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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情记-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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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他有过记不清的“电爱”经历,他就那样波澜不惊有问必答地对付了我2小时。然而经验传授完毕后,他说了句肺腑之言:“只有做不到才电爱,还是真实的好。”

呵呵,每个躁动的夜有多少“做不到”的人电话响起,每个断了的电话还在发出那么性感的:DO,DO,DO……




宝贝,不许动
一个热水澡或冷水澡后,我们互相抚摸,他温柔的手指开始用力,他的身体也蓄满了电般地冲动,然后他的脸出现在上方,额前几缕长发垂下来,他进入我的身体,表情在几秒钟内变得紧张,我刚感到一阵充实和抽动,一切就伴随着那声:“啊,不行了。”结束。然后我抱着他,轻轻拍着他的背:“没事的,没事的。”

我们断断续续交往了一年多,这样的场景反复地出现。按照某些医学文献的看法:“按阴茎进入女方阴道,随即开始性交磨擦动作直至射精,完成这样一个生理过程时间,正常标准为2…6分钟。”他经常是达不到这个基本时限的。但按照一种比较具有社会文化倾向的早泄定义:“由于在性活动中经常地或持续地缺乏对射精和高潮的合理的随意的控制,射精总是在个人所希望的时间之前发生。”他又是可以争议的,因为他有个观点:“简单就是快乐,男人的快乐是很瞬间的,越快完成越好。”那么,如果他希望的时间是1分钟,他恰如所愿。

他自尊而固执。我试图让他用过某个品牌防早泄的持久超凡型安全套,他也是速战速决,还嘲讽道:“有用吗?”我也曾把闹钟摆在床上,让他做到规定时间为止,他就面无表情地盯着闹钟,像做俯卧撑那样,缓慢而机械地起伏身体,10分钟一到就准时“释放”,然后问我:“这样好玩吗?”

我无从知道他是否有过什么不愉快的性经历,在脑海中留下所谓“痕迹反射”的信号。他有着处女座男人的敏感和冷漠。我一度放弃这种不和谐的性和感情。但分开几个月我们又见面了,又继续做爱,偶尔他有些歉疚,在不可避免的高潮后,还善解人意地耸动几下,以慰藉我的性欲。我忍不住对他说:“知道吗?有时我宁愿你不做,你被激情折磨时更美。”潜台词是,他的可观性远大于可用性。

我是个喜欢淋漓尽致的女人,喜欢很耗的做爱方式,而不是节能电池。为了让他适应我的系统程序要求,我查找过各种克服早泄的方法,但不管是席曼斯(Semans)博士于1956年发明,经马斯特斯和约翰逊倡导的提高男子射精的刺激阈的“挤压法”,还是1995年美国一位泌尿学家将临床上常用的延长射精时间的技巧改进所得的“开始…停止法”,不管是“耐受训练”还是“脱敏训练”,都人工痕迹太明显,并且对女方“克制性欲”的要求甚高。而我希望在不失浪漫的状态下卓有成效地为之。

事情没有预谋地发生了。某个夜晚,他喝了一点酒(酒精正好能缓解紧张感),来到我家,照例进浴室冲凉,天气热,他开了冷水(冷水正好能让血流减慢),我出其不意地走进浴室,嬉戏地抚摸起来,他立即亢奋,但冷水不停在我们身上跳荡(冷热自然调节),缠绵到一定时候,我双腿跨上他的腰间,他托住我,顺利地进入,他激动但又不能运动自如,当他又要不可避免地剧烈时,我紧抱住他,反复地说:“不许动,不许动。”像命令又像温柔的申请,感受着他在我体内微颤的充实,而他也逐渐适应,我们接着吻过渡,再进入新阶段,到关键时刻,我又在他耳边说:“不许动,不许动。”直到同时达到顶点,我不再控制,他也尽情释放。

“太厉害了。”他由衷感叹。成功的案例,使他“简单就是快乐”的观点有所改变。虽然他听到“不许动”的指令时,一边抱怨累一边微笑。这个夜晚,我们又以常规方式再做了一次爱,前所未有地坚持了26分钟。思考着早泄是种真相还是假相,我安安静静睡去。






你穿丝袜给我看好吗?
“你喜欢穿丝袜吗?”“不太喜欢,夏天穿丝袜很热啊。”“你有丝袜吗?”“有吧。很久不穿,忘了放在哪了。”“你穿丝袜给我看好吗?”……以上对白发生在我与一个男人激情纠缠的时刻,他一遍又一遍请求我穿上丝袜。

“好吧。”我跳下床,翻箱倒柜,终于在一个杂物包里找出了3双3年前买的连裤丝袜。“有肉色的,有灰色的,要哪双?”我朝他扬扬了手中的丝袜。“我更喜欢肉色的,透明的,接近皮肤的颜色。”他比我还着急地让我穿上肉色丝袜,并阻止我关灯,“我要好好看着。”他抓住我的脚,从脚趾到脚弓拜物式狂吻起来。我好奇着他的举动:“为什么丝袜让你这么激动?”“它带给我联想。”“联想到什么?”“女人。”……之后的做爱过程中,他始终在视觉或触觉上保持着与我的丝袜的联系,一副充满赞美的表情。

当他走进浴室,我又锲而不舍地追问丝袜问题。他不承认自己是恋物癖,“我从不收藏女人的丝袜,只是做爱时女人穿上丝袜会让我觉得更刺激,丝袜让女人的腿显得光滑,线条也更优美。”“还有呢?”“一种朦胧美,就像女人披着层纱比什么都不穿更性感。”第一个穿丝袜跟他做爱的女人是他的女朋友,但她并不喜欢,“她说我变态,穿了几次就不穿了,因为她觉得我爱的是丝袜,不是她。”“穿与不穿还是有区别的吧。”“她不穿我也可以做得疯狂,她感觉不出这种差别,只有我自己知道。”

很快又进入第二场爱。我刻意披上蓝纱披肩,穿上灰色连裤丝袜,巫女般看他的反应,蓝纱的“朦胧美”并没有增进多少他的性欲,他吻着灰色丝袜时也没有上一场激动。我说热啊,脱掉丝袜正常地做爱吧。他答应了,但做着做着,他又忍不住拿过丝袜套在我脚上,一只肉色,一只灰色,然后,他握着肉色丝袜脚,又狂吻起来,我侧在一旁,看他近乎神经质地两眼发亮,而我的脚像只道具被捏着,无比荒唐。

他走时,问要不要帮我洗丝袜,我说不用了。他其实是个长相漂亮,除了见到丝袜会失控,基本上温柔体贴的男人。之后几天,我不敢看自己的丝袜,怕传染上他的“联想”症状,甚至变成同性恋。但我在网上发现了许多爱袜者的部落,比如“丝袜城市”,男人与女人寻找着志同道合的“袜友”,在他们眼中,这跟音乐或电影发烧友一样正常,属于“恋物倾向”。对于恋袜成因有性学专家分析:“在成长的过程中,某位穿女式的长统袜和连裤袜的女性给你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问题主要是偶然地将手淫(性兴奋、性满足)与女性的丝袜联系在一起,形成了不良条件反射。”那么,喜欢女人做爱时穿丝袜的男人到底变不变态?现代的性社会学家已不再绝对把脱离生殖活动的性生活模式认为是变态行为,而称之为“性偏离”,或者如英国著名性学家蔼理士说的“爱欲象征作用”行为。“譬如一个恋足癖者,他仅仅对女性的脚感到迷恋。当看到女性的足,他就情不自禁地产生性冲动,如果这时有机会抚摸和嗅她的脚的气味的话,可能就立即出现性欲高潮。”所以,丝袜是具有爱欲价值或使恋足者的“爱欲象征”更完美的东西。但爱上你的丝袜,还是爱上你,真是个问题。






以车为床 我的理想
我有一个“帅气老太太”的理想,就是50岁的时候嫁给卡车司机,终日在公路上奔波,旅行,在大卡车上做爱……心中充满《燕尾蝶》的青春图景和Tom 
Waits的在路上情怀,就像回光返照那样,在经历了沧桑而毁损的人生后,开始单纯的流浪,白头到老。

我向10个人说起我的理想,结果均被宣判为“白日梦”。其中一个的理由最充分:“中国哪有那么多卡车啊,就算有,到了你50岁,也未必有合适的卡车司机啊。”唉,本来只是很小女子的想法,只是对40%的女人的理想的小小发挥——有个很八卦的网站做过一个很八卦的调查,说如果不睡床,女人们最喜欢睡在哪里?答案五花八门都有,什么浴缸、阳台、草地、客厅地板甚至是别人房间的沙发上,但没想到有40%的女人认为是大卡车上,结论是女人比男人更希望成为“车床族”。

的确,大卡车是最雄性的交通工具,粗犷度可与火车相比,但拥有私人火车的可能性为零,加上火车循轨而行,比较乏味,不是我的那杯茶。而在既没卡车又没火车的情况下,我在一辆吉普车上完成了“车床”初体验

那是一次冒险有余,浪漫不足的经历。一圈人在犹如沉睡森林的酒吧喝到醺然时,我瘫软着滑进身旁的中年画家的怀抱,“喜欢吗?”“喜欢。”“走吗?”“走。”简短确认后,他像扛一棵桃花树那样把我扛在肩上,大义凛然地穿过酒吧,走到泊在门外5米的吉普车前,扔进去。“去我家还是你家?”“就在车上,不好吗?”“哈,我还没试过。”他犹豫着在马路上绕了一圈,居然又绕回酒吧门口,搞艺术的都是疯子!在我凌乱的挎包里找安全套时,他一一关掉车灯,发动机停止了喘息。迫不及待地钻到后座,手忙脚乱地扒衣服,但在比沙发还小的座位上难以施展,我的脖子被车窗抵得酸痛。“等等。”他把后座椅背都拉了下来,这时,空间宽裕了,车真正变成床了。手机不合时宜地3次响起也只能置之不理,但酒意渐渐醒了,车窗外的树影渐渐清晰了。我们是如此地无遮无拦。当有人影在车外晃了几下,并传来手拍车窗的声音时,我们马上停止了动作,像黑猫潜伏半晌。然后,放弃了继续,开始清醒地检讨:怎么没把车开到白云山上去呢,酒吧里的熟人都还没走吧。对啊。车窗应该贴上隔热纸或遮阳板,外面的人就什么也看不见的。对啊。怎么能放肆地叫呢?对啊……

所以,我“车床”初体验,就像初夜男女的性爱一样,没什么借鉴价值。如果要学,就学“车床文化”最兴盛的台湾人,曾看过他们写的《车床族完全入门手册》,从“春光不外泄”之准备隔热纸、遮阳板、汽车避震针;到“软体教战”之利用方向盘、排挡杆、天窗,以及前后座最佳交合姿势;再到“享乐升级”之到山上晒月光以及利用车内视听设备制造前戏……应有尽有,学无止境。

不过,迄今为止,我最浪漫的一次,却与车有关与“床”无关。那是冬天,开往清晨的出租车上,他把我抱到腿上,背对他坐着,只褪出裤子关键部分,遮掩完好,很顺利就进去了,然后,伴着车的节奏,我们轻轻地上下动着,若无其事地聊着天,看城市一点点亮起来。





非常男女 非常速配
如果你单身,如果你工作到凌晨3点半,大脑一片空白,忽然饥渴,这时酒吧都打烊了,你过往的性伴侣都关机了,而你身边又有一堆从洗衣店拎回的床罩、被套、枕套,最好有人帮忙料理“床务”……你该怎么办?

我最快速地登陆一个网站,最快速地点击名单列表里的一个男头像“外籍华人”,问:“做吗?”他说:“好。”“为什么用这么别扭的名字?”“我在加拿大念了MBA,并在那边生活了8年,刚回国。”“哦?”“给你看照片。我是个漂亮的男人。”他自信并自觉给我发了照片。只花3分钟就通电话决定见面,非常高的效率。

他很绅士地接过我手中的床上用品,坐上出租车,我们坦诚相见,一见如故。他铺床罩入被套的动作很干脆,像个单身已久擅长家务的男人。如果不是一夜情,这种亲切感与体贴足让人感动。但因为心照不宣,我们不那么激情澎湃,他以丰富的经验完成每个环节,并不时指导:“不要那么快吻最敏感的部位,先亲我的耳朵,我的乳头,我的大腿,你看,我的腿是不是很漂亮……”我想发笑,本该是陶醉、疯狂或者征服的事,变成了“业务”交流。第一次,弄脏了床罩,撤掉床罩,再来第二次……但总有什么不对劲,两个人固执地做着一个连我们自己都不相信的“爱”。

好了,我决定“休战”,关心一下他的海外单身生活。“你在加拿大的性生活怎么满足?”我问。“加拿大有很多‘太空人’,就是移民后,把太太留在那边念书或工作,自己回国做生意,一年几次飞来飞去。那些太太们很容易寂寞,经常参加舞会,我们就成了她们的伴。”“都跟‘太空人’的太太?”“当然不是,华人圈有自己的社团和单身俱乐部,经常搞派对。”“性派对?”“没这么露骨,通常在媒体上登个单身派对广告,闻风而来的人聚到一起活动,有时玩钥匙派对,大家聊天喝酒,最后女人抽到哪个男人的车钥匙就跟他回家;人多时,我们玩一种中文叫‘游龙戏凤’的游戏,女人坐着不动,男人绕着桌子轮流跟女人聊天,每个人有3次机会,每次3分钟,每一轮女人选一个她喜欢的男人,最后,如果3个男人中恰好有喜欢她的,就配成一对,如果没有,女人还可在喜欢她的男人中挑选。”“还是配不成呢?”“那就出局,徘徊门外再找机会。”

他讲解着我在电影《冰风暴》里见识过的上世纪70年代已在西方流行的钥匙派对,以及我在《欲望城市》里所看到的梅兰达参加的“谈话”游戏。他还坦率地说出他所在的华人社团名字,他所主持的单身俱乐部的名字,以及自己的名字。“《XX日报》海外版还做过我的专访,单身俱乐部的活动很受欢迎。”的确,后来我在网上查到他所说的那些名字,并在“加拿大文化”看到类似“游龙戏凤”的“7分钟约会”,经营此活动的由咖啡店改装的“快速约会所”生意火爆,“因为在快速约会所见面,再不满意也只需忍耐7分钟,一见钟情谈得再欢,也不能超过7分钟。不少人认为,这种方式正好适应当代人忙碌的生活要求。”

作为交流,“外籍人士”问起他在加拿大时听闻的“广州性放纵”。呵,关于“性放纵”,网上调查有38。6%投票表示“人都有性的需要,这没有什么”。这世界越来越庞大的单身族,是否信奉着:“当一个人在身体或者情绪上需要性的时候,就去得到它并不是罪恶”?

临走,他细心地铺好床罩,并掏出护照和健康证让我看:“我没有艾滋。”






你是我的第一个
一年之中总会与他不期而遇几次。有次是在拥挤的电梯,他一进来看见我,小心地展开微笑,但被我僵硬的表情挡了一下,马上像触礁的船,过了几秒,我与旁人搭讪,他又飞快地抬头微笑,然后再次触礁,原来我不是跟他说话,幸好我的楼层到了,不然会听到神经折断的声音。其后几次,他的反应极其夸张,比如在楼道,他正悠游地走过来,一发现我居然撒腿就往回跑,又比如在大楼门口,等着雨停,他不经意扭头看见我,条件反射地弹到几米之外。只有一次,他从容地从我身旁走过,因为他拉着一个看似女朋友的手。
这道推理题叫:你的存在是对我的伤害。答案:你是我的第一个。当有男人说起他们与某女做爱意外发现是处女后立刻搬家换手机号的经历时,我明白自己的尴尬在于身处一部无厘头的连续剧中,一个在第3集就被安排死掉的他,在13集、23集、30集……又好端端跳出来,大跌眼镜。如果事先知道答案,我就不会让故事发生。
他是一个年纪比我小的男孩,两年前从外地到广州。也许当时他急着摆脱无亲无友的孤独局面,对我的热情顿生好感。他像纯情少年般给我讲了好多故事,一顿火辣辣的四川火锅后,我善解人意地领他回家。呆在房间里,他看着我说:“你很迷茫,让人心疼。”我笑了一下,这台词太熟悉。他一把抱住我,像蓄积了多年的能量,从厚厚的嘴唇到长满青春痘的脸,滚烫如火,他搏动的心跳震着我的胸口,下面涨硬如弓。他喘着粗气把我扔到床上,扒光衣服,像做生物学研究那样,摸来摸去,然后注意力集中在下体,我不由狼狈:“要就开始吧。”他找准靶心,挺了进去,但他不知如何控制节奏,只凭着一股劲乱冲乱撞,强硬、冒昧……他埋下头,在我耳边轻轻说:“我爱你!”我愣住了。他又重复一遍:“我爱你。”我一急冒出了一句:“啊,你还没有戴套,赶快戴上,床头小柜里有套。”他诧异?伤心?不可想像。他找出安全套,又是磨蹭半天,“快点戴上啊!”“我不懂。”“盒里有说明书,自己看!”这场爱做得有些不可理喻了。他很窘地读完说明书,慎重地戴上套,然后,乱冲乱撞,完毕。我们相望发呆,气氛怪异。良久,他问:“你有过多少男人?”我生气了:“不会回答你的。”“你是我的第一个女人。”他委屈而失落地说出这句话,我看着它如一团有形物在天花板和墙壁之间砰砰撞了几下,歇斯底里叫道:“你给我出去,永远别再见。”
后来,碰到小男孩我总是心有余悸。曾有一个大三男生回忆他的初夜:“她是我师妹,追了我大半年,我们终于做了爱,那是我的第一次,但她很快不理我了,后来我才知道她与校园BBS上认识的多个男生都发生过关系,她这么小就游戏性爱,太可怕。”后果是,他留下了障碍,渴望爱情又不相信爱情,渴望性又无法正常勃起。也有一个30岁的女人吵着要嫁给处男,因为她交过一个画家男朋友,两人开始关系很不错,都快结婚了,后来发现他所有作品中的女孩,目光都惊人的相似,她在他的钱包里找到了答案,他一直把他的第一次的女子照片放在钱包里。结论是,男人的第一次性对象,和女人的第一次恋爱一样,终身难忘。
万物都是无辜的,处女是无辜的,处男也是无辜的,男女关系就像交易,时间与时间的交易,感情与感情的交易,贞操与贞操的交易,性与性的交易……若干交易中,只要出现一个不平等交易,就可能出现伤害。包括非常规的同性关系,比如电影《西班牙处男》中,因为好奇发生关系的两个处男,投入感情的丹尼也被纯粹游戏的尼高伤害。但我始终相信万物能量守恒,你在一个交易中损失的,总会在另一个交易中得到弥补。




避孕意外事件的前因后果
第一次买避孕药是在21岁那年夏天,初夜过后的早上。

从那个我爱但永远伤害我的男人家里出来,找最近的药店。因为做完爱,他问还在疼痛中的我:“你上次月经什么时候?”“上个月11号来的。”他皱了一下眉头:“很危险。你得去买药吃。”“什么药?”“你自己去问。”我感到冷。

在此之前,避孕药对我是个很抽象的名词。所以,站在药店的柜台前,我只会很小声地说:“我要避孕药。”“什么样的避孕药?”我支吾不清:“就是,就是吃了不会怀孕的。”她懒得多问,扔了盒探亲时服用的避孕药给我(我忘记它的名字了,却非常清晰地记得,说明里有“探亲”两字。)

我吞了几粒,回到学校,忐忑不安过了2天。越想越觉得可怕,有种强烈的预感:怀孕了。第二天夜里,我去找跟男友同居的师姐,问她怎么办?她诧异地看了我一眼,然后体贴地说:“你应该吃一种叫‘毓婷’的事后避孕药。趁着还来得及,我带你去买药吧。”她领我去学校外面的药店,买12。5元一盒的“毓婷”,“现在先吃一片,过12小时再吃一片。”说明上写着:房事后72小时内有效。心情放松了一些,虽然初夜情人在外地度假,并准备向他的女友求婚。“不管你做了什么,只有你能对自己负责”是当时最深刻的感受。

但是,半个月过去了,该来的月经没有来,白带倒是增多了,还感觉有点痒。我躲在学生宿舍楼的浴室里发呆,那个乌鸦式的预感又冒出来:怀孕了。焦虑、不安,但无法跟同学说,因为这是个很严重的隐私。我在学校旁边的小书店里,看到一本《女性健康知识》的书,小小翼翼地翻开有关怀孕的章节,盯着“怀孕初期反应”的段落,反复读了几遍,感觉手在发抖。后来,验孕棒的两根红线证实了预感,我在一家私人门诊做了人流。

第一次买避孕药就买错了,第一次做爱就怀孕了,第一次做爱的男人玩人间蒸发了。这是我人生中最戏剧也最悲剧的一个事件。

半年后,跟第二个男人做爱。后来,跟很多男人做爱,一夜过后就算。而且对“毓婷”有种偏执,总在非安全期无防护措施的做爱后立即服用,以此对抗第一次服用的失败(我不能相信72小时),尽管它让我的月经紊乱。我没吃过常规的避孕药,因为我没有固定的性伙伴,我想过打长效避孕针,但一直没去打。也许,潜意识里有点冒险和自虐,好几次怀疑自己怀孕了,甚至试打4年前那个私人门诊的电话,看医生还在不在,临摹一遍当年的对话,做好各种应对措施后,居然没有怀孕,就觉得自己赚了(预算中的手术费可以乱花掉啊)。

当然,几年来,我都会随身带两片避孕套,给愿意用的男人用的。家里也一定会放一盒避孕套,超薄的,颗粒的,螺旋纹的,有色的,无色的……都买过。站在药店柜台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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