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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养-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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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几公里的路,我们玩玩走走地过了一个小时,才到了学校。
天已经慢慢转白,温啸天突然拉着我的手跑起来。我被他拉着一路狂奔,终于跑到了学校的大草坪上。
学校的大草坪是A市有名的风景区,因为是个种满了绿草的大斜坡,白天很多新人结婚都喜欢到学校来拍婚纱照。晚上很多情侣就坐在大斜坡上亲吻。大斜坡下是一些常青树林,稀稀疏疏的,但也丝毫不减它的美景。常青树旁边是一条窄窄的河,晚上天色晴朗时,倒影着月光,像是一条点缀在常青树边上的小银河。
可惜现在大斜坡被雪覆盖,而且早被前几天踩得乱七八糟,那条河也结了冰。我不知道温啸天带我来这里干什么。
可就在我怀疑的时候,小树林后忽然出现一线淡红的光,一条弦大小的太阳在树林后隐约可见。不一会儿,淡红变成了绯红,暗绿的树叶也染成了金黄。太阳越升越高,露出了半个圆。天际已是霞光万丈。整个树林焕发出生命的光泽。
温啸天在旁边轻轻拉着我的手,我偷偷看了一眼他,他和七年前一样爱专注地做着一件事,目不转睛地看向前方。
不一会儿,整个太阳跃然而出,红彤彤地,像一个大柿子挂在树林中间。所有的前尘往事好似都被过滤了,只剩下这一刻的宁静,跳动着生命的脉搏,这就是大自然的力量。
温啸天抱过我的肩,郑重地跟我说道:“然然,我们重新开始吧。以前不开心的都统统忘记,开心的都一一留下。我们已经错过了七年,不要再让别人或别的事情把我们分开了。”
我在心里祈祷,这辈子就停留在这一刻吧。
后来我们慢慢地走过我们以前走了无数遍的地方。A大是所有百年历史的学校,但这几年随着政策,还是改建了不少地方。温啸天有时候走到一半,会想想这原来是个什么地方。指着一处,就说:“这里本来应该有个早点铺的。你每次都懒得买,空着肚子去跟我上自习。我只好每次在这里给你捎早点。”又指着一处说:“这里本来不是小操场吗?你考1500米耐力跑时,还是我每天晚上带着你在这里锻炼的,怎么变成教学楼了?”我说:“这里本来就是教室,你说的小操场早就改建成体育馆了,只不过不在这个地方而已。”温啸天一脸不信,固执地认为这里就是小操场的所在地,我就带他去看都有些年头的体育馆。他对着体院馆前一块残破的台阶发呆,说道:“真没想到是我记错了。”
我想,可不是,七年,哪能所有事情都定在原位,等着你回来呢?
我看温啸天有些落寞,便拉起他的胳膊说道:“啸天,那时我在网球场被你打得鼻血直流,你怎么就这么听话,真接送我上下课这么久啊?”
温啸天看着别处,不自然地说道:“那是因为我受不了每天有个人老跟在我身后边,跟幽魂一样,还老跟我装擦肩而过。我那阵子天天都梦到你,快要得神经衰弱了。盼着只要做你想让我做的事情,能让你消停,就赶紧做了得了。”
我嘿嘿地笑,又接着问:“那之后我让你做我的男朋友,你怎么也这么爽快地答应下来了?”
温啸天不服气地说:“那时候全校都知道我有个叫卢欣然的女朋友,天天和我朝夕相处,我要不答应下来,我还得受这冤枉罪,还不如坐实了。”
我说道:“看你一脸郁闷的样子,怎么,后悔了啊?后悔还来得及啊。”
温啸天抬眼看我:“我这只管出售,不管退货,后悔也没用了。”
我就笑着挽起他的手继续逛。
这天我们在学校里游游荡荡,一起回忆七年前的时光。我们去了学校东门外的门脸里吃了清汤火锅,我挑了最不油腻的豆腐青菜青笋之类的蔬菜,两人都饿了,像我这样爱吃肉的人,还是跟兔子一样把菜叶子吃得一点不剩。温啸天也吃得非常满足,拿湿纸巾帮我擦完汗,一边劝我吃得慢点,一边又往我碗里放了一堆熟菜。我吃得高兴,也不忘问老板要了一把厨房用的剪刀,把长菜叶子剪成短短的一截一截,方便温啸天消化。
吃饱后,我们俩又溜进一个大教室里,听了一堂高数课程。老师在上面叽里呱啦地说着一些我听不懂的专业术语,我偷偷问温啸天听懂没有,温啸天点点头。我心里觉得不平衡,想着都是两博士生,怎么他听懂了我却没听明白呢,就拉着温啸天要走。温啸天偷笑了一下,说:“我听懂了老师的这句话,‘这个考点我在期末考试时是一定要考你们的,你们看着办吧。’”听到这里,我也乐,想着三十来岁的两人,和二十岁的大学生们坐在教室里谈情说爱,真是又荒唐又浪漫。
听完了高数课,我们又去社团中心,听别人弹吉他弹古筝。我怂恿孩子们让钢琴王子一显身手,温啸天倒也不客气,上去和他们弹了一曲《爱的纪念》。我在旁边听着,感到岁月静好之余,却有些无端的悲凉。这首曲子跨越了十年的维度,从我对温啸天一见钟情开始,到现在两人都伤痕累累,中间兜兜转转,曲子是一样的曲子,十年前听着是舒缓而欢快的乐曲,现在听着却是沉寂和无奈。我终于知道它的名字为什么叫“爱的纪念”,有阅历有往事的人才能听得出,那些欢快的音符后是落满了灰的沧桑。
我们就这样随性地玩着,天色将暗时,我们在学校的小礼堂里看了一场电影。学校偏爱放老电影,今天放的是周星驰的不朽大片《大话西游》。我们买完票,摸着黑进去的时候,电影已经放了大半了。
我记得当初和温啸天在一起时,经常背里面的台词骚扰他,大段大段地一字不落地说给他听。他每次都说,有这么好记性,用点到正道上多好。我说你怎么知道以后这部电影会不会像红学之于《红楼梦》一样产生一门叫“大学”的学问呢?能够盖得住四书五经里的那本《大学》也说不定。
一晃这么多年,最终也没兴起“大学”这个学派,我也没有像研究红学那样的人能在百家讲坛里一展我背台词的功力。
现在重温这部电影,我还是能把很多桥段背诵下来。周星驰还没张口,我就能接着往下说。温啸天在旁边偷偷问我:“最后至尊宝喜欢上的人到底是白晶晶还是紫霞仙子啊?”
我心想他完全不用低声问,小礼堂里本来就没有多少座位,现在刚好是期末考试前期,谁大傍晚过来看个放了十多年的老电影呢?
屏幕上的光影闪闪灭灭地打在我们身上。我想至尊宝两个都爱,只不过在不同的时间爱上了不同的女人。而这种移情别恋让很多人不能接受,所以大家都只好认定至尊宝最爱的那个是紫霞仙子。
可是我怎么可能这样回答温啸天?
我说:“他爱的一直是白晶晶。你看故事自始自终讲的都是至尊宝为了救白晶晶去偷月光宝盒的故事。紫霞仙子是个烟雾弹。他和紫霞仙子苟且是为了拿回月光宝盒救白晶晶。虽然中间出了很多事情,穿越了很多年,但是至尊宝在心里一直没放下白晶晶。”
温啸天满意地听我说完,伸出手来捏我的脸:“真会说话。”
我嘿嘿地笑。我哄人的水平是这两个月魔鬼式训练急速提高的,导致现在不自觉地听别人说话都会先反应,对方想听什么答案。
我真挚地说:“是真的,不管后来出现了多少个紫霞仙子,中间又隔了多少世纪,至尊宝一直都爱着白晶晶。”
温啸天欠过身体来,在我脑门上轻轻地吻了一下。我就顺势亲上了他的唇。耳边传来电影对白:“紫霞只不过是个我认识的人,我以前说过一个谎话骗她,现在只不过心里面有点内疚而已,我越来越讨厌她。我怎么会爱上一个我讨厌的人呢?”“有时候你发现你爱上一个你讨厌的人,这段感情才是最要命的。”“爱一个人需要理由吗?”“不需要吗?”“需要吗?”
看完电影,我们去学校食堂重温了一下食堂师傅的手艺。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是晚上八点了。我担心温啸天今天折腾一天,太累,所以坚持早点回医院。温啸天虽然有些恋恋不舍,但还是答应了。
出学校之前,我去了一趟宿舍拿几套冬装。因为是晚上,按照女生宿舍楼的规定,宿管员阿姨坚决不让温啸天上楼,甭管他使出多少美男计讨好阿姨。我怕外面太冷,只好让僵着脸的他在学校门口的面铺里等我。
上了宿舍楼,我匆匆忙忙地把几件衣服一包就打算出门。锁门前,忽然想起手机电池和充电器都没拿,又开门去取。手机在刚到肿瘤医院那天就没电了,我没有想着去联系秦绍,也不担心秦绍联系不到我。我想按照秦绍的能力,他应该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与其让秦绍当面接受被情妇甩了的事实,还不如就这么心知肚明地不了了之。
手机重新开机时,我看到屏幕上显示有秦绍的四个未接电话和一条短信。电话几乎是从温啸天住院以来,每天晚上六点半秦绍的晚饭时间打来的。时间一致得都让人怀疑这是不是系统预置好的。秦绍从来没有给我发过短信,所以对于这条唯一的短信,我很惊奇。
短信打开后,只有寥寥几个字:然然病了。回来。
一如既往的命令语气,强制得不容商量。
我拿着手机敲了半天字,删了又改,改了又删,最后也就发回几个字:不回去了。替我照顾然然。多谢。
下楼时,经过楼梯窗口,我看见外面又飘起了雪。我想起A市下第一场雪时,秦绍迈出车门后,站在拥挤的马路上跟我说的那句话:“别给我戴绿帽子回来。”我想,分开了应该就不算戴绿帽子了吧。
走出楼道,看见外面露台上站着单薄的温啸天,正对我挥着手。鼻子被冻得如圣诞老人,却一脸欢快地说:“然然,快过来。”
我加紧脚步跑向他,挽起他的手,边走边埋怨他怎么不听我话去面铺等我,傻瓜一样在这里挨冻。
温啸天吸了吸鼻子,说道:“我可不愿意再等了。一想到在没有你的地方等你,我后怕。”
我嗔怪:“这有什么好怕的。”
温啸天瘪瘪嘴说道:“怕你不来了呗。”
第27章 第九章 炼狱·恐(1)
爱是一段一段一丝一丝的是非,叫有情人再不能够说再会。
——周华健、齐豫《天下有情人》
后来,我因为去学校这天受了点凉,又在医院这样的细菌集中营里做了几天陪床,我出现感冒和轻度发烧的症状。我担心自己的病情传染给体弱的温啸天,就开始住回学校,也减少了探病的频率。可每次我全副武装地看望温啸天,他都扑过来摘了我口罩手套,对我一阵乱啃,并严格监督我吃一堆中西药,然后在医院里拉着我坐半天,离开的时候又和被抛弃的小动物一样眼巴巴地看着我。频次倒是少了,可时间连起来也快一天了。
我想再这么下去,不仅我感冒好不了,传染给他也是迟早的事,所以我严重警告了温啸天,并跟他请了三天的假。
温啸天不乐意地说:“请三天假,我都从这里出院了。”
我说:“你倒住院住上瘾了。刚住院时我看你不是一百个不乐意的吗?”
温啸天又扑过来,说:“住院的待遇太好了,我怕出去之后你忙你自己的事情了,我也要面对我的事情,又聚少离多了。”
我笑着骂他:“你是越来越没出息了。以前不是跟我摆酷摆得不行,天天逼着我不去骚扰你的吗?”
温啸天歪着脑袋,说:“我有吗?我怎么记得那时我身边一直是你,我还挺安心来着……”
我懒得理这个无赖,最后毅然决然地搬回学校,并决定这三天好好养病。
没想到病越养越严重,到第二天,我全身冒冷汗直打哆嗦。我吃了几粒退烧药盖着厚被子发汗,入睡不久就接到了郑言琦的电话。
我早就对这丫头死心了,她跟我说什么我都不想搭理她了,所以我接电话时,都带着情绪说:“你还有脸联系我?”
那边郑言琦哭啼啼的声音传来:“小然,我出大事了。”
我气若游丝地讽刺道:“又被哪位富二代甩了吧?你自己看着办吧。我自身难保呢。”
说着我就想挂电话。
郑言琦哭着说:“我怀孕了,小然。我怀孕了。”
我纵然生着病,脑子糊里糊涂,可听完了这句话,我也清醒过来了:“谁的孩子?你打算怎么办?”
“医生说,孩子已经有六周了。那天晚上我喝多了,酒吧里那么多人,我哪里知道是哪个混蛋?我好不容易拿到一个时装电影的女二号角色,里面可是要穿比基尼的。我怎么可能让这个孩子毁了我的演艺生涯?”
“那你打算把孩子打了?琦琦,你是不是要谨慎点,这是一条生命,是你的孩子啊。”
“小然,你知道的,在娱乐圈,女人都不容易走红,要是结婚生孩子就是死路一条。我走到现在这个地步,都是拿命换来的。要是现在把我的事业毁了,还不如让我去死。”
我沉默了,我倒不是怕郑言琦去死。一天到晚把死挂在嘴边的人是不会自杀的。经历过自杀心路的人最清楚这点。我是想即便孩子出生了,郑言琦也不可能尽到母亲的责任。孩子没有父爱也没有母爱,出来就是受罪。
“那你要我做什么?”我问她。
“小然,你下午陪我去趟私立医院吧。我一个人怕。”
我说好。我知道我现在这身体要帮她跑腿是不可能了,但至少会让她有个精神寄托。毕竟一个人去医院做人流手术,总是让人于心不忍。
我站在A市的私营妇幼医院大堂,对着现代又豪华的钢架结构发呆。阳光透过玻璃天花屋顶照射下来,在能倒出人影的花岗岩上发出耀眼的光。我真是孤陋寡闻,都不知道A市竟有这么像个美术馆的医院了。
我说:“这里是私人医院,收费肯定很贵。你有钱吗?”
郑言琦低声在我耳边说道:“听说圈内那些女明星要出事了,都到这里来。我怎么可能到别的地方去呢。钱嘛,先刷信用卡吧,等我回头一个个找那帮混蛋要。”
没想到连做人流这事还带攀比的,我看着郑言琦把自己包成中东妇女鬼鬼祟祟的模样,想着娱乐圈到底是个什么样的怪圈。她是想让人家知道她在这里做了人流还是不想让人知道呢?
可我也想不了这么多,我自己还一阵冷一阵热地打着颤,实在坚持不住,我就站在人流手术室外面等郑言琦。
郑言琦这时倒是体谅我,让我安心在门口坐着,搞得跟我来做人流一样。
我刚产生点感激的心,郑言琦就蹲下来跟我说:“小然,你借我点钱吧。我那信用卡超额度了,算上我钱包里的现金,还差几百块钱。”
我两鼻子直冒虚火,把钱包扔给她了事。
她就颠颠地走着猫步去划款了。
人流手术室外的家属等候区是个跟小洋楼阳台似的地方。有几盆青翠的吊兰挂在半空,吊兰下是几张竹制的桌子和藤椅,温暖的阳光洒在这里,又因为外面白雪的折射,整个画面白亮得扎眼,让人想起80年代那些曝光过度的胶片电影,从而让人回忆起美好的旧时光。
我蜷着身子坐在藤椅上,阳光包围着我,我的冷汗却是一滴滴地淌下来。我想要是有面镜子,镜子里的我应该是苍白得跟鬼一样。
正当我这么想的时候,有一个手术室的门打开,里面走出一个贵妇,脸色一点血色都没有。我之所以说她是个贵妇,是因为即便她刚从手术台上下来,她的发髻还是一丝不乱,身上的Issa套装还是一尘不染。我不禁佩服她们这样的人,她们在面对任何身体上的疾病和心理上的创伤,都能跟瓷娃娃一样冷静淡然,仿佛此生只拥有一种表情一样。
而让我没想到的是,贵妇没走几步,走廊那头就走来一人。高大颀长的身材,棱角分明的脸,只不过手里拿了一款女士的爱马仕包,跟他全身上下的气场都格格不入。
几日不见,我倒不知道秦绍已经沦落到给别的女人提包的地步了。可是我转念就想到,这个女人跟我这种情妇不一样。她身上散发着一种自小家境优越的气息,举手抬足之间都让人明白她身上的贵族气是与身居来的,是多少年的丰厚家底堆砌而成的。如若没有猜错,这个贵妇应该是秦绍的发妻。可秦绍不是挺喜欢孩子的吗?为什么还会陪妻子来流产?虽然贵妇脸上精致得无与伦比,但看着也有三十五六,只看过刘嘉玲之名流各处求子秘方,却没见过这个年纪还出来流产的。要是这回流产了,以后再要小孩只能靠秘方了。
莫非贵妇不愿生孩子或者贵妇身体不允许有孩子?
我在重病缠身之时,还能分出精神来思考这些问题,说明我其实是个饱含八卦精神和探险精神的人。我甚至忘了要躲避秦绍,而是直勾勾地看着他们俩人在走廊那头慢慢离去。
秦绍是什么人啊,他敏锐地感受到了我的八卦气场,转过身来,刚好和我四目相对。
我一惊慌,连忙捂住脸转过身去,假装什么也没看见。情妇和正房什么的,最大的忌讳是在一个屋檐下碰面,这个基本道理我还是懂的。而且我还无意之间得知了秦绍家务事,这是秦绍不能忍受的。
过了很久,我转过身去,看见走廊里空无一人,我才偷偷舒了口气。
陪郑言琦做完手术,再把她送回住处,我回学校时已经到晚上了。我觉得全身无力,看什么人都是模模糊糊,听什么声音都是飘飘渺渺,很不真切。我想我这是要大病一场了。
在宿舍楼外的香樟树下,我刚想掏出手机给温啸天打个电话报声平安,手机就被人夺过去啪地砸在地上,立刻被摔成四分五裂。
我抬头一看,看见秦绍像是要把我吃了似的,怒目圆瞪地看着我。
我望了望周围,下雪天外面的行人比较少,大概也没留意到我们这座破楼前停了一辆五百万的名车。
我立刻背靠着香樟树,说道:“你疯了,找到我学校里来?你在这里也是有头有脸的人,万一有人拍照上传到网络,你的一世英名就毁了。”
我真的不知道为什么,我在紧急关头还能如此熟稔和精通和他交际的方式,一开口卑微得连我都想抽我几个大嘴巴。我现在和秦绍一点关系都没有了,凭什么我还要怕他?
秦绍不由分说,拽着我的衣领把我拖向他的车。我一路挣扎,可是我哪里有力气。我连喊救命都只有我自己能听见。
秦绍开着车一路顺利地开出学校。学校门口保安远远看到是他的车,早早把护栏升起,连常规的检查都免了。我了解秦绍的脾气,这时候跟他说话无疑是找打,也就闭嘴不说。脑子早快烧成一团粥,哪还有心思跟他拼脑力啊。
不就是让我对他老婆流产的事情闭嘴吗?劳师动众地,非要把我带出去说。我这人嘴巴严得很,连逛论坛都是千年的潜水员,他有什么好不放心的。
秦绍是只豹子,我早知道。但可能因为和这豹子阶级斗争过两个月,又和平共处过两个月,所以即便刚才摆出吓人的姿势,我也没多少害怕。我甚至在温暖的车里昏昏欲睡。嗓子干醒了,还能自觉地爬到后座上拿瓶依云水喝。
就这么抱着水睡了一会儿,可能是原来药物的作用,这一觉睡得特别长,我都不知道怎么下的车。
醒来时,我才知道秦绍的可怕。我一直低估了他。
第28章 第九章 炼狱·恐(2)
我看到一个密闭的房间,有床,有桌椅,有冰箱,有电视机,还有敞开式的卫生间。乍一看,以为是哪家宾馆。
可你绝不会有这种错觉。因为除了以上这些,房间里还拴着两头狼。链子刚好够它们离床咫尺之遥。所以我一睁眼,我和四只绿油油的眼睛相对了一会儿,反应过来时我差点从床上滚下去。
但是我立刻又抓住了床沿,我要是滚下去了,爬起来就不是完整的我了。
我在心里骂秦绍是变态好多次,但没想到他变态起来,都比普通变态高上好几个档次。
我口干舌燥,四肢冰凉,发烧发得我喉咙已经哑了,连喊救命都喊不出来了。这算是什么事?拍《电锯惊魂》还是拍《人与自然》的真人秀?
秦绍是个疯子,彻底的疯子,他这叫非法拘禁,我出去后一定要告他,如果我活着能出得去的话。
房间的门在狼的身后,我要想破门而出,除非我把两头狼都打晕了。我不是武松,没这本事。
我在想,如果换做别人,是不是看见这样的场景,先是会昏厥过去一阵,然后大哭大闹,最后精神崩溃而死。可是奇怪的是,我除了应有的惊恐,竟还有理智想去拿冰箱里的水。
可能因为我曾经计划过自杀,离死亡一步之遥;又或者我早在见到狼的第一眼时,消耗了我部分的恐慌,总之我像一个野外求生的女斗士,正规划着怎么让自己的生命延续下去。
温啸天在雪中跟我说过:“我可不愿意再等了。一想到在没有你的地方等你,我后怕。”我怎么能让他害怕?我要活下去。
我计算了一下狼链子能让狼通行的范围,踮着脚从床角慢慢落地,又贴着墙慢慢走到房间的另一端。那边我应该有两平米自由活动的范围。我能打开冰箱,但是我不能手持冰箱把手,因为如果冰箱打开弧度过大,就会刚好够狼扑过来的距离。
我从里面掏出一瓶水还有一包蛋黄派,躲在房间的角落里补充能量。两匹狼在房间中央不安地踱来踱去,不满地看着我一人独食。
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我的恐惧感,我还给它们取了名字,一匹叫小A,一匹叫小B。电视机离它们很近,我是不敢过去打开的,所以我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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