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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门农女,炮灰王妃重生记-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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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氏:“嗯,你说很对,我知道了。等你弟弟他们满了六个月,我就把奶娘给辞退了!”在五里坪的时候,她亲自给上官毅喂奶,并一手带大上官毅。所以,对于女儿的提议,她根本就没有多想,很爽快的就答应了。

紫苏:“娘,我还有一个半月就出嫁了,弟弟和表弟明天要回五里坪,我送他们回去。然后,住上两天。”

余氏:“也好,你送他们回去,我也放心一点。家里你就不要担心,你姥姥会在将军府住到睿哥儿智哥儿满月!”

紫苏就对余老太太道:“姥姥,要辛苦您了!”

余老太太:“不辛苦,府里有那么多伺候的人,姥姥怎么会辛苦!”她就是看着丫鬟婆子,让这些人不敢偷懒不敢欺骗主子而已,又不用亲自动手干活。

隔天,紫苏亲自送弟弟和表弟回五里坪,沈来辉、白芷、香梨和罗建明随行。原本,几人就是送上官毅和余晗回京城,顺便看望生了孩子的余氏,以及两个小宝宝。

回到五里坪,紫苏见到老族长,先送上两份喜帖,一份是弟弟满百日的喜帖,一份是她成亲的喜帖:“六爷爷,到时候带着全家人,一起去将军府参加喜宴!将军府的客房够多,不用担心没地方住!”

老族长慈爱的笑道:“好啊,小紫苏也长大了,要成亲了!你放心好了,睿哥儿和智哥儿的百日宴,还有你的婚礼,六爷爷一定会带着全家,一起去恭贺!”

除了老族长一家,紫苏又带着喜帖,去拜访了几个平日里关系极好的人家,送上了喜帖。在小石潭住了两天,又去拜访了山长,还有弟弟们的夫子,送上礼物和喜帖,这才告别弟弟们,回到京城的将军府。

母亲做月子,紫苏把红茶和红叶,都暂时拨给了母亲。二人的任务,就是帮着一起照顾上官睿和上官智,若是余氏有什么需要,如果其他的人一时之间没有到位,二人也搭把手。

在紫苏的努力下,余氏的月子过得非常舒适,两个宝宝也被照顾得无微不至。上官沐风从衙门回来,看到妻子儿女其乐融融的样子,心里说不出的欢快。

转眼,紫苏成亲的日子就到了。

礼部送来了凤冠霞帔,皇上和皇后也各自赐下了两样珍宝,后宫的妃嫔们知道了,也争先恐后的为紫苏添妆。长公主更是亲自为紫苏准备了两抬嫁妆,花儿、玥儿、方琼,以及紫苏认识的其他几个小姐妹,也都纷纷送来了珍贵的珠宝首饰。

那些跟余氏有来往的夫人太太,也纷纷为紫苏添妆,紫苏的舅母也为紫苏添了两抬嫁妆。五里坪的乡亲们,也托老族长带来了添妆,老族长甚至拿出了一个祖传的银手镯,作为贺礼送给了紫苏。

这手镯古朴好看,紫苏一时玩心大起,就戴在了手腕上。谁知道,这一戴上去,就脱不下来了。没有办法,紫苏就只好一直戴着,幸好戴着这手镯让她觉得很舒适。

要知道,紫苏是不喜欢穿金戴银的,平日里的装扮很简单,除了必要的发簪和珠花之外,全身上下,都找不出什么值钱的珠宝首饰。

出嫁前的那个夜晚,夜深人静的时候,紫苏睡不着觉,就拿了一方手绢,细细的擦拭那只手镯。手镯上有一朵栀子花,当紫苏擦拭到这朵栀子花的时候,突然手镯发出了淡淡的紫色光芒。

这手镯很神奇哟,竟然会发光!

紫苏正好奇,突然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这里竟然是白天,满目的苍翠。她自己正站在草地上,草地的边缘有一条清澈的溪流蜿蜒而过,溪边有几棵硕果累累的苹果树,树上的果子一串串的,压弯了枝头。

在苹果树跟前,漂浮着四个大大的字:福园空间。

下面,有几行稍微小一点的字,写着:福园空间乃五里坪上官家族先祖所拥有的宝贝,有缘人才能拥有,一千年以来,也就只有两个有缘人。恭喜主子,你有幸成为有缘人,可以拥有福园空间。

福园空间可以当储物间用,放在这里的任何东西,都不会坏,无论放多长的时间,都跟刚刚放进来的时候一样的新鲜,一样的完好无损。不过有一点,只能放静物,不能放活物。

另外,小溪流里的水,有强身健体、养颜美容、治疗伤口的作用。福园空间种植的蔬菜瓜果,对身体有滋补的作用,长期食用可以延年益寿,养颜美容。

紫苏看完 ,心里不禁乐开了花。

老天爷,你待我可不薄啊!

上官家族的老祖宗,也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的厚爱!日后,我一定会好好努力,绝对不会让五里坪上官家族蒙羞!

紫苏心花怒放,当即就蹲在小溪流边,痛痛快快的喝了几口清澈甘冽的溪水。这溪水甘甜无比,仿佛是用最上等的茶叶冲泡出来的似的,让她心旷神怡。

喝完溪水,不一会儿,她就觉得肚子痛得厉害。四下望了望,竟然发现有一间青砖瓦房的小房子,房子的门上写着三个字:洗手间。

洗水间?这不就是未来时间的茅房加沐浴间么?

紫苏心里不禁一喜,连忙快步走了过去,推门而入。果然,正是她在梦里见识过的未来世界的洗手间,可以方便,也可以沐浴!

在洗手间里,竟然还有一盒未来世界上茅房的纸张,实在太贴心了!她在洗手间蹲了好久,接连拉了好多废物出来,肚子很神奇的就不痛了!不过,她又觉得全身都黏糊糊的,臭臭的。

她连忙打开热水器,用放在洗手间里的沐浴露和洗发香波,从头大脚好好的洗了一遍。这才用宽大的浴巾裹了身子,又不由得发愁,要如何出去呢?

正发愁,眼前又飘过一行字:心中默念“我要出去”,就可以出去。如果要进来的话,就在心里默念“我要进来”,这样就可以了!

紫苏连忙闭上眼睛,默念“我要出去”,果然,等她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又回到了卧室里。

这是连忙打开衣柜,取出一套睡衣睡裤换上,然后又带着从空间里拿出来的浴巾,默念“我要进去”。片刻之后,就又回到了空间里。

紫苏从洗手间的角落里找出一瓶洗衣液,把之前穿进空间的睡衣睡裤,在溪流的下游洗干净,晾在了两棵苹果树之间的竹竿上。

这晾衣服的竹竿,肯定是以前的福园空间的主人放的,如今倒让她这个后来者占便宜了。

晾完衣服,她发现,自己的皮肤白嫩了许多,头发比过去更加好,就如丝绸一般的光滑。不但如此,还隐约散发着淡淡的清香,很淡很淡的香味,不把手臂放在鼻子跟前闻,那是难以察觉的,除非是嗅觉特别灵敏的人。

哇塞!这是老天爷对她的眷顾啊!上辈子,她过得太悲惨了,所以这辈子要给她这么多的福利!

正如此想着,眼前忽然又漂浮着这样一行字:这都是因为你这辈子积德行善,发现了红薯土豆和煤炭,造福了百姓。所以,这才给你这样的奖励,希望你再接再厉,多为百姓谋取福祉!

紫苏连忙双手合十,对着天空拜了拜,大声的喊出口:“谢谢老天爷,谢谢菩萨,我一定会积德行善,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

话音一落,就在前方不远处,忽然出现了一块玉米地。没错,就是玉米地,这玉米在未来世界很普及,她在梦中见过。

玉米啊,玉米!又是一种新的农作物!

紫苏高兴得合不拢嘴,忍不住又唱又跳。

反正,这是在空间,就她一个人,就算她喊破喉咙,也没有人会知道。

紫苏奔跑向前,下了玉米地,掰了二十个玉米棒。

她打定了主意,决定把这其中的十六个玉米棒放入嫁妆里,作为嫁妆,带去王府。听端王说,他把王府的西院都拆了,规划成了果园和花园。成亲之后,她会跟王爷要一亩大小的地,用来种植瓜果蔬菜和玉米。

端王府她没有去过,但是她听端王描述过,就单单是西院,就有三十来亩大。面积之广,令人咋舌。那么大的地方,单单用来种植果树和花草,未免太奢侈了一点。

紫苏很喜欢种菜,喜欢看着种下去的种子,一点一点的发芽,抽叶,长大。尤其是喜欢种植黄瓜、辣椒和茄子等瓜果,看着一粒小小的种子,最后长出了果实,这种感觉很好,让她可以深切的体会到生命的神奇和美好!

第二天,吃过早饭,紫苏把上官沐风和余氏请进了她的卧室,并派红茶和红叶守在了卧室的门口。

余氏有点紧张:“紫苏啊,你这是干啥啊?”女儿今天就要出嫁了,她可不能有逃婚的想法啊!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心七上八下的。

上官沐风也紧张的道:“好孩子,你有什么事情,尽管告诉爹娘!无论是什么事情,都可以跟爹娘说!”

紫苏就压低声音:“爹,娘,以前女儿跟你们说过,我在梦中遇到过老神仙,因为老神仙的指点,我才认识煤炭、红薯和土豆,你们还记得么?”

上官沐风:“记得!”

余氏:“当然记得,我记得可清楚了!”不然的话,女儿一场大病醒来,怎么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当然了,这种改变,是她乐见其成的。

紫苏又神秘兮兮的道:“昨天晚上,我有梦见老神仙了,他说要给我一样新的农作物。我今天早上一醒来,就发现chuang前放着一个小篓筐,篓筐里有二十个玉米棒呢!”

说着,她就从chuang底下拉出一个小小的篓筐,篓筐里是二十根金灿灿的的玉米棒。

上官沐风和余氏都不禁呆住了,好一会儿,上官沐风这才回过神来,惊喜的道:“真的啊,这太好了!”

新的农作物啊,这可是可以造福天下百姓的啊!

余氏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紫苏:“爹,娘,如果外人问起,就说这玉米是我偶然从一个西域商人的手中买到的!老神仙说,这种农作物,原产于很远很远的西方国家。所以说,假借是在西域商人手中买到的,一点也不稀奇!”

上官沐风用力点头:“好,爹爹知道了!”

余氏也使劲点头:“嗯,娘也知道了!”

紫苏:“老神仙说,这玉米棒用水煮来吃,非常好吃。另外,也可以把玉米粒掰下来,磨成玉米粉,用来做饼子或者馍馍。今天,我就煮四条玉米棒,让爹娘好好尝一尝!”

上官沐风:“哎呦,这么珍贵的种子,还是留起来做种子吧!”

紫苏:“有十六条够了,我打算先在王府试种一分地,然后明年开始在五里坪种植几亩,后年就大力推广!”

上官沐风想了想,就微笑点头:“也好,爹爹也很想尝一尝这玉米的滋味如何!”

紫苏:“爹娘请稍等,女儿就在小厨房煮玉米,一刻钟就差不多了!爹娘先喝茶聊天,很快就好了!”

紫苏就拿了四根玉米去了小厨房,洗干净玉米之后,把玉米掰成两段,放入锅里大火煮开,然后中火慢慢煮。

一刻钟之后,玉米棒熟了,紫苏就捞起玉米,装在了托盘里端去了小花厅里。

“爹,娘,玉米好了,可以尝一尝了!”紫苏话说这,就率先拿起一根筷子,插上一截玉米,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

上官沐风和余氏也拿起一根筷子,插上玉米,学了紫苏的样子啃了起来。一口下去,上官沐风不禁赞叹的道:“嗯,非常不错,很好吃!”

余氏也道:“嗯,好吃,比红薯好吃多了!哎呦,这一根玉米有好多颗种子,吃了怪可惜的!”

紫苏:“这几根玉米都是嫩玉米,很适合煮来吃。做种子和用来磨玉米面的玉米,得再长熟一点。因为如此,我才特意挑出来,爹娘不必觉得可惜!”

在空间掰玉米的时候,她就特意掰了四根嫩玉米,其余的玉米,都是老玉米。

紫苏:“爹,娘,余下的十六根玉米,我打算作为嫁妆,带去王府,在王府亲自试种!”

上官沐风:“好,爹爹这几把这十六根玉米,放到嫁妆里去!”

西凉国的习俗,嫁妆是和新娘一起送往新郎家里的,所谓的十里红妆,自然是嫁妆和新娘一起送去新郎家里的。

西凉国的习俗,迎亲队伍来新娘家里吃午饭,午饭之后,新郎就带着新娘和嫁妆一起,一起前往新郎的家里。当然了,新郎家如果是特别远的,也有一大早就启程的。

紫苏成亲,上官毅和余晗都请了三天假,回来参加紫苏的婚礼。香梨、沈来辉、白芷和罗建明,跟老族长、上官勤以及小山、小江一起来了。

长公主和花儿、玥儿、方琼几个,老早就来了,帮忙招呼将军府的女客们。江世昌和江世华,以及上官毅、余晗、余哲,负责招待男客人。

紫苏的舅母有了身孕,就留在了家里,没有来参加婚礼。今天紫苏大婚,就算她要来,余氏也会劝阻。今天来将军府的人太多了,万一磕了碰了,那可不是什么好事。

在客人来之前,只是找了一个空档,在父亲和母亲住的院落的水井里,倒了一斤左右的空间溪水。

辰时末(上午九点左右),端王就带着迎亲队伍来了。

西凉国的风俗习惯,迎亲队伍来的越早,就代表新郎对新娘越重视,恨不得尽快把新娘接回家里去。一般情况下,迎亲队伍大多数是在这个时点来的。端王原本还想要早点来,秦太妃就劝说:“还是不要太早去,太早去的话,那么多的人,人家很难招待!”

端王一想,也确实如此,也就作罢了。

迎亲的队伍,除了礼部的喜乐班子之外,大多数是禁卫军的年轻小伙子,还有端王的几个好友,比如东方翰和宋墨。

来到将军府,余哲和江世昌、江世华早就等候在了大门口,见到端王,连忙笑盈盈的迎了进去。

端王的一颗心,早就飞向了紫苏,他偷偷的跟余哲说:“舅舅,我想去见一下紫苏,可好?”

余哲一口就回绝了:“不好,绝对不行!”

端王可怜巴巴的哀求:“我就看她一眼,一句话都不说!”

余哲:“不行就不行,成亲之前,新郎和新娘是不能见面的!你啊,就耐心的等一下,等紫苏进了王府,拜过天地,你就可以去新房挑开她的红盖头了!”

余哲的态度十分的坚决。

端王无奈极了,有点魂游天外。东方翰和宋墨见了,都不禁暗暗摇头,余哲有点哭笑不得。

东方翰实在看不过眼了,就用手捅了捅他:“哎哟,你要不要这么没有出息啊?不就是半天的功夫么?怎么,就这么半天,你都等不了?当初,如果她打算嫁给方恒,莫非你打算抢亲么?”

☆、第186章 十里红妆

端王就白了他一眼:“哪有那么多的如果,如今她不是选择了我么?今天,我就是太激动了,太兴奋了,有点不敢相信,紫苏就要是我的新娘了!所以,心里有点忐忑,想要去见一见她,跟她说两句话,确定一下她的心意!”

东方翰也白了他一眼:“瞧你这没出息的样子,榆林郡主肯定是你的新娘,你这不是在做梦,这是真的!你跟她的婚事,还是你去求皇上赐婚的!”

“嗯,我知道啊,只是有点不敢相信而已!”端王傻呵呵的笑了。

宋墨也不禁摇头笑了。

最终,端王也没能得偿所愿,没能见上紫苏一面。

午饭过后,迎亲队伍和送亲队伍,就都启程了。

嫁妆一抬一抬的,从护国将军府里抬了出去。

上官沐风和余氏,为紫苏准备了好多嫁妆,再加上也原先端王送的那将近两百抬的聘礼,这真正的是十里红妆。

新郎骑着带着红绸的高头大马,后面一顶十八人抬的花轿,花轿后面就是陪嫁的丫鬟和婆子,还有送嫁的姐妹,比如花儿、方琼、月儿、以及来自五里坪的三个族妹。再后面,就是那十里红妆。

从护国将军府到端王府,若是走京城最热闹的大街过去的话,步行大概得走一个时辰。十里红妆,自然不能走太热闹的街道,不然会形成交通堵塞。而且,在路上的时间太长了,端王担心会累着紫苏,于是就下令,绕过京城最热闹的大街,走了稍微僻静一点的大街,走了将近半个时辰。

然而,即便是平日里比较僻静的街道,在这一天,也变得非常热闹。听说榆林郡主今天出嫁,而且是嫁给端王爷为王妃,京城里万人空巷,都拥挤在了街头看热闹。

十里红妆啊,这种盛况可不是轻易见得到的。上一次见到,还是太子妃出嫁那一天呢!有的人一辈子,也都见不上一回,有机会可以看这样的热闹,就没有几个人会不心动。

幸好,皇上事先派出了五百个禁卫军,一百个金吾卫,以及三百个五城兵马司的人,五百个西郊大营的将士,在大街上维持次序,并防止有人捣乱刺杀。有了这些人的干预,百姓们才不至于发生踩死人的事故,迎亲队伍和送亲队伍,这才得以顺利的、高兴的,从将军府一路来到端王府。

偌大的端王府,到处披红挂彩,一派喜气洋洋的热闹景象。走在喜气扑面的王府里,每一个人都感觉到了一种洋溢的欢悦,仿佛王府的一草一木,都流动着快乐的音符,是那么的温馨,那么的激动人心。

花轿停在了喜堂门前,端王轻轻地撩开花轿的帘子,一把握住紫苏的手,柔情似水的道:“娘子,请下轿,有我在,不用害怕!”

紫苏心潮澎拜,任由他牵着自己的手,走下了花轿。

端王牵着她的手,一路来到火盆的前面,干脆一个公主抱,就将她抱在怀里,施展了轻功,从火盆上飞掠了过去。

秦太妃满脸喜悦的笑容,端坐在喜堂的首位,等待着儿子儿媳的跪拜。

皇上身子骨不好,派了皇后来恭贺,皇后跟秦太妃并排坐着,皇后为尊,坐在左边,秦太妃坐在右边。饶是如此,也不见秦太妃半点不悦,相反她还十分的高兴。

儿子成亲,皇后亲自来参加婚礼,那是端王府多大的荣誉?她又不是不省事的,自然不会不高兴。

负责皇室宗亲的王爷燕王,充当了司仪的角色,大声喊道:“一拜天地!”

端王牵着紫苏,一起跪在了蒲、团上,齐齐下拜。

燕王又高声喊道:“二拜高堂!”

二人又齐齐向秦太妃和皇后跪拜行礼。

燕王又高声喊道:“夫妻对拜!”

紫苏和端王调整了一下位置,双双对拜。

燕王乐呵呵的笑道:“送入洞房!”

最后四个字,音调拖得老长,又洋溢着浓郁的喜悦和激动。

端王,是他的侄儿,也是他最疼爱、最喜欢的侄儿。这个侄儿都二十好几人,一直不肯成亲,可把他给愁坏了。如今,他终于肯成亲了,而且新娘还是他自己喜欢上的,是誉满天下的榆林郡主,是一桩极好的姻缘啊!

端王跟紫苏一人牵着红绸的一端,走向新房,二人的心情都十分的激动。当然了,端王的心情尤其的激动,他太高兴了,以至于觉得自己每走一步,都好像采摘云朵里,是那么的不真实。

紫苏任由他牵着自己,一步一步的往前走,从喜堂到新房,也就是端王往日住的荣瑞堂,走路的话大约得走一刻钟。

这一路上,都铺了大红的地毯,每隔五步就站有一个穿着新制服的禁卫军,防范十分严厉。若是有人存心捣乱,或者是想要搞刺杀,那是绝对无法得逞的。

这些禁卫军,正是有参与迎亲的,在路上负责抬嫁妆的。在路上负责维持次序的那些人,如今正散布在王府的每一个角落,或明或暗的盯着每一个可疑的来客,保护着王府主人以及来宾们的安全。

荣瑞堂修葺一新,到处披红挂彩,空气中洋溢着浓郁的喜气。

端王停下了脚步,跟紫苏并排行走,柔声的道:“娘子,新房快要到了,就是我以前住的荣瑞堂。这里面的装饰和摆设,都是按照你的喜好布置的,你见了的话,一定会很喜欢的!”

他知道,此时此刻的紫苏,心里一定非常的紧张。再加上头上蒙了盖头,看不到外面的情形,一定会加倍的紧张。于是,就借故跟她闲聊,借此冲淡一些她心里的紧张。

紫苏没有说话,在她的搀扶下,稳步向前。

终于踏进了新房,他扶她坐在了喜chuang上,在喜娘的唱福下,拿起秤杆,挑开了她头上的盖头。

一身凤冠霞帔的她,看上去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圣洁,那么的引人入胜,让人移不开目光。

好美丽的新娘子哟!

这是在场众人共同的心声。

端王爷很是意外,他没有想到,盛装的紫苏,竟然会漂亮成这个样子。平日里,他所见到的紫苏,都是不施粉黛的,素面朝天的。衣着, 也是很简单的,以舒适为主,一点也不奢华。尤其是在五里坪的时候,更是穿得十分的朴素,只比五里坪的姑娘穿得略微好一点。

一袭华服的紫苏,漂亮的不像话,就好似那跌落凡尘的九天仙女。是那么的美丽,那么的圣洁,那么的光彩夺目。

一时之间,端王傻愣住了。

喜娘连忙提醒:“王爷,该喝交杯酒了!”

端王微微一笑,亲自斟满两杯酒,递给紫苏一杯,然后自己拿起一杯,跟她喝了一杯交杯酒。

众目睽睽之下,他满脸的欢喜,紫苏的脸却红透了。

“你们都下去吧!”端王一挥手,就将众人打发了出去,随即关好门,体贴的对紫苏道:“娘子,这凤冠霞帔一定很重吧?来,我帮你取下来!”

这是白了他一眼:“谁是你娘子!”口口声声的,都叫她娘子,就不会唤她一声紫苏么?

端王笑嘻嘻的道:“我的娘子,就是你啊!娘子,娘子,娘子!嘿嘿,紫苏终于成了我的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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