虽然条件不算太好,但对丁雁来说,已比他以前的收入高出四五倍,他很高兴答应下来。

从夜总会出来时,依琪在他耳边道:「你瞧,这不是成功了吗?」

丁雁道:「是的,可不知该怎样谢谢你和柏大哥。」

依琪道:「这是我们自愿帮你的,不需要任何回报,你放心好了。」

从此,丁雁便在百老汇夜总会表演起来,起初他不习惯,在台上非常拘束。但他的歌声实在好,慕名而来听歌的日多。

不到一个月,他的名字已响遍表演界。他的态度在台上渐趋自然,嘴唇的开合与歌声配合得很好。他真真正正红了起来。

晚上表演得很夜,回家后便一直睡到中午。别人吃午饭时,他才吃早餐,餐后,总是踱到那块荒僻的草地上,和依琪聊天、踢石子,生活和以前并没有什么两样。

也有很多歌迷慕名要和他交朋友,丁雁一一拒绝。除了方经理指定要他出席的应酬外,一概不往参加。

一来他本性不善应酬,二来,他也怕白天有人要他唱歌,那时柏大哥不在身边,就真正献丑了。

一次,有个富家小姐,名唤米丽,偶然到百老汇听过丁雁的歌声,此后便迷上了他,每天都订好一个最靠近表演台的位子,晚晚前往捧场,从不间断。还差人送很多礼物给丁雁,丁雁都把它退回。米丽想约他见面,丁雁也拒绝了。

米丽毫无办法,最后通过她父亲米议员的力量,去请方经理想办法;又由方经理指定丁雁一定要去米府参加一个晚宴,丁雁才不得不依约前往。

可是到了晚宴的地方,主人只有一个米丽,她这天穿了一件粉红色的晚礼服,胸前佩了美丽的钻饰,明艳照人,互相辉映。

米丽温柔而又亲切地招待他,丁雁却感到局促不安。

吃下两杯酒,米丽粉颊绯红,借著酒意,道:「我是不是长得非常丑陋,在你眼中不值一顾?」

丁雁结结巴巴地道:「不……你长得很好看。」

米丽听了这话很高兴,嫣然一笑道:「既然如此,你为什么像怕了我,不愿和我交朋友?」

「我避开你,是由于你长得太美丽。」丁雁答道。

「哦?」这原因大大出乎米丽的意外。

「如果我和你来往,日子一久,难免受到你的吸引,将来就会忘掉我的旧朋友。我不愿这样做。」

「你的旧朋友?原来你已经有了……」

丁雁点点头,说:「不仅是这样。我根本配不上你,当你识穿我的底子时,会觉得十分可笑的。」

丁雁的意思是自己本来不会唱歌,而米丽倾慕他是为了他的歌声,这个假面孔迟早是要拆穿的,何必令她失望。

可是米丽不懂他的意思,她伤心欲绝,喃喃自语道:「倒是我自作多情了……让我祝福你们。」她举起酒杯向丁雁祝酒,自己一饮而荆晚饭过后,丁雁告辞。米丽送到门口,忽然把他抱住,在他唇上深深一吻,低头道:「虽然如此,我还是会等你的。」

她命司机送丁雁回到夜总会去,这时距离他登场的时间已不远。

经过一晚的忙碌,丁雁把整个晚宴的事情忘掉。

第二天,他照样到草地上找依琪。

「昨晚那位小姐好漂亮,你为什么拒绝了她?」依琪问。

「咦!你怎么知道?」丁雁很奇怪。

「我一直在你的身边,自然瞒不过我。」依琪道。

「呵,原来你……」丁雁作势向前要把她捉住,明知是捉她不著的,他只是开玩笑而已。

依琪一笑躲在他身后,道:「原来我……怎样?」

「原来你常常跟在我身边,却不让我知道。」

「不是的,我只是偶然跟随你,这一次也不过是第四次或第五次罢了。」依琪急辩道。

丁雁问:「你既然跟著我,为什么又不和我说一句话?」

「其实我是不想让你知道的,刚才一时大意才泄露了出来。」依琪有点难为情。

「你跟在我身边,我很高兴,何必隐瞒?」

依琪没有答话。

半晌,她忽然问:「原来你已有一个女朋友,为什么我不知道?」

「什么女朋友?」

「你对那位小姐说,你不愿结识她,是因为你已有一个女朋友。」

「呵,」丁雁哈哈大笑起来:「我说的是你呀,难道你不是我的女朋友?」

依琪默然,过了一阵,地哭起来。

丁雁惊道:「是我得罪了你吗?真对不起,我不该说你是我的女朋友。」

「不,你没有说错什么,是我太高兴了。你居然把我当作……当作你的朋友。」

「你这人真怪,我们已做了两年多的朋友了。难道还有假的?什么『我居然把你当做朋友』,这是什么意思?」

「你误会了。我是说,你居然为了我,肯去拒绝一位高贵而又漂亮的小姐,这才令我感动得哭起来。」

依琪顿了一顿:「其实你没见过我,也不知我年纪的大小,说不定我是个又老又丑的女子,你为了我而去拒绝那位小姐,这牺牲不是太大了吗?」

「我倒没想这一些,只觉得和你很投契,在寂寞的时候,互相安慰,我们注定是一对好朋友,永远在一块儿。」

「你愿意和我永远在一起?」依琪问。

「不是吗?除非你要离开我。」

「我太高兴了,丁大哥,不要怪我,我又要哭了。」

这一次依琪不仅是地哭,而是非常大声她哭起来,哭得丁雁不知所措。

「这又是怎么啦?」丁雁急问。

他忽然觉得自己的嘴唇被两片柔软的嘴唇吻了一下。接著听到依琪说:「那位小姐能吻你,我为什么不可以?」

丁雁笑道:「好极了,再来一次。」

依琪果然又吻了他一下。

丁雁很满意地道:「真奇怪,我对著你,什么话都能说,对著别的女人,却是结结巴巴的说不出口。就算把话说出来,也是笨得很。」

「这因为我们有两年多的交情,自然和别人不同。」依琪模仿他的语气说。

「可不是吗?」丁雁说,两人大笑起来。

经过这次谈话后,两人的感情彷佛又深了一层,有时见面,也不再踢石子了,而是坐著聊天或互相亲吻,暗自销魂。

不过,除了嘴唇的接触外,丁雁见不到,也触不到依琪的身子,即使明知她在他面前,伸手过去,也是空荡荡的一片,并无任何实质。

丁雁并不为此烦恼,他是一个很容易满足的人,觉得有个知己朋友,天天能见面聊天,又能亲吻,已非常满意了。

一天晚上,他照常到夜总会登台唱歌。在演唱前,他循例问道:「柏大哥,你预备好了吗?」

通常,阿柏会说:「好了,开始吧。」但这一次,却听不见阿柏的应声。

丁雁觉得不妙,再问一句:「柏大哥,你来了吗?」

依然没有答话。伴奏的音乐早已开始,是需要丁雁开口唱歌的时候了。阿柏的声音没有出现,丁雁不得不自己唱起来。那些歌词和旋律,他早已记得烂熟,但他一开口,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声音颤抖、又低、又难听,台下轰然一声大笑。

丁雁感到十分窘,一心盼望柏大哥快点来,但阿柏始终没有出现,丁雁紧张得满头是汗,愈唱愈槽,听众在大笑中一一离场,有些不客气的还把生果、鞋子、杂物扔到台上,令丁雁难堪得几乎大哭。

在听众一哄而散后,丁雁才听到依琪的声音:「真对不起,柏大哥不是有意失约,而是有不得已的苦衷……他要永远离开我们了。」

「什么?」丁雁很惊异。

「是的。他忽然接到传召,要往转世,再度为人,根本来不及通知我们。他是托别人来转告的。」

「………」

「你虽然从没问我们的来历,但不说你也知道,我们都是一些孤寂的游魂。转世对柏大哥是件好事,他所遗憾的只是未能继续帮助你,很抱歉。」

「算了。」丁雁虽然有点傻气,胸怀却十分豁达,说道:「不唱歌也不打紧,可以做回我的老本行,倒是柏大哥帮了我一年多,我什么也没有酬谢他,真过意不去。」

「不用,」依琪道,「只要有机会让他唱歌,他已很满意。他珍惜他的歌声,能够有人欣赏,是最开心的事情。他倒不在乎是通过谁的口唱出来。」

这晚,丁惟默默踱回家去,依琪陪伴著他。

「丁大哥,我建议你做另外一样工作,收入也是很不错的。」

「是什么?」

「电影特技演员。」

丁雁苦笑:「我能吗?」

你不会唱歌,却能做歌星;你不懂特技,自然可以当特技演员。」

「你帮我?」

「嗯,我还有几个朋友,可以助你一臂之力。」依琪道。

一个月后,丁雁果然当上一个特技演员。

他的任务是代替男主角拍摄危险镜头。第一个工作是要从十二层高的大厦上跳下来,落在救生网内。

丁雁对导演道:「用救生网太不够刺激了,观众也觉没有趣味。不如硬碰硬跳在地面上,才显得男主角是英雄好汉。」

「你疯了吗?」导演问。

「我没有疯,要不要我试一次给你看。」

导演两眼紧盯著他,足足有十秒钟,才问:「你买了人寿保险没有?」

「不用。」丁雁说,「只有一个条件,表演一定要在晚上,愈晚愈好。」

导演遵照他的意思,这晚十二时正式开拍,丁雁穿了男主角的服装,站在十二层大厦高的屋顶上。剧情显示:后面有成群暴徒追逐上来,头上有直升机在盘旋扫射,男主角迫于无奈,一咬牙,向地面跳下。

导演遥遥指挥,用无终电喝一声:「跳!」

丁雁耳边响起依琪的声音:「丁大哥,跳吧。」

丁雁向前纵,只觉耳边呼呼风响,身子急堕,但不多久,便有四条有力的臂膀在左右两边扶持著他,让他身体平稳地慢慢降下,终于落到地面上。

他像乘坐汽球降落一般,甚至比汽球还要平稳,降落地面之后,面不红,气不喘,若无其事。

导演和全体工作人员呆了一呆,接著如梦初觉,轰然叫好。拥上来对他欢呼。

导演道:「真令我佩服。问题是你怎能把速度控制得那么慢?」

「这是自幼练成的。」丁雁镇定地说。

「好,立刻叫人改写剧本,把男主角写成有奇能的超人!」导演兴奋万分地道。

从此,丁雁的名字在报上传扬开去,形容他是「凡间飞人」。

他拍了很多很多的惊险镜头。例如从飞机上不带降落伞往下跳;从一条大河的南岸跳到北岸;从一辆奔驰的汽车中飞出,落在山谷内等等,各种各样的高难度动作,他都做了出来,出尽风头。成为影迷真正爱戴的偶像。

其实说穿了很简单,并不是丁雁有什么异能,只是依琪找了两个「隐形的朋友」在帮他,每当他跳出时,那两个隐形人便在左右两边稳隐托著他,他要落在哪里便落在哪里。

不知就里的人,便觉得丁雁神乎其技了。观众不再要看他扮演别人的替身,而要他本人演出,导演开始拍摄一部由他领衔主演的电影,全部充满了刺激性的镜头。

有些场面,本来要在日间拍摄比较完善的,但丁雁坚持在晚上拍。问他原因,只说是「天性如此,一到白天,便懒洋洋的,没有办法施展体能」。

这部电影放映了,丁雁声名大噪,他的收入比以前做歌星时更多了。

有很多女人崇拜他,围绕在他身边,对他献媚,可是丁雁视若无睹,依然我行我素,在不拍片的时候,便静静踱步回家。虽然成了名,他始终没有搬迁,仍住在以前所居的一间小屋中,依琪有时会来他家中,陪他谈笑,这是丁雁最大的乐事,他们不仅在草地上踢石子时才见面了。

但丁雁想不到,由于出名,却卷入一个重大的事件中。

一天,丁雁从片场出来,冷不防后脑被人用枪口指著,三个黑布蒙面大汉迫他跳入一辆车内。

这时是凌晨四时,丁雁对事件莫名其妙,悄悄问道:「依琪,你在我身边吗?」

在耳边响起蚊蚋一般的声音道:「不用作声,我在这里,且看这些人是什么用意再说。」

丁雁道:「懂得了。」只要依琪在他身边,他就感到十分放心。

在他身旁的一个大汉喝道:「你说什么?」

丁雁摇摇头道:「没什么。」

驾车的大汉道:「小邝,不要粗暴。丁先生是我们的贵宾。」

丁雁见这驾车的人比较斯文,便问:「你们要把我带到哪里去?」

「一个神秘的地方,暂时不能透露。」那人道,「但你放心,我们绝非对你不利,而是请你去救一个人。」

「救人?」丁雁如丈八金刚摸不著头脑:「我懂得救什么人,又不是医生?」

「丁先生不要多问,到了那里自然清楚。让我自我介绍,我姓布。」那人说。

车子开到一处私人庄园,姓布的做了一声暗号,门便开启了。车子直驶入内,里面是一片空旷地,面积好大,有一架私人飞机停在那里。汽车驶至飞机前停下。

机上一人问:「布秘书,来了吗?」

「来了。」姓布的答道。

他们纷纷下车,那「布秘书」礼貌地请丁雁登机。

丁雁心内纳闷,这人被称为秘书,不知是什么货色。又要登上飞机,显然所去的地方甚远。但这时在枪口之下,不由他反对,只好举步登机。

机上除了机师外,还有一人,是穿军服的,布秘书称他为秦上尉。

飞机不久便起飞了。到了天上,那些人大概觉得已非常安全,便由布秘书对丁雁解释此行的目的。

布秘书道:「我们都是中美洲P国总统府的人员,不是什么歹徒。这一点,丁先生可以放心。」

丁雁「哦」了一声,心里诧异更甚。

「现在一切都不妨明说了。丁先生必须记住,事情不论成功与否,都要守口如瓶,决不能对别人说起。」

丁雁点点头。

「很好,丁先生的为人,我们信得过。由于这与总统的声誉大有关连,所以非谨慎不可。」布秘书顿了一顿,说:「总统在二十年前有一个外遇,风韵迷人。总统对她甚好,可惜不能给她什么名分。不久,他们生下一个女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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