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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雪自选集-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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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花样,为人身上的那股冲力找到出路,将他们引向不朽。
读书笔记(二)第222节 读博尔赫斯小说《南方》
这个故事是《永生》的另一种版本。故事中主人公达尔曼的体验就是永生的体验,一种无法承受又不得不承受的体验。体验比起死本身来,实在是要可怕一万倍,又因为人只有活着才会有这种不堪回首的体验,活就成了一件遭诅咒的事情了。但经历了那一切之后,人们常说的〃生不如死〃在艺术家的笔下却成了主人公的秘密财富,他就是从那里进入永生的通道,到达纯美的理念之乡的,可以说从此他就将生活变成了美。南方是人的故乡,也是人体验过了死亡之后的最高意境,除了永生,南方的一切现实生活在达尔曼眼里都变成了戏,抽象的理念覆盖一切,变成了永恒的幸福,他生活在思索与抽象之美当中,每一个瞬间都是一次新生,其新奇和感动分外强烈,他第一次感到:人只有在这样的瞬间才是真正活着的。而其实,就连永生本身,不也是一场戏吗?所谓〃真的〃死亡谁又体验过呢?所以永生是最悲壮的戏。
故事的情节很简单。一次小小的事故让达尔曼患上了败血症,他经历了一段生不如死的医院生活,活了下来,然后去故乡休养。故乡美丽的风景恢复了他的生活欲望,但那一切都不是为了让他平静下来,因为他很快又面对着死亡。他没有害怕,因为他已经像永生那样活过一回了,不会有比那更为恐怖的事发生了。他笨拙地拿起匕首,走向生活……《永生》强调的是人对痛苦的承担,《南方》突出的则是人对生活的选择。人已经知道了死的痛苦,也体验了死的痛苦,但人仍然要选择〃再死一次〃般的生活,而不是一劳永逸的解脱。主人公从阅读《一千零一夜》这部不朽的著作开始,置身于那种不朽的体验,他的情感经历令人想起那个对称的、不朽的《曲径分岔的花园》,痛苦同幸福的程度相等,悲哀绝望与极乐的程度也相等,经历了〃生不如死〃之后,便领略了〃死不如生〃。选择生活就是选择一次次的死亡体验,那体验伴随着烦恼、恶心和恐惧,随后也会有缓解、奇妙和狂喜。人不能像那只神秘的猫一样生活在瞬间的永恒之中,但人可以在每一个瞬间领略永恒,这是猫做不到的。
当主人公达尔曼到达故乡南方时,他看见了一位老人,典型的南方高乔人。
一个非常老的男人背靠柜台蹲在地下,像件东西似的一动不动。悠久的岁月使他抽缩,磨光了棱角,正如流水磨光的石头或者几代人锤炼的谚语。他黧黑、瘦小、干瘪,仿佛超越时间之外,处于永恒。《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第203页,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
这是永生人的另一种翻版。老人一看见达尔曼就知道他曾经承担过什么,还将继续承担什么。他在后来鼓励达尔曼重新介入生活,他送给他杀人的匕首,让他在血腥的决斗中去再一次体验永生。达尔曼没有犹豫,原因有三点:1这一次是由他自己来选择死(永生)的形式,同上一次的体验将完全不同,因为是有意识的。2既然他已经承担过一次不可能承担的痛苦,他就可以承担第二次、第三次。3南方的风气决定了达尔曼只能接受挑战,也就是像永生那样活。如果他死了,那对他是解脱,是幸福,是欢乐;如果他不死,他也只能以这种方式继续接受挑战。这就是南方的原则,南方的残酷,也是南方的魅力。那位老高乔人默默地将南方的原则传达给达尔曼,对他充满了期待。
现实生活是恶心的,摆不脱的,可只有现实生活能给人提供永生体验的机会,达尔曼别无选择。他的生活由《一千零一夜》开始,也将像《一千零一夜》那样持续,《一千零一夜》(或他在医院的体验)是他用来对抗现实生活的法宝,现实生活则是他用来实现《一千零一夜》的意境的场地。完全可以设想达尔曼在决斗中受了重伤(以他的技术),又一次进入欲生不可、欲死不能的痛苦之中。这是自觉的痛苦,活的痛苦,真正的南方人所选择的痛苦,因为别无选择而只好选择的痛苦。这种选择达到了美感的极限,是人类的骄傲,是精神不朽的象征。当我们凝视平原上这个人那笨拙而坚定的背影时,我们会不由得感叹道:人,究竟是这大地上的一种什么奇迹啊!
走向南方的精神轨迹的描绘是一首优美而悲壮的诗,博尔赫斯那强烈的艺术形式感将铭刻在读者的心上。
读书笔记(二)第223节 曲径分岔的花园
《曲径分岔的花园》……读博尔赫斯小说
《曲径分岔的花园》是以第一人称叙述的关于迷宫的故事。
〃我〃……破译谜中之谜的艺术家,阿伯特的延续。
阿伯特……已实现的〃我〃,我的一部分。
敌国……死神。
上司……命运。
崔朋……先辈艺术家,历史。
〃我〃怎样进入迷宫中心
故事一开头我的处境是这样的:我是一名间谍,受到上司和敌国的双重压力(人的地位的确类似于间谍,人要在这肮脏的世界苟活,就只能不断地出卖理想)。但我不是为当间谍而当间谍,我是被迫的,我心里还有个吓人的想法……要在间谍工作中体验终极之谜。我的机运终于来了,我受到死神(理查•;马登上尉)的追击,种种迹象都向我表明:这一次,我必死无疑。在这样的绝望处境中我突然发生了变化。我,这个在对称风格的中国花园里长大的孩子,现在已不再怕死,反而开始渴望绞刑架的体验了,这种渴望里头还包含了另外一种渴望,这就是要把我掌握的秘密(生之秘密)向我的上司(那位远方的、以可憎面貌出现的命运先生)宣告,这也许会是一次极其壮烈的宣告,一次皈依似的挑战。就这样,我出于自由的意志踏上了通往迷宫的旅途。当时我深思熟虑地高声说出了我的英明决定:我要逃走。我当然不是消极地逃,而是为了实现那个伟大的计划,即在剩下的最后一点时间里进入迷宫的中心,破译谜中之谜。
我是个胆小的人(没人不怕死),可是我在苟活中所受的屈辱,眼前计划的英雄主义成分,还有时间的紧迫这些因素加在一起,使我克服了害怕,按周密的计划登上火车,又一次逃脱了死神的追捕。我要去找我的替身,在真正的死亡到来之前进行最后一次演习,向我的命运表明:我绝不是个被动等死的家伙。我在逃离马登上尉的那一刻心中充满了卑劣的幸福感。我一贯是个卑劣的人,但重要的是我赢了,即使这胜利只是短暂的,它也预示着全面的胜利……我将抵抗到最后一刻。另外我的卑鄙也说明了我这个人有活的技巧,前程远大。死神的面貌在历史长河中变得越来越狰狞,人的演习也越来越采取凶残的形式,但人只要敢于确定必死的前提,就可以将迷宫的游戏玩下去。在旅途中,我的眼睛渐渐变成了死人的眼睛,我就用这双眼睛录下了那一天,也许是最后一天的流动,以及那个夜晚的降临。
我就要走进我这一生中的迷宫的中心了,黑暗中有孩子告诉我,只要抱着信念,就会到达远方的目标。我在那条冷清的小路上步行,又开始了关于迷宫的思索。我的曾外公是中国云南的总督,他也是一名真正的艺术家,他一度辞去官职去写书,并说他要造一座迷宫,让大家在里头迷路。后来的人发现谁也找不到那座迷宫,他写的小说也没人能懂,而他本人,似乎被陌生人杀害了。我行走在我自己的迷宫里,想要破译曾外公的谜。曾外公的迷宫是消失了的迷宫,我要在想像中让它重现:
我想像它完好无损,坐落在一座秘密山顶上;我想像它消失在稻田里,或者淹没在水下;我想像它有无限大,已经不是由八角亭和条条曲径构成,而是由河流、省份、王国……我想到一座迷宫中的迷宫,想到一座不断扩展、弯弯曲曲、可以包括过去和未来、以某种方式包括天体的迷宫。《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132~133,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
想着这一些,世界于不知不觉中变成了我、我的抽象感知。我明白了,人无法最终战胜死神,但人可以在一段一段的时间里不停地搞演习,那种打胜仗的演习,以期体验无数的死或无数的生。我也明白了人为什么看不见迷宫,因为迷宫是透明的理念,它是人为了与死对抗而造出来的美丽对称的建筑,它没有出口,人只有消灭了自己的肉体才能打开一个出口。
迷宫中心的风景
黑夜、树林、楼阁、中国音乐、灯笼,这就是迷宫中心的所在。接待我的主人阿伯特显然生活在他自己的迷宫里,他是这个迷宫的主人。就像我要将他作为替身一样,他也同样要借我的手来找到他自己迷宫的出口,我和他都是知情者。所以当他说出〃曲径分岔的花园〃这几个字时,我马上记起了我的历史。我就是在曾外公那对称的花园里长大的,现在阿伯特将那花园搬到了这里,而阿伯特和我,都同曾外公崔朋有血缘关系。阿伯特给我的感觉是神甫同海员两种气质的混合,这样的人往往会去造迷宫。我在心里计算马登上尉一小时之内还赶不到此地,便镇定地坐下来听阿伯特讲曾外公的事业。我的曾外公崔朋是一个热爱生命的人,他既是总督,又是著名的诗人和书法家。但是有那么一天,他突然预感到自己会死,这感觉越来越强烈,于是他在焦虑中思索起关于死亡的问题来。造迷宫的想法就是在这种情绪中产生的。曾外公妄想穷尽每一种可能的死亡体验。迷宫造起来之后他才发现,体验本身便是无限时间的无限分岔,时间是不可穷尽的,因此迷宫也必须是无限的。这令人绝望的真实使得崔朋写下了那本充满矛盾的、混乱的小说。在书中的第三章里,一位英雄死了,到了第四章,他又还活着。阿伯特由此得到启发:小说本身就是迷宫。这位前辈艺术家还在信中留下这样一句话:〃我把我的曲径分岔的花园留给多种(而不是全部)未来。〃《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136页。这句话强调的是时间的无限,而强调时间的无限就是强调幻想高于一切,幻想本身有能力构成无限的迷宫。就这样,曾外公崔朋在写作的过程中发现了通向无限和永恒的途径。他那本想像中的书永远写不完,他在书中创造了多种未来、多种时间,那些时间又扩散、分岔,每一种结局都发生了,所有可选择的全部选择了,层次无限丰富,交叉点令人眼花缭乱,一种比喻里暗含了数不清的另外的比喻,一种原因导出数不清的结果,那些结果又成为另外的无数事物的原因……
阿伯特的讲述让我的想像一下子连贯起来了:我的迷宫和阿伯特的迷宫、曾外公的迷宫,以及曾外公的那本幻想中的书原来是一个东西,或者说时间的分岔让我们三个艺术工作者在这一点上交叉,于是消失的迷宫在此地复原了。迷宫的本质也许就在于那连环套似的幻想,谁具有这样的能力,谁就可以进来,这是人面对死神所进行的幻想营造,也是用谜来解谜的永久的游戏。这种营造或游戏中,一个人通过时间的秘密渠道同另一个人相通,今人通过时间的交叉站在古人的肩膀上,所有的梦都导向一个梦,一个梦又分解成无数个梦。这一切的根本动力是什么呢?谁能具有这种力呢?绝望中的冒险冲动,狗急跳墙,这就是答案。
〃英雄们就是这样作战的,心儿令人赞美地镇定,刀光凶猛,心甘情愿地去战死。〃《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第137页。阿伯特的讲述在我身上引起的共鸣表现为一种最深处的、本源的骚动,我更加坚定了〃死〃的决心,为终生的理想,也为最后的忠诚。
我只能用我的迷宫来使前辈的迷宫复活,也只能用我的迷宫来完成阿伯特的迷宫,但从此处也可以看出,迷宫并没有限制,它向每个人敞开,问题只在于是否有拼死闯入的力。阿伯特的讲述复活了曾外公的花园,我的体验又复活了他们两人的花园,我把我的多种时间的花园传达给有同样血缘的人,那人的体验又将复活我的花园,如此下去,无休无止,那将是怎样的景象啊!所以……
围着这座住房的潮湿的花园里挤满了不计其数的、看不见的人群。在另外的时间领域里,这些人就是我和阿伯特,一副秘密、忙碌、多形的样子。《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第139页。
但生命的图像只限于幻想,幻想一停上,人就会看见死神马登上尉。这个时候,他是出现在迷幻花园里的惟一的人,像塑像一样强壮,永远不可战胜。我内心深处的骚动更明确了,因为〃未来〃已经可以看得见了,那个人正朝我们走来……我和阿伯特共同的未来。我朝阿伯特举起了枪,惊心动魄的死亡体验又一次产生。我和我的朋友阿伯特共同捍卫了理想,现在生命对于我已不再有意义,因为一切该做的都做了,迷宫的出口就在前方,接下去只要迈动脚步就可以了。那远方的上司该作何感想?总是慢了一拍的马登上尉又该作何感想?然而我还是悔恨和厌倦,不是为迷宫的理想,而是为我那屈辱卑劣的生活,为自己总是面临你死我活的无奈的命运。我,一个可耻的间谍,一个靠吃死人肉为生的家伙,却在心里珍藏着建造通天塔的宏伟计划,这不是太不相称了吗?我怎能不悔恨呢?
人为什么要建造迷宫
现在这个问题可以回答了。人之所以要建造迷宫,是因为死神在屁股后头的追击使他逐渐明白了难逃法网,到后来人便于绝望中产生了用死亡来做游戏、以丰富那漫漫的黑夜的时光的办法。真正的死神越迫近,游戏就越精彩。人以他的大无畏的精神,也用他的身体,壮烈地展现了生之奥秘。
读书笔记(二)第224节 《阿莱夫》……读博尔赫斯小说
《阿莱夫》这篇故事的调子十分伤感。主人公〃我〃失去了美丽的情人贝亚特丽丝,她临终前消除不了的痛苦留在了我的心上,使我无法排遣。我不断往她家中跑,其实只是为了一次次刷新这痛苦,但一切都是隔膜的,我永远失去了贝亚特丽丝,我也不可能将痛苦在我心中固定下来,因为它会被时间所消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同贝亚特丽丝的表哥达内里熟悉起来。
作者对达内里的描述充满了幽默和反讽,但还是不难看出他究竟要表达的是什么。达内里是一个内心充满了矛盾的狂热的人,他有一个最大的妄想,就是要将文学的功能提到无限的高度,并在自己狂放的诗歌里超越语言本身,达到极限。而从表面看,他浅薄造作,有点自恋狂,作品有拼凑之嫌,说话也自相矛盾。一开始我就和达内里不相通,我们各自的思绪南辕北辙。达内里在谈论永恒,我却认为他在玩弄词藻;他在自己诗中的想像空间里飞翔,我却认为他的诗空洞苍白;他雄心勃勃地要表现整个地球,我却发现他有精神病。达内里的行为也是前后矛盾的。比如他刚刚抨击了作品的前言癖,接下去马上又希望一位有声望的学者为他即将出版的长诗写前言,还逼着我去替他做说客,同时又担心自己的创作得不到很好的理解,于是对我反复强调他的作品将要有十全十美的形式和严格的科学内容,〃因为在那个优美比喻和形象的花园里最小的细节都严格符合真实〃。《博尔赫斯文集•;小说卷》,331页,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1996。他用他那使我深为厌恶的行为麻烦了我之后,自己却又将这件事忘了个一干二净,再也不提起。达内里的这种反复无常正是艺术家对待自己作品的特征。住在世俗中的艺术家,不论他是多么的为矛盾所困扰,他终究有自己的正事要干。不久之后达内里的事业就暴露在我面前了,这件事是达内里给我的真正的馈赠,由于我的长期不变的痛苦,也许还由于我对贝亚特丽丝的忠诚。这位奇怪的表哥为我无望的精神提供了意想不到的出路。
达内里经营的事业就是阿莱夫,黑洞洞的地下室里那闪亮的小圆球。阿莱夫是什么呢?它是一切幻想的发源地,又是包罗宇宙的奇迹。从它里面可以延伸出无限的时间,人在身临其境的同时自己也成为了无限。阿莱夫,难以理解的阿莱夫,它是一切,又是每一个,它玲珑剔透,又残忍无比,它在我面前打开了一个新世界,我看见了美中的丑,生命中的死亡。我,这个从狭窄的世界里走出来的头脑狭窄的人,我哭了,为人的悲哀,也为人的幸运。是的,我和贝亚特丽丝相遇了,那种相遇却是我承受不了的……因为美的真相是死亡。一走出阿莱夫,大千世界便如山一样压过来(〃它饶不了任何人!〃),我请求达内里离开世俗,皈依到乡村的宁静中去;一走出阿莱夫,生活就变得不可能了,我在每个人的脸上看到了死亡的印记……那是我在阿莱夫里见过的脸。幸运的是我拥有遗忘的武器。
因为有阿莱夫,达内里终于完成了他的长诗,并获得了成功。乡村的宁静与这成功无关,因为阿莱夫不属于宁静,它只能是喧闹的城市中地下室里的黑暗处那烦人的存在。达内里就是在同阿莱夫一道与外面世界抗争的过程中,写下了那些永恒的、不为我所理解的诗篇。
阿莱夫使我战胜了旧的悲哀,找到了精神的出路,但阿莱夫的认识论将我带进更深的悲哀,所谓的精神出路原来是炼狱。我终于懂得了阿莱夫。阿莱夫的无处不在,正如同宇宙的无处不在,把耳朵贴在石柱上,就能听到宇宙繁忙的声响,而阿莱夫,它是宇宙的镜子。每一个人,只要他去看,就能看见阿莱夫。只可惜人的生命和记忆都是短暂的,要不断看见阿莱夫,就只能不断刷新记忆,制造创伤。然而即使这样,我也还是在歪曲和遗忘贝亚特丽丝的面貌,因为终极之美是达不到的,它只存在于瞬息即逝的片断里。哪怕如达内里这样的艺术家,也只有生命的某一时期受到阿莱夫的纠缠。但是渴望与痛苦,就是阿莱夫要求于人的,阿莱夫就是为了这而呆在地下室里的。
读书笔记(二)第225节 《布洛迪的报告》……读博尔赫斯小说
《布洛迪的报告》是来自艺术之乡的一份报告,里面生动形象地阐述了艺术的观念。
这样的情况时常发生:我们站在一幅美丽的画作面前,被深深地打动,与此同时,我们会感到诧异:画中涌动的扫荡一切的原始之力从何而来?艺术品的创造者究竟是生活在何样的同我们这个苍白、伪造的世界并存的世界之中?他是通过怎样的渠道同文明社会沟通的?《布洛迪的报告》带我们去那艺术家的故乡进行了一次巡游。
牙呼人并不是原始民族,他们身上具有很多原始的特征,但这个种族却有过文明。这是一个从文明自愿向野蛮退化的种族,实际上,他们的这种退化正是一种主动的突进,向一种陌生的更高层次的精神领域的突进。这种突进需要返璞归真,抛弃文明社会里的很多东西,包括语言,直至到达文明的源头,将人类文明社会体验过的一切都重新来一次体验。对于这些天生的创造者来说,没有现成的事物,所有存在的,都是那些沐浴在神的光辉之中,已被他们无声或有声地命名的事物。而他们的神,就住在他们自己的精神领域里。牙呼人的精神领域是排除世俗的肉欲的,他们在吃饭时闭上眼睛或躲起来,为自己的欲望感到深深的内疚,他们的性交充满了神圣的激情和美,却与肉欲的满足和生殖无关。然而这些具有无比清洁的精神的人们同时又具有最旺盛最下贱的生命力,他们像毒蛇和蚂蚁一样群居在充满污秽的沼泽地里(附近就有绿树成阴、泉水清澈的辽阔草原山地),终日被赤道的阳光暴晒,对吃腐败的食物和死人的尸体有特殊的嗜好(令人想起鲁迅先生所说的〃抉心自食〃)。就是这些腐败的食物通过他们体内特异的消化系统转化成了强悍的力量。牙呼人的语言从文明的语言倒退,发展成身体和心灵的语言,形成一种逆向体验的奇观。他们那些充满了抽象思维的简单词语,直接来自于心灵的感应,词语内的丰富辨证的含意并不是刻意为之,只不过是深邃的境界的流露。没有比牙呼人的观念更为纯净的了,这些丧失了关于〃过去〃的记忆,仅仅死死地执着于〃现在〃的创造的人们,只懂得四个数字,他们甚至把复杂的商品交换过程都简单化,他们不喜欢世俗的复杂,对世俗的欢乐和痛苦无动于衷,终日生活在抽象单纯的境界里。他们的理性思维也超出常人,这种思维目标明确地将他们推向人性中最极端的体验。他们最敬畏的是魔力,他们相信魔力高于一切,魔法师可以将人变成蚂蚁或乌龟。他们执着于当下,排除过去的特性又使他们获得了一种不可思议的预见力,几乎没有他们不能预见的事物,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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