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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迹在武侠世界的道士-第3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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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常忽然想起一段记载,有大神通者,在虚无中,自时光长河,逆流而上,斩断自身过去存在的痕迹,教人无法击杀弱小时候的自己,来达到毁灭自己的目的。
因此他的痕迹被抹杀干净后,即使旁人知晓,在时光长河中,这段事也是不存在的,所以旁人心里明白,却无法以任何方式传递出来,除非本身实力能够达到将抹去的痕迹复原的程度。
这只是他在一本古经中看到的趣闻,即使原作者本身亦不相信,如此看来却可能是真的。
若是黑山老妖能够逆流时光长河,抹去自身的痕迹,这等实力,恐怕已然是道德天尊、阿弥佗佛之下,最顶尖的存在了,离跳出命运长河,也只有一丝一线的差距,几乎可以算得上超脱了。
除非这诸天万界一起毁灭,无量量劫降临,不然这种人物,恐怕没有什么人可以伤害分毫。
但看情况,黑山老妖固然极强,却未必有四大菩萨级数的实力。
不然药师王佛何必派下一尊道化之身法海雷音如来,做此无用之功。
李志常问出了这段记载,洛秋白默然以对。
看来果然如他所想,刚才只是擦到了规则的边缘,再问下去,恐有不测,毕竟这深入下去,就是触及虚空宇宙的根本基础了,必然有大道反噬。
四方上下曰宇,古往今来曰宙。
宇宙便是无穷的空间,没有起源和结束的时光。
大能逆流而上抹掉过去痕迹,已然被违背了那亘古存在的时光法则。
若不是这种人物太强横,连大道反噬都不怕,只怕早就灰灰了。
同时李志常想到当初他是先到射雕时代,后才去的天龙,也触及了时光,违背了时光长河的一维统一性,跟那段记载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样看来,若是那段经历不是虚幻,神秘石室的力量,恐怕已经超出了他的预判,难怪他到现在都不能探出身上铜铃的根底。
这贯穿他一生的绝大秘密,到现在看来,却是越来越不可测度了。
洛秋白见到李志常的反应。还以为他在想黑山老妖的事情,轻笑道:“李道友不必担心老妖,他还没有强到无法匹敌的地步。不然依他的脾气三日前他就将我们三个杀了,绝不会等到三月后。之所以有这三月之期,那是因为老妖正在祭练一件惊天动地的法宝,非得三月之后天魔冲七煞之时,拿我等心头热血开光,不然不得大成。”
李志常没有问他们为何不提前出手,因为黑山老妖要找他们的麻烦很是容易。他们要追杀黑山老妖,只怕老妖谈笑之间就可逃走。
非得等老妖祭恋法宝,元气最亏空的时候动手。此是最有胜算。在那法宝将成未成,天魔冲七煞未到顶峰之时,便是这些年来,最好下杀手的机会。
黑山老妖这等人物。若不能一次性击毙。必然是后患无穷。
李志常轻声道:“法海殉道,成就法海雷音如来,即使洛兄加上王船山,恐怕也只刚好敌得上法海雷音如来而已,要知道这联手之时,若是三人实力不对等,反而更容易被人击破。”
洛秋白道:“论真实道行,生死交手的微妙。莫说我此时不如法海雷音如来,就是对上李道友。我的胜算也不到三成,可是若我持上手中剑,那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李志常目光集中在洛秋白的佩剑之上,其通体水墨之色,道韵天成,没有纹理。
突然叹息道:“是我走眼了,此剑果然大有名堂,难怪以洛兄之能,居然没能有炼剑成丝的绝世剑术。”
练剑成丝的绝世剑术,是要人剑通灵,水乳~交融,不分彼此,双方的精神和实力要有绝妙的契合。
可是这把剑,却是在强大无比的实力下,充满了死寂,没半分灵动,在人剑合一这一关就过不去。
洛秋白淡淡道:“此剑传到我手中,已经是第八个主人了,李道友可知道此剑前面七个主人的下场。”
用上‘下场’,结果必然是十分惨烈,不然不足以如此形容。
“难道。”
“李道友猜的不错,他们都以身祭剑了。”洛秋白呵呵一笑。
李志常食指轻叩桌面,幽幽道:“好一把杀剑。”没有说‘魔剑’,而是说‘杀剑’,自然是有讲究的。
魔剑不分善恶,不惧业力,掠夺万物充实自身,魔性越重,离道越远。杀剑却有所不同,有生必有灭,杀剑行灭杀之事,乃煌煌天道,代天行罚,杀人是功,也是德。
故而青青的太阿杀剑虽然出手无情,却不滥杀无辜。
“这把剑乃是我上清宫祖师爷所练,用的是一块前古遗物,以祖师爷通天彻地之能,练成此剑后,竟然油尽灯枯。其后每代上清宫大长老皆配此剑,寻常时候,仰仗自身能力,以及此剑的些许威力,便可纵横天下,难逢敌手。”洛秋白轻轻摩擦剑身,似乎也在感怀前代大长老的光辉岁月。
“既然难逢敌手,为何却都以身祭剑了。”
洛秋白本来清傲的眉宇,微微凝聚,说不出的怅然,他道:“这也是命,自祖师爷以来,我上清宫共遇到八次大劫,皆以此剑无边威力化解,可是代价便是我等持剑人的神魂精血。这仿佛是一个诅咒一般,无可逃脱。”
他顿了顿,轻声道:“此剑要发挥真正威力,便得以身祭剑,方可人剑合一,威力绝大,贯穿天人两界,饶是大罗金仙,也得被洞穿不灭元神,重者身陨,轻者留下不可磨灭的伤害,永生永世不得寸进,还会一直衰弱下去,除非舍弃一身修为,再入轮回,但金仙转世,要想再次复归原本修为,就难了十倍不止。”
天仙以下,转世重修,确实能雄厚根基,但是触摸~到金仙境界之后,便是大道无悔,再来一次,就有了认知障碍,难以找回成道的感动,反而更加艰难。
“看来洛兄这次请我来,确实是有托孤的意思,可是我传人已有,白玉蟾固然良才美质,我却不贪多。”李志常淡然道。
“无论胜负,我便必然走上前人的道路,此虽死,却无悔,只是那孩子天资之高,或许我今日做不到的事,他能做到,我不想让他重复我的道路了。”洛秋白清俊的少年面庞,多出几许感怀,羽衣飘飘,清荷泄露,自是人间惆怅客,不知何事泪纵横。
此剑有名,名为‘泪血’。
只因英雄无泪,故而‘泪血’。
李志常对洛秋白凭空生出敬重之意,只因敬重,所以李志常不会勉强自己,从来英雄,都不需要同情。
他不说,洛秋白亦会明白。
洛秋白继续道:“我不是托孤,而是若是事情真的那样发展下去,还请李兄收下此剑。”
李志常道:“若无此剑,将来上清宫,再遇大劫又当如何?”
“世上哪有长盛不衰的势力,强如当年天帝,一手打造的天庭,都还有覆灭之时,区区上清宫还想永远兴盛下去?月满则溢,若是现在衰落了,还能存亡断续,等到将来烈火烹油,不可收拾的时候,那才是死无葬身之地。‘洛秋白极有远见,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便是说的他这种人。
李志常知道这看起来不过十六七岁少年模样的上清宫大长老所言非虚,此人难怪自称人杰。
若非黑山老妖威势滔天,煌煌大势,不惧一切阴谋阳谋,这人间道,又有几人能及得上他。
果然是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
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即使英雄也无力回天。
李志常只会更加深刻认识到实力的重要性,要是洛秋白有绝对超过黑山老妖的实力,又怎么会摆脱不了这宿命轮回。
不过洛秋白也是有大决心,居然肯破釜沉舟。
“‘泪血’剑在我以身祭剑之后,我还会残留一点意识,自然会来寻道友,只望李道友不要拒绝,若是我那些不成器的同门来讨要,李兄也不要看我的面子。”洛秋白仿佛不是在说自己的身后事一般,显得极为淡然。
其慷慨从容,即使李志常见惯生死,也不由有些侧然。
越是长生,其实内心反而便越加怕死,这不是无视,忘却,就可以抵消的。
所以才有那些修士,为了多苟活一段岁月,甚至不惜夺舍。
也正是如此,才显得出洛秋白的风采气度。
不怕死的勇士虽然有,可是如他这般从容不迫,还能谈笑风生的,那就罕见至极了。(未完待续。)
ps: 感谢人中道尊和望梅止渴的588赏
第十章世界那么大
“我希望永不会有那一天。”李志常忽然郑重的说道。
洛秋白是真英雄,若不是遇到了无可匹敌的黑山老妖,他绝不会落到要托剑的地步。
这不是说洛秋白天资不高,心志不够决绝,才没有证道金仙。他什么都不差,差的是一点运气而已,若非此战迫在眉睫,再给他八百年,李志常相信洛秋白证道金仙绝对是水到渠成的事情。
因为他真的是只差那么一点岁月的累积而已。
这便是命,这便是命运让人痛恨之处,无可逃避,无法逃避。
洛秋白笑道:“谢过李道友了。”
李志常长长一叹,不禁吟道:“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吟完之后,清澈的目光对着洛秋白,道:“你又何必谢我,洛兄你让我认识到了命运真正可怕的地方,你没能逃脱,我也依旧没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不是李志常妄自菲薄,而是若黑山老妖杀来,或者更强的人物要取他性命,确实他没有任何办法抵挡。
若这是命运的安排,他亦只能无可奈何,或许身上的铜铃能帮他,可是铜铃也不是无可匹敌的。
这诸天万界,难道就没有真的不死不灭么,到底何种境界,才能掌控自己的命运,这不但是李志常的心声,亦是他的追求。
洛秋白伸出了手,他的手仿佛跨越了空间的距离。恰巧接住了从一面荷叶滚落的露珠。
人生譬如朝露,能恣意妄为的时候,并不多。这一地清露。若非落在他手中,说散了,也就散了,半点不由自己。
他缓缓道:“怪不得秃驴总说,一切有为法,如露亦如电,李道友我虽然托剑。却没有放弃哩,即使此生若梦幻泡影,我也是最大的那个。”
说完之后他笑了起来。露出一口白牙,整整齐齐四十颗,完满的肉~身修行,展露无遗。
“似洛兄这等人杰。原无必死之境。天地间固有遁去的‘一’,我就看看洛兄如何把握那个‘一’。”
李志常拔~出长剑,突然连刺九下,每一下都是前一次的重复,却没有引起任何波动,因为每一剑都落在同一时刻。
剑在动,而时光没有动,这不是一刹那间连续刺出九剑。而是同时连出九剑。
这九剑诞生的时候,这处空间的时光没有任何变化。
洛秋白终于明白了李志常的厉害之处。‘观微毫之妙,以证大千’,这给他打开了一面从未见过的天地,不是李志常有多厉害,而是来源于李志常所展示的震撼性。
其实洛秋白所领略到的,正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猜想。
我们身处的空间不是可以无限细分的,就像宇宙固然好似无限大,其实还是有一个极限值,而且成熟的宇宙,仍旧在不断扩张。
若是宇宙无限,就没有扩张的说法了。
因此空间不断细分下去,必然有一个最小的单位,所以空间并不是连续而毫无缝隙的。
同时时光也是一样,时光也有最小单位,那就是一段光通过最小的空间单位所需要的时间。
所以如果速度达到某种程度,打破宇宙的极限,就能让宇宙来不及产生任何变化。
在这个层面中,无论你做了多少事情,现实的宇宙也不会有任何变化,时间和空间就失去了意义。
这是极为可怕的层次,可以说触及到了虚空宇宙中最精微奥妙的道理。
这就是李志常的道,时空之道。
当然刚才那一下,李志常已经耗损了大半实力,而且论杀伤力也没多强,只是有了在那种情况下,可以对目标发动不可避免一击而已。
这不同于当初徐鸿儒那枚小铃铛定住了一片时空的流动,李志常这一下直接是超出宇宙反应速度,跃迁到另一个维度一般。
效果类似,意义截然不同。
只可惜这并非完全由于李志常的本身实力,而是他沾了神秘石室的光,身上受到神秘石室穿越时空力量的感染,有了一部分抗拒时光的特质,才能做到如此地步。
以他的实力,尚还不足以举轻若重使出这一招。
而且面对黑山老妖这等人物,对方心血来~潮还在他之前,等他念头一动,对方早已知晓,只需加强防护,便让李志常虽然击中,却无可奈何。
洛秋白苦笑道:“李道友如此信任我,竟然将压箱底的绝世剑术,给我看了。”
李志常淡淡道:“若是剑术不可破,给人看了又何妨,若是能够破去,一次建了奇功,难道还能用两次?”
“难怪李道友能够一入天仙便触及到金仙之境,你和黑山老妖真的很像,虽然实力尚有差距,可是这种强者心态,别人是无法学来的。”
李志常轻轻将澄如秋水的剑身收回剑鞘,悠悠道:“刚才这门剑术,若是洛兄到了人剑合一之时,定然能施展出来,也算我和洛兄并肩作战了。”
洛秋白轻声一笑,道:“有李兄这话,我可不敢败了。”
“今日已然兴尽,我先走了。”
李志常身子一晃,悄然间便了无踪迹。
一池清荷,随风飞舞,似乎不知有人来过。
这时候洛秋白身边缓缓出现一个老道士,身上挂着一个酒葫芦,面色朱红。
此人正是当初种梨的道士,和李志常有一面之缘。
他乃是洛秋白的师兄。
老道士对着洛秋白说道:“此人似乎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无情,若是三月之后肯出手。师弟你们的胜算,应该会增加不少。”
洛秋白抬起了手臂,道:“有的人可以败。有的人不能败,若李道友一日未证金仙,他绝不会去挑战黑山老妖,我们要对付的只是黑山老妖,可李道友追求的,跟我们不同,挑战强敌只是他磨砺自身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可惜了。”老道士闷了一口酒。
李志常见了法海,见了洛秋白,他觉得他该去贱贱王船山。这个儒家不世出的大宗师。
王船山今年其实不过五十岁,只是儒家不求长生,求得是格物致知。
他虽然年纪相对于李志常而言,小了许多。可是道理深刻。对天地宇宙的参悟,即使比之李志常,也未必逊色。
这样的人,不能用一般的思想去测度。
有一种人生来就是证明某个道理的,那就是只有努力过后,才让人知道天赋的重要。
他就是那种很有天赋的人。
这个人短短五十年生涯,发生的事,三天三夜都说不完。他的一生着实充满神奇的色彩。
在他六岁那年,王船山随父亲路过金山寺。拜见法海。王船山的父亲,颇有些文名,所以法海没有避而不见,那夜他们一起赏月,法海忽然让王船山的父亲作诗一首,他父亲一时半会间哪里做得出来,这时,六岁的童子王船山,张口就来:“金山一点大如拳,打破维扬水底天。醉倚纱高台上月,玉箫吹彻洞龙眠。”
当时西湖还有一个老龙未去,听到此诗,还出~水杨波助兴。
法海虽然高僧大德,也不禁为之侧目。
于是有心试他一试,以月为题,让其再做一首。
王船山毫无惧色,信口而出:
山近月远觉月小,
便道此山大于月。
若人有眼大如天,
当见山高月更阔。
近十年来此人就隐居在庐山,著书立说,门下弟子无数,隐然间就超越了四大书院。
他以雄厚的学识,灿如星河的文气,彻底压服了当代诸位大儒,成为当之无愧的大宗师。
若非儒家不求长生,不求鬼神,以他的境界,旦夕之间可成天人。
当然王船山能和黑山老妖一斗的关键,还在于当初夫子留下的一件宝物。
诸子遗物,非仁智之士,不可驱使。
这需要自身的道理,和诸子契合才行。
所以这件儒家夫子所留的宝物,自古以来能驱使的都只有当代最杰出的的大儒,这也是王船山公认大宗师的重要原因。
那宝物又叫做春秋笔,口诛笔伐,煞是厉害。
所谓千夫所指,无疾而终,此笔杀人,丝毫不见血。
当初夫子就用它诛杀了一位几乎堪比诸子级数的人物,使儒家之道,推行于世。
李志常没有立即到庐州,而是慢慢悠悠,走过去。
拜访人这种事,需要心情合适,才适合去。
古人有乘兴而来,兴尽而返,他觉得他的兴致现在并不高。
他虽然是走,速度也够快了。
不过一日,已经到了现在的南夏都城——凉都。
自北方异族侵入,大河以北的地方,都已经沦陷,大河以南却守了下来。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大夏到底有几百年积累,加上儒家和佛道两门虽然扯皮,也不会让中洲尽数沦陷。
两家的力量加起来,即使七大妖圣,纵横千山万水,加上北方魔宗的实力,也只能维持个僵局。
要不是黑山老妖的威胁太大,光洛秋白一个人,就可以让北方魔宗老老实实。
洛秋白可是道门千年以来,第一杀神,即使后起之秀,太阿杀剑青青,名头和战绩尚且逊色洛秋白年轻之时不少。
今天是个好日子,满城之中张灯结彩。
原来今天是公主出嫁的时候,恰好那位公主还跟李志常有一面之缘,那就是原来的紫凰郡主。
紫凰郡主的父亲——太子终于登上了皇位,因此她自然也成了尊贵的公主。
十年过去,紫凰公主可谓成了老姑娘,不过谁让她是皇家的公主,别说二十多岁,即使三十多岁,也不会嫁不出去。
何况紫凰可是有实封领地的。
紫凰这么大没嫁出去也是有原因的,那是因为这些年南北对峙,虽然没有大的战役,却小摩擦不断。在南逃的时候,紫凰表现出了惊人的军事天赋,狠狠重挫了北方异族的几个大部落的军队。
征战生涯,也让她从无忧无虑、骄横无比的少女,变成了一个极有主见,破位强势的女强者。
因此为她找驸马,也成了好大的难题。
长乐宫此时一片张灯结彩,盛大的皇家婚礼即将开始,可是此刻宫中人人噤若寒蝉,盛装的皇后,此刻气得涂满珍珠粉的白脸,都冒出了筋络,脸色阴沉,一一盯过宫中每一个宫女和太监。
她寒声道:“说,公主到哪去了。”
底下的宫女太监个个瑟瑟发抖,没人敢回答。
原来在这公主大婚之日,公主却不见了。
皇后冷冷道:“都护主心切是吧,好,既然这么忠心耿耿,那便是为公主去死也愿意了。”
“皇后饶命,皇后饶命,我等确实不知道。”
底下的宫女、太监都惶恐不已,生怕真的被赐死,可是紫凰本事不小,在皇宫中也是少有的强者,她要出去,简直不要太容易。而且这也不是公主第一次出宫,只是之前都当做不知道而已。
这次公主大婚,却寻不见人,这才捅破了天。
“既然不知道,要你们做什么,废物。”
此时在凉都之中,一个青衣公子,说不出的俊秀,后面还跟着一个小厮,穿梭在人群中。
后面那个小厮道:“公。。。。。。。”声音柔弱,不似男子。
青衣公子瞪了他一眼,小厮才改口道:“公子,咱们今天出来合适么?”
青衣公子道:“有什么不合适的,天狼军的大营我都想来就来,想去就去,有什么地方本公子去不得。”
小厮怯怯道:“可是今天不一样啊。”
青衣公子撇嘴道:“有什么不一样。”
小厮道:“今天是你大婚的日子。”
青衣公子冷冷道:“要我嫁给那废物,我可不同意。”
小厮轻声道:“可是公子咱们这样突然走了,宫、家里那些下人怎么办?”
青衣公子拍拍他的头,说道:“没事的,我已经留了一个纸条,约摸着该送到母亲手中了。”
小厮好奇道:“公子你留了什么话?”
青衣公子一挥纸扇,往有些凸显的胸脯拍了拍,悠悠道:“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说完之后,十分得意,对着小厮道:“怎么样,是不是听了之后,觉得本公子很富有诗情。”(未完待续。)
第十一章清风童子
“不觉得有什么诗情,太俗了。”一个男子声音悠然飘来,落在紫凰耳中。
声音有点耳熟,又很陌生,紫凰若寒冰般的眼神,四周一扫,旁边的路人都吓的不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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