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炮灰攻略-第46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总之你听我的话就成了。”陆六替她好歹送了一年的米。又平时为她送柴挑水的,好逮照顾过她,陆六的老娘她照顾着,也算是替他还人情了。上回张洪义回来说是邓知州要收他为义子了。之前又听陆六说张洪义确实是拜在了邓知州麾下,陆六得罪了叶世子,可若是有这层关系在。哪怕他吃些苦头,但好歹能将命给保住的。
她催促着陆六快走。又从怀里摸出一袋银子朝他扔去:“上回你大哥回来时给我的,拿去买马匹换些吃食和水,快走!”
陆六呆了一呆,摸着银子,眼中说不出的感动,他咬了咬牙,点点头,强忍着疼痛,嘴中骂咧着:
“这些狗娘养的,非逼得老子要去从军了,嫂嫂,我那老娘,就交给你了!”刚刚百合拽鞭子的举动,显然并不是柔弱妇人,老娘交给她照顾,陆六也放心,更何况这会儿他不放心也没办法了,看百合样子,她好像认识那个贵人的,若是自己还不走,说不定会连累家中老母。
男儿有泪不轻弹,他抹了把脸上的血水,转身就跑。
陆家的地方百合这一年中也是去过的,陆六的老娘陆郭氏已经四十出头了,可是看上去她的外表远比她的实际年纪要大,百合到了她家,请她搬离家里跟自己一块儿走时,陆郭氏还一头雾水。
只是陆郭氏知道百合,也明白她是儿子结义兄弟的媳妇儿,张洪义临走时托给儿子照顾的,这会儿看到百合来找自己,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来不及问便去收拾了几件衣裳。
家中没什么值钱的,只余一小罐铜钱,陆郭氏将罐子一抱,跟了百合就走。
本来以为这一趟陆六应该躲过了,没想到夜半三更时分,有人却摸到了家中拍门,说是陆六出事儿了。
听到这话,陆郭氏整个人当时就不行了,她只得这么一个儿子,还没有传宗接代,当初陆六说要上战场,一来放心不下她,二来陆郭氏也是害怕这个唯一的儿子出了什么好歹差错,所以死活不允他去,只盼他在公门里干上几年,往后给自己讨个媳妇儿,好让自己抱孙子的,谁也没想到好端端的祸从天降,如今人在家中坐,祸也找上门来了。百合给她掐了人中,她才悠悠的醒来。
两个女人慌慌张张的回到陆家,陆六浑身被血泡涨了,停在屋中一张门板上。
一张脸已经被打得稀烂,如那破开的瓜瓤似的,一只眼珠都被打烂了掉出来,他还吊着一口气在,听到有人进门,便喉中发出‘霍霍’的声音,半晌之后,困难的喊:
“娘,娘……”
陆郭氏看到他时,简直没能将人认出来,双腿一软,若不是身后百合将她拽着,她恐怕当场就要坐倒在地。她跌跌撞撞被百合拉上前,也不敢去碰儿子,陆六身上已经没有一块完整的肌肤了,有些地方鞭痕入骨,百合抿了抿嘴角,想也知道是谁干的!
“嫂,嫂嫂……照顾,照顾我娘……”他嘴里发出痛苦的喘息,还在放心不下自己唯一的老娘。
今日百合让他赶紧走,可是他从小到大还没跟自己老娘分开过,总觉得要走也要跟老娘说一声才是,因此出了城想想不对劲儿又折转回来了。他原本打定主意了,自己跟母亲一道别,往后便投奔几个兄弟,立了功风风光光回来,给老娘娶个她喜欢的儿媳妇,往后给陆家开枝散叶。
他回来时还想得挺美的,可没想到一回来没等到老娘,反倒等到了几个如狼似虎的士兵。
这几人二话不说捆了他就走,陆六虽然拼命挣扎,可双拳难敌四手,被打得奄奄一息带走时,那几人将他捆到县衙门地牢中,当时他就知道自己怕是活不成了。
只可惜自己没能听百合的话,这个仇他是报不了了,陆六一说话,那身上还没凝结的伤口便往外不停冒血,四周街坊邻居都往这边看,嘴里念念有词的,猜测着陆六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大夫呢?大夫呢?”陆郭氏整个人都要崩溃了,大夫已经有人去请了,可是这会儿夜半三更的,大夫来得也慢,陆六明显不行了,出的气多,进的气少,但他唯一一只蒙了血的眼珠还睁着,吊了一口气不肯落下,显然心中十分不甘。
百合忍了心中的感受,小声道:“这个仇,我若报不了,告诉你大哥,仇人是谁,我心中有数的。”
他这才咧了咧嘴,这一动,嘴角边一大股血又喷了出来,喷了握着他的陆郭氏一身都是,陆郭氏嘴中发出撕心裂肺的哭喊,陆六才脑袋一歪,咽气了。他这一出事儿,百合张罗着让人将他下葬,具体原因她不用打听也能猜得出来,得罪了叶世子,陆六当时又穿着捕快的衣裳,要查出他的身份并不难,如果他跑了也就罢了,自投罗网回来,肯定是被人捉去打了。
陆六这一死,倒没人再来找两个女人麻烦了,可惜陆郭氏早年丧夫,如今唯一的一根独苗这么莫名其妙又没了,哪儿受得了这个打击,强撑着身体将丧事一办完,自己也跟着落了气。
等百合办完丧事想要查探叶世子行踪,才知道他一早已经领着人前往高昌了。
年后张洪义回来,他照例是翻墙进屋的,拍门时百合已经上了床,起来门刚一打开,就被他抱进了怀里死死搂住了:
“媳妇儿,可想死我了。”他身上带着马戈皮具的气味儿,混杂着汗意与铁锈气,似是还若隐似无的夹杂着一丝血腥,味道并不好闻,百合推了他一把,问道:
“怎么突然回来了?”
“战事完了,我向义父求了个恩典回来的。”他如今在军中屡立战功,已经是邓知州极为看重的义子了。邓知州知人善用,张洪义力大无匹,且他虽然大字不识一斗,可是他在战事上确有其独特天赋,他悍不畏死,每当上阵时,有万夫莫敌之勇,如今一升再升:“义父已向我放话,若是我这一次回去,再立一功,他会任我为马军兵马史,从此你男人也是朝廷正经的偏将了!”
这战场上什么将不将的百合不懂,可看他说得眉飞色舞的,每回都是半夜回来,扰得人不得清静。
百合打了个哈欠,问他:“吃饭了没有?”
她一回来不是问自己得了多少荣耀,张洪义迫不及待想跟她分享时,她每次问的总是这样一些琐碎小事儿,可张洪义听在心头却觉得慰贴,他摇了摇头,目光软和:
“媳妇儿,我……”
“挑水去,我先将火生上。”他几个月没回家,一回来却被使唤得团团转,张洪义咧嘴一笑,应了一声就要去摸桶。
第1017章我的盖世英雄(三十)
只是张洪义揭水缸时,却发现里头并没有多少水了。想起自己上回回来时,明明缸还是半满的,他当时还对于自己将媳妇儿托给陆六照顾十分信任的,没想到才几天时间,陆六就敢这样托大了!
张洪义想到这儿,阴沉着脸将盖子一扔,提了墙上的扁担就要走,连桶也不拿,一副凶神恶煞要去找人算账的模样。
夜半三更的,百合看到他的举动,问了他一句:
“你干啥去?”
他也不出声,又歪头去看米缸,缸里有些米,可并不多,张洪义拳头握得‘咯咯’作响,嘴里骂骂咧咧的:
“陆六这狗东西,当初诳着我去当兵,说是会照顾你的,可是现在才几天时间,水不挑了米不买了,是不是看我没在家中,敢怠慢你了?老子跟他结义兄弟一场,没想到他这个狗东西竟然如此大胆,今天非要在他老娘面前,将他腿打断不可!”张洪义此时心中又急又怒,若是当日参军的是陆六,要是陆六将老娘托付给他,张洪义自然也会像当成自己的亲娘一般给他侍奉着,他原本以为陆六也会与自己一样,没想到现在看到家中米和水都没有,自然便急了。
原本他就是个急脾气,在军中一年多的生活又让他脾气变得更冲了,这会儿一发现不对劲儿就要冲出门去,百合听他这样一说,原本起身的动作又突然坐下去了。
“怎么了?”张洪义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儿,转头来看,就见百合坐在灶台前,眉头微微皱着,面无表情也不出声,心里登时就慌了:“是不是有人欺辱你了?”
当初要去当兵,本来就是为了奔着前程去的,如今前程倒是有了,可原本要这前程,为的就是家里人为的就是兄弟媳妇儿。要换张洪义自个儿说,他是宁愿窝在营州这个地方,当一辈子没出息的杀猪匠的。原本出去奔前程,现在一切干得好好儿的倒也不差。家里媳妇儿有人照看着,他都盘算好了,干个几年,攒些钱,再跟邓知州说他要告老还乡。回来成亲生娃的。
可现在百合的表情让张洪义觉得有些不大对劲儿,心里如揣了只小兔,惴惴不安的:“怎么了?”
“你估计不能在他老娘面前,将他腿打断了。”百合忍了心中的感受,看张洪义听到自己这话张大了嘴,一副茫然不解的样子,叹了口气:“陆六和他娘都没了。”
他还傻呼呼的,‘嘿嘿’的笑:
“没了是啥意思?”
“他们母子二人死了,丧事我办的,只是不知道你在哪儿。通知不到你。”百合挽了把柴,塞进灶里,张洪义听到这话,只觉得一二月初春的天气,刹时却寒冷得如同置身于十二月的寒冬。
一股寒气自他脚底窜起,他一个大男人,以往再冷,都从未像现在这样,身体开始轻轻的打起了摆子来。
身上鸡皮疙瘩一层一层的窜起,那手以前压得住肥猪。战场上提着双斧可以一刀砍下蛮子的人头,可此时竟然握不住那一根轻飘飘的扁担勾。浑身血液‘哗啦啦’急速的流,让他遍体生寒,手中的东西‘哐铛’一声掉落到了地上。打到他穿着黑底布鞋的脚趾上,他竟然张了张嘴,喊不出一声‘疼’字,仿佛整个人都没有知觉了。
“谁,谁,谁他娘的……”他声音哆嗦得。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浑身紧绷。
锅里饭烧开了,‘咕咕’的冒着汽泡,屋里生着火,饭香夹杂着柴火的热气,明明应该温暖如春让人浑身放松的,可此时张洪义却像是置身于洪流之中,他抖着嘴唇,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来,心头空落落的,手抖得厉害。
百合无声的叹了口气,将柴塞进灶堂里,这才拍了拍手,她起身朝张洪义走去,伸手拉他,他如落水的人抓到救命的稻草,死死将她握住了。
以往无论多寒冷,他的手心总是干燥而温热,可此时却又凉又硬,仿佛石头。他握百合的力道有些大,捏得人有些疼了,百合任由他抓紧了,另一只手环住了他的腰,如哄孩子一般,轻轻拍打着:
“与南平候府叶家那位世子爷总是脱不了干系的,不要担忧,此时报不了仇,往后总有一天能报的,就像你说的,你还年轻,南平候也不是生来就是南平候的。”她将那日的事儿一说,张洪义浑身抖着,紧紧将她搂进怀里,一滴滴水迹落在她头顶,没入她头发根里,如淋了一场雨似的,他安静的不出声,甚至连自己流泪的那一面都不愿意被她看见,百合也就假装不知道了。
他这样隐忍的悲伤,远比大声的哀号更让人心揪。
这一夜百合煮了饭,可张洪义却怎么都吃不下了,两人坐了半晌,第二日他并没有像上回一样天不亮便离开,反倒是去打了些酒。张洪义回来城里人都知道了,也晓得他结义兄弟陆六的事儿,看他阴沉着脸,众人大气也不敢喘的。
陆六母子埋在了城外一个土坡上,张洪义坐在简陋的坟墓面前,将香烛纸钱摆好了,又将酒坛子口封着的泥拍了:
“好弟弟,哥哥险些误会你了。你安心的去,总有一天这个仇,你大哥不要命也给你报了!陆家的香火,我来替你承,往后我儿子就是你儿子,就像以前你拿你嫂子当娘尊敬似的!”
昨夜他已经悲伤过,此时表情镇定得让人心中发毛。他眼睛通红,头一回那张憨厚的脸上露出几分凌厉狠辣之色,自己端起酒坛子喝了一大口,随即脸颊肌肉抽搐,重重的将酒坛子砸碎在了坟前,‘哐’的一声,那坛子四分五裂开,酒洒了坟头一地都是,他衣摆裤腿上也沾了,张洪义眯了眯眼睛:
“以前陪你喝酒的时间不多,哪想到你这短命的狗东西,竟不等哥哥风光回来陪你喝了。”他说到后来,声音哽咽了一下,又深呼了一口气,强忍住了。
百合看到这情景,走得远远的。张洪义呆了近半个时辰,才爬了起来,朝百合走来。
二月营州的天气还有些冷,早晨下了绵绵细雨,百合穿着青色的袄子,头上沾了不少白色的毛毛雨,身上也沾着,冻得脸色有些发青,嘴唇都失了颜色。
张洪义眼中露出怜爱之色,他伸手摸了摸百合的头,语气有些温和:
“冷吗?”他跟以前好像有了些变化,昨夜回来时还嘻皮笑脸的,这一回经了事儿,倒像是一夜之间就成熟了许多:“我跟陆六等人,从小就一块儿穿开裆裤认识的,成天没事儿就混到一起,为此他不知道被他老娘打过几回了,他老娘以前说他不务正业,好不容易谋了个衙门的缺,结果天天与我们这样的地痞无赖混到一处,每回见了我们,他老娘总拿棍子追着我们打,说我们教坏她老人家儿子呢。”
今日他好像谈兴很好,说起话来嘴角都带笑,估计是回想到了以往的情景,他眼神都微微发亮。百合也不出声,听他回忆着过往的事儿,抿着嘴角安静的听。
她这样的温柔,让张洪义心里仿佛掀起了一圈圈涟漪的湖面,总想要做些什么,握着她的手还不够,搂紧她好像也还欠缺了点儿火候,他忍了又忍,眼角眉梢透出几分狰狞:
“媳妇儿,不管你承不承认嫁我,这一回你以嫂子的身份给陆六安葬,替他老娘送终,在我姓张的看来,你已经是我的人了。回头等我得了空闲,我会求义父他老人家做主,替我们操持婚事,将事儿办了。”百合听他这样一说,歪着头看他,他目光也不躲闪,脸不红气不喘,平静的盯着她看,目光里满是坚毅:
“你跑不脱的,哪怕你不愿意,我姓张的背上强抢民妇的恶名,你也是我的。”他说这话时,还勾着嘴笑,以往看起来凶悍的脸,此时好像多了些什么,有种说不出来的味道。
他将陆六的死藏在心里,这会儿不提,不代表他忘了,他藏得越深,他日暴发之后便会愈凶狠。至于婚礼的事,百合皱了皱眉,没出声,他也不准备要等百合的回答,牵了她就往家的方向走,这一回他嘴里不再说要置办什么东西了,不再提要买花布鞋,要买缎子珠宝了,百合闭了闭眼睛,深呼了一口气,空气中全是潮湿阴冷的味道。
张洪义这一次在家里呆了两日,每日他都会买坛子酒,在陆六坟上坐上半天,回来将水缸挑得满满的,又买了一大缸的米。
现在的他入不入战场,已经由不了他了,他要为陆六报仇,当初叶二所说的英雄路,并不是那样的好走。
直到两天之后,邓知州派了士兵过来请他,他才走了。
这一走就是半年,太子反了,同时反的,还有淮南手握重兵的潘氏。新皇登位两年,根基太浅,面对这场叛乱,唯有向其余几个知州借兵,在这关键的时刻,邓知州借朝廷四万兵马,任自己的义子张洪义为都知兵马使,由他领兵北上,助新皇一臂之力,并剿除废太子余孽。
第1018章我的盖世英雄(三十一)
张洪义原本就不放心自己家中的妻子,更何况这一次皇帝许他富贵,答应若是这一次他立下大功,由邓知州举荐,可任江州州牧,且可拥有自行招募兵史的权利,虽然没有明言升任张洪义为知州,可在这样的情况下,皇帝只是没有将那层窗户纸捅破,害怕大齐朝再多一位知州,使朝局更加混乱罢了。是最多离京城还有一天路程时,一行人脸上都不由自主的露出松了口气的神色来。
越是离京城近,越是能感觉到不对劲儿,沿途一些村庄里的百姓估计已经感觉到不对劲儿,早已逃难,十室九空,路上偶尔还能看到几具穿着军服的尸体,大热的天,有些已经腐烂了,散发阵阵臭气。若仔细一些,还能看到大军路过的痕迹,留下的车轮印十分明显,应该是张洪义一行先到了。一路颠簸,有时一行人甚至连客栈都不敢找了住,如今好不容易快到达,一旦进了京中,必定就会有热水有美食,甚至还有貌美的姑娘了。
晚上众人也不歇息,想要一口气儿赶到皇城根下,早晨天色才刚刚蒙蒙亮时,远远的隔着山道都能看到笼在雾气中那高耸巍峨的城门了,前头为首的将士精神一振,打马来到百合马车旁:
“姑娘,快到了”张洪义虽然已拜邓知州为义父,并且这一趟大家知道他立功之后必会有锦绣前程,可他跟百合还未正式成婚,再加上张洪义虽然现在握军权,可毕竟百合还未曾得到朝廷正式的诰命册封,因此为首的将领对她只称姑娘。
“都到这会儿了,还没遇上叛军,说不定大人早将太子党余孽一举清光了。”那将士说话时,哪怕百合坐在马车里没看到他的脸,从他语气中都能听出眉飞色舞的意味,她笑了笑,只是很快的却感觉有些不太对劲儿了,马车轮子还在地上滚动着,可百合依稀感觉到地底微微的震动。
她练星辰练体术两年之久,五感远比别人更灵敏得多,这是一小支人马前来了,且马蹄上应该包了什么东西,所以动静很小,应该是快到了才让她感觉到。
“有些不大对劲儿,你听听。”百合掀起车窗帘子,向外头的人皱着眉头说了一句。
外头的将士开始还不以为意,只当她是胡思乱想罢了,还笑:“姑娘想多了,如今离京城越近,大人领大军先行,都已经快到天子脚下,废太子的人马不是大人对手的,姑娘恐怕是久没见到大人,所以思念了。”
那队人离得越来越近,百合摇了摇头,马车轮子还在地上骨碌碌的滚动着,发出很大的响声,一定程度上消减了众人的听力。百合一脸严肃的神色,将士开始还笑着,看她表情有些不太对劲儿,想了想双腿一夹马腹,喊了一声停。
众人不明就里,车队缓缓停下,那将士跳下马,将耳朵贴紧地面,这一转眼的功夫,那不知是敌是友的队伍离得更近了。这将士虽然不如百合武功高,可他在战场多年,也算是颇有经验了,此时听到马蹄声,脸色都变了变,对方越离越近,此时一行人就是想躲,可此时离京城不远不近的距离,这四周空荡荡的,又能往哪儿躲去
一行人数量这样多,还带了个女人,跑又跑不快的,那将士咬了咬牙,正拿不定主意,那支队伍终于赶到,一行约二十来人,穿着黑衣蒙了脸的队伍骑着快马冲来,蒙蒙天色中,前方的人举起了手中的手弩,嗖嗖的破空声响起,这分明就是来杀人灭口的,将士还没来得及报出自家将军的大名,身下马儿便眼中中了一箭,开始发起狂来。
这队人马一来也不说话便大开杀戒,护百合入京的队伍先是被这阵突破弄了个措手不及,但很快的回过味儿来,众人牢牢将百合护在中心,这些人有备而来,又用的是军中才有的轻便小巧且杀伤务极大的弓弩,还打了众人一个措手不及,那弓弩上抹了毒,很快这边人马便死伤了小半,百合想从马车里出来,外头却遭人堵得牢牢实实的。
听到外头惨叫声,她一脚踹破马车厢,外头的将士没料到她力道这样大,吃了一惊的同时,百合捡起一块破裂开的马车厢板,手上运足了力便朝那群放弓弩的黑衣人砸去。
手弩的优点在于轻便,杀人于无形,可若是论穿透力,与弓相比又差了许多。更何况在这样近距离的情况下,最多刺穿人已经是不错,百合这会儿扔了马车板子过去,那弓弩便穿破不了这东西了,并且马车板在受到了雨点似箭矢袭击,却不减去势,直接朝那群黑衣人飞去。
那群人见了人便杀,哪儿会料到百合反应得这样快,更何况也压根儿就没想到马车中的人力道会这样大,等到反应过来要躲时,身在马上,手中拿着弓弩,想躲都躲不了了。
一阵闷哼声响起,百合从马车里跳了下来,哼了一声:“抓住他们”
开始这群人突然闯来,众人反应不过来,只能被动防守,倒死了好些人,现在百合的举动扳回了众人的劣势,几人呆了一呆,回过神来愤怒的一行人拍了马便冲上前。
本来以为这群黑衣人一见事情败露便要逃的,谁料这些人倒也不逃,反倒在慌乱过后,很快的稳住了阵脚,看到一群人冲过来,开始摸出了武器。
为首那黑衣人摸出一支银枪,在清晨雾蒙蒙的天气里,那银枪闪烁着寒光,像是看准了目标一般,朝百合冲了过来,一路有人拦他的,都被他一枪挑到了马下。
第1019章我的盖世英雄(三十二)
这个蒙着脸提了银枪的黑衣人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历,竟然武功颇有些门道,马上功夫也不差,枪下几乎没有一合之敌。
最重要的,也不知这群人究竟是哪个派来的,竟像是死士一般,行动间替这提枪的黑衣人开路,且配合得极好的样子,一路冲过来,势如破竹般,很快便像一柄尖锐的刀,破开了防守的众人,直朝百合逼近。
“保护姑……”此次领队的将士看到这样的情景,脸色都有些变了,这一趟他受张洪义的委托,得邓知州的命令护送百合北上,眼见如今已经快到皇城根下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