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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机皇妃,暴君的女人-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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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的时分,苏静清带着两个丫头,端了好些银元宝到了安歌的房间。
安歌正在冥思苦想着替郡王爷夏炚卜的那一卦,怎么会是坎卦上六呢?皇帝曹煜已经离开了安平郡,曹炟应该也已经离开,这里就是夏炚的地头,由他当家作主,他怎么会有凶险呢?而且还是禁固之险!
难道,是与她安歌有关?她越想越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曹炟让她查有关夏炚的来历身世,曹煜送给夏炚的礼物是一只将来长得很大的有毒巨蟾,虽然她还不知道夏炚为什么会引起他们的注目,但她却不愿被他们当成,打倒夏炚的一把刀。
她心里暗暗地做了个决定。
看到苏静清过来,她赶紧收起了手中的龟壳,不过这龟壳还是落在了苏静清的眼中,她也不多说什么,示意丫头将整整两盘子元宝放在安歌的面前,微笑着说:“安姑娘,感谢你这几天费心费力照顾王爷,没想到秦神医的医术果然了得,短短的时间里,王爷已经完全康复了呢!”
安歌噢了声,知道苏静清这是要请她离开郡府呢。
果然苏静清道:“这是郡府的一点点心意,还请安姑娘收下。这些银两,放在普通人家能什么都不做而吃上十几年了。安姑娘大可拿着这些银两,离开安平郡,从此以后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安姑娘再也不必看姬府众人的脸色了。”
“王妃果然替安歌想得很周到。”
说着话她已经站了起来,把榻上的床单扯下来撕成两块,拿了其中一块将盘子里的元宝都揽在布里包起来,挂在肩上,潇洒向苏静清一笑,“谢谢王妃,我这就走了,老夫人和王爷那里,还请王妃代安歌说声再见。”
这让苏静清意外极了,在她想来,安歌一定会想尽办法留下来,然后与郡王爷夏炚重修旧好,之前的休妻书自是不会再做数了。
安歌走的潇洒,苏静清愣怔了片刻才道:“好。”
这时安歌都已经出了门了,听到她说好,又转身向她一笑。
安歌径直出了安平郡城门,在城门外租了一辆马车,又买了好些牛肉和干粮,备了许多水,又在车里铺了厚厚的毯子,她就坐在马车上,悠哉游哉地向安阳方向出发生了。
有这么多银子,这一路她定会的非常开心,可以一边游山玩水,一边吃好吃的,一边休息的好好的,绝不让自己长出黑眼圈变得很老很憔悴。
是的,她要寻找真正的真龙天子,她的阵地当然是在皇族云集的邾国国都安阳,而不是在偏远的安平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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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魂不散(二更)
夏炚得到消息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了。
苏静清说,是她自己要离开的。
夏炚也不想追究其中的细节,只是平静地向苏静清道:“你出去吧,我想休息。”
苏静清不敢多说什么,就退了出来,听到房间里静悄悄的,并没有发生什么响动,她才微微地吁了口气。
却不知夏炚已然气得脸色发白,双手紧紧地握成拳。
……也是这一晚,夏炚接到了皇帝的圣旨遨。
原来皇帝知道他的伤已经痊愈,介于安平郡最近出的事情比较多,因此让他去朝堂之上述职。
夏炚接了圣旨,第二日一大早,便准装出发。
钟氏非常担忧,可在这样的时候她不想让儿子担心自己,硬忍着眼泪硬装出坚强的样子,对他道:“儿子,世人都说安阳乃是邾国最最繁华之地,然而自古皇城多是非,深宫重重更是外人难以窥觊的凶险,此去遇到任何事都记得要忍耐,忍耐,再忍耐。一定要好好的回到娘亲的身边来。”
夏炚点点头,“知道了。”
苏静清也走上前与夏炚告别,昨晚的不欢而散,似乎没有在二人之间留下任何痕迹,彼此的目光中都带着微笑,苏静清道:“我已经给我父亲写了信,让人快马送过去了,相信我的父亲会好好招待王爷的。”
“谢谢你。”夏炚很真诚地向她道谢。
“王爷,我不要你谢我,我只要你记得,家里除了娘亲,还有我,我们都会支持你,同时也会一直等着你,你一定要平安回来。”
夏炚再点点头,向送行的众人笑道:“我只是去述职而已,再说安阳是历代皇帝所居之处,乃是风水宝地,不是凶险之处,你们都不要担心我,我很快就会回来的。”
这时,马车都已经备好。
除了夏炚所乘坐的马车,另外几辆马车里都装了平时的生活用品及许多安平郡特产,当然,还有为数不少的金银珠宝。
就这样,夏炚也走在了去安阳的路上。
当然,这事早走一步的安歌是不知道的,她依旧悠哉游哉地缓缓前行,一点都不着急。走到有名川大山的地方,便不由地要驻足欣赏一番。做为沈婥的时候,她总是在忙禄,有时候难得与曹煜出来逛逛,也是在路上研究战术战略,分析各种问题的根本,没有心情去欣赏风景。
那时候她一直在幻想,有一日,曹煜终于登基,天下百姓山呼万岁,都称赞他是明君,然后他携着她,过城走郡,利用视察民情的名誉,各种游山玩水,而她当然也受到百姓的交口称赞,不会因为贪玩而被百姓责备和垢病。
当然,这些幻想始终是不能成真的,不过那也没有关系,现在她独自一路行来,并不觉得寂寞,也玩得很开心啊。
只是身为女子,她的方向感和普通女子一样差,关键是找的马车夫也是个没见过世面出过远门的,居然走岔了道,因此要多走两三天的路才行。安歌倒不计较,反正她又不赶时间,说不定这边的风景独好。
两天后,她到达了一个叫做沌洲的地方。
没想到这居然是一个很繁华的老城,这里的建筑风格独特优美,路边小摊上各色美食和玩物,街道上人来人往热闹至极。
安歌走在人群中,兴奋的小脸微红。
以前怎么不知道有这么个好地方呀!这里比起安阳一点不差,因为参杂了很多异域风情,甚至比安阳城还要有魅力,是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呀!
她要了两串儿烤肉边走边吃,惬意无比。
忽然听得前面有人哭闹,一大堆人围在周围观看,她有些好奇,便也挤进去看热闹,便见人圈中间有个漂亮的女子正在向众人求助,“求求你们,救救我吧,我不要跟他们去老虎寨,我不要去啊!”
抓着她的那个大汉一掌掴到她的脸上,“臭娘们,不知好歹!我们寨主看上你是你的福气,你却在这里哭些什么丧?你老爹拿了我们寨主的好处,你要是不想去,就叫你爹把银子还给寨主,自然就没事了。”
众人虽然觉得女子可怜,可是毕竟这大汉说的也有道理,人家掏了银子买了她,她爹卖了她,这是一桩交易。
老虎寨就算再可怕,众人没胆子也没理由救这位女子呀!
大汉一把揪起女子放在马上,然后自己一跨腿也上了马,就准备带女子走。安歌的目光不经意间与女子的目光对上,那女子可怜极子,哭的满脸是泪,眸子里满是求助。
安歌扔了手中的肉串儿,大胆地张开双臂挡在马前,“你们,不能走!”
大汉见一个瘦小的姑娘挡在马前,人太瘦了像个小男孩,但是那又眼睛却是灵气逼人,他淫~邪笑道:“呦,小妞,你也不错,你是不是也想去我们老虎寨,那就一起走吧,寨主不要你,哥哥我要你……”
没等她说完,安歌已经道:“那你们老虎寨有肉吃吗?”
“当然有,跟着哥哥,你天天大块吃肉,大碗喝酒!”大汉以为安歌动心了,竟是很耐心地微俯了身,向她夸口。
安歌说:“那我也不去,看你这样的粗鲁,想必那里的人都是一样的。”
安歌指了指马上的女子,“你放她下来。”
大汉没弄明白她的意思,但见她异常的认真,还真就笑嘻嘻地将那女子从马上放了下来。
女子连忙躲到了安歌的身后,安歌从怀里拿出几绽元宝,放在大汉的手中,“不管她爹欠你们多少银子,想必这几绽银两也够还了。这个女孩子从此就是我的人了,你走吧。”
大汉愣了下,方才明白安歌是拿银子买走这女子了。
他将那几只元宝装在怀里,“银子要,女人也要,这个女人是寨主指定要的人,不带她回去我没法交差。”说着伸出手臂便来揪那女子,那女子啊地惊叫了声,安歌已经挺了挺胸膛挡在她的面前,“天下没有银子要,女人也要的道理,我给了你元宝,买了她,她已经是我的,你没有权力带走。”
“呵,你是哪里冒出来的黄毛丫头,我算瞧出来了,你是给她打抱不平来了,不过你把事情想的太简单了,你以为我们寨主真的缺这点银子吗?他要的是女人!”
说着狠狠地把安歌往旁一拨拉,“你滚开!”
安歌被推得一个踉跄,撞到某人的胸膛上,鼻子都快要撞塌了,却闻到那人身上一股淡淡的令人感到舒服的药香味儿,还有点熟悉。她摸着鼻子抬起头,果然看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侧帽风~流,唇若点朱,正是阴魂不散的曹炟。
她愣了下,打算开溜,却被曹炟一把抓回来。
这时,忽然从街道的另一头冲出十几匹马,每个马上都坐着一个大汉,他们疯狂地大叫着,手中的马鞭随便就打着挡道儿的百姓。
之前那个大汉见状高兴极了,二话不说抓起那女子放在马上,加入了这个疯狂的马队。
原来这些人,全部都是老虎寨的。
这下别说救那女子了,安歌都差点儿被打了一马鞭。
好在是曹炟就在身边,带着她迅速地避到了旁边才躲过。
百姓们乱跑了一气儿,弄得人心惶惶,惊魂不定。等这阵混乱好不容易运去,才发现周围的摊档几乎都被毁了,而那女子当然也被抢走了。
安歌跺了跺脚,“这些人简直是土匪!”
曹炟在旁边阴阴地说,“他们还是魔鬼,不过他们这样的魔鬼再可怕,也没在这种地方见到你更可怕。我问你,你不在郡府好好呆着,你跑这儿来做什么?”
“我——”安歌看着他冰冷的眼神,竟一直张口结舌,回答不出了。
曹炟将她扯到客栈内,二人对桌而坐。
“现在,你好好解释下吧?”曹炟面无表情地道。
刚才安歌是因为乍然见他,如同见了鬼般微微害怕,才乱了方寸。这会缓过神来了,坦然地说:“还不是为了保自己的小命。是你说的,让我找到沈婥要找的那个人,我想来想去吧,我觉得那个人肯定是在安阳城啊,不可能在安平郡这么偏远的地方,所以我打算去安阳。”
曹炟微微皱眉,这个理由倒是说得过去,“可是,我不是让你先查夏炚的身世来历吗?”
“他啊,他就普通人一个,有什么好查的。”安歌不以为然地说。
见曹炟听闻此话后面色不善,又连忙道:“当然我还是会查的,不过我觉得有关他身世来历的线索说不定是在安阳,所以……”
曹炟的唇角翘了翘,终是没再多说什么。
他刚刚接到了消息,说夏炚也已经往安阳而去。
反正很快,会再见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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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荒而逃的战斗
这时店伙计端上几样小菜和一盘牛肉,一盘鱼,还有一屉热气腾腾的小馒头及一坛子酒。
安歌连忙拿过酒坛给曹炟先倒了一碗酒,放在他的面前,“不知道那位姑娘被抓到老虎寨会怎么样啊?我想肯定没有什么好结果吧,否则那姑娘为何哭的那样惨?”安歌一脸研究的神情。
曹炟看了看眼前的酒,却不喝。
安歌道:“喝呀!”
曹炟却是拿过酒坛子,自己给自己倒了一碗,安歌倒的那碗,重新推回到安歌的面前稞。
安歌猛然想起了什么,不由鄙视道:“我明白了,你是害怕我在你的酒中下毒,没想到堂堂齐王爷,也会以小人之心踱君子之腹!”
“那你最多也只能算是女子之腹!”曹炟究正了她后,喝了碗中酒,又继续道:“我记得,你是想杀了我给你娘报仇。但是你要明白,你要凭本事来杀我,而我不会坐以待毙的,我会防着你。遨”
他如此坦白,安歌点点头,对他的钦佩之情又多了几分,一般男子就算是防着一个女子,也绝不会说出口来,因为他们太要面子。而曹炟这样身居高位的男子说出这种话就更难,若被人听了去,随时会拿他要防着一个女子这种事而笑话他。
以前怎么没发现他是这么坦白的一个人呢?
其实关于安母被杀之事,安歌这几天在路上仔细想了想,也觉得有颇多可疑之处,此事还要再三调查过后才能下最后的结论。当下也不勉强,各自倒酒喝了起来。
一会功夫,旁边几个台上也都有了客人,安歌听得自己身后那一桌两个男人正在聊刚才街头的事儿。
“……你以为,那女子被抢去,是因为老虎寨寨主好女色?大错特错,说起来这老虎寨在咱们沌洲这地界儿,盘踞多年,向来与沌洲城内百姓相安无事,前些年附近来了股逃兵,在这里做威做福,若不是老虎寨,咱们沌洲不知道被祸害成什么样……”
“这么一说的确是,之前还有些老大娘做了衣服鞋子什么的送到老虎寨……真没想到他们现在变成这样。”
“这也不尽然,自古以来的各朝各代,都是初立时令人敬重,末了却是花天酒地,胡做非为,硬把个王朝给弄垮了,说不定是老寨主已然亡了,现在是他的儿子任头头了呢?所以有这种变化也不奇怪。”
“可再这样下去,沌洲定要被祸害的不轻。”
……安歌边听边大口吃饭吃菜,待听得差不多了,肚子也饱了,一抬头却发现曹炟根本没动筷子,他似乎也在静静地听那些人说有关老虎寨的事情。安歌眼珠子一转,向他低声道:“说起来这老虎寨也是够厉害的,居然能当着堂堂齐王爷的面抢人。”
曹炟瞥了她一眼,“有话直说。”
安歌放下筷子认真起来,“我早上进入沌洲城的时候,在城外呢停驻了那么一会儿,那时我就看出来,这沌洲城是个好地方,人杰地灵。就是有点儿奇怪,城北方向似乎有异象,今天明明是个很好的天气,和风万里,碧空如海,可北边儿去似有一块乌云不去,云头黑气腾腾,而且来势汹汹,只怕是这么一个有魅力的老城,便要毁了。”
曹炟见她说的煞有介事,脑海里忽然出现曾经的一些片段,那是几年前的事了,那时候沈婥风华无双,那时候他与曹煜,一起带领一支军队,去征讨边境小股敌军……
“……五殿下,您瞧远处那片开阔地,平坦,一眼就能看清四周的情况,表面看起来的确没有什么危险。但是我已经卜出,这里乃是一处极凶之地,若是我们的大部队由这里开进,必然损失惨重,所以我们应该从另一条路走。”
沈婥说话的时候,耳旁的珠花微微地晃动着,曹炟当时有伸手想扶一下那珠花的冲动。
一个小兵到了跟前,施完礼后说:“属下已经由那片阔地返回,一切正常,未发现可疑!”
曹炟点点头,长剑往前一挥,“我们就从这条路走,进发!”
然而沈婥一下子挡在了他的马前,就好像今日安歌挡在老虎寨马匪的马前一样。当时的沈婥目光灼灼,一字一字地道:“五殿下,这次的征讨任务是由您与四殿下一起负责的,本来你执意要走这条凶险之路,我没有理由拦你,但是如果你的失误造成的损失,却需要由四殿下与你一起承担,这对四殿下来说太不公平了,对这些士兵也不公平。”
曹炟看了眼曹煜,他似乎很信任沈婥,一句话都不说,只是静默地站在沈婥身后。
曹炟不喜欢这种情形,微微恼怒,道:“可是目前没有任何理由让我放弃这条路,而去绕道多走两三天的路程。你知道不知道十万大军,一天的消耗是多少?每一秒都是需要花银子的,人力,物力……当然这不是你这样的女人可以算出来的。”
“可是再多的人力物力也没有人命重要,人若是没了,这次的任务就真的失败了,一路上的所有消耗都不值得。但人在,打了胜仗,一切都值得了。”沈婥如是说。
“可是本殿下执意想要走这条路,你说怎么办呢?”
“那就请五殿下继续派人探测,直到万无一失。”
二人正在挣执不下时,曹煜说话了,“沈姑娘说的有道理,小心无大错,就派人继续探测吧。”
曹炟这次派了四路人,共十六个人,每人拉开十几米的距离,平铺形式往前路细细探去。
直走到几百米之外,依旧没有任何问题,绿油油的草地,如毯子一样,和风习习,根本就是一个继续行军的大好天气。
那十六个人到了阔地的尽头,向这边挥手,示意没事。
曹炟正准备下令,军队继续如常前进时,那十六个人忽然就有了变化,首先,他们忽然变成了白色,接着白色褪去,变成了十六个立在那里的骼髅,他们的眼睛变成了黑洞,他们的身上再没有一块皮肉,白骨森森,却还保持着站立在那里的模样,之后似有一阵风吹过,那些骼髅便如粉沫般,忽然化于空气中……
“是白蚁!”忽然有那行军经验比较丰富的老兵忍不住出声惊呼起来,这让曹炟也不由吃了一惊,早听说有些荒原之上有这种食肉白蚁,过境处寸肉不留,非常可怕。
曹炟等人因为骑在马上,视线更远些,这时候就见阔地上有一道白色的线向这个方向推进,这条白线越来越粗,越来越粗,有些老兵开始后退,脸上的神色非常恐惧,曹炟马上意识到,今儿自己的面子是保不住了,立刻挥旗下令,迅速后退五里……
……
这是曹炟第一次出征,原本想好好表现,却被一群蚂蚁追得落荒而逃,给他赫赫的威名上,留了道不太光彩的痕迹。
但这个结果,毕竟还是比军队进发到阔地中,尽数被蚂蚁吞吃了要强上许多。在逃到安全的地方后,曹炟因为风寒入体,忽然病得很严重。曹煜将这事禀告了父皇曹项,曹项于是勒令曹炟回宫休养,放弃这次的任务。
就这样,曹炟被很强硬地送回了皇宫。
后来,曹煜回来了,而沈婥彻底成为了他的女军师兼风水师,沈婥对他死心塌地的忠诚着。
曹炟有时候会想,如果那一次,他从开始就听从了沈婥的意见会如何?那么一定不会给沈婥留下刚愎自负的印象,其实沈婥不知道,他只是利用任何可利用的机会,和她多说几句话而已。就好像调皮的小男孩,越是喜欢这个女孩子,越喜欢逗她。
又想,如果那一次自己不生病,又会如何?
或许沈婥不会那么快就归于曹煜的麾下,那么她是否会有不同的命运?……
可惜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他自小就是那个身体羸弱,被别的皇子暗暗嘲笑的人,他虽有战神之名却从未真正的上过战场,唯一的一次机会,居然还半途被送回宫中。
不但是沈婥,任何一个女子,也会选择曹煜,而不会注意到他这个没用的人吧?
是的,沈婥后来有一次这样说他,“你真没用!”
安歌也这样说过他。
曹炟的思绪如此纷纷乱乱,根本没听见安歌说什么,后来还是安歌在桌子上摆什么风水图的时候不小心把酒碗弄到地上,碎裂声让曹炟如梦初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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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栈(二更)
只见安歌已经蹲在地上,要将酒碗的碎片捡起来,嘴里还在说:“……这样看来,这个老城的隐患真的很大呢,做为齐王爷,您不应该拯救这个城吗?嘶……”
她忽然缩了手,原来是不小心被酒碗的碎瓷割伤了手指,曹炟忽然蹲下来将她的伤手抢在自己的手中,用唇小心地吮着她手指的伤口,那软懦的感觉让安歌的身体都僵硬了,她本能地想要将手缩起回来,但见曹炟满眸的担忧,之后更是拿出绢帕替她包扎伤口稞。
这样的曹炟她从来也没有见过,一直以来,她都不认为他是个会关心别人的人,就算他对沈婥好,也是在她死后。
这些日子,他可是好几次差点杀了她。
曹炟替她把伤口包扎好后,才舒了口气,道:“下次小心点,这种小伤口可大可小的……”话未说完,抬眸对上安歌的脸,看到她满脸尴尬又疑惑的神色,他也忽然如梦初醒般蓦然放开了她的手,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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