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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六零后-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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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了,可这两人是几万几万地存啊!哪来的土豪啊?
这趟虽然挣得多。可也算心力交瘁,杨文斌便打算回家休息一段时间,他想到之前答应要替贺学文引荐云先生,便咨询贺学文的意见。是和他一道去北京,还是过几天再去?
贺学文想了想便道:“我还是回去准备一番再上北京找你吧,再说我也得把这些衣服给阿囡送回去。让她高兴高兴。”
这次的货里有好些漂亮的女童装,贺学文替田思思挑了好几套料子好的衣服。当然都是新的,他才舍不得让宝贝女儿穿旧衣服呢!
杨文斌了然地笑了笑,他也挑了几件时髦女裙,打算回去送给妻子和家里的几个年轻女人穿,她们肯定会很高兴的。
于是两人便约好了时间,就此分道扬镳。
贺学文在杭州买了些当地特产,像西湖藕米分、丝绸、花纸伞之类的东西,便拎着大包小包地回家了,这一连在外面呆了十来天,他都想死女儿了。
贺学文带回来的东西十分受欢迎,西湖藕米分送给了老爷子和赵老太,当然田八斤、钟伯强、唐铁山那里也都送了,藕米分营养丰富,很适合年纪大的人喝,而且喝起来也十分方便,用开水一冲就好,赵老太他们几个老年人都十分喜欢这份礼物。
最高兴的还是田思思,她的礼物是最多的,最让她喜欢的还是那几套衣服,阿爹这次带回来的衣服很合她的心意,不光料子好,款式也很大方。
当然家里的孩子贺学文都考虑到了,几乎每个人都有礼物,有送书的、送笔的、送玩具等等,皆大欢喜,尤其是田守华和唐秋白这两个最爱书的人,捧着手里的书嘴都合不拢了,对贺学文非常感激。
晚上吃过饭后,田思思便跑到贺家去了,她是去送补酒的,这几天她又新酿了一种养身酒,对于身体亏损的人十分有益。
“阿囡,阿爹过两天还要再去趟北京,你拿几瓶特制琼酒给阿爹,阿爹有大用,若是这次能够成功,阿爹就能光明正大地认回你了。”贺学文十分兴奋,迫不及待地把这个好消息告诉女儿。
“阿爹,你去北京有危险吗?若是有危险的话,那你还是不要去了,我们不着急的。”
田思思听贺学文提起过害贺家的幕后仇人就在北京,且势力极大,贺学文就这么跑到人家的地盘上去,那不是自投罗网吗?反正再过个四年这场运动就结束了,随后不久就会改革开放,正是大展鸿图的好时候,还不如现在就这么呆在月泉村养精蓄锐呢!
贺学文轻轻地抚摸着田思思柔顺的头发,欣慰地笑了,“没事的,这次阿爹是跟着你杨叔叔一道去的,那个人不敢拿阿爹怎么样的。”
“阿囡就只管放心吧,阿爹还要看着阿囡长大成人呢,不会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的。”
见田思思的面上仍然有些犹疑,贺学文又笑着解释,最后保证绝对不会让自己陷入危险之中,这才让田思思松了口。
田思思想了想还是有些不放心,她从商场里拿出了一根电棒和一瓶防狼喷雾器,她此刻也顾不上是不是会暴露了,贺学文对她这么好,她也得投桃报李才是。
贺学文不明白这两个奇形怪状的东西有什么用,疑惑地看着女儿,田思思小声地说道:“阿爹,这个叫电棒,这个是辣椒水喷雾器,都是可以用来自卫的,若是你在北京遇上了危险,那你就这么用。”
说完田思思便示范给贺学文看,只是可惜现在没有可以被使用的对象,她只得教给贺学文使用方法,并解释这两样东西的工作原理。
“阿爹,这电棒你只要将这个按钮按下去,就能产生2万伏的高电压,能够将敌人一次击晕,而这个辣椒水喷雾器只要按着这个喷头,对着敌人的脸喷,里面喷出的高浓度辣椒水就会把敌人辣得失去行动能力,而你也可以趁机逃跑。”
贺学文自小在上海生活,2万伏高电压是什么概念,他当然明白,只是这个像电筒一样的小东西真有这么大的威力吗?阿囡又是从哪来的?
先祖当初留下的遗言里,只是说福地里有酿酒的密方和材料以及一些吃食,并没有说里面有这些稀奇古怪的东西啊?
难道这些是阿囡自己带来的?贺学文不知怎么的,突然就有了这样的念头,但随即他便被自己这个念头吓了一大跳。
“阿囡,这些东西都是福地里的吗?那里还有很多这样的东西吗?”
贺学文虽然心里惊涛骇浪,但面上却仍然云淡风轻,小声地问田思思。
“是的,都是福地里的,福地里不光是有酿酒的材料和密方,还有一个很大的房子,里面有好多稀奇古怪的东西,这两样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可惜阿爹你不能进去,要不然你就能亲眼看见了。”
田思思半真半假的说了商场的事情,并为了表示她所言为真,她还从商场里拿出了一个手机,笑嘻嘻地把手机递给贺学文看,饶是贺学文见多识广,他又怎会认识未来的东西?
贺学文把这个会发光,并且还像电影一样会放出人像的小方块在手里研究了半天,也没研究出所以然出来,田思思心里暗暗好笑,这个东西你要是能认出来,我就跟你姓。(老羊吐槽,你本来就该跟他姓的啊!)
“阿爹,这个是什么东西啊?里面有好像图像,还会唱歌呢,就跟电影一样。”
田思思故意这么问,也是存着让贺学文相信她确是不认识这些东西的心思,这样贺学文便不会怀疑她不是原主了,其实田思思也是多心了,贺学文再怎么都不会怀疑她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的。
贺学文面上微红,显得有些难为情,这个问题可真是难住他了,亏他还在阿囡面前吹嘘有什么不懂都可以问阿爹呢,太伤自尊心了。
“这个东西阿爹也不认识,应该是一种类似收音机的东西吧,阿囡快收好,以后也不要拿出来了,免得被别人看见不好。”
贺学文说得倒也不算全错,手机可不就和收音机是一个祖宗嘛,只不过差的辈份有点多而已,田思思听话地点了点头,将手机重又收了进去,和贺学文再说了几句话后便去自己的房间睡觉了。
对于田思思拿出来的东西,贺学文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在他看来,先祖说的福地谁都没有进去过,里面究竟有什么谁也不知道,而且也有可能福地也是因人而异的呢!
就和穿衣服一样,同一件衣服甲穿出来显得妖娆,而乙穿起来却显得清纯,同样道理,福地在不同的人手里,也许里面的东西也是不一样的吧。
贺学文自动为田思思空间里的商场找到了解释,也不觉得福地里出现这些古怪的东西有什么不正常的,他将电棒和喷雾器放在手里又看了会,才小心地把它们收进了包里。
虽然他不觉得自己会有机会用到,不过这是阿囡一片孝心,他可得保管好了。
第142章 包红包
第二天放学回来时,田思思见赵老太在家里包红包,这个时候没有现成的红包买,都是自己买了红纸裁好,再用饭粒或是面糊粘好,赵老太已经粘了好几个红包,正在装钱。
赵老太准备的都是一元的纸钞,每个红包里包两张一元的,总共包了四个红包,摊开了摆在桌子上。
“娘娘,你包红包干什么?村里有谁要办喜酒吗?”田思思好奇地问道。
“不就是你春生大伯娶媳妇啦,今晚我们都去吃喜酒,沾沾喜气,阿囡可要多吃点。”赵老太满意地将四个红包收好。
“春生大伯,不就是高红梅的大舅家吗?娘娘,我们全家都去喝酒吗?爷爷也去吗?”
“你爷爷不去,他在家里陪你唐爷爷和秋白一道吃饭。”
老爷子极少会参加村里的活动,一般都是由赵老太出面,但若是哪户人家办事能够邀请来老爷子,那么主家可是相当有面子了。
迄今为止,老爷子也就只在去年参加了村里年纪最长的钟太叔公的九十寿酒宴,随城人办大寿是要提前两年办的,是以钟太叔公虽然现在还只有八十九,但已经办过九十大寿了,当时老爷子亲自前去道贺,让钟太叔公全家都觉得很光彩。
“娘娘,你包这么多红包干嘛?”田思思挺奇怪赵老太为什么包这么多红包。
“我和你爷爷一份,你三伯、爹爹、小叔就是三份,这不就是要四份了。”
田爱国和田满铜虽然不在村子里住,但是每逢村里有什么红白喜事,他们俩都会拜托赵老太先把人情拿出,等以后他们回来再还上,这也是一种态度,表示他们人虽不在村里住了,但是根依然还是在月泉村。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纯属浪费钱,像田爱国这种的。在外面当着大官,哪还会回到这山窝窝里来呢?
当初田爱国妻子许倩文便有些心疼这些人情钱,虽然都只是一块两块,可是一年下来也要不少。她便趁过年回家时和赵老太提出以后不出村里的人情了,反正她和爱国也不在村里住。
赵老太也没多说,她只是把大儿子喊了过来,问他是不是也是这个意思,田爱国听后瞪了妻子几眼。当即便坚决表示村里的人情一定得继续下去,他是从月泉村走出去的,当然不能断了和月泉村的联系。
老爷子和赵老太这才满意,不是儿子的主意就好,至于许倩文,他们根本就没放在心上,哼,不就是个上海佬吗?有什么好威风的?鼠目寸光。
“娘娘,那我也要包红包吗?”田思思故意这么问着,这做小孩当然时不时地得问些智商低能的问题。这样才符合她现在的年龄嘛。
“阿囡现在还小,只管跟着娘娘吃喜酒就好了,红包娘娘会准备的。”赵老太果然被孙女儿的话逗笑了,捏了捏田思思的脸蛋。
田思思嘻嘻笑了几声,和赵老太又闲聊了几句,便跑去找贺学文了,问问他要不要去吃喜酒。
贺学文当然是要去的,他也包了个红包,田思思问他包了多少,贺大仙十分土豪地回答道:“十块。”
田思思翻了个白眼。阿爹啊阿爹,你这不是明晃晃地显摆吗?人家都是五角一元的拿,就你一个十元的,还嫌不够显眼啊?幸好她这跑过来问了。要不然田春生一家还不得坐卧不安?
“阿爹,我娘娘都只包两块呢,你干嘛要包十块啊?”田思思不好说得太细,只好假装不明白地问道。
贺学文被田思思的话提醒,才明白自己的红包数目不对,便把红包拿出来。抽出大团结,换了两张一元的纸币进去。
“是阿爹装错了,阿爹本来就打算装两块的。”
贺学文死不承认他犯错了,这可关系到他在女儿面前的面子问题,坚决不能承认,田思思心里好笑,但还是顾全了贺学文的自尊心,没有戳穿。
快四点的时候,田满银和朱艾青也提前下了工,正在家里洗澡装扮,说迟点再去,田思思便跟着赵老太一道先去吃喜酒了,至于东华建国这帮小孩早就跑出去玩了。
李月娣带着田新华田庆华几个孩子早在家门口等着她们,朱青平也抱着牛牛跟着,牛牛一见到亲爱的思思大大便吵着下来,歪歪扭扭地跑到田思思怀里,嘴里还不停喊着“大大”。
田思思笑嘻嘻地往小家伙嘴里喂了一颗奶糖,牛牛这才心满意足地回到朱青平身边,脸上还露出得意的笑容,一派娇憨的模样,逗得大家伙都笑了起来。
见到牛牛可爱的模样,田思思也不禁有几分感慨,同是三岁的年纪,保国却要显得成熟许多,虽然有时候保国也会调皮一下下,但大部分时候都是懂事且乖巧的,这大概便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吧。
李月娣也不管他们孩子,早和赵老太两人亲亲热热地手拉着手边走边话家常,田思思看得好笑,这俩老太太天天见面,哪还有那么多话好说的。
“新华哥,守华哥怎么没来?”没看到田守华,田思思有点奇怪。
“我四哥和新郎官去白塔镇接新娘子了。”田庆华在一旁抢着回答。
“接新娘子?守华哥为什么也要去接新娘子呢?”
“我四哥相貌好,春生大伯让我四哥去做伴郎。”田庆华一边吃奶糖一边叽叽喳喳地说着。
田思思这才恍然大悟,这做小孩久了,她都把随城的风俗忘了,当地结婚时新郎要找两位以上的伴郎,和现在的伴郎道理差不多,一般都是找相貌堂堂、身材高大、口齿伶俐、酒量高超的年青未婚男子担当。
伴郎的数目要和对方新娘的陪嫔(伴娘)数目相当,且都是双数,越多越显得隆重,这次听说新娘子家请来了六位陪嫔,故而田春生家也得出六位伴郎,没办法只得把还只有十六岁的田守华拉去充数了,好在田守华长得长身玉立,一表人才,作伴郎也不给主家丢脸。
“阿囡,你奶糖还有没有了?一颗吃了不过瘾。”
田庆华嚼完了嘴里的奶糖,又问田思思讨要,大白兔可真好吃,比喜糖还要好吃。
“庆华哥不可以吃了,一天只能吃一颗,再吃下去,你的牙齿都要烂掉了。”
田思思立马拒绝,前世田庆华可是个身强体壮的兵哥哥,可别因为她的出现,而成了一个满口烂牙的兵哥哥,想到将来田庆华威风凛凛地穿着军装,可张开嘴却露出一口烂牙,田思思不禁就想笑。
第143章 婚俗
田春生家院子门口坐着一个账房先生,是他的二弟田秋生,正拿着一支毛笔在门口记账,赵老太和李月娣赶紧拿出红包交给田秋生,嘴里还不住地说着:“恭喜恭喜!”
田秋生满面笑容地接过红包,并分别记上各人的名字和人情数目,这是很要紧的,以后这些人情都是要还上的,是以,每个人的人情数额都得一笔一笔记清楚。
时辰还早,新娘子都还没接进来,村里有好多孩子都等在村口,等着新娘子进村时讨糖吃,田思思没有跟着去,她正饶有兴趣地在田春生家院子里看那些小工忙来忙去,她很喜欢看人干活的样子,感觉人生好充实。
小工一般都是由没出三代的同族人来做,男人负责捧菜、杀鸡杀鸭等活,女人则洗碗、洗菜、切菜等,田春生这次的娶媳妇酒办得极热闹,特意杀了一头猪,家里的鸡鸭也都用上了,是以小工们都忙得团团转。
田满木和金婉明也在做小工,他虽然和田秋生不是三代的同族,但因为有着师兄弟的情谊,是以田满木两夫妻是自动去做小工的,他们的这一行为也让村里人交口称赞。
赵老太捧来了一碗汤圆让田思思吃,随城人办婚宴酒,在吃晚宴前都会准备小点心汤圆,让来庆贺的客人吃上一碗,赵老太担心孙女儿肚子饿,便捧了一碗过来让她吃。
“娘娘,我吃饱了。”田思思一看是甜汤圆就没了胃口,不过是老人家的一片心意,她还是硬着头皮吃了两个。
赵老太也不勉强她,剩下的汤圆让田新华吃了。田新华朝田思思吡了下牙,他这都成回收站了,每次阿囡吃不完的都是他解决,虽然面上一派嫌弃,田新华吃得还是很欢畅的。
“新娘子来了,新娘子来了!”
村口的孩子们一窝蜂地跑了回来,一边跑还一边高兴地喊着。孩子们纯真的笑容也为这场婚宴增添了浓重的喜庆色彩。
田思思拉着田新华也挤到前面去看新娘子。听赵老太说新娘子长得很漂亮的,她早就想见识一下了,顺便也想看一下七十年代的新娘子是什么样子的打扮。
一辆解放牌卡车缓缓地开了进来。开车的竟然是田满铜,田思思开心地朝田满铜使劲招手,没想到小叔也去接新娘子了,田满铜见是宝贝侄女儿。他也笑嘻嘻地挥手回应。
卡车上拉着的是新娘子的嫁妆,看来新娘子家的条件的确不错。从嫁妆就可以看出来,光是大件就有缝纫机、自行车、五斗橱、床等等。
而且九床被子都是新的,随城人嫁女儿是一定要准备九床被子的,喻意天长地久。有些条件不好的顶多置办一两床新被子,剩下几床都是旧的,大家都是这么干。也没谁嫌弃谁。
新娘子九床新被子可是大手笔了,围观的村民都啧啧称赞。小工们把这九床被子抱了进去,和另外一床男方准备的被子放在一起,男方准备的被子名叫子孙被,合在一起就是十全十美。
田思思眼花缭乱地看着小工一样一样地抬下卡车上的嫁妆,马桶、热水壶、盆碗桶等等都准备得十分齐全,完全就是一户人家的家私了。
这也是随城的风俗,嫁妆是属于女方的私有财产,所以一般有条件的人家都会为女儿办上隆重的嫁妆,就是担心女儿到了夫家那边会受公婆丈夫欺凌,那样起码还有一份自己的嫁妆可以备后路。
当然现在因为家家都穷,月泉村已经有很多年没有看到这么齐全的嫁妆了,围观的村民们个个都发出惊叹声,艳羡田春生家的好福气,没想到田春生那个木头疙瘩竟然生出了那么个好人才的儿子,这是从哪钓来的有钱亲家哟!
后面还跟着钟福高的拖拉机,上面坐着女方那边的客人,是送亲队伍,因为新娘子的父母不能过来,是以便派了一些亲戚过来送亲,也是存着考校新郎家酒席办得好不好的意思。
田春生的儿子田平贵穿着崭新的中山装,胸前戴了朵大红花,一脸喜气,他喜滋滋地把新娘从驾驶室里抱了下来,并一直抱着进了屋。
新娘子穿着一身红色的薄棉袄,这也是随城的风俗,新娘子结婚是要穿红棉袄的,也是以随城人办婚宴一般都是赶在凉快的时候办,要不然大热天的谁吃得消穿棉袄啊!
不过后来这个风俗也都取消了,被西方的白色婚纱替代,而且不光是红棉袄,很多古老的风俗也都慢慢消失了,也算是一大遗憾吧。
新娘子下来后,跟着从卡车后车厢下来了六位漂亮的陪嫔和六位英俊的伴郎,田守华赫然也在其中,他也穿着中山装,英挺不凡,在一众伴郎中十分打眼。
六位陪嫔一下车,早就等候的一些年青男子们如狼似虎地围了上去,一个个抱起那些漂亮的姑娘们,脱下了陪嫔们的鞋子,这些鞋子等会可是要派大用场的,客人们可以拿着这些鞋子去新郎那里敲竹杠,鞋子越多,敲到的东西也就越多。
这些上前的青年男子都是月泉村比较活脱的人,每当村里办婚酒,这些人就会去闹腾,为婚宴带来喜庆热闹的气氛,这也是主家乐于见到的。
几个训练有素的男子很快就脱完了姑娘们的鞋子,并无赖地调笑着几个陪嫔,周围的人也在一旁凑热闹打趣,赤着脚的姑娘们只得羞涩地让那些男子争相抱着进屋。
不管是新娘那边的亲戚还是吃酒的客人都笑嘻嘻地看着年青男子们吵陪嫔,似是对此喜闻乐见,一点都不认为大姑娘被男子抱着有伤风化。
这也是当地的婚俗,在婚宴当天,来吃喜酒的年青男子们是可以肆无忌惮地闹陪嫔的,像搂抱、摸手、亲嘴甚至是还要过分一些的都有。
当然也是有底限的,不会真正害了姑娘的清白,不过尺度之大也算是很过分了,一些脸皮薄的姑娘肯定是吃不消的,以前就有很多来做陪嫔的年青姑娘被闹哭的事情发生。
不过后来这种婚俗也被取消了,大家闹陪嫔文明了许多,不会强迫女孩做一些事情,不过,婚宴的气氛相对来说也淡了许多,也算是有利有弊吧。
第144章 终身大事
“新娘子好漂亮啊!平贵这小子真有福气。”
村民们看见新娘子的相貌,一个个都发出赞叹声,有羡慕的,也有妒嫉的,大家的称赞声传入田平贵的耳中,他脸上的神情很是得意,把怀里的新娘子也揽得更紧了些。
田春生也很得意,这段时间劳心劳神的辛劳也早化成了喜悦,嘴巴都咧到耳朵边了,他和妻子两人一道站在大门口迎接客人,来一个人拔一支烟,十分客气。
田新华一直拉着田思思的小手,怕她被人撞了,田思思在人群中也看见了新娘子的容貌,面如满月,杏仁大眼,五官端正,挺符合现在的美人流行趋势,虽然在田思思眼里算不上大美人,不过也确实是个漂亮姑娘。
“阿囡,我们进去吃酒了。”田新华在她耳边大声说话,鞭炮声和锣鼓声太响,不大声说话根本就听不见。
“哦!”
田思思也大声地回应,跟着田新华一道进去找赵老太他们。
这次田春生算是大手笔了,足足办了四十来桌席面,不光是自家摆得满满的,就是两个兄弟家也都摆得满满当当,摊头铺得很大,新娘家那边的亲戚非常满意,满脸笑容,不住地点头。
赵老太和李月娣几个老太太坐在一桌,田思思和田新华手拉着手走过去打招呼,把在座的老太太们一个个都喊了个遍,喜得那些老太太们不停地摸田思思的脸蛋,不住口地夸小姑娘相貌好。
田思思面上带着僵硬的笑容,强忍着拂袖而去的冲动,任那些粗糙的手在她的脸上摸来摸去,有个老太太边摸还边捏。头还不住地点头,就跟买蕃茄似的,看哪个更软乎些。
田新华强忍着笑和赵老太及李月娣说要去田满银那桌吃饭,这才把已经快要爆发的田思思解救出来,田思思走得离赵老太那桌远些后,这才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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