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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莫惜-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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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呃,以前是以前啦。莫莫你不知道北京有多远,风沙有多大,而且气候又没这边好,我肯定不能适应那边的生活。还是这个学校好,离家里近,坐汽车三个小时就到了,以后想回来就回来……”

我列举了很多理由,一边说,一边看着她的脸蛋气得变形。糟糕!

“就是因为距离远不能经常回家,所以你选了这么个破学校?!”她大着嗓门嚷。

“是……啊。”

“碰!”

我第三次捂着鼻子退后几步,看见她拧着眉,气急败坏地挥舞着拳头。万幸啊万幸,幸好没有告诉她,我还收到了三封国外知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唉。我只能哀叹一声,怎么会喜欢上莫莫这样的女孩呢?她的缺点实在太多了!

她视钱如命,看见孔方兄就双眼发亮,永远比谁都跑得快;

她斤斤计较,常常为了一分钱,跟五大三粗的菜贩子吵得天翻地覆;

她爱说大话,常拍着胸脯说,扬帆哥,等我赚了钱,我让你吃香喝辣!结果,总是炒一碗莫氏蛋炒饭给我,或者请我吃一碗素面条;

她油嘴滑舌,最爱说的一句话就是:你真是个大好人!你的大恩大德,莫莫我没齿难忘!一转身,就忘得一干二净;

她小毛病不少、脾气颇大、性子倔强、争强好胜、常用拳头解决问题,没有一点女孩子应该有的样子……

可是啊,这样的莫莫,独一无二。

* * * * *

我总以为,莫莫一定会是我的莫莫。可是有时候,我不得不承认,人生的际遇是上天早就安排好的。

莫莫高考结束没几天,放高利贷的人居然追到了村里,那时候莫叔叔已经躲了出去,把她留在乡下托我照顾。我本想带着她去我家,或者直接去城里投奔父亲,结果她想也不想地拒绝了,拎起行李就跑得老远。

她一直都是这样。习惯了这种东奔西走的生活,习惯了不给我添麻烦,习惯了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

后来我常想,如果那一天,我坚决让她躲到我家去,她是不是就不会遇见那个人?如果我早点告诉她我喜欢她,她是不是就不会再喜欢上那个人?如果……

这世上,没有那么多如果。

隔了几天,莫莫给我打来电话,说她遇上了一个好心人。从此,那个好心人成了她最常聊起的话题,那个人救了她,那个人给她介绍工作,那个人留她在别墅里住,那个人长得多么帅,那个人多么有钱……

那个人,叫方哲。

方哲。我还记得这个人,跟我有相同的身份,虽然很早就去了美国读书,但是我仍然记得他的名字。

莫莫喜欢上他了吗?我迫不及待地跑去找她。

“我最喜欢的就是老爸跟扬帆哥啦!”这句话让我开心不已。

原来莫莫跟他只是闹着好玩呢,我放心了。暑假里的事情太多,我也没有那么多时间整天围着莫莫打转,只好任她继续留在那根金条身边。终于有一天,我在街头做社会调查时,三个人碰面了。

那根金条,真的就是我认识的那个方哲。

他也认出了我,但是并没有点破。聊了几句之后,莫莫把我扯到一边咬耳朵,全都是关于他的话题。他脾气大,他挑食,他不爱吃胡萝卜……

我的心,一点一点往下沉。

莫莫在不停地数落他的缺点,可是,我明明看见她眼中的光彩,还有嘴角显而易见的笑容,那样的神情,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的。

直到最后,当我听到方哲叫她一声“茉莉”时,我的心沉到谷底。

莫莫,不再是我的莫莫了。

* * * * *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很出乎我的意料。

暑假还没过完,莫莫就搬回了乡下,这一次她告诉我,她和方哲分手了。她在我面前放声大哭,一边哭,一边说她不难过,说她讨厌方哲。我从来没有见她这么伤心过,除了几年前莫妈妈去世那一回。

其实,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有多么喜欢那个人。

就像她不知道,我有多么喜欢她。

学校开学了,我不得不告别莫莫去上学。这期间发生的事情,她一点儿都没有告诉我,等到我得知她爸爸做了手术时,她已经准备好,要跟随莫妈妈的好朋友去南方。

我赶回来送她,眼睁睁地看着她跟随另一个男孩子走远。

我还没来得及告诉她,我爱她。

可是我也知道,她不爱我。

大三的那个寒假,我去了南方找莫莫。见到她时,她正捧着书坐在杜家别墅的草坪上,笑容很灿烂,那些伤和痛似乎都已经离她远去。

“我要去美国了,下个星期就走。”我说。

“啊?下个星期就走啊,怎么这么突然,事先都不跟我说一声……”她嘟嘟囔囔埋怨了很久。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紧盯着我说,“你要去美国?是美国吗?是吗?真的是美国?”

我有些发楞。

美国。

是了,那个人,方哲,他就在美国。

“不是,是去英国,你听错了。”我笑着说。

“哦……那恭喜你啦!”

她也笑起来,抓住我的双手直摇晃,笑得两眼弯弯。可是我笑不出来了,我从她的眼底看到了失望,还有,藏不住的浓浓的伤痛。

莫莫,他都已经走了,你为什么还这么固执?

回到家,我不顾父母的反对,执意撕掉了美国大学的通知书,然后重新申请了另一所大学。几个月之后,我登上了去英国的飞机。

我在那边待了六年,直到家里人越催越紧,才回到阔别多年的家乡。回国之后,我选择了不再见她,偶尔在她的信箱里留一条消息,或者上MSN聊一会儿,每次说不上几句话就急急忙忙地下线。

我想,我们就这样继续下去吧,淡淡的一声问候,足够。

* * * * *

从英国回来之后不久,在一场大型的宴会上,我见到了方哲。他意气风发,身边陪着一位美艳的女郎,两人之间的动作很亲密。

他忘记从前了。

是的,方哲已经忘记莫莫了,至少在那时,我是这样认为的。他有很多女朋友,报纸杂志上经常有他跟某某的花边新闻,女主角的名字时常变化。如果说,他的朋友李云霄是江北排名第一的花花公子,那么,他可以排在第二位。

我们一直是点头之交,甚少谈话。我从不提起莫莫,他也从不,似乎生命中从未出现过这样一个女孩。

我相信他忘记了。忘记也是一种开始,就让他继续自己的生活吧。

几个月后,父亲委派我参加方家老爷子的八十寿宴。我很少参加宴会,因为不喜欢那种喧闹虚假的场面,可是这一次,我一口答应下来。

不明白为什么,只是下意识地。

宴会上政界名流云集,热闹非凡,不像是一场寿宴,倒像人们互相攀比、互相炫耀的无聊酒会。夜逐渐深了,大厅里还是杯光交错,我渐渐感到无趣,端了酒杯退到花园里。

远处的一个身影吸引了我的注意,我悄悄走了过去。

那晚的月亮特别圆、特别大,银白色的月光撒在他身上,莫明地,显得格外孤寂,甚至空洞,让人心底忍不住发凉。

那是方哲,倚在亭子一角,喃喃地念着一首诗。

“莫惜三更坐,难销万里情。同看一片月,俱在广州城。泪逐金波满,魂随夜鹊惊。支颐乡思断,无语到鸡鸣……”

反反复复地念,一遍一遍地念。我不禁哑然失笑。现在不是八月十五,这儿也不是广州城,念这首诗有什么意思?我走过去,闻到一股很浓的酒味,才发现他似乎喝醉了。

“我送你回去休息吧。”我说。

他轻轻唤了一声“云霄”,看样子的确喝醉了,连我都没认出来。我走过去准备扶起他。

“云霄,你说错了,这世上纵然有万紫千红,我也只要那一朵。”

他的声音很低,也很含糊,可是我听得清清楚楚。

我怔住。顺着他的目光往前看,朦胧的月色下,一株茉莉花静静地开放。

一霎那间,我恍然大悟。很多不甚明朗的事情都渐渐清晰起来。

他从不邀请别人去山边的那栋房子。

他中秋节都是一个人过。

还有他身边所有的女朋友,总能从她们身上找到某个人的影子,比如蓬松的头发,比如翘翘的小下巴,比如透着狡黠的大眼睛,比如用左手吃饭……

原来这世上,固执的人不止一个。

这一年,是他们分开的第八年,我却早已料到结局。

* * * * *

第十年,莫莫终于回来了,带着仇恨杀回了江北。她不再是当初那个疯疯癫癫的小丫头,她变成了风情万种的莫惜情,游刃有余地周旋在无数男人身边。

我仿佛又找到了一个不见面的理由,只是悄悄的站在角落里看着她。

那一次舞会上,我看见她捉弄鑫隆房产的叶总,故意朝他抛媚眼,气得他夫人红了眼,扯着丈夫到一旁呵斥。而她自己则躲在一边偷偷地乐,眼里闪动着熟悉的狡黠。

原来,她还是那个调皮捣蛋的莫莫啊,顽皮起来什么都不顾。我不由自主地迈开脚步走过去,轻轻地叫了她一声。

然后,终于又听到了熟悉的埋怨和唠叨,她在我耳边喋喋不休,怪我不该隐瞒自己的身份,诉说她这几年的经历,问我这些年的生活……跟从前一样聒噪。

我只是笑,真心实意地笑。

那一刻,我发现自己无论做出多大的努力,都没办法遗忘她,没办法不爱她。

漫长的十年,我和她,从来都没有改变。

所以,当方哲突然出现在大厅入口处,她露出惊惶失措的神情时,我一点儿也不惊讶,只是很平静地帮她扶正杯子,然后提议出去走走。

我跟莫莫,又回到了十年前,她在我面前完全抛掉了莫惜情的娇媚,重新做回那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继续唠叨、说大话、傻笑、撒娇、耍小心眼,甚至哭泣,一声又一声地叫我“扬帆哥”。

是啊,我是她哥哥。

什么时候,莫莫能叫我一声“扬帆”?

那天她在酒吧喝醉了,我将她送回家,她一直抱着我不松手,喃喃说着要我吻她。压抑许久的渴望终于战胜了理智,我疯了一般地亲吻她,解开她的衣服。激情中,我听见她轻轻叫着一个人的名字。

方哲、方哲、方哲……

她把我当成他。

我差一点就能完全拥有她,我想要她,可是我不愿意做那个人的替身。

莫莫,永远不知道我有多么爱她。

她不知道,为了能多见她一次,我去了最不喜欢去的舞会;她不知道,为了让她尝到我亲手做的菜,我苦苦练习了好几个月;她不知道,每次她在我面前为了那个人哭泣时,我的心有多痛;她不知道,我只能在她酒醉的时候,轻轻唤一声“茉莉”,她不知道,我也会弹钢琴,也会唱那首《Ti amo》。

甚至,她不知道,我不爱吃胡萝卜,她的莫氏蛋炒饭我却一直吃下去。

她全都不知道。

我常常想,为什么我们青梅竹马的十年,敌不过她和方哲萍水相逢的两个月?没有答案,这世上所有的爱情,永远捉摸不定。

我和莫莫,不是不爱,只是,相遇太早。

  

 
 

杜展鹏的自白
小时候,我曾经听妈妈提起过“莫惜情”这个名字。她说那是她好朋友的女儿,可爱、漂亮、聪明、懂事……几乎用尽了所有的赞美词,也让我以为那就是一个可爱的小天使。

终于有一天,我见到了一张照片。那是一张合照,一个漂亮的年轻女人半蹲着,笑容恬静;稚气的小女孩则站在左前方,叉着腰傻笑,一头蓬松的头发,嘴巴咧得很开,可以看到她缺了一颗门牙——

这就是“可爱漂亮”的小天使?!我大惊失色。

“将来她给我们小鹏做媳妇好不好?”妈妈指着小女孩问我。

“不好!”我闭着眼大嚷,然后跑开了。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模样。我以为此后我们再无交集,很快就将这个叫“莫惜情”的小丫头抛到脑后。

十几年之后,有一天妈妈神色认真地告诉我,她要回中国去寻找一位好朋友的女儿,问我要不要随她一起去。那时我们已经在加拿大定居了。

我愣了好一会儿,一张脸孔突然闯进脑海。

“是找那个缺了门牙的小家伙吗?”

看到妈妈点头,我想也不想地答应了。

没想到寻人无异于大海捞针,辗转三年之后,妈妈才得到他们父女俩的确切地址。那天一早,我们下了飞机匆匆赶往农村,结果扑了个空;然后在乡亲的指点下,找到了在医院住院的莫叔叔;最后,当我们终于见到那个小姑娘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她就蜷缩在一棵大树底下,仰头痴痴地看着天空,不知道是在看树叶还是看星星,对我们的到来毫无知觉。

我站在一旁没有上前打招呼,只是看着妈妈和她轻声说话。

“这儿很漂亮,像宫殿。”后来,她轻轻地冒出一句。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正看着面前那栋两层的小别墅,整个人沉浸在昏黄的路灯下,五官看不太清楚,我却感觉到似乎有淡淡的忧愁笼罩在她的周围。

我愣了愣,心底突然涌出一股难以形容的感觉。这也能称得上“宫殿”?我家的房子比这要漂亮多了!这么一想,便有些不服气。

“我家也有很漂亮的宫殿,我带你去看。”我走到她面前,看清楚了她的模样。

瘦瘦的个子、巴掌大的瓜子脸、翘翘的小鼻头、蓬松的马尾辫,五官轮廓跟小时候没有多大区别。她慢慢地抬起头,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望着我——

一瞬间,我的心像被重重地敲了一下,连呼吸都忘记了。

她一声不吭地跟着我们上了车。那天晚上我异常开心,拉着她的手,一遍又一遍地唤她“惜情、惜情”,妈妈静静地看着我们,嘴角噙着一丝了然的笑意。

我脸红了。

这是我第一次,为一个女生脸红。

* * * * *

从此杜家多了一名成员,也多了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坏蛋。

她带着面具在晚上装鬼吓我,听到我恐怖的叫声,她开心得跌下楼梯;她节约过了头,把我所有的零用钱搜刮一空,只准我吃几根玉米棒;她打碎了我最喜欢的陶瓷杯子,还没等我生气,她就先假惺惺地嚎啕大哭,结果是我被爸妈责骂一顿。

更甚的是,她水土不服病倒了,妈妈听说中药的效果比西药好,于是天天给她熬中药喝,每次喝药之前她必定将我叫去,然后看看乌漆嘛黑的药汁,再看看我;看看我,再看几眼药汁,扁着嘴一副要哭不哭的样子。

这是什么意思?!我只好将心一横,捏着鼻子端起碗,“咕噜咕噜”先喝几大口。这时,她才苦着脸将剩下的喝掉。

惜情不知道,等她的病好了,我已经流了无数次鼻血。不过……

好吧,我承认,嘴里很苦,可是心里很甜。

她很快乐,一天到晚开心地笑,我总以为第一次见到她时,感觉到的淡淡的忧愁是错觉。可是,那忧愁仍然在某个时候突然而至。

她有时会望着门口的大草坪发呆;她喜欢抬头看天,有飞机飞过时便一动也不动地睁大眼睛看;她说她喜欢吃胡萝卜,可是每次只夹上一筷子就不吃了……

这些时候,她的眼里满满全是哀伤,却又在我开口询问时,迅速消失不见。

我看不明白,那哀伤到底是为了什么,或者,是为了谁?

可是,就算哀伤又怎样?陪在她身边的人是我,不是别人。于是,在一个明朗的清晨,我鼓起勇气对她说了一句“我爱你”。

听见这三个字,她低下头愣了好一会儿,很久才怯怯地抬起头看着我。

“西班牙文……是怎么说的?”

“呃,Te quiero。”我有些奇怪。

“那……意大利文呢?”

“Ti amo。”

她的脸色似乎白了一下,然后低下头,很久很久以后,才轻轻地吐出三个字。

对不起。

我没想到她会说出这三个字。

她是在拒绝我,还是因为害羞?

不管怎样,我从不在女孩子的拒绝面前退步。在我的死缠烂打之下,她还是成为了我的女朋友,只是在此后的十年间,她从未对我说过“我爱你”。

我亦很满足。感谢上苍,赐给我一个如此可爱的天使。

* * * * *

带惜情回到南方不久,妈妈犹豫再三,终于将她的身世告诉了她。

“我要为我妈妈讨回一个公道,”她斩钉截铁地宣布,“等我有能力了,我要从那个男人手里把妈妈的一切重新夺回来。”

她很刻苦,频频参加学校里的各种竞选活动,甚至到校外去锻炼自己。大学毕业后,婉拒了我在公司给她安排的职位,自己跑到各个求职场所辛苦奔波,宁愿从最底层、从最苦最累的工作做起。

看着她那么努力地在商海中拼杀,似乎连自己的身体健康都可以不要,我只能一遍又一遍地提醒她,好好休息,不要太累……她总是摇头。

“我要努力往上爬,爬到最高点,这样才能打败那个人。”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神情异常认真,眼底有我看不明白的光芒。

我无言。

有时候,我甚至想责怪母亲,不应该将上一代的恩怨告诉惜情,要知道,仇恨不能使人快乐,只能使人更加痛苦。

短短数年时间,她就从一个懵懵懂懂的小女生,迅速成长为干练稳重的职业女性。在我们认识的第七年,她告诉我说,她准备好了要回江北。

我没有答应,因为我知道她的能力还不够。但是,我开始将自己的工作重心转移到江北市场,为她慢慢疏通那边的商业渠道。

我要帮她。

我别无选择。

第九年,我先一步驻守在江北;第十年,惜情也回到阔别已久的家乡。

很快,我就发现她根本不愿意利用我提供给她的便利,她想依靠自己的力量来获得成功。我不解、愤懑,责问她到底想做什么。

“你答应过我,不干涉我的决定。”一句话,将我的怒气消灭得干干净净。

我唯有沉默。

很难形容我和惜情之间的关系。是朋友,但是比朋友更亲密;是情侣,却没有情侣之间的心意相通。她离我很近,心却隔得遥远,甚至当我亲吻她时,都能感觉到她淡淡的疏离。

她的心,到底遗落在哪儿?

那天她在假日酒店谈完业务,见到我时神色异常疲惫,带着些许慌张和不安,到了餐厅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大口大口地吃东西。

我突然恐慌起来。我看到她眼底藏着哀伤,淡淡的忧愁笼罩在全身,跟十年前见到她第一次时一模一样。

我真真正正感觉到了恐慌。惜情,也许不久之后就不再属于我了。

直到那一天……那一天我见到他。

* * * * *

那是一次舞会,惜情遇到了很久不见的老朋友俞扬帆,两个人愉快地躲到一旁聊天,后来我也端着一杯酒加入进去。

大厅入口处传来嘈杂声,她转头望过去,然后差点打翻了桌上的饮料杯。

是他。

这十年,我一直在说服自己,惜情只是还没有完全接受我,我是在跟一个虚无的影子一起争夺她。原来,这个虚无的影子是真实存在的。

还能说什么?认识惜情十年,认识方哲一年多,居然不知道两个人有过怎样的曾经。而我深爱的这个女人,在过去的十年间,对这段往事只字未提。

她说她已经忘记从前了,可是我明白,她从未忘记过。

我突然想到她以前说过的那句话。

“我要努力往上爬,爬到最高点。”

这时我才明白,那个最高点,就是方哲。

那天晚上送惜情回家之后,我开着车子在大街小巷漫无目的地转悠,最后到了方哲的那栋小别墅前。

这个地方,就在那棵大树下,十年前惜情傻傻地坐在地上,眼睛一直望着这栋别墅。我真想大声地嘲笑自己,来江北这么长时间,怎么从来就没有怀疑过这个地方?

现在才明白,已经来不及了。整整一夜,我就坐在车里看着这栋房子,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绝望。

莫惜情,从来就不曾属于我。

所以,后来当她提出要搬到方哲那里住时,我也没有做过多的阻拦。我知道,加州阳光只是一个借口,她的目的是想重温旧梦。

她照例对我说了那三个字,对不起。

她不知道,那三个字就是一把双刃刀,伤害了她自己,也伤害了我。

* * * * *

他们两个,别扭而又甜蜜地生活在一起。我看到惜情脸上的笑容,很真实、很满足,尽管外面的传言铺天盖地,她仍然开心得像拥有整个世界。

我承认我很小心眼,强烈地嫉妒方哲能够拥有她,不管用的什么方法。

那天晚上我约了惜情出去吃饭,夜深了,她非要回去不可。长久的压抑终于爆发出来,我逼问她到底把我当成她的什么人。

她说,朋友。比朋友更深。

却不是爱人。

这个莫惜情啊,我们相处十年,她从未说过一个“爱”字,就连我想说,她都立即捂住我的嘴,轻轻点头说,她明白。

明白什么?

她依赖我、信任我、尊重我,我知道,如果此刻我让她替我放弃生命,她也绝不会犹豫半分。可是惜情,为什么就不能将这些变成爱,纯粹的男女之间的爱?

我不能就这样将她推开别的男人。当我看到不远处那辆熟悉的银色轿车时,我抱住惜情,低下头吻了她。

我是故意的,我想让方哲放手,把她还给我。

他们之间真的开始出现状况,因为惜情的脸色一天比一天黯淡。

生日那天,她提着大蛋糕来酒吧给我庆祝生日,脸上带着灿烂的笑容,眼底却满满全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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