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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神话]男神追妻日常-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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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话算话啊!”孙小沫一脸不相信的样子,狐疑的看着他,“你不是又想玩什么花样吧?”
    杨戬眼中含笑,盯着她的眼睛,故意放低了嗓音、放慢了语速,正经的说道:“我一直都想多玩一些花样……”
    “啊啊啊不要说了!”孙小沫受不了的打断他,出其不意的去抢杨戬的红包,杨戬举高了手,轻松避过,孙小沫奋力一跃,然而这一次杨戬不但不躲避,反而主动迎了上去,一系列动作如同行云流水一般自然流畅,抱住了高高跳起的孙小沫,垂下眼眸看着她的嘴唇贴了上去。
    过了一会儿,两个脑袋分开。
    杨戬轻笑:“好重的红包。”
    孙小沫:“……”

  ☆、第67章

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白天里还不显山露水的东西借着夜色的遮掩,嚣张、肆意的在将乐县的大街小巷里横行,李寄的眼睛只能看到极少的一部分——四处游荡的恶鬼。
    它们怨气和戾气极重,凝体成形,所以连凡人的眼睛都能看得到;还有一部分鬼人眼是看不到的,但它们经过的地方光线会变暗,温度会降低,压在人的身上能够感觉到一定的重量,就像李寄在山上遇到的;其余凡人看不到也感觉不到。
    孙小沫和天天看到的除了这些鬼魅之外还有笼罩着整个将乐县的怨气和阴气,这已经不算是人间的景象了,如果不是白天的时候还见过活人,孙小沫很怀疑自己是不是无意中闯入了幽冥。
    桃都山桃子吃剩下的桃核能够遮掩气息,入城之前孙小沫就从乾坤里找出了几个分别给了李寄与天天,对城内游荡的鬼魅而言,他们会变得像路边的石头一样不起眼。
    这些鬼魅不知从何而来,它们源源不断的出现,很少有在将乐县停留的,大部分都向着城外走出,只有少部分生性残忍嗜血的恶鬼会潜入百姓家中,用它们喜欢的方式残害活人,凡是遇到的孙小沫都给悄无声息的解决了。
    有些人家中供奉的神像以及其它的辟邪物件多少起了些抵挡的作用,这些鬼魅似乎急着离开,又十分讨厌辟邪的东西,轻易不会去接近,但如果它们想进去这些辟邪的物件也是拿它们没办法的,这也是将乐县变成这番模样城内仍然还有活人的原因,不过若是长此以往,就算这些鬼魅不会主动的去害人,每天夜晚弥漫的大量怨气和阴气也会害死还活着的人。
    孙小沫让天天和李寄在安全的地方等着,她顺着大部分鬼走来的方向发现了它们出没的源头,竟然是一座城隍庙。
    城隍庙中无城隍,阴阳两界在此打通,鬼魂和阴气源源不断的从鬼门中涌出,孙小沫简直不敢相信发生了这样大的失误地府竟然无人来管,放任恶鬼逃出幽冥为祸人间。
    孙小沫冷下脸来,祭出斩仙剑,一剑毁了这个阴阳相通的关口,不少恶鬼被剑气波及被当场诛杀。
    开在城隍庙的鬼门被切断,那些刚刚走出鬼门来到阳间的鬼魅被惊动,它们死盯着孙小沫,神色可怖,分明忌惮着斩仙剑的威力,没有敢上前找死的。孙小沫担心激怒它们会累计普通百姓,而恶鬼也不能奈她何,双方僵持了片刻,一些脑子里明白的极有眼色率先退散了,剩下的见讨不到好处,也都放弃了,一只动作慢了一些的恶鬼被孙小沫抓住,其它的最多看一眼,谁也不会多管闲事。
    “鬼门是怎么回事?”
    斩仙剑一亮,这只恶鬼没怎么坚持就把自己知道的全部说了出来。
    “有人砸了冥界,阴阳两界连通,十八层地狱的恶鬼全被放了出来。”
    孙小沫第一个想到沉香,她从自己的记忆里翻找片刻,只知道沉香放出过十万恶鬼,至于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她真的一点也没印象,是不是沉香还有待查证,孙小沫暂时把这个问题放到一边:“地府呢?幽冥被砸,十八层地狱恶鬼出逃,地府怎么没来抓你们?”
    “这个……”这只恶鬼眼珠子不老实的转动,不知想耍什么花招,孙小沫手中斩仙剑轻挥,斩下对方一条手臂,这家伙立刻老实了,“嗷嗷嗷嗷,我说我说我说!”它惨叫起来,怨恨又畏惧的看着孙小沫,“地府已经把这件事告上了天庭,天庭发兵五万全都去捉拿沉香了!”
    沉香!
    孙小沫冷声问道:“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我们抓了一个鬼差……”
    “鬼差呢?”
    “被、被呃,被别的鬼给吃了。”它眼神躲闪,说到“吃”的时候,下意识的咽了咽口水,脸上露出贪婪回味的神色,孙小沫一剑将其斩杀。
    人间变成了鬼怪的乐园,天庭发兵五万竟然只是为了捉拿一个沉香,对阴阳两界逃窜的到处都是的十万恶鬼视若无睹,这样的天庭,凭什么享人间烟火百姓供奉?
    孙小沫挨个清扫了在百姓家中作恶的恶鬼以及还没来得及出城的那些,和李寄天天两个碰头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孙小沫把乾坤袋里能找到的几件护身防御法宝都找出来,让天天用来镇守将乐县。
    “城中的恶鬼已经清理干净了,你留下陪着李寄,入夜之后不要忘了在城中巡守,不能放一只恶鬼进来害人。”孙小沫嘱咐完天天,又对李寄说道,“你拜我为师的事情,你家人那边你自己看着办,如果你想侍奉双亲到他们寿终正寝也可以,等时辰到了我再来接你。”
    她叮嘱小姑娘几句,没等天亮就离开将乐县,先去了一趟净坛庙,猪八戒不在,她掉头往玉泉山走,幸好两个世界的地理位置大致相同,她才能顺顺利利的抵达玉泉山。
    让她意外的是玉泉山似乎荒废了很久,山上灵气稀薄,和人界其它地方没有什么两样,怎么看都是一座普通的山而已,金霞洞里毫无居住痕迹,倒是有动物在这里筑巢的迹象,整个洞中灰尘遍布,角落里结满了蜘蛛网。
    这种感觉很不好,好像玉鼎真人从未存在过似的。
    孙小沫心中升起一丝不安的情绪,她转身离开金霞洞,正要到太乙真人的夹龙山问一问,眼角的余光扫到了一抹移动的黑色,她漫不经心的看了一眼,顿住,脸上露出疑惑的表情。
    那是一只瘦骨嶙峋的黑狗,看起来脏兮兮的,身上有许多伤口,愈合的、没愈合的、新的、旧的,大大小小,不计其数,孙小沫看到它的时候,它正要去啃食一副动物骨头上残留的肉,整个看起来简直落魄到了极点。
    孙小沫第一眼看到它就想到了哮天犬,但哮天犬虽然瘦,却不像这只狗瘦的连骨架都凸显出来,更何况有一个爱干净的主人,哮天犬怎么会把自己弄的这样狼狈?
    最重要的一点,在这条黑狗身上她感觉不到任何的灵力。
    理智告诉她这不是哮天犬,然而同是细腰黑犬并且出现在玉泉山这两点令孙小沫十分在意,她心里想着这一定只是普通的狗,却忍不住唤了一声:“哮天犬?”
    正要进食的黑狗听到了声音,受了惊吓一般神经质的抬起头看着这边,目光警惕、防备,它盯着孙小沫,又看了看几乎看不到肉的骨架,迟疑了一下,转身一拐一瘸的离开往山下走去。
    原来它的前腿也受了伤。
    “它好像不认识我。”孙小沫皱着眉自言自语,目光盯着黑狗远去的身影,“应该只是普通的狗吧。”她嘴上说着,迟疑了片刻,忍不住循着黑狗离去的路线尾随而上。
    黑狗前腿受伤了,本来应该走得不快才是,但孙小沫走了好一会儿还是没追上黑狗,她觉得不对,顺着原路返回仔仔细细的探查路上的痕迹,走了一段路后她注意到了路左侧的山坡上有许多枯枝落叶潮湿的一面向着上方,她从山坡上下去,又发现了一道明显的拖曳痕迹,还有四足动物留下的爪印,看样子,还不止一条。
    没有黑狗的,黑狗的前腿受伤了,脚印比较特别,一定是它失足从山上滚落下来,然后被其它动物发现给强行拖走了。
    一声凄厉愤怒的狼嚎声突然在山林中响起,惊的林中的鸟儿扑楞着翅膀飞到了天上,这也为孙小沫指明了方向,她遁地前行听到了地面上的动静后立刻钻出来。
    黑狗与一匹强壮的灰狼疯狂撕咬着,周围有三匹野狼冷冷的注视着它们,孙小沫一眼就发觉这几匹狼都是通了灵智的,她没有用斩仙剑,徒手上前没用多大力气就分开黑狗与灰狼,对黑狗她下意识的用了保护者的姿态,对灰狼就没那么客气了,被她用蛮力震开的灰狼在落叶上滑行了一段距离,撞到了树干才停下来。
    孙小沫先声夺人:“为什么攻击它?”
    野狼们喉咙里发出威胁的咆哮声,眼中凶光毕露的盯着孙小沫,灰狼从地上站起来,目光阴郁的看着孙小沫和她身后的黑狗,露出了獠牙,四匹狼呈围攻之势把孙小沫和黑狗圈在了它们能够攻击的范围内。
    孙小沫在幻境中历练多年,不会随意开杀戒,但也不是心慈手软任人欺负的性子,看出了这些野狼的意图,她目光更冷,没有用斩仙剑,祭了一把普通的灵剑握在手中,无声的杀气如潮水般铺开。
    “修行不易,好自珍惜。”
    她最后劝告。
    野狼们的眼中只有把她和黑狗撕趁碎片生吞活剥的狠厉,煞气极重。
    “师父,弟子今日开杀戒了。”
    四匹野狼同时发动攻击,它们真正动起手来时反而没了声音,锋利的爪子闪着闪光,森白的獠牙近在咫尺,孙小沫闻到了一股腥臭的气味,她没有犹豫,以最冷静果决的剑招结果了这四头野狼的性命,待它们魂魄离体,自往轮回台而去,孙小沫才将染了血剑折断,同尸体一起用三昧真火烧了干净。
    等处理完这一切后,孙小沫转过身来望着重伤躺倒在地的黑狗:“已经开了灵智的狼,不为了猎食,为什么要对一条普通的狗下手?”她蹲了下来,伸出手。
    黑狗察觉到她的动作,似乎想躲,却没什么力气了,大约知道这个人不会伤害它,它眼中的防备稍稍卸下了一些,孙小沫在它脏污的身体上轻轻地抚摸了几下之后,它才渐渐的放松了下来。
    流血的地方已经止住了,孙小沫指尖经过的地方,伤口开始缓慢地愈合,最后是它瘸了的前腿,但她的愈合术只能治愈皮肉伤,这条腿的骨头断了,即使在孙小沫的治愈术下不疼了,但仍然不自然的弯曲着,僵硬无比。
    别的她没有,能当万能灵药的桃子却多的数不清。
    等皮肉伤治好了孙小沫拿出一个桃子递给黑狗,黑狗犹豫的看着她,在她温和无害的目光下终于接受了她的好意,慢慢地吃掉了半颗桃子,等桃子开始起作用,感觉好了一些,它才把剩下的半颗也吃掉。
    它一定是哮天犬。
    孙小沫的心往下沉了沉,她担心二郎神遭遇不测,否则怎么解释哮天犬如今的状态?吃下了整颗桃子只是有力气站起来而已,它的元气大不如从前,灵力也只能感觉到一点,变成这样一定是被极厉害的神器所伤,不死已经是万幸,神志不清以至于不认得她也能解释的通了。
    “跟我走吧。”孙小沫注视着哮天犬的眼睛,“在找到你的主人之前,先由我来照顾你。”
    瘦弱的黑狗不知道有没有听懂她的话,一味的看着她,连她站起来要离开了也只是站在原地一动不动,目光随着她移动,孙小沫招了招手,又说了声:“哮天犬,跟我来。”
    它才略一迟疑,不确定的靠了上去,见孙小沫露出了笑容它似乎才稍稍放心了一些,亦步亦趋的跟在孙小沫身边,时不时的抬起头看她一眼,一脸想亲近又不敢亲近的小心翼翼。
    孙小沫握紧了拳头。
    无论是谁做的,一定要付出代价。

  ☆、第68章

孙小沫带着哮天犬到溪水边洗干净皮毛,尽管它仍然瘦巴巴的,好在干净清爽,看上去总算没那么糟糕了,她揉了揉大狗的脑袋:“饿了吧,走,下山,先带你填饱肚子。”
    哮天犬的眼睛里什么情绪都没有,倒映着孙小沫的影子,清澈但懵懂。
    它什么都不记得了,连自己的身份都忘记了。
    孙小沫对它笑了笑,站了起来,哮天犬自发的跟着她走,一人一狗一前一后的下了山,吃饭是要银子的,可惜孙小沫身无分文,她在路边捡了一块石头点化成金子,然后领着哮天犬进了一家酒楼。
    不是她不想去便宜的地方吃,只是附近除了这家酒楼外实在没看到第二家饭馆食肆。
    她刚走进去伙计立刻迎上来:“这位客人,我们这里不允许狗……”他话没说完,眼前这位穿着斗篷的,只能看到一截下巴,但明显是个姑娘的客人取下了兜帽,抬起头对他一笑。
    整个大堂都在这一明媚的笑颜中亮堂起来,伙计似乎看到了春天里百花盛开的场景,他身体无比轻盈,飘飘忽忽仿佛到了云端,尘世间的一切都离他远去,他短暂的失去了对外界的感知能力,什么声音都听不到,什么刺激都感受不到……当然,如果有人狠狠地在他脑袋上敲一下,再美的梦也一定会疼醒的。
    伙计捂着脑袋惨叫一声,耳边是掌柜的怒喝:“发什么呆,蠢货!耳朵呢,我叫你几声了?!”
    “掌掌柜。”伙计回过神来,发现门口的姑娘和狗都不见了,身边只有人到中年越发富态的掌柜一个,他以为人已经走了,脸上露出失落和懊恼的神情,眼神幽怨的看了眼肥肥腻腻的掌柜。
    掌柜顿时有种被自家伙计嫌弃的感觉,他不由大怒:“你这是什么眼神!混小子,说了不准狗进来,那是什么?!”
    伙计疑惑的顺着掌柜所指的方向看去,这一看,整个人都精神起来,低落的情绪不翼而飞,比捡到了大钱还要高兴的乐呵呵傻笑,又被愤怒的掌柜拍了一巴掌后才收敛了一些。
    他委委屈屈的揉着被打痛的头,小声嘀咕道:“再打我就不聪明了。”
    掌柜的翻了白眼:“你聪明还被你哥哥嫂嫂抢光了家产扫地出门?”掌柜嫌弃的看着他瘦弱的身体,“就你这风一吹就倒的小身板,种地不行,读书也能累死,你家掌柜我不收留你你说说你怎么活得下来?还敢嫌弃我胖!”
    伙计讪讪地笑着,听到这里连忙为自己辩解:“没有的事,我哪儿敢嫌弃您啊。”
    “得了吧,我还不知道你想些什么!”掌柜往大堂里面看了一眼,叹了口气,“要说这么个天仙似的姑娘,换了我这么个不为美色所动的也狠不下心来赶她……的狗出去。”伙计偷偷翻了个白眼,掌柜装模作样的说道,“既然如此,就破例一回吧,反正这会儿也没什么客人。”
    不是没什么客人,是除了这一人一狗之外再也没有第,呃,第三个客人。
    掌柜的亲自过去招呼,伙计殷勤的跟了上去,掌柜笑问:“姑娘,你要点什么?”伙计借口,“姑娘,我们这儿的拿手菜有……”他一口气不停的报了一连窜的菜名,语气抑扬顿挫听着十分有节奏感,孙小沫惊讶的看着他,“小哥,你好厉害啊,一下子记住这么多菜名。”
    伙计刚刚还一派自信从容的神态,被孙小沫一夸面红耳赤,满脸不好意思。
    掌柜的充分展示了他不为美色所动的个品质,从容的笑着说道:“那是,我这个伙计《诗》、《书》、兵法样样精读,要不是身子骨弱,陛下征召天下布衣中有才之士入仕那会儿,哪还轮到得到那些个自诩学富五车实则满肚子草包的富家子弟。”掌柜眯着眼睛,言语中不难听得出他对自家小伙计那种长辈对待晚辈的爱护和骄傲。
    伙计反倒平静下来,只是静静地听着掌柜对他的赞誉,面上虽然有笑容,眼神却黯淡了下来。
    孙小沫忍不住认认真真的打量起这名小伙计,他很年轻,只有二十二三岁,这么安静下来的时候看上去的确有种气概不凡的感觉,只是一认真观察,孙小沫看出了点不对劲来。
    从他的面相上来看,这年他本来应该已经入仕为官,此后一生的命运会与天子有不深不浅但无可取代的牵绊,总的来说,此人一生平顺官运寻常,就算有波折往往也能转危为安,而不是像现在这样只是一个默默无闻的酒楼小伙计。
    有外力扰乱了他的命理。
    孙小沫给哮天犬点了两份荤菜,等伙计去传菜的时候她叫住了掌柜:“掌柜的,你说陛下征召布衣入仕是哪一年来着?”
    掌柜没起疑,告诉她:“是建元初年,陛下刚即位那年。”
    “掌柜的。”孙小沫饮了口温水,盯着掌柜脸上的表情,缓慢的问道,“你有没有听说过李世民这个人?”
    掌柜满脸疑惑,努力的思考了片刻,摇了摇头,笑道:“年纪大了,记性越来越不好了,我实在想不起来有没有听说过这个名字。”
    孙小沫点点头:“没事,我随口问问。”
    她没等多久,厨房就把菜过来,哮天犬真是饿了,就没客气,就着盘子闷头吃起来,它不是普通的狗,人吃什么它也能吃什么,掌柜的本来还想劝孙小沫,见她执意如此,也不好再说什么。
    离开之前孙小沫挑了两个海岛仙境的桃树上摘下来桃子留给掌柜和伙计,桃都山的桃子凡人吃了只怕受不了,海岛仙境的灵桃正好,她特意叮嘱:“桃核不要丢,戴在身上能辟邪。”
    不等掌柜的有所表示,孙小沫和哮天犬就离开了酒楼,伙计的拿着一锭金子大声叫道:“叔,还没找人家银子呢!”他一着急,把私底下的称呼都喊了出来。
    伙计立刻追出去,平坦笔直的大街上一眼就能望到头,行人来来往往,唯独没有那一人一狗的影子,掌心里的金子手感有些奇怪,伙计摊开手来一看,大惊失色:“石头?!”
    他连忙回去,掌柜一看他进来,挥手阻止了他说话,神神秘秘的拉着他走到柜台跟前:“你看这是什么?”
    柜台上静静地摆放着一根挂着新绿的叶子的桃枝,散发清新的香气。
    掌柜的压低声音:“我盯着柜台,亲眼看着它凭空出现的。”
    伙计把石头给掌柜看,呆呆的说道:“掌柜你看,金子变成石头了。”
    掌柜的也不生气,更不着急,他若有所思,沉吟片刻,脸色凝重眼睛却亮的惊人,用力在伙计肩膀上拍了拍:“曼倩啊,我们大概是碰上神仙了。”他把桃子和桃枝摆放在一起研究片刻,下了决心似的拿了一个塞给伙计,严肃的命令,“吃,现在就吃,一点都不要剩!”
    伙计:“还、还没洗呐。”
    掌柜的才不管洗不洗,拿着桃子咬了一口,呆了一下,眼睛瞪大,不可思议道:“好吃啊!”
    这桃子香甜无比,果肉根本不用咀嚼,入口即化,顺着食道进了胃里,一股暖意从胃部往四肢百骸散开,感觉暖洋洋的,体内凝滞不适的地方仿佛被消解开来,所有的大小毛病都消失了,整个人无比的轻松畅快。
    这时候伙计才对自己遇到的是神仙深信不疑,后来发生的事情更加证实了他和掌柜的推测——他亲手用神仙留下的桃枝打跑了一只恶鬼。
    原来这种怪力乱神的东西真的存在啊。
    之后有那么一段时间,鬼怪之类的东西开始变得很常见,许多人都表示亲眼见过鬼,新世界的大门打开之后,伙计三观重塑,通过辟邪的桃核和神仙留下的桃枝护得了一方安宁,他莫名其妙的就成了降魔大师,再后来,就连陛下也知道了他的存在,召他入朝为官。
    掌柜觉得他做了官还用“曼倩”这么女气的名字不好,于是他认回祖宗姓氏,改张姓为东方,单名一个朔。
    :)
    孙小沫急需一个能够告诉她发生了什么的人,沉香除了砸了冥界放出十八层地狱的恶鬼到底还干了什么!所以她一嗅到仙气,毫不犹豫的立刻带着哮天犬赶过去。
    孙小沫认得这里,这是华山脚下。
    仙气的来源是一名踩着云彩翩然临世的仙子,她好奇的看着从地下钻出来的孙小沫,然而在看到她身边的哮天犬时脸色变了变,眼中露出厌憎的神色:“哮天犬?”她目光不善的看着孙小沫,“你是什么人,哮天犬为什么和你在一起?”
    “你又是什么人?”孙小沫的脸藏在斗篷里,声音显得有些闷,“哮天犬?这条狗是我捡的,现在是我的了。”
    对方从孙小沫的声音里听出她是个女孩子,又见她一副没听说过哮天犬是谁的模样,脸色缓了缓,用一种好意提醒的语气说道:“我是天庭的百花仙子,这位姑娘,我认得你捡到的这条恶犬,它的主人也是个十分卑鄙狠辣的人,我劝你最好扔了这条狗,它养不熟的,说不定什么时候狂性大发会伤害你。”
    哮天犬似乎感受到了百花仙子的恶意,脸上露出凶狠的表情,戒备的冲着她低声咆哮。
    百花仙子趁机道:“你看,它就是一条疯狗!”
    孙小沫越是愤怒,声音反而越是平静,她借着斗篷的遮掩在哮天犬头上轻轻摸了一下,哮天犬被她挡住了视线,看不到百花仙子便平静了一些,只是神色仍然戒备的,身体紧绷一点都不放松。
    孙小沫抬起头望着百花仙子,语气显得漫不经心:“那它的主人呢?既然养不熟,就还回去好了。”
    百花仙子正要说话,突然想到什么,表情一顿,再开口时似乎已经有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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