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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农女,炮灰王妃重生记-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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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东篱下的感觉,让人心旷神怡。”

此时,正值深秋时节,草堂的角角落落,到处都盛开着金黄色的野桔花。秋风吹过,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深深的呼吸一下,确实有着心旷神怡的感觉。

树根:“这些野桔花,都是姑娘当年亲自去深山里挖的,还有杨梅树,也都是姑娘从山里移植的。”

端王:“你家姑娘是个品性高洁的人,也很会享受生活,非常不错!”

树根一脸的骄傲:“那是,我家姑娘很注重养生,又讲吃讲喝,有许多奇思妙想,比谁都要过得惬意自在。这种日子,神仙都要羡慕。”

端王不禁哈哈大笑了起来:“是的,确实神仙都会羡慕!”他也很是羡慕啊,可以如此的潇洒自在,如此的充实有为,不枉在人世走一趟。

高处不胜寒啊,贵为端亲王,他的日子过得其实并不是那么的美好。烦恼,也是多多的。紫苏这人很有意思,如果可以跟她相伴终身的话,日子就有意思多了!

午饭非常的丰盛,有黄焖麂子肉,有野鸡蘑菇汤,有清蒸鲫鱼,有野椒炒五花肉,有回锅肉,有剁椒鱼,以及五个小菜。偌大的饭桌,摆得满满当当的,让人一见就不禁食欲大开。

吃过午饭,休息了一刻钟之后,紫苏就让人上了一盘芭蕉。她对端王笑道:“王爷,请品尝,保证你吃了还想吃!”

“嗯,谢谢了!”端王也不客气,伸手就拿了一根芭蕉,左看看又看看,却无从下手:“这皮,可以吃么?”

以前,他可从来没有吃过这种水果。

紫苏忍不住笑,也拿了一根芭蕉,把皮剥开,然后张口就咬了一口。也不说话,自顾自的吃着芭蕉,神态自若,一点也不扭捏。不像别的大家小姐那样,在外男的面前,连喝一口水都要掩嘴。

端王就学着她的样子,剥开芭蕉的皮,一口芭蕉下肚,他不禁满意的点点头:“嗯,非常好吃,确实非常的美味可口!今天割下来的芭蕉,留下十根,其余的我都买下来,送到皇宫里去。紫苏,这样可好?”

紫苏看着他,一本正经的道:“一根芭蕉半两银子,不得讨价还价!”

“哎呦,要什么银钱,不用银钱,送给王爷!“余氏听了女儿的话,心里一下就慌了,这孩子怎么什么都敢说?给皇帝的东西,她也敢要银钱,而且还是天价。

紫苏不以为然的道:“娘啊,这芭蕉可是我一手培育出来的,是独一份的好东西。怎么能不要银钱呢?肯定是要的,半两银子一根,我卖的还是友情价呢!若是卖给好日子饭馆,我是打算收一两银子一根的,这就叫物以稀为贵嘛!”

“不贵不贵,确实不贵!”端王连忙道,一边说一边掏出一张一百两的银票出来:“这是一百两,不用找!”

紫苏毫不客气的接过来:“谢啦!”果真没有给他找钱,不过却又说了一句:“钱就不找了,赶明儿再给王爷一百根黄了的芭蕉。王爷带回去,好好的孝敬一下自己的老母亲!”

端王听了,心里不禁一喜,听她这话,似乎是默许他留下来过夜了?

果然,紫苏又道:“王爷既然来了,就住一个晚上再走吧!明天早上启程,快马加鞭的话,傍晚就可以到京城了!如今,还有一些宋家的残余势力在作怪,王爷最好不要在半路上过夜,那样不太安全!”

她知道,端王在来的路上,因为路途不熟,走了一些弯路。没有办法,在半路上的时候,在一个县城过了一个晚上。半夜的时候,遭遇了一场不小的刺杀,幸好有惊无险。

端王:“我知道了,谢谢你啊!不过,上官将军后天就可以回到五里坪,我想在这里等一下将军,可好?”

“好,没有什么不好!你就踏实的住下吧,反正那座宅子也空着没有人住,你住下的话也挺方便的!”不等紫苏拒绝,余氏就连忙插话道。

母亲都发话了,尽管紫苏想要反对,也已经是来不及了。她只好默认了这个结果。

萧皓就对手下的两个侍卫道:“你们两人速速将芭蕉送往皇宫,熟了的芭蕉不耐放,路上千万不要耽搁,要拿出八百里加急的速度!”

“是,王爷,属下遵命!”两侍卫躬身应道。

紫苏就叹了口气:“你们不熟悉路途,不如就让李茂陪你们走一趟吧!路途熟悉,马儿也够好的话,如果是急行军的速度,今天天黑时分就可以赶到京城了!这些芭蕉如果今晚就可以送进宫的话,那就更好了,过一个晚上的话,又没有那么好吃了!”

端王:“如此甚好,谢谢啦!”

李茂领命,带着两个侍卫,速速赶往京城。

一路上,每隔五十里,只要遇到驿站,三人都会换一匹骏马。速度,果然无比的快。天黑时分,三人就赶到了京城。

李茂投宿在了好日子饭馆,带给了江世昌三根芭蕉,这是紫苏的意思,要请江世昌、江世华以及长公主品尝。然后,再商议芭蕉的成交价格。

三人刚好都在好日子饭馆,吃了芭蕉之后,都连声赞好。很快的,芭蕉的价格,以半两银子一根成交。

而芭蕉在好日子饭馆的卖价,却定价二两银子一根,打算走贵族路线。这年头,好多有钱人不怕东西贵,就怕有钱也买不到好吃的。

更何况,有了端王的帮忙,芭蕉很可能会成为贡品。那就意味着,除了皇宫有芭蕉之外,也就在好日子饭馆可以买到了。

端王在五里坪住下了,只要紫苏外出,他就一直跟着。非常的殷勤,他那用心,明眼人一看,就全都明白了。

来到向日葵庄园,紫苏无可奈何,干脆跟他挑明:“王爷,你的身份过于高贵,我高攀不起。我理想中的丈夫,应该是一个出自世家的公子,很有修养,文武双全,对爱情一心一意,不会有什么三妻四妾。可是,你贵为亲王,又是陛下最疼爱的侄儿。你这样的身份地位,这辈子注定是妻妾成群的,不是我的良人!”

哎呦呦,这小女子果然与众不同,竟然敢对他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不简单啊,不简单!口气着实不小啊,够惊世骇俗的!不过,他就喜欢这么直爽的女子,很对他的脾气!

“你的意思,就是说,日后谁娶了你,这辈子就只能有你这么一个女人?”端王一本正经的问道。

紫苏非常肯定的点头:“是的,正是这个意思!而且,不能花天酒地,不能有外室。我喜欢干净的男人,被别的女人碰过的男人,我没法接受!”

………设立一个作者调查,请大家去看一看。是对男主人选的调查。大家喜欢谁做男主,也可以留言。

☆、第113章 跟随

哇塞,够惊世骇俗的啊!

端王不禁愣了一下,继而下意识的问道:“你说你喜欢干净,是啥意思?”

紫苏坦然的看着他,很认真的道:“一个同时有两个女人的男人,很脏,我不喜欢,没法接受!”

端王再次愣了一下:好家伙,竟然这么敢想敢说!要知道,这世上的男人三妻四妾,是再正常不过了。只要家境稍微好一点的男人,都是有小妾的,没有小妾的男人,会被人看不起,视为没有本事的人,或者是那方面不行的人。

别的不说,就说乡下的土财主吧,不过是有几十亩地,有一千两以上的银钱,就拽得跟什么似的。家里的通房小妾一大堆,有的还对丫鬟动手动脚,这种现象实在太平常了。

总而言之,一个男人没有小妾,就件很没有脸面的事情。

他有理由相信,有紫苏这种想法,并敢于如此直白的说出来的女子,在整个西凉国,也绝对不会超过五个!或者说,她是绝无仅有的。

许久都不见他回答,紫苏就不禁翻了个白眼:“果然,男人都不是好东西,连你也不例外!”一副很失望,也很鄙夷的样子。

端王看了,不禁“扑哧”一声的笑了。

紫苏恼怒的道:“笑啥?笑啥?有啥好笑的?!”

端王乐呵呵的道:“你很可爱,我很喜欢!你放心好了,你说的那些,我都可以做到!我啊,就不是一个*的人,也很耐烦家里一大堆的女人!”

紫苏:“两个也不行,只能有一个!”话音未落,当即就后悔了:“唉,我跟你说这些干啥?我又没有打算嫁给你!好了,你走吧,别再跟着我了!”

端王:“好吧,那我就帮着李大娘一家采摘向日葵,不再跟着你了!”

她都这样说了,他如果再跟着的话,她估计要翻脸了。这样可不好,讨人厌的事情,他是不会去做的。听上官将军说,紫苏说她要满了十八岁才会成亲。如今,她才十四岁多一点,离十八岁还早得很呢。

不急,不能太急!心急,是吃不了热豆腐的!

嗯,似乎这句话,也是出自紫苏的口。这个可爱的小女子,时常会冒出一句甚有哲理的话来,并很快就会流传开去,被大众所接纳。

比如“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这句话,据说就是她在流放回来之后,跟弟弟上官毅说的。被余晗学了去,跟京城里的同窗一说,就这么流传了开去。

紫苏松了口气,连忙飞快的走了,她带了一个篓筐出了向日葵庄园,去了山里采摘野菊、花去了。香梨和沈来辉紧紧的跟在她的后面。

如今,正是采摘向日葵的季节。李大娘和李大叔带着两个短工,正热火朝天的采摘向日葵花盘。又大又圆的花盘,缀满了葵瓜子,看上去非常喜人。

只余下五六亩没有摘了,今天努力一下,就可以全部采摘完毕了。

端王采摘向日葵花盘,完全是好奇加无聊,他在采摘的过程中,一手一个,速度非常的快速爽利,看得李大娘不禁目瞪口呆。

哎呦呦,这武功高强的人干活,竟然如此的利索啊!他一个人摘的花盘,可以顶三五个人摘的了,是个干活的好手!

干了一刻钟,端王就带着几个侍卫走了。

今天,他要进山打猎,给紫苏好好露一手,免得她看低他,以为他是个没有啥能耐的纨绔。

紫苏回到家里的时候,端王竟然也回来了,而且还带回了一只大野猪,几只麂子,还有好几只山鸡野兔。

上官毅正围着端王,又说又跳的,满脸崇拜的样子。见到紫苏,他立刻就跑了过去,兴奋的道:“姐姐,王爷好厉害哦,竟然猎了一只大野猪!”

“什么?大野猪?这一带的山里,不是没有野猪么?什么开始,连野猪都有了?”紫苏大吃一惊。

五里坪的护村队员自打学了武功之后,都成了半个猎人,不用干农活也不用值班的时候,都喜欢成群结队的去打猎。这附近的山里,别说野猪了,就连野鸡和野兔也不多见。

猎物们,大概都怕了五里坪的人。

上官毅兴致勃勃的汇报:“姐姐,王爷他们去了摘粽子叶那边的山里,侍卫哥哥说那边的野猪有不少呢!”

紫苏忍不住责怪侍卫队长:“什么?王爷竟然去了那么危险的地方,你这个侍卫队长是怎么当的?要是王爷出了什么事,这个责任,你承受得起么?”

皇上最疼爱的侄儿啊,又是西凉王朝的大英雄,如果他有个三长两短,别说他身边的侍卫了,就是紫苏一家,也是要受连累的。

侍卫队长诚惶诚恐:“郡主说的是,小的错了,还请郡主责罚。”

紫苏:“责罚什么?这件事情,负主要责任的,就是他自己。一个人若是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别的人再怎么着急,也是枉然!”

端王忍不住笑了:“好,是我的错,下次再也不敢了!”

“谁管你下次咋样?”紫苏白了他一眼,转身就走了,去晾晒野菊、花去了。

端王追了上去:“今晚,我想吃你亲手做的黄焖麂子肉,不知你可否为我下一次厨?”

“行,就看在你是英雄的份上,就为你下一次厨!”紫苏头也不抬,自顾自的晾晒着金黄色的野菊、花。

也罢,这辈子,就为他下一次厨吧!或许,从今往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她虽然不能答应嫁给他,然而她还是想要为他做点什么,不然的话,这辈子或许她会留下遗憾。

不能跟他在一起,对于她来说,这本身就是最大的遗憾。然而,为了可以过上平淡而幸福的小日子,她不能妥协,也不想妥协。

端王满意的点点头:“谢谢啦!”

她愿意做就好,做过一次,自然会有第二次,第三次。甚至,这一辈子都会时不时的,为他下厨做一两道好菜。这也就意味着,他可以拥有她,可以跟她携手白头。

晚饭,异常的丰盛,一共有十个热菜六个小菜。其中,紫苏亲手做了三道拿手好菜。

端王吃得很尽兴,很开心,对饭菜的美味赞不绝口。吃过这么美味的饭菜,他对紫苏更加势在必得,更加的喜欢和赞赏。

这么聪慧睿智,又这么坚强善良的姑娘,这辈子如果他错过了,那么绝对是他今生最大的遗憾。为了这么一个天下无双的好姑娘,哪怕这辈子不纳妾,就她这么一个女人,他也是心甘情意的!

古语说的好,宁缺毋滥。好女人,有一个,其实就足够了!不够好的女人,不能心灵相通的女人,即便有一大堆,也会让人的心里无比的空虚。

第二天,端王不顾紫苏的白眼,依然留在了草堂。紫苏去哪里,他就跟到哪里。

紫苏生气了,就塞了一把锄头给端王:“好,既然这样,那么你就帮我收红薯吧!”

如今,正是红薯收获的季节。芭蕉园里,有一半的地,都种了红薯。今天,才开始收呢!正是农忙的时节,短工不好找,紫苏只好带着香梨和樱桃,以及树根几个,还有沈来辉和罗建明,一起下地收红薯。

端王一愣,继而哈哈大笑了起来:“好,我知道了,我会好好干的!”又对自己的几个侍卫道:“你们也去找把锄头,帮忙收红薯吧!”

他一共带了十个侍卫来,留下了三个侍卫在小石潭,保护余氏和上官毅的。因为如此,紫苏才敢把大部分的人都带走,只余下娘亲和弟弟,还有小泥巴以及潘康在家里。

侍卫队长连忙跟李大娘讨要锄头:“大娘,也请给我们几把锄头吧!”

李大娘看了看紫苏,见她点头,这才笑着应下。

芭蕉园里备用的锄头还有十来把,原本是给短工准备的,然而短工今天只请到了两个,农具房里锄头有的是。

端王跟在紫苏的身边,观察了一下她是如何挖红薯的,很快就找到了要领,也一板一眼的开始挖红薯。紫苏见他做得很不错,挖十来下,才会伤到一两个红薯,就放心的去割红薯藤去了。

一大片的红薯地,得先把红薯藤从根部割掉,才好挖红薯。

端王紧跟着紫苏的步伐,紫苏割哪里的红薯藤,他就挖哪里的红薯。他的动作很利索,基本上紫苏割到哪里,他差不多就会挖到哪里。

割完两垄地,紫苏直起腰身,由衷的赞许道:“嗯,很不错,如果你不当王爷了,做个农民的话,应该也饿不着你!”

得了夸奖,端王不禁跟个小孩一样,咧嘴笑了:“那是,我是谁?我可是天下第一聪明人!”

紫苏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瞧你这得意的样子,给点阳光就灿烂,给你三分颜色你就想要开染坊!”

…………“炮灰王妃”,指的是紫苏的上辈子,上辈子她是郡王妃。这辈子,哪怕她嫁给农民,跟书名也没有冲突。今天还有一更,么么。

☆、第114章 使唤

上官沐风回到小石潭,听说端王被紫苏叫去地里挖红薯,不禁大吃一惊。

这孩子的胆子,可真大啊!端王是谁?那可是皇上的心头肉,在皇上的心里,可是把端王当做嫡亲的儿子来看待的。而且,绝对是那个最疼爱的!

要是让皇上知道了,他那么心疼的侄儿,竟然被紫苏如此的使唤,皇上的心里会怎么想呢?也不知道,会不会生紫苏的气,或者生他这个做爹的气?

上官沐风的心里很是忐忑难安。

余氏:“这也不能怪紫苏,是端王整天都跟着紫苏,紫苏去哪里他就跟到哪里,把紫苏给惹火了。于是,紫苏才这样使唤他的!”

上官沐风:“唉,话虽如此,然而这孩子的胆子,也确实太大了一点!”

沐浴更衣,吃过饭之后,上官沐风就赶紧去了芭蕉园。潘康给他带路。

一路上,上官沐风问起紫苏以及五里坪的事情,潘康都很老实的,一五一十的讲给他听。潘康的描述形象生动,又带着由衷的敬意,听得上官沐风满心的欢喜。

他的女儿紫苏,越来越值得他骄傲和自豪了!

唉,这么优秀的女儿,也只有端王这样出色的男儿,才能降得住她。也只有端王这样品性高洁的男人,才能让紫苏真心的爱慕。可是,这孩子不想嫁给皇族的人,也不想嫁给外貌太出众的人。如果萧皓不是端王,如果萧皓的外貌差一点,那该有多好!

说实话,对于萧皓这个年轻的元帅,上官沐风是打心底里心服口服的。这么好的英雄男儿,如果女儿都不选择的话,他真心的觉得,非常的惋惜。

不过,女儿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

唉,人生在世,难以十全十美啊!

来到芭蕉园,亲眼看到端王在卖力的挖红薯,一身华丽的衣服弄得脏兮兮的。上官沐风不禁又好气又好笑,连忙快步走了过去:“王爷,快快停手,跟末将回家去好好歇一歇!”

端王闻声,停下了手中挖红薯的动作,站直了腰身,笑看着上官沐风:“上官将军回来了啊,一路还顺利吧?”

上官沐风:“顺利,那么多将士护送,没有人敢打末将的主意!王爷,赶紧跟末将去歇一歇吧!”

端王:“没有关系,紫苏都能干的活儿,我也能干!将军一路辛苦了,你自己先回去吧!紫苏说,这红薯得赶在霜降前挖回家,不然的话,就不耐放了!”

上官沐风:“你别听她的,家里又不缺那几个钱,她可以花钱去雇短工嘛!”

紫苏听到这里,也走了过去,亲热的叫了一声:“爹爹,你回来了!”

上官沐风瞪了女儿一眼,责怪的道:“你瞧瞧你,王爷是多么金贵的人,你怎么可以使唤王爷挖红薯呢?这活儿,是王爷应该做的么?”

紫苏不服气的道:“是他自己愿意的,我又没有拿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再说了,他上战场都可以,怎么就不能挖红薯?上战场,那是多么劳累多么危险的事情,挖红薯跟上战场一比,简直是小菜一碟!”

上官沐风再次瞪眼,压低了声音,不过却严厉了几分:“你看看你,这像什么样?王爷是你可以使唤的?要是让陛下知道了,看你有什么好果子吃?王爷你都敢使唤,好大的胆子!”

紫苏俏皮的对父亲做了个鬼脸:“我才不怕呢,皇上可是千百年来难得的明君,他才不会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给女儿治罪。再说了,这分明是王爷自己愿意干的,我又没有强迫他!退一万步说,他是王爷,我还是郡主呢!我都能干的活儿,他为啥就干不得?”

上官沐风一听,顿时被气笑了:“你还敢犟嘴?你这郡主,能跟端亲王相比么?”

紫苏:“怎么就不能?都一样是陛下御封的,只不过亲王比郡主大一些而已,也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啊!难道,他生下来就是王爷不成?还不是长大之后,皇上才敕封的!”

“你这孩子,看来今天不打你,你就不知道什么叫害怕!”上官沐风生气了,扬起了右手,就要去打紫苏。

紫苏连忙跳开一丈之外:“上官将军,我可是郡主,你一个小小的将军,竟然打郡主,这可是以下犯上!”

上官沐风:“我可是你爹,是你亲爹!我就打你了,打了你,你也得乖乖的受着!不然,你还去皇上跟前告状啊?”

紫苏忍不住“扑哧”一声的笑了:“爹爹啊,女儿我可不是逆来顺受的人,我又没有做错事情,你要打我,我是不会乖乖的站着等你来打的!你想要打我,就来追我啊,追着我满地的跑,我就让你打几下!”

“你,你这个野丫头!让我满地的追着你跑?这像什么样?这传扬出去了,我堂堂护国将军的脸面,到底还要不要了?”上官沐风也被她给气乐了。

端王看着二人斗嘴,不禁很是羡慕。

他的父亲在他年幼的时候就去世了,在他成长的岁月里,他其实很希望可以有个父亲在自己做错事的时候,骂骂自己,甚至是打打自己。看着紫苏父女俩斗嘴,他很是羡慕,一时之间,都忘了要劝架。

直到此时,他才忽然回过神来,连忙笑着给二人打圆场:“好了,将军啊,确实是我自己愿意的,你就不要责怪紫苏了。挖红薯的活儿,其实挺有意思的,一锄头下去,看着有那么多的红薯从里出来,这种收获的喜悦,只有在劳动中才能体会到!”

紫苏在心里暗自嘀咕:哼!算你识相!

上官沐风没有办法,只好也挽起袖子,跟随在端王的后面,把挖好的红薯捡进篓筐里。一边捡红薯,一边跟端王说话,就西北军营的事情,做了一番讨论。

紫苏四下里看看,这才放下心来。

也罢,反正这块红薯地里,除了端王的七个侍卫之外,也就只有香梨和樱桃了。而这些人,都是十分可靠,即便端王和父亲的谈话被听了去,也是没有关系的。

芭蕉园里一共种了五十亩地的红薯,端王在小石潭住了十天,就挖了十天的红薯。直到这一天,皇上派人来宣召他进宫去,他这才跟小石潭的人告辞。

这一次,在他临走之前,紫苏送了他三十根完全黄了的芭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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