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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客栈-第1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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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他称赞、表扬你的时候,你一定要小心,小心他会设个万劫不复的陷阱,让你不知不觉掉下去,还浑然不觉得感激和感谢他对你的好。
当他谄媚、奉承你的时候,你就得加倍留意,留意自己是不是有什么见不得光的把柄,已落在他的手上,他时时刻刻都有可能如同狸猫戏鼠一样,将你耍个半死半活而不自知。。
就是他拍着你肩膀表示亲密和慰问的时候,你回到家里,最好也要剥开内外的衣服,仔细检查一下自己的颈肩,有没给他下了毒、栽了赃。
辰源宁可去面对高太尉家中铁笼里那只豢养的白额吊睛猛虎,他也不愿意和阎罗王这种人打交道。阎罗王却好像很喜欢看见他,他不但赞扬他、迎奉他,还拍着他的肩旁和搂着他的腰,更勾肩搭背的请辰源一起喝茶。
就像阔别多年的老朋友。
这个“刑部”后堂客厅,除了一个侍候茶水、花不留丢、光不溜丢的小姑娘,只有阎罗王跟辰源宾主两个人。
“这‘龙谷’名茶,可是小柴王爷送给我那老搭档的索大人的私物,市面上有‘一两龙谷一两黄金’的说法,虽说言过其实,但也不离其右,我厚着脸皮求了好半天,才在索凌迟那只铁公鸡手里讨了半罐,大公子快来品品。”
阎罗王请客人辰源饮茶,客客气气。
“咱们‘汴梁’水土偏于湿碱,不适合花生这种作物的生长,倒是‘东南’一带,土质松软,气候宜人,花生长势喜人,果实甘美清脆,生食养胃,煮食下酒最好。这不,朱少宰知道草民喜好这个,大老远派人送到‘京师’来一些,今儿来探望大人,顺便也带来请大人尝尝。”
辰源请主人阎罗王吃花生,随随意意。
两个人,喝了一阵茶水,吃了一会花生,说了一些“东海”的风土人情,讲了一段“京师”里这几日的风流雅事,客人起身告辞,主人端茶盏送客,看似一场普通已极的会面闲叙,并无什么了不得的一场。
辰源前脚一走,那个低眉顺眼,花不留丢、光不溜丢的小姑娘就上前问:“主人,辰源就这么走了?”
阎罗王微笑着回答:“就这样走了。”
“他连正事都未提一句,就这样走了?”小姑娘追问了一句。
“他已经把该说的都说了,说完了自然就走了。”阎罗王一双骷髅鬼火般的眼珠,盯着小姑娘的每一寸肌肤看。
“他说了?”小姑娘直接坐到了阎罗王的怀里,光滑粉嫩的手臂,从后面勾住阎罗王粗粗肥肥的脖子,又一口气,连问了三个问题:“他说什么了?什么时候说的?我怎么没听见?”
“他说‘东南王’朱勔送给他的花生很好吃。”阎罗王只笑眯眯的回答了一句话。
“这个死瘸子在拿朱勔那个乡巴佬压主人?!”小姑娘不服、不屑、更不忿的冷哼一句。
“啪!”
这次阎罗王回答了小姑娘一个响亮而清脆的耳光!
小姑娘光滑如缎的身子,马上从主人腿上滑落下来,她红肿着半边“猪头脸”,娇小的身体,跪在地上瑟瑟发抖,像一只屁股才被猎人射了一箭、受惊的小白兔。
“知不知道错在哪了?如意。”阎罗王翘起了“二郎腿”,他依然是笑呵呵的,慈眉善目,语重心长。
“如意愚笨,请主人明示。”小姑娘如意跪着爬过去,舔阎罗王的鞋底。
“第一,没有人可以向我阎罗王施压。”阎罗王笑吟吟的道:“第二,朱勔更不是什么‘乡巴佬’,就连高太尉都不敢轻视的人,你这条小母狗也敢小瞧?”
“小母狗错了,请主人责罚。”
如意五体投地的趴在阎罗王的脚前,白花花的翘臀撅的老高,黑黑的长长辫子,垂在股后,像极了续貂的狗尾。
…………
辰源出了“刑部”衙门,东拐西拐,来到了一个暗巷里的“馄饨”摊前,要了一碗热气腾腾的猪油混沌,蹲在路边慢慢吃着。
接着,又有一个用头巾包着火红头发的的独臂青年,从巷子的另一头走进来,同样要了一碗混沌,蹲在辰源的身旁,一口一个吃起来。
“你很赶时间么?”辰源低声问。
“我只有一刻的时间,班马儿盯我盯的很紧,出来时间久了,他会起疑心的。”青年的声音更加低沉。
“两个问题。”辰源低声道:“‘天牢’总牢头‘鬼见愁’索凌迟,最近是不是和‘小梁王’柴如歌走得很近?”
“为什么这么问?”赤发青年不答反问。
“因为这是刚才喝茶时,你的主子阎罗王故意透漏给我的信息,”辰源依然细嚼慢咽的道:“‘龙谷’名茶就是柴如歌的私藏,他能送给一个四品刑吏作为赠礼,足见他们二人的关系,不同寻常。”
“是。”青年仍旧吃的狼吞虎咽的道:“小柴王爷得确最近常到‘天牢’走动,而且,索大人本人现在,就在‘梁王府’里,跟小柴王爷饮酒谈心。”
“第二个问题,”辰源用筷子挑破一个混沌,澄出里面的猪油,又问道:“侍奉在阎罗王身边那个不穿衣服的小姑娘,是什么人?”
“如意。”吃净碗里混沌的青年,已经在“咕咚咕咚”喝碗底的汤汁:“她是阎罗王自幼收养的孤女,精心培养的杀人机器,此前,有个赵姓的皇族王孙赵小天,在‘刑部’当差,偷偷喜欢过如意,后来有一天晚上莫名其妙掉进粪坑里死掉了。
有人说是因为这个小家伙在阎大人面前不识时务的没有鼓掌叫好,得罪了上司;也有人说,他是皇家打进‘刑部’系统、欲要夺权的暗子,被大人先下手为强;我猜,他的死,一定跟他喜欢骚扰如意有关,如意一直是阎罗王的禁脔和宠物,那小子想要碰她,不死才怪。”
“如意,好俗气的名字,这名字应该是你家大人给起的吧?”辰源突然心情大好的低声道:“她是不是应该有个哥哥叫吉祥?”
“她确实有个和她长的一模一样的双胞胎哥哥叫吉祥,他们兄妹都是阎罗王忠心不二的亲信和玩物,即使他们的主子,让他们去刺杀皇帝或者吃屎,他们都会毫不迟疑的马上照做。”青年此时已经开始在身长舌头舔碗底了,他这个人似乎不愿浪费一丁点粮食,尽管他头上包裹住他那一头火红头发的丝巾,产自“西域”,就价值不菲。
辰源微叹了口气:“我问完了。”
“我也吃完了。”青年站直身来,将干净如镜的碗筷,交换卖混沌的小贩,然后道:“我的混沌钱,算在那位跛脚先生账上。”
辰源气哭乃笑道:“老伙计,你给我这两个消息,我就要付你二百两银子,你连一碗混沌三个大子的钱都不舍得,你也太抠门了吧?“
辰源的话未讲完,红发青年的人已经走远。
辰源只能是无奈苦笑,然后他发现那个貌不惊人的混沌摊小贩,也露出两排整齐洁白的牙齿,在愉快的笑。
“很好笑吗?”辰源从布褡裢里掏出六枚制钱,丢到案子上,其中有两枚铜钱,淘气的弹起桌面,落在地上,滚出好远。
小贩一面弯腰去追逐捡起铜板,一面笑嘻嘻的道:“想不到佣金在四万两金的金牌杀手火流星,居然连一顿馄饨钱都要蹭别人的。”
“你还好意思笑别人?”辰源在夜色里,斜倚着摊子,盯着小贩道:“堂堂的左相府‘腾讯堂’第一道旋风、舟行早舟大总管,不也是为了小小一枚铜钱而折腰吗?”
小贩丝毫不在意的在草丛里,翻捡到第二枚铜钱,且凑到嘴边吹了吹上面的泥土和草屑,笑嘻嘻的道:“小本生意,混口饭吃,没法子啊。”
辰源好看的抿抿嘴:“李相爷的左膀右臂‘剑神’舟行早,也来这种地方混生活、卖混沌?”
“我不但卖混沌,”舟行早一副市侩嘴脸的道:“我还卖消息,价格公道,童叟无欺。”
辰源顺手将布褡裢丢过去道:“里面的碎银子,大概有个百八十两,你看能买到什么消息?”
“消息有两个,”舟行早居然从案板底下掏出一杆小秤,一份一份称起碎银子来:“一个是此次处决刑斩贵亲萨那才恩的主刀刽子手,是刚从‘北凉县’因功升至京城‘刑部’总执事的‘一刀断头’姜斩。”
辰源心一凛,不动神色的道:“另一个消息呢?”
舟行早就着黯淡的月光,正眯着眼睛一个个检查碎银快的成色:“再附送你一个消息,‘凉城客栈’的四姑娘冷若芊,为了报养母独孤夫人被姜断头杀害之仇,已经秘密进了京城。”
第三章 黄金屋
柴如歌,一十六岁,未婚,世袭王爵,既富又贵,京城百姓将他列为“京师十大纨绔”之首。
对于这个不是很光彩的头衔,柴如歌并未在意,他反而和在一起灯红酒绿的郓王楷、蔡相长子蔡攸、首富阔少小宝哥等王孙公子,开玩笑说:“老话常说:‘三代为官,才懂得穿衣吃饭’,要做到‘京师第一纨绔’,那也是一件极其不容易的事情。”
借着这样的浪名为掩护,柴如歌正按部就班的,进行着一些列颠覆“宋廷”的复国阴谋。
现在的时节,已经是秋末,虽然还没有到冬天,“梁王府”的“黄金屋”暖阁里,已经升起了火炉,价值不菲的“红箩炭”,在壁炉内发出“吱吱”的轻响,这种炭清香且不冒烟味,价格昂贵,也只有王侯大富之家,才用得起。
书房四面的窗户,都关得严严实实,连一点儿风丝,也都别想吹进来。
柴如歌最不喜欢的一件事,就是吹风。
“我很讨厌吹风,那几年,我跟着郭伯在‘河西’沙漠里,和沙盗们周旋,每天都要被风吹日晒。”柴如歌对着姐姐安琪儿郡主这样说道:“
现在我的身份不同了,就得待在四季如春暖阁里,用着精致的夜光杯,喝着上好的葡萄美酒,听着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词曲,看着漂漂亮亮的小女孩儿表演裸舞,等着美娇娥把剥好的金橘喂到我嘴巴里,这样的生活,才不辜负我的王冠蟒袍玉带朱靴。”
——柴如歌就是这样一个人,他极懂得享受。老天爷生下他来,也好像就是为了要他来享受这人世间种种醇酒艳曲裸舞美人锦衣玉食荣华富贵。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天生就是这种富贵无双的好命。
清香弥漫,铜炉上温着一锅桂花莲子白果粥,沁人心脾。
柴如歌慵懒的的穿件纯丝的长袍,他赤着脚,站在“西域”巨商送给他的羊毛地毯上,慢慢的缀饮着一杯唬琥珀色的“葡萄酒”,倾听着书房外,秋风中的梧桐仿佛在低诉的相思。
安琪儿坐在琴案前,葱葱十指轻拨,“铮琮”一声清音出户,她的心弦,也已随着琴弦一样,不停的颤动。
柴如歌的水晶夜光杯,又倒了一杯“波斯”葡萄美酒,他自斟自饮的静静看着安琪儿,听着她弹琴、听着她唱曲……
“铮——”
琴弦忽然折断,戛然而止的琴声,骤地燃起满室的寂寞。
过了很久很久,柴如歌才轻晃着杯中嫣红如人血的“葡萄酒”,抬起头看看安琪儿:“你还在想着他?想着那个抛弃你于不顾的柳生一刀?”
他的语气很淡漠,他好像要把自己的眼睛,变成一把锋锐的尖刀,直刺入亲姐姐的心窝。
“没,没有。”安琪儿郡主低着头,声音很轻,轻的怕是连自己都听不见。她抚摸着断弦,就像在慰藉自己受伤的灵魂,跟千疮百孔的心。
柴如歌用刀锋的眼睛,瞪视着她:“既然没有,那就给我笑一笑,一会儿索凌迟索大人就要来了,不要在贵客面前,摆出这样一副臭脸,那样我的心情会很不好,我的心情一旦不好,晚上到了‘犬舍’里游戏,有你这小母狗好受的!”
安琪儿郡主仿佛受到了惊吓,她马上收起哀色,她立刻换上一副欢容,她随即竭尽全力的挤出一丝笑意。
“这样才乖嘛。”柴如歌还算满意的点点头:“你想不想知道,我请索凌迟那个魔王过府,所为何事?”
安琪儿郡主眼睛深处,有着不可抑制的惊恐,她顺着乃弟的意思道:“王弟唤他,定是有要事分派他去做。”
“那你有没有听说过,‘刑部’最黑暗、最神秘、最恐怖、最可怕的地方,叫做‘天牢’的?”柴如歌笑着问。
“听说‘刑部’的大牢,按照入住犯人的罪恶等级,划分为‘天’、‘地’、‘玄’、‘黄’,四个监押牢房。”安琪儿郡主的笑容,仿佛已经开始变得有点勉强地道:
“‘黄’级房舍里的囚犯都是女犯人,罪行较轻,刑期也较短;‘玄’字号牢房里,就多是犯有重罪的囚徒,差不多都是有命案在身;以此类推,再往上一级的‘地’牢,在押的无不是双手染满鲜血的江洋大盗和卖国贼,属于十恶不赦之列;在牢房最幽秘、最阴暗的角落里,有一排七十二间牢房,就是传闻里的‘天牢’了,能住进这最高级别死囚牢的犯人,那必定是恶贯满盈、危险度极高的大人物。”
柴如歌毒蛇般的目光,直视着瑟瑟发抖的乃姐:“你也该知道负责‘天牢’的总牢头、索凌迟索大人折磨犯人的方法,常常令人连作梦都梦不到。”
“据说有一位‘少林派’的和尚‘铁罗汉’法铮,以童子之身,在‘嵩山’苦修三十载,已经练成“金钟罩”、“铁布衫”、“十三太保”等横练功夫,后来下山得罪了王弟,被王弟送到‘天牢’囚禁了三天,以示小惩;三天后,‘铁罗汉’出来的时候,向王弟磕头请罪,王弟慷慨的送了他一个漂亮侍女陪欢,他想爬到侍女身上去,都爬不上去了。”
柴如歌饮了一口酒,叹了一口气:“看起来,足不出户的王姐,知道的事情还真不少。”
安琪儿郡主马上又慌张起来,眼睛的海心处,那抹怨毒,转瞬消失。
柴如歌问道:“我这次请索大人过来,就是请他要在‘天牢’里,好好的款待一个人,让他每天都想死,却又偏生死不了。”
安琪儿郡主静静的看着她面前的这个琢磨不定的少年,她很仔细的看着他表情中每一个变化,过了很久她才问:“这个人是谁?王弟为何如此恨他?”
“他叫萨那才恩,只是一个普通的‘蒙古’马贩。”柴如歌的声音,永远带着一种很难捕捉到的讥消之意,他淡淡的接着道:“不过他的妻弟辰源杀了郭怀忠伯伯(参见《霸王命》卷),只要我逼得狠了,就不怕辰源不来救人;只要辰源一犯禁,我就可以堂而皇之的为郭伯报仇了。”
“原来‘马行’失踪,是你一手搞出来的?”安琪儿郡主的手,忽然握紧,甚至连指节,都已因用力而发白。
“呵呵,‘马行’那几十个马夫和‘户部’的胥吏,我派‘杀人作坊’里的‘管杀不管埋’宋终跟‘日月星’的太阳公公、月亮姐姐、星小弟几个,轻而易举就收拾了。”柴如歌脸上忽然露出一种很孩子气的笑容:“至于那批价值事多万两的赈灾钱粮嘛,自然在我们‘大周’秘密复国基地里乖乖藏着呢!”
安琪儿郡主的眼睛直盯着乃弟:“你知不知道?就因为那批赈灾钱粮的失踪,前方灾区的灾民,一夜之间被饿死、冻死、病死的就是两万人之多?!”
这本来是一句本应令柴如歌非常反感的的话,可是柴如歌听到之后,不但没有生气,反而笑了。而且笑得很有孩子气:“那些该死的贱民,死就死罢了。”他问乃姐:“难道那两万多条贱命,还会比抚养我们姐弟成人的郭伯血海深仇还要重要?”
安琪儿郡主黯然无语,柴如歌站起来拍拍乃姐的肩,替她倒了一杯美酒,他笑得很愉快的道:“不要愁眉苦脸的了,开心一点,我们邀请的贵宾索大人,已经到门外了。”
安琪儿郡主温顺的喝干了她杯中的酒,她偷偷看着他的眼神中,露出了一抹恐怖之意,但是很快就被不易察觉的仇恨与怨毒所代替……
……
“鬼见愁”索凌迟,今年四十一岁,面容清秀,手脚纤细如少女,像一个落第秀才,更多于像一个刑门酷吏。
当今“刑部”系统,由于职能的不同,出现了三位分管一面的头头。
——既是总揽全局的尚书大人阎罗王、“天牢”总牢头索凌迟、以及新近代替叛国逃亡的“不死神龙”龙布诗之职的“六扇门”新任总捕头“傲立苍穹,护龙大高手”弓辰。
京城的士绅官民,有了三种很形象的凶禽猛兽,形容这三位“刑部”巨头——
——如果说,新官上任三把火的弓辰,办事铁面无情,效率雷厉风行,被人指斥为“刑部之鹰”的话,有“笑面虎”之称的“十殿阎君”阎罗王,就是一头吃人不吐骨头的老虎,而另外一位主宰“天牢”生死予夺大权的总牢头“鬼见愁”索凌迟,无疑就是一条伤人于不防的毒蛇。
阎尚书是正二品的大员,弓总捕头也是从四品的大官,索总牢头虽然仅是个五品的部吏,但手握“天牢”数万死囚亡命的生杀大权,地位特殊,就算是朝中一品、二品的高官显贵,见了他,也要落轿下马,主动接纳客套,不敢有所轻忽怠慢。
据说,索凌迟是“淮南”大派“鹰爪门”传人中,最成功的一个,他的武功和成就,比他的掌门师兄“鹰爪王”茅鹰,都要高出一筹,他的“鹰爪功”和“七十二路小擒拿手”,多年前就已被“京师”同道公认为武林中的一绝。
他的手看来,虽然纤细柔弱,而且留着很长的指甲,可是只要他一出手,那双如女人无骨的手,就会都变成一对杀人于无形的利器。
索凌迟成名的一战,当属七年前的中秋月圆之夜,被囚禁在“天”字第十二号房的“天山”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趁着节日看守酒醉松懈之际,竟然群体越狱。
索凌迟在酒酣耳熟之余,施展“鹰爪功”和“七十二路小擒拿手”,以一人之力,将这四十一名穷凶极恶的“天山”大盗挑筋断骨,重新一一像拖死狗般抓回“天牢”!
第四章 牢头 刽子手 卖花少女
和顿顿不离山珍海味、无肉不欢的上司阎罗王不同,索凌迟吃素,他绝对不沾荤腥,他用的厨子,都是曾经在“少林寺”香积厨做过的有名大厨。
与经常流连秦楼楚馆、换女人如换衣衫的同僚弓辰相异,索凌迟不嫖不赌,她对于女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兴趣,他甚至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一个女人是干净的,在他的心目中,除了才出生的幼女,所有的女人,都是肮脏的垃圾。
他只喜欢幼女。
这二十六年来,不堪他折磨,死在他身下的幼女,并不比“天牢”牢房里的跳蚤少多少。
他残毒无比,他害人无数,但他却偏偏又是一个非常讲究风雅的文人墨客,他对于书法的精炼和对音律的造诣之深,甚至连翰林苑中那些自命不凡的翰林学士,都心悦诚服,甘拜下风。
当然,做为“刑部”最最出名的酷吏,索凌迟最在行,也是最酷爱的,还是“刑术”。
他热衷研究刑法,喜欢制造刑具,痴迷刑虐囚犯,他为想出一个新刑法而手舞足蹈,他为发明一种新刑具而欣喜若狂,他为折磨一个囚犯生死不得而如痴如醉,乐此不疲。
总而言之,索凌迟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十足怪物。
令人想不到的是,在这个怪物的心目中,他也有一个他崇拜尊敬学习向往的偶像。他崇拜这个人。就好像一个多情的少女,崇拜她梦中的白马王子一样。
他的偶像,就是“富贵集团”少东、小梁王“翻云覆雨,十月如歌”柴如歌。
索凌迟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在潜意识的模仿、靠近、致敬他的偶像柴如歌。
他穿着他的一身在京城第一流裁缝“天衣有缝”独孤一凤那里,以二百两银子订制的纯黑丝长衫,现在坐在铜炉对面的深褐的竹椅上,毕恭毕敬的用玉匙,一小勺、一小勺,慢条斯理的浅尝着,安琪儿郡主亲手为他盛奉的一小碗“桂花莲子白果粥”。
已经将近冬天的深秋,晚风已经相当的凉,喝下一小碗极具营养的热粥,踩着夜霜急吧吧赶来的索大人,立时觉着全身上下连里带外,都暖和了许多。
甚至连他的细长的眼睛,都已泛红,不知道是因为喝了热粥,还是由于见了偶像。
他对安琪儿郡主那种慑人的美丽,似乎四死而未见,他只在意的仰视着柴如歌,聆听着偶像的旨意。
在说完正事之后,柴如歌才笑着为乃姐引见:“这位就是‘天牢’的主人索凌迟索大人。”
他并且很高兴的笑着说道:“我可以保证他‘鬼见愁’的声名,绝对不掺水。”
安琪儿郡主微微颔首,仅仅是礼貌的笑了笑。
索凌迟也笑了,他在柴如歌面前的的笑容,总是那么的谦卑而诚恳:“小王爷过誉了,卑职只不过尽职尽责罢了。”
安琪儿郡主冷笑:“只可惜,‘京师’里的官员和百姓,好像都不是太喜欢你。”
“是。”索凌迟依旧谦和的笑着:“卑职只为皇上效力、为小王爷分忧、为阎大人办差,至于别人喜不喜欢,都不重要。毕竟,卑职不是为了他们的喜欢而活着。”
柴如歌冰冷的声音,像刀锋般切断了索凌迟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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