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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讯息-第2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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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点五十,林慕夏和林婉婉赶到部门,她把我拉到一边低声问了昨晚没事吧?我摸着屁股道:“还好,没打死。”林慕夏翻了个白眼道:“到底是亲生的,我还以为今天能看见你下不了床的模样呢。”我捏住她的脸,威胁的说:“还不是你吭的。”林慕夏委屈的道:“凌伯伯今早给我打电话了,本宫决定不计较竹慕婉还是慕婉竹,还有,我们每个月的十五号和三十号这两天请假,到凤港村。不过离开前你得到D。I。E洗手间自我安慰四次,没有力气了,我再送你到村口等你,只限六个小时。”

    “我了个去的,感觉前方一片灰暗。”此刻,我眼中的多功能警花,犹如挥舞小叉子的魔女!

    这时,裴奚贞急冲冲的推开门,他将今天的天南晨报抛向我们道:“非人,又出现了!这次是副院长,狗头男。”

    我和林慕夏一人一手扯平了报纸,竟然是头条!醒目的大字“天南食尸鬼!”一切始于昨天傍晚有两个记者到乡下采访某位新出道明星的家庭,返回的途中,看见了不可思议的一幕,有只狗头人身的怪物,伏在田地中啃食生肉。结果一个胆子大的记者丁某下车凑近偷拍,却被这只狗头怪物冲上前一只手捏住脖子,狗牙咬住其脖子啃死了,丁某颈部动脉呼呼地喷血。路边车上的记者史某没敢动弹,这只狗头怪物食用完丁某的血与肉,汪汪嚎了几声,便摔碎照相机离开。史某冒险上前捡走了储存卡,返回报社冲洗出来发现,狗头怪物先前啃食的便是一具新鲜的农夫尸体!



第七百零九章:鹰爪掏心!

    天南食尸鬼?

    虽然拍摄的角度有点偏,光线挺暗的,但我绝对不可能认错,这个所谓的狗头怪物。纯粹的就是零院的副院长,狗面人!前年就是他,揭开了恶灵医院的序幕,跑到瘦猴摊主开的H影像店购买光盘,不小心掉了张皱巴巴的纸,那是一份病危通知书,我打开电脑,翻出关于此案的记录:狗面人,天南市零号人民医院——病危通知,姓名:刘星珠,病号:00024,病症:相貌过帅……2009年2月4日。

    D。I。E与非人墓地决战时,狗面人逃逸,此后再没有非人们的消息。

    没想到先是昨天的臭鼬罐子,然后傍晚乡村啃食农夫与记者的狗面人,同一时间段连续蹦出来两只非人。这打死我也不认为是巧合,那……接下来跳出的还有谁?

    裴奚贞掌心攥住波波,拔掉了三根蓝色羽毛,他分了两根给我和林慕夏,自顾自的扫动鼻孔:“小宇。你联系这家报社昨晚偷拍到狗面人的史记者,搞清楚事发地点,再问下这案子被哪个区域的警方接管了。慕夏,待会市局那边就有人把物质分析仪和脱氧核糖核酸检测机送过来,你负责安排下D。I。E的鉴证房。”

    “是!”我握住报纸,走到电话旁,拎起话筒拨打了报社的号码,嘟……嘟……过了半分钟才有人接,甜甜的妹子道:“您好,请问您是提供新闻还是刊登广告?”

    “我是D。I。E警方,听说昨晚你们这的一位史姓记者遇见了触目惊心的事情,对吗?”我慢条斯理的问道。

    妹子解释的道:“他叫史玉清,嗯嗯,今天没有来上班,受惊过度在医院呢。”

    “哪家医院?哪家病房!”

    “城西的天南四院。7楼54号单人病房。”她汇报完,疑惑的说。“诶?今天好奇怪,算上先生您,你们警方已经有两拨人打过电话询问了。”

    “两拨。前边的是哪块的警察?什么时间打的?”我心中有种不祥的预感。

    妹子稍作回忆,她不确定的说:“好像是什么零号部门作战部的,半个小时前。”

    零号部门作战部?天南军警中没有这个部门!我意识到不对劲儿,这指的不就是零院非人吗!我语气不容拒绝的说:“赶快把史玉清的联系方式提供下,谢谢。”

    “136……”

    妹子说完了手机号,我立马挂断,把非人冒充警方的事跟裴奚贞一说,他脸色大变,急忙道:“小宇,快,我们到四院。”

    我们俩钻入别克,火速驶往天南四院。很快,抵达了目的地,裴奚贞刹住车,我没等他,直接推开车门冲入住院部的七楼,54号病房的门是开的,我狐疑的走上前,瞅见了走廊中有几滴血液和一些杂乱的血脚印。我攥紧手枪,猛地蹿入病房,发现床上只有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连脸都被啃的面目全非。

    来晚了一步!

    史玉清在此之前就已经被非人灭了口!狗面人无疑是觉得遭到了这记者的曝光,怀恨在心,便捏造了一个部门诈出史玉清的地址。

    我深深提了口气,望见斜倒于床中间的史玉清,他的双手还紧紧的抓住床单。等待裴奚贞的同时,我凑近一瞧,史玉清眼珠子仿佛被人用手指生生的抠出来,左腮被撕咬掉了一大块肉,他的牙齿侧边裸露于空气中,特别的骇人!

    眼神朝下移动,他的脖子,有四个清晰的齿痕,撕开了颈部动脉,血喷了满墙!

    史玉清的胸口,犹如利爪刨开一般,心脏缺失了!他的肺部黑乎乎的,生前一定没少抽烟。至于腹部之下的部位,倒还蛮完整的,我最担心的是小家伙,见他小腹部没有血迹,似乎有一团凸起的玩意,如此一来,我便放了心,非人作案时只摘走了心脏,啃了点肉,对于小家伙并没有需求,看来和小家伙猎手、分尸大魔王不是一路的,凭此,我推测双方十有八九只是轻度合作的关系。

    没多久,裴奚贞跑入了病房,眼前的惨状把他惊呆了,他满腔怒火的道:“小宇,这帮子非人太他娘的狠了,简直泯灭了人性!”

    我联系了城西分局,让他们到天南四院处理现场,紧接着和老狐狸稍作勘察,发现床单的血迹脱落了几根狗毛,近乎可以确认本次作案的是狗面人。我们来到了监控室,翻完近一个小时住院部的监控,敢情我们来的二十分钟之前,两个人堂而皇之的在门口护士那做了登记,理由是54号病房史玉清的好友,一个长沿帽子并裹了大衣,迈动步伐的姿势不伦不类的,有点像狗站直了身子似得;另一个没做遮掩,露了脸,我们却觉得他极为陌生,从来没有见过此人,难道他是正常的?

    二人乘坐电梯上了七楼,露脸的男人抬头瞅了眼摄像头的方向,嗤之以鼻的笑了笑。

    裴奚贞按动鼠标将其暂停!共围爪划。

    我凝视着这人的眼睛,第一观感,不寒而栗!我离近了观察,他好像没有眼皮,显露出的眼睛,圆咕隆咚的,眼眶局部十分别扭,类似于鸟类!他的眼神极为凌厉,仿佛能直击心脏把人给瞅死一样。我猜测的道:“头儿,这应该是非人中移植过鹰的器官那位吧?”

    裴奚贞点了点头,沉思的道:“看起来,没准用鹰的眼睛取代了双目,让其视觉更加敏锐!我们和零院非人夜战的时候,那难缠的枪手没准就是他。”

    狗面人一直低头不作声,而鹰眼男敲动54号病房的门,此刻,换完吊瓶的护士打开门,鹰眼男和她嘀咕了几句,护士点头便离开。非人残忍的一面终于爆发,狗面人匍匐在地,四肢频动像狗似得跑进病房,鹰眼男低头凝视着右手的食指与中指,我们清晰的瞧见这模样分明是鹰爪!他挑衅般的冲摄像头虚空挖了下,便进了病房。约过了五分钟,狗面人满嘴是血的撤出病房,他伸出狭长柔软的犬舌舔干净血迹,心满意足的拍拍肚子离开。

    鹰眼人出来的稍微晚了两分钟,他手中提了一个透明塑料口袋,里头装了一颗鲜活的心脏,扑通扑通的跳动。

    两只非人离开的第五分钟,我们赶到的天南四院,然而,一切都晚了。

    现在的重点是,我不清楚哪个分局接的案,所以把五大分局的警头、警姐全联系了遍,得知起初因为报社位于城东,所以当地分局接的,又移交给了重案二组的蔡桑拿。

    裴奚贞拨打了蔡桑拿的号码,他询问的道:“老蔡,你昨天是不是接了一个狗头怪物吃人的案子?”

    蔡桑拿回应说:“是啊,我觉得那是仿真狗头面具。”

    “事发地点在哪儿?”裴奚贞没有过多解释,直接开门见山。

    “唉!”蔡桑拿轻叹出声,他无奈的道:“这真不清楚,今早儿我组的人刚去过四院,史玉清处于受惊状态,我问了,没效果,打算等史玉清恢复正常再说。”

    “他已经死了,被对方灭的口。”裴奚贞挂了电话,他倚在走廊的墙前,“小宇,现在有什么办法能找到昨傍晚狗面人出现的地点?”

    “照片是史玉清偷拍的,这唯一的知情人死了,估计没了辙……”我消极的说了句,忽然,脑海中浮现出报纸上的新闻头条,我便开口道:“史某和丁某到乡下采访某个新出道明星的家庭,我们查查最近哪个小鲜肉火了,就知道了大概的方向!”



第七百一十章:啃了一半儿

    “你的意思是说,知道大体方向,拿史玉清所拍摄的照片做比对,景色相仿的。便为事发地点了,对不?”裴奚贞眼中蹦迸现出了抹精光,他与我一拍即合。约过了五分钟,城西分局的啤酒妹领队抵达了案发现场。我和裴奚贞把监控拍摄的情况做了说明,就离开了天南四院,直接回了D。I。E。

    林慕夏已经布置好了鉴证室,电脑、物质分析仪、DNA检测机,算上以前的指纹提取器,近乎五脏俱全了。

    她打开一包湿巾,擦拭满是汗珠的额头,“凌宇,史姓记者那边怎样?”

    “甭提了,非人中的狗面人和鹰眼男,冒充警方获取了他的住院地址,抢在我们前头把人杀了。”我摊了摊手,心有余悸的道:“案发现场的情况。那叫一个惨啊……我们赶回来查下事发地点的路径,你先联系报社,把史玉清昨天傍晚拍得所有照片要过来。”

    林慕夏跟我前后脚走入办公室,她笑道:“好的,你们放心忙。”接着拿起话筒拨打。

    与此同时。裴奚贞坐在一台电脑前,他打开了情报系统,搜索近来新出道且人气爆棚的明星,今年年初,天南市的有一位影坛新秀,家是市中心的,状态不温不火,跟乡下无关,Pass!

    眼前的7月份,天南有一位出名的妹子,魏小婧,是唱歌的。她由于参加了江浙一带人气火爆的综艺节目,华夏好声音第一季。盲选时唱了首走心歌曲,惊艳全场,加上导师四转。一夜之间走红!

    裴奚贞猛然拍动桌子道:“这是前天的事,难怪丁某和史某趁傍晚赶着跑到乡下采访呢。敢情想去挖独家,结果人算不如天算,搭上了小命。”

    “操!头儿。诈尸啊,你犯得着这么激动吗?”我揉动自己差点被震出胸膛的小心脏,拿起鼠标点选魏小婧,她家是城北郊区大咧崴子镇的葫芦村。抄录完地址。我低头检查装备,老狐狸伸懒腰把我的打了下,弹夹掉落在地。

    “小宇,你的弹夹掉了。”裴奚贞趁我弯腰捡的时候,他站在我屁股并拿双手卡住我腰际,“敢对我用这个神圣的字?不想混了?”

    我菊部一颤,想到了“你的肥皂掉了”这个桥段,捡弹夹和捡肥皂有毛区别?我急忙求饶道:“头儿,您手下留情啊,五分钟前上了厕所忘记带纸,您忍心下毒手吗?”

    “滚!”裴奚贞抬起膝盖顶在我臀部,他朝向林慕夏说:“照片要到手了?”

    她捂嘴偷笑的道:“Sir,正在接收ing。”

    我脑袋撞在了抽屉把手,搞得眼睛前频有金色小星闪动,心说够倒霉的。

    “凌宇,别再招惹老狐狸,他早已不是当年节操满满的胡子大叔了。”林慕夏开玩笑的道,很快接收完毕,使用彩色打印机把图打出来,失真度较小,她将它们塞入口袋说:“Sir,现在出发?”

    裴奚贞取了一只小绳子,把波波的脚拴住,另一端绑在手腕,他凝重的说:“如果遇见了非人,切勿手下留情,没有把握活捉的话,则当场击毙!”他拉开蒋天赐的抽屉,把军用越野的钥匙拿到手,我负责驾驶,准备就绪时,我们便离开了D。I。E,赶往城北郊区的方向。

    拐离了市中心时,我随口说了句话,然而毫无一丁点回应,有这么安静?我狐疑的侧过脑袋,看见副驾驶的林慕夏和后座裴奚贞纷纷入睡,够懒的。我索性打开了广播,连着切了俩频道,全是魏小婧的报道,确实火了!

    花了两个小时,我驶到了城北的市郊分界线,扯嗓子大吼道:“裴头儿!林大脚!醒来!”

    林慕夏睁开眼睛,环望了眼窗外的景色,她呢喃道:“路边空荡荡的,没有田地。史玉清描述的情形是在田地中,嗯……让我先睡一会儿,出现田地了再……”

    “正解!”裴奚贞眼珠子转了转,倒头继续睡。共扑名号。

    我完全是苦工般的待遇,按下车窗吸了根烟,打起精神接着前行。眨眼间过了一小时,我驾驶着军用越野进入了大咧崴子镇,城北市郊分界线至此的途中,我始终没看见有田地的存在。问清了葫芦村的方向,我打方向盘沿东口离开了镇子,约有两公里的间距,玉米地映入眼帘。

    我瞧了眼睡得正香的俩人,使坏般的急刹车,林慕夏和裴奚贞全嗑醒了,我解释道:“有块石头,没注意嗝了下。”

    林慕夏懒得跟我计较,她拉开手包,把史玉清拍得相片分了一半给老狐狸,“Sir,现在蓄满了能量,咱俩得集中注意力了,你负责左侧,我负责右侧。”

    “原来你们是为了养好精神。”我心中释然,不好意思的笑道:“我把速度降低一半,你们眼睛不够用时,就说哦。”

    接下来,军用越野犹如一只巨型蜗牛般,缓慢的朝葫芦村移动。

    林慕夏和裴奚贞擦亮了眼睛,唯恐漏掉每一根草木。离葫芦村还有两公里的时候,裴奚贞突然道,“小宇你停车。”他拿着其中一张彩图,凑到林慕夏的后脑勺,“慕夏,你瞅瞅这是不是?均有一块凹字形的地。”

    “Sir,这不是的。”林慕夏轻轻摇头,她手指戳向彩图的右下角道:“这儿一块长度约有小臂的条形石头。”

    我重新踩住了油门,一只手拿烟一只手操控方向盘。这块玉米地的尽头,是条笔走龙蛇般的曲道。拐了十来个弯,再现一块玉米地。这次林慕夏打起十二分精神,隔了半分钟,她甩动手中的彩图,“凌宇,可以停了,事发地点!石头、小树、玉米地,庄稼整体的大致轮廓,与图中的一模一样!”

    裴奚贞揉动眼皮道:“慕夏,这块好像没有稻草人。”他手按在一张彩图的边缘,史玉清仅无意拍到了稻草人的一半。

    “凌宇,在往前是不是就到葫芦村了?”林慕夏拧紧了眉头,她若有所思的道:“我怀疑别人动过手脚,毕竟一摸一样的地段很少,而稻草人是能被移动的。”

    我刹住了车,双手握住手枪和电击剑,跟裴奚贞、林慕夏一块走下道路的右侧,我们警惕的望着玉米地,这果然是昨晚丁、史二人发现所谓“天南食尸鬼”的地方,因为不少玉米梗均被压折倒地。

    这时,一阵轻风吹过,不仅带来了泥土的芬芳,还掺杂了熟悉的冲鼻味道。

    裴奚贞抽了抽鼻子,他打开手枪保险道:“我闻到了一股腥味,源于玉米地的不远处。”

    低下头,我望见了隔壁垄沟间渗入泥土中的一大块血迹,只是绝大部分被掰折的玉米叶子挡住,不怎么能明显。

    我们仨切换了垄沟,顺着地上的拖痕,边走边扒开近一米高的玉米梗,约过了五六米,一具尸体赫然呈现在我们眼前!

    观其剩余的半边脑袋,是短发,所以疑似被当初啃死的记者丁某。他的左半侧脑袋,是颅骨!没一点血肉,干净的犹如被舌头舔过般,不仅如此,他的左胳膊、左脖子、左肩膀、左躯干、左大腿,均像是被专业的剔过肉,仅有森白的骨头◇半身与右半身的骨肉相连处,不是想像中的平整切口,反而遍布了齿痕,完好的右半身边缘,隐隐有皮肤被撕裂的趋势。

    狗面人竟然如此饥饿,硬生生的吃了半个活人……



第七百一十一章:驴先生!

    裴奚贞戴好手套,手探入男尸的口袋中,翻出了钱包和记者证。他将其封入证物袋,低头望着丁某尸体前方踩凹的脚印。冲我使了个眼色,示意我们继续摸索。很快,我们又发现了一具啃食近乎完整的男尸,撕烂的衣服是典型的农夫打扮。

    我唏嘘不已的道:“按照史玉清拍的照片和新闻报道,这两具尸体均是狗面人啃的,他得有多大的胃?先是把农夫啃得只剩百分之十的肉,然后把丁的啃了一半儿,就算十天没吃饭也容不下啊!”

    “也许报道有误,史玉清没看清楚,狗面人还有一些非人伙伴没被他发现。”林慕夏伏地了身子,左右两侧分别迈了几条垄沟,她招手道:“这有一堆杂乱的脚印,至少有五对不止。”

    我和裴奚贞赶紧凑上前,拿手机拍了照片,便顺着脚印的方向追踪。

    没多久,我们仨来到了玉米地的深处。看见一个木头搭的简易小棚子,里头时不时的男人痛哼声。

    裴奚贞抬手递到嘴边,授意我们噤声,他指了指小棚子的两侧,做了个包夹的手势。我、林慕夏点头。蹑手蹑脚的凑近小棚子门口,我握住手枪和电击剑,她手持麻醉枪,而裴奚贞,直接冲上前一脚踹翻了不结实的木门,他举起枪口道:“别动,乖,否则你会死的。”

    “你是谁?哎哟,疼。”男人吓了一跳,痛问道。

    “举起手来。”

    裴奚贞的左手朝林慕夏勾了下,接到对方仍来的手铐,他走上前,一举将其铐住。此刻,我们探头望向棚子中的男人,蛮正常的啊。五官粗犷、头发贴着脑皮儿,四肢健全。不过有点怪异的是,他一双大腿的中间,被一块脏兮兮的布遮盖。隐约的露出了长筒形的轮廓。共扑尤亡。

    这究竟是什么玩意?武器吗?

    我们三人好奇的望着这块脏布,裴奚贞凝重的道:“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脏布底下是什么?”

    “呃,我是万艾可。”男人搭了句,他的双手挣动,“哎,疼……想知道是什么你自己翻开布看好了。”

    “万艾可?这他娘的不是伟哥吗?”裴奚贞掏出一根蓝色羽毛扫动,他吐槽的道:“现在不知道有何猫腻,哪敢轻易的掀开!”

    林慕夏清澈的眸子中充满了疑惑,“貌似你除了脸色不好,其它没啥大碍,到底哪疼呢?”

    万艾可嘴巴扭曲的道:“我在这里等副院长。”

    “副院长?”我眼皮一紧,抓住他领子道:“你说的是狗面人刘星珠?”

    万艾可评价的说:“他确实是条狗,哦不,比狗都像一条狗。”

    “你也算零院非人中的一员?”裴奚贞上下打量这位伟哥兄,他一边拿手乱摸一边评估道:“完全是个正常人,没有嫁接移植的痕迹。难道……”他眼睛撇向万艾可腿之间的布,此刻,我们彼此相视一眼,驴?

    如此一来,就敢掀布子了。

    我呼了口气,捏住布角猛地扯动……嚯!!!

    近乎一米长的家伙,皱巴巴的黑皮,锃亮发紫的蘑菇头,根部连接着万艾可!硕大的囊袋犹如漏了孔而瘪掉的小足球。

    这位驴先生真不愧是名副其实,我等表示膜拜,恐怕他站起来能耷拉到地!零院负责做手术的暗黑医师们太有才了,把驴的鞭子连同囊袋一并赐予了万艾可,驴先生的大家伙似乎受了伤,中间部位缠了厚厚的绷带,模糊的透了些血迹。

    “Sir,驴先生说了他在等同伴,此地不宜久留。”林慕夏瞅了眼小棚子外的茂密玉米地,她建议的道:“我们把他搬到车的后备箱,返回D。I。E吧。”

    “其实我觉得他已经被抛弃了,本身出了鞭子大,没战斗力,反而是个累赘,继续待下去形如浪费时间。”裴奚贞分析完,他拿起手机拨打了城北分局的电话,让王远河组和抬尸小分队来葫芦村前的弯道,把玉米地的两具男尸处理下。

    万艾可抗议的道:“别动,我怕断了。”

    林慕夏冰冷的笑了笑,夺过我的手枪,她将枪口对准了万艾可的家伙表皮,从头点到了尾,“驴先生,如果你不肯,呵呵,小心我把你打成竖笛!塞在你嘴里吹个哆来米发嗦啦西哆。”

    “姐,枪下留鞭,我错了,这就跟你们走。”万艾可戴有手铐的双手把脏布拿到身前遮好家伙,小心翼翼的捧着绷带处站起身。

    裴奚贞跟在他屁股后头,拿枪顶住后脑勺。

    因为万艾可担心触动伤口的缘故,我们走的极为缓慢,花了半小时才走回了路边。林慕夏掏出麻醉针扎于万艾克的大腿,他很快没了意识,我跟裴奚贞合力把他放入后备箱,赶忙调头返回了D。I。E。

    我们把这位驴先生搬到了审讯室,由于椅子高,担心他家伙的伤口重裂,我把他倚在墙角。

    麻醉效果渐渐的消退,万艾可悠悠醒来,他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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