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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简单单·爱-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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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考上了,抓了个尾巴。”我指了指红榜上自己的名字,有点难为情。
高翔笑了,指了指我的名字,“不过在这张榜上,数你的名字好听,我记得了。”
那样的一种笑容,那种纯真的,无法在以后的数月中找到的笑容,就这样印在我心里。也许从那个时候起,就喜欢上他了吧!那个拥有着浅浅淡淡地笑容,温文而雅的男孩,站在面前说你的名字好听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上了。
然后呢,高中的时候参加国标队,那是我第一次最大胆的行动。其实那时候我不喜欢跳舞,而且因为个头比较高,骨骼也很硬,连老师都说我不太适合跳国标。
那个时候考试有几项,要过了才能进国标队,为了这几项目条件,我特意找到在这方面很在行的,省师范学院的表姐,来帮我。
下腰,劈腿,伸展身体的韧带,疼痛我不怕,可是我怕饿。那时候,最变态的一项目要求,是学习舞蹈的女孩,不能超过80斤,而我早在初中的时候,就已经有90斤的体重,而高中后,似乎还要多些。
我只有三个星期的时间,我要减下来10斤的体重,想来都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那个时候,我做到了。减肥最好的方法是运动,而游泳是最好的运动方式,它能消耗掉最多的卡路里。
早餐是一杯牛奶,午餐是一个苹果,游泳后是两片面包,晚餐只吃菜,不吃主食。高强度的动作加上节食,在国标队考试的时候,那个时候,我163公分的个头,只有78斤。
想想我自己都笑了起来,如今让我再这般卖命,我宁愿守着一堆的好吃好喝,然后看别人情爱。那时候的自己,真是傻的天真。只为了接近自己最想接近的人,什么都可以不管,什么都可以不顾的。
那时候,考试的每个人都要准备一段独舞,表姐请了当时省师范的国标王子来商量对策,那时候那个王子正在追表姐,所以所容易答应下来。
他为我量身准备的舞蹈,就是西班牙斗牛士。不是穿着百页裙丢来甩去的那种,而是男装的斗牛士舞蹈。当我身穿一套男士舞蹈服出现的时候,连老师都愣住了。
因为身体的极度消瘦而显得更高,男士的装扮却没有显出女气,因为那个时候正处于身体极限期,发着烧,身体因为度不够而显得刚劲,与其他人的孔雀舞啊,民族舞啊,都不搭调。
我没有赢在舞技上,只是赢在了新奇。三分钟的舞步,是我用三个星期的节食与高强度运动换来的。
而这一切的努力,只是为了靠近他。
现在想想,那个时候,我真是疯了。
第四十二章 莫要伤了爱的心
“在想什么?”高翔的手在我眼前晃了晃。
这几天,我总是走神,一个人的时候,就喜欢去回忆当初暗恋高翔的那段时光,然后总有一种不可思议的感觉,现在一切,都不太现实。
“在想以前上学时候的事。”我倒了杯捧在手里。
高翔也给自己倒了杯茶,很难得,他晚上不加班,来我的小窝,一起度过一点点宝贵时光。
“上学时候的事,有什么可想的?”高翔不以为意。
“那时候我是不是特傻?”我往高翔身边靠了靠,用肩推了推他。
高翔不言语,只是点了点头。
”啊!真的啊?“我看向高翔,带着哀怨的眼光。
高翔喝茶,喝完了杯子里的茶,然后清了清嗓子,”你是很傻啊!高一高二就教室,国标队,回家,高三就是教室读书,然后回家。我想如果那时方中宇和白强不主动靠近你,你根本就没有什么朋友。你看,你一个女性朋友都没有。“
”那时候,心都被人占满了。“我放下茶杯,拉着高翔的手,放在自己的手里。
”其实那个时候大家都知道,”高翔说道,“大家都知道你喜欢的是我,我也知道,可是我不敢。”说话间,他的手不自觉地握得更紧。
“那个时候的事,谁能说得清谁对谁错?”我靠他的肩头。
高翔挑眉,“你不知道的事太多?”
“难道是‘一朝春尽红颜老,花去人去两不知’。”我有意嘲弄他,“我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
高翔用手掩了嘴,轻笑。
其实当年谁都是青春萌懂,一如当年文科班的那个‘林妹妹’。书包里必有一本《红楼梦》,中午的时候喜欢坐在学校的青年湖便翻看。惹得多少才子中午不打球,不睡觉,只为能坐在佳人旁边,吟几句诗,以博美人一笑。
那时候‘林妹妹’收的情书,可以出一本古文鉴赏大全,连我也曾操刀打造过几份,不过忘了是替谁写的了。
那时候的高翔,也许心中也曾有个人进驻,只是那个人,却不是我。也许正是这个原因,他才会对我说“没有感觉”这样的话吧,或许那时候他已经找到“有感觉”的人了。
“其实,那天是因为······”高翔顿了一下,不再说下去。
我握紧他的手,靠在他的肩上,那时候的青春岁月,已经一去不复返。那时候喜欢过谁,爱过谁,现在都已经是过眼云烟,或许现在还会想起,但远不能与身边的人相比较。那种情与爱,或是心动,再也找不回来的。
“翔子,”我喊他。
高翔低下头,下巴正在我的鼻尖,“嗯。”
“其实,我想嫉妒一下。”我整个头都窝在他的颈间,“可是,我嫉妒不起来。”
“为什么?”高翔问道。
我轻轻咬着他的颈,用我的牙齿,享受着他的皮肤的跳动,“因为现在在你身边的人是我,我很容易满足现状,不会去渴求太多。”
看不到高翔的表情,却能感受到他的笑意,喉间的硬结耸动了几下,“我知道。”
“对了,你怎么会知道那两句诗?”我的牙用了点力,于是听到高翔话语间的吸气声。
我知道当年“林妹妹”倒是看中了高翔一人,偷偷往他桌子里面塞过纸条,当然也是“某人”不小心说出来的,就是身在加拿大,我一直当作死党的方中宇。我最说不出口的是,他居然是为了验证别人说“林妹妹”其实是借了“海绵杯”的光。于是他就亲身验证了一下,听说换回了‘林妹妹’限量版手印一枚,盖上脸上回来的。
想到这儿,我不禁笑了起来,好久不曾想起那么久远的事情,现在又了高翔在,却一下子都想起来了。高翔也笑了,一边笑,一边摇头。
“其实我想说,我第一次主动和女孩子牵手,是和小夏。”高翔的语气平淡下来,“我不会忘记那个冬天的夜晚,我拉着你的手的感觉。说不心动是假的,只不过那时无力承受那份心动。身上背负的东西多了,有一些就不得不舍弃。”
我淡然而笑,“傻瓜,其实我一点都不后悔,那种淡淡的,只有自己懂得的暗恋的滋味,是别人没有办法体会的。只是,我没有把这种暗恋持续下去,而且选择了放弃。说起来,我们两个扯平了。”
”嗯”。高翔点头。
“翔子,我只有一件事请求你。”我拉下他的头,贴着他的脸庞,“现在起,莫要拿以前的前尘过往来伤害彼此。就算是闹别扭,就算吵闹,开玩笑也不行,不许再提前尘旧事,若是要问的,想知道的,现在就全拿出来说清楚。过了今天,就算再遇到任何人,任何事,都不要把那些事拿出来再论。可以么?”
贴住他的脸的我的眼,已经湿润,不是故意感伤,只是不再想受到伤害,受到的因为以前的错的也好,傻的也罢,所做的事情的伤害。两个人相恋,会想到得到彼此的全部,但请只是在今天之后,莫要提之前的过往。
因为爱过,才更伤人。
高翔的回答,只是把我紧紧地抱住,像是要揉进身体里一样的抱住,“什么都不问,永远不问。”
······
此时,我在想,如果时光能倒回,倒回到高中毕业那一天,是否,一切都会不同,高翔与我,是否都能得到幸福?
也许,那时候的我们若是相爱,想在可能早已分离。人世间的情缘便是如此,早一时,晚一分,也凑不成“缘分”儿字。谁又说得清,现在我与高翔在一起,他日又会是谁?
只是这一时刻,没有了遗憾,便罢了。
“小夏,”高翔唤我。
我抬起头,是他深邃的目光,“谢谢你!谢谢你还能一直在我身边。做搭档的时候也好,做朋友的时候也好,做同事的时候也好,现在也好,我都会记得,并且感谢你。”
“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
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
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
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么,
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
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声再见,
也要在心里存着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
长大了以后,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
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
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突然间,我便懂了这首诗的意义。
第四十三章 谁是有情人
高翔周末要回上海了。
原本想周六休息两个人一起共度美好时光,可是周六高翔要开总结会,没有时间。于是我便应了秋风的约,和他们一起打保龄球。
这种运动我还是第一次玩,以前只是听说过看过没玩过,没想到还有这么多的说法。到了保龄球馆,要换鞋,要带护腕,特别是我这种菜鸟级别的,更是许多人执教的对象。
“身体要压低一些,手臂要甩开,小心不要把球甩到后面去。”元子站在我身边教我,她是高手中的高手,这里面没有人打得过她。
元子拿了一个球,给我做示范,舒展开的身体优美的挥臂,球出手后直直对着一瓶和三瓶中间砸去,轻轻松松一下全中。
“OH YEAH!”元子对我比了一个手势,“小夏,你也来。”
我装模作样的摆姿势,然后脱手把球扔出去,结果力气够大,直直向瓶冲了过去,正在我高兴能砸个半中的时候,球突然转了一个弯,直接掉沟里面去了。
“哈哈哈哈!”身后笑声一片。
其他人也都对此很上手,只有我是新手,于是大家轮流来教,一个下午下来也有些成效,起码球掉沟里的次数少了,偶尔还会出一个全中,不过肯定是蒙出来的。
“小夏你好熊啊!”子楚坐在我身后的椅子上喝水,一脸看笑话的样子,“看来你的保龄不如你的游泳,逊啊!”
我耸耸肩,人不是万能的,能有一两样拿手的,就已经很不错了。对于这种运动,我没有玩过,所以不在行也是正常的,所以,我不生气。
看我仍然笑着,子楚倒是落了个无趣,放下水瓶,“小夏,北海道好玩么?我们事务所组织去旅游,说是要去日本,不知道什么地方好玩。”
我想了想,这个季节,樱花应该从四国以南开始开放了吧!已经,快要到四月了。
昨天晚上,后藤前辈打来电话,八重代顺产生下一个女孩,有三千八百多克重,长得漂亮极了,就像是天使。
当然,在所有爸爸的严重,自己的女儿都是天使。当夜,院子里的樱花开了一树,让后藤家的人都万分高兴,前辈跟我说,女孩子的名字叫樱爱,还问我好不好听。
幸福总是会传染,我已经在想,要给小小的樱爱买什么礼物,真想去看看那个小东西,被后藤前辈形容的漂亮的不得了的小公主,是个什么样子的。
“想什么都出神了?”元子走到我面前,问道。
“没什么,”我回过神,笑了笑,“子楚说他们事务所要去日本玩,问我什么地方不错。我也在想,日本这个时候正好是樱花盛开的季节,从南向北,花期可有一个月,如果时间来得及,你可以飞到南路,然后顺着樱花的花期一路向北。”
子楚也笑了,“怕是我没有一个月那么长的假期。我们只有一个星期的时间,再想要去泡泡温泉,看看樱花,不要去太大的都市,纯休闲度假的地方。”
“我有个朋友,在伊豆大岛开了一家民宿,带温泉的那种,这个时候那边的樱花正盛,如果你不嫌弃,我可以帮你们联系一下。”说这话,也有些私心,去哪儿都是去,还可以给后藤前辈带去些生意,虽然他们并不缺钱。也许还可以让他们帮我带礼物给小樱爱。
“我回去商量一下,如果可以的话,就得麻烦你了。”子楚站了起来,“来,不能白让你给我们办事,我来教你打保龄。”
元子在一旁叫:“就你那两下子,还教人呢,臭死了。”
“来来来,不服气打一局。”子楚也不服气。
两个人向来不和,打闹也很正常,可是我很奇怪,为什么里面的人,没有人认为他们是情侣,而我,却是第一个。
“你认为元子和子楚是情侣?“秋风问道。
我点头。
秋风笑了,“怎么可能,元子结了婚的。“
换我愣住,转过身去看元子,笑得依旧灿烂。坐在她身边的子楚,看着她的眼光深邃,里面若不是有爱,又怎么会如此明亮?
算是,他说不是,就不是吧!我有些释然,不一定是情侣,才能最了解对方吧!起码他们感觉到现在很好,就很好!
“晚上和我们一起吃饭么?”秋风在订酒店,他们晚上要去吃烤肉。
我摇头摆手,“不要订我的位置了,晚上有人来接我,有约。”
秋风只是笑笑,“下周元子说要去踏青,要不要一起?”
“没问题。下星期我应该有空。”想了一下,下个星期,就是四月了,时间过得真快。
??????
高翔要七点钟下班,六点半的时候,秋风一行人就已经前去吃烤肉,剩我一个人,准备坐地铁,去找高翔。
我不敢去公司门口等,怕遇到熟人,怕那份尴尬。于是,出了地铁口,沿着街一家小店一家小店的逛,不一定要买东西,只是去寻那份能让时间过的快一点的营生。
当我逛到第六家,或是第七家的时候,手机响了。
“你在哪儿?”高翔问道。
“刚出了地铁,在街边的小店逛着。”我把拿起来的小饰物放了回去,然后走出店门口。
“我去找你。”高翔依旧淡然。
我望了一下四周,有家KFC,“地铁C口出行五百米,有家KFC,我在那里面等你。”
“好,等我几分钟。”高翔挂了机。
我在KFC找了位置坐下,要了两杯可乐,想了想,又要了一对鸡翅。我喜欢靠街位置,可以看到外面的一切,却又隔着玻璃,把自己处于一种很安全的状态下。也学这样看世界,世界时美好的吧!
十分钟后,高翔找到了我。我把可乐推到他面前,看着他口渴不耐的样子。
“结束了。”我问。
“嗯。”这算他的回答。
“晚上吃什么?”高翔问道,“难不成就吃KFC?我记得你不喜欢吃这种食品的。”
“我要吃烤肉。”我笑着打趣,“本来打完保龄就要和朋友一起吃烤肉的,可为了来找你,我都放弃了,你是不是要赔给我?”
高翔听的摇头,一脸的无奈,“三千里烤肉,还是巴西烤肉?”
“不知道这边有什么?我只是想吃烤肉了,品牌我倒不挑。”我望着窗外,天色暗了下来,路灯也亮了,“知道吗?我出来的时候就饿了,刚刚自己偷偷吃了一对鸡翅。”
高翔问了一下,这附近有一家金汉斯烤肉店,于是我们移位到那边。因为是周末,人很多,不过还好有位置,不用排。高翔把点菜权交给我,他不挑食,而我不一样,我不吃的东西太多,高翔也就就着我,我不吃的,他也不吃就罢了,点了一个人还吃不了,浪费。
“要喝点什么酒?”点好菜服务员问道。
高翔看了我一眼,“来瓶果汁吧!不要酒了。”
我挑眉,没有说话。高翔只是笑,我又想起那天晚上的事情,真是很没面子的。
不过细想,如果不是那晚的主动,可能和高翔永远都脱离不开那种朋友关系,现在我,不会再像以前那样,等爱,不如寻爱,眼前的这个男人,会伴我一生么?此时我也不知道。
第四十四章 梁祝之爱
与喜欢的人在一起,即使只是简单吃个饭,聊聊天,也是无比幸福的。只是高翔明天就要走了,让我有些不舍。
因为两个人都想与对方多待一会儿,高翔收拾了东西与我一起回家,打算明天从我这里直接去机场,这样,就可以省去不少麻烦事。
只是,有多久没有与高翔住在同一屋檐下,我自己都已然忘记。现在的他,与方中宇不同,我居然面对他的时候,有些难为情。
床不小,睡两个人没有问题,也不用像以前那样,还要有人打地铺,我拿了一个枕头,放在床的中间,笑着对高翔说,“过界的是禽兽。”
高翔笑倒在那边,当然他也听过这个笑话。一对男女同住一床,女的在床的中间画了一条线,对男的说道,“过界的是禽兽。”结果一夜无语,第二天一早,男的果然没有过界,结果女的上去就是一个嘴巴,“你居然连禽兽都不如。”
可笑话归笑话,原则还是要有的。感情没有达到那个份上,我总是感觉不能轻易将自己交与对方,对人对己,都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情。
隔着一个枕头,我们两个人躺在两边,面对面,带着微笑看着对方。果然恋爱的人都很痴缠,这种感觉,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仿佛回到学生时代,仿佛从来我们便是如此。
也许在别人眼中我们在做无谓的交流,可是对于我来说,我眷恋这种感觉,精神上的欢愉要比肉体上的更加强烈。满足了你的自尊心,也满足了你的自信心。
“说点什么吧!”我忍不住开口,“再这样看下去,我会脸红。”
高翔的目光中带着宠爱,是女人所承受不住的,被自己喜欢的男人宠爱,是何等美好的事情。
“想说点什么?”高翔问我。
我脑子里转了一转,“你不是说,你的故事很长么?”
“好吧!”高翔闭起了眼睛,“从前,有座山,山里有座庙,庙里有个老和尚??????”
“不好玩,这个。”我用手堵住他的嘴,他却张口在我手上咬了一下。
“呀!”因为没有防备,心里起了一阵意动。脸也烧了起来。
高翔也看到了我的窘,轻笑起来,“睡吧!不早了。”
我钻到被子里,只留下一双眼睛,看到高翔熄了灯,躺在我身边。黑暗中看不到对方,只是凭着感觉,感受彼此的存在。我越过枕头,拉住他的手,两个手放在枕头上,十指交握,让人感觉特别安心。
原本以为身边多了一个人会睡不着,不过睡意很快来袭,周公相邀,浑然睡去。
高翔的飞机是中午的。一早我起床的时候,高翔还在睡,我轻手轻脚起来,简单梳洗,然后去市场买菜,因为昨天没有才买,家里剩的东西不多。
早上空气清新,又不十分冷,有种春天的意味。市场里菜式多样,又很新鲜,加之心情不错,不觉得就买了很多。
回来的时候,高翔仍未醒,看来最近他是累到了,难得能有一个可以安睡的环境,我也没有叫醒他,只是轻手轻脚换了衣服,转身进了厨房。
没有可以做什么,早餐弄了点蔬菜粥,拌了两样小菜,又煮了两个鸡蛋。
在我准备盛粥的时候,一双手搂过我的腰,把我抱在怀里,高翔眼睛还没有睁开,下巴靠在我的肩上,“真香。”
“你说的是我还是粥?”我顿了一下手里的动作,问道。
“粥。”高翔的回答还真是老实。
我把盛好的粥放在料理台上,手覆上他的手,把脸贴近他脸,“去洗漱,然后吃饭。”
高翔的手并没有放开,而是搂的更紧了,“抱一下,就一下。”
心里是甜蜜的,在这种时候,被所爱的人的气息所包围的感觉,是那么的不真实。闭上眼,感觉他的呼吸在自己颈间浮动,让人有种冲动的感觉。
好在,高翔抱了一会儿便放开我,然后去洗漱。我把粥和菜放在客厅的茶几上,摆好碗筷。
看着洗手间里面,高翔正在刷牙,于是我的心里涌起一阵新奇,跑到他的背后,学他的样子,双手从背后传过去,搂住他的腰,把头靠在他的背上。
感觉他微微有些一愣,然后是抖动的笑意。任我这样抱着他,直到他刷完牙,回手把我搂在怀里,唇贴上我的。
这个吻,有牙膏的味道——甜甜的,凉凉的。
洗手间空间本来就不大,两个人站在那里就已经很挤了,我的后背已经贴上门板,前面是高翔的怀抱,把我圈在里面。说实话,我很喜欢这种感觉,淡淡的味道,让两个人之间,不必激情似火,也无需沉静如水,就这样,最好。
“再有一会儿,饭就要凉了。”待高翔放开我,我笑着说道。
高翔脸上也露出笑意,“可是我不想放。”
“那也总要换个地方吧!”我看了一眼四周,“哪里有人在洗手间亲热的?”
可是话说出去,我才想到我说错了,明显在洗手间“亲热”,是另一种含义,而这种含义,又显现写在高翔的脸上。这样,又让我有些难为情起来。
“吃饭吧,我一早起来做的。”为了免去这种尴尬,我拉了高翔出来,坐在沙发上吃饭。
高翔吃的很香,喝了两碗粥,把小菜吃的光光。知道我不喜欢吃蛋黄,他剥了鸡蛋,将两个蛋白都放在我碗里,自己消灭了两个蛋黄。
相聚时间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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