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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风暴-第1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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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之战,重挫了建奴锐气,振奋了京师之中的士气。”阎应元笑着道。
    他所想到的,当然不只是这一点,但这种情形之下,谁愿意听一些不好听的话呢,这二位想从他嘴里得到的,也无非是一些鼓舞人心的话语罢了。
    阎应元不爱去吹捧官长,但对同僚还算客气,就没有为了显示自己的眼界才能,去说些扫人兴的话。
    事实上,虽然他也为昨日的胜利欢喜,但他还是清醒地认识到,昨日根本不能算是大胜。
    杀死三百余名叛军,击杀降敌的昌平总兵巢丕昌,不过如此,对建虏既不伤筋也不动骨,就是前些时日,宣大总兵王朴还击杀了一千多建奴,可对于多达十万的敌人来说,也不过是百分之一罢了。
    因为朝廷之中天子和大臣的缘故,大明仍然是处在极不利的局面之中。昨日西城之上少说有数万军民,却不敢开城与两三千的叛军、建虏交战,靠着不知何处冒出来的勤王义勇军挫敌锐气。若是建奴中有人,那么便能看得出来,京帅之中官兵都缺乏决战的勇气。
    既是如此,建奴在京畿行事将会肆无忌惮,城外的百姓和那些守备不严的城镇,怕是要因此遭殃了。
    想到这里,他在心中暗暗长叹,昨日胜利带来的喜悦,也消失了。
    城中的百姓无论如何讨论,却都不知道那打着“京畿勤王义师”旗号的,究竟是什么人物。
    但紫禁城里的崇祯却是知道的,这日他又难得地与周皇后朱媺娖一起用餐,不仅比平时多吃了小半碗,偶尔还有笑声。京师城外的建虏,仿佛并没有来打扰他的生活一般。
    “陛下,臣妾在深宫之中,可也听说昨日城下打得不错呢。”周皇后见他心情好,便笑着道:“这真是陛下洪福,建奴来犯之时,恰好俞济民来觐见,方得此勇将为国效力啊。”
    崇祯连连点头,周皇后并不是一个喜欢拍马屁的人,而且一般不干涉朝中事务。但方才那句话,是实实在在说到了他的心里面去了。俞国振一向是在南直隶与两广活动,只是因为崇祯觉得他有擒获高迎祥的功劳,却不愿受封侯之赏,才将他召至京师一见。
    所以,这确实是崇祯的福气。
    “只可惜,俞济民的性子确实不是好相处的,否则朕必不吝封爵之赏。哼,开国之初太祖能封公,俞济民有擎天保驾之功,也可以封个公爵与他……他不是在安南亦有基业么,等天下太平之时,朕就封他一个越国公!”
    “越国公怕不是什么好爵啊。”周皇后却轻轻说了一句。
    大明开国之初便已经有了越国公,当时受封此爵的是胡大海,而且他是在死后追封的,更重要的是,胡大海无子绝嗣,因此越国公这一系就根本没有传承。崇祯想到这,也不禁一笑,恰恰看到朱媺娖小脸扬起,满脸都是思考的神情,他笑着道:“坤兴在想什么?”
    朱媺娖的封号是坤兴公主,至于长平则是后来清时的改封。听得父皇问自己,她眨着大眼道:“臣女在想那位俞济民是什么人物,是不是和书上说的赵子龙一般!”
    “也不知是谁让你看的这闲书。”崇祯哈哈笑了起来,并没有什么怪责之意:“只可惜他年纪大了些,而且又已经娶妻了,要不然,朕倒可以将朕最宝贝的掌珠交与他,让他尚主,再封个大大的爵位。”
    周皇后看了崇祯一眼,心中微微一动。天子虽然信任俞国振,但在心底似乎还是有些忌惮的,无论是封越国公,还是尚主,都有羁绊压制之意啊。
    他们午饭方毕,崇祯便看到曹化淳满头是汗地跑了过来,他知道又有紧急事务要禀报,示意周皇后带着朱媺娖出去。朱媺娖年纪虽小,人却冰雪聪明,离开时故意慢了两步,然后就听得曹化淳提到一个名字:“俞国振。”
    “这个俞国振,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这几日城,父皇和母后,都不停地提他,就是曹伴伴一来也是说他的事情……”
    “什么?”
    周皇后听得崇祯提高声音喝问了一句,声音里带着不可遏制的怒意,情知曹化淳带来的恐怕不是什么好消息。她拉紧朱媺娖的手,加快了脚步,迅速离开。
    崇祯确实暴怒了。
    曹化淳这边传来的消息,是有人在京师之中刺杀俞国振家眷!
    厂卫在昨夜就得到了消息,但是曹化淳有心等案件完全侦破之后,再禀报崇祯,因此将事情稍稍压了一天。到现在,他已经得到确实的消息,而且该处置的都已经处置了。
    “俞济民在外为国血战,昨日他自己都从马上跌落,朕不能封赏于他已经是惭愧至极,如今他的家眷在京师城里却遭刺杀,这与刺杀朕有什么区别?”崇祯咆哮道:“当时情形究竟如何?”
    “番子去察看了现场,刺客知道俞方氏前往西城,便在她回客栈的必经之道上埋伏,以一辆大车挡住前方,再从前后用克敌弩攒射。幸好,俞国振出京之时,尚留了十余名家丁护卫俞方氏,其中更有在滁‘州时立下殊功的齐牛,而且与俞方氏同行的,有朝廷武进士绍兴萧山人沈至绪。而奴婢为防意外,又允许俞国振家卫在京师披甲而行,故此虽然伤了十人,却万幸未有人丧命。倒是伏击的四十七名贼人,被杀了二十一名,重伤六名,擒获九人,其余逃窜,厂卫正在缉捕之中。”
    “厂卫那群饭桶,竟然叫这般丧心病狂之辈当街行凶!”崇祯哼了一声:“此次是侥幸未死人,若是伤了俞国振的家眷,待建奴退后,朕怎么有脸面去见俞济民?告诉他他在前方打生打死,朕却在京师之中都没护住他家眷?”
    曹化淳连连称罪,心中却不是十分惊恐,因为崇祯这样说,事情便已经过去了。
    “在城中如此大胆行事……是什么人?”最初的暴怒过后,崇祯眯着眼,万乘之君生杀予夺的威严拿了出来。
    曹化淳知道,那些刺客背后之人,将要倒楣了。
三二四、送汝黄泉多事秋(三)
    建虏入寇京师的消息早就传来了,到处都是人心惶惶,只要手脚灵便的,就想方设法要躲进城里。只不过前两日传来的消息,躲到城里似乎也不很太平,七月十五日时,建虏便破了宝坻,杀死了知县赵国鼎,将好好的一座县城劫掠一空,还将满城男女尽数驱掠而走。
    庞奎听得这个消息时,很是感慨了一番,宝坻县,上半年时他还去过,结果却成了建虏肆虐的腥膻之地!
    庞家庄是京畿南郊的一座小庄子,庞奎则是这村子里最穷的佃户,因为穷,所以没有成家,三十来岁的人了,却仍然过着一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生活——只不过他吃饱的次数实在不多,他自己举起两手就能算得过来。
    平日里他就靠着替人帮佣过活,偶尔也会给人充当脚夫。他自己觉得,在这个隐于原野之中的小村子里,他算是个“见过世面”的人物,但几天前这支人马来到村子里后,他还是觉得震惊。
    他从来未曾见过这样的人马,近两百骑进了村子,却既不杀戮也不掳掠,庞家庄是小庄子,他们寻不着住处,就在村头自己扎营立寨,只是向村子里要了些木料,而且竟然还给钱!
    至于米面之类的,更是花了高价向村子里收,收得村中人都有些不好意思,昨夜专门杀了一腔羊给他们送来,结果是他们虽笑纳了羊,却又回赠了礼物。据庞奎估算,这礼物拿到京城里去贩卖,价格少说可以抵得三四头羊!
    偶尔还有或鲜衣怒马或青衣小帽的人来此寻他们,不过这些人身上的锦衣卫番子味道,隔着十里庞奎就能嗅出来。
    和锦衣卫相干的人,却这般和气……这里面,总让庞奎觉得有阴谋。
    他的生活经历让他习惯了从阴谋的角度去思考问题,隔壁的张大脚早上冲他骂了两声,那定是知道他昨夜里偷听他们夫妻床上的动静了,前庄的胡拐子对他吹胡子瞪眼,那定是盘算着要驱使他去免费放羊了,而若是谁对他好一点,他便怀疑对方是不是看上了他的家当想要谋财害命——虽然他全部家当也就只张老羊皮可以换几分银钱。
    庞奎小心而好奇地看着这些总是带着笑的人,他最奇怪的事情是,这些二十左右的家伙每天都充满了笑容。此时天下板荡,即使是在京师附近,百姓也是生计艰难,实在难以笑出声来。
    “你要不要也来一点?”
    他正在想着的时候,突然听到这声音在耳畔响起。他侧脸望去,看到了霍彦的笑容。霍彦手里拿着一个古怪的琉璃罐子,向着自己伸过来。罐子口是打开着的,里面传出一股肉香味,让庞奎垂涎欲滴。
    见他尚有些迟疑,霍彦笑道:“这几日打挠你们,就算是聊表歉意。”
    无论有多少怀疑,庞奎都无法抗拒食物的诱惑,他咽了咽口水,将自己满肚子的阴谋论都扔到一边,半接半抢地拿过了那琉璃罐子。
    他认为是琉璃罐的,实际上是新襄产的玻璃罐。自从玻璃的冶炼方法问世之后,就被新襄那些放开想象力的工匠们用在任何他们能想到的地方,其中就包括取代以前的陶罐制做罐头。而且同过去制做的单纯是腌渍保存的咸鱼块不同,现在新襄产的罐头品种很多,从肉类到蔬菜再到水果。
    比如说霍彦递给庞奎的这个香菇鸡肉罐头,便是其中之一。它的制造方法非常简单,煮好的香菇鸡肉装好后放在蒸汽环境下进行高温杀菌,然后再用软木塞住,边缘用蜡封死。它的保质期可以长达半年,因此极适合作为行军肉食来使用。
    俞国振同时也推多种类繁多的水果罐头,同时还在研究马口铁,准备进一步推出马口铁罐头。目前来看,他的水果罐头在南直隶卖得相当不错,特别是南方特有的水果,象是荔枝、波萝之类,被他以“妃子笑”为商标,在金陵、扬州和苏杭热卖。
    一个肉罐头卖三十文钱,一个果罐头卖四十文钱,对于愿意用十两银子听一场说书的人来说,根本算不得什么价钱。而且罐头既然可以当即享用,又可以充为礼品,便是那玻璃罐子,留着今后也可以派上新用场,因此当五月第一批罐头开始销售后,短短一月间便卖出了六万罐,休看这数字背后代表的只是一千二百两左右的利润,那只是因为新襄的产能不足罢了。到了六月,这个数字至少可以翻一翻,俞国振请金陵城秦淮河上的姑娘们做了调查,仅金陵城一地,每个月的饱和销量,应该就有十万罐左右。
    将南直隶总市场加起来,每个月至少要三十万个罐头,若是新襄能将这个市场完全战下来,那就是每个月六千两的纯利,一年足有七万余两!
    再将之扩大到其余城市,俞国振可以肯定,罐头工坊一年能给他带来十万两以上的收入。而他造一枝虎卫乙型火枪的成本,也不过是二两左右的银子!
    如此大的利润,在流水作业的安排下,却只需要他三十个左右的劳动力,而且这其中绝大多数还只用女子就可以。
    更何况罐头工坊还能带来巨大的军事价值,至少就极大减少了大型部队运输时的损耗,也节约了就地购买水果、肉禽的成本。
    庞奎见过家卫吃这罐头,他没有勺子,便用了筷子将内里的鸡肉与香菇夹出来,看到他狼吞虎咽的吃相,霍彦在笑的同时,心里不免生出些自豪感。
    他是家卫第三期的,崇祯六年便跟随在俞国振身边。与田伯光、纪燕一样,他的家乡也在登莱,因此就在三年多前,他十五岁时,与眼前这个麻木、猥琐的汉子没有什么区别。
    “但现在不一样了,我和他彻底不一样了。他依旧是麻木的、不知道这世界有多大的佃户,我却是……我却是新襄虎卫中的一名官长!”
    他心中正想着,身后却传来了锁呐声,这节奏是在吹紧急集合令,霍彦微微一变脸色,转身便向着营寨奔了回去。
    “开拔开拔,总算有消息了,一队鞑子出来了!”才回到营中,他的上司面对着他喊道:“将你的队列整好!”
    虽然随着阉党的倒台,厂卫已经不如当初犀利,不过在就畿附近,他们还是拥有一定的控制力。因此,传递给俞国振的消息里,这队正自宝坻向西逼近顺义的,乃是投靠建虏的科尔沁蒙古一支,其首领乃是正白旗蒙古固山额真伊拜。
    此人在破昌平、宝坻的战斗中,都相当活跃,每每为先哨。他的部队也最为凶残,毫无军纪,便是以贪残杀掳为职的建虏当中,他也屡因军纪不整而被罚银。
    正是因此,当他奉命回师西进时,他将阿济各要求他只是虚张声势的命令抛在脑后,沿途劫掠村落屠杀老弱,杀得性起了,连自己这一支部队离阿济各距离超过了六十里都没有注意。
    三遍紧急集号哨响之后,田伯光来到俞国振面前:“禀官人,勤王义勇全员一百七十一人,实到一百七十一人,请下令!”
    俞国振微微闭了一下眼睛,然后指着东北方向:“目标,伊拜所部,出发!”
    这一次他选择的打击对象,仍然还不是建虏本部,而是投靠建虏的科尔沁蒙古。虽然伊拜本人是正蓝旗,但他所统率的却是科尔沁蒙古人。
    他们出了营寨,霍彦看着庞奎呆呆地站在营寨口,手里还拿着空了的罐头瓶子,傻乎乎地看着他们。
    霍彦向他挥了挥手,表示道别,而庞奎却象是发现了什么一般,飞快地跑了过来,将手中的瓶子要递回给他:“军爷,你的琉璃瓶儿!”
    “我不是军爷,这罐头送你了。”霍彦很是大气地拍了拍自己身后的背包:“我这还有,说实话,天天吃这个,吃得都有些厌了。”
    “天……天天吃这个?”庞奎的舌头打起了卷儿。
    他从来没有吃过这样的美味,可在这些怪模怪样的勤王义勇眼里,这些却是天天吃厌了的东西!
    为了解决肉类和蔬菜罐头的口感问题,俞国振又动了一番心思,比如说,利用海带提取味精。味精极大改善了罐头食物的味道,也养叼了诸如霍彦这样人的胃口,不过,热带海域海带类水藻的产量近于无,因此新襄如今所需要的海带,都是来自于进口,那些从倭国来的朱印船和走私船,除了过去的产品之外,干海带也是在会安容易出手的货物。
    这样的来源就决定了味精的产量很有限,目前只是优先保证家卫的供应,极少数流入到新襄与会安的市场上去,价格也贵得惊人,远超过同等重要的白糖。不过现在俞国振在即墨青岛口有了一块据点,他准备利用这里为基地,采割、收购海带,用于熬制味精。到那个时候,为他赚钱的物产里,又将多出一项来。
    “我们走了,老兄,保重。”霍彦笑着道。
    庞奎看着这支队伍在面前经过,马没有跑起来,因此速度并不快。他犹豫了一会儿,然后咬紧牙关。
    这还有什么好想的,村子里便是老财,也不可能顿顿吃那鲜美无比的鸡肉,为着一口肉吃,给人卖命算得了什么?
    想到这里,他快步追了上去。他这几天一直在虎卫营寨外转悠,因此也知道,俞国振才是这支队伍的决定者,他毫不犹豫地跑到俞国振身前拦住了马。
    然后,他双膝落地,跪了下去:“公子,我要跟你去,我不要别的,只求能吃上那个……罐头!”
    他嘴里发出“罐头”这个词时很拗口,但是,却发出了这被后来历史爱好者们称为“罐头手雷人口掠夺战术”的第一声。
三二五、送汝黄泉多事秋(四)
    锦衣卫并非全知全能,他们得到的消息其实还是有误的。
    伊拜所领的这队鞑子是一个牛录三百人。他的部下原不只这些,他领着本部一个固山(旗),奉命向西北方的顺‘义佯动,做出似乎要回师攻打顺‘义的模样,实际上掩护阿济格所带领的主力向西南进发,再度绕过京师,直指保‘定。只不过按着阿济格的命令,他必须一日之后便应该也折向西南,但伊拜仗着自己的亲卫全是马兵,而且一人双马甚至三马,沿途劫掠,这才先让本部去与阿济格的主力会合,自己别领了一个牛隶在相距主力数十里的距离上,由汉奸带领四处抄掠。
    抢劫这种事情,是会上瘾的,特别是抢劫的收入让一向在嫩江流域游牧的嫩科尔沁战士喜笑颜开。
    从汉人女子身上剥下的绸布衣裳,虽然还沾染着血迹,但只要洗一洗,便可以妆点他们的妻女。从汉人窖藏里挖出的金银,还有那些精美的器物,带到嫩江草原上,便是最好的聘礼与嫁妆。他们抢夺得越多,马背上背着的口袋越鼓,那么回去后妻儿老小的笑容越幸福。
    至于被掠夺被杀戮的汉儿哭泣,那种事……值得他们关注么?
    “固山额真,前面就是大兴枣林村,乃是大兴南门,算是一个比较富庶的所在。”为他带路的尖头鼠目,一脸谄笑:“奴才知道这个地方还未有大军经过,固山额真必然能有所收获!”
    伊拜傲慢地点了点头,他懒得和这个名为焦玉标的汉人说什么,这厮极为恶心,便是伊拜都难以忍受。
    他们闯入枣林村后便是一通杀戮,种种残暴之行径,自不必细说。伊拜身为额真,抄掠之事用不着亲自动手,自有手下将最好的战利品献与他。
    发泄完兽性之后,伊拜看着一地的尸体,又看了看身边的焦玉标,忍不住问道:“焦玉标,你这狗奴才,这里的人,都是你们汉人,你投靠我们,见着我们杀了这些汉人,心里莫非一点都不恼怒?”
    焦玉标愣了愣,他可从来没有想过这问题,他这一犹豫,伊拜眼中便闪过一缕杀机,焦玉标没有发觉,又过了会儿,见他还未回答,伊拜的手便搭在了马刀之上。
    “额真主子,奴才细细想了,心里当真一点都不恼怒。”就在这时,焦玉标开口了:“奴才不但不恼怒,反倒替他们庆幸。”
    “哦?”
    这等奇谈怪论,伊拜还从未听人说过,为遭杀戮的横死者庆幸……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奴才与他们不幸,生在明国,奴才比他们幸运,早识天下大势,投靠了大清,这些蠢货却守在这里,继续被明国的昏君奸臣驱使。我大清国势日蒸,明国却日薄西山,这些人在此,上要受昏君奸臣压榨,下要受胥吏劣绅盘剥,当真是生不如死。如今奴才引着额真主子来了,由咱们大清的披甲勇士将他们杀了,能死在咱们大清铁甲之下,纵做鬼,也是福啊。”
    这个马屁拍得,当真是奇丑无比,就是蛮横如伊拜者,听得也觉得面红耳赤。偏偏焦玉标说得还一本正经,仿佛他口中吐出来的,就是无法辩驳的正理一般。
    “我听说你们汉人的读书人,讲究的是什么气节,焦玉标,我记得你也曾经是个什么秀才吧……啧啧,你的气节,当真是没得说了。”强忍着恶心,伊拜挥了挥鞭子:“不过你这狗奴才方才夸下海口,说这里是大兴之门户,富庶之地,可为何咱们只抢到这些!狗奴才,赶紧带路,去下一处!”
    伊拜的讽刺与喝斥,让焦玉标全身上下都觉得舒坦,他眉开眼笑点头哈腰:“奴才晓得,奴才这就给大军带路,这边,这边!”
    他的骑术惨不忍睹,只是勉强保持自己在马上不摔下罢了,因此他带路的速度也完全没有建虏自己奔驰时快。离开了枣林村向南不过两里,前方探路的斥侯忽然欢呼一声,开始驱马加速。伊拜向那边望去,只见那边是一队汉人,当中还护着一辆车子,见他们来,那队汉人发了一声喊,便四散逃开。
    京畿左右虽然都是平原,但也不乏些小丘、山林,此处官道正贴着山林,那队汉人迅速钻入林中,动作倒是快。斥侯跟在后头连发数箭,却只是射中了一人,那人大叫倒地,然后便有三个汉人七手八脚将他抬起,也拖进了山林。伊拜哼了一声,他的部下善于骑射,隔着三四十丈都能射中目标。他们也能钻山林,毕竟在嫩科尔沁那儿,也有大量密林,但这里是大明京畿,对这里的地形不熟悉,想要在林中追到那些逃走者很是困难。
    不过至少那些逃走者留下了东西。
    “焦玉标,你这狗奴才去看看,那车子里是什么东西!”
    其实不等伊拜吩咐,焦玉标就很努力地驱马上前,想要看看这次收获是什么。不一会儿,到了被那些汉人遗弃的马车处,还隔着一段距离,焦玉标嗅到一股浓烈的酒香。他精神一振,顿时欢呼:“是酒商,固山主子,咱们抢了一大车的酒!”
    这车上放着有数十方格的木架子,每个木架子上都装着一个小酒坛。或许是逃走时匆忙,那些汉人砸翻了其中两个酒坛,酒香四溢,沁得科尔沁蒙古人一个个直咽口水。
    东北乃苦寒之地,为了御寒,他们都喜好饮酒,而且越烈的酒越好。焦玉标探头看了看那两个打翻了的坛子,坛子里还有少许酒,都是清冽透明醇香扑鼻,让他觉得自己一嗅就要醉了。
    见这狗奴才在那牛车边上呆了好一会儿,也没有任何危险,伊拜心里一喜。不待他下令,嫩科尔沁的蒙人战士便蜂拥而上,将那车子美酒围了起来。
    “且慢,且慢,先别喝!”见着这些蒙人战士一个个要来夺酒,焦玉标眼珠转了转,觉得似乎又有表现自己忠诚的机会,他张开双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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