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驯养-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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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网友又紧接着爆料金屋藏娇门。我一看就知道这是说我呢。我以前一直在网上看别人的故事,现在终于读到自己的故事了。
那位网友自称是秦绍家女佣家属,现女佣已离职,所以她终于可以毫无顾忌地和大家分享这个秘密了。她说:“我来爆尿我来爆尿。其实,秦绍早就包养了个女大学生。听说看上去长得也就比一般人好看一点点,绝对不是倾国倾城的那种,和秦绍站在一起,远没陆轻天和他相配。可是秦绍对那大学生宠得都没天了。做饭做菜啊,都得顺着她的口味来。要是有她多夹几次的菜,立刻让我阿姨去买。你说这女大学生吧,嘴也刁,还喜欢吃鱼唇南瓜煲,做起来特费劲的一个菜。后来才知道她以为鱼唇是牛板筋呢。
后来离谱的事情出现了,同志们!这个极品女某一天心血来潮,突然买了一堆涂料,华丽丽地把那个现代简约风的别墅涂成了七彩色。她当丫白雪公主呢,给七个小矮人每人一个彩色房间啊!关键是,她还要轮流着去各个房间里睡!我阿姨收拾房间得忍受着里面跟色盲装修出来一样的纯颜色。
你以为,这样已经是极限了?不,极品女的想法哪是我们普通人能理解的?这厮忽然在那个观赏池里买了一堆食用鱼,她就坐在旁边钓鱼!筒子们,钓鱼!还把鱼竿劈了,跳进池里轧鱼吃!旁边还跟着一条瘸腿又赖皮的狗,闹得呦,满地都是水和垃圾,都不让我阿姨打扫。可人家秦绍,就看了眼,默默拉着她的手上了楼,连句狠话都没敢放!!你能相信吗?
最让人风中凌乱的是,她还把草坪掀了,那么名贵的草坪啊,她一高兴,就掀了,支个大棚,里面种小白菜!还拉着秦绍一块儿种!秦绍啊,绍杨总经理啊,就这么一商场精英,跟宠爱妲己似的,有天人家极品女病了,还和管家两个人帮她浇水!!!
你们说说,这个极品女是不是给秦绍灌了迷魂汤?现在,这个极品女突然玩失踪了,秦绍这头离完婚,亏了钱,此极品女一看,摇钱树上的钱没几粒了,立刻就跑了。哎呦喂,听说秦绍把所有佣人都辞了。一个人躲家里疗伤呢。要搁我,我掘地三尺,也要把这个女的找出来。
当然了,大家还是别人肉,要是人肉了,万一秦绍要是又不高兴了,把我阿姨的后路断了,我还是怕怕的。不过,此女的资料特别少,从来没和我阿姨说上几句话。秦绍也从来不叫她名字。只知道姓卢,各位有没有认识姓卢的女大学生的?”
这样的爆料帖立刻引发了路人的围观和讨伐。有出来表示“羡慕嫉妒恨”的,有人出来骂“小三”不要脸的,有人骂“楼主YY吧”,有人说“每个成功男人都有个怪癖”,各种观点都有,就是没有说我好话的。
当然不可能说我好话了。要我以前看见这样的帖子,我连“羡慕”都没有,只有“嫉妒恨”,如果有男人被我这么狠狠踩在脚下,随我闹出界,随我耍性子,好似一回头,男人还在我身后笑容晏晏宠溺地看着我,我死也瞑目了。
我重新又看了这个人的帖子,感觉就像同样一首歌词被冠以不同的音乐后,呈现出完全两样的风格,仿佛以前是苦情歌,现在却变成了网络串烧歌曲。我看着眼熟的词,却无法对新歌产生一点共鸣。她已经把秦绍死命地往情圣的方向塑造。可惜她哪里知道情圣背后正一鞭子一鞭子地抽打着极品女,威胁恐吓无所不用其极呢。要是她跟那个极品女一样,父亲的病掌握在他手里,自己的命掌握在他手里,曾相信的爱情掌握在他手里,她会和极品女一样吗?
我关上网页,盯着屏幕发呆。我脑海中是刚才看到的那句话,“一个人躲家里疗伤呢。要搁我,我掘地三尺,也要把这个女的找出来。”
我想秦绍可能是放弃找我了吧。他是第一次这么听我的话。我在老家的餐桌上留了张纸条,上面只有一句话:“我会把孩子抚养长大。不要来找我。”
在疙瘩村里又待了两月,大肚子已经初具规模,经常能感受到孩子在里面翻个身伸个懒腰了。我想这孩子肯定像我,因为我从来没见过他的爸爸做过任何舒展筋骨的工作。他一直笔挺着身姿,很像民国时期那些戴着呢帽围着长围脖开一款经典汽车的商人。
我终于通过论坛接到了一个写论文的枪手活儿,如今一些走读大学的大学生手头宽裕得很,什么都爱玩,就是不爱学习,为了应付老师和家长,在网上公然要几篇论文,出的价码还挺高。我本来做过一段时间的老师,对这样的枪手也是满腔的鄙视。但对一个读了二十几年的书,除了动笔杆子啥也不会又要隐姓埋名的的孕妇来说,机会似乎是唯一的,我压抑着心里的道德罪恶感,应承了下来。
为了减少辐射,我每次先在纸上写好稿件,再打开电脑打字。虽然也有防辐射服,但心里还是有些忌讳。偶尔在网上挂个QQ,郑开奇也会和我聊聊天。我猜他现在已把我当知心大姐姐,每次话还没说上几句,话题总会转向他的前女友。
我也不会提醒他,只是顺由着他去说。我想,把关于那个挂念又痛恨的人的所有事情都说出来,也许某一天再提起他/她名字的时候,心里会突然豁然开朗,拨云见日,懂得那个人只不过是你一个人误以为的命中注定,其实他/她和其他南来北往的人一样,在你的心房里打尖吃饭住店,天亮了又收拾行装,奔波到下一个目的地。而我却缺乏这样的渠道,我的心总是沉着,像是梅雨季节里吸满了雨水的海绵,潮湿阴冷;我的嘴总是冰封着,如同含着一大口的芥末,泪腺酸胀、鼻孔火辣。
56、 第十六章 真相?逃(4) 。。。
一天,终于完成了论文,我打算进郊镇去买更宽松点的孕妇装。我和郑开奇说了这事之后,执意地说要陪我一块儿转转。我想他反正在镇上上班,工作也不是很忙,就让他抽出中午休息时间一起吃个饭。
乡镇其实很小,半个小时就够仔细把集市摊铺逛上一圈。我买了几件衣服,又给上学的孩子们买了点文具用品,就坐在镇上一家比较气派的餐馆里等郑开奇下班过来。说它气派,是因为它家是这附近唯一一家拥有两层营业面积的餐馆。还没到饭点,店里面摆着的二十来张桌子,就我一个人坐着。
我刚想让服务员给我倒杯水,忽然听见有人叫了我一声:“卢欣然——”
我抬头循声看去,声音来自一位大约快要临盆的女人,因为产期将近,人浮肿得厉害,面相有些脸熟,但我一下子想不出来,在记忆里搜索一圈无果后,只好用抱歉的眼神看着她。
女人倒是也不介意,摸着自己的脸说道:“我是施小川啊,是不是最近长得太富态了?没办法,我怀孕前就比大学时胖了二十多斤,现在更不用说了。”
我才想起来,她是我大学里的班长。我那时一直沉迷于温啸天,完全重色轻友,几乎没怎么参加过班级里的活动,一张同学网织得漏洞百出。她要不是班长,我可能连“面熟”的感觉都没有了。
我已经三个多月没见着熟人,看着自然还是有些欣喜的:“你怎么在这里啊,班长?”
施小川见我想起她来了,大大的脸盘立刻笑得如百花盛开,她摸着肚子说道:“我在事业单位上班,产假比较长,一想到生孩子这累人的活儿,我就提前休假了。这个店是我老公家的,我帮着看看店,收收帐。你怎么在这里啊?”
我一下子有些语塞,含糊其辞地说:“我跟你差不多,也休着假呢。”
施小川似乎很高兴,大概怀孕的人碰见怀孕的人都会多聊几句,何况是老同学呢。她热情地邀请我去她家坐坐。我说我这等着人呢,不太方便。施小川大手一挥,说:“我家不在别的地方,就在楼上。楼上营业区后面还有两房间。到时候有人来找你,我让他们上来通知一声就成了。”
盛情难却,我就跟着上去了。两人坐在她的房间里,聊着一些妈妈经之类无关痛痒的话题。忽然施小川问我:“对了,卢欣然,你知道最近挺火的那个秦绍吧?”
我心里一抖,好几个月没有人在我面前提起他的名字,乍一听,我还有些不习惯了。
我不自然地说:“知道啊,网上挺多他的消息的。”
施小川从橱柜里拿出一本相册,边翻边说:“那你知道吗?秦绍有个妹妹叫秦露,还和咱做过不到一个月时间的同学呢!你有印象吗?”
她用略肿的手指头对着一张集体照给我看。绿草茵茵的足球场上,一群穿着清凉的拉拉队服的女孩子们和头发似是全湿的队友们,纷纷比着V字,在镜头前笑得没心没肺,如同一大朵一大朵热情绽放的向日葵一样。
其中一朵向日葵长着秀气的脸,弯弯的眉,短裙子在风中微微飘起,嘴边拉开的弧度刚好露出一颗小虎牙。
我终于想起来,那天在黄港墓地,我为什么觉得秦绍的妹妹有些合眼缘,原来竟还做过半年的同窗。
我摇摇头,对施小川说:“我没印象了,你跟我说说她吧。”
施小川说:“她是我们大四的交换生,性格真是好,对谁都是客客气气的,好像跟谁都不会生气似的,现在我才知道她家里还这么有钱,真是一个难得的好姑娘。对了,她还好几次特意打听过你呢。”
我连忙问道:“打听我?为什么?”
施小川摇摇头,说道:“她不光打听过你,还打听过你男朋友。我猜她是不是对你男朋友有意思,不过看她也没刨根究底,好像也不像是这么回事情。”
我记得秦绍说过,秦露是自杀去世的。秦绍家和温啸天家本来是邻居,两人青梅竹马感情深厚,秦露很有可能不知不觉间爱上了温啸天,因此秦绍对温啸天疼爱有加,温啸天才会向Shelly说起有个疼他的邻居哥哥,而在我和他相恋的三年多的时光里,他从来没提起过秦绍,是因为提到他,还有可能会牵扯到秦露。后来,温啸天可能和秦露摊牌,秦露承受不了这个事实选择自杀。秦绍迁怒于我,所以他才会在一开始的时候就选择我做他的情妇,厌恶我憎恨我。再后来,秦绍借着我的事情,挑衅为难温啸天,并不只针对我,更是因为他九泉之下的妹妹。
不管怎样,在秦绍的眼里,我和温啸天应该都是杀死她妹妹的凶手。
谜底好似一下子揭开了。我心里有些难受,总归有一条年轻的生命因为我而过早凋谢,又加重了我这辈子结下的业障。
施小川叹了口气说道:“可惜啊,交换生还没念完,就自杀了。听说是因为她被一个老头子给玷污了,真可怜,听说那老头,都够她当爹的了。禽兽啊!这种人就该下地狱!”
我有些不信:“什么?玷污?”那我刚才逻辑非常顺畅的推理都得推翻重来了,难道真和我没关系?
施小川点头:“对啊,九月底,她被人下药带到A市酒店的,醒来之后直接在酒店跳楼自杀,听说自杀时手里还拿着一张名片呢。不过,消息很快被封锁了。我知道这事情,还是因为我爸爸当时在那家酒店做值班经理呢。”
九月底、A市酒店、名片,我心里出现了大片的塌方,倾盆的雨水正裹挟着浑浊的泥石流大面积地席卷着我的记忆。那里一片狼藉。
我哆嗦着把照片又拿过来,我看着秦露的眉毛,看着她的眼睛,看着她的虎牙,脑海里终于浮现出那个景象:床上有个慌乱的女孩,披头散发,茫然无措。我冷冷地看着我妈去扒她身上的被子,骂“□”的声音,打巴掌的声音,以及这个女孩被打被骂后大哭时露出尖尖的虎牙。我离开的时候,照例给我爸的情妇扔了一张写着“卢氏电子公司总经理闺女卢欣然”的名片,然后潇洒又鄙夷地看了她一眼,转身就走了。
虽然同学网漏洞百出,可我不至于对同学的脸一点印象都没有。那时是大四,纪律性已经降到冰点,我沉浸在和温啸天暑假后的重逢,小别胜新婚般地,天天往他那边跑,根本没在九月份出现在班级的课堂上。也许秦露因为温啸天,早已认识了我,或者在学校里暗暗留意我,可是我之前确实从没见过秦露,在A市酒店里是第一次见到她。我以为她不过是我爸历任乱七八糟的情妇团之一,远想不到后面竟有这样的故事。
那么,我扭曲人生的起源不是温啸天、不是陆轻天、更不是秦绍,而是我们全家。我爸下了药□了秦露,我妈用暴力和恶语侮辱了秦露,而我,作为她的同学和情敌,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
是我们全家,是我们全家一只只手叠着一起,把秦露推到了A市酒店三十多米的高空,让她一夜之间失去了对生命的所有热度,绝望、悲愤地跳下。秦绍对我的恨,对我们家的恨应是刻骨铭心。
以前所有的迷雾终于层层散去。秦绍对我的种种变态都有了理由,他和我说的一系列古怪的话都有了原因。比如他说圣诞节我们永远不会快乐,比如大年三十他说他不愿见我的父母,比如他说他巴不得我死,我这样的人不应该有下辈子。
我有些恐惧不安,好似是我一直在黑夜里前行,默默地等待着黎明的到来,可曙光始终没出现,我忐忑不安地守株待兔,索性坐下来等着清早的太阳。可是,有人却在我耳边告诉我:你怎么不摸摸你的脸,你被人蒙着眼睛了,白天已经轮流好多次,阳光也常常洒在你身上,你为什么这么执着地觉得,你是在黑夜里呢?
对的,真相一直近在咫尺,是我自己蒙蔽了双眼,努力按照想象,安全地把自己打造成受害人的形象。秦绍对我表现出来的不合常理,我从未当面问过他,只是任由自己猜测。我是多么热爱用最坏的恶意去揣测他,只有这样,我才会心平气和。我一直靠这个莫须有的罪行占据着制高点,说服自己秦绍是个大恶魔,我是无可奈何的小绵羊。
现如今,我从受害者变成了凶手,多年来缠绕在我家的种种报应,老天终于指给了我看:卢欣然,你的业障何止一重,十八层地狱早已帮你预订好了位置,就等着你早日过来了。
我看到施小川正费力地跟我说着话,可是我的耳朵出了问题,一点都听不见;过了会儿,我又看见郑开奇出现在我面前,他也焦急地看着我,但是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我像是参与到一个“一二三木头人”的游戏里,不知道怎么才能得到解脱,只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交头接耳地商量着怎么处理我。
最后,郑开奇拉着我的手,把我塞进一辆车里。外面骄阳似火,车里都是呛人的热气。白晃晃的阳光穿过车窗,一条条鞭打在我身上,刺痛了我的皮肤。我全身出汗,心里却觉得冷得像飞雪的严冬。我艰难地在车窗里捧着肚子缩成一个小球,然后惨淡地看着窗外。
我忽然记起上次和秦绍在一起时,阳光温柔地像是一个多情的少女,透过一条小细缝,一寸寸地洒在我身上,那时小猴的爪子里有我宝宝的照片,秦绍身上有斑驳的光圈,我坐在他身旁,心情安然得快要乘坐在白云上。
我扭头和郑开奇说道:“你帮我带到A市花园路后面的那座小山上,那里沿盘山公路上去,会看见一片枫林。你帮我送到那里吧。”
他惊奇地看着我终于动了口,但他还是镇定地按照我说的地址开去了。我看着熟悉的路标,一字一句地告诉他,几乎每个字都花费我大量力气:“我的名字叫卢欣然,我并不是因为家暴而出逃,而是跟你女朋友一样的理由。如果你讨厌我,可以在任何地方把我放下车。”
郑开奇突然刹了车,我以为他会让我下车,可是他看了我一眼,说道:“你们这样都会有报应的。”然后就继续往前开了。
我说:“对,我们这样都是会有报应的。”
57、第十七章 坦诚?爱(1) 。。。
我俩的情事是一首情诗要像徐志摩那么痴要像对押韵的坚持要加载文学的历史 要这段情感动他人名噪一时 让这一首解构拥抱的诗感染这误解爱情的城市
¬; ——方大同《手拖手》
车终于停在我熟悉的枫林外。我曾经把它比作为我的囚牢,现在看着却像是告解室。我下了车,郑开奇在后面跟着我。我让他回去,他说他以前很遗憾没有跟着他的女朋友走到最后,现在他想试试看。他要陪我去看那个男人,说万一要有个什么事情,他可以保护和安慰我。
我心里想,这个事情自始自终,最需要保护和安慰的是秦绍。可我也不再和郑开奇说什么,他在完成自我救赎的最后一步,当他做完了所有的事项,他就会放下心头的那个姑娘了。
我慢慢走到铁门外,按了一下门铃。管家激动的声音传来:“卢小姐,您终于回来了!”
对,我终于回来认罪了。
门很快被打开。我看见大棚依然支在草棚的中央,走进房子里,七彩的房间门还是没变样。管家跟在旁边,轻轻地说了声:少爷很快就回来。他看了眼郑开奇,又看了看我隆起的肚子,默默地端了一杯普洱茶,招待郑开奇坐了下来。
我慢慢地上楼,一间一间打开熟悉的房间。房间里的布置都没有变,甚至连挂件什么的都没变。我走进书房,电脑桌收拾得干干净净,只放着一本《小王子》和一张光盘。光盘是送给他的圣诞礼物。只不过光盘的盒子外贴了一张我们在老家山上拍的的合照。我记得我故意用我手机拍的,就是防止留下任何念想。没想到他偷偷发送了照片到他手机里。照片里,秦绍站在我身后,眼里是安定而从容的光。
我不知道秦绍为什么会喜欢看《小王子》之类的书。我翻开看,里面掉出了一张书签。书签背面写着几行字:
我是小狐狸,然是小王子。她驯养了我。于是她成了我的唯一。
我眼泪决堤,终于控制不住自己嚎啕大哭起来。我认识他快一年的时间以来,他从来没叫过我的名字。原来,我在他的心里叫做“然”。我曾经生无可恋,为了钱跟他说了小王子的故事,我没想到他却记在了心里,还如此用心地阅读了。
泪眼朦胧里,我看见秦绍站在书房门外,脚上的皮鞋还没来得及换,一派风尘仆仆的样子。整个人消瘦得有些单薄,唯独眼神还是和以前那样冷冽。以前,我看见这样的眼神时,以为他肯定讨厌死了我。现在我不怕了,即便他讨厌我又如何,我本就是个该被诅咒的坏女孩。我干尽了缺德事情,难道还要奢望别人用炙热的眼神望向我?!
我哭着鼻子站起来,慢慢地走过去,抱着他,靠在他的肩上说道:“对不起,秦绍,对不起。”
秦绍没有回抱我,只是直直地站着。
我哭得上气不接下气,连肚子里的孩子都趁机翻了个个儿。我看着面无表情的秦绍,心里突然生出一丝怯懦,只好凉凉地撒开手,低着头站在他的面前。
他盯着我说:“你这次回来又准备要干点什么出来?”
我偷偷瞥了他一眼,说道:“没有,我就是回来看看你。”
他冷冷地说道:“好了,你也看完了,你走吧。”
这是秦绍第一次让我离开他。以前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做出再恶劣的事,他都没有让我滚蛋。我这一年来,常常想法设法地远离他,避开他,事到如今,我习惯了他的步伐和手里暖暖的温度,秦绍却终于放手了。
好似有人在耳边打了个响指,灯光唰唰地打开,幕布渐渐地拉下。入戏太深的我情绪刚入佳境,观众已经纷纷离场。
我说:“秦绍,我都知道了,你妹妹的事情,所有的事情,我都知道了……我错了,我不希求你原谅我……我替我父母向你妹妹道歉……我以后再也不做让你生气的事了。我会赎罪的。……”
断断续续地,我都不清楚我到底要表达什么,我曾经在温啸天面前有如天赋异禀,滔滔不绝地能说一堆一堆的情话,可现在我的喉咙像是被打了麻药,舌头已被打了死结。
我怎么说我爱他?!我有什么资格说爱他?只凭借他跨越过那么多的恨来爱我,我就可以一样跨越那么多的罪去爱他吗?相爱了,却不可以拥抱;想念了,却不可以拥有;牵了手,却不可以亲吻;对视着,却不可以抚上他的眉眼。这样的爱太伤人太痛苦太虚幻了。
秦绍说:“你是同情我,所以中断和别人的恋情,特意过来宽慰我的吗?我不需要。你老说孩子是你一个人的,好,我答应了,你和别人好好把他抚养长大吧。你要我原谅,我就原谅你,你要向我道歉,我也接受了。你还有什么没满足的愿望,一次性都说了吧。你这样的人,对付我对付得驾轻就熟,我消受不起了。”
我愣愣地看着他,我知道会是这样的结局。所有人,哪怕曾经爱你到容忍你对他做尽所有的坏事毁了他所有的幸福,当抽身离去时,都只剩下凉薄的背影。
我倔强地看着他,心里知道在漫长的未来,我将拖着自己沉沉的影子,孤独地在生命的荒漠里蹒跚而行。我没有指南针,也没有干粮和清泉,我仅靠自己模糊的视线,望着远方飘渺的海市蜃楼。眼里万象成空,耳边大音无声。严苛的岁月终究把我的青春夺去,我瞬间感到一日白头,牙齿摇摇欲落,皱纹疯狂滋长。在这一场青春的洗礼里,我经历了最痛彻心扉的爱情,它是如此的扑朔迷离,差点让我误以为它不能称□情。可当它枝繁叶茂开花结果,却被岁月连根拔起,我连呼吸都痛了。
青春的祭奠和葬礼终是比任何事情都要来得残忍。
我摸着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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