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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旌旗(东方织蛛)-第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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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点点头,走到村妇身边,俯下身来,仔细查看着村妇的断腿。

赵云冲着手下挥了挥手,说道:“女郎,赵云也帮不上忙,就先行离去了。”说罢,也不等女子回话,就匆匆离去了。

华佗的女弟子连头都没抬,一直等到赵云走远了,这才站起身,冲着赵云的背影竖起一根手指,左右晃了晃,这才低声道:“该死的大头兵,就知道杀人,那像本姑娘,天生丽质又善良无比呢!”

赵云一个踉跄,赶紧加快脚步,骑马而去了。

女子解下身上的包袱,拿出一个瓷瓶,轻轻的倒出一些粉末,仔细的洒在村妇的伤口上,这才取出一根银针,仔细的将伤口缝合起来,足足过了一刻钟,女次这才处理好村妇的伤口。

处理完村妇的断腿,女子又来到婴孩身边,异常轻柔的解开婴孩脖颈上的麻绳,将昏睡的婴孩抱到怀里,嘴里轻轻的哼着歌谣。在这一刻,女子的神情专注而又温柔,就像嫡落人间的仙女一样,用自己的慈悲,感化着困难的人间。

这世间既然有丑恶狠毒,就有美好善良,也正是应为有美好善良的存在,人类才能在这乱世之中活下去,这也正是人类的希望所在。

但是李重显然不是救苦救难的活菩萨,他也没有这个能力救苦救难,实际上河北的情况比草还要悲惨一些,这是地势决定的。

现在李重把目标定在了北疆,也就是茫茫大草原。再准确点说,李重打算将魔掌伸向草原,抢牛羊,抢粮食,抢女人,抢一切所能抢的。

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不是李重脑袋发热、一时冲动,现在中原、河北、江东元气大伤,大家都忙的焦头烂额,谁也派不出兵来打仗。但是,这不代表着李重不能杀入草原。

攻打曹操肯定不行,中原是有城池守护的,李重现在哪还有军粮攻城啊,一天打不下来别人的城池,军队就要饿死在城下了。

退一步说,攻下来曹操的城池又能怎么样,曹操也没有粮草啊!

所以杀入草原是最明智的选择,第一,大草原没遭受特别严重的旱涝,还能蓄养牛羊,能有些油水。

第二,草原没有城池依托防守,而且人口并不聚集在一起,攻打起来难度不大。

第三,李重想的长远一些,如果现在不很恨的打击草原上的匈奴人、鲜卑人,难保这些人不会趁火打劫,入侵中原。这绝对不是李重杞人忧天,实际上每次异族入侵都差不太多。

第二百七十三章 三个良心狗肺之徒

在周朝,犬戎就趁着中原大乱,杀入京城,要不是齐桓公联合诸侯北伐,还不知道会有什么情况呢。

汉代,匈奴人同样趁着楚汉相争的时机趁火打劫。

隋末唐初就更不用说了,吉利可汗也曾经趁着中原混战南下入侵,并在渭水之边和李世民签订了白马之盟,实事求是的说,白马之盟是一个称臣求和的条约属于城下之盟的性质。

最为悲剧的就是明王朝了,趁着小冰河时期的大灾荒,建奴勾结蒙古,霍乱中原,拉开了中国历史上最黑暗的三百年。

为什么说是最黑暗的三百年呢,其他少数民族也曾近入主中原,但像什么金王朝,元帝国都是威风八面的,唯有后金,软弱的令人作呕。

李重手中大约有三万骑兵,所以李重派赵云、太史慈、高览三人各自带领一万骑兵北上,这是一场掠夺性的战争,除了必要的兵刃、弓矢外,三万骑兵出了长城,手中就没有一粒粮食了。

在生死存亡的压力下,三万骑兵爆发出惊人的潜力,一日一夜间就行军一百五十里,沿途连破三个鲜卑部落,抢得牛羊马匹无数,最后合兵单汗山,拔出了鲜卑人距离长城最大的一个据点。

说的容易,实际上这场战斗打的非常惨烈,由于要分开行军(怕抢的粮食不够三万人吃)赵云、太史慈、高览三人行军的路线并不相同,所以他们到达单汗山的时间也不一样。

鲜卑人可不是软弱可欺的羔羊,实际上这个年代的鲜卑人血性十足,一度打的匈奴人丢盔卸甲,战斗力强悍无比。

单汗山最少有一万五千鲜卑骑兵聚集,虽然是仓促遇敌,但双方也杀的尸横遍野,惨烈无比。

最先和鲜卑人交手的是太史慈,由于在兵卒的人数、体力上都处在劣势,太史慈打得十分艰难,很快就被鲜卑骑兵团团包围起来,情况岌岌可危。不是太史慈不想等到赵云和高览来了再动手,但太史慈能等,人家鲜卑人可不是傻子,能让一万大军杀到眼皮底下还无动于衷吗?

另外太史慈也不敢可以减慢行军的速度,如果高览和赵云等人先到了,迟迟得不到自己的支援,到时候自己有什么面目去见别人。

在李重的军中,太史慈是当之无愧的第一人,不给别人做出榜样来,马上就回有人取而代之。好胜心极强的太史慈自然不会容忍这种情况发生,实际上武将也没有几个好胜心不强的。

赵云和高览二人也是这类人,二人也想先到达单汗山,和鲜卑人交手,但很可惜,两个人在黑夜中走了弯路了。等到高览到达单汗山的时候,太史慈和鲜卑人已经厮杀了半个时辰。

高览的援兵堪堪稳定住战局,但却不能给鲜卑人造成决定性伤害,李重在兵力方面的优势并不绝对。

又过了一个时辰,赵云这才带着一万骑兵赶到战场,一见到双方混战的惨烈景象,赵云就知道自己来晚了,羞愧、恼怒、懊悔、各种负面情绪涌上心头,所以赵云连想都没想,就策马就冲入敌阵,同时口中高呼:“裴元绍,后面交给你了……”

不得不说,这种方法是极端错误的,如果赵云是一员智将,此时此刻一定会先仔细观察战场,看看敌军的薄弱之处在哪里,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战术。但很可惜,赵云现在还没有那个能力,心性也没锻炼的那么成熟。

但有一点是可以保证的,赵云还是有着万夫不当之勇,就算蛮横无理一些,横冲直撞,也能击破鲜卑骑兵的阵型。更何况现在鲜卑骑兵还处在下风,根本分不出兵力来对付赵云。

还好赵云的副将裴元绍是智慧型人才,急忙指挥着一万骑兵分成十队,十队骑兵拧成一股绳,如同翻滚狰狞的巨龙,轰然冲进鲜卑骑兵之中,所到之处人仰马翻,断臂残肢四处乱飞。

足足经过两个时辰的鏖战,太史慈三人才杀散鲜卑骑兵,耀武扬威的冲进鲜卑部落。

对于已经杀红眼的兵卒来说,心中很笨就没有是可为之这四个字,凡是出现在他们眼前的人,只有死路一条。单汗山的十来万居民,几乎被三人屠戮一空,杀的单汗山血流成河,哀声遍地。

留下了一些妇女作为奴隶,三个人开始盘点收获,作为一个大型的鲜卑部落,单汗山囤积了不少粮食,牛羊马匹等牲畜也不在少数,三个人商议了一下,高览带着这些物资先行回到并州,给饥荒遍地的河北输血。

能养活十万鲜卑人的物资,自然也能养活十万中原人,这一次抢劫行动可以说是收获丰富,物超所值。

死去的战马正好用来给兵卒炖着吃、补充体力,可如何给战马补充体力就让三个人挠头了。

战马的体力消耗很大,要驮着兵卒奔驰,需要充足的营养补充。单靠青草是肯定不够的,一般来说,在处于战争时期,战马都是需要吃一些豆类、麦子的。

但李重现在人都吃不饱,哪还有粮食喂养战马呢!

所以,三个人商议了一下,决定在草料中加上一些肉末,代替麦子豆类。三个狼心狗肺之徒根本就不害怕没有肉可吃,人吃战马,战马也可以吃人的嘛!单汗山有十万居民,足够战马享用了。

吃光了单汗山的鲜卑人,在吃别的部落就是了。对于心已经不能再黑的太史慈三人来说,吃人……没压力!当然,吃的一定是鲜卑人、匈奴人才是,这不是三个人太过残忍。实际上,在中国古代,异族人从来就没把汉族人当过人,而汉族人也从来就没把异族人当作同类。

吃人在古代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特别是这些少数民族,有些时候,他们吃人不单单是为了果腹,而是为了享受,比如石勒,就非常喜欢吃人。

在天灾之下,一切温情脉脉的面纱全被撕裂,弱肉强食的自然规律显露的淋漓尽致。

在单汗山休养了三天,赵云和太史慈等着高览归来,同时高览也会在河北补充一些兵卒,以便保证远征军的战斗力。

三个人的下一个战略目标是狼居胥山(今乌兰巴托附近),也就是汉代名将霍去病远征的终点,霍去病也就是在这里留下封狼居胥的美名,为后世的文臣武将所顶礼膜拜。

第二百七十四章 武将的终极目标

作为一名武将,赵云、太史慈、高览对于霍去病的崇拜是无容置疑的,别看赵云在历史上更为人熟知,白马银枪,纵横不败,但在真实的历史地位上,他拍马都赶不上霍去病。

更别提太史慈和高览了!

那么,三个人没有理由不追随先辈的步伐,征服那茫茫的大草原,留名青史,供后人瞻仰。

最近草原上流行这样一个传说,说长生天为了惩罚不敬神灵的世人,降下三个灾星祸害草原,这三个灾星各自带领一万地狱中逃出来的魔鬼,杀掉沿途之中所有的生灵,最后还把人的尸体吃掉。

此事是真是假,自有累累白骨作证。

据说这三个灾星的名字叫太史慈、赵云、高览。

这也是得到证实的,草原人也不傻,虽然有些人会相信谣传,但还是有人记得这三个人的名字的,原因无他,三个人经常来草原抢劫。

三个人在草原上的行动可以用一个游戏来形容,贪吃蛇!吃掉沿途所能看到的一切,不管是能动的,还是不能动的。

残忍而又获利丰厚的抢劫行动一直持续到七月末,草原上的青草慢慢变的枯黄起来,天气也逐渐转凉,北风渐起、秋雁南飞。

经过一个月的跋涉,太史慈三人也带着兵卒来到狼居胥山。

狼居胥山处于达克鲁伦河(额尔古纳河)和图拉河上游,水草丰美,牛羊遍地,是古代匈奴人的主要聚集地。在鲜卑人强势崛起之后,匈奴人被驱逐到河套以西,狼居胥山也就被鲜卑人所占据。

(关于狼居胥山的具体位置至今为止也没有确切说法,但蜘蛛认为,现在人不知道是因为史料缺失的缘故,而作为汉代人,赵云和太史慈要是不知道狼居胥山在哪里就贻笑大方了。)

这一次三个人约定好了,一定要一起动手,所以临到狼居胥山附近,三个人就开始派遣斥候相互联系,约定行军路线,行军时间。

在三个人的密切配合下,三个人终于在建安六年七月二十九望见狼居胥山。

遥望着远方的皑皑雪山,蓝天白云,山麓的松林水草,三个人的心神顿时激荡起来。要说不激动那是不可能的,就像我们现在看到抗日英雄的遗迹一样激动,一样的热血沸腾。

强行按捺下心神,三个人立即下令全军休息,凑到一起商讨战术。

按照三个人的估计,狼居胥山最少有三万鲜卑骑兵,这不是一个小数目。虽然,三个人认为三万鲜卑骑兵绝对不是李重三万精骑的对手,但一阵厮杀下来,李重的三万大军也不会剩下什么,惨胜是要不得的。

三个人大约一个时辰,什么分割包围,凿穿战术,诱敌深入等等等等方法都拿出来商讨了一遍,却发现这些办法要么风险太大,要么耗时良久,实在算不上什么良方妙计。

到了最后,还是裴元绍一语道破天机:“三位将军,咱么就是来抢劫的,杀人放火,一把火烧了狼居胥山不就完了。鲜卑人的三万大军能跑,可鲜卑牧民没地方跑吧,没有了牧民给军队提供根基,三万大军又能在这草原上存活多长时间,他们总不能学我们,吃……吧。”

裴元绍特意避过吃人两个字,不用他说太史慈几个人也明白什么意思。别看三个人一路上烧杀抢掠,用人肉喂战马,但那只局限在草原上,如果换做中原的百姓,三个人也下不去这个手。

同样的道理,别看塞外异族生性残暴,吃人肉喝人血,但让他们吃自己人,他们也是做不出来的。当然,石勒那样的人除外,他已经进化到畜生这个级别了。

其实三人手下的兵卒也有吃人肉的,太史慈他们也知道,但他们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吃自己人就好了。

“不错,那就放火烧山吧!”太史慈第一个点头答应道。

“秋高气爽,正适合用火计对敌!”高览接着说道。

赵云回答的更为干脆:“我去放火!”

“过了今天,封狼居胥就会成为传说了!”赵云看着远方白雪皑皑的山巅,扔出手中的火把。

“轰……的一声”数百名兵卒一起扔出手中的火把,大草原上很快就出现一条蜿蜒的火线。赵云防火的位置距离狼居胥山至少有二三十里,但草原上防火就有一点好处,火势蔓延极快,简直可以媲美人跑的速度了。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就是草原上没有什么抗烧的木材,野火烧的快,灭的也快,赵云他们可以跟着野火前进,斩杀漏网之鱼。

当然,赵云肯定是不会选择吹北风的时候放火的。

三万骑兵紧跟着火线向狼居胥山靠近,每个人都神情肃穆,杀气迸发,眼睛通红通红的,就像伺机而动的饿狼一样,闪烁着幽暗凶残的光芒。

就在刚才,太史慈等人已经非常严肃的告诉他们,此次大战,众人没有任何退路可以走。如果不能以雷霆万钧之势扫平狼居胥山,马上就会被留守的鲜卑骑兵缠住,那么依照几个人在草原的名声,等待他们的就是无穷无尽的鲜卑援军了。

在生死存亡之际,不是光华夏人有勇气抗争,同仇敌忾,鲜卑人,匈奴人,甚至岛国人都不缺乏这种血性,唯一例外的就是棒子人。

而且,这些病足也是有父母妻儿的,李重虽然还能让这些军人吃饱,但绝对照顾不到他们的父母了,可以这么说,这些兵卒的家眷也在生死线上挣扎,也饿着肚子吃草根,吃树皮,说不定哪天,他们就会饿的一命呜呼。

晓之以理,诱之以利,太史慈很明确的告诉这些兵卒,如果抢到了粮食,一定会优先供应他们的亲属。

这无可或非,谁都不是圣人,这些兵卒也是一样的,他们拿命来拼也是为了家人能过上好日子。

想想看,这样一来李重的三万骑兵不拼命才怪,鲜卑人还有逃跑的可能,他们已经连退路都没有了,这是一场不成功便成仁的战斗。是衣锦还乡,还是埋骨他乡,马上就能见分晓了。

第二百七十五章 血腥大屠杀

草原上经常发生火灾,所以牧民看到远方的烟火,并不慌乱,而是招呼人手,有条不紊的砍刀杂草,以防止火势蔓延到部落之中。

这也是草原人对付火灾的常用方法,但这显然不适合对付人为的放火。

太史慈三人领着兵卒制造出一条十余里长的火带,还不住的在后面增加火势,没事就扔点油脂什么的,导致火势越来越大,简直有席卷天地的气势。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的救火努力都是无用之功。

鲜卑营地开始发出慌乱的呼喊声,战马的嘶鸣声,小孩的哭泣声……隐约还能看见跑到河畔取水的人影。

太史慈冷笑一声,命令兵卒取出弓箭,准备射杀前来救火的鲜卑人。此是鲜卑人也发现了李重军队的身影,但他们却没办法把注意力放到厮杀上面,首先要躲避的是吞噬一切的烈焰。

现在鲜卑将领很后悔,他们不是不知道太史慈等人的行军路线,没有上前迎击李重的军队,无外乎就是想要以逸待劳而已。但无论什么时候,都别想光站便宜不吃亏,主场作战有好处,自然也有被动的地方。

随着大火逼近,鲜卑人也发现救火是不现实的,完全是杯水车薪,开始收拾东西四处逃窜。

对于鲜卑人的表现,太史慈三个人还是很满意的,心里盼望着他们收拾东西利索一点,千万不要被大火烧光了,自己还等着抢呢。在人手里抢东西,一刀子就够了,在大火里抢东西是要拼命的。

当然,跑得最快的就是鲜卑骑兵,他们是草原上机动力最强的人,要是被大火烧死了,真心侮辱了骑兵这个词。不光是骑兵逃跑了,就连普通的牧民都没死上几个人,狼居胥山没有城池掩护,逃跑起来也非常方便。

“呼拉……”一股旋风肆虐而过,卷起漫天的尘土、灰烬。

太史慈三人就站在狼居胥山鲜卑营地的最中间,看着被烈火席卷过的营地,脸上露出一丝冷笑。

自古以来,杀人放火这四个字都是连在一起用的,太史慈三人也不会坏了规矩。为了能更好的执行这一准则,三个人对接下来的行动方案进行了呕心沥血的研究,最终,拿出一套且知可行,行之有效的方案来。

首先,三个人将三万骑兵分成五队,每队六千人,而太史慈、赵云、高览将各自带领六千人出去追杀鲜卑骑兵,剩下的两队骑兵一队留给太史慈三人轮换,另外一队用来对付附近的鲜卑牧民。

裴元绍自然是留守营地的人员了,逃到附近的鲜卑牧民也由他来对付。

不过裴元绍的手段十分高明,根本就到处扫荡,而是派人沿着克伦河埋伏,斩杀前来取水的牧民。

裴元绍这一手十分恶毒,被烟火熏呛过的鲜卑人最需要的就是清水了。屠杀百姓也用如此恶毒的计谋,裴元绍也算是古往今来第一人了。

三个时辰过后,赵云第一个回转营地,看赵云兵卒身上的血迹,就知道他们经过多么惨烈的厮杀了。

兵卒们身上全是血迹,铠甲上也刀痕累累,就连赵云自己的身上都血迹斑斑,战袍上还有烧痕,可见战况之惨了。不过这些人也不是光打仗了,他们还带回来无数的战马、牛羊,收获颇为丰厚。

赵云简单的休息了一下,就带着做为预备队的六千骑兵出发了,一阵沉闷的马蹄声过后,六千骑兵消失在地平线上。

一直到了夜间,太史慈和高览依旧没有回来,裴元绍领着万余兵卒杀牛宰羊,在烧焦的草地上点燃一堆堆篝火,烹烤食物。而在远方,依旧能看到红光闪耀,那是没有熄灭的大火,它依旧无情的吞噬者草原上的生灵。

吃饱喝足,兵卒就开始躺在热乎乎的地上吹牛了,自从进入草原以来,这些人每天都挣扎在死亡线上,精神高度紧张,适当的吹吹牛,有利于缓解精神压力。

当兵的吃牛无外乎就是自己多么勇猛了,在这些兵卒的口中,他们一个个都是超级赛亚人附体,拳打月亮,脚踢月球,一刀砍死数百敌军的超级高手。

依照他们的说法,草原上已经被他们杀得血流成河,遍地都是死尸了。

其实这些兵卒吹的有些夸张,但有一点是绝对正确的,草原上却是被他们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了。

就在赵云行军的路线上,能清楚的看到,遍地都是鲜卑人的尸首,有兵卒的,也有牧民的,有老人,也有妇女孩子。每个人的死装都极为凄惨,开膛破图屡见不鲜,不少妇女还赤裸着身体,身上青一块紫一块,下身更是污秽不堪,一看就是死前经受过凄惨的折磨。

也有没死透的鲜卑人,在地上慢慢蠕动着,嘴里发出痛苦的呻吟声,但只要查看这些人的伤势就能发现,他们不是漏网之鱼,而是被刻意留下姓名,为的就是让他们死的慢一些,多遭受一些痛苦。

最可怜的就是被掳回营地的鲜卑人,他们被裴元绍有计划的屠杀,制成烤肉,将人肉剁碎了掺杂在战马的草料里。

天明的时候,太史慈和高览也陆续回到营地,换生力军继续追杀鲜卑骑兵。这一场追杀行动一直持续了三天,最少有十万狼居胥山的鲜卑军民死在三人的屠刀之下,这还不算因为饥渴而死得鲜卑人。

经此一战,鲜卑元气大伤,就算李重在争夺天下的战中失败,也基本上杜绝了五胡乱华的可能。对于多灾多难的中原百姓来说,李重所做的一切善莫大焉,但对于草原来说,李重又算得上罄竹难书。

历史就是这样,是非功过要站在不同的角度上来看,善恶谁又能说的清楚呢。

但太史慈三人的军事计划还没有结束,他们还要转道龙城,扫荡那里的少数民族,收割他们的生命,抢夺他们的财产,毫无疑问,这也是一场血腥之旅,将会有无数无辜的牧民倒在屠刀之下。

为了让治下的百姓活下去,李重已经顾不得史书会怎么描写他了。

第二百七十六章 郭嘉和诸葛亮

李重并不是光扫荡草原就算了,除此之外,李重还开辟了第二战场,第二战场就在辽东,军事目标是高句丽和扶余。

辽东是受灾比较轻的一个地方,其中辽东郡和北平郡基本上可以做到自给自足,但李重绝对不会让张辽过的太清闲。在李重的军令里,张辽不仅要自给自足,还要提供十万石粮食出来资源各地,这根本就是强人所难,所以,张辽也只能出兵乐浪郡和高句丽,抢夺军粮度日。

辽东还有鲜卑和乌桓两大势力,但这两个少数民族在李重数年来坚定不移的扫荡之下,也没什么实力了,唯一能对张辽造成威胁的就是高句丽了。

高句丽就是某一民族的先祖,出于人为原因,李重非常非常讨厌这个民族,所以李重给张辽的军令是屠城灭族。屠城灭族对张辽来说没什么压力,他也不是没干过这种丧心病狂的举动,乌桓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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