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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情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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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zi文章全集木子美·遗情书(-)
2003…6…19
以自杀对抗他杀
一天平均发五小时呆,想一次自杀。这样想会上瘾的。只要没有真的自杀,就还能过下去。我不敢啊,胆小啊。只要一天没有自杀念头,就会怀疑幸福。没理由啊,我怎么能够,无痛无痒。平均一天发五小时呆,想一次自杀。

2003…6…19
把情绪抽成食物
三年前,我还在上大学的时候,一张我抽烟的照片登在某报副刊上,那是一个关于抽烟的写字女人的专题,一起亮相的有作家张梅、张念、尹丽川……就我一个不是作家,年纪也最小。她们抽烟的姿态、表情都出神入化,对自己与烟的关系的比喻也特别微妙,比如张念说:烟是我的三姨太。而我连比喻都不会,说得特直接:烟是我的第二食物。对啊,烟不是我的灵感,不是我某天成为作家的精神支柱,它是实实在在的烟,我除了不能没饭吃,就是不能没烟抽。那么,我是怎么开始抽烟生涯的?我真的记不得抽第一支烟是在几岁,在什么情形下。好像是我上初中时,哥哥偷偷地学抽烟,顺便给我一口尝尝,我抽一口就呛着了;也好像我暗恋的初中语文老师是个烟鬼,我莫名其妙跟他待在满是烟头的房间里,后来他要离开我们学校了,告别的那天我很难过,从他烟盒里掏出一根烟来抽,也是抽一口就呛着了。我有意识地学抽烟,应该是上高中前的暑假。我买了一包烟,躲在房间里,对着镜子练习拿烟的姿势。拇指翘起的程度,食指与中指的弯曲度(我在研究是直的还是略微弯垂的性感些),无名指、尾指与中指的间隔,我都细细揣摩。我想像风尘女子那样风情万种,从小多愁善感的我,总渴望着早早进入成年人的世界,显得老练、沧桑,在当时的年纪,我觉得抽烟就是通行证。所以,我还对着镜子琢磨,烟在嘴上的倾斜度应该是多少,一口停留的时间应该是多长。甚至我把电视里看来的吐烟圈也好好地练习一遍,把嘴唇嘟成个小圆圈,摒住气,轻轻地吐出烟,哈,终于一个完整的圈圈飘了出来,高兴坏了。但那年暑假并没有真正学会抽烟。把烟吸进去,总以为应该憋住,咽下去,但又总是咽不下去,烟从鼻孔里一股股地冒出来,仿佛我的身体失了火,鼻孔里还留下许多焦油,我的高中同学为此而惊讶过。

如果说,最初抽烟只是好奇和扮成熟。我高一和高二时,家里接连发生的变故就使抽烟变成了我的情绪宣泄。那时,外公和父亲都在病榻上,我在百里之外的重点高中求学,孤独、不安、紧张,再加上爱情的失利,时常绝望得像去到世界尽头。心情最差时,就会带上一包烟,去教学楼后面的凉亭,或者学校附近的小公园,吧嗒吧嗒地抽,抽得很肆虐,整夜不休,似乎不消灭整包烟,环心情就无法终结,口苦舌躁,眼睛熏到发酸,头也开始疼痛……甚至两天之后,吃什么东西都吃不出滋味。这种自虐式抽烟行为周期性地爆发,书呆子同学知道了当我是异类。直到高三,跟班上几个抽烟、喝酒、打架的男生混成朋友,我可以公开地抽烟了。跟他们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自习课时,听着walkman,戴着耳塞,吞烟吐雾,甚至班主任进了教室,也不急着掐烟,好在他只求升学率,懒得教训我们。教学楼顶的天台和台阶,是我最喜欢的地方,可以抽着烟望到很远的地方,可以在课间休息时,跟那几个“坏”男生一起坐着抽烟闲聊。抽烟不再是宣泄和自虐了,更多的是要与众不同,叛逆和不屑一些眼光、规则,带有快感,并能在抽烟中建立伟大的友谊。我至今仍旧怀念高三和他们一起的时光,率性而真实。后来,我到了另外的城市,我换过十几种牌子的烟,我在家、在酒吧、在办公室、在路上……随时随地随心所欲地抽烟。抽烟就只是抽烟本身,不再代表任何情绪了。我习惯了,吞吐自如,拿烟的姿势也毫不讲究,电脑的一角也被熏得发黄。偶尔想起多年前煞有介事地抽烟,就不禁发笑。现在的煞有介事是半夜里忽然发现烟盒空了,或者是手头一只火机都没有。

2003…6…19
去一个城市失恋
去年秋天,去了一趟北京。他给我拍了许多黑白照片。因为某种莫名奇妙的原因,他阻拦我再去北京。他说:我把照片都给你,我们别再见了。我说:我不要照片了。一直到今年夏天,我才看到照片,他眼中的我,笑得灿烂,笑得真实。但黑白很旧,像很旧的年代。我们恢复了联系,他不时寄来各种照片,有他的办公室、他的住所、他游玩的山水,以及北京798艺术新区。每次,我细细看他的照片,为每一张写观感,然后E给他。他总是说很感动。我不敢再提喜欢和爱,我怕再次失去他。

去一个城市失恋很残忍,去年秋天写下的:二十七小时12:00两辆巴士过去,你的脑袋从出租车里探出来。浅咖啡色线衣。我从后座环住你的脖子,你握着我的手。冷的,暖的。13:00你在办公室找那只纸箱,你记不住有三只还是四只纸箱。你在找一个也许本来就没有的东西。阳光照进来,我在窗台上对着你的镜头,你说,那是四合院。14:00新疆小馆的第一道菜很好,其余难吃。然后说到了你的四川女孩,我内心有点儿困难。我说每个人都很私人,越来越无法与别人在一起。你说是的。15:00天安门比想像中渺小,我要留影,背景里要有“十六大胜利召开”的横幅,你忽然说我像个男人。你还拍了我的肩膀,说:哥们。16:00那是个胡同,窄,长,有尽头。死的。我靠着墙,你说我像个摇滚青年;我们拉着手走进去,我说就像在教堂举行婚礼。在尽头,我仰起脖子,踮起脚尖,上吊的姿势,但无法做出绝望的表情。17:00离三联书店只有几米,我点了烟,烟灰被大风吹进眼睛,揉了揉,就走到了书店,就把点燃不久的烟扔掉。书店门口的男人古怪地看我。18:00玉宁居的晚餐很一般,陆丁可爱。21:00三里屯不是一个屯,酒吧都很小。我把你的啤酒倒进我的杯里。我看你的时候,你双目无光。00:00你没有房子,没有床,连办公室的沙发都睡不了。我们只好去地下旅馆,但我真的喜欢地下,流浪的感觉,你也喜欢。01:00“你喜欢我吗?”你不回答,在广州时,你会很肯定。“我喜欢你。”你还是没有回答,停留几秒,你亲了亲我。02:00你爱你的前妻,因为想起她就难过。你用《阿飞正传》里的一句台词解释这个事情,我听明白了。03:00也许是这个时分,我们做了爱,我没有完全醒,所以什么话都没说又睡着了。12:00一夜无梦。你的尼康相机忽然对焦不准,我在地下旅馆什么也没留下。13:00很疲惫。下午很长。哪儿也不想去。其实也没有必要拖到傍晚七点,反正你也不可能看着我飞走。14:00在不知名的路边,看车来车往。我开始打电话,我说我要一个婚姻,说着就说醉了。你就坐在我的旁边。一点儿结婚的可能都没有。15:00我走了。我在车上看见你站在那里,我是用眼角的余光看着的。你以为我不会说再见了。你终于转身走了。


2003…6…20
我说过最动人的情话
是在前几天说的。对一个网恋了两年,险些见面的男人说的。我对他说:我知道为什么喜欢你了,你希望我成为的人和我希望成为的是同一个人。我还对他说:我不会在一个普通的日子见你,我会在你的电影首映礼那天,挤在成千上万人当中,挤到最前面,让你为我签名。第一句情话是通过肯定自我价值来肯定他的眼光。不管我成为杜拉斯还是一只鸡。女人需要懂得她的人来爱她啊。第二句情话是通过肯定他的价值来肯定自己的眼光。不管卡拉是条狗,还是光猪六壮士。男人需要崇拜啊。说这些情话时,我相当动情。只有感动了自己才能感动别人。这是迄今为止。我最美丽的爱情。当然,最好不要见面。不然又是一部“真实的谎言”。(靠,4:54了,洗洗睡吧)

2003…6…23
唱K
每次与好男好女聚会,我都郁闷无比。我无法跟“干干净净”的人待在一起。那不是我自在的“场”,如果你看过《欲望城市》,如果你留意过其中一节,四个单身女人去参加准妈妈派对备感失落,而后举办与之对抗的单身派对让准妈妈洋相百出,你就会知道,持不同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群体是如何相互鄙夷和挑衅。但在我的周围,在大多数时间里,好男好女是强势群体,并且他们相信自己掌握的才是真理。我不喜欢他们肆意张扬的“幸福”,不喜欢他们以身作则的“典范”,我为自己无法压迫他们,还要被他们挑衅地问以“你一个人生活不闷吗”,“跟很多男人混有意思吗”而感到愤怒。有时甚至想像,把“相爱”的“干净”的他和她,分别空投到世界著名的红灯区或淫乱集中营七天七夜,让“他”和“她”饱受侵犯,最后会痛不欲生还是悲极生乐?当然,这是恶毒的意淫罢了。道理就如“鲍比达”同志说的,大多数好男好女其实都设想过淫乱的生活,但东方人与西方人的主要区别是,他们让这样的“生活”保留在想像里而不去经历它。我能做的是,身处不自在的“场”时尽量地让自己游离或者梦游,然后在自在的“场”像罂粟花绽放。这种分裂的生活处境是我不快乐的主要原因。练就逆来顺受的本领。

2003…6…24
长隆长隆
明天去长隆,还过夜,写不了日记了。长隆是个有动物的地方,酒店里有对痴缠的白虎(据说是同性恋)。长隆长隆,心情很蓝。去年冬天,子夜,我对他说:我在大堂的酒吧,来不来。他说:好。他是一个长头发的男人,他坐在我的对面。“半年前,看到你的照片,就想跟你恋爱。”遮遮掩掩说了许多旁事后,我说了最想说的一句话。他笑。很晚了,我不想回酒店的房间。我走向门外。
“去哪里?”
“去动物园看看,走走,抽抽烟。”
“我陪你去。”动物园打烊了。月黑风高。我跟他坐在动物园门外。聊天。他大学里搞过乐队,写过剧本,混过一些文艺女青年。我大学里搞过文学社,剃过光头,混过一些文艺男青年。他是南方少见的一株忧郁着快乐成活的树。他比我想像的单纯。风一阵阵从我的皮靴和七分灯笼裤之间的缝隙扫过。起了鸡皮疙瘩。但我没有与一尺之外的他拥抱取暖。

时间一点点儿过去,我什么都没干。动物园里的鸟兽也没有叫。我们一起抽了许多烟,然后回去。直走到门口,他才问:“你不冷吗?”“不。”长隆的三天两夜,我溺在他的眼神里。他的眼睛真的很好看。最后一夜,从长隆回广州,车上有小电视可以放MTV,我们整车人都在唱歌。“我唱歌的时候最迷人。”后来他说。的确。他甚至可以把一首最通俗的流行歌曲唱出灵魂。我像一只初恋的惊弓之鸟,又充满哀愁的预感和羞涩的淫荡。我们都在思考。在爱情迷药和痛苦代价之间衡量。后来,发生了一夜情。后来,又在他家的沙发上做了一场爱。后来,我们通了很多电话,满城风雨。后来,他的女朋友离家出走了三次。后来,他完全消失。

2003…6…27
旱涝保收
我过着很自得的生活,有一份可以把自己弄得好像很忙的工作,工作之余又有非常人性化的爱好——做爱,而且做爱对象有得选择,有得更换,资源充足,我不需要对他们负任何责任,也不需要付出感情,更不会对我造成干扰,像一张CD,想听就听,不想听就粒声不出。一个北京网情曾这样跟我说:我们都不缺做爱的人。但他有时会说:旱时旱死,涝时涝死。相比之下,我是旱涝保收。这点更让我自得得不得了。昨天回家困顿如牛,关了手机睡觉,一觉醒来已是子夜。忽然有电话进来,一个恋袜癖——喜欢女人穿着丝袜跟他做爱的男人。他问:“今晚有空吗?”
“没有。”关了机。安心睡觉。中午醒来,发现又有条短信,是个画画的男人在凌晨一点半发来的。“真无聊,找你一次就关机。”鬼话,上次他也是凌晨找我做爱,为去他画室还是来我家商量半天。最后我说:既然你找我就得你出门。他醉熏熏来了。昨天还是星期四呢,就都蠢蠢欲动了,现在的人真疯狂。

吃午饭时,恋袜癖又来预约:“今晚有空吗?”
“没有。”
“都安排满了啊?”
“是啊!”
“那什么时候有空啊?”
“很久以后吧。我不告诉过你吗?我不喜欢重复。”
上周六换了三双丝袜跟他做爱,新鲜有趣,可以写进专栏了。再做一次就变了很多余。我功利得很呢。本想过一个没有做爱负担的周末,意外发现家里的煤气用光了,真惨,今晚要冲冷水澡!就算有特殊人物来做爱也会麻烦得很!想想看,他在大汗淋漓呼呼哇哇之后,居然只能冲冷水,会中风的!莫名地悲凉起来,今晚似乎很有必要为了冲个热水澡去一个男人家做爱啊。就这样一个理由,让我觉得自己是如此渺小。很久以前,还在大学三年级,我就经常为了能冲个舒服的热水澡在一个男人家过夜,我用了很多他的煤气,还穿他的睡衣吃他做的饭,还一夜三次做爱,还不需要跟他恋爱,幸福死了。那年冬天,我是我们宿舍过得最温暖的女生,因为,我经常能冲个热水澡。今晚,只要一个家里有热水的男人。旱涝也有不保收的时候。

2003…6…29
不怕出名不怕壮
在我担心一朝木子美一生木子美的时候,我最最亲爱的网情赠我金玉良言:“不怕出名不怕壮。”昨夜,去了吧,并且不再抱那只猫。但是,酒过三巡,隔壁的某男碰了碰我的肩膀:“我们在玩一个游戏,输的人问你一个问题。”“什么问题?”我斜倚着门梁,做出骚不啦叽的姿势。“你、(顿号,似乎说出这个问题他需要很大勇气),你跟多少个男人Happy过?”“六十五。”我脱口而出,转身而去,帅极了。结果整桌男人都很PF我。

酒又过三巡,我准备转移到画画的男人那一桌。但被隔壁桌的男人们拦截住。我无意关心他们的性生活,但既然他们口口声声说PF我的坦诚,我就得更真实。于是发生了富有意义的对话。
“今晚你会跟我做爱吗?”
“不会。我有心理障碍。”
“为什么?”
“你太有名了,我怕出名。而且每个跟你上床的男人下场都很惨。”
“胡说。我还经常有被抛弃的感觉呢。你真的不想做爱吗?我不会把你写进专栏的。”
“我不相信。”
“你有什么值得写的吗?”
“有。”
“是什么?你包皮过长?”
“是的,但我会在结婚前处理好。”
“就算你包皮过长,我也可以不写你啊,这种个案以前就有过。”
“我还是不相信。”
“我觉得你身材不错,做爱也应该很棒,而且我向来认为做爱是最快捷地相互了解的方式,它会让我们很亲密很真实。”
“我害怕真实。”
“如果你不想做爱,我们就没必要聊天了。”
“嗯,我不浪费你的时间。”
其实不跟我上床也会很出名,会因为拒绝跟我上床而出名。我已经在博客上发现了他当夜回去写的日志。我们就相互吹捧吧。他称我为“牛比女子”,那我就称他为“包皮男人”吧。每个自律而自我保护的男人都有过长的包皮。






不属于任何一种嫖客
假日里收到鸡尾酒品尝会的邀请,为自己是否要夜夜笙歌犹豫了很久,临近子夜才出门。到场时正式酒会已结束,但主人热情不减地让调酒师现做几个作品给我鉴尝,喝过了温柔的“性感沙滩”,喝过了tequila成分浓厚的“冲撞”……迷离中看见对面的英俊男子,长得像我几年前正常恋爱时期的某男友,我走过去,他当仁不让地跟我喝了个交杯酒,然后问我的号码,然后离开。

这是个谜语般的游戏开端,我不喜欢摆谱的男人,又因他的不轻易成全产生好感。过了几天,收到他的短信,盘问我的职业和收入状况,又问我想不想跳槽?“你是猎头吗?”我没好气地反问。后来的约会出乎我意料,他不是一个猎头,他是一个奇怪的“逛街”爱好者。

在我的蓝色房间,开着浅浅的“海豚”台灯,和浅浅的音乐,预设着一夜情氛围。但我们衣衫完好地促膝而谈,话题从大学生活开始。“那时,我还没开始恋爱,我好像是个天生的爱情怀疑主义者,但和舞蹈队里的一个男生关系很好,他的身体很柔软,有一种女人气质,我们经常在一起玩,无所不谈。有一次,我和他在学校舞会上跳舞,他慢慢搂近我,越搂越近,我的脸上感觉到他呼出的热气,说不清的诱惑,他忽然吻了一下我的唇,我顿时像触了电,很兴奋。我不知如何让心情平静,几天后,我约了一个喜欢我的女生去跳舞,强吻了她,然后就恋爱了。”说这段转折性经历时,他流露出似花非花的忧郁,青春期时忽如其来的性取向问题让他慌乱,那个触电般的吻无法拂去。我问他是否想过同性恋,他说不排斥男人,只是他的尊严无法接受男人的“插入”。至今,他仍与当年的女生维持着恋爱关系,但两个人并不同居。“呆在她身边时,我心里特别宁静,这是其他女人都无法给我的。但她不在时,我总有遏止不住的逛街念头,半个月就会爆发一次,每次我从杨箕村出发,沿着车流灯火,走进一间又一间发廊,看看里面的小姐,又离开,有的小姐的确很诱人,但我控制着自己不停下来,我会一直逛,逛到天河北,或者更远,走到两腿发软,走到很渴,走到想哭,走到走不动,最后栽进某个发廊,随便挑个小姐洗头、按摩,我并不与她们性交,我只喜欢让她们用手指插入我的身体,……完了,失落地打车回家,心情低沉好几天,但没多久又想去逛街。很少数时候,我逛得精疲力尽但终究什么都没做地回家,心里就有种成就感。”

感受着一个“逛街”强迫症者的内心挣扎,我的欲念全消。我的常识不足以“医疗”他,虽然我也有过“逛街”经历,去年出差深圳时与情人走进一家又一家酒店打听钟点房,在路上走到累,走到终于可以成全的钟点房时,我们忽然决定放弃,也很有成就感。但这与他的“逛街”完全不同。哪怕是李师江的小说《比爱情更假》,写到艺术型嫖客与功利型嫖客的区别,写到“我”与一个妓女从宾馆聊天散步到海珠广场,又与另一个妓女从海珠广场散步回来——都不能解释他的“逛街”。他不属于任何一种嫖客。在我郑重思考时,他起身说:“我走了。”我点头。几分钟后,他在街上打我电话:“今晚很怪啊。”“你应该快乐,又一次什么也没做。”

过些天,喝醉的他又打来电话:“回不了家了,去你那。”“不好。”我凑巧看着电影《逛街》,比利与祖尔的惟一“娱乐”是“逛街”——骑着偷来的车穿过一个又一个商店,然后在警察到来前将商店洗劫一空。但比利冲进大型购物中心时,只拿走几包烟和一只90美元的水壶。我不是大型购物中心,也不喜欢插别人的身体。







做不到才电爱
刚冲完一个热水澡,手机响了。是远在千里之外的他。“你在干什么?”“准备穿内裤。”本来只是谈情说爱的电话因为这样的开场白突然色情了。

我看着摆在面前六七条不同颜色不同质地的内裤,决定诱导下去。“你说,我该穿丝绸印花的蓝色内裤,还是薄纱透视的?”他笑了一下,我能感觉到他脸红了一下。他说:“透视的吧。”

天太冷了,我钻进被窝。真巧,他也正在被窝里。气氛越发不对了。甜蜜的声音经被窝一捂变得暧昧。从我17岁夏天时窗外一片落叶,谈到他忧郁的乱发,性感的嘴唇,健康的皮肤……(此处省略300字)呼吸完全变了,毫无经验的我们不知如何到达高潮,手忙脚乱之际,声音断了,上帝开玩笑,我的手机没电了,而房间里没装电话。不知那瞬间,千里之外的他,什么表情。

像刚发育的学生好奇生理卫生课,尴尬之后,我决定“发奋图强”,恶补一番“电话性爱”知识。专家说:“闭上眼睛去想像你在抚慰他;而当你抚慰自己时就想像是他在抚摸你。相互的交谈并轮流给予对方回应,偶尔描述一下你的感受,或者告诉你的伴侣你正想像他正为你做什么,或者你在为他做什么。最后,用这种方式去想像彼此正在做爱,或许,你们可以借助一点润滑液。你们可以一起自慰,然后达到高潮。”哦,我和他操作无序,但有创意多了!专家还说:“记住,不要在计时或者是可以插拔的电话中进行,它们会干扰你的电话性爱,毕竟,这是你们之间最隐秘的时刻。”专家怎么不提醒手机用户一定要充满了电啊!

那么,芸芸大众的“电爱”生活如何呢?一家门户网站“你有没有尝试过电话性爱的经历?”的调查结果表明:“有,感觉非常具有挑逗性; 
(3059/8776票)34%”,原来,我的“电爱”处女时代比1/3的人要漫长,后知后觉到不懂电话那样冷冰冰的东西也能成为性工具,不过电讯时代的聊以慰藉是否有点悲哀呢?不久,在网上邂逅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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