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咒红唇-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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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有半年了,她一直都很正常,正常到我觉得自己都不正常了!有时候我跟着跟着,忽然不知道自己究竟在做什么,怎么像一个罪犯一样做这种鬼鬼祟祟的事情!”

“在好长时间一无所获之后,我决定放弃这种让我有强烈犯罪感的可笑举动。然而就在这个时候,我无意中发现,原来除了我以外,还有两个人也在跟踪着梅雨!这一发现,使我的好奇心又陡然增加,看来发现梅雨有蹊跷的人,不止我一个,像我一样好奇心强烈到有些神经质的人,也不止我一个!我很兴奋,有一种欲罢不能的感觉!我一边小心的避免着和另外两个人碰面,一边更加欲罢不能的跟着梅雨!直到那天,我跟另外两个人的其中一个,还是不可避免的碰面了。”

第二十六章 日记第十三页

 3月3日,晴

继续我昨天晚上没有讲完的故事。

我要说科技是一把双刃剑。科技其实就是懒人的聪明,因为不想走路,才发明了各种代步工具,因为不想洗衣服,才发明了洗衣机,因为不想计算,才发明了计算器……人们在享受科技带来的种种方便快捷的时候,往往忘了,这些所谓的文明逐渐渗透到人们的物质生活精神生活中,通过各种途径腐蚀着人们影响着人们。当科技一旦像呼吸一样成为因为太普及而被人们忽略的却也绝不能缺少的必需品时,科技就变成人们生活中潜移默化的主宰。比如人们早已经习惯了光明,当一旦哪个晚上因为事故突然停电了,那一瞬间简直就令人们像感受到了世界末日一样慌乱。停了电的世界,还有什么能够运转呢?世界就在刹那间随着电一起停止了转动,好象失去了头羊的羊群一样,一片混乱。

所以人类不是造就了科技,而是为人类自己造就了一个上帝,一个离了他人类就什么都不能做的上帝。

科技的发展,使得整个地球,乃至整个人类没有了自己的秘密。尤其是当互联网的时代来临之后,无论地球的每一个角落发生什么事情,都可以以最快的速度传遍全球。我曾经看见过一个让我毛骨悚然的软件,那是一个卫星定位系统,无论你是在冰山雪原还是在繁华闹市,只要卫星的信号可以到达的地方,都能迅速的找到任何你想找到的建筑!这样的卫星定位系统,当然早已经在国际上应用了,但是没有想到有一天这种东西这么快就流传到了民间。当我看到那群年轻人好奇的摆弄着那个可怕的软件,指手画脚的寻找着各个方位的时候,我是多么鄙视他们的无知!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这可怕的东西流传起来会意味着什么!幸亏这还不是实时的卫星定位系统,但是我知道,终有一天,会有实时的卫星定位系统变得跟电脑一样普遍,到那个时候,无论你在世界的哪个角落,无论你在做什么,都无法逃过那双冥冥之中在深邃的天空中紧盯着你的眼睛!你愿意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无数双眼睛的监视下吗?在你吃饭的时候,在你睡觉的时候,在你洗澡的时候,在你上厕所的时候,甚至在你同你的情人幽会的时候……

关于人性本善还是人性本恶的问题,人类已经争论了几千年。我以为,人性本就是恶的。就像西方哲学家奥古斯丁、霍布斯等人所说,人在胚胎中就有罪恶!人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个人私利,人的本性是自私与恶的。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总是力图排斥异己,互相谋算、陷害与残杀,勾心斗角,人与人之间象狼一样,可以为了一块鲜美的肉咬的你死我活!

也许在人们还没有电视电脑等等这么直接这么鲜活的传媒时,隐藏在骨子里的恶还没有那么多的途径和花样发泄。但是现在,血腥暴力的电视电影,成了很好的榜样,使人们产生了嗜血的欲望;侦破推理的电视电影,教会人们在学会侦察和保护自己的同时,更加学会了怎么样反侦察和更高明的犯罪手段;先进的科技,也使人们实施犯罪的时候有了更多的辅助工具,更加的得心应手……

没有办法,在这个貌似和平的世界上,很少有人看见,自己身边隐藏着无数的危险,并且时时刻刻就可能会爆发。屈原说过,世人借醉而我独醒,世人皆浊而我独清。醒着的人却往往是最痛苦的人,就像我一样。活着,未必就是幸福,活着就要承担死去的人所不必再承担的一切。

在我走向她那小屋的短短的距离之中,我的脑海中翻腾出了这么多的念头。直到我站在了她铺子那扇紧闭的铁门前,我才停止了思考,聚精会神的把耳朵贴在她的门上,听听里面的动静。我听见有哗哗的水声传出来。我知道,这是她的习惯。她是一个很爱干净的女人,每次完事以后都要冲个热水澡才会睡觉。隔着这厚重的铁门,我仿佛又看见温热的冒着热气的水流温柔的掠过她白皙的丰满的躯体,氤氲的水气润泽着她,使她在我的视野中有一些朦胧,有一些不真实。每当这个时候,我的眼前都会出现另外一个人,一个女人,一个也曾经属于我的女人!两个女人常常就这样在我面前纠缠起来重叠起来,使我往往分不清身在何处。

水流声消失了,我把散漫的思绪重新聚集起来,我能听见她光脚轻盈的踩在地板上的声音,她轻巧的步伐就像优雅的舞步一样,她胸前的两朵鲜艳的玫瑰随着她的步伐极其壅懒的微微颤动着,就像两团雪白的诱惑。

是时候了!

我知道她窗户上的插销早已经被时间腐蚀的铁锈斑斑面目全非,完全成了摆设。每天当她自以为已经牢牢的闩上窗户,屋子里很安全的时候,我都会暗暗笑话她的愚蠢。锁,一切的锁,一切的防盗工具,只能促使善于撬开这些五花八门的防盗门防盗窗的人,想出更多更高明的技术。如果世界上有N种不同的防盗门,那么世界上就同时存在着N+1种撬门的工具,这就是盗之道。君子不必防,小人防不胜防。也许这就是为什么,盗墓的人,永远先比考古学家先找到黑暗中的财宝。

我很容易的就用手中的匕首插进窗户缝隙里,慢慢的把窗户上的插销拨开。我极其小心的把窗户推开,尽量不发出一点声音。她的里屋里,柔和的灯光中散漫着很轻柔的音乐,是她最喜欢听的邓丽君那甜美的歌声。这歌声,正好掩盖了窗户被推开时所发出的极其轻微的擦擦声,一直到我站在了里屋那柔软的鹅黄色棉纱门帘外面,我才轻轻的咳嗽了一声。我知道她一定在这时候吓的身子陡然一僵,然后我听见她慌乱的跑过去把电脑里面的音乐声关掉,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的倾听。我又轻轻的咳嗽了一声,,我听见里面桌椅被她那战栗的双手摇晃的发抖,她颤抖着声音问道:“谁?谁在外面?”

我没有吭声。我挪开脚步躲在一边。她侧耳倾听了一会,没有任何声音。我听见她的棉拖鞋迟疑的踩在地板上朝门口犹犹豫豫的走过来,一只白皙的纤长的手指很小心的掀开门帘,那张我曾经仔细端详过无数次的美丽脸庞从门帘的缝隙中战战兢兢的望向黑漆漆的外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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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个时候,我拿出早已经准备好的浸透了药水的手绢朝她的嘴上捂过去,同时冲上去紧紧的钳制住她的双臂……

人才是最脆弱的动物。人们早已经丧失了原始的防御本能,其实杀人的人未必有多么强大,被杀的人也未必能有多么弱小,只不过,最终的战败者,最先在心理上输给了对方,因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遭遇对方的主动出击而首先输了气势,然后不知不觉的把自己定义为必输的一方。其实他们不知道,往往隐藏在黑暗中的凶手,才是最害怕阳光和暴力的。

时间掐算的刚刚好,当我把他也带到她那间屋子里,让她和他并排躺在一起的时候,他才渐渐苏醒过来。他睁开了眼睛,迷茫的眼神很快有了焦距。当他一旦想起来刚才所发生的

一切,就立刻想站起来。但是他站不起来,他甚至感觉不到自己的身体!他仿佛失去了自己的身体,只有大脑还强烈的活动着,他的手,他的脚,他的嘴,他的耳朵都去哪里了?

我得意的望着他慌乱的蠕动着的,试图吐出一字半句的嘴唇。他的嘴唇真的很薄,像两片薄薄的刀子一样透着无情。我很想问问他,如果他们两个只能有一个人活着走出去,他会为了她牺牲自己吗?我甚至都能确定他的答案,我从来不相信能在这种生死关头把这仅有的一次生的机会让给别人。我多想让她亲耳听见那个会让她肝胆俱碎的残忍的答案,但是,她永远没有机会了,在我离开之前,我是不会让她睁开她那双美丽的眼睛的。我要做的,就是让他在自己最后清醒的时刻,睁着恐惧的双眼亲眼看着死神怎么样一步一步走向自己,而自己却没有任何办法逃避,甚至都不能发出一句恐惧的呐喊!

一对幽怨的地下情人,因为感情的破裂,女人用一杯鲜红的毒酒杀死了她的情人,然后自杀未遂。当警察接到一个女人惊慌失措的报警电话后赶到现场,发现一个男人死在女人那张温馨的床上,面色青紫,而那女人,裹着沾满鲜血的鹅黄色睡衣吓傻了一般钻在床角上,鲜红的血到处都是,空气中散发着浓重的血腥味道,那血液还在不停的从女人纤白的手腕上流出来,染红了整个世界!最显眼的,就是四面雪白的墙壁上都用鲜血写满了触目惊心的大字:爱你,所以杀死你!

当警察从地上拣起满是女人和男人指纹的还残留着毒药的高脚酒杯时,当警察看见锁的很严实的门和窗户时,当警察在找不出第三个人曾经存在过的任何蛛丝马迹时,我相信他们没有理由不把你带走。

当然,他们也可能会质疑,为什么你没有跟他一起喝毒酒自杀,而是选择了割腕这种血腥的疼痛的,类似于自残的方式,但他们也仅仅只能猜测而已。女人本来就是难以琢磨的动物,一个女人,本来是想跟背叛她的情人一起哀怨的死去,却因为无比清醒的神志而最终没能抵挡住死亡的恐惧,报警拣回了自己的性命。我知道,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将有无数的街头小报在醒目的版面以各种各样的形式刊登着这桩令人们在茶余饭后兴致勃勃的精心咀嚼着的血腥事件。

在这个敷衍的烦躁的年代,又有谁会去有时间有耐心去追寻那窗户插销上轻微的新鲜划痕和铁门锁眼里那些细微的金属碎屑呢(那是我偷偷用她的钥匙配制的新钥匙开门锁门时留下的,当然,我一共配了两把,另一把就挂在那把旧钥匙旁边,放在她一贯放钥匙的抽屉里,我也用它在铁门的锁眼里插过。即使那些笨蛋警察发现了锁眼里细微的新鲜金属碎屑,也不会轻易的起什么疑问)?又有谁会注意在鲜血浸透的地板上和外面无数人践踏的街道上,曾经有一双被厚实的棉絮包裹起来的脚踩在上面的痕迹呢……而一个吓傻了的女人,神志偏执混乱到杀人地步的女人,她所说的话,她所承认和否认的东西,不知道在人们的眼中能保留几成可怜的可信度。

一个很世俗的悲情故事,一个只不过在警察局无数个悬案中增添了微不足道的一笔的案子。世界上最不值钱的就是人,世界上每天都有那么多的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失去生命,除了他自己的亲人,又有谁在几年几个月甚至几天内还能想起来这个世界上曾经有这么一个人存在过呢?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世界从来都是这样的。

女人,无论你今后在哪里,你都将会在你余下的人生中,背负着这个莫名其妙的噩梦,你将会受尽这残酷噩梦的折磨!这就是你应该受到的惩罚!

第二十七章 真实还是谎言?

苏琪说的话可靠不可靠?不知道。董胜觉得,从苏琪的叙述听起来,条理清晰,修辞形象,并不像是一个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人。当然也不排除她后来出来打工,阅历丰富了,可能也会懂的多一些,再加上像她所说的,自己一直喜欢看书,由此提高了文化水平,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是啊,似乎她也并没有说谎的理由,尽管她这种强烈的有点神经质的好奇心实在是有点超出常理。不过也不奇怪,其实人人都有窥探他人隐私的欲望,只不过大部分人都不会表现出来,或者只是在暗中窥探,外人并不知道。如果不是梅雨失踪了,又有谁会知道苏琪的这种近乎于荒唐的行为呢?

苏琪时不时的喝一小口凉茶,润润因说话太多而干燥地连那劣质唇膏都已经褪色的嘴唇。苏琪闪着眼睛看看董胜和王华:“我不知道你们会不会认为我有任何嫌疑,不管你们是怎么想的,我自己心里很明白,即使你们不来找我,我也已经准备去找你们了,我必须把我所知道的事情全都告诉你们,这样才是对我自己最大的保护。我也不知道何建有没有跟你们说过我的事,我认识他的时间还短,说实话我并是不是很相信他。我在外面一个人过了这么多年,上过当受过骗,对人早就已经产生了一种很强的防备心理,我是永远不会轻易相信一个人的。当然,我完全相信你们,因为你们是警察。”

董胜含义不明的点了点头,不知道是赞同她不轻易相信陌生人的想法,还是赞同她这么相信警察。

然而说了这么半天,苏琪一点都没有提及董胜他们两个此次来找苏琪的真正目标-那个奇怪的娃娃。那么照这样看来,那娃娃根本就没有引起苏琪的任何注意?难道这娃娃的出现真的只是一个巧合?一个碰巧在梅雨失踪的当天出现在她的背包里,稍后出现在何建和苏琪手里,傍晚又出现在苗灿手里的巧合?

董胜想到这里,不动声色的问道:“好象梅雨失踪那天,你和何建去医院探望她的时候,手里都拿着一个漂亮的娃娃是不是?那娃娃现在在哪?能给我看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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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苏琪惊奇的瞪起了眼睛,不明白董胜怎么会在这个时候突然提起了娃娃,“你怎么知道的?娃娃……跟这件事情有什么关系吗?”

“哦不,”董胜微笑着轻轻摆摆手,“梅雨失踪那天我碰巧在医院里,见过你一面,只是你没有注意到我。那时候我看见你和何建了,你们手里都拿着一个很漂亮的娃娃。我的小女儿很喜欢娃娃,我只是突然想起来了,顺便问一句,好买给我的女儿玩。”

“这样啊。”苏琪点点头表示了解了,“那天正好我一个老家的朋友来我家玩,我把我那个娃娃送给她带回湖南给她孩子玩了。这样,你要是想买的话,改天我去商业街那边给你买一个回来。”

“这样啊。”董胜有些失望,“那何建要那娃娃有什么用啊?”

“他啊?他说要买回去寄给他老家的小侄女,他说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娃娃,实在有点爱不释手,一定要买给他的小侄女。本来那天我是买了两个的,见他很喜欢,就送了他一个。”苏琪解释着。

这么说来,除了何建手里的娃娃,所有在董胜视野里出现过的娃娃,都在短时间内很巧合的以各种各样看似很合理很不值得产生任何怀疑的原因消失了。这个是不是也仅仅只是巧合?

那么下一步怎么办呢?所有涉案的人都已经接触过了,包括这个苏琪。从苏琪的口中得知这些情况,纯粹属于意外。照苏琪的叙述,本案的受害者梅雨,本身竟然也成了一个难解的谜。那么这娃娃在着案件中究竟扮演着一个什么角色?似乎它无处不在,而又处处不在。目前如果继续追踪,只能去找唯一一个还拥有娃娃的人,那就是何建,目前来看嫌疑越来越大的何建。

告别苏琪,从茶馆出来,王华不确定的问董胜:“我们是不是要找何建?”

董胜并没有回答,只是抬头看了看头顶蔚蓝的天空,不动声色的反问王华:“你对这件案子怎么看?”

王华早已经在心里形成了自己的意见,这时听见董胜问他,有些兴奋的说道:“董哥,我看这个何建和韩竹身上的疑点都太多了!”

“是吗?”董胜很感兴趣的转过头,盯着王华年轻的脸庞,“那么你倒说说看,究竟有什么疑点?你应该明白,怀疑一个人是需要有证据的。”

王华立刻流利的把自己的想法一一说出:“何建有作案时间。在医院里有十几分钟的时间,韩竹他们几个出去烧娃娃,雷聪等三个女生也走了,那时候他单独跟梅雨在一起。他完全有可能在这段时间里伙同另一个人假装护士把梅雨弄出医院。而且照他说的话听起来,从梅雨不见的那一刻起,他就断定梅雨是失踪了,并且很有可能有生命危险,如果按照平常人的思维,是不太可能会想到这方面的。而韩竹就更奇怪了,我不相信真的有人能预见到凶杀案的发生,还一次次的都应验了,这只能哄三岁小孩而已……”王华越说越觉得自己是正确的,他有些得意的看着董胜,期望能够在董胜平静的脸上看出些许的赞许来。而董胜只是浅浅的笑了一下,等王华说完了,董胜才漫不经心的问他:“那么两个人的作案动机呢?”

王华显然忽略了这最重要的一点,被董胜问住了,愣在那里。

董胜毫不留情的继续说:“你所能想到的这些,连石秀都想到了。看问题不能光看表面,尤其是在复杂的案件中,表面的东西往往会引诱你在破案当中走向歧途。”

王华不由脸红了,幸亏董胜并没有看他,只是望着滚滚的人流说道:“走吧,我们现在就去找何建。一会在同何建的谈话中,你要紧密注意一些细节:他的一个眼神,一个无意识的动作,一句看似毫无用处的话,都有可能成为排除或者确定他嫌疑的有力证据。”

王华用力的点点头,跟上董胜稳定的步伐,两个人穿过车水马龙的道路,朝着不远处的医学院走过去。

当两个人路过医学院旁边那个陵园的时候,董胜有意停下了脚步,站在陵园的门口,仔细看了看里面的地形。陵园一进门就是一层高高的石头堆砌成的台阶,两旁坡路上排列着整齐的苍松翠柏。星星点缀着小花的浓密草丛中,掩盖着隐约可见的块块墓碑,就像是列队等待检阅的士兵一样,僵直而安静。有些墓碑前面,放着鲜艳的或者枯萎的花束,无声的祭奠着另一个世界的灵魂。已经可以看见秋天的影子,繁茂的荒草有些枯萎的迹象,偶尔有些不知疲倦的长尾巴喜鹊聒噪着在松树上跳跃着,间或还有一些松鼠机灵的一闪而过。

董胜默默的站了一会,才抬脚朝陵园中走去。陵园高高的铁栅栏门半开半掩着,董胜轻轻的挤进去,门右边看守陵园的老大爷早已经看见了这两个警察,这时候忙从门房中走出来,招呼董胜他们两个:“警察同志,有什么事吗?”

“大爷!”董胜指指陵园里,“我想去里面看看行不行?”

“怎么?里面发生什么案子了吗?我怎么不知道?”老大爷虽然年龄大了,但是看起来身体很健壮,牙齿坚固,双眼炯炯有神。

“没什么事。”董胜笑着说,“我就是想进去找一个人的墓碑。”

“哦!”大爷点点头,“你想找谁的墓碑?这里的每一个人我都很熟悉。我已经在这里看守了二十多年了。”

“有个叫韩竹的墓碑没有?”

“韩竹?”老大爷闪着眼睛想了想,“没有啊,是不是你们记错了?”

没有?这个答案是董胜始料未及的:“怎么会没有呢?最近刚还有人看见过呢!”

“你瞧你这位同志!”老人家不满的瞪起了眼睛,洪亮的声音提高了八度,对于董胜对他的怀疑很是生气,“我虽然上年纪了,可我不糊涂!我每天都打扫陵园,对这里的一草一木都非常熟悉!别说现在没有叫韩竹的墓碑,我还敢说,在这二十年里都从没有一个叫韩竹的墓碑!”

怎么会是这样呢?难道是苏琪在说谎?像这种轻易就能被拆穿的低级谎言,用来欺骗警察也未免太可笑了吧?如果苏琪说的是真的,那老大爷的话又怎么解释?他们之中,必定有一个人在撒谎?撒谎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你们要是不相信,可以进去看看!”老大爷依旧不依不饶的嚷着,“你们要是真能找出叫什么韩竹的墓碑,我李老头的姓就倒着写!”

王华忍不住偷偷笑起来,没想到一个七八十岁的老人家,性格竟然这么倔强,竟像小孩子一样开始赌咒发誓了。

董胜看看老人家坚定的神情,还是决定要进去亲眼看一看。董胜朝着苏琪所说的方位走过去,老爷子还在他们身后生气的嚷着:“你这同志太看不起我老人家了……”

董胜趟着荒草,从山坡下面第一块墓碑开始找起,一直顺着台阶往上仔细的查看着。两个人花了有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才把所有的这些墓碑都找遍了,果然如同李大爷所说,根本就没有一个名叫韩竹的人,也没有一快墓碑上有新近被改动过的痕迹!

王华情不自禁的小声嘟囔着:“真是见了鬼了!是不是那女人骗我们啊?”

“对于什么事情都不要轻易下结论。”董胜一边向陵园挨着医学院的那边走过去。医学院和陵园只有一墙之隔,靠着墙的那边,杂草生长的越来越嚣张,茂盛而高大。董胜拨开荒草,果然在荒草丛生的墙角找到了一个小门。那是一扇小小的木头门,不知道经过了多少年的风吹雨打,早已经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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