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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血-第7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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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哥哥这马的精神,身量,长相,皮毛,就算不是河西马中最好的,也应该差不多了。可惜小子没见识过真正的河西良骥。更没见过传说中的大宛龙马。不然的话,应该能好好伸量一下。”

    那人明显也是爱马之人,听了这话,翻身就跳了下马。

    “呀,没想到还碰到个伯乐,某家姓张,兄弟怎么称呼?”

    王罄再次抱拳,“小弟王罄。见过张大哥。”

    这位姓张的汉子,也是直爽之人,一把拉住王罄的胳膊,指着自己的坐骑道:“咱也没见过大宛龙马长的什么模样,但咱家骑的也是宝贝,你看这腿,有多长,蹄子多大,蜀马,吐蕃马。还有草原马站在它旁边,一蹄子下去。就能踢死它们。”

    “咱在草原上的时候,骑着它跟草原胡人打仗,那些胡人冲过来,才到咱腰间,别说正面跟咱碰了,撞不死他们,就说拿刀互砍的时候,他们才到咱腰间,马速也没咱快,上去一刀,正好能削在他们脖子上,都不用多大力气,别提多舒服了。”

    “你再看看这皮毛,毛是不是有点长?告诉你吧,咱这宝贝,在冰天雪地里呆上十天半月,也冻不死。。。。。可惜,你要让他夜行八百日走一千,那是难为它了,草原矮马在这个上面,比它要强。。。。。”

    “人家别看矮,随便吃着青草,喝着河水,就能一直疾奔个几天几夜,也不带力竭的,还有你们蜀马,别看小巧,但走山路,背东西,也比别的马种要强。”

    “不过啊,打仗还得是河西马,骑着它,正面对上咱们的兔崽子,都白给,冲冲不过咱们,跑也跑不掉,除非不见面,见了面就是咱们的下酒菜了。”

    这位比王罄还能说,一旦说起战马来,那叫个滔滔不绝。

    王罄那点见识,都是从驼帮行路中摸索出来的,和人家真的没法比,用句不好听的话,那就是个土包子。

    这位也不是炫耀,随口道来,就让王罄缩了缩脖子,合着人家骑着好马,就是为了杀人夺命。

    至于王罄喜欢好马,多数却只是为了威风。

    王罄手上也不是没有人命,但自觉和人家轻轻松松露出的几句话来看,应该就像小孩子闹家家一样可笑。

    说这话,这位拉着王罄来到妇人骑着的马前面。

    指着它道:“看见这匹没有?看出点什么来了?”

    王罄端详一下,“看着有点胖啊,也少了点精神。。。。。。”

    这位扬起手来,便拍了王罄肩膀一下,笑道:“小兄弟眼力不错,这马啊,本来比咱们的马要强的多,但。。。。。。”

    说到这里,声音不自主的小了起来,“给养废了,这好马啊,可不是骑着溜几圈,打打猎什么的就能养好的,就像人一样,得吃苦头,才能长进,整天呆在家里,吃好的,喝好的,时不时出来透口气,这么过活,早晚都得成了废物,这马啊,也没什么区别,你说是不是这么个道理?”

    王罄大咧咧的性子这会儿就彰显无遗了。

    乐呵呵的不住点头,觉着长了见识,还要附和几句,“哥哥说的不错,女人养马是不成。”

    这位听了,哈哈大笑,同时也起了知音之感,瞅了妇人那边几眼,压低了声音道:“兄弟,和你一起的是你家婆娘?怎么和香侯府的人扯在一起了?”

    “看兄弟你人不错,咱就跟你说一声,香侯府的女人嫁人,麻烦着呢,哥哥要是你啊,就赶紧带媳妇走,香侯府那边要是知道府中的女人在外面擅自嫁了人,那是要出人命的。。。。。。。。”

    这位心肠也真不错,说完了这句,还眨巴着眼睛,一副全是为你好的表情。

    冷不防,后面有人当即给了他一脚,“他娘的胡说什么呢,刚才没听人家说,那是义妹来的?”

    “哦,义妹啊。。。。。”这位若无其事的拍了拍屁股,神情转于猥琐,嘟囔道:“咱老张从来不听娘们儿唠唠叨叨,嗯,若是换了咱老张,这么漂亮的义妹整日里瞧着,也总要娶回家当婆娘的,我说兄弟啊,哥哥还是要劝你一句,别让。。。。。。义妹回去香侯府了,进去可就再出不来了,到时候后悔死你。”

    香侯府?王罄想了想,猛的一拍大腿,“我说呢,二妹是那么个性子,原来在全都是怨妇的香侯府呆过,这可不成。。。。。。。。”

    张姓汉子也听的愣了,这可是头一次听人说香侯府中全都是怨妇,新鲜啊。

    不提这两个活宝在这里叽叽歪歪。

    那边儿妇人却在问,“你这是舍得回家看看了?”

    “嗯。”

    “呵呵。。。。。你回来的不巧。。。。。。你爹带着家人年前就出京了,应该是投奔你三叔去了吧?”

    “嗯?”

    妇人其实不是旁人,正是当初香侯府府卫统领,陆飘。

    如今嫁了人,却还在香侯府中任职,只是不再管着府卫了,多是为香侯府处理一些外间之事。

    香侯府中都是怨妇的话,只能说对了一小半,香侯府中女子,从来不禁婚嫁,只是嫁了人之后,受到的信任也就少了罢了,也不会再放她们进府中深处,打扰那些贵人的清净。

    此时陆飘心里暗叹一声,这孩子越发清冷了。

    任红缨乃将门之后,虽然家中不算高门大户,但祖上也曾做过一地团练使。

    到了她爹这里,兄弟三人,都不算什么人物,她爹在京军中任职,只能算个营头,将将到了都尉,再往上也不用想了。

    而且,这还是托了这些年京军变动极大的福。

    不过,他们这一家,也勉强算是外戚了,和当今皇后娘娘,有些亲戚关系。

    任红缨是庶出女,娘两日子都不太好过,不过她娘跟香侯府的一个府卫交情莫逆,任红缨少时,就被送到了香侯府中教养。

    一来呢,不用在家中受气受苦,二来呢,也能稍稍依仗些香侯府的势,让其他人不敢过于放肆。

    任红缨自小笨拙,一些人间冷暖又落在她的眼中,也就养成了倔强冷漠的性子。

    其实,到了香侯府中,受到的磕打也不少,香侯府从来也不是一个温情脉脉的地方,她们的理念也从来都是想要女人刚强起来,才能立足于世。

    太过柔弱的女人,在香侯府中没有立足之地,也得不到太多的怜悯。

    香侯府中女子大多习武强身,像任红缨这样的将门之后,自然不会例外。

    不过,年纪还小的任红缨在到了香侯府之后,一眼就相中了一把重剑,之后眼中再无旁物。

    这就是缘分,重剑的份量,弥补了她的笨拙,到了她十岁那年,她已经能提着那把成年男子耍着都要吃力的重剑,舞的如同狂风一般了。

    天赋异禀,这是当年头一次看到她舞动重剑的时候,她的老师第一次出口的赞语。

    之前,同龄的孩子较技,她总是被人揍的鼻青脸肿,但当她能拿得起那把重剑之后,再没人愿意跟她对战了。

    因为当她舞动剑器之时,带出一种难言的疯狂,也许正是这样,让她的剑法大开大合,不需战阵磨练,便生惨烈之势。

    十岁的时候,她的力气其实没那么大,但她却能让重剑带着自己如狂风般旋转往来,顺便形成了自己独具一格的剑法。

    这个时候,她便渐渐得到了府中器重,也体会到了除了母亲之外的难言的关爱。

    不过在她十四岁这一年,回府看望母亲,正碰上大伯家的长子,也就是她的堂兄对母亲动手动脚,一怒之下,拔剑而起,一剑劈断了堂兄的胳膊,再一剑划开了堂兄的胸膛。

    这是她伤的第一个人。。。。。。。。(未完待续。。)



第一千四百九十四章入城

    任红缨的堂兄没死,但人也是废了。

    闯了这样的大祸,任红缨当时是既害怕,却又感到难言的痛快。

    之后,带着母亲塞给她的散碎银两,怀着对母亲的担忧,直接逃出了京师。

    族中自然有一番纷乱,但香侯府这边的护短是出了名的,听到消息也是大怒,派了人到任府要人,知道人走了,追问之下,终于晓得了前因后果,差点又把她那个堂兄从病床上揪起来,送到长安令尹衙门。

    不过那会儿,正是景兴末年,大将军赵石被宣召回京,之后又被关押进了大理寺牢狱,风雨飘摇之际,香侯府也不得不收敛锋芒。

    不然的话,连任红缨的大伯可能都要接受香侯府的怒火。

    事情其实也就这么完了,长安一场惊变,多少事情,都被许许多多的大事遮掩了下来。

    不过,任红缨这一去,却再未踏入京兆地界一步。

    如今已是成武八年,七八年过去,任红缨还是头一次回来。

    实际上,任红缨算不得香侯府中人,只是和香侯府渊源甚深而已。

    不过说起来,大秦女子中出类拔萃者,多数都会被香侯府垂顾,看着长身而立,风华难掩的任红缨,陆飘更增了几分喜爱。

    琢磨了一下措辞,笑呵呵的拉着任红缨又远走了两步,离着往来的人远些。

    “樱樱啊,反正你们家里也没留下什么人,不如先跟在飘姨身边走走。。。。。。”

    “我娘呢?”

    “嗯。。。。。。。你娘到是留下了。就在府里。等着你回来呢。。。。。。可是吧。听飘姨 一句,先别回家成不?”

    “可是家里出了事?我娘她。。。。。。。”

    “放心,你娘没事,年年都有人去看她,你娘这些年过的还算安稳。。。。。。。。好吧,跟你说句实话,你道你爹为何阖家出京?”

    听到老娘无事,任红缨就安心了。至于家中其他人,都和仇人差不多,她是真心不惦记。

    说起来也怪她自己,这些年在外游荡,打打杀杀不少,但却没在什么地方立足下来,不然的话,她也许早就回来偷偷把老娘接出去了。

    陆飘见她唔了一声,便没了声儿,一副无可无不可的样子。也不打算再兜圈子,直接继续道:“你爹被吓跑了。他生了两个好女儿,你那个幼妹也很不错,他想将女儿嫁到晋国公府为妾。。。。。。”

    “不想,晋国公不乐意,你爹哪儿还敢在京中多呆,于是带着一家子人跑了,你娘想等你回来,这才留在京中,也算看着门户,你呀,回来的有些不是时候。”

    “晋国公府?”到底离开长安日久,这几个字听着有些耳生,不过随即就想起来,说的是大将军赵石的府邸。

    任红缨到是没想到,刚才远远见了那人一面,现在自家就能和其人扯上干系。

    想想也是,得罪了那样的门户,阖家还能够安然出京,估计已是不易,其他的也不用提了,她回来的确实有些不凑巧。

    想想那个同父异母的幼妹,好像也没多少印象,同父异母,又兼嫡庶有别,在她心里,对方实在没什么份量。

    “当年在香侯府中,您曾跟红缨说过一句话,红缨记得很清楚,世间有些事情,不管对或不对,都必须去做,所以,红缨做起这样的事情来,从来不多想,这次回来,红缨想瞧瞧娘亲。。。。。。。”

    “瞧你这孩子说的,又不是不让你见,只是咱们要好好合计一下是不是?把你娘接出来,也不是什么难事。”

    “您说笑了,这好像没什么区别。”

    陆飘语塞,是没什么区别,这丫头心思转的到快。

    但一些话,她也不好说,她总不能说宫内如何,香侯府如何,晋国公府如何。

    这中间的曲折,说来她也知道的不多,但就算如此,事涉宫中,香侯府,晋国公府,她再喜欢眼前这个丫头,也断不会将这些事情随随便便宣之于口。

    想了想,她拍拍任红缨的肩膀,温声道:“也好,那就回去见见你娘吧,但别出去胡乱走动,等等飘姨的消息如何?”

    实际上,这事不大,差不多属于宫内与外臣间的一次玩笑,过去也就过去了。

    但还是那句老话,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那些大人物之间的玩笑,搁在其他人身上,就不会是玩笑那么简单了。

    陆飘十分明白这一点,但任红缨却未必真的清楚。

    看着任红缨带着那个蜀中来的傻小子施施然进了城门,在城门口还亮了一下香侯府的腰牌。

    陆飘担忧之余,也有些哭笑不得,这么多年了,这丫头到还知道香侯府的旗号好使,没把当年给她的东西给丢了。

    她本有心让其他两个人陪着任红缨入城。

    但随即一想,这些大将军的护卫亲兵,并不那么好支使,二来,都是晋国公府的人,要是从两个年轻人嘴里套出些话来,反而不美。

    还是知会一声府里吧,这丫头不错,想来府主不会不管。

    当然,能进入香侯府主人的眼中,自身必须有本事,经历最好奇特些,就像陆归琴那样的奇女子,即便远走江南,也都在香侯府护翼之下呢。

    就是不知道这丫头有没有那个福分了。

    不提陆飘这里如何想,之后又如何做。

    两个男女终于进了长安城。

    七八年过去,长安城的变化大不大?

    当然大,只是还没大到让任红缨迷路的地步。

    两人很快就上了朱雀大街,任红缨走在这条长长的大道之上,既熟悉又陌生,多少乡情瞬间便清晰深刻了起来。

    王罄都瞅瞅,西瞧瞧,到处都是新鲜,到处都透着美好,很快就将方才还想着的很多疑问都抛了开去。

    他这人就这点好,有些事,你不说,他从来不追着打问,也不会存在心里,说好听点叫心胸豁达宽广,说难听点就叫没心没肺,不过这样的人陪着你,会很舒服就是了。

    此时已经到了饭点儿,经过一处酒楼,酒菜的香气分外浓烈,王罄就走不动了。

    “二妹,咱们先歇歇成不?”

    要不怎么说这人有点不着调呢,这个时候还能惦记肚囊,想要先填饱肚子再说,心可不是一般的大。

    任红缨抬头瞅了瞅酒楼,“进入吃一顿,几十两银子,吃好的,喝好的,上百两银子可也打不住。”

    这还是七八年前的物价,现在只会更贵,不会更便宜,当然,便宜的地方也有,但绝对不会在朱雀大街上。

    王罄吃了一惊,不过哼哼两声,立马拍了拍胸脯,那意思很明白,哥哥有钱,吃一顿饭还难不住老子。

    任红缨也知道他身家不菲,驼帮赚银子虽然辛苦,但走一趟商路下来,赚到的银两,绝对让那些平常商人眼红就是了,这还是东家不大方的情形之下,东家高高手,不定就能漏出成百上千两银子出来。

    见他这个模样,任红缨也无不可,已经进了长安,也不在这一会儿工夫。

    两人进了酒楼,也没往二楼去,就在下面找了个位置,楼中庭院正有歌舞上演,楼上的莺声燕语在楼下听的也真真切切。

    这样的排场,在汉中城里也不多见,但在朱雀大街上,却是常态。

    土包子王罄难免有些不安,不过抬头瞧了瞧楼上,又看看院中起舞的女子,羡慕之外,脸上顿时乐开了花,又长见识了不是?

    他这没出息的样子任红缨见的多了,也不以为怪,随口点了几个菜,要了一壶酒,顺手把剑摘下来,咚的一声拍在桌子上,瞅着窗外发起了呆。

    长安更繁华了,却也更陌生了。

    她这次回来,还走吗?若是不走,又该怎样过活?

    她也算是个老姑娘了,是不是该寻个人家嫁人?见了娘一定会提这事儿,但找个怎样的人家呢?还是说到香侯府任职?

    还是在外面好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从来不用细想。。。。。。。。

    此时,酒楼之外的大道之上,车马辚辚而过,这一过,好一会儿就没见尾巴。

    车马旁边行着的,既有大秦军兵,又有胡人骑士,各色旗帜,飘飘荡荡。

    王罄看的呆了,酒楼里的人也多数都凑到窗口瞧着,议论纷纷。

    片刻之后,王罄推了推任红缨,“真没白来,能看见胡人入朝,就是不知是哪一部。。。。。。。”

    即便是王罄这土包子,也知道大秦如今了不得,北方草原诸部都归附了大秦,当然,吐蕃诸部也在其列,只是他和吐蕃人打交道打的多,一看那些胡人的装扮,就知道不会是吐蕃人。

    “这是克烈部遣使入京朝贡。。。。。。。”

    不想,任红缨还没说话,旁边已经有人接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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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五百零一章护卫

    (依旧在发烧,吃不下喝不下,太难受了。;)

    “你这剑法,着实不错,看你在街上杀马拦车,痛快的很,嗯,杀气重了些,还有些收不住手,听说你出京游历了几年,在外面肯定伤了不少人吧?”

    种七娘笑眯眯的说着,见对面这姑娘脸色稍变,一只手立马搭上了桌子上的剑柄。

    种七娘浑不在意的笑笑,“草莽龙蛇,多快意恩仇之辈,虽说有些让人佩服的地方,但人命也贱,死了也就死了,不过,这里是天子脚下。。。。。。就说方才吧,若车上有人,难免有所死伤,官司打起来,你可不占理,这般鲁莽,你是怎么想的?”

    任红缨悄悄松开剑柄,抬起头,想了想道:“没想太多,遇上了,也就做了。”

    真是个直心肠的姑娘,种七娘心中又多了几分赞赏,想当年,折汇向种家求亲,她在金州听到这个消息,单骑入京,大恼折府,可不也没想太多。

    一旦想的太多,有些事也就不敢做了。。。。。。。。

    种七娘点了点头,漫不经心的看了看天色,她还得出城,这姑娘不错,但要说结交,身份上差的太远,只能说是欣赏或是赏识。

    所以,没必要说太多废话。

    “知道你家为何在年前离京吗?”

    “听到一些。。。。。。”说起这个,任红缨反而心里一松,晋国公府虽然权势显赫,但此事跟她们母女关系可不大。

    借着这个机会说开最好,若是不能,她之后带着母亲出京,远走高飞也就是了,晋国公府那样的豪门,应该不会小气到,紧追着她们母女不放吧?

    “哦?听说写什么,跟我说说。”种七娘笑着问了一句。笑容又和煦了不少。

    任红缨眨了眨眼睛,她在口舌上向来笨拙,沉吟了半晌,才道:“我听说。。。。。。好像舍妹有些不妥。。。。。家父怕大将军追究。所以才带着家人出了长安。”

    种七娘眼珠儿转了转,促狭之心立起,把脸一板,沉声道:“既然知道得罪了晋国公府,还敢在本夫人面前说出来。你胆子到是不小。”

    对面姑娘的瞳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缩小,一只手再次摸上了剑柄,并死死握住,在外闯荡多年,这姑娘别的好像都没学会,但草莽豪杰,一言不合,便要血流五步的架势,却学了个十足十。

    吓唬了一下年轻姑娘,又见这姑娘紧张的好像随时准备跳起来拼命的样子。种七娘心情立时大好。

    悠悠站起身,将酒杯推过去,“把这两杯酒一起喝了,本夫人也就消气了,前事呢,也就算了。。。。。。。”

    任红缨稍稍瞪大了眼睛,显然已经被对方绕的有点晕。

    她的脑筋和她的身手比起来,确实反应有点慢,而她也不清楚,晋国公府的三夫人。在晋国公府中,是有名的不老成。

    城府在府中排的上号,但却最喜作怪的一个人,而且。很喜欢跟府中妾室逗乐子,找茬收拾妾室就数她了。

    见这姑娘稍稍犹豫,便将酒杯端起来,一股脑的倒进了嘴里。

    种七娘拍手大笑,“不错,有点女中豪杰的样子。。。。。。。”

    实际上。若非看任红缨不善饮酒,她才不会逼着人家喝酒呢,这也正是她性格中比较别扭的地方。

    看着任红缨脸上快速的变得通红一片,她这兴致变得愈发不错了。

    走了几步,来到任红缨身旁,拍了拍她的肩膀,悠然道:“天子脚下,不容人肆意妄为,你这性子可不成,这样吧,到我身边做个护卫,以本夫人的身份,不算辱没了你吧?”

    在酒楼里呆不多时,种七娘身边便多了一个女护卫出来。

    几个家将到是想劝两句,要知道,如今晋国公府的家将,可不如从前那么好当了,祖宗三代都要查一查不说,怎么护卫府中贵人,也要操练上一年半载才成。

    可以说,他们这些人,千挑万选出来,除了忠诚之外,单打独斗起来,跟绿林中人也不遑多让,上了战马,便是骑军中的精锐,下了马,结成阵势,便如铁壁一般。

    任红缨无论出身来历,还是其他,怎么看都不太合适。

    不过三夫人的亲军卫士,他们插不上嘴,还要报到二夫人李金花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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