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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城客栈-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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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云南”和相公一路逃难到“塞北”,直到在一年前得知凌家被江洋大盗元十三劫掠、父亲被害,我再也没敢回头看来时的路。
——“凉城”的风和雨,总让我觉得特别荒凉,也或许是我走的路荒凉。我一直愿意深信不疑,我脚踩的地狱只是天堂的倒影,而我唇角的故事也只是时间的灰烬,自己找的痛,又何必喊疼?
眼前这个女孩,从性格到家世,活脱脱象极了六年前的自己,连笑起来时候的眉眼纤长都几乎一摸一样。时光再长,还是依稀记得自己当初的安静模样。
年轻真好……
凌霜霜心中一痛:“咦?我怎么会有这种念头?我也才二十一岁啊……是心老了么……”
“看样子雨好似小一些了,颖儿姑娘,我先带你去‘谈亭’,好不好?”不想和席晓颖继续聊下去,凌霜霜转过头去看亭外的雨幕,表情有些焦急。
家里还有三大缸豆子等着她磨,明日一早镇上“凉城客栈”的花掌柜便要打发人来取,整整三大缸的豆子,不早点赶回家中,怕是熬通宵也要来不及做完了。
“哎呀,外面还在下雨呢,好姐姐,等雨停了我们再去好不好嘛?”席晓颖看着下着雨的天空,半是为难半是撒娇的道。
——这个瓷样的人儿,原是半点苦也吃不起的。
凌霜霜没有说话,瞄了这个大户人家的小姐一眼,冷淡地道:“真是对不起,我要急着回家赶工,我要讨生活,我耽误不起。”
——我不是你席家的什么人,何必要迁就你席晓颖?如若不是看着你天真可人,我这个自顾都不暇的苦命人甚至连搭理都懒得搭理!我现在虽是流落他乡了,相公又在你府上做课馆西席教书、看你们脸色,但我也犯不着讨好你们这种权势人家。
听到对方这样淡淡的回答,席晓颖俏生生、白嫩嫩的小脸“腾”地红了,她似乎想说什么,但是一张口就再度急促咳嗽起来。
她忙忙的转过头去,用袖子掩着嘴角咳嗽了半天,一直咳的小脸苍白,毫无血色。
肺痨?!
凌霜霜脑海里闪过这个可怕的字眼,心口猛地一跳,有些意外的看着席家女孩儿。
席晓颖转过头去咳了好半天,等气息平复了才敢回头和她说话,但是神色依然是笑吟吟的,她道:“惊到姐姐了吧?没事的,得了这个病两年多了,小妹觉得除了咳嗽盗汗也没什么大碍,偏偏府里的梅大夫和京师里来的金御医都说得天一样大,开了好多恶心的偏方出来,我爹爹紧张的不行,不准我出来见风,唉,一个人被关在屋子里,不是看书、就是绣花,闷也闷死了!”
凌霜霜低下头去,不知道说些什么好,看着这个女孩儿如此纯真明艳、善良可人,偏偏得了这等缠人的病。
——当年我是眼睁睁的看着我那苦命的娘亲得了这病,试遍各种正方偏方也不管用,最后咳嗽的整个人都佝偻起来,没日没夜的低烧,最后生生死在二十七岁上,娘亲走的那天,正是我那个知府父亲第十一房小妾进门的日子,呵呵,由来只见新人笑靥如花,有谁哪见糟糠红颜泣血?
嗯,我还记得那时候柳大夫曾叮嘱过娘亲不能着凉……难怪……这病,想必席家府上的医生也是叮嘱过她不能轻易淋雨着凉吧?
心下蓦然又多了几分怜惜与亲切,凌霜霜把挑在肩上的担子放回地上,在亭中破木凳上坐了下来,微笑道:“我看这雨也渐渐小了,我们就再等一会儿出去吧。”
席晓颖有些不安,脸也是红红的道:“姐姐事情忙,为颖儿耽搁了,颖儿真是很愧疚……嗯——不如这样……”想了想,她白生生的小手缩入袖中,蠕动了半天,褪下藏在袖中的一只翡翠碧玉镯来,放到凌霜霜手里,道:“这小玩意权作引路谢仪,姐姐可别嫌颖儿这礼物轻薄了。”
席晓颖掌心那翡翠碧玉镯质地考究,做工精致,价值怕是不下千金,即使是出身云贵大户人家的凌霜霜,见眼前少女出手如此豪阔随意,也不自禁微感一怔。
“不用了,颖儿姑娘,一点点小忙而已,没必要的。”她淡淡笑笑,抬手将席晓颖伸出的礼物推了回去。
——这个翡翠碧玉镯是不多得的罕见之物,这女孩儿却是说送人就送人,与其说是心怀纯真坦荡,倒不如说她养父母在这方面太过娇纵了她,这个女孩子在金钱方面如何毫无观念呢……呵,自己六年前不也是经常瞒着家人、偷偷把自己的贵重首饰送给良玉去和狐朋狗友喝花酒、赌钱挥霍吗……唔,真该死,怎么无缘无故又想起过去了……
第四章 最初的安静模样
(ps:谢谢美编、辰大、手掌大人、飘渺鉴、舟行早、风降、旧川、公子楚羽、麟昙的捧场,真心感动加激动,再三感谢,贫僧好想蓄发还俗以身相许的说。)
席晓颖正待说什么,好似是胸中又觉得难受,想转过头避开凌霜霜再咳嗽,但已经来不及。
凌霜霜陡然间,感觉到微带腥气的气息喷到她脸上。
在短短的片刻中,这个席家的千金小姐已经是第三次咳嗽了,一次比一次来的急剧;看来,小姑娘的病已经到了不可小觑的严重地步,可恼她家里人竟然不好好看住她,还让她一个人任着性子出来乱跑淋雨。
然而,尽管自己的病已经不轻,这个单纯的女孩子还是什么都不怕的样子,依然能笑得如此的清澈、那般的天真。
——我叫颖儿。那次是我第一次离家,带着憧憬和新奇,却又担惊受怕,就像一只森鹿闯进深林;我只知道有个叫“谈亭”的地方有个他在等我,等你将来有一天走进我心里,你也许会心疼我这么爱你。
在外人的眼里,我一直是乖巧懂事的模样吧。我骗过了所有人,我也想任性一点、理直气壮一点,可是有什么办法呢?我只是个孤女,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因为得了这怪病,被亲生父母遗弃,是养父母收留了我,辛苦的将我抚养成人。他们为我这要死不死的病操碎了心,我哪里有任性的理由?又哪里有理直气壮的资格呢?
一气之下就立刻摔门而走的这种任性的行为,大概只有被爱的人才有资格这么做吧。
我表姐可儿家养了一条黑色的土狗,我叫它“小黑”,平时就是吃剩饭,不管春夏秋冬晚上睡觉锁在门外,没有人当它是一条宠物狗,也不会温柔的抚摸它。但是白天解开链子的时候,它没有一次逃离过,我想它一定害怕离开了,也不会有任何人找它。
每次去表姐可儿家玩,我都会去陪那只土狗“小黑”说说心里话,不知道它是否听懂了我的话,它只是安静的听我说,偶尔摇摇那他那短短的尾巴,呜咽几声。“小黑”是我的朋友,唯一的朋友。
如果有一天我任性的离开了家门,应该不会有人撕心裂肺的寻找我这个“药罐子”吧……不会有的,我知道的……
嗯,听姨娘和姨丈讲,可儿表姐就要远嫁到“江南”了,夫家孟公子是“苏州”萧家的记名弟子,“小黑”也要离开我了吧……它本身就是可儿表姐的,它不属于我……嗯,我明白,不能太依赖别人,在最黑暗的时候,连影子也会离我而去。
看着席晓颖若有所失的模样,凌霜霜忽然忍不住微微笑了起来,那笑容却有些辛酸。她用力握住女孩儿冰冷的小手,将她拉进怀中,轻轻拍着她因为咳嗽而起伏不定的后背。
她也不过二十一岁,然而,在这一刻,她却慈母般的低眸柔目看着怀中这个十四岁的少女。
——其实,那一瞬间,我感觉是在抱着我自己,那个曾经同样宛如花苞初绽的自己。
那个时候,我突然发觉自己很久没有被人拥抱过了,真的很久、很久了……良玉每天早早的出去,在外面鬼混了一天夜深才回来,夜不归宿也是有的,他说男人应酬无可厚非,我也只是笑笑,到了后来,我连笑笑的力气也没有了。
堪堪雨势稍减,在席晓颖的坚持下,凌霜霜陪着女孩儿,一前一后去向“谈亭”。
快走到“谈亭”的时候,天空依然有牛毛般的细雨,然而席晓颖身上却是一丝都没有淋湿,凌霜霜将自己的粗布外衣用树枝撑了开来,做成雨伞似的一顶布幔,让她拿着挡雨。一个大家弱质千金顶着一个不伦不类的物事,虽然看上去有一点滑稽,但是很管用。
到了路口,远远雨雾中,一方红色亭角伸出灌丛,“谈亭”已经在望。
“谈亭”,顾名思义,是谈话的凉亭。这里地处偏僻,环境安静,是年轻男女情侣谈情说爱的最佳幽会场所。
“姐姐,到这里我就认路了……你、你不用再送我了,前面……前面有人在等我……”席晓颖忽然却立住了脚,低头微微的笑,漂亮的眼睛眨啊眨,不住的瞟着前面。
凌霜霜将挑担换到另一个肩,不在意地道:“没关系的,颖儿姑娘,都到这里了,我干脆送你到地方好了。”
她继续自顾自的往前走,走了几步才发现身后的席晓颖没有跟上来,她立住脚回头看,只见那个眉眼纤长的十四岁女孩子,顶着布幔站在春草中,第一次脸上出现羞涩腼腆的神情,有些不可言状的焦急,可仿佛又不知怎么说才好似的,只是抿着嘴笑。
凌霜霜陡然间明白过来,苦笑了一下,暗忖:“看来我真的是多事了。”
——这个大家千金,巴巴的跑到这个荒郊野外的地方来,也不会只是来游山玩水那么简单,怕是偷偷出来私会一个俊秀的情郎哥吧?
然而,不知为何,她的心却往下沉了沉。
天啊!
太像了!这个女孩子,为什么宛如她的昨日?
“好吧,颖儿姑娘,那么姐姐就回去了,从这里一直往南走,半里路后就到‘谈亭’了。”她不易觉察的叹了口气。
——每个人的路都是自己选的、自己走的,旁人又哪里能左右到底?自己当初,又何尝听得进旁人规劝半句?
“嗯!”席晓颖雀跃的应了一声,几乎是跳着过来,把布幔上的衣服取下来还给凌霜霜,然后真心诚意的说道:“霜霜姐,今天如果不是颖儿运气好遇到你,我真的会迷路呢。”说话的时候,她眼睫毛一闪一闪的,眼睛眯起来,里面像是盛满了甜甜的蜜。
“你自己……要小心。”情不自禁的,凌霜霜陡然还是脱口多嘴了一句,然而席晓颖一跳一跳的走开去,忽然在蒙蒙细雨中回头,笑着:“姐姐,颖儿改天到你家拜访哦!”
凌霜霜只是淡淡无声的笑,出于礼节微微点了一下头,并没有把这句话当真;然而席晓颖却是认真的,脚下站着不动,歪着头追问了一句:“那么,姐姐你家住在哪里啊?你把详细地址告诉我,颖儿可是个小迷糊呢。”
看着女孩儿一双大眼睛眨不眨地看着自己,满目期待,凌霜霜只好叹了口气,笑道:“你从刚才那个亭子往北走,到‘百家村’村口第三户人家就是我家了,院子里有一棵梧桐树,不过树上落的不是凤凰,是乌鸦。”
“好啊,颖儿下一次来看姐姐!”席晓颖笑了起来,然后提起裙摆,一溜欢快小跑着,消失在小径转弯处。
——我究竟要提醒颖儿小心什么?我真是……唉,世间哪有那么多悲伤的故事……
回到家中,打开柴门上的铁锁,来不及歇上一口气,凌霜霜放下豆花桶,就去石碾旁泡水磨豆。
借着昏黄的残灯,凌霜霜磨完第二缸豆子的时候,听见门前有熟悉的哼唱声。她知道是丈夫温良玉回来了,然而丝毫没有松开推碾去开门迎接的意思。
“霜霜,我回来了。”门吱呀一声推开,夹着一阵微香的风,温良玉满身酒气地迈了步走了进来。
——看起来他似乎今天兴致颇高呢,呵呵,若像往日一样,见我没有迎他进门,定是要沉下脸来骂上我几句才是呢。
凌霜霜在推磨中抬起手,将额上垂下来、被汗水浸透得**的发丝掠开,脸色沉沉的看了温良玉一眼,只见他哼着小曲儿,青布长衫浆洗的笔挺,俊秀的脸上有得意的颜色。
——呵呵,不知道今日又去哪家员外府上混吃混喝,回来志得意满,竟是满口怀才不遇的牢骚也没有了。
“饭菜在外间锅里热着,我去拿给你。”凌霜霜微微叹了口气,松开碾推,把湿漉漉的双手在衣襟上擦了擦,就去外间端取饭菜;毕竟是自己的丈夫,即使他时常出门不归、即使他从没有往家里拿过一个铜板、即使他时常打骂自己,然而,每次温良玉回家,霜霜都是热饭热菜的等着他,伺候着他。
——无论怎么说,眼前这个男子,是我自己当初铁了一条心跟定了的。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我凌霜霜,偏要熬到苦尽甘来,撑到富贵花开。
温良玉大马金刀的在桌边坐下,翘着二郎腿,一根指头也不动大爷似的,等着凌霜霜将外间锅里的饭菜,一样样的端出来摆上桌子。
一碟竹笋炒肉片,一大碗冬瓜汤,虽然生活拮据,凌霜霜还是宁可自己节衣缩食,也要花足了心思,每餐每饭都尽量让丈夫吃好,而自己,这些年来,是从来舍不得吃上一口菜的。
可是,温良玉如往常一样,一看菜色就开始抱怨道:“这汤怎么都这般清淡?还有这竹笋炒肉片哪里有几块肉啊?唉!到底是个知府家出来的千金小姐,到现在烧个菜也烧的没滋没味,我温良玉堂堂一乡试秀才,为你落到如今这般悲凉境地,也真是亏得很呢。”
他嘴里一边不冷不热地说着,一边却不住筷的将青菜里不多的肉片挑出,夹到嘴里去大嚼,又拿勺子大口大口盛汤,吃得津津有味,喝得啧啧有声。
凌霜霜也不搭话,微微笑笑,自顾自的重新回到石磨旁,拿起石杵开始用力、很用力、很用大力去捣磨盘中心眼洞里淘气的豆子。
——良玉,你也不想想,好歹你也是当家的男人,每日只是出去做西席、混吃混喝,吃得肚圆嘴油,从来不拿一文钱回家,六年了,我做妻子的又是怎么苦苦撑到如今的?我从堂堂知府大人家的千金沦落到如今的豆花娘,现在还要长夜劳作来养活你,到底是谁亏得大?呵呵,还真是好笑呢!
然而,凌霜霜她终究没有说什么,跟了温良玉五年多,从“云南”一路逃难到“塞北”,经历过大风大浪,她的心都淡了,不但不再像初遇时那样娇嗔软弱,很多时候甚至连责怪什么的力气都没有了。
——良玉,你变了,变得我越来越不认识你了,当初的那个温文尔雅的你去了哪里?那个体贴入微的你,又去了哪里?良玉,如果有下辈子,可不可以换你退去一身骄傲,喜欢我到疯掉?
第五章 岁月匆忙
桌子上杯盘狼藉,已经吃的差不多了,温良玉才发觉妻子没有一起吃,有些惊愕地低头问道:“怎么?你不一起吃么?”
昏暗的豆油灯下,只听到石杵沉重的捣击声,凌霜霜卷着袖子用力捣豆,头也不回的淡淡道:“我喝了几口豆花,这批货花掌柜催的急,明日一早就要赶出来,怕是来不及。”
“唉——”看着妻子举着石杵的手已经磨出了血泡,温良玉抹抹油光的嘴,长叹一声,怨妇也似的道:“霜霜,想我温良玉满腹诗书,却不料落到如此境地!”
凌霜霜顿下手,看了他一眼,温言软语地安慰道:“良玉,千万不要灰心,你收心在家读书,今年‘春闱’会试,你定然能高中,榜上有名。”
听到妻子这般抚慰,温良玉反而焦躁起来,“啪”的一声摔了筷子,愤愤道:“无知的妇道人家,你只知道磨豆卖浆,你哪里知道外面是什么世道!那些乡里的生员舞弊营私,到处下帖子拜师寻友,拉关系、求引荐、走门路,有几个是凭真才实学考上的?如我这般落魄之人,哪里还有出头之日?”
凌霜霜放下了石杵,静静凝视着丈夫,也叹了口气,劝道:“良玉,凭你才学,不用钻营也终有出头的一天,就是这次不中,还能等下次,我就不信这世道永远的待你不公。”
“可我一天都不想等了!”温良玉愈加焦躁起来,在房中走来走去,映着昏暗的豆油灯,他巨大的影子黑黝黝的在土墙上来回晃动,他气呼呼的道:“当年和我一起会试的同年们,如今都已经做了好几任的官了!我,温良玉,当年才华远胜他们,就是因为你这个不知羞耻的女人,私逃到这鸟儿不拉屎的‘塞外’穷乡僻壤,过着寄人篱下的日子!”
凌霜霜看见他愤恨暴躁的样子,心里略微有些痛,眼里却掠过一丝淡漠……
——呵呵,无缘无故的,又提那件事了……
这许多年来,每有不如意的时候,良玉总是动不动就抬出他为了携我出奔而放弃学业的事情,言语之间,仿佛炫耀着他当年为我做了多么大的牺牲。
当日,究竟为了什么,我居然抛了一切和这你从“云南”私奔到“塞北”?
如果不是你趁着教我学业的时候,话言巧语的主动献好,费尽心思的百般劝诱,当年只有十五岁的我,又哪来的勇气和胆量站在整个凌氏家族的对面,与整个世俗礼法对抗???
我跪在地上像铁了心的父亲苦苦哀求了一夜的时候,你在哪里?我被父亲关在闺房里每天茶饭不思、以泪洗面的时候,你又在哪里?你还不是和你那群狐朋狗友,用我给你的钱在“”和那些粉头花天酒地的寻欢作乐?
可笑的我,还是痴心不改的迷恋你,迷恋的英俊才华,迷恋你的甜言蜜语,死心塌地的的要和你厮守一生一世,并要生生世世,世世生生。
你曾经说要对我好一辈子;你说你会金榜题名;你说你会让我红妆霞帔,花轿十里相迎;你说让我成为所有的人眼中羡慕的骄傲……你看,你说过的这些,我都记着……你说,我就信了,我按照你的意思,偷偷带着所有的金银细软,越墙而走,与你私定终身,与你远走天涯,当初的誓言呢?
我这辈子做过最错的事情就是爱你,错的简直离谱。
但是我不后悔!
待得我们私奔逃到了“北凉镇”,辗转打听得消息,说“云南府”那边因为我的离家出走,父亲大怒,对外只说二小姐暴卒,一具空棺抬出,便算是葬了“凌霜霜”这个女子。
从此,我便是从一个千金小姐坠落为一个市井间为生计苦苦挣扎的平凡民妇了。瞬忽过去了五年多,父亲被江洋大盗元十三害死,我都不知道自己如何由想象中的美梦回到悲凉无奈的现实,苦苦撑下来的。
我又何曾怨过?何曾悔过??何曾恨过???
微微叹息了一声,凌霜霜继续举起石杵捣豆。
“良玉,早点歇着吧,把灯熄了,别费灯油,我借着月光推碾就好。”看着丈夫的怨气慢慢平息了下来,颓然坐回桌边,凌霜霜微微笑着,柔声道。
——这些年来,我并不抱怨今日的窘迫境况,无论多苦、多难,我依然会继续陪在良玉身边,我希望并坚信我们之间只会贫贱相守,并不会以怨愦而终结。
温良玉怔了怔,仿佛被妻子这样平静的话语惊起了什么感慨,他迟疑了一下,忽然走近来,绕到凌霜霜身后,意外地揽住她的肩头。凌霜霜略微闭了闭眼睛,暂时将手中的活计放下,轻轻靠在他身上,嘴角浮起一丝欣慰的笑意。
——良玉有时还是很体贴,每当这时,我才会觉得当初不顾一切的决定是对的、是值得的。
温良玉揽着妻子的汗水打湿衣服的肩,目光却瞬息万变,想了半天,终于从袖中掏出一件物件来,道:“霜霜,知道你这些时日辛苦,看我买了什么好东西给你?”
“良玉,你也真是的,家里也不宽裕,还要给你买书备考,不该在我身上乱花钱的……”凌霜霜嘴上嗔怪,但是眼睛里却是喜悦的。
然而,转头看见温良玉手中拿着的东西,她的笑容,蓦然凝固——
——那是一只翡翠碧玉镯,在温良玉的指间奕奕生辉。
“哪里来的?”凌霜霜脱口问道,她变了脸色,甚至连说话的声音都变了。
温良玉没料到妻子是这般反应,料想中,霜霜该是惊喜的一把抓过把玩不已才对,谁知她却居然是这样急切冷漠的责问。
他脸色也沉了下来,冷哼一声道:“我在镇上买来的,怎么?”
凌霜霜看着玉镯的钻石和翡翠,诧然道:“这么昂贵的东西,你哪里来的钱买?”
温良玉脸色蓦然一变,迅速的将手中的玉镯一收,冷笑道:“霜霜,你还是一直看不起我、认为我没出息,买不了好一点的礼物是也不是?既然你不得意,我又何苦贱兮兮的自讨没趣。”
他揽衣入内,扔下一句:“我睡了。”竟是灯也不吹的上床就寝。
凌霜霜居然也忘了爱惜灯油,只是在灯下怔怔发呆——
——那只玉镯,如何会和日间席家小姐戴的那只一摸一样?难道……
石杵“啪”的一声落在豆缸里,溅起一片水花,凌霜霜立刻惊出了一身冷汗,心猛颤——
——不会的!不会的……这种玉镯,镇上和县城里那些首饰金银铺子里面卖的款式一样的多得很呢,一定是巧合,对!一定是巧合!
她转过身,一口气吹灭了桌上的油灯,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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