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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之门1619-第8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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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1622年·王书辉·《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李二牛从枝江县来到松滋县,原本的任务是在松滋县建立起一套警察系统来的。本来,因为松滋县现在的工作重点是三项工程的建设。所以,松滋县的警察部队的建立工作,就一直非常的缓慢。

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师尊王书辉又给他增加了另外的工作:和几个复兴军里的参谋们,一起搞一套审判制度来。

在复兴会里,一直贯彻的是这样一个简单的逻辑。地主占有了大量土地。百姓没有土地,被地主们盘剥。复兴会是为老百姓服务的组织。所以,复兴会就要剥夺地主的土地,把这些土地用来养活老百姓。

一般来说,在这个简单逻辑下,地主是一定会死去的。这个原因真的非常简单。你要剥夺地主的土地,地主是不可能乖乖的接受你的剥夺的,他们一定会反抗。反抗的结果,自然就是被送上绞刑架的下场。

老百姓仇恨地主,对于地主被吊死,一向是欢欣鼓舞拍手称快的。复兴会也知道自己是在为老百姓报仇。但是,为什么要杀死地主,对于这个问题,复兴会的看法就是,地主占了那么多土地,所以该死。

但是王书辉现在提出了一个问题。地主确实该死,但是,地主的罪名却不应该是占有了土地。应该是他们占有土地的过程,对老百姓犯了罪。这才是他们该死的原因。

王书辉现在不仅要求复兴会,要实实在在的做有利于老百姓的事情。他还要弄出一套规矩来,告诉老百姓复兴会是给他们做主,给他们撑腰的。

在大明朝,不是没有那些一边掠夺百姓,一边胡乱嚷嚷,一边投敌卖国的公知大v。这等人,在东林党里,在各种所谓的清流里面到处都是。可是在复兴会这个组织里,这种人目前是完全没有的。

在李二牛看来,王书辉的这种想法,有点脱了裤子放屁的意思,是在平白的给自己添麻烦。剥夺地主的土地,就是为了养活老百姓。老百姓只要获得了实在的好处,就完全可以了。这就是给老百姓做主了。

至于一定要给地主定个罪名把他们杀掉,李二牛觉得完全没这个必要。枪杆子掌握在复兴会手里,那不就应该是复兴会说谁该死,谁就该死么。罪名这个东西有什么重要的。

作为一个流民出身的复兴会干部,李二牛是很难理解王书辉的想法的。在王书辉看来,地主最大的罪恶,确实是他们占有了土地这个生产资料并以此剥削劳动人民。但是,作为一个现代人,王书辉深知,以这一条给地主们定罪,在后世里是会有很多麻烦的。

王书辉不怕自己会在后世里留下骂名。伟人都被骂,自己想要不被骂那是妄想。但是,王书辉是真心的不想留下没必要的口实。既然那么多人说搞土改杀地主,缺乏什么所谓的法律精神,不够公平等等,那他就要给地主们一个有法律精神的审判,让他们享受所谓的“公平”。

后世人对于复兴会历史记录中的第一次审判,有很多不同的评价。但是,从整体上说,大部分人都认为复兴会对伍朝宗的审判,是比较公平的。在复兴会的文档里,这次审判的人员记录是这样的。

审判人:李二牛(复兴会审判院院长)

人民代表团:王三、魏狗子、孙二妹、周山等(共十五人,皆为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县劳动者。详细姓名见附录)

被告:伍朝宗、伍朝祖、伍兴发、伍张氏等(详细姓名见附录)

原告:陈立、赵大牛、伍黑猪、刘二娃等(详细姓名见附录)

被告代理人:曲立志(原伍朝宗家账房,目前已无罪释放)

原告代理人:蔡兴国(复兴军参谋)

王书辉搞的这个审判,其实是比较松散,比较随便的一个审判。但是,王书辉在设计这个审判过程的时候,制定了专门的指导原则。第一条就是,审判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第二条则是,审判的形式必须是公平的。第三条则是,审判必须是公开的。

人民代表参与审判,这一条实际上在复兴会控制的每一个基地村里,都已经实行两年以上了。人民代表的选择也非常简单。凡是年满十八周岁的,没有不良记录的,实实在在的劳动者,都会在各基地村的工作组里登记。

每到遇到村民纠纷的时候,或者是原告和被告双方亲自,或者由代理人代理,就开始从一个装满了本村人民代表名字的箱子里,各自抽取五个名字。工作组的司法员也会在箱子里抽取五个名字。然后就由三方抽取的这十五个人组成人民代表团。

在纠纷调解过程中,原告和被告双方自己,或者由代理人,对纠纷进行辩论。

在此之后,司法员会根据复兴会制定的管理条例,针对这些纠纷,对人民代表团进行分析和解释。在这之后,司法员会对这个纠纷给出调解结果,交给人民代表团进行表决。

最后,由人民代表团宣布最终的决定。

一般来说,人民代表团对于民事纠纷的影响力是很大的。因为复兴会还没有对治下百姓的民事纠纷制定具体的规定条款。所以,基本上,要不要赔偿,怎么赔偿,赔偿多少,都是由人民代表团决定的。

至于刑事纠纷,人民代表团的影响力就比较小了。对于杀人、抢劫、强尖、诈骗这些刑事案件,一则是复兴会的控制地区里出现的非常少。另一方面,这里面可以讨论的内容并不多。因为犯了这些罪过的人,是不归当地司法员管理的。这些人都是由军队管理。

目前,王书辉和复兴会还没有精力给治下的百姓制定刑法。所以,只能对刑事犯罪进行军管。

王书辉针对地主,专门在复兴会内部设置了人民审判院。这个人民审判院,也只是针对地主们进行审判,并不涉及其他的内容。

这次,针对伍朝宗的审判,在王书辉看来,并不怎么成功。因为审判是公开举行的。所以,审判进行了前半部分之后,后半部分显得比较匆忙。

在原告代理人进行陈述的时候,听到伍家一桩桩一件件的血债,听到伍家是怎么使用高利贷和其他各种手段祸害百姓之后,不少当地百姓都根本就没听说过的事情,被逐渐的显露出来。

当地的百姓根本就不需要引导,自发的就开始大喊“杀了他们!杀了他们!”了。在这种环境下,伍朝宗等人唯一愿意挺身而出为他们辩护的代理人曲账房,被吓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倒是伍朝宗有些特别的表现,在现场骂了些“贼骨头,反贼,你们不得好死!”之类的话。

伍朝宗的行为不仅没有赢得什么喝彩,反倒是激怒了现场的百姓。要不是周围有复兴军战士拦着(虽然们也很愤怒),伍朝宗一家人和他们的主要狗腿子,连上绞刑架的机会都不会有。倒是很有可能被激愤的群众当场撕成碎片。

在现场上万群众的围观下,同样是出身劳动人民,对伍朝宗的所作所为痛恨非常的十五个人民代表,在审判结果上按了手印。就这样,伍朝宗等人被复兴会人民审判院,以谋杀、强尖、抢劫、非法放贷的罪名处以绞刑。

王书辉在之后的复兴会会议上对大家说道:“我们复兴会不仅自己内部讲究民主集中制,在对人民群众的时候,我们也要讲究民主。这个民主是什么意思呢?不是我们复兴会给人民做主的意思。而是人民在复兴会的领导和组织下,自己起来当家做主。这才是人民的民主。”

“人民当家做主,就是民主。那么我们怎么来贯彻这个民主呢。这就要我们复兴会的全体会员们,不怕麻烦,不怕繁琐。我们不仅要在宣传上,让人民自己起来当家做主,更要在我们复兴会制定的规矩里,在我们复兴会制定的法律里,在我们复兴会之地的制度里,在我们复兴会的一举一动里,贯彻和体现这个人民的民主。”

“我们复兴会的一切行动,都是要依靠人民,发动人民,最后才能取得成功的。所以,人民民主这个概念,我们一定要贯彻好。”

从此,民主就是人民当家做主的概念,在复兴会内部被树立了起来。

。。。

第175章杨守业的新生活1

“工业化的生活,那是完全不同的生活。工业化对于人的生活影响有多大,对于没有经历过工业化生活的人来说,那是完全无法想象的。”

——1622年·王书辉·《工业化是最正义的事业》

公元1624年五月,杨守业乘船到了松滋县的码头。

像一切第一次到松滋县的人一样,杨守业先是在乘船的过程中,被长江上冒着白烟的,没有风帆的自行轮船,弄的很迷惑。到了松滋县码头之后,又被有着十条石头栈道的松滋县码头的规模惊了一下。

最后,看到冒着白烟,不断的运动的蒸汽吊车的时候,杨守业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见到的令他感到惊奇的东西太多了的原因,反倒不怎么感到奇怪了。

杨守业本来是杭州人,是个军户家庭的出身。嘉靖朝的时候,他的祖父在倭寇作乱东南的过程中,阴差阳错的杀掉了几个落单的倭寇。所以,从此他们家脱离了普通军户农奴般的境遇。他的祖父得到了一个世袭百户的职位。

就这样,这个百户的职衔,在他祖父去世后传给了他的父亲。他父亲去世后,又传给了他。

杨守业是个什么样的人呢?从他的名字上你就可以看得出来了。他们一家人都是本分人。

三代单传的杨家人虽然当了三代大明朝的初级武官,可是,生活在杭州富庶之地的杨家人,并没有什么建功立业升官发财的野心。无论是他的祖父,还是他的父亲,都希望杨守业能够安分守己,把杨家的百户的职衔,跟着大明朝一起千秋万代的传承下去。

作为一个年轻人,杨守业从小就被父亲教导要老实本分。他的祖父也好,父亲也好,都认为虽然自己是武官,但是人要是有了武功,就会想要逞威风好意气。所以,虽然杨守业是个武官,但是除了打磨力气,锻炼肌肉以外,家人并没有教给他任何的武艺。

像他的祖父和他的父亲希望的一样,杨守业也成了一个老实本分,一心想要传承祖业的人了。

然而世事就是这么奇怪。希望凭着老实本分收好祖业的人,往往就是守不住祖业的。在一个正在走向末路的封建王朝的晚期,所有本应该的事情,都变成了不应该。所有以前可以奉为规律的想法,都不再可以作为规律来遵循了。

一心想要守好祖业,一心想要凭借着老实本分,不引人注意的,太太平平的生活下去的杨守业,成了杭州卫里,一个在所有的上官眼中都可有可无的人物。

1624年的正月里,一场突然爆发的兵变,彻底的改变了杨守业的生活。

实际上,到了现在的这个时代,大明朝的卫所制度已经彻底的崩溃了。关于这个问题,大家已经知道了。那是因为,原本是用来供应整个卫所士兵生活所需的军田,一方面因为军户们经过了几代的繁衍人数越来越多这个自然原因,变的越来越不足。

另一方面,因为大小军官和当地的乡绅地主们,一起对军田肆意的掠夺和侵占,把军户变成农奴。所以,整个卫所的士兵都没有了任何的战斗力。

任何事情的现状,都是经历了长期的发展的结果。

明洪武十七年(1384年),大明在全国的各军事要地,设立了军卫。

一卫有军队五千六百人,其下依序有千户所、百户所、总旗及小旗等单位,各卫所都隶属于五军都督府,亦隶属于兵部,有事调发从征,无事则还归卫所。

此法的实行,须有一套能保障军队数目的户籍制度配合,来维持卫所制的运行。

明代的卫所兵制,实乃吸取中国历史屯田经验,是一种寓兵于农,守屯结合的建军制度。

军户即户籍种类属军籍之户,初期的来源有二,一是元代原本的军户,二是现役军人之户,这在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黄册编造之後更加以确立。

军户为世袭,且管理颇严格,除籍十分困难。大致上除非丁尽户绝、家中有人成为高官或是皇帝敕免,是无法除军籍的。

尽管如此,军户仍日渐减少。当时的兵部尚书庞尚鹏主张:“清查隐占,均平粮额,开垦抛荒最为目前急务”。

因此,后来有使因犯罪而充军者入军籍之方法,被称作恩军或长生军。

原,本按照大明朝的卫所制度,军户的主要的义务,便是出一丁男赴卫所当兵,称作正军,其他的子弟称作馀丁或军馀。正军赴卫所,至少要有一名馀丁随行,以助其生活。

由于军户负担沉重,故多给有田地,且正军免全部差役,而在营馀丁及原籍下的一丁亦可免差役,以保障其生活并供给正军之生活。

如影响所有民间秘密宗教的罗教创始人罗思孚。他本来就是一名卫所兵,后来还是找人顶替之后,才逃离了卫所的。

军丁的分发地点,多以距离原籍地遥远且分散的方式,以防止逃兵。但长途的跋涉加上水土不服,给役卒带来不少痛苦。

正军服役于卫所,必须带妻同行,以安定生活并生儿育女,每一军人有房屋、田地,每月有固定的月粮。

但实际情形则常分配不足,行军时则发给口粮,衣装则须自备,武器则由国家以工匠生产。

军士在营,分成守备和屯田二部分。比例不定,按时轮流。屯田固定上交粮食,以供给守备军及官吏,其目标在养兵而不耗国家财力。

但明宣宗以后,卫所官侵占军屯田地、私役军士耕种之事,已经常发生。这个目标逐渐难以达到。

一般正军身死,即以户中壮丁补充,但由于军人生活困苦,逃兵甚多。洪武初年就开始有逃兵。至洪武三年十一月,逃亡者计四万七千九百八十六人,因此有“根补”、“勾补”等方法。

根补即抓回逃军,勾补则由其户中以丁补,但此举既扰民又扰官,亦有军官藉此贪污,迫害人民,使乡里间痛苦不堪。而且逃兵有增无减。

正统三年(1438年),逃亡官军竟达一百六十三万三千六百六十四人,从此以后,大明朝开始有募兵之举。

正德十四年吏部尚书王琼上疏:“天下都司卫所每岁差去勾军官旗不下一万六七千名,计所勾之军,百无一二到卫。有自洪武、永乐年间差出,到今三十余年,在外娶妻生子,住成家业,通同军户,窝藏不回。”

嘉靖八年,桂萼公布天下兵籍,仅有兵士九十七万。

军士的逃亡,除生活上的因素外,与其社会位的低下也有着直接的关系。

明朝初年因需要武力,故较重视军人。其后大明承平日久,武力不再重要,军人地位就大为降低。加上以罪犯充军,使的军人的形象更为低下。

嘉靖年间,有些卫所逃亡军士达到在籍军士百分之七十左右。至16世纪初,一些卫所的逃亡军士已达其总数的百分之八十,许多边地驻军只剩下一半。

实际上,到了嘉靖年间的时候,整个大明的卫所,都不再能够承担其本身的军事职能了。各级军官变成了地主,士兵们则全部都变成了农奴。

从这个时期开始,募兵制度就变成了一个常态。募兵制从此就成了大明朝的正规军事体制。

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一方面因为朝廷不停的向各级卫所拨发军饷。一方面,因为军田的种植不用负担国税。所以,从总体上讲,卫所的士兵们(农奴)们的生活,基本上还可以过得去。他们虽然吃不饱,但是大多数人并不会彻底的饿死。

但是,这一情况,从万历年间开始彻底的改变了。主要的原因就是,小冰河气候开始在中国大规模的爆发。

仔细的研究万历以后明代的历史材料,就可以发现,从万历时期开始,中国大地上,不仅农民起义开始此起彼伏,各地卫所的兵变,也逐渐的变成了一种常态。

军户的人数是在不断的增长的。卫所的土地总量不仅不会增加,而且在军官和士绅们的吞没掠夺下,还变得越来越少。再加上各种水旱灾害不断的爆发,粮食产量大规模的下降,这就导致,整个大明朝的兵变,变得越来越多。

就以杨守业的祖父来说吧,作为一个世袭百户,归到杨家名下的军人,正常情况下应该有一百人。但是,实际上,杨家名下真正的兵丁只有四十多个。原本一个百户名下的军田,怎么也得几百亩。而实际上,杨家分到的土地总共才三十多亩。

所以,名为六品武官的杨家,一年下来,把应该上交给上级的军粮(虽然不交国税,一样要交粮食上去)交上去之后,剩下来的粮食都不够给本百户的军兵们糊口的。

整个杨家麾下的四十多个军兵,只有十几个人是在杨家负责耕种土地的。其他人都是在杭州城里打工为生的。

别看杨家似乎挺惨的,一个六品武官的日子,好像不应该这么落魄。但是实际上,杨家的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好的。毕竟身处杭州富庶之地,军户们的逃亡情况还不严重。

事实上,在天启崇祯年间,大明朝军户的逃亡比例,基本能够达到百分之八十左右。

以大明朝的根本重地,北京来说。纸面上,北京城里最少有军兵二十万以上。但是,在嘉靖年间的时候,北京城里就没有任何能够作战的士兵了。

嘉靖时期,蒙古兵包围北京城的时候,道君皇帝手下的重臣们,没有办法从北京城里弄出一个可以出城作战的士兵。

蒙古兵还是因为奈何不了北京城的城墙,天气越来越暖,各路援兵正在赶往北京的情况下,主动的撤离了北京,回到草原上的。

由此可见,到了天启年间,在小冰河气候下的卫所兵们,他们的农奴生活会多么的凄惨了。

即使是在杭州城这样的天下富庶之地,杭州卫的士兵们,也是饥一顿饱一顿,不少年老体衰身体不好的军户,经常的就会直接饿死。

卫所兵的日子不好过,老百姓的日子很艰难。但是,作为地主士绅阶层的杭州读书人们,日子可是很快活的。就这样,在1624年正月的时候。因为一群读书人点着灯整夜嗨皮,导致了一场大火。

你可以想象一下,同样是在大过年的时候,一边是读书人整夜宴饮导致大火,一边是卫所农奴兵饥寒交迫,衣不蔽体。自己的老婆孩子,老爹老妈,连冻带饿的奄奄一息。这群卫所的农奴兵不起来作乱,那反倒是很奇怪的事情了。

平常的时候,卫所兵作为农奴老老实实的接受剥削的时候,卫所里的军官们大可作威作福,威严大大的。可是,到了这个时候,长了点脑子的军官们,都知道自己那两下子,真要去面对愤怒的农奴军户的话,只有被撕成碎片一个下场。

这个时候,卫所里的军官们看了一圈,发现了杨守业这个可有可无,无声无息的人物。对于他们来说,他实在是当炮灰、背黑锅的最佳选择了。

面对乱兵的时候,这群脑满肠肥的已经彻底蜕变为地主的军官是惶惶不可终日的少数派。可是面对杨守业的时候,这群王八蛋可是多数派了。

对于杨守业来说,出去劝抚乱兵,可能会死。可是不出去劝抚士兵,现在握着刀把子的上官们,可是立即就会把他砍了。所以,他鼓起勇气,出去劝抚士兵了。

因为杨守业一贯老实厚道,对待士兵也不欺不虐的。加上他爷爷和他爹爹也是这样的性子。三代人积累下来的正面形象,还真的起到了些作用。但是,虽然没有被杀掉,可是杨守业也被愤怒的士兵,吊起来一通好打。

史书上对于这次杭州城的兵变是这样记载的:“天启四年(1624)正月,杭州有诸生家张灯,不慎火起,延烧房屋,九营兵卒乘乱而起,抆钱塘门外更楼十座。当时有杨把总,约束营兵勿予乱,被各兵捆绑还营,悬之高竿,欲以弓箭射之,两游击好言抚慰乃定。杨把总被革职。”

说起来也真的很搞笑。实际上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杨守业都不应该被革职。更何况他还不是什么真的掌握着军兵,有实权的把总,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负责屯田的百户而已。

可是,这个世道,就是这样一个奇怪的世道。就这样,六品武官杨百户,就这样变成了普通百姓杨守业。

杨守业除了有膀子力气,其他的任何生存技能他都没有。杭州城里能够卖力气的人不要太多。如果这个世道是卖力气就能生存下去的世道,就不会有那么多老百姓活活饿死了。

杨守业也是机缘巧合,遇到了一个过去曾经是他父亲手下的军户回乡。因为他老爹过去对那个军户很好,放任他离开杭州谋生。所以,这个军户给杨守业介绍了一条活路,到湖广的松滋县去谋生。

就这样,揣着杨家仅剩的二十两银子。杨守业搭上了一条要到成都去的货船,来到松滋县谋生。

。。。

第176章杨守业的新生活2

“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工业化的生活。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什么时候,大家觉得只要拿着钱,在外面生活比在家里生活还要方便。那么工业化的生活基本上就实现了。”

——1622年·王书辉·《工业化是最正义的事业》

松滋县经过两年的发展,已经变得比枝江县还要热闹了。和枝江县的中心已经从县城转移到商盟镇和复兴城不同。因为松滋县城就建在松滋河边上,水路交通比较便捷。所以,复兴会并没有在别的地方再建新城,而是直接对原来的松滋县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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