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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影视]男神攻略-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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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这一次。”良久,里斯妥协了,“而且,必须在十分钟内解决。”
“十分钟?你给我的时间真多啊……”也不知道是讽刺还是感叹,林千沙脸上又挂上了那没心没肺的笑容,不知从哪变出一个针管打进了老霍普金斯的喉咙里,然后对里斯眨眨眼,“以免他喊出来,现在,我们可以行动了吗,搭档?~”
说着,她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并率先走出门,迅速且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地解决了守在门边的两个人。
里斯笑了,架着老霍普金斯走了出去。一路上,尽管老霍普金斯想把林千沙和里斯带往错误的方向,但是一直警惕着他的表情的林千沙几乎总能在瞬间察觉出他是真是假,所以没有绕过多的弯路,他们就来到了书房背后的密室。
“还有四分钟。”看着眼前巨大的保险箱,里斯很好心地提醒了林千沙所剩时间不多了。
林千沙和里斯两人强架着老霍普金斯验了虹膜扫描器和指纹锁,剩下的只剩密码,不过这老家伙却说什么也不愿将密码写下来,觉得严刑拷打所用的时间太长了,林千沙挑了挑眉,活动活动手指,直接趴在门边,一边听着门内动静,一边飞快转动着密码锁。
大约两分钟后,国际大盗猎人再一次成功地开启了一个保险箱,没有过多徘徊,林千沙随手拿了件最值钱的留作纪念,里斯一个手刀打昏了老霍普金斯,两人迅速撤离现场。
刚跑出去,五六辆警车瞬间包围了霍普金斯的别墅,时间掐得如此之准,让林千沙忍不住怀疑里斯这个“西服男”是不是和纽约警察局有一腿。她在不远处看着那群警察,似乎看见了警察中一个女人朝他们点了点头。
果然勾搭上了……林千沙嘴角一抽,余光碰巧扫到了别墅二楼的某个角落,她看到小霍普金斯正站在窗边,直勾勾地盯着她。他的房间没有开灯,在警灯的照耀下,那张原本阳光的脸现在看起来阴沉不定。
林千沙微眯起眼,笑了,转头毫不留恋地和里斯迅速离开。
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老霍普金斯被关进了鉴于,林千沙的危机解除。第二天,她就退了学,恢复了自己成年人的身份,偶尔还会和里斯出去喝喝酒,或者直接不请自来地翻进里斯和芬奇的“办公室”,惊吓一下总是一本正经脸的芬奇,调戏一下似乎对她挺有善意的马里努阿犬小熊。
不过自从上次里斯的任务完成后,直到今天,好感度一直停留在75点,再也没有往上动的迹象。
不要紧,还有5点就能滚床单,还有10点就能离开,怕个什么?林千沙自我安慰着,里斯总带着一定距离的好感让她真想一拳揍在他的眼睛上。
玩个狗屁的暧昧啊,上不上就一句话磨磨唧唧的像个什么玩意儿一样!(╯‵□′)╯︵┻━┻
不过,让里斯和芬奇想不到的是,林千沙的危险,只是“暂时”解决了而已。直到几天后,机器再一次地将她的号码吐出来的时候,里斯才意识到这件事的严重性,他立刻连招呼都没打地摔门而去,以最快的速度到达林千沙的公寓。
然而,公寓的门是虚掩着的,公寓里空无一人。
就在林千沙一直琢磨着该怎么把最后的好感度提上去的时候,之前种下的因结出来的果帮了她一个大忙——小霍普金斯阿尔伯特竟然想绑架她。之前他的老爹将他保护得很好,警方没有任何证据指控他也犯了罪,况且他现在还未成年,受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所以,他没有被抓起来,也没有被关进监狱,只是一瞬间,从一个标准富二代,变成了落魄穷困潦倒的穷鬼。
林千沙还无法确定他将她绑架的原因,也许是想杀了她给他爹报仇,也许是想勒索。总之,貌似只要在纽约,哪里有麻烦哪里就有西服男,所以林千沙没有任何犹豫,稍微做了点戏,然后“反抗失败”被他强行带走了,扔到这个鸟不生蛋的废弃工厂。
他真的是用“扔”,将被胶带绑住双手封住口的林千沙甩到工厂里唯一的床垫上。周围还有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大概是他拒绝了政府的帮助,让后把这地方当成了自己的窝。
他对她又哭又笑说了一大堆语无伦次的话,好半天林千沙才反应过来,不禁十分震惊地看着小霍普金斯——一直到现在,他竟然还跟她谈什么爱不爱,谈什么只要她回头回到他身边,他就既往不咎。
林千沙当然很坚定地摇了摇头,于是,他愤怒了,大概是想先女干后杀,什么“你想要钱,当初为什么不说,你说了我绝对给”,什么“我得不到的我就要毁了你别人也别想得到”云云。
这孩子果然脑子有洞,病娇隐藏属性暴露彻底喂。
当然了,最后靠的依旧是里斯的英雄救美。林千沙在公寓里故意给里斯留下了找她的线索,以那特工警犬一般的敏锐,他很快就将林千沙救了出来,顺便将小霍普金斯丢给了少管所。
“难道你真那么弱,会被一个未成年的小鬼绑架了?”回去的路上,里斯若有若无地调侃了一句。
摩托车开得很快,若不是林千沙的注意力一直都放在他的身上,她还听不清里斯说了些什么。
“……白痴,我这是在看你会不会来救我。”林千沙沉默了一会儿,突然笑了,将脸埋在他的后背里,抱紧了他的腰,肚子上那小肚腩让她感觉抱起来格外舒服。
“……别自恋,就算不是你,我也会去救的。”
“是吗?~那你敢说,你当时就没有一点心急的感觉?~”林千沙带着恶作剧似的语气,手指开始若有若无地徘徊在他的腰间。
里斯挑了挑眉,突然握住了林千沙不安分的手,带着似真似假的语气,低柔道:“这么不安分,小心等下会遭报应啊……”
听着那80点好感度提示,林千沙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没错这就完了不准说我烂尾就算烂尾我也不承认(扭头)
以及下世界千沙女王气场全开我会说?
第72章 蝙蝠侠前传1
每一个光鲜亮丽的城市总有与其相对应的黑暗面。经济的高速发展所产生的贫富差距拉大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在这种畸形经济发展之下,罪恶如同细菌般滋生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金钱永远是最受欢迎的对象。
哥谭便是这样一个城市。
贫民窟坐落在老城区,高楼大厦向外扩展,仿佛是为了隔绝老城区和外界的联系,将它囚禁在狭窄肮脏的一掊黄土之上。所谓的贪污*打家劫舍在哥谭几乎成为了一种“合法”的现象;官商勾结,黑手党买通警察局而胡作非为;警察收下了黑手党的钱后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光明正大地涉足偷运行列。至于穷人;除了犯罪,穷人永远是被压迫的对象。
这就是哥谭,罪犯的摇篮;滋养罪恶的地方,永远没有公平公正的地方,嘲笑蔑视庄严神圣法律的地方。
或许按照一般套路,这时候就应该跳出一个光明英雄,打败坏蛋,拯救哥谭市民于水火之中。但是,哥谭不需要英雄,每当有人想充当声张正义的英雄时,等待他的便是来自哥谭大半人的围攻。
哥谭不需要长着一张正义脸的人跳出来装好汉,哥谭有她的骑士。
“哦?一个打扮得像个大蝙蝠的家伙,抓住了哥谭黑手党首领之一的费康尼?”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人影穿着一件白衬衫,站在阳台上,看着街上稀稀拉拉的车灯以及并不刺眼的街灯,玩味地对电话另一头的男人道。
她是一个东方人,生得一双妩媚的桃花眼,从面容上看她只有二十多岁,身材凹凸有致,绝对能令大部分男人过目不忘心驰神往,一双白白的大长腿露在外面,赤着脚站在冰冷的地面上,夜风吹拂着她的衣角,但是她似乎并没有觉得冷。
‘是的,老大,这可是千真万确,我的一个线人告诉我的,那个流浪汉老杰克,你知道的,他之前给我提供了很多信息。这次是他亲眼所见,还帮我拍了照,不过是用我给他的劣质手机,像素不高,加上天黑,照出来有些模糊……’电话那头的声音显得兴致冲冲。
“亨利,就为这事,你大晚上凌晨两点多把我叫起来?”林千沙打了个哈欠,声音听起来漫不经心,仿佛已经失去了对这则消息的兴趣。
电话那头的人急了。‘别这样,总编老大,你难道不觉得这是一条爆炸新闻?我的天啊多少年哥谭没出一个找死充英雄的脑残,现在总算出现了一个,还他妈的抓住了费康尼!那可是费康尼!在哥谭可以说一手遮天的家伙啊!我敢保证这是第一手资料,我都已经把钱交给了老杰克,如果你不通过我这不就是白给了吗?这可是我们那快要破产的报社的希望啊,再没有点有趣的消息,我们就没饭吃了!算我求你,克丽丝,把明天头条给我吧!’
林千沙挑了挑眉,微微勾起嘴角,不过那语气依旧慢条斯理:“话你倒是说得头头是道,写出来的东西像个屁一样。就为头条这破事打扰我休息,你是想死还是不想活?有时间跟我在这里说一大堆废话,还不如趁早写出你的新闻稿,六点准时发我邮箱里,让我满意了,头条就是你的。”
‘天呐克丽丝你简直就是我的女神!你等着我马上就去写!我……’男人兴奋地叫着,可惜还没等他表达完自己的感激之情,嫌他啰嗦的林千沙直接挂断了电话。
她趴在阳台的栏杆上,看着刚才黑影消失的方向,突然勾起了嘴角。
当林千沙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她还是一名从哥谭贫民窟里走出来的大学生,靠着优异的成绩,拿到了普林斯顿大学的奖学金。而她的任务目标,是一个名叫布鲁斯·韦恩的家伙,普林斯顿的校友。
第一次听到这名字,林千沙就觉得有些耳熟,似乎在哪听过,直到她看到系统提供给她的基本信息资料,看到了那个布鲁斯·韦恩的脸,脸色顿时有些古怪了。
这张脸,不就是培斯顿的脸吗?以及,之前她貌似也见过和培斯顿有着同一张脸的家伙,貌似,也是什么什么韦恩家的人,住在……哥谭。她立刻有些不安地翻起这个世界的美国地图,然后在地图上,看见了一个在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的城市——大都会。
大都会,林千沙可忘不了这个地方,更忘不了大都会里还有一个她曾经的任务目标,克拉克·肯特,也就是传说中的超人。
马丹,这是什么见鬼的情况?林千沙立刻询问系统,系统的回答再一次证实了她心中的猜想——这个世界,就是她原来经历过的那个世界,只是时间线不同罢了。林千沙默不作声地看了眼年份,这时候,大概是她和克拉克正在斯莫威尔小镇度过儿童期的时候。
这种感觉……可真是微妙啊……如果她跑过去看看以前的她,结果会怎么样?林千沙脑子里突然闪过这个从前的自己和未来的自己想见的场面,但是马上便被系统亮了红牌。
系统的大意是,如果不同时间线的自己相见了,就会扰乱这个世界的时间线——因为她之前经历这个世界的时候可没有遇到过来自未来的自己——导致时空崩塌,所有时间线上的测试者被抹杀。
卧了个大槽!林千沙被系统第一次如此严厉的警告吓了一跳,看来以后要算着时间出门了,毕竟,她可记得因为克拉克离家出走,她也跑到世界各地旅游观光顺便盗窃点什么宝贝,如果这个时候的她在执行主线任务二的时候,很不巧地遇上了另一个她,那就不好玩了。
而这个布鲁斯·韦恩,大概就是之前她来到哥谭的韦恩宅偷项链时,发现她的那个长着满脸胡子的瘸子吧?林千沙偷偷摸摸地观察了这个看起来有些阴沉不怎么爱笑的韦恩大老爷一眼,那个时候的他认出了她,这说明那个时候,未来的她已经完成了主线任务一?
林千沙神游之际,突然眼睛一亮,想到了什么,从空间里拿出之前从韦恩那偷来的宝石项链,以及藏在宝石项链里的纸条。盯着那让她眼熟的字迹,联系到现在的经历,她才恍然大悟地发现,特么的这张纸条上的字就是她自己写的。
不过,现在的她依旧无法明白这纸条上的“嘀嗒”一词到底是什么意思,也许只有时候到了,她才能意会到吧。
总之,林千沙在和布鲁斯·韦恩的试探性接触里,度过了自己的大学生涯。布鲁斯·韦恩似乎因为儿时自己的父母被罪犯击杀的事在心里留下了阴影,看上去有些愤世嫉俗又郁郁寡欢,对和他同专业的林千沙的打招呼总是回应得不冷不热,尤其是法庭传召他回哥谭的那段期间,更是呈现出一种生人勿进的状态。
他回去了哥谭,就再也没有回来上学,听说他离家出走了。
这答案让林千沙苦笑不得,怎么这世界的人一个两个一有挫折就选择离家出走,也太不负责了吧喂!(╯‵□′)╯︵┻━┻
无奈之下,林千沙从学校毕了业,又回到哥谭。本想打入韦恩公司,想着他总要回来,进入公司起码可以混个脸熟,但是阴错阳差之间,她成为了《哥谭都市报》的一名记者。那家报社在哥谭混得根本不如意,大概是报社总编太过耿直,如实的报道不小心刺激到哥谭的那些大佬们,报业处处碰壁,没过几年前任总编就辞职让林千沙顶上了。
哥谭确实是一个有太多油水可捞的地方,光是在这里呆的这几年,她就拿到了好几个b等c等珍宝。比起前任总编,现任总编林千沙绝对要狡猾得多,对于报道她的唯一要求就是随大流,有时候甚至还会让自己手下的人,以及自己欣然接受别人的贿赂,发布虚假新闻。
“什么,你们说这是*?不不不,这可不是*,这只是暂时保护自己的方法,收取贿赂,就等于给那些人一个表示,表明自己是和他们是同一战线的,这样他们就不会来难为你们,甚至在你们困难的时候帮助你们。”
林千沙撇开那些主动向自己递上红包的员工,在和那些反对她鼓励受贿难得一见的正直员工的会议上,苦口婆心地劝诫,“不过呢,这些贿赂,当然得一笔一笔地记下来,然后将这些记录交给我保管,嘿嘿,未来这厚厚一本罪证,总有用得到的地方。”
林千沙的话让原本对报社灰心丧气的员工们面面相觑,体会到她话里真实意思后,又重新燃起了希望。没错,在哥谭,想存活下去,就别想着像那些书呆子坚持法律法规。林千沙这招虽然损了一点,但却是报社存活下去的最好办法。
至于发布虚假新闻,拜托,你以为所有报纸上刊登的消息全是真实的?别天真了,那大段大段侃侃而谈的话,能有50%的真实性就不错了。按照林千沙的说法,她只是换了一些用词,让这些报道看起来更加符合某些人的利益罢了,如果读者聪明懂得用脑子而不是将它们当做增加身高的装饰,他们就能看懂那些文字后面的冷嘲热讽。
可惜了,哥谭里没有人看得懂。
报社的那些员工们算是对林千沙这个新任总编佩服得五体投地了,那些和黑暗势力勾结喜欢给林千沙送红包的员工就不必说了,其余的还有良知但对抗不了社会黑暗的人,本以为林千沙这个看起来柔弱优柔寡断年纪轻轻的女孩子,在这里坚持不到一个月就想离开或者抱上某个土豪大腿,结果没想到,她是个不吐骨头的主,一肚子坏水,却偏偏出自善意。
林千沙当然没那么好心当哥谭的隐藏圣母,她这样做可是在为未来做铺垫。她了解布鲁斯·韦恩的过去,也从大学短暂相处里,略微了解了他的为人。可以说,他绝对也是哥谭难得一见的好人,只是心中过于压抑罢了。
他痛恨所有的犯罪,却发自内心地热爱自己的城市哥谭,十有八九是受他父母的影响。他想将哥谭变成了一个没有犯罪的地方,他不想让更多的孤儿出现在哥谭的街头。所以才会抱着变相的赎罪目的,几乎自虐地让自己提前学完所有犯罪学知识。
于是,林千沙的直觉告诉她,她这样做,对于以后,绝对有帮助的。
然后,今天晚上,就出现了一个蝙蝠侠……
果然,超人都有了,怎么可能没有蝙蝠侠,那个和超人同样出名的家伙?看来这个蝙蝠侠,有99。98%的几率,是布鲁斯·韦恩那个傻小子。
林千沙眼神微沉,轻笑一声,走进了房间。
作者有话要说:对林千沙现在变成了记者→_→
以及,泥们还记得之前隐约提到过的露易丝吗(不是大超的那个露易丝)
看过线性穿越的妹纸会造她谁没看过也没关系我以后会解释
下章她会跑出来溜溜╮(╯▽╰)╭
以及还有老爷
第73章 蝙蝠侠前传2
再次睡下的林千沙这一觉睡得并不安稳;刺耳的声音将她叫醒后;她才发现自己竟然出了一身冷汗;手机的闹铃一直在响。她叹了一口气;关上了闹钟;眉头却越来越紧。
她做了一个梦,一个奇怪的梦,一个有关于布鲁斯·韦恩和另外一个女人的梦。
从模样上看,那个女人似乎是个混血;棕色柔软蓬松的头发;银灰色锐利如刀的双眼里总带着一丝淡然,她的脸让林千沙觉得有些眼熟;但是她无法想起自己在哪见过这张脸。她就像一个看不见的旁观者;那个女人去哪;她就会跟到哪,甚至有时候,她都会觉得那个女人就是她自己,因为她能清楚地感觉到女人的情感波动。
现在的林千沙很难回忆起梦里发生的事,她只能依稀想起一个名字,那个女人的名字,因为他的任务目标似乎很在意她,叫殷什么的,林千沙想不起来了,还有……似乎还有一件很重要的……
系统!对了,那个眼熟的女人提到了系统!
林千沙的眉头皱得更紧,她不知道这个梦代表什么,或许根本没有任何其他的意思,只是单纯的天马行空——就像所有其他的梦一样——总之,林千沙觉得如果深究下去,会有不好的事情发生。
她本能地将这件事情放在一边,就如同最近每一次在系统空间里睡醒时,她的属性栏上就会多一个持续时间渐渐增加的debuff,虽然这让林千沙很不安,但是她也本能地将这件事情放在了一边,先完成系统布置给她的所有任务再说。
林千沙去冲了个冷水澡,冰冷的水温可以让她瞬间冷静下来。她擦着头发走出浴室,打开了电脑。亨利五点半就将新闻稿发到了她的邮箱,足够说明蝙蝠侠出现打击罪犯的事让他又多么激动。
看着整篇幅的赞扬字眼,林千沙挑了挑眉。这个亨利确实是一个关心哥谭的热心市民,他从来都没有对哥谭放弃希望,不过,某些时候他不算一个合格的记者。将自己的个人情绪带进报道中可是绝对不行的,因为这样会很容易误导读者。
新闻报业人士在发表新闻的时候,最基本的一点,就是如实报道每一件事,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其他情绪。当然了,在哥谭这种地方很难做到这一点。不过如果将亨利不由自主洋洋洒洒写出来的东西放到头版,林千沙相信,不出一个小时这家报社就会彻底完蛋,甚至亨利这编辑和林千沙这总编都会没命。
于是,林千沙无奈地将这篇文章,改成了一篇完全中规中矩不带任何感□彩,甚至字里行间里还对蝙蝠侠有些嘲讽意思的文章。
林千沙的电话响了,大概是亨利等不及打过来,想确定一下自己的作品能不能上头条。
“你写得很好,而且都是实话,但是除非我们想把自己的小命豁出去,否则我不会发表出去的。”林千沙冷声道,“恐怕你得好好学习一下如何做一个‘公正无私’的新闻撰稿人,如何利用语言的艺术。我改了一下,今后你的作品要往这种风格上套。”
林千沙将改后的文章传过去,亨利仅仅是扫了一眼,就大叫起来:‘克丽丝·林,你这是不合理的!蝙蝠侠的出现将会改善哥谭的一切,怎么能说是哥谭堕落的最直观的证明?以及,他并没有用卑劣的手段去抓捕坏蛋……哦天哪你完全将他描写成了一个卑鄙小人!这就是你所说的新闻的真实性吗?!’
“对于大部分哥谭人来说,这就是最真实的描述。而且,你才扫了几眼就开始和我叫板了?在哥谭混还混出了点胆子是不是?你自己再好好琢磨琢磨吧。”林千沙冷哼一声,直接挂断了电话,反复看了那被改出来的稿子好几遍,又斟酌了好几次,才将它送到印刷厂,加急印出来。
小小的《哥谭都市报》竟然报道了蝙蝠侠的第一手新闻,倒是让哥谭小小的轰动了一下。显然,林千沙的那篇迎合哥谭大佬的冷嘲热讽文诛笔伐式的毒舌报道风格很受欢迎,不过鉴于林千沙将编辑名字改成亨利·本杰明,所以一时间哥谭大部分市民都认识了这位以前默默无闻的小记者。
办公室里为亨利的成功开了个庆祝会,林千沙装作完全不知道这件事的样子,很高兴地勉励了他几句后,便回到自己的办公室。不久,亨利走进来,还给林千沙带了一瓶酒赔罪。
按照他的话说,他总算明白了林千沙改动的意思,原来她是指桑骂槐拐着弯骂人,不过这层深意也忒隐晦了点,而这弯也拐得太大,他瞧了一两个小时才琢磨出点门道。所以他现在跑进来,一方面是赔罪,另一方面是来拜师,想学学如何才能做到她这种骂起人来不带任何脏字,还偏偏让被骂的人没有意识到在骂他,让他白痴般地拍手称赞。
林千沙哭笑不得,猛地踹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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