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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神纪元-第2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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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了同样的礼物,而且每一颗都比我这个还要大还要珍贵,可是人家温华公主连门都没出。”
  天罪眉角抽动道:“你……你记得所有人送过的礼物?!”
  谁知司徒团却仅仅是撇嘴道:“我又不瞎。”
  是的,他不瞎。
  这里没有人是瞎子,大家都看到了送礼物的过程。
  可是……谁能记得这么清楚?
  过目不忘!
  四个字猛地在天罪脑海中划过,除了这个,便没有其他解释了。
  又是一堆东西被摆了出来,可司徒团对它们都不怎么关注。
  除了最后一件。
  那是他亲自从一辆大车上给搬下来的。
  明显司徒团的修为并不高,举着这个起码一人多高的东西,十分的费力。
  可是他却坚持不用人帮,裹紧了上面的皮子,生怕露出一点蛛丝马迹一样,小心的将它放在那小院落的门口。
  若换成别人,肯定要喊几句‘温华公主请出来看上一眼吧,这一定是您最想要得到的礼物!’
  而且真的有很多人都这样做了,他们对于自己礼物的自信很足,就像他们对自己的自信一样。
  可惜,没有一个真的让温华公主走出那个小茅屋。
  而司徒团拿出这件东西之后,竟然连一声都没有出,仅仅是无声的笑了笑,冲那小茅屋恭敬的拱了拱手。
  然后就缓缓的将那东西的外皮给撕掉,露出里面一尊雕像出来。
  雕像,仅仅是雕像。
  但用料却十分精良。
  用的是一种叫做‘九世木’的材料。
  这种材料并不算太贵重,但却足够稀少,这木头也没有特殊的功效,对于练功、修为的提升也是点滴的功效都没有。
  它只有一个特点,就如同它的名字一样。
  相传,在一个人死前将一块这个木头吞进肚子里面,然后轮回转世九辈子,等某天一不小心将这快木头拉出来,就会发现这块木头是跟自己刚刚吞进去的时候是一模一样的!
  永恒,就是它唯一的属性。
  用它雕刻出来的任何物品,只要不肆无忌惮的大加破坏,它就会永远保持这个样子,即便是风吹日晒,即便是水淹火烧,它都不会发生一点变化。
  而用它制成的雕像,自然也有这个特点。
  但这雕像最奇怪的地方却并非是这用料,而是它雕刻的‘人物’。
  一个稍微瘦弱的男人,轻飘飘的站在那里,古色的木头上还是能看出那一水披肩长发,能看到那白衣胜雪的飘移。
  还能看到那雕像微闭着的双眼,仿佛闭上眼睛,却已经能洞悉世间万物。
  这雕像真是天罪的雕像!
  当然,不是他平时的样子,而是当他从那个奇异世界出来之后,在‘宇宙通道’中经历心魔困扰,再经历之后一系列变故,变成一头白发,也失去双目的模样。
  世间人知道天罪这个样的人少之又少,甚至可以说是没有。
  但……温华公主便是其中之一。
  吱呀一声。
  茅屋的小门,一年仅仅开放三四次的小门,竟然直接被打开了。
  一股香风,飘横四野,等人们还陶醉在这温婉的香气之中无法自拔的时候,温华公主已经站在了那雕像的面前,伸手抚摸着那微闭这双眼的脸颊,头也不转的问道:“此物,你是从何处得来?”


第五百九十九章 烈阳掌法

  司徒团不急不躁的向前走了一步,仅仅一小步。
  随后拱手道:“见过公主殿下,在下司徒团,给公主见礼了。”
  “不要让我说第二遍。”
  温华公主冷声说着。
  但这简单的一句话,却让天罪愣了一下。
  首先温华公主没有用‘本宫’自称,其次,她声音中的冷漠,竟然比曾经在皇宫中还要厉害!
  其实天罪这么多年,对这温华公主……也有一定的关注。
  比如说她的传说。
  世人的思想是很奇怪的,比如……他们喜欢一个人,就会把本不属于她的往事经历,也硬生生添加在其中,若是其他人无法出来反驳,那这股势头将越来越大。
  比如南明要塞的传说,那根本就没有温华公主什么事,那是琼花仙子的传奇。
  也不知道因为琼花仙子是默认的天罪的女人,还是因为琼花仙子是普通百姓所不知道的存在,所以大家就把琼花仙子的丰功伟绩放在了温华公主的身上。
  甚至…那以一人之力毁掉半个皇城的大事件,也被硬生生套在了温华公主的身上,在天罪看来,显得十分的可笑和有趣。
  但这就是人心。
  天罪歪着头看着温华公主那种超凡的气质和气度,忍不住去想…是不是温华公主也听到了这些谣言,时间久了,竟然也信了那些谣言,将那些不属于她的传奇,也欣然接受了呐?
  毕竟按照她的经历,她是不应该具有如此风采的。
  对天罪而言,她不过就是一个公主,在公主之上的,她是个十分有心计,并且十分有决判的女子。
  毕竟当天罪仅仅是个小屁孩的还是,面对‘姐嫁’这种事情,她当时的反应也是肯于接受,并希望天罪强大起来的。
  换一个角度去想,其实温华公主和天罪的缘分,要比其他女子来的还要早些。
  “如果现在还是非逼着我娶,那我就从了…”
  忍不住的,天罪小声的嘟囔了一句。
  这句话绝对没有任何人听见,但……温华公主却猛地转头看向他,那目光如同一柄利剑,差点将天罪的胸口贯穿。
  天罪心中大惊,但沉了一口气,竟然面色如常,仿佛并不知道自己被看见了。
  温华公主也仅仅是看了他一眼,目光虽然凌厉,但表情却没有什么变化。
  显然并没有认出天罪。
  接着,她还是将目光放在了司徒团的身上。
  司徒团尴尬一笑,赶忙说道:“至于这个东西,具体得来的方法在下却不能明说,也不敢明说,如果公主想要得知的话,便请移步到我司徒家一坐,到时关于这件事,自会有人和盘托出。”
  温华公主道:“哦?这就是你们的条件?”
  司徒团苦笑道:“并非条件,只不过是有难言之隐。”
  “哼,那便算了,你可以走了。”
  说完,温华公主竟然连讨价还价都没有做,直接就走回到那个茅庐之中,似乎再也不想出来了。
  司徒团依旧苦笑,却也没有挽留,摊了摊手道:“失败了,没办法了。”
  天罪疑惑道:“你这就要放弃了?”
  “呵呵,不放弃又怎样?这茅庐栅栏便是天堑,数十年来,无人敢越雷池一步,即便如本少爷我,那也是过不得的。”
  “过了会怎样?”
  “死啊,死的不能再死,而且死后还要招人唾弃,连累家族,谁会做这种没头脑的事?哈哈。”
  洒脱一笑,司徒团竟然根本不拿回自己的礼物,就直接领着众人往外走。
  天罪好奇道:“这雕像你也不带走吗?”
  司徒团笑道:“为什么要带走?没听公主大人说嘛,她让我消失,又没有让我拿着东西滚,这证明东西她收下了。呵呵,你知道这数十年来,这位公主大人一共才收了几件礼物吗?如今留下,便是留下了一点香火情,对于司徒家只有好处。若是被我那老爹知道了,非要大半夜的笑醒不可。”
  “这么夸张啊?”
  “嗯,就是有这么夸张!哈哈哈,今天高兴,走,喝酒去!”
  天罪本以为这司徒团会找都城中最好的一家酒楼或者青楼,或者直接去那凝香楼。
  反倒是走出了都城,到官道旁一个小小的酒家去吃喝。
  这里半个店面都是棚子,他们也是坐在外面,跟寻常的路人一起在简陋的桌子上吃了起来。
  说实话,这里吃的并不算好,白水羊肉,配上一丁点的粗盐粒子,不过对于终日难以饱腹的旅人来说,却是可以解馋的美味。
  天罪不喜欢被切成一块块的羊肉,里面的肉汁被弄干了,除了油腻细软之外,它跟其他肉比也就多了一种腥味。
  他喜欢大块的,整个羊腿,自己用刀在肉上切割出最好的部分,一点点的分层次的去吃。
  外皮焦脆,内里水嫩,根本不用怎么咬,直接就烂了,如果碰到筋多的地方,那种塞牙的感觉也是极美。
  他就真的跟店家要了这样一块。
  “这位公子啊,肉食难熟,你这样要这么大一块…怕是外面烤焦了,里面都还没熟呐,这……这不是要我们难做吗?”
  店家苦着脸说着,但言辞中并没有多少恭敬,如若真的惧怕,‘难做’这种词是绝对说不出口的。
  天罪摆了摆手道:“无妨,也不用你们怎么烤制,反正这是户外,你只要给我一条新鲜的羊腿,再来几块柴火便好。”
  店家看了一眼司徒团,明显对天罪这个衣着普通又有些黑的小子没什么好感,他毛病也忒多了。
  而司徒团却仅仅是笑了笑,冲那店家点了点头。
  店家无奈叹气,只得从后厨弄来一条生羊腿和几块大木桩。
  其实他有心为难天罪,这木头是从旁边的农户那买来的,是果树的木头,又不好点燃,又不好劈砍,劈一摞这样的柴火,要比普通树木累上数倍,而且没有力气的人还真未必能劈的动。
  店家相信天罪是个没啥本事的人,因为这里是南明,但凡有些修为本领的人,是不会混的像天罪这样惨。
  所以……他连斧头都没有预备,就是准备看天罪的笑话。
  天罪对着木桩眨了眨眼睛,随后轻轻一笑,张嘴就在自己的手心吐了口口水,然后搓了搓,大声笑道:“店家,你这样不给斧头我很难做啊,不过好在我会烈阳掌法,劈几根木头倒还可以,就是这掌法大开大合每个准头,我怕伤到店家你啊。”
  那店家冷笑一声。
  什么烈阳掌法?听都没听说过,一定是这多事的小子胡乱编出来的名头,如果自己能被他这一身破烂的小子给吓唬住,还哪有能力在这天子脚下官道旁边开饭馆?这里可什么人都有,说不定哪天太子都坐在这里吃顿饭,若是心小的,怕是直接吓死了。
  “公子只管使将出来,若是小的不小心被误伤,那也是小的命不好,绝对怨不得公子。”
  天罪嘿嘿一笑,说道:“那可就对不住了。”
  说完,他从那些木桩里面挑出一个最大最粗的,立在地上,左看右看,随后猛地一掌派出。
  速度太快,肉掌与木头,竟然因为高速而产生了火花,那木桩也在这火光之中猛地炸开,就像是里面塞上了火药被瞬间点燃一样。
  说来也是极巧。
  这木材被炸开,却没有乱崩,很巧的躲开了司徒团一行人,而大部分的碎块都朝着一个方向飞去。
  “哎呀,哎呦!”
  不用问,自然是那店家的方向。
  店家先是被这火光吓了一跳,随后就看一大堆碎木头带着火星子奔着自己面门就来了,他也仅仅能及时的护住了自己的脸,然后……噼里啪啦,火雨交加。
  一顿火炒栗子之后,店家的双臂都红肿起来,上面还有烧焦的痕迹,水泡更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升起。
  但这不是最严重的,最严重的是很多木屑已经刺进了店家的身体里面去,外面露个小头,咬牙往出一拽,就会有一股鲜血喷出来,可怜至极。
  那店家哭丧起来,想骂又不敢骂,跑到司徒团身边,无声的在控诉。
  司徒团却哈哈大笑,伸手指着店家说道:“本少爷每次来京城,都要在你这小店休息片刻,你虽然不知本少爷的身份,但也看得出本少爷的身家,你认为以本少爷这样的身份,能被本少爷请客的人,会是简单的人?你这就算是狗眼看人低,以貌取人而受到的惩罚,这算是一个教训……嗯,对了,回头这顿饭钱就别算了,当交学费了。”
  店家满脸的委屈,却不敢造次,退回到后厨那里,偶尔的哀嚎就从那里传出来,显然那些木刺每拔出来一根,他受教育的程度就深了一些。
  司徒团身边一名护卫走到天罪面前,看着满地的碎木,拱了拱手说道:“公子这一手当真新奇漂亮,只不过…恕在下眼拙,明明在下没有发现公子手掌之中有火光闪动,为何却能弄出火来?”
  这护卫名叫王武,背后背着一柄大斧。大斧这种武器,就只有那些天生神力的人才能练。
  因为但凡修为者的兵刃,很少后天成型,而是在幼时就开始演练,寒暑日夜不停,方可登堂入室,而一个小孩子选择的兵刃是大斧,就证明这孩子一定有很大的气力。
  力量者,必然对大力之人很感兴趣。
  所以就上来跟天罪主动攀谈起来。
  天罪呵呵一笑说道:“王武兄弟是吧?我这功法啊…嘿嘿,看似神奇,说来一文不值。”
  他又拿起一根木桩,双手稍微用力,咔吧一声就硬生生的将木桩‘捏’成几段,又一阵撕扯,竟然就弄成了一堆柴火。
  这力量,这手劲,而且他根本就没有用什么内息或是修为,看的周围的人都是一阵牙疼。
  将柴火摆放在一起,天罪说道:“相传用剑高手在拔出自己长剑的时候,可以做到悄无声息,也可以做到让剑鞘冒出火星,以声色震人心魄,这是因为出剑速度太快,硬生生的将剑鞘给磨出了火星。”
  他伸手在柴火上缓缓磨蹭道:“刀剑相交,出来火星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尤其你使用这种大斧,更是十分常见。你们认为这是金属的特性,却不知万事万物其实都会出现火星,只不过…需要磨蹭的力道和速度要求不同罢了,比如这柴火…”
  天罪猛地在柴火上用手一蹭,只一遍,上面竟然就焦黑一片,好似天罪的手掌是烙铁一般。


第六百章 火与气

  “我不信!”
  王武瞪圆了眼睛,紧紧盯着那块木头说道:“哪有那么快的?一定是你在手掌中间做了什么手脚,才能做到这样的事情。”
  天罪叹了口气道:“不信是吧?你自己来试试。”
  他伸手一劈一拉,一块木头便变成了小木棒,中间稍粗,两段很细。
  天罪将木棍递到王武手中,然后指着一块木头说道:“以你的能力,只要将它快速旋转,让它钻一个点,越快越好,一会你就知道了。”
  王武自然是不信,但还是接过那木棒实验了起来。
  一阵疯狂的旋转……
  要说王武的修为极高,虽不至圣级,但也相去不远,仅仅差了临门一脚,就会突破那道天堑,一步成圣。
  对于转木头这样的事就太轻松了。
  唰的只几下,木头就冒起了烟,最后含在里面的水被高温蒸腾出来,随后……烟雾变得浓了起来,从透明变成苍白。
  而接触点已经变得焦黑,最中间的地方还有红色炭火。
  天罪笑了笑说道:“松开了,轻轻吹一口。”
  王武看着自己的动作已经都傻了,只能马上听从天罪的命令,停下来,然后尽可能的轻微的冲着那烧红的地方吹了一口……
  火,呼的一声飘了起来,让人迷醉。
  王武看着这微弱火光的心情,就像是人类第一次得到火焰一样,那样的陶醉,那样的感动。
  王武虽然用巨斧,给人一种火热的感觉,但实际上却是冰属金级,他巨斧劈砍过,敌人一滴血都不会溅开,会立即冰冻上。
  而就是这样一个极致的冰属性的人,却在不用任何火种的情况下,自己生出一道火焰来。
  这……仿佛给他的心境点上了一丝涟漪。
  这涟漪越来越大,仿佛突破了他心神中的某种屏障。
  那困扰了他多少年,至今依旧如同一块石壁的瓶颈,竟然有了一些松动的感觉!
  “怎么样?感觉如何?”
  天罪呵呵笑着,拍了拍王武的肩膀,随后自己蹲在那小小的火光之前。
  面色温柔。
  “火啊,如此的简单,却又如此的伟大。人们自从有了它,就真正的离开了蛮荒,人类可以吃熟的食物,可以取暖,也可以用它来抵御野兽。可以说这是人类在这个世界上遇到的最好的东西之一,人们无数次的歌颂它,感谢它,虽然它无数次的也给人类带来灾祸,但人类还是因为它的作用,而完全接受了它的缺点……”
  王武点了点头,在一旁叹了口气道:“确实是这样,火焰真的是最伟大的存在,也是人类所拥有的最重要的技能!”
  就连司徒团都点头道:“王昃兄弟能有如此观点,当真让人敬佩,确实啊,火太重要了,真不知道若有一日人类离开它,会变得怎么样。”
  天罪轻轻笑着,看着那火焰。
  然后,突然摇了摇头。
  叹了口气直起身说道:“不会怎么样的。”
  “嗯?王昃兄弟这是何意?”
  天罪笑道:“我说人类即便是离开了火焰,也不会怎么样的。现在的人类拥有美味的佐料,拥有各种烹饪手法,光是晾晒方法去庖制食物就有很多。人类早在很久之前就知道取暖的方法不仅仅只能用火,阳光也可以,一床干燥厚重的棉被也可以。人类抵御野兽的方式也早就从火焰变成了手中的刀兵,身体中的修为……其实人类早就可以离开火焰了,为何还会如此崇敬它,是因为它的功绩,还有……因为它是人类历经千辛万苦从自然之中找来的,所以自然会倍感珍惜。”
  司徒团笑道:“照王昃兄弟这样来说,难不成这火焰其实不是人类最珍贵的事物?”
  天罪点头道:“自然不是!我来问你,如若你堵住自己口鼻,你能活多久?”
  “这……”
  司徒团不知道天罪为什么会突然问出这个问题。
  仔细想了一下,说道:“应该能有一炷香的工夫。”
  他说谎了,因为要隐瞒自己的修为,他如果堵住自己的口鼻不去呼吸,那起码还能活上十天半个月,光靠内息,他也能坚持很久很久。
  天罪呵呵笑道:“人类离开了它,其实根本活不了太久,对你来说是一炷香,对普通人来说是一盏茶的功夫,明明离开了都要死了,为什么这种东西,却没有人觉得它珍贵呐?”
  司徒团皱眉道:“不知王昃兄弟指的是什么?”
  天罪伸手指了指天空,说道:“空气啊,这从我们出生下来便无时无刻陪伴在我们身边,即便是临近死亡,它也永远是最后一个离开我们生命的存在,就是这我们必须拥有,但却从来不会留意的……空气啊!”
  “这……”
  司徒团眼睛猛地睁圆,他真的没有想到,天罪会说这个,而且就在这一瞬间,他也猛地留意起来,自己身边这取之不竭的空气……
  天罪呵呵笑道:“现在你来说,它对于人类来说,是否是最珍贵的?”
  “应……应该是吧。”
  “那为什么从没有人来歌颂它呐?”
  “这……兴许……兴许是……”
  司徒团说了好半天,却突然发现自己竟然真的说不出一个理由来。
  是啊,为什么自己就从不在意它呐?明明空气就是这样的重要,自己也是知道的啊。
  天罪笑道:“其实原因很简单,因为……空气就在那里,人类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就能拥有,而且它从不会离开,除了那些因为某种原因而被窒息的家伙,怕是没有人会想起来它的功效。但相信我,如若有一天你也处于那种无法呼吸到空气的地步,你在这世上最怀念的,就肯定是它!
  易得,毫无代价的拥有,永远的陪伴在我们的身边,我们就不会去珍惜它的,因为我们从未想象过,它会有一天离开我们。
  不像是火焰,即便我们已经得到了它,我们依然要小心对待,悉心照料和劳作,才能让它为我们效力,而不是将我们付之一炬。
  哎,这世界上像火焰和空气这样的事情,太多了。”
  司徒团眼睛猛地抽动几下。
  半响后才哈哈笑道:“怪不得有人总说,智者看待这个世界,跟普通人看待这个世界是不同的,今天听王昃兄弟这一番话,倒真是让我受益匪浅,火焰?空气?嗯,还真是这样的道理,现在仔细想来……我仿佛也不太在意真正对自己最重要的事情了。”
  他懂了。
  天罪感觉到很欣慰。
  他今天说这些话,就是说给司徒团听的。
  因为司徒团就已经忘记了本应该属于他的那最重要的东西,而去追求一个必须要自己小心呵护,却时刻防备被反噬的一种……力量。
  没错,正是力量!
  天罪跟着他走到这里,看他行事,见他度量,还有他的所为,天罪已经猜出了司徒团的身份。
  在这个世界上,能够知道天罪那白发目盲的样子,又知道如何把握一个尺度去接近温华公主的,怕是只有一种人了。
  天罪看着司徒团,微微一笑。
  随后转头拿起羊腿,将火光养的很足,慢慢烤了起来说道:“这羊腿啊,你别指望一下子烤的通透,然后一起吃掉。羊,本身就是可怜柔弱让人不想去伤害的动物,既然要吃它,自然要吃出乐趣,还不辜负这自然对人类的眷顾。”
  说着,等羊腿的外皮稍微烤熟一点,便伸手入怀拿出一把小匕首,直接在上面切割下来一块,沾了一点奇怪的佐料就美美的吃了起来。
  里面还没熟,那就继续烤,烤熟一点切一点,显得天罪吃的十分优雅。
  司徒团众人感叹于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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