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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残局-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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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个小老婆挠痒痒

同治元年初夏某日,湘军水师大帅彭玉麟提剑闯入曾府,声言要斩了韩正国这个小人。韩正国是曾国藩警卫连连长,彭玉麟杀他干什么?

原来,韩正国在外访得一湖北籍陈姓女子,介绍给曾国藩当了小老婆。四月十四日,陈女被接进曾府,吃过午饭(相亲),饭後便和曾大帅拜堂成亲。在此之前,曾家老五国葆曾为大哥介绍过两次对象:第一个“体貌厚重,特近痴肥”,国藩不满意;第二个匆匆一见,“未有成议”,没了下文。韩正国这次作媒,恰合事不过三的规矩,双方一见钟情,郎有情来妾有意,一顿饭的功夫,便结成一桩婚姻。

但是,彭玉麟不乐意了。其时,湘军正在筹划对南京的总攻,为振肃军纪,严禁将弁掳掠民女;身为统帅,曾国藩自应以身作则,节骨眼上却讨个小,同志们怎么看得下去?清廷规定:地方官不得娶辖区民女为妾;曾国藩正总督两江,陈氏虽是湖北籍,却在安徽生活多年,勉强也算两江部民。曾国藩娶了她,或多或少违犯了干部管理条例。此外,妇人在营不吉利,也令讲迷信的旧式军人无法接受——胡林翼在湖北,就为了不惹这个闲话,自己老婆都不让来营。而最令彭玉麟气愤的,尚不在此。他一直奉曾国藩为师,认他是道德楷模,当代圣人;孰料圣人竟也贪享声色,娶个小老婆,那岂不是偶像崩溃,上帝死了?这可怎生得了!只是,尊卑有序,他也不便露骨干涉曾大帅的私生活,于是,彭玉麟提着三尺剑,口里喊着小贼韩正国的名字,便直奔曾国藩而去。曾国藩何等样人,一见便知来意,乃佯问道:雪琴(彭玉麟字),这是唱的哪一出啊?彭玉麟刹住脚步,绷着脸,一口气讲出上述幾条道理,末了要老师务必给个说法。讲道理,曾国藩自然讲不过,但是,曾氏此次讨妾却另有苦衷,并非贪图男女之欢。他将彭玉麟拉到一边,说:没办法,为师痒得难受啊。

原来,自少年时代起,癣疾就一直陪伴着曾国藩。幕友薛福成亲见曾氏下围棋时,一边长考,一边遍身挠抓,洒得整个棋盘都是皮屑。每当时势紧张、公务繁冗,癣疾发作还特别厉害。眼下总攻南京的大战即将展开,曾国藩之痒也就日甚一日,难以忍受,再不找个夜里挠痒痒的人儿,革命工作就干不下去了。痛可忍而痒不可忍,谁都知道。故此,彭玉麟闻言,反倒有点不好意思,只好对着老师尴尬一笑,了结了这段风波。

当然,谁非得说除了挠痒,曾大帅和妾陈氏不定还干点什么,那就非我所知了。 


曾文正公的难言之隐

自三十馀岁起,曾国藩“遍身癣毒”发作,痛痒难耐;此疾于少年时代即现端倪,这次全面爆发。此後,癣疾不时发作,尤以事务繁忙时发作得最为厉害。小资作家张潮说:“痛可忍而痒不可忍”;曾国藩对这句话的体会必较常人深刻得多。据通行说法,曾氏此疾当定案为牛皮藓;其实不然。

同治三年秋,刚刚收复南京,曾国藩即奉命北上剿捻。同时,他还要主持裁撤湘军的工作,时刻担心退伍兵勇因欠饷而发动叛乱。更恼火的是,对于幼天王的下落,左宗棠与他各执一词,在私函公牍中连连发难,搞得他意绪大恶。身心俱疲之际,癣疾应时大作,他给曾国荃写信通报病状:“湿毒更炽,遍身发烧”,而接下来的一句话,则令读者瞠目结舌:“余于(道光)二十六年秋亦遍身发烧,医者皆言是杨梅疮毒气发作;余不敢服攻伐猛剂,吴竹如劝每日服槐花一碗,亦无寸效”。如此说来,曾国藩竟得了梅毒?

钱锺书借方鸿渐之口,说鸦片和梅毒“都是明朝所收的西洋文明”。其实,元代和尚继洪《岭南卫生方》中已有“治梅毒疮方”,并谓梅毒原名“木棉疔”或“天皰疮”;钱先生于此不免小眚。回头再说曾氏的“杨梅疮”。“医者皆言”云云,似未确诊为梅毒。他且不敢服用专治梅毒的“攻伐猛剂”,如牡蛎散、五宝丹之类——明末名医陈司成治疗梅毒,将“矾石(即砷)、云母石、硝石”等烧制而成“生生乳”,即为避免“轻粉(砷)内服”而产生“水银中毒”;曾氏所见与之略同——似更证明他的癣症并非梅毒。不过,“日服槐花一碗”,又透露出一点消息。据医学名著《景岳全书》之《新方八证》介绍,槐花炒制成炭,可用来治杨梅疮;然则,国藩虽拒“猛剂”,而所服槐花,仍是用于治疗梅毒。如此说来,曾国藩真得了梅毒!

李时珍斩钉截铁的说:梅毒“皆淫邪之人病之”。曾文正公是人间楷模,竟厕身“淫邪”之列,这可怎么办?思来想去,我为曾公找了一条“厕遁”的解法:“先患疮之人,在于客厕之後,其毒气尚浮于厕之中,人不知,偶犯其毒气,熏入孔中,渐至脏腑”(窦梦麟《疮疡经验全书》)。其实,还有一种解法,更能令曾公脱离“淫邪”之嫌,不过我不敢用,因为,那种解法将梅毒归咎为“父母胎中之毒”(窦书),我怕曾公怒其辱及父母自九泉之下来找我的麻烦。 


下围棋穿什么鞋?

淝水之战,东晋大败前秦,捷报传来,统帅谢安正与客围棋,接过捷书草草看过,随手放在边上,了无喜色。客问战况如何,谢安轻轻说了句:“小儿辈遂已破贼”;便再无言,继续下棋。棋终客去,谢安入内室,跨门槛时“不觉屐齿之折”。对谢安这种表现,房乔评曰:“其矫情镇物如此?!”谢是中兴名臣,房为唐代开国功臣,二人见识、心术应较接近,故“矫情镇物”四字可视作吾国宰相级大佬们的共同追求;不过,“矫情镇物”被人看破,就是美中不足了。

自少年时代起,曾国藩便喜欢上了围棋。围棋是一门易学难精的游戏,务必耗时耗神进行大量的技巧训练,一旦沉迷于此,极易招致玩物丧志的批评。对律己甚严的人来说,这种批评往往来自自己,三十四岁的曾国藩便在端午节那天发下重誓,戒掉围棋,否则“永绝书香”。但是,围棋的魅力太大,立誓不过一月,他便破了戒,气得自己在日记中破口大骂:“全无心肝矣”。骂归骂,棋反正戒不掉,此後他也就破罐破摔,耍赖到底了——死前一日,他还下了两盘。

不过,曾国藩既成为谢安一样的中兴名臣,围棋于他的意义,就非只一项业馀爱好那么简单了。戎马倥偬,军书旁午,曾文正公犹能从容镇定,每日不废围棋,早已成为美谈;他布置军事,常以棋理作譬,谙合兵法,更成为曾文正公一通百通、贤明睿智的明证。只是,经过文献统计,我们发现,上述美谈、明证俱非实事求是的评价,而只是“主席什么都伟大”式的谀词。曾氏日记中,若某段时间频繁出现下围棋的记录,即可断定此时必为军事吃紧之时;闲暇较多之日,下棋的纪录反不多见。看来,棋之于曾,不过是killtime的心法,故此,他棋龄甚长,棋艺却极不高明。某人曾问吴汝纶:近日与曾帅对弈,感觉如何?吴连连摇头,答曰:臭棋篓子一个!我的棋也跟着变坏了。然则,曾氏如此臭棋,欲求乎大益于军事,似不可得。

因此,对谢安与曾国藩来说,围棋都不过是“矫情镇物”的道具。不幸的是,谢安穿了一双木屐,倘若如鄙人此刻足下踏一双塑料拖鞋,再怎么内心狂喜,都不致露出“屐齿之折”的破绽,更不必被後辈如房乔者阴阳怪气的说闲话。曾国藩则是“草鞋没样,边打边像”一族,无齿折之虞,有藏拙之妙,故能将围棋的宣传功效发挥到极致,成就一段美谈。 


蒙汗药?拍花?汉奸

水泊梁山的好汉们利用“蒙汗药”,劫走生辰纲;七侠五义亦曾以“密魂药”屡建奇功。同治九年,曾国藩办理天津教案,就遭遇了似乎只存在于小说的“迷药”。

其时,天津民间哄传法国传教士配制出一种迷药,每日清早在望海楼教堂门口散发给市井无赖,令其“外出拐人”——简称“迷拐”;拐回来後,则“挖眼剖心”,“用以配制某种特效药”——称为“采生折割”。这年五月,有人发现教堂内抬出的棺材内有婴儿尸体,且有“一棺装运数尸者”;于是,二十三日,大批市民齐聚教堂前,要求惩办凶犯。法国领事丰大业紧急约见通商大臣崇厚,要求他派兵弹压,丰氏并于会见时鸣枪恫吓,更在归途中枪击天津知县刘杰,误伤随从。示威群众悉知此情,怒不可遏,当场将丰大业“殴毙”,并放火烧掉望海楼、领事署等洋楼,打死教士、商人共计二十人。法、英等七国立即提出抗议,并调遣军舰到天津、烟台一带示威;清廷立命直隶总督曾国藩从保定赶来处理此事。

极短时间内,曾国藩便掌握了案情,理清了头绪。丰大业激怒群众,市民因而放火杀人,事实昭然;但是,此案却不能简单定性为聚众暴乱。若此前洋教士真的支使无赖进行了“迷拐”、“折割”等犯罪行为,则不但此次事变情有可原,且可对入华传教的洋人进行刑事追诉。而要求证“迷拐”、“折割”等事的真实性,则教堂是否配发迷药、进行折割的细节,十分关键。故曾国藩认为:“此两者为案中最要之关键。审虚,则洋人理直;审实,则洋人理曲”。一开始,涉案人员招供:迷药来自教堂,拐人用于配药。但是,曾国藩亲自审讯,却发现这些犯罪嫌疑人曾被“稍事刑求”,都有不同程度的“跪伤、棒伤、踢伤”;再就采生折割的细节进行详讯,一众人犯的供词漏洞百出,卯不对榫。最可笑的,是传说教堂内有坛子浸泡了幾十枚眼珠,实地勘察,却发现不过是两坛腌葱头。後又查出“一棺数尸”,俱属病亡贫民,并非教堂致死者。由此可知,教士并未做出“折割”活人之事。但是,教堂是否派人“迷拐”民众,却未因此澄清。

教案发生前,曾国藩就已接到过迷拐案的报告:“保定、河间现皆获有迷拐之犯,而江南近日亦闻有此匪”;而涉案人犯对教堂派发迷药一事,却坚持前供。那么,法国神父与蒙汗药,到底有没有关系?

歌云:“我就象那花一样,在等他到来。拍拍我的肩,我就会听你的安排”(田震《野花》);这句歌词说的是,“我”在等“他”,却被“你”给“拍”走了。清代之“迷拐”,又称“拍花”,即可用这句歌词来形容。曾国藩没听过这歌,却不妨碍他对“拍花”的了解。

教案发生前,天津曾拿获一起“拍花”案:天津某木匠店一个学徒,在城门口行走,忽被安三“自後拍其肩,伊遂昏迷”,稀里糊涂跟着安三走到西南三十里之某村。幸运的是,学徒昏然之状被村民发现,将他救下来,并将安三捉住,送到官府。安三自供“系天主教中人”,“惟问其迷药(来源),则供词闪烁,不能一定”。教案发生後,涉案人王三供称:望海楼教堂谢神父(法国人,死于暴乱)向他提供迷药,他则“每早在天主堂门外交武兰珍迷药一包,令其外出拐人”,被捉的安三,和武兰珍一样,也是王三“令其外出拐人”的“下线”。由此可见,洋教士支使本地无赖进行“迷拐”似非无因。

“拍花”案在清代并不稀见,即“拍花”所用迷药,其配方亦可考证。例如,“闹杨花、巴亚、蒙香、卤砂、山葛花、口口口”,即是配方之一种(为公共安全计,配药不宜全部列举,故用口口口代替其中某一成分)。清代刑部档案中有一件乾隆年间的“拍花”案(档案内“拍花”案件极多),与安三此案极为类似:河北文安人刘进喜,十三岁那年净了身,到庄亲王府内当太监,後因“打碎茶盅,心里害怕”,乃逃出王府,投奔别家作了佣人。一日,主人令其出外放驴,遇到一个道士,“他让我吃了一袋烟,我就迷了。他拉了我住店……我心里明白,又不能说话。他又给了我一袋烟吃,我越发迷了,他夜里就奸了我了。到第二日,将我的驴子卖了,我还糊涂,有当差人拿冷水给我吃,我才苏醒”。除了没被鸡奸,天津木匠店学徒被“拍”的遭遇和进喜一模一样。

作为勤于公务的地方长官,曾国藩稍加访查,便可对“拍花”一事了若指掌。但是,在天津教案的结案文件内,曾氏却说,教堂不但无“采生”、“折割”之事,且“无被拐情事”。要知道,除了王三的口供、安三的旧案,当日经他亲讯,业已知道“仁慈堂救出之男女,即有被拐者二人”。按:仁慈堂是隶属教会的慈善机构。这些证据恰可用以令“洋人理曲”,他却只字不提,这又是为什么?

且不说曾国藩在天津教案中何以要隐瞒对己有利的证据,先探讨一下传教士是否有“迷拐”的动机。

美国驻华公使镂斐迪对“迷拐”、“折割”传闻嗤之以鼻:“这些谣言之荒谬是任何受过教育和信奉基督教的人们都无法相信的”。但是,同为美国人,同为外交官的西华(美国驻上海总领事)却说:“在中国人当中流行的关于洋人杀害儿童的流言蜚语,也并不是完全没有现象的依据”。他的第一条“依据”是:“天主教徒据说对儿童受洗後灵魂得救的效验深信不疑。结果是,他们在幼孩病倒的濒危之际,将其接到他们的育婴堂施行洗礼。这种做法和死亡的频繁发生,支持了人们相信他们需要幼孩躯体供诡秘目的之用的看法。”其次,他说:“天主教育婴堂和孤儿院所遵守的保密制度,或者应该说幽闭状态,引起了人们的许多怀疑”。即此可知,那么多小孩死在“幽闭”的教堂内——尽管都是即将殇亡的儿童,他们的父母往往将“洗礼”当作挽救儿女生命的最後一次努力,并不一定具有教士所谓“灵魂得救”的宗教自觉——不能不令“暴民”们心生疑虑。

此外,教堂在华开展“福音事业”,除了用宗教义旨召唤那些迷途的羔羊,对耶稣基督负责,还得对业务拓展的“指标”负责。“指标”不够,则拿不到源自本国的“慈善”款项;因此,千方百计扩充慈善堂、育婴堂的收养员额,乃是传教士们的必修功课。在普遍不具宗教信仰的中国民众中发展业务,其难度可想而知,于是,某些“不肖”教士便琢磨出一套迹近教唆的发展策略:“这些机构的管理人员(为了完成指标),便对那些把幼孩交给他们看管的人,按人头逐个提供一笔钱”。于是,“一些教民及社会上的不法之徒为了赚钱,便拐骗幼孩送入堂中”。以上都是驻华外交官的观察与分析,堪称“自供”;由此,可以确定天津的传教士们具有“迷拐”的动机——尽管他们自己不参加“迷拐”,而委托中国人执行。

回头再说曾国藩。他对洋人教唆“迷拐”、国人受托“拍花”并非全不知情,定案却矢口不提此事,原因有二:一、迫于中外强弱悬殊之势,办案之初他即确立了“曲全和好”的原则;二、洋人并未亲自“迷拐”,要以此追究洋人责任,说他们被杀是咎由自取,实在不能理直气壮。故此,他以杀天津暴民二十人、赔款五十万两结案,落得个“汉奸”的骂名。 


刺马

同治九年七月二十六日上午,两江总督马新贻阅兵回府途中,遇其同乡王某跪道求助,新贻正欲询问,道旁突然窜出一人,向新贻打千请安,而不转瞬间,此人已自靴筒拔出一把利刃,直刺新贻左胁。匕首由下至上刺入後,此人又急转刀刃自上而下拽出,据目击者称:碎肠随刃而出,匕首也卷成螺旋弯刀。行刺发生在电光火石之间,随行军士救护不及,待一拥而上捉住刺客,总督已奄奄一息,不省人事。午夜,新贻伤重不治身亡。

消息传到北京,慈禧“不胜骇异”,即命江宁将军魁玉对所获刺客“严行讯究”,同时,又命直隶总督曾国藩火速赶往南京,接任两江总督,弹压局势。这一边,魁玉提审刺客,孰料此人除了自称张文祥、河南人氏以外,便不再言语,故审讯多日,茫无头绪;那一边,曾国藩闻命调任,即上摺告病,请朝廷收回成命,另请高明。这么一拖延,便过去了五十多天。

自太史公首创《刺客列传》之体,大力表扬曹沫等五位刺客,其後,吾国史书中便再无显著的刺客事迹。秦以前之春秋、战国时代,群雄割据,无一定之尊,故匹夫行险,以刺敌君,或有望于改变局势;秦汉以後,中央集权制度不断完善,帝王承继俱遵血统,即能刺杀皇帝,不过令其子孙兄弟提早继位而已,并不足以改换天下。以此,刺客逐渐消亡。张文祥实为元、明以来六百年间出现的第一位刺客,其动机究竟如何,实在令人困惑。慈禧亟欲解惑,故对临事告假的曾国藩十分不满,于九月末急召国藩入京,促其赴任。

二十六日,养心殿内。慈禧先慰问曾国藩的病状,国藩称右眼已经失明,慈禧曰:我看你行走磕头,精神尚好?国藩说:“精神总未复原”。见他还有请病假的意思,慈禧不再客气,单刀直入问道:“马新贻这事,岂不甚奇?”国藩答:“这事很奇。”又问:“马新贻办事很好?”答曰:“他办事和平精细。”尔後,又问了幾句何日启程的话,国藩便退出殿门,回寓整理行装。只是,他这一去,又是十幾日不见动静,慈禧不得已,于十月九日,又将他召进宫里,问他到底准备什么时候动身。国藩盖欲采用能拖一天算一天的对策,答曰:“明日进内随班行礼,礼毕後三两日即启程。”慈禧对这种态度很不满意,加重了语气,说:“江南的事要紧,望你早些儿去!”再拖不下去了,十五日,国藩启程南下。

去南京之前,曾国藩刚被天津教案搞得焦头烂额。撇开排外、媚外的道德判断不说,自今日平心而论,曾氏办理此案,确实不尽人意。他既未坚持独立自主的外交及法律原则,也未能实现一己心愿,大事化小,安抚民众,而终于落得个进退失据、里外不是人的下场,所谓“外惭清议,内疚神明”。这时候,中央命他南下去处理谋杀案,正可借机离开是非之地,何尝不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他却迟迟不动身,难道真的心力交瘁,不堪任重?或者,江南那件案子竟有隐情?

我们先看看他动身之际,南京方面的办案情况。魁玉、张之万经过两月之久的“熬审”,终于向北京提交了案情综述:张文祥前曾加入太平军,太平天国覆亡後,又与海盗有染。马新贻曾任浙江巡抚,捕杀海盗甚众,其中多为张氏死党,故文祥怀恨在心。又、张妻被人诱逃,文祥尝至抚署击鼓鸣冤,新贻却不受理这桩绿帽案,文祥乃萌杀心。此後,文祥私设当铺,以为糊口,新贻却发布一道禁令,将全省私当尽行关闭,文祥因此“本利俱亏”。于是,家破人亡的文祥“追念前仇,杀机愈决”。在同治七、八年间,文祥即数次图谋行刺,因种种原因不克得手,直到本年七月二十六日,才找着机会,刺杀成功。

粗一看,魁、张的报告用层层渐进的方式,揭示了张文祥在友谊、爱情、财富等方面受到马新贻“无情”打击的事实,似能重构张文祥的杀人动机;但是,慈禧仔细一琢磨,觉得尚有“不实不尽”之处。毕竟,捕杀海盗是政府行为,而非马氏一己所能决定;老婆跟人私奔了,丈夫机算憋屈,终究不能拿地方官做出气筒;因宏观调控而导致生意破产,心生怨恨,情有可原,而以此便决定刺杀一省之长,且历三年之久不改其志,也不能令人信服。既有这么多疑窦,慈禧便不甘心就此将此案了结,乃批示:此奏“不足以成信谳”,著曾国藩抵任後再审再报;同时,命刑部尚书郑敦谨也赶赴南京,会同审讯。此案定性似已由恶性刑事案升格为政治案;若是政治案,则张文祥背後必有“主使”,或另具更为险恶的动机。

当然,若说曾国藩因此案过于复杂而惮于南下,则是小瞧了他;他能率兵平定大半个中国的叛乱,难道还搞不定一件谋杀案?但是,他又确实表露出不愿南下的意思,莫非,其时哄传于士民之口的“非官方”案情版本吓住了他?

张文祥为何刺杀总督?除前述魁、张所奏案情外,还有以下幾个版本。

一说。张文祥原为捻军,眼看造反事业江河日下,遂“怀反正之志”。适逢清军徐姓者被己军俘虏,文祥乘机与其结纳,共誓:苟富贵无相忘;随後,二人一齐逃出太平军营。徐为山东人,与时任浙抚的马新贻有乡戚之谊,因此关系,作了巡抚标兵营材官;文祥以“髪逆”卑职投诚,无法在清军中谋职,徐氏便给他本钱,助他在宁波开了间小当铺。虽未富贵,文祥对徐氏慷慨疏财还是十分感激,日思有所报效。一日,文祥到杭州看望老友,二人畅饮叙旧,酒酣,徐慨然曰:老话说窃钩者诛,窃国者侯,可真一点不假!我辈小人,不幸被掳,辛苦逃归,官老爷们犹时刻提防,动辄以“重治贼党”相威胁。早知今日,当日我竟从了贼党,也落得个清爽!更教人寒心的是,那堂堂节帅实为大大的奸臣,却无人识破。老弟你说,天下更有比这不平的事体么?文祥一听,徐大哥话里有话,“固询之”。徐氏这才透露了一桩阴谋:马新贻是“天方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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