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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的记忆-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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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近代最受尊敬的人。他的品格、他的能力、他的气度都深深的令我折服。
当看到联合国为他降半旗的原因后,我感到了骄傲,我为我与他一样是炎黄子孙而感到骄傲;当看到周总理惊人之六无后,我落泪了,我为他为中国所做的一切而落泪。
1976年1月8日,你走了,我还没有出生。你的骨灰在洒向大地之前,还在人民大会堂的台湾厅放了一夜,我知道你想看着台湾回归,你的骨灰洒向了大地,也同样洒在了我们心里。
2007年1月8日,我24岁,你却离开我们有31年了,我只想告诉你,你虽逝去,却永远活在我们心里。
(二)
“香港没有摇滚,只有BEYOND。”
是谁在我经历挫折的时候,告诉我自信、打不死的心态能活到老;是谁在我迷茫的时候跟我说不再犹豫就能再见理想;是谁教我在冷雨夜里对情人说喜欢你、真的爱你;是谁叫我踏着灰色的轨迹寻找旧日的足迹;是谁在赞美大地的子孙农民;是谁在长城上高呼可否不分肤色的界限;是谁在控诉战争,祈求和平与爱,是你,BEYOND的灵魂——黄家驹。
天生你就是个不屈不挠的汉子,一张不需修饰的脸经历了多少风霜;天生你就是个不世出的奇才,一首首旷世的杰作抚慰了多少心灵;天生你就是个不信命运的人,没错,你永远打不死,因为只要有人就会有你的歌,只要有心,心里就会有你。
(三)
姑姑是这个世上最疼我的人,她走了,走的那么匆忙,她抗争了,却还是败在了病魔的手上。她死的时候不过46岁,一直都在被病痛折磨的她临死前却笑了,我不知道她笑什么,却知道自己为什么哭。姑姑的葬礼,我两天两夜没有睡觉,最后终于累的不行了,倒在姑姑临死前躺的床上就睡着了,有人叫醒我说死人睡过的床不能睡,要不就会被死人害死再换她投胎,我理都没理他,那么疼爱我的姑姑,又怎么会害我呢!
我读书时代的寒暑假都是在农村姑姑家过的,姑姑带我去上山砍柴,下河捉鱼,她教导我说:“翔儿啊,你将来要是考上了大学,做了官,可千万不能忘了农民的苦啊,要时刻为农民想着,农民是这大地的根啊。”有时候,我会做错了事,姑姑并不骂我,连说都不说我,她只是用她的行动来感染我,让我自己知道错了,让我自己去改。
姑姑很平凡,她没什么文化,她没什么见识,她甚至不会说普通话,但她在我心里很重很重,多想再吃到她炸的红薯片啊,多想再吃到她做的米糖啊,多想她再打着扇子给我讲故事啊,但那只能在回忆里,或在梦里。
(四)
明是我儿时的玩伴,大我一岁,我24岁,他却永远的停留在了13岁的那个夏天。
小时的我们属于人见人厌的类型,不是砸人家的窗户,就是打了人家的菜,还美其名曰:改窗换菜,明很会游泳,我却一直是个旱鸭子,那年的夏天,出奇的热,明约我去水库游泳,我不敢去,他就和另一个伙伴去了。当我再看到他的时候,他就再也不能和我说话了,他面色苍白,肚子鼓涨,我不相信这一切,这怎么可能,他的水性那么好,爸爸告诉我说:明是因为救另一个伙伴而死的,当时那个伙伴脚被水草缠住了,明钻到水里,帮他把脚拔出来后,自己却被水草缠住了脚不能动弹,那个伙伴本来就没有力气了,勉强爬到了岸上,等他艰难找到人来后,明就已经死了。
我不愿相信这一切,但事实无法改变,我的朋友,我的死党就这样离我而去了。我再也不学游泳了,更不敢去河里洗澡,我忘不了明的死,我愿意做永远的旱鸭子。今天,对着天空,我想轻声的问:“明,你在那边还好吧?”
(五)
现在,坐在电脑前,胸前的领带在这寒冬给了我一丝温暖,它是一条蓝色花纹的领带,十分漂亮,看见它,不由得想起了静。
静是我在北京认识的一个女孩,她大方且又庄重,开朗而不疯癫,爱笑却很害羞,不漂亮却很可爱。
我们交往了一段时间后,互相很有好感,在我生日的时候,她送给我一条蓝色花纹的领带,并说要牢牢的系住我,不让我跑掉。在她生日的时候,我送给她一件白色的羽绒服,她喜欢的不得了,我说要好好的保护她,不受风吹雨打,她十分感动。
但好景不长,突然有一天,她跟我说:翔,我要去俄罗斯了,我们分手吧,我爱你,但我们不能在一起。我没有挽留她,我也没有问她原因,我只是笑着拥抱她,并祝她好运,也许她没有看到,转身以后,我的泪已经控制不住的流到了嘴角,也许她不知道,那天晚上,我喝的被人抬了回来。
看见了领带,我想起了她,想起了与她在一起的快乐时光,但不知道,在寒冷的莫斯科,她是否穿着那件白色的羽绒服也会想起我。
逝去的虽然逝去,但它发生了,它深入了人心,它就不会被忘记,所以有些人有些事虽逝去却永远无法忘记。
第二十章 博客,我该拿你怎么办?
博客是个什么东西,开始我还真不知道。自从我认识了网名叫“天仙下凡”的MM后,我才知道原来还有个这么好玩的东西。
你可以把自己的心情、故事、感悟通通放在上面,与大家一起探讨分享;你也可以把认为好的图片、音乐、文章存在上面,时不时的拿出来回味一下。
我的第一个博客是和讯的,因为“天仙下凡”说她不跟没有博客的人交朋友,天啊,这是什么世道,博客居然成为了交友的必需品,但我还是赶紧去注册了一个,你还别说,凭我那些烂字破文居然点击率还不错,我也因此认识了很多MM,我那个乐啊,早就把伪劣的天仙忘到九霄云外了。
没过多久,我突然发现,我那帮博客朋友都不见了,我就奇怪了,这人都上哪去了,咋玩集体失踪呢,后来,经过多方打听,才知道,原来他们都改换门庭去搜狐弄博客了,说是那里更好。我一想不能落伍啊,赶紧也上搜狐那看看去,你还别说搜狐是比和讯爽多了,我二话不说把和讯博客直接打入冷宫,开始宠幸起搜狐博客来了。
我是专心致志的丰富我的搜狐博客,终于在一些有博客的朋友里有了点名气,我当时就想一心一意的弄好它。可大家也知道,我这个流氓看见美女,那就是六神无主、神魂颠倒啊,那时我认识了一个MM,我们天天在网上聊得是热火朝天,我向她炫耀我的文字功底,让她去看我的博客,她说搜狐博客有什么好的,哪里比得上我们51,硬是不去看。迫于美色的压力,我懦弱的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去51注册了个博客,把自己写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全搬了上去,终于获得了美女的芳心,我心想牡丹花下死都可以,注册个博客算个屁事啊,于是又心安理得了。
那段日子,我苦啊,我既要照顾搜狐又不能丢下51,我是这边跑来那边奔,不是发帖就是写文,朋友跟我说最近流行QQ空间,我送他一个字“滚”。
那天,51MM突然给我发信息了,说她不在51了,她找到一个更好的博客了,还能上传音乐,我连忙问她什么博客啊?她神秘的说那个博客现在知道的人少,叫我别太张扬,我说打死我也不说,你告诉我吧。她给我打来两个字,我当时就晕了,你猜哪两个字,“和讯”,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当年我那么绝情的抛弃了她,是因为她长的丑,现在可好,她不知道上哪整容回来,居然还获得了地球小姐的桂冠,我该怎么办呢?我这张旧船票还能否登上她的豪华客轮。
我马不停蹄的进了和讯,一输入,嘿,当年我的博客居然还可以用,看着那熟悉的用户名,那熟悉的密码,我那个喜啊,正在我摩拳擦掌准备大干一番的时候,突然一个信息发来,“你小子还有脸回和讯啊,咱和讯不欢迎你这样的见异思迁者,你给我滚,思想有多远你就给我滚多远。”我一怒,这是谁啊,怎么这么横,一点修养都没有是咋地,当我看到发言人是“天仙下凡”后,我一声不吭灰溜溜的撤出了和讯,我无脸再回和讯了。
51博客我也不想弄了,我想我也花心够了,还是安心和我的搜狐博客过下半辈子吧。
今天,我偶尔发现了一个美女加才女的博客,哇,是新浪的哦,我多想给她留言啊,可这鬼东西居然说只有它们新浪博客的人才可以留言,我心里又犯起了嘀咕:我是不是该注册一个新浪博客呢?
第二十一章 第一次
那深深的感受,默默的在心底流淌。
第一次见面,是在火车上,她坐我对面,用那甜美的笑容问我借本书看,我无法拒绝,我们居然还是同乡。
第一次我们就成了朋友,“我叫莉”,“叫我翔好了,从这刻开始,你多了我这个朋友。”
第一次我请她吃饭,我喜欢吃辣,她却喜欢吃甜,不禁在心里问:两个不同口味的人能否生活在一起?
第一次一起上网,朋友给我发来这首经典的MV《第一次》,我转发给她看,她笑着用QQ说:谢谢你的生日礼物。沉静有三分之一秒钟,我冲出网吧,敲开关门的蛋糕店,逼着朋友睡眼蒙胧的做了一个蛋糕,那是我见过气氛最好的网吧,所有上网的人都在祝一个女孩生日快乐,然后分享这个甜美的蛋糕。
第一次向她表白,用的是电话,我用颤抖的手拨那烂熟于胸的号码,血往上涌,全身每个细胞仿佛都在跳动,“莉,我喜欢你。”“我有男朋友了,忘了我吧,别再胡思乱想。”她迅速的挂了电话,不让我多说一句话。那“嘟嘟”的忙音如一桶冰水,扑灭了我的爱情之火。
第一次她给我打电话,“翔,出来陪我喝酒。”“在哪?”“西门口”“西门口那么大,我。。。”还没说完,她就挂了,在找了七家夜宵店后,终于看见她坐在包厢,用一瓶白酒迷醉自己。
第一次陪她喝酒,除掉后来我用白开水换的那瓶,她喝了半瓶白酒,还奇怪的问:“为什么这酒和白开水一样。”我没有问她为什么这样,如果她想说,她就会说。“我被甩了。”她的话语令我没有一丝高兴,而充满了心疼。
第一次她吻了我,不知道她是清醒还是沉醉,那甜甜的味道如同触电漫遍全身,我吻了她的额头、鼻梁、酒窝直至嘴唇。
第一次她躺在我怀里,睡着了,那感觉仿佛全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人,我一动不动,怕影响这甜蜜的时刻,7小时47分,她都没有离开过。我们就这样恋爱了。
第一次去她家,在她父母面前,我紧张的语无伦次,她一次次用笑语解除尴尬。
第一次她来我家吃饭,帮忙炒菜,和爸妈搭讪,那亲密程度甚至超过了我。
第一次陪她去看日出,在风中苦等了一夜,临近清晨,突然下起雨来,她笑着说:“我们的感情,是经过风雨的洗礼哦。”我却开玩笑的说:“不仅没看到日出,这下山的道也不好走了,真是没光明没前途啊。”
第一次我们之间有了争吵,原因小的我都不想提起,冷战两日,还是在我的巧克力攻势下,她才投降了。
第一次我打了她,她和我妈吵架,还骂个不停,我正好看到了,一巴掌打在她的脸上,却印在我的心里,后来才知道,原来是我妈冤枉她了,她委屈的在我怀里哭个不停,我抚摸着她的长发,并发誓永远不再打她。
第一次我们分开了,我决定去北京闯荡闯荡,而她要留在家里上班,于是最远的她成了我最近的爱。
第一次我们分手了,她说她在我心里并不是第一位的,我只顾事业的发展,很少给她打电话,我有苦难言,并求她给我一个机会,打算借春节回家之机重获她的芳心。
第一次我才明白距离真的是爱情的杀手,在元旦那天,我接到她的电话,“我要结婚了,祝福我吧。”我不敢相信这一切来得这么快,我措手不及,我思绪混乱,我沉默了许久,“新婚快乐”四个字在嘴边停留了很久,却迸出了“新年快乐”四个字。
第一次见到她们夫妻是在两年之后的老家,她大着肚子,身边的男人极力的呵护。她看见了我,那眼神在暗示我不要和她打招呼,我扬起了嘴角表示同意,她没有想到,她的男人会和我打招呼,她并不知道我们是多年的好友,一阵寒暄过后,我说道:“你小子运气好啊,嫂子这么漂亮,还有没有这级别的啊,给哥们我也介绍介绍啊。”我虽然很好奇,但还是忍着没有看她的表情。
今天,坐在电脑前,偶然的又看见了这首经典MV《第一次》,我一次又一次的重放着它,我哭了,眼泪流到嘴角也没有感觉,它不是第一次,也应该不是最后一次。
第二十二章 爱不在服务区
夜
寂静
心很乱
无法入睡
我在思念谁
想找人聊聊天
打开手机电话簿
没有一个我想拨通
手指不由自主的按着
一个不能再熟悉的号码
如果电话接通我该说什么
想你爱你怨你念你还是恨你
您所拨打的电话暂时无法接通
别问想谁爱谁怨谁念谁还是恨谁
心如果转移了爱就不在服务区
要不是痛彻心扉谁又记得谁
往事总在脑海间不断徘徊
到底该如何忘记你的笑
它已经深深刻在心里
爱情是否穿肠毒药
忘情水怎样配制
说好不再骚扰
却情不自禁
恨我痴心
都怪我
思念
你
第二十三章 爱已欠费停机
晨
醒来
头剧痛
满室烟味
到处空酒瓶
半躺在沙发上
眼角那泪痕还在
罪魁祸首那句分手
你的绝情我永远不懂
一万个理由想把你留下
却无法融化你那冰冷的心
拿出电话拨出那最后的希望
我要告诉你我爱你胜过爱自己
您的电话已欠费停机请及时充值
爱已经欠费停机哪有情来充值
扔掉电话扔掉刻骨铭心的爱
人皆言弱水三千只取一瓢
叹三千弱水无点滴属我
难道是上天有意安排
或是缘分还未到来
我生命中的精灵
你是否在等待
我苦苦追寻
你可知道
我已经
碎了
心
第二十四章 豁然开朗
2007年,眨眼之间已经25岁了。
25岁是个怎样的年纪呢?不再年少轻狂,不再只知玩乐,就连笑容也不再那么纯洁了。成熟了,肩上多了生活的重担,那种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生活一去不复返了。该成家了,即使心里还没有做好准备,但看着家人那一张张期待的脸,又于心何忍。事业,仿佛就在眼前,但却总是雾里看花,水中望月。于是,悄悄的,心情烦躁了起来,过去的乐观心态早就趁势躲了起来。
想找知心好友聊聊天,却发现,再也不是恰同学少年,指点江山,激昂文字的日子了。要陪老婆,要照顾孩子,哪还有空陪你出去喝酒说那些无聊的话题,做兄弟的当然要理解也应该理解。
想想是否真的也该随着大流,找个老婆,安心的过日子,不再这样像浪子一样,无根漂浮。于是,上心了起来,不断的去相亲,不是自己看不上,就是别人看不上自己,才明白两个素不相识的人能够生活在一起,该是修了不少世的缘分所致。
渐渐的外公外婆着急了起来,渐渐的爸爸妈妈也着急了起来,弄的自己也自然而然的着急起来,可这事,不是你加油努力就能有效果的,所以心情格外的不好起来。烟吸进嘴里,吐了出来,却不带走一丝烦恼,酒喝进胃里,吐了出来,却没减少一丝忧愁,优美的音乐也欢快不起来,搞笑的电影也欢畅不起来,对着镜子才发现原来这就是颓废。
文思被冰封,灵感被冻结,手在键盘上却敲不出一点令人满意的字符。原来高兴的时候能文思泉涌,伤感的时候能灵感迸发,唯这颓废却是一蹶不振。想要调节调节,却总是找不到按钮,想想,也许就这样了,或许沉默的死去,或许哪天沉默的爆发。
突然,天上掉下了一个林妹妹,虽然她不姓林。她的笑容那么灿烂,扫去了我所有的阴霾,她的话语那么动听,带走了我所有的忧愁,她开朗的性格让我的颓废无地自容,她是不是上天派来的天使?应该是,当然也许她自己并不知道她是天使,我却知道,因为在我心里,她就是我的天使。
她认我做了哥哥,我开心的不得了,有了这样的妹妹,遇到任何事,我也会微微一笑,绝不颓废。原来,生活真的就如字母饼干一样,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会是什么?活着本来就是受罪,如果还要自己和自己烦恼,那人生真就无趣了,开心起来,还是那句话:笑对人生,我是流氓我怕谁。
第二十五章 复活
下午看完了复活,本以为会如看但丁的神曲一样痛苦,没想到却说不出来的轻松。
小说主要讲主人公聂赫留朵夫公爵因为碰上了年轻时曾经引诱过的女子卡秋莎,发现她居然成了一个妓女,而且还无辜的担上了杀人的罪名。通过去监狱里探视卡秋莎,与之交谈以及所见所闻,开始审视自己一直以来的所作所为,终于决定做一个全新的自己。他开始厌恶身边的贵族,并批判当前的法制,他把自己的土地分给农民,他尽全力的拯救卡秋莎以及承诺要娶她给她幸福生活,他无私的帮助监狱里的那些无辜者。最终卡秋莎原谅了他,并依然爱着他,为了不毁灭他的生活而答应嫁给关爱她的政治犯西蒙松。而主人公最后也从福音书上找到了他寻找了许久的答案,明白了“人类相亲相爱,不可仇视”的启示。
小说最后说到:从这天晚上起,聂赫留朵夫开始了一种崭新的生活,不仅因为他进入了一个新的生活环境,还因为从这时起他所遭遇的一切,对他来说都具有一种跟以前截然不同的意义。至于他生活中的这个新阶段将怎样结束,将来自会明白。
主人公复活了,我是否还在沉睡。
最近这一个月,连续的阴雨,我的心情仿佛也发了霉,变的臭不可闻。自己都明白自己和以前不一样,但却又没有任何办法,只能任由自己颓废下去。终于阳光冲破了阴霾,我心上的霉菌也被它一扫而光,远离的笑容又回来了,洗了个澡,换上身衣服,顿时觉得清爽了许多,是该和颓废说再见了。
套用复活的那句话:从今天晚上起,我要开始一种崭新的生活,不仅因为我的思想复活了,还因为从今天起我所遭遇的一切,对我来说都具有一种跟以前截然不同的意义。至于我生活中的这个新阶段将怎样结束,将来自会明白。
第二十六章 爱情青睐于执著者
彤很喜欢上网聊天,在网上她可以畅所欲言,她可以做另一个自己,因此她在网上交了很多朋友。不知道什么时候流行起网恋来了,彤的靓丽外型吸引了很多网络单身汉的追求,但她并不想赶那时髦。
时间停在了2007年,彤24岁了,虽然她自己并不着急,但父母却整天催促她尽快解决终身大事。看看自己所有的朋友,还真就她一个还是孤家寡人。想了很久,彤决定做一个新新人类,从一直追求自己的五个她最好的网友中选一个,相伴终生。
彤在武汉黄鹤楼边的一家餐厅里当主管,那家餐厅是她大伯开的,店里的员工也全是亲戚。她每天下了班后,都会到对面的新浪潮网吧上一会网,一来缓解紧张的工作压力,二来和朋友聊天她感觉很开心。
打定了主意后,彤给那五个最好的网友发了信息,让他们来武汉玩。
龙,27岁,房地产经理助理,他把所有的激情和精力都用在了事业上,当然偶尔也流露出了对家庭生活的向往,但每当太阳升起的时候,他又紧张的投入到工作上去了。当他收到彤的信息后,他一口回绝了,“很抱歉,我没有时间,如果你愿意来我们这玩的话,我会好好招待你的。”彤回了一条:“没事,你忙吧,有机会我去你那玩。”发完以后,自然就将他淘汰掉了。
宇,26岁,政府公务员,他帅气逼人、热情开朗,口才极佳,幽默的话语总能把彤逗的哈哈直乐,在五人中,彤偏向于他。收到彤的信息后,他马上回了一个电话,“彤,你想见我了吧。”“是啊,你来吗?”“你不会把我卖了吧。”“看你敢不敢来喽。”“我是流氓我怕谁。呵呵,我想是你该担心了哦。”“我担心什么?”“美女看见流氓,总是要担心的。”“那你来不来啊?”“当然拉,这机会我怎么会放过呢。就这两天吧,我会给你发信息的。”挂了电话,彤在幻想着见到宇后的情形,可谁知道宇就如同失踪了一样,不仅手机不接,连QQ也不上了,很久彤都没有明白为什么,直到表哥说了那句话:“哪有人把网络当真的啊,一旦你当真了,他就怕了,即使他不怕,他也不当真。”那以后,宇在彤的生活中消失了。
斌,28岁,公司员工,为人诚实、稳重,是彤的知心好友,他总是作为彤的倾听者,每当彤有什么烦恼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开导,其实在彤的心中,他就像一个大哥哥一样,其实有时候老公也就像大哥哥一样。接到信息后,斌等到周末并向公司请了几天假,就登上了去武汉的火车,过了长江后,他给彤打了个电话,“彤,我在去武汉的火车上,快到了,你在哪,告诉我地名,我打车过去。”彤刚经过宇的事情后,对网友已经心灰意冷了,“斌,我很烦,你还是别来了,我想一个人静静。”斌听到这里,虽然很遗憾,但还是体谅的安慰了彤之后说道:“那好吧,我就坐车再回去,什么时候你想我来的时候,再跟我说。”斌在武汉没有一丝停留,又坐着火车回去了。
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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