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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女福妻当自强-第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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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啊,我们大家差点就因为你们的贪心被害死了!”
  “呸,作为本村人,居然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勾结外人,你们还是我们村里人吗?”
  “我就说呢,我之前怎么就看见有穿着绸缎的人去你们家里,敢情那时候你们就同郝家接触了啊。”
  “就是,我也看到了,我还以为是因为他们有了富裕的亲戚呢。”
  “呸,就他们,真有富裕亲戚早就发达了,还能等到现在?”
  “我昨天还看到这石大树跑衙门去过户田契呢,感情发的就是出卖我们玉山村的钱。”
  在这玉山村中发生的事情,很难瞒过全村人,加上这几个又不算细致人,留下的证据不要太多。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竟是把他们勾结郝家的罪名给落实了,一个个义愤填膺的,脾气火爆的直接给了他们一拳。
  至于郝管事,早在村民们闹起来的时候,就慌不迭地带着手下走了,生怕自己晚走一步,也被牵连进去,被愤怒的村民们殴打。
  李富贵秉持着圣旨之威,直接对那几人下了处置:他们这几户人家这两年内的酱油收益没收,放在村里的支出那块。他们名下的酱油股份也都减少到了一半,多出的那部分同样放所谓的玉山村建设费中。
  几人皆如丧考妣,虽然郝家也是花了银子收买他们,但是最多也就是十两啊,这样一计算,他们可谓是亏大了,一个个悔不当初的。大家都知道有了皇商这称号后,酱油厂只会越来越出息,说不定日后一个月每家都可以拿到十两银子。
  划不来啊划不来。
  其余的几个对视了一下眼神,心头火起,将所有愤怒的情绪都迁怒到最初怂恿他们的孟山身上。一个个的拳头一点都不留情,像雨滴一样砸在孟山身上,边打边骂。
  “都是你,若不是你说的,我们怎么会做出这种事?”
  “没错,你得赔我们!”
  “我们的名声都毁了,都怪你这个小人。你才是罪魁祸首!”
  大家对他们一点都不同情,都在一旁看热闹,直到看见孟山被打的没剩多少口气了,生怕出了人命,这才拦了下来。
  有这么一出事后,之前有点小心思的人都不敢再动歪脑筋,开玩笑啊,被打事小,没钱事大。反正酱油厂只会越来越好,以后家里每个月至少有好几两银子的收入,比种田还划算,他们还是安安分分的吧。
  李富贵又领着村民们郑重其事地谢过安宁,他们能有现在这一切,可都亏了安宁。
  安宁知道这件事出力最多的其实是凌天晴,若不是她亲自写信过去,她自己写折子的话,来回一拖,至少得一两个月,只是她又不能暴露天晴的存在,只能受了下来。天晴即使出宫,也是打着在京城庄子养病的旗号的,皇宫内,除了皇帝和她,根本没什么人知道她已经出了京城。
  大家更是簇拥着李富贵,一行人浩浩荡荡去了祠堂。
  李富贵还直接请了安宁来写,把今天的事情记载在玉山村的大事记上。那圣旨也供奉在了祠堂之中,被大家所瞻仰。
  更让李富贵扬眉吐气的是,有了这圣旨,他以后也就不用担心郝家暗地里报复了。
  酱油事情总算告一段落。
  安宁转而去城里寻凌天晴。凌天晴出力不少,她自然得好好感谢她一番。
  凌天晴似乎早料到她会到来,还摆好了茶和点心。她的侍女百灵从宫里带出了好几罐的贡茶,偏偏凌天晴不是特别喜欢喝,反倒更偏爱安宁自己做的花茶,特别是玫瑰花茶。安宁也因此送了她好几罐好的,凌天晴则是投桃报李地把那贡茶给了她。那都是一两上百两都未必能买到的好茶,可谓是便宜了安宁。
  玫瑰花茶的香气在屋内淡淡萦绕着,制造出一种浪漫又安定的气氛,颜色玫红的花茶旁边,是一盘的奶油面包。这城里有卖奶油面包的可就只有“锦上添花”。
  凌天晴得意笑了笑,“我一大早就让白雪去排队买了这东西。不过感觉这几天的没有之前的好吃,虽然味道差异很小,但我还是吃的出来的。”
  安宁解释道:“我舅母怀孕了,在她出月子之前,恐怕都没法做糕点,所以现在店里卖的都是那两个丫鬟做的。”也幸亏张青青是把那两个丫鬟当做弟子手把手调教出来的,即使出了怀孕这档事也有人接手,锦上添花也就不至于要关闭。而且张青青还是挺有做生意头脑的,甚至还将此事写在店中,并且在她回来之前,店铺里的糕点一概打九折。甚至还有几样打了七折,这不但没损店铺的生意,反而生意更好了。
  凌天晴点点头,手端着玫瑰花茶,“吃了你舅妈家那么久的点心,等下你带一支人参回去给她,算是恭贺她吧。”她出宫之前,她爹担心她在外头生病找不到好的药材,各种的珍贵药材让她带了不少。别说二十年的人参,甚至连百年的人参都有两只。对她而言,拿出一支人参送人真不算什么。
  安宁笑了笑,“那我就替我舅妈说谢谢了。”
  以她们两人现在的关系,推辞掉反而是外道了。
  安宁向她好好道谢了一下酱油的事情,说道:“不过这可真是有些巧,郝家今天才来,圣旨今天就到了。”
  凌天晴的嘴角却突然抿出了一个狡黠的弧度,“其实那位宣州的大人昨日就到了。”
  “咦?”
  “只是我从某些渠道得知,郝家这些天会出手,便派人盯着他们。等他们家派来的人来到了开原县去你们玉山村以后,我才让那位大人后脚过去。”
  安宁恍然大悟,原来如此。这也导致郝家打脸得更加严重了。
  她不由失笑,“那郝家究竟是如何招惹了你?”
  凌天晴脸上的笑意淡了几分,“就凭他家是三皇兄的人。只要这酱油落了父皇的眼,他就别想再打这个的主意了。”
  安宁沉默了一下,凌天晴和三皇子之间有何恩怨她并不清楚,但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她都和天晴是一个战线的。
  “就算如此,我还是要感谢你。”天晴之所以会如此老实交代,也是出于对她的信任,信任她不会因此而对她产生什么芥蒂。
  酱油的事情到这里也算是正式画上了句号。凌天晴同安宁说起自己这段时间试验田的实验数据,安宁不时地添补一些。
  只有在说起这些别人眼中不登大雅之堂的事时,凌天晴脸上的笑容才是最真实的。
  在她离开之前,凌天晴还谈起了玉山书院即将修建好的事情。
  安宁怔了怔,这新书院会在今年建好这事,她并不意外,她惊讶的是书院居然不是同原来一样,直接叫做开原书院,而是改名叫玉山书院。
  玉山书院,玉山村。
  不会名字真的取名自他们玉山村吧?
  在知道书院背后的人是蔚邵卿后,她心中的感觉越是古怪。嗯,蔚邵卿之所以取这个名字肯定是有他的考虑,也许是单纯觉得玉山书院比开原书院好听吧。
  她这样想着,也就放下了那点别扭的想法。
  既然来了城里,她肯定是要去她的蝶恋花看看。
  蝶恋花的生意仍然很好,站在门口就可以听到里面姑娘们清清脆脆的嗓音,虽然声音不少,却不显得嘈杂,反而因为这群女子而多了一种说不出的轻快氛围。
  她走了进去,顺便同许多客人打了下招呼,又进内室看雨歌化妆。
  她不得不承认的是,在化妆这一块,雨歌已经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玲珑特地让她带来的四个女孩子则是聚精会神地看着,学习各种的手法。听雨歌的说法,她们的课程已经是上了一半了。大概等七月份的时候,这四个姑娘就可以出师。
  雨歌说话的时候洋洋得意的,显然很高兴自己现在也成为了师傅一类的人物,还有了四个徒弟。
  安宁不由失笑,在店里呆了一会儿后便离开了。
  ……
  离开蝶恋花,她想起玉山书院,便抬脚顺道去瞧一瞧。
  玉山书院已经修建得差不多了,房舍精致,一排排的屋子望去,颇有几分的气派。按照安宁的估算,这书院到时候恐怕至少可以容纳两百个学生。
  嗯,等书院正式开张以后,她的蝶恋花和舅舅家的锦上添花便可以搬到书院对面的店铺了。
  看过书院后,她便转而回家了。
  吃晚饭的时候,安宁也说起了这书院的事情。
  聪哥儿嘿嘿一笑,笑容有点小得意,“姑姑,你知道这玉山书院的院长是谁吗?”
  安宁很捧场,“哦,是谁啊?”关于这一点,她还真的不太清楚。
  聪哥儿的声音有几分大,“是原修雅原大学士!”
  安宁还真被聪哥儿惊到了,她本以为玉山书院能请到进士作为院长已经不错了,却没料到居然是原修雅。
  原修雅,今年六十三岁。二十岁时作为宣州的案首,便在当年考试中被点为了探花。
  从一寒门子弟,到正一品的内阁大学士,人生履历十分传奇。只是前年因为身体的原因,上了折子致仕,天子再三挽留不得,只能允了他。不过对他又是册封,又是奖赏的,可以看出他在皇帝心中的地位。据说即使原修雅致仕了,皇帝也常常询问他相关的政策。
  一言以蔽之,这位是牛人。
  不过民间并不懂这些,流传更多的则是他同原夫人之间的深厚情谊。他同原夫人据说是青梅竹马,还没进士以前便已经成亲。原修雅当初中探花的时候,也曾有知府劝他同原夫人和离,娶自己的女儿。但原修雅仍然不为所动,即使原夫人因为年轻受过一次刺杀,导致无法生育,原修雅也不曾纳妾,只是收养了一儿一女作为自己的子女。端的上是好男人一枚。
  在惊讶过后,安宁也就理解了,如果是蔚邵卿的话,以他的人脉,说不定还真能请来这位。让原修雅当书院院长,恐怕蔚邵卿对这家书院所寄托的心愿不小啊。
  聪哥儿叽叽喳喳的声音将安宁从对原修雅的回忆中拉回了现实,“我们学堂现在一共有五十多名学生,之前夫子说了,玉山书院打算根据我们大家的水平,分成甲乙丙丁戊己六个班级。”
  周李氏惊讶,“那你们一个班级还不到十个学生啊!学费会不会变多?”
  就算是一个月二十两,周家现在也是出得起的,周李氏只是问问罢了。
  聪哥儿说道:“不是的,新的书院九月份正式开始。我们先生说了,到时候会招收更多的学生,嗯,一个班级最多是五十个,六个班级就是三百人。而且不是谁都可以进来的,还得考试呢。因为是第一届的关系,所以要容易很多,我和金宝都考过了。我在丁班,金宝在己班。一个月束脩是五两银子,书院里面还有住的宿舍。”
  周李氏咂舌,五两银子,的确是比他们原来要贵多了。
  安宁笑了笑,“能有原大学士当院长,这五两银子倒是很值。”
  周金宝抬了抬头,“先生说了,每一年,班级考第一名的能有一百两银子的奖赏。嗯,而且若是考了第一,下个月也可以进入更高的班级。比如我是丁班,我要是考了第一,就可以去丙班了。”
  他不像聪哥儿一样读书读了一年多,只读了半年,能够进入最末的己班已经是超常发威了。
  聪哥儿雄心勃勃,“奶奶,我一定要考第一,到时候把一百两银子给你。”
  这话直接逗得周李氏笑得合不拢嘴,“好好,我就等着我们聪哥儿拿第一,聪哥儿小小年纪就能赚钱,真是了不起啊。”
  安宁看着他人小鬼大的样子也不住地乐,又道:“你们两个也不必为了考第一勤奋过头而损了身子。我们家不缺这点钱。”
  她又把红楼梦中贾宝玉那早逝的哥哥贾珠拿来做例子引以为戒,听得周李氏和周青梅心有余悸,更是连声吩咐他们不许熬夜读书。就算要考取功名,也要有那个身体啊。
  聪哥儿则是挽起袖子,露出他那屁大点的小肌肉来表示自己的身体健康得很,绝对没有问题。
  周李氏则在心中思考着:以后要不要每天给孩子炖鸡汤补补身体呢?
  今年学堂大概在七月份的时候便要停课,等九月份的时候,他们两人则再进入玉山书院之中。
  周李氏便和周青梅讨论,要不要送礼物给学堂的老师,感谢他们这段时日的虚心教导。
  聪哥儿和周金宝对那位姚夫子可谓是赞不绝口,听得周李氏都觉得,应该给那位据说很负责任的姚夫子加厚一成的礼物。
  安宁想起了前段时日见过的那小萝莉,忍不住说道:“娘,姚夫子有一个女儿姚素素,今年才五六岁呢,我上回见过她一回,十分乖巧可人,我看姚夫子一个大男人照顾女儿殊为不易,我们不如给素素做上几套衣服好了。”
  她更是把自己之前听过的关于姚夫子的家庭状况给说了一遍。
  周李氏忍不住骂起了姚素素她生母,说她连自己的孩子都抛弃,没有慈爱之心。又同周青梅商量着抽个时间去见见那小姑娘,看看她的身量,好给她做合适的衣裳。
  一家人坐在一起,说着这些琐碎的事情,场景温馨而美好。
  安宁看着这画面,心中一动,突然有了灵感。
  她转身回房间,磨墨、铺纸,可谓是下笔如有神,一气呵成。
  一首桃夭已经著成。
  她在末尾写上自己的名字,随即让玉容把这字装订起来,过几天正好作为顾可欣的贺礼。
  写完这副字后,她并没有收起笔墨,而是继续写了起来。
  第一行的正中央有三个大字——《西游记》。
  凌天晴早就催了她这篇作品好久,只是安宁这段时间忙到不行,直到今天才算是有了时间。
  她唇边含笑,记忆之中的文字就这样挥洒在宣纸上,带给她一种酣畅的感觉。一回的西游记,花了她整整一个时辰写完。
  她刚写好,玉容便立刻给她装订起来。
  接下来的几天,她若是闲了,便来写这西游记,在参加顾可欣婚礼的前几天,她便写好了整整十话。打算等写好了二十回,再送去大周月报那边。
  ……
  顾可欣的婚礼很简单,除了她本人和杨开意,也就只有安宁同前天刚刚回来的于峥这两位的客人。
  她一身大红嫁衣,凤冠霞帔,脸颊两侧抹了淡淡的胭脂,眼中的光亮胜过了天上亿万星光,有种惊心动魄的美丽。
  安宁作为女孩子都看呆了,更别提杨开意了。
  他眼眨都不眨地盯着顾可欣,像是失去了魂魄一般。
  顾可欣嫣然一笑,更是增添了三分的丽色,“呆子。”
  她声音轻柔,这声娇嗔更像是在撒娇。
  杨开意回过神来,看着妻子的眼神充满了温柔和愧疚,“可欣,都是我不好,没办法补你一个盛大的婚礼。”
  顾可欣笑容透着幸福和羞涩,“现在便是我最幸福的时刻了,我从来没后悔同你一起离开。”
  在玉山村的日子,或许不像她以前那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但是却带给她自从母亲去世以后,从所未有的安全和宁静的感觉。
  她手轻轻抚着自己的小腹——再过六个月,他们的孩子也即将出世。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对拜。”
  “送入洞房。”
  礼成。
  这三拜下来,顾可欣只是拿下重量不轻的头冠,让脖子休息一下。他们都老夫老妻了,当然不急着送入洞房。
  安宁献上了自己的贺礼。
  顾可欣直接打开,看见上面写着桃夭,眼前亮了亮。
  她声音轻柔中包含着欣喜,将整句诗词给念了下来,眼中多了几分的水雾,“谢谢,这是我收到的最好的礼物。”
  安宁笑了笑,“你喜欢就好。”
  顾可欣不住地摩挲着这字,决定到时候直接挂在她房间里面。
  于峥则是送了一颗夜明珠,这礼物一拿出来,别说顾可欣了,就连安宁就呆了呆。
  等等,说好的夜明珠价值连城呢?这颗夜明珠差不多有鸭蛋大小。一打开盒子,珠子的光华照亮了整个屋子,屋内亮堂堂的,比点十盏灯的效果都好,安宁觉得都快抵得上现代的白炽灯了。论价值,这夜明珠肯定抵得上一万个白炽灯。
  顾可欣摇摇头,“这礼物太珍贵了,我不能收。”
  这种大小的夜明珠,市面上都可以卖上万两了。就算于峥是开意的师弟,这礼物也昂贵过头了。
  于峥笑道:“这珠子是我上个月路上救了个有钱的商人,他送给我的,当时送了我一盒子,里面有三颗的夜明珠,我不过是拿来借花献佛罢了。”
  杨开意也劝道:“我同师弟交情不同凡响,欣儿你就收下吧。”
  作为女子,对于夜明珠这种东西都有天然的爱好,顾可欣见状也就收了下来,她小心翼翼地收好,连碰触都不敢碰触。
  于峥见安宁的视线流连在那夜明珠上,含笑说道:“你若是喜欢,我也送你一个,晚上摆在屋内,好歹比普通灯光要亮堂点。”
  安宁摇摇头,十分坚定地拒绝,“还是不用了,比起夜明珠,我更喜欢萤火虫的光。”
  这绝对是假话!天然的夜明珠,即使在现代也是珍惜品,她也是女孩子,怎么可能不喜欢。只是无功不受禄,顾可欣好歹也是于峥的嫂子,算得上是他亲人,收着礼物没什么。她同于峥只是普通朋友,若是收下,反而有点奇怪。
  于峥神情仍然十分温和,“这东西我也用不着,虽然在别人眼中很是昂贵,但在我心中同一般的灯火差别不大。我听说你前段时间被封为乡君,本来还想送你一个作为贺礼。”
  这贺礼太过昂贵,安宁根本不敢收,她只能寻了别的理由,“你若是真想送我礼物,还不如送我几只萤火虫,我也体会一下囊萤映雪的乐趣。”
  “囊萤映雪?”顾可欣语带疑惑。
  安宁笑着把这个故事说了一遍,顾可欣听了也有几分的神往。
  于峥笑道:“现在六月,正是萤火虫出没的时节,不如我们择日不如撞日?”
  安宁记忆之中,上一次捉萤火虫还是她九岁的时候,邻居的哥哥在夏日抓了好几只,装在塑料袋子中,给她玩耍。她小心翼翼地将萤火虫收在房间里面,关上灯玩耍,那时候的她天真单纯,一个简单的萤火虫玩具便足够让她开心好几天。
  她从回忆中回过神来,语气带着不自觉的几分温柔,“固所愿也,不敢请耳。”
  ……
  萤火虫出没的地点有不少,小树林或是芦苇池塘皆有可能。安宁曾经听春兰说过夏天在池塘捕捉萤火虫的事情,索性便同于峥直接去了那里。
  当然不可能是她和于峥两人单独出来,桂圆也是一起跟随着的。
  漆黑的夜空上,月亮高高悬挂着,投下了一片皎洁的如霜一般的光芒。
  这个时候的玉山村很是安静,许多户人家屋子皆是黑的,对于普通的老百姓而言,他们实在舍不得花钱买蜡烛在夜晚时候点上,所以大部分都是早早就上床休息了。
  四周只听得到虫鸣和一声接一声的蛙鸣。
  晚风轻轻吹在脸上,带着几分的凉意。
  安宁放眼望去,小树林黑漆漆的,在黑夜中,像是巨兽张开它的口一样,盘旋在那里。风一吹,吹起了地上的落叶,更是增添了几分阴森的感觉。
  她在外围看了看,没看到树林中有萤火虫,便想要转弯去池塘那边。
  桂圆拉了拉她的袖子,“姑娘,直接穿过小树林会比较快。”绕过去的话,最少得再多走一刻钟呢。
  安宁瞪了她一眼,“我知道,我只是晚饭吃多了,想散步一下。”
  若是白天也就算了,晚上的话,穿过小树林……对她而言心理压力有点大。
  于峥却突然发出了去低沉的笑声,他的笑声被夜风送来耳中,有种莫名的性感味道,声音也有些意味不明,“你怕黑?”
  安宁咳嗽了一声,欲盖弥彰,“没有,那是你们的错觉。”
  她不怕黑,只是有点怕晚上的小树林。没办法,前一世的邻居哥哥总喜欢给她说这种关于小树林的灵异事件,白天也就算了,一到晚上,那些故事就钻入她脑海中,什么吊死鬼啊,各种类型的故事在她头脑中张牙舞爪的。
  “别担心,有我在。”
  低沉的嗓音似乎带着魔力,给人一种安定下来的奇异魅力。
  桂圆也跟着道:“是的,姑娘别怕,有人出来的话,我揍翻他们。”
  安宁欲哭无泪,她怕的不是人,是鬼啊!连穿越这种神奇的事情都有,说不定鬼魂也是存在的。
  她看看于峥,又瞧瞧桂圆,实在很不愿承认自己会怕,只能磨蹭着穿过小树林。
  她竖起耳朵,嘴唇抿得紧紧的,袖子下的手也不自觉地握紧成拳。
  于峥眼角的余光瞥见安宁难得紧张的模样,那神情,让他不自觉想起了以前曾经养过的一只小白兔,对于外界的声响分外敏感,只要一点的风吹草动,就可以让它受惊。现在的安宁,同那小白兔也差不了多少。
  安宁觉得小树林这短短的一段路,走得她心力交瘁。偏偏桂圆还在她耳边说些她小时候听过的灵异故事,听得安宁恨不得把她嘴巴捂上,把自己耳朵闭上。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啊!恨死这丫头了。
  直到走出小树林,真正见到那一群的萤火虫时,她才感觉自己重新活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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