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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列侯-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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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回事了。几百封恐吓信起码是长安城内不少人参与进来,说不定其中还有曹时的老熟人好兄弟,同僚故交之类的关系。

    曹时无奈地说道:“那我也没办法呀!新廷尉牛抵不是京师人士,也不是功勋列侯出身,据说在齐国为相几年铁面无私,判了许多久拖不决的大案要案,连齐王刘寿想去说情都不行,你想想京师里突然冒出个无根无底铁面无私的廷尉,哪个人能说的上话?”

    宁成有些失望,他已经求遍了三公九卿,包括新上任的张欧和牛抵,丞相卫绾根本没出来见他,御史大夫直不疑也避而不见,这两人自诩正派的方正之士最看不起宁成的为人品行,其他几个上卿多多少少出来敷衍几句,得到的结果都是同一句话。

    不好意思,爱莫能助。

    中尉张欧以刚到长安城,不熟悉具体情况为由拒绝发表意见,廷尉牛抵黑着脸仿佛看犯人似的眼神更加没戏。

    宁成自认为不如郅都洁身自好,可也不是那些贪官污吏可以比的,如果不把他逼到绝路上,他绝不愿意逃回老家南阳,最后的退路就是逃回去做个地主恶霸横行乡里,凭着他在朝中的积威镇住一郡太守毫无问题,但那是逼不得已的下下策,只要走上那条非法占田的绝路,别说汉律绝不会允许他,就是眼前的少府曹时也会毫不犹豫对他下手。

    整个冬天里,迁徙到各大陵邑里的豪强地主成群结队,才几个月时间就迁徙了四万多户合计二十万人口,这些豪强地主可全是来自各地的有钱人,换句话说全都是非法占田的富豪们,占田情况严重的人可不在这其中,那帮人现在已经被剥夺名籍打如另册为刑徒了。

    他绝不愿意做闾左刑徒,他还想继续当官享受二千石的俸禄和尊容,自从在艰难当都尉太守以来,十几年来仕途可谓是顺风顺水,长居高位养尊处优早就习惯了好日子,把他的职务剥夺打为刑徒,还不如让他的脑袋挨一刀做鬼来的爽快。

    眼前这个少年人是最后的希望,宁成咬咬牙竟用大礼拜下:“曹公务必救我一命,离开中尉在下真的没有活路了,请曹公想个法子保住在下,只要您点头说一句话,在下这条性命就是曹公的了。”

    平阳侯高门显贵名声显赫,这位年纪轻轻的君侯已经位列九卿,宁成甚至可以断定十年内可为丞相,现在称他为候补丞相都不为过,以宁成快身份拜在平阳侯门下不算丢人,唯一忌讳的是做过鹰犬爪牙的履历。但这也不能怪他,他没有郅都顽固的个性,他知道自己的权势必须要依附在强者之下。小皇帝不让他依附,就只有换个人依附了。

    曹时冷酷的目光锁定他,宁成这个表态意味着要脱离皇权的庇护投入自己的阵营里做走狗,巨大的风险和利益摆在面前,让他有点拿捏不定。

    不可否认,这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汉景帝开始兴起重用酷吏的传统。郅都和宁成是那一批酷吏中的佼佼者,宁成的办事能力和执行力度不差分毫,只是性格上要比郅都略微灵活点。这种灵活是私心更重心思更复杂。

    汉景帝精心培养十几年的酷吏,更何况宁成常年统军也是个知兵的军功高爵之徒,捏在他的手中有不可想象的好处,等于堂而皇之的拥有一个二千石的高官支持者。

    风险是要提防被人识破关系。以公权为私用在任何时代都是非常受忌讳的。对此曹时完全不担心,只要控制得当就不会有这种可能,宁成是老于政务的职业官僚,做过执掌北军大权的中尉,绝不是个连秘密都不懂得保守的笨蛋。

    如果连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机事不密则害成的道理都不懂,宁成早就变成冢中枯骨而不会坐在他面前高谈阔论了。

    “此话当真?”

    宁成瞪大眼睛:“千真万确!绝不敢有半点欺瞒。”

    “可敢剖符做誓。以丹书铁契立约?”

    “有何不敢!”

    随后他大笔一挥写下誓约递过去,宁成几乎想也不想就应了誓约。作为立誓者单方面向施恩者表示服膺姿态,这表明宁成下定决心从属他,否则绝不敢立誓做约,被小皇帝看到这份誓约,曹时做为受约着问题不大,宁成的仕途甚至性命可句完了,毕竟狗自己换个主人就没有活下去的必要。

    宁成深吸一口气,弓腰驼背面色严肃,就仿佛平阳侯府的管家似的。

    曹时笑着说道:“听着,你不要去当那个左内史,明天一早的朝会你自己向朝廷主动请求去代国做国相,天子看在你勤勉的份上一定会同意的,代国在边郡里比较偏远同时也非常敏感,朝廷里的百官公卿不会阻拦你自清贬职,去了边郡呆个三年五载不成问题,到时候再调任其他边郡当一任太守,十年的功夫物是人非,届时你或许还有重返长安的机会。”

    “妙!大妙!我怎么就没想起这一招呢!多谢君侯提点,在下知道该怎么做了!”凝成大喜过望,不但没有因为简单的提示感到懊恼自己的愚蠢,反而非常高兴十年的暗示,前半句只是解决他的危机,后半句才是这个计策的竞速所在,两任十年代表着曹时的承诺,更暗示着郅都的死因。

    郅都做了一任正好五年的雁门太守,听说先帝病重就着急着要回京师任上卿,于是搞出了个雁门大捷的鬼把戏,结果上卿没当上反而要了他的性命,或许他在临死前还很后悔自己的急躁和鲁莽,再等五年的时间,太皇太后不见得还在人世,他实在太急切了。

    宁成得到有力的暗示,曹时会为他操作具体的人事安排与调动,实际这种调动是属于丞相份内的政务,换个人绝对不敢说自己能以九卿的身份干涉丞相手里的政务,曹时是唯一的例外之人,小皇帝对他言听计从近乎依赖的关系,只要他说可以做就百分百可以做到。

    曹时眉头微皱说道:“去了那里好好练兵重点支援雁门郡,我那边会有人来联系你和雁门太守灌夫搭上线,记住郡国兵一定要好好训练多多培养,不要吝惜那点钱粮的支出,骑兵和骑马步兵是重点,将来天子北伐匈奴要用到他们,你未来的成败全靠在此一举了。”

    宁成凛然应喏,天子北伐匈奴的风声放出去几个月,长安城内二千石的高官都知道有这回事,大多数人表示不太看好打匈奴的倡议,匈奴人那么好打也不会有兵败白登山。

    赛马场的工程进展的如火如荼,大冬天里随处可见扛着铁锹的民夫们挥汗如雨的忙碌。

    椭圆形绵延几十里的大坑已经挖好,早在入冬前土地被夯实过,来自陇西的四千斤石辊以老黄牛的畜力驱动,比起以前纯粹用绳索捆着木桩敲打土地要轻松的多。

    为了节省用料成本,选用坚硬的竹木作为基桩,混合铁钎铁条搭建成基架,灌入水泥和砂石打出一个坚固的地基,趁着一月末天气转暖的当口,十万民夫就开始用上修筑长安城剩下的石料青砖垒砌第一道围墙。

    最外围的高墙足有十丈多高,这么高的墙要比长安城墙还要高,幸好赛马场高墙的厚度大有不足,长安城墙上可以并排跑两架马车,双单车道的豪华配置简直吓死人,就曹时所知的历史里绝对完爆所有城墙。

    可即使也被太常为难的要死要活的。

    为了限高的难题,曹时真可谓是伤透了脑筋,三天两头往太常府跑,就为了磨出一套大家都能接受的方案。

    太常柏至侯许昌也没太为难他,张口开出了自己的条件。

    “什么?你让我把长安城墙和宫城的城墙全部增筑到十丈?开玩笑呢吧?那得多大的工程量,您这是想让我和那些民夫一起累死啊!”曹时顿时不乐意了,太常张张嘴少府跑断腿,这可是皇帝的特权,咋就变成太常也能指挥他了。

    “这要不成,那我也没有办法了,”

    曹时一下急了眼:“咱可不能自家人坑自家人!这是天子钦点的重大工程,不能因为于礼不合就卡掉,反正都是皇家的建筑物,管他是十丈还是二十丈,再说长乐宫和未央宫的建筑也有二十丈高的,怎么不见太常去宫里说个一般高啊。”

    许昌板着脸道:“这两个性质不一样,赛马场的形制和城墙相仿,愚昧的百姓可不管赛马场到底是城墙还是建筑,只要看起来像就会信以为真,你那么高的城墙树立在长安城外让天下人怎么想?所以我说城墙必须要修的一般高,这个没的商量。”

    曹时头疼的不行,只好敷衍道:“行行,咱们有钱以后再建,先把现在这个工程完成了再说,以后的事交给天子定夺吧。”

    这时候,柏至侯许昌才露出笑容,两人磨蹭了快十天都不愿意让半步,最终还是他赢得了胜利,哪怕只是口头的胜利,至于少府是否履行职责与他无关了。(未完待续。。)



第144章 小月氏之王(二更5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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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塞北草原的冰冷寒风吹拂大地,成群结对的牛羊拥挤在避风的山谷里抱团取暖,巨大而狭长的山谷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生命线,这儿的气温在冰点以下五六度徘徊着。

    而一但出了山谷,在狂风暴雪中气温陡降二十度,更可怕的是西北大漠上一望无际的大雪,那将成为最恐怖死亡之地,无数牧民患上雪盲症,迷失在大雪中绝望的死去。

    这座山谷是方圆几百里最合适越冬点之一,每年都会涌来无数个草原部落来此抱团取暖,走过路过的商旅也会选择在这里歇脚,以期挨过这痛苦而漫长的冬天。

    牧民们生起火堆守着自家的羊圈发呆,有的人则按着腰刀警惕的打量着过往的身影,远处传来奇怪乐器吹奏的西域乐曲,多情的男儿捧着乐器围绕女人唱歌跳舞,火堆上烤熟的羊肉渗出油脂吱吱作响,散发着阵阵膻味浓郁的肉香。

    这座一眼望不到头的山谷是祁连山脚下的明珠,上古时代半耕半牧的古戎族们重要的栖息地,被大商王朝称为少狄的周人东迁起始点,还是黄帝、伏羲时代西来的夏人重要中转地。

    尹吾,西域向西通往诸国的第一站,也是向东的前往匈奴右贤王庭的最后一站。

    吕横抽出六十炼的锋利钢刀,蘸着清水在大青石上磨刀。此刀是他爱惜堪比生命般宝贵的家伙,用他的话说这是吃饭的家伙不能丢。

    吱吱嘎嘎的磨刀声引起牧民们的注意,有不少牧民牵着牛羊凑过来询问钢刀的价格。被吕横一通吓唬给撵走开。

    “呸!一帮蛮子用几只羊就想换我的宝刀,我唾他一脸口水。”

    “吕头儿说话真幽默,我还以为你抽刀把那几个蛮子给砍了呢!原来憋了半天才这句话,真没用。”

    吕横翻了个白眼,对冯寿的嘲讽完全免疫了,这小子就是嘴巴臭说话难听,除了这点其他到都还挺好的。商队里上上下下除了甘父以外,都没逃得过他的“毒舌”攻击,包括有些愣头青风格的日达木在内。

    迦呼罗和他的兄弟早早的出去。在尹吾寻找散居在祁连山附近的的小月氏兄弟同胞,这儿是月氏人的世居之地,同时也是上古戎族的发源地。

    商队挑的地势很好,恰好在横穿山谷的河流旁边。背靠山谷的悬崖峭壁非常安全。张骞和司马谈就躲在峭壁之下,悄悄翻出铁肉珍藏的地图画册。

    “我们该往哪儿走才好?”

    司马谈走到他身边盘腿坐下:“还有问?当然是走地势平坦的北线,我特意打听过消息,从这儿向西走一百多里外是蒲类国,再往西车师国、卑陆国、且弥国进入乌孙国,通过乌孙国的河谷可以到达大宛国。”

    “不行,这条路很不安全。”甘张骞摇摇头。

    “为什么?这条路明明最好走。”

    “因为乌孙昆莫猎骄靡,他是冒顿单于的养子。老上单于最受宠的弟弟,军臣单于的有力支持者。冒顿单于时代匈奴二十四万骑长里最有实力的乌孙王。”

    司马谈张张嘴说不出半句话。

    乌孙人是匈奴的铁杆,猎骄靡在其父被月氏人杀死之后,却被匈奴大单于冒顿收养为义子,在冒顿单于的支持下带着乌孙所剩不多的家底打败了骄傲的月氏人,夺回了属于自己的领地,同时成为西域第一大强国。

    前些年猎骄靡的老婆死掉,军臣单于立马把自己的妹妹巴巴的送过去做夫人,叔叔辈的猎骄靡就毫不犹豫的笑纳了大礼,连猎骄靡的太子都是匈奴夫人所生,如今匈奴和乌孙两国的关系可谓是好的不得了,选择走北线穿越乌孙简直是找死。

    “南线也不好走,我们必须沿着孔雀河穿越死亡之海到达楼兰,经过且末国、精绝国、于阗国、莎车国、疏勒国,一路需要围绕死亡之海绕半圈,对咱们商队是一次巨大的考验。”

    张骞自己也捏不准,根据曹时交给他的日记里描述来看,这三条线路尤以北线最为危险。

    乌孙是绝对不能碰的死地,南线的巨大沙漠被命名为死亡之海,传说中最恐怖的移动沙漠,图册里形容为一千年后必将吞没西域诸国的可怕沙海,但是从牧民嘴里听到的却是另一回事。

    死亡之海只有地图册里的三分之一大小,沙漠被几条大河横穿而过,零零散散的绿洲足有近千个之多,虽然大部分绿洲只够几百人长期居住,只有两成绿洲可以记住三千人以上,少数几个大绿洲能居住上万人,可若把所有绿洲都算上也有几十万人的规模。

    南线远没有想象中的可怕,只不过绕的路比较远罢了,真正难走的是中线,这条路也是贴着死亡之海的北部缓缓前进,而这条路据说是马贼盗匪最多的一条路。

    张骞合上地图册说道:“南线的情况不清楚,我们不要轻易做尝试,我们还是走中线比较安全,过了车师国,经过焉耆国、龟兹国、姑墨国到疏勒国。”

    这时候,甘父带着几个人挤入人群,丢下腰胯的钢刀拧开水壶猛喝一气。

    “外边什么情况?”

    “右贤王庭派出了五支百人队发了疯的搜过山谷,按照他们的速度只少还要搜索半年,再过半年咱们已经远走天涯了。”甘父笑呵呵地说道。

    众人大笑,匈奴人的异想天开有点太蠢了,白白死掉一百多人损失的弓矢骏马全部被掳走,牧民发现那些尸体时已经被食腐动物吃的差不多了,这当头一棒差点把匈奴右贤王给敲晕了。

    五个百人队到谷里搜人。而山谷里至少有十几万避东的牧民商旅,谷中的牛羊更是数不胜数,指望牧民们配合匈奴人找一群不知道长相。不晓得来历的奇怪商队简直是做梦。

    “咱们的黄羊脱手的时间正好,那匹黄羊此刻多半是已经进了牧民的肚子里,连黄羊都不见了看他们怎么找到我们。”

    “还有骆驼,小心200头骆驼。”

    “没关系,谷里有骆驼的商旅很多,他们买骆驼是要穿越死亡之海向南边走楼兰国,那帮人用不了半个月就会启程离开。牧民们告诉我过几天风雪停了,气温就会迅速回升到春天,草原大漠上的好日子就快来了。”

    “小心匈奴人过来了。”

    少部分人垂下脑袋装作打盹。另一些人熟练的剔着羊腿,仿佛只是群来历很普通的牧民。

    不一会儿功夫,一支百人队腰胯长刀手持大弓,左顾右盼耀武扬威仿佛雄狮巡视领地。他们就是右贤王帐下的精锐。被赵涉成为匈奴最强的那群人。

    这支队伍的百骑长名叫哈木克,他是右贤王帐下百骑长里排名稳居前三的强者,如同休屠王和浑邪王一般是月氏人的叛徒,同时也是最有希望晋升千骑长的勇士。

    他本来应该呆在王庭里陪着妻子儿女玩耍,可是他的好心情却被尹吾的一场屠杀给搞的乱七八糟,迫使他赶在暴风雪降临前跋涉到尹吾,最寒冷的那两个月里如同普通牧民那样,时刻所在火堆前不想挪动半步。直到气温逐渐回升才想起未完成的使命。

    “给我搜!山谷里一草一木都不能放过,就算挖地三尺也要把他们给搜出来。”

    匈奴骑兵们翻身下马闯入牧民的人群。举着长刀威吓那些牧民,要求他们交代清楚各自的身份,从哪儿来要到哪儿去,说的不清楚就一定有问题。

    他一直漠视手下抢掠牧民的行为,整个冬天的严寒摧残,让他没心情去做一个公正的评判者,这帮匈奴人窝在山谷里大半个冬天早就不爽了,抢掠点财务是发泄心头怒气的最好办法。

    哈木克正想离开,无意中瞥见角落里的人马,随口就问道:“你们是哪儿来的?叫什么名字?”

    “我们是路过的商旅。”

    “嗯?路过的?”哈木克疑心大起,打量起这支奇特的商队。

    放眼望去,商队里清一色的精壮汉子,每个人都腰胯长刀背负强弓,膀大腰圆的浑身上下散发着彪悍气息,商队里没看到一只羊,也没有一个女人,这样的组合实在奇怪的很,仿佛不是一支普通商队,而是去打仗的战兵。

    哈木克调转回头,似不经意道:“你们要去什么地方?为什么商队里没有女人。”

    说话间,几个匈奴武士一把抢过吕横的钢刀,拔出刀鞘的那一刻,顿时被刺眼的亮光震住,雪亮的刀身锋利的刀刃,即便是个傻子也看的出此刀是难得的宝物。

    “好刀!”

    匈奴武士收回刀鞘转身就走,忽然被一只大手拎住衣领,一阵天旋地转重重的摔出去。

    那名匈奴人被摔了个七荤八素眼冒金星,吕横走上前拿回自己的钢刀,无视几个剑拔弩张的匈奴人,用匈奴语暴喝道:“你们搜你们的人,再抢我的刀小心我不客气了!”

    顿时站起来几十条汉子,每人都往腰间的刀柄上摸,匈奴人也发觉情况不对立刻抽出刀弓,瞬间两边上百号人纠缠在一起对峙着。

    “你们干什么?快把刀收起来,收起来!你们想死吗?”

    吕横抽出钢刀指着匈奴武士,丝毫不惧怕他们的弓矢瞄准,因为他身后几十张强弓正对准匈奴武士的脑袋,只要稍有变动立刻就把对面的人射成马蜂窝。

    哈木克满头大汗,就他感知到几道浓烈的杀气死死锁定住他,每一道杀气的浓烈程度让他想起右贤王帐下最强的几个千骑长。

    而他还仅仅是个准千骑长的勇士,距离最强千骑长还有一大截的差距,被几个千骑长级的强人盯了几秒顿时汗流浃背,才一会儿功夫仿佛有半个世纪那么漫长。

    “你们难道是……”

    哈木克的喉咙像被一只大手狠狠捏住。身上的力气在飞速的流失着,他的余光满到远处一个长相与他类似的月氏人种壮汉手持强弓,那股强烈的杀气像针扎似的感觉。强烈的第六感告诉他马上会死,那股杀气已经不在是单纯的杀气,而是倚重置人于死地的死气。

    “万骑长级的强者。”哈木克的喉结涌动嗓子干的冒烟,匈奴的万骑长里有不少水货,但也有许多强到不可思议的恐怖杀人机器,他们是几十万名身手矫健的勇士里挑选出的强者,每一个都有不可思议的强大力量。一把强弓一支箭矢可以草原丛林里最强悍的野猪,哪怕是野猪最坚实的猪皮和头骨也顶不住强弓的秒杀。

    那种强大是不可思议的,他每次一想到就要心惊肉跳。晚上会做起噩梦,实在可怕到了极点。

    “怎么会有万骑长级的强者,这个人会是谁?”哈木克的见识有限,脑海中闪过几个匈奴神射手的身影。忽然想到一个失踪的匈奴神射手。

    那个人和他同为月氏人的分支。那个人曾经是降服匈奴的月氏人最骄傲的草原雄鹰,但是他的部落被贪婪的卢侯王伙同几大部落吞并毁于一旦,那个人也从此消失在茫茫大漠里。

    哈木克的脑筋还没转过来,突然听到一声暴喝。

    “右贤王帐下的勇士,收起你们的武器,这里不是你们驰骋之地,这里不是昆仑撑犁的领地,这里是琐罗亚斯德照耀之地!”

    迦呼罗忽然闯入了人群。一双鹰隼般的眸子锁定匈奴百骑长,不疾不徐的嘲讽道:“月氏人的耻辱。匈奴的走狗,你不该来这里,这儿是我们月氏人的领地,卑鄙的你在玷污圣洁之火的领地。”

    跟在他身后的壮汉身高近九尺,白色皮肤,深目高鼻,一口的月氏语:“巴哈里尔的子孙哈木克,卑鄙无耻的叛徒,阿胡拉玛兹达的亵渎者!滚出尹吾!”

    “居犁的走狗,我们不欢迎你!请你离开这里!”

    “匈奴人,这不是你的领地,滚出去!”

    数百名白种小月氏人怒斥,眨眼工夫人海将百十个匈奴武士围住。

    哈木克满脸惊恐,仿佛见到鬼似的表情:“沙利勒,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里是月氏人的故乡,月氏人才是这儿的主人,你这个不速之客闯入月氏人的家乡,反问我为什么会在这里,你一定疯了吧!”沙利勒接近九尺(203厘米)的身高,极具压迫力的低沉声音,就像一头愤怒的巨熊。

    他畏惧了。

    “滚出去!匈奴的走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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