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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影视]男神攻略-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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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歇尔王的能力在于瞬移,但若是能预判到他的动作,解决掉他并不困难。林千沙和雷迪克船上死亡使者的盔甲,混进马歇尔的飞船,由雷迪克率先出手,林千沙混在人群里等待时机偷袭,将马歇尔王逼到雷迪克面前,事情很快就解决了。
不过按照死亡使者的惯例——你所斩获的由你支配——雷迪克杀死了马歇尔王,那么这王位,便由他来继承。
一天后。
雷迪克站在自己房间的模拟地图前,寻找着合适的逃跑线路。在这里呆着完全是慢性自杀,因为你跟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有一把尖刀刺穿你的心脏,夺取你的位置,所以在他面无表情接过王位之后,心里就开始规划着如何逃出去。
“克丽丝,你来得正好。”雷迪克听见了脚步声,他知道能出现在自己房间里的只有林千沙,所以头也不抬道,“我们商量商量……”
他的余光瞥了一眼林千沙,然后整个人便愣在了原地。
“好,我就知道我不该穿上那些女人硬塞给我的衣服。”看着雷迪克的表情,林千沙直接掉头往回走。
“不,等等。”他立刻走上前拦住了林千沙,抓着她的手臂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最后面带欣赏笑意地接着道,“你穿成这样,很好看,真的。”
林千沙沉默地看着他,似乎不太相信。但是实质上她知道这身黑色哥特系性感长裙以自己现在高冷风穿出来有什么效果,说白了都可以当做情趣内衣。
“算了,你的欣赏水平很诡异。”林千沙摆了摆手,刚想离开,雷迪克顺势揽住了她的腰。
“等会再换吧,先陪我好好研究一下‘路线’,如何?”雷迪克笑着,眼神却若有若无地飘到床上。
林千沙眉头一挑,有些恶趣味地勾起嘴角。
作者有话要说:那啥,其实a级世界一共只有三个(因为我砍了
魔戒之后就是妇联,然后本文正文就没了,这样
第111章 魔戒1
林千沙一回到系统空间;就迫不及待地拿出了空间戒指拓展卡,点击使用;手里的卡片立马消失不见。
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十秒钟过去,什么状况都没出现,甚至系统提示都没有。
难道失败了?林千沙脸色很不好看,难道她运气这么差直接踩到了那70%的几率?林千沙打开了空间戒指;朝里面看了一眼,微微一愣——她可以看到戒指里面的空间扩大了,而且扩大了不止一点,也不知道这是走了哪个狗屎运。
这个见鬼的系统;连个提示音都不给的吗?林千沙嘀嘀咕咕着;不过好在她有空间测量仪,别问这东西她为什么会有,作为一个新世纪杰出四有大盗,什么可能用上的装备她都会兑换。
她赶紧测量一下戒指的大小,1000立方米!竟然比原来扩大了20倍,这可是10%的几率,竟然被她给撞上了!林千沙乐了,她不会贪心那1%几率的50倍,对她来说,能扩大已经不错了。
1000立方米,真可以塞进一架歼击机,坦克神马的也可以有!林千沙立马点开系统的武器栏,她打算将自己手里的热武器提升一个档次,然后入一点大火力的武器,例如火箭筒,地对空导弹发射器等等,顺便再看看一两个高科技产品。
经历了上两个科幻度较高的世界,林千沙深刻意识到,有时候21世纪的武器是很难解决问题的,如果她下个世界又去到什么未来世界,不准备点凶残没人性的武器是很难存活下去的。
至于冷兵器……如果进入的世界是不能使用热武器的话,还得准备一点……林千沙想了想,又去兑换了一把追月连弩,对,就是反恐精英online里面的直线平地击退能力数一数二的弓弩,最大特点就是连射,不过如果打野战或者被近身……
林千沙琢磨着,接着兑换了一个在系统弓弩排行里综合性较强的十字弩,然后换了两把好一点的匕首。
就这些东西,几乎要花光林千沙所有积蓄。
兑换完之后,林千沙伸了个懒腰,滚回床上睡觉,一觉起来,状态栏上依旧没有出现那个debuff。她当然在意,只是完全没有头绪的她只能继续无视,走到系统鸡蛋面前。
‘测试者1027链接完成。本世界难度系数:a,为困难世界。’
‘主线任务一,尚未解锁,请测试者完成前置任务。’
‘主线任务二,珍宝猎人开启,任务完成期限,无。失败抹杀。’
‘前置任务一开启,获得【猎人】称号,任务完成期限,五年。失败抹杀。’
什么鬼?又来前置任务?什么猎人的称号,这东西不是她自己给自己起的艺名吗……林千沙皱起眉,点开系统给她的世界资料,眼角忍不住一抽。
简单来说,这个世界是个魔幻世界,她现在脚下站着的大陆名叫中土大陆,在中土大陆上生存的种族很多,主要可以分为五大种族,人类、矮人、精灵、霍比特人以及半兽人。至于其他的,类似于食人妖之类的,都是些数量不多的小种族。
中土大陆历史悠久,如果要列出来肯定会列成好几本厚厚的可以当砖头杀人的书,系统只将一些大事件用概括的形式写出来,林千沙一拿到资料的时候,那些信息便会自动存入她的脑子里。系统只会给她提供她需要了解的东西,而如果她还想知道一些别的信息,就得自己拿奖励点买了。
‘测试者请注意,测试者请注意,本世界内不得使用一切热武器及高科技产品,请测试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将热武器及高科技产品拿出空间戒指,否则抹杀。’在林千沙看完所有资料以后,系统的声音再次响起。
还好,之前有先见之明,她早有准备,但是不得使用高科技产品,也就是说,她连夜视镜都不能拿出来了,这可有些糟糕,看现在这样子,还是大晚上啊……林千沙想着,突然手一顿,像感觉到什么似的蓦地抬起头,盯着某个方向。
她现在站在一个森林里,按照系统给她的地图,这里是个名叫食人妖林地的鬼地方,黑夜笼罩着大地,头顶的月亮被云层遮挡,就算她的双眼已经适应了黑暗,也看不到太远的地方。
食人妖林地,说不准就有食人妖出没了。林千沙微眯起眼,她现在还无法评估这种生物的战斗力,所以最好先躲起来再说。她迅速爬上一棵三个人都合抱不过来的大树,拿出追月连弩。警惕着迅速接近的危险源。
地面震动越来越近,一个庞然大物从一个巨石背后跳下来。它身高近五米,脑袋比较小,五官扁平,肤色灰白,只在腰间系了一块不知道穿了多少年的兽皮。很显然这家伙绝对不会经常洗澡,林千沙离他这么远都能闻到它身上的恶臭。如果真要将这种恶臭形容出来,那么就是在泥巴地里滚了一圈的十几年都没洗澡的流浪汉,一不小心又掉进下水沟后身上那种味道。
林千沙捂着鼻子皱紧了眉,心里却一点也不甘懈怠。像这种庞然大物,一般来说它们的力量和体型是成正比的,如果运气不好,说不定它还是个灵活的胖子。
它似乎有一个很好的鼻子,因为当它落在地上,将松软的土地砸出一个坑之后,并没有移动,只是扇动着鼻翼,敏感地嗅着气味来源。
“我能闻到你的气味,我可是好久都没有吃烤人肉了,小家伙,快点出来就让你死得痛快一点。”它的声音倒挺配它的体型,粗犷浑厚,要不是有系统翻译器,林千沙根本听不懂它在说什么。
艾玛您老鼻子这么灵,却还能忍受自己身上那股怪味真是辛苦您了。林千沙心里吐槽着,并没有懈怠,也没有被这家伙给诈出来。它这么说,肯定是不能确定林千沙到底躲在哪,否则它早就直接冲上来了,谁还会站在原地废话。
‘支线任务a开启,在石巨人的追杀下支撑到天亮,成功奖励破甲箭x10,失败抹杀。’
石巨人,食人妖的一个分支物种,在白天会变成石头,晚上才能行动,而现在离破晓还有至少5个小时。
林千沙看了看破甲箭的属性,如它的名字一样,攻击那些皮厚的怪有穿透加成,专门用来攻击高防怪破防用的。比起系统那当破烂卖10奖励点就可以得到100支的一般箭枝,这10个一组的破甲箭竟然要2000奖励点。
肯定是以后用得上的好东西,否则系统也不会给她这种奖励。林千沙想着,她肯定不会冲上去和这个石巨人肉搏,反正只要求她五小时内不会被它杀死,那就打游击好了,这森林看起来挺大的。
这样敲定以后,林千沙将手中的连射弩瞄准了石巨人,它还在不停攻击其它大树,企图将林千沙逼出来,但是它完全找错了方向。
林千沙一口气将最大限额50支箭都装了上去。追月连弩的最大特性就是一连50发射出去,最后也只会留下一个印记,将50发箭的力量集中到一点,足够把这个庞然大物击退然后跑掉拉长距离。
林千沙当然也想过趁它还没有发现赶紧跑,但是她站在树枝上,只要一边换位置,这树枝肯定会发出声音,所以还不如先发制人。
这样想着,林千沙屏气凝神,仿佛手里拿着的是自己那百发百中的狙击枪,在石巨人转身之际,瞄准了它的脚踝,几乎是无声地发射了第一支箭,接着是第二支,第三支……
石巨人吃痛地大吼一声,被数不清的连发箭击退了好几步后倒在地上。
搞定。林千沙立刻将弓弩收进空间里,掉头就跑。初步估计以追月连弩的攻击,石巨人那脆弱的脚踝肯定伤得彻底,它想用全力追,恐怕不行。事实也正是如此,当石巨人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转身撞开一棵又一棵大树,准备将林千沙碎尸万段的时候,林千沙早就消失在黑暗的森林里。
接下来每隔一段时间,林千沙就会突然冒出来,从远处连放几十支箭,当然依旧是瞄准它那对于它的身体来说,略微娇小的下盘。
以林千沙神出鬼没的身手和速度,五个小时很快被她磨过去了。当清晨的第一缕光照射在石巨人身上时,它瞬间变成了一块外形奇葩的巨石,不过这巨石身上还插满了最常见的木箭,后来倒成了食人妖之林独特的风景线,也是外界广为流传的猎人闻名于世的独特起点标志。
搞定石巨人后,林千沙的支线任务a顺利完成。她这才有时间看看那所谓的猎人称号如何获得。系统对于此只有一句提示:也许当你捕杀了足够的半兽人以及强兽人之后,再次踏入人类村庄,随意找个酒馆时,你就可以听到很多人关于神秘的半兽人捕猎者【猎人】的八卦。
好吧,杀半兽人攒人品是吧。
林千沙点开系统地图,半兽人的活动范围一般是在迷雾山脉以东,她现在位于迷雾山脉的西边,也就是说,她必须翻越迷雾山脉,才有找到半兽人的可能,顺便,这个可能还要看你的运气好不好。不过现在这段时间半兽人活动很频繁,大概找到他们不太困难……
林千沙摸了摸下巴,五个小时的游击让她精疲力尽,所以她打算找个地方休息一下再说。
走出食人妖之林来到安全地带,林千沙随便找了棵大树休息了一会儿,便踏上了翻越高山之旅。不过系统给的地图可是那种类大地图,它可不会给你精确到每条道出现了岔道口应该往哪走。
所以当林千沙走了一个多月满目依旧森林时,她才不得不承认,自己迷路了。
见鬼……林千沙翻了翻地图,她已经不止一次的找系统提供精确一点的地图,但每次系统都只会甩给她一张大地图。也就是说,她得自己找出路,系统不予以帮助。可是,她爬了那么久的山,走了那么久的森林路,除了一些动物外,能够交流的,哪怕是食人妖半兽人都没看到,她怎么找人问路?
然而,就在她纠结的时候,一丝危险感迅速袭来,这危险出现得太快也太突然,林千沙只能做出幅度最小的躲避动作——往旁边偏了一步。下一秒,一支箭羽带着凌厉的风,从她身旁飞过。
很显然,就算林千沙不动,这只箭也不会射中她,来人只是想给她一个警告——
“离开这里,人类。”一个清冷的声音在林千沙身后响起。
艾玛感动世界终于出现能够交流的物种了!
第112章 魔戒2
林千沙饱含欣喜与快意地转过身;看清来人后;又愣在原地——浅金色的柔顺长发随意垂落,一双尖尖的耳朵,皮肤白皙得让女人见了都会嫉妒,湛蓝的瞳孔犹如清澈的蓝天;集造物主万千宠爱于一身的面容,身体修长健美,穿着一身深绿色的服饰;手拿一把银色长弓,直指林千沙。
虽然他看起来并不太友善,但是看到他之后,林千沙才知道什么才叫做真正的美男子。
精灵!麻麻她竟然碰到一只(个)精灵了!艾玛这小白脸长得好生俊俏!
那个精灵看见了林千沙的面容;似乎有些愕然;他放下了指着林千沙的弓箭,声音依旧优雅有礼,但是林千沙能很容易听出他语气里的疏离:“请尽快离开这里,孩子,这里不是人类来该来的地方,如果你迷路了,我会告诉你正确的方向。”
因为系统又更改了她的年龄,所以她现在只有十六岁,而且貌似因为这个世界的特殊设定,系统还让她的面容西方化一点,至少不会因为东方人的面孔而被误认为什么奇怪的物种。
精灵大概是将她误认为其他什么东西,毕竟只要你不是矮人或者邪恶生物,精灵对你的态度还是挺友好的。不过林千沙可不管他到底将她误认为什么,现在有个免费的导航仪不用白不用。
“谢谢你,我确实迷路了,请问你知道……”林千沙用着清脆悦耳的少女音刚刚开口,话还没说完,就敏锐地感觉到什么,她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拿出背后背着的十字弩,朝某个地方射了一箭。
几乎是在同时,另一支箭也射了出去,两道箭并排飞过,插入了一个刚从林子里钻出来的怪物双眼上……
等等,这么奇特对不起爹妈的基因变异造型……半兽人!她终于碰到了半兽人这个物种!有一只那么肯定就有第二只,第三只……半兽人小可爱快到她碗里来!
那个精灵似乎对林千沙竟然能和他同时出箭,并准确射中半兽人眼睛里有些惊讶。因为他的家园外围突然有半兽人出没,作为这片林子的王子,他担负起保护家园的职责,受命将半兽人全部赶出去。
然后,他正和自己的同伴分开搜寻的时候,突然察觉到旁边树丛后有动静,便想也没想直接给对方来了一箭以示警告,结果没想到对方只是个人类女孩,看上去还没成年,虽然背着一把十字弩,但也应该只是用来自卫而已。但谁知,这个外表无害样貌甚至可以和精灵一拼的小家伙,竟然能有如此身手和反应速度,这孩子绝对不简单。
所以他在下一秒又将弓箭对准了林千沙的脑袋。
“你是谁,到幽暗密林来有何目的?”精灵厉声道,清冷的声音听起来格外高冷。
幽暗密林?那些很穷又不喜欢做生意经商挖矿买卖土地所以只能让他们精灵王到处敛财以养活这些比爹还坑的臣民(x)的木精灵居住地?林千沙在脑海里翻了一下地图,不由得嘴角一抽,她原来是走得太靠北了,魔多才是半兽人的老巢,而魔多可是在最南边!
林千沙立刻举起手,这些精灵她可惹不起。
“我是克丽丝,到这个幽暗密林……我迷路了你信吗?我是从阿蒙苏尔附近的小村子而来,我这身手是身为猎人的父亲教我的,但是……他发生了意外,而在村子里我也只有他这么一个亲人……”说到这里,林千沙的眼神黯淡下来,脸上也闪过一丝悲痛,“我本想去刚铎投奔亲戚,中途和好几个旅人同行,但过了迷雾山脉后我们就分开了,然后不知怎么的就……来到了你们这儿,其实我也只是刚刚到这还没有半天。”
林千沙脸上的表情情真意切,包括那双水汪汪的微微泛红的桃花眼,看上去那叫一个我见犹怜,很少和狡猾的人类打交道的精灵还真相信了。
他慢慢放下了手里的弓,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不自在,因为在他的意识里,他貌似勾起了林千沙痛苦的回忆,而人家还是一个“涉世不深”的“小女孩”,如果他不道歉,好像会显得他格外刻薄……
“……我送你出去。”精灵说着,几步就跳到林千沙面前,如果真要他说对不起,他还真说不出口,不过将这孩子送出去,还是挺简单的。
“谢谢,呃,大哥哥?”林千沙拿不准自己到底该叫他什么,“我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莱格拉斯。”精灵随意回答。让一个“不懂事”的人类女孩叫他大哥哥,他肯定不会同意。
有了莱格拉斯的带路,看起来哪儿都一样的幽暗密林总算不再是一个迷宫。路上倒是很少碰见半兽人,但是却碰见了好几次其他物种——巨型蜘蛛。
第一次看到这种生物的时候,林千沙着实恶心了一阵子。数不清的复眼,毛茸茸的八条长腿外加一个毛茸茸的身体,总喜欢突然从树上蹦出来给你一针,然后把你当棉花糖一样绕上蛛丝,要不是林千沙那变态的感知和反应速度,以及莱格拉斯的种族优势,他们俩不知会中多少招。
马丹之前她一个人的时候连个屁都没碰上,怎么一和这精灵走在一起,就开始倒霉了,不会他自带黑队友的隐藏属□□。林千沙腹诽着,双眼一沉,手里的十字弩迅速瞄准了莱格拉斯背后,一箭刺入了莱格拉斯背后的巨型蜘蛛。
而这时候,莱格拉斯也弯弓射下了从高空跃下准备按倒林千沙的另一只蜘蛛,力气之大,竟然把这个庞然大物射飞出去。
两个人回头互看了看背后的蜘蛛尸体,然后又转过头对视一眼,相视一笑。这一路上两个人合伙干掉了很多东西,所谓默契就是从并肩作战中产生的,莱格拉斯脸上的表情也缓和许多。
“在你们人类这种年纪,就有这种身手,你很厉害。”莱格拉斯笑道,整个人简直就像小天使一样自带柔光差点闪瞎林千沙狗眼,“你的父亲一定是个伟大的猎人。”
“嗯,在我眼里,我父亲是最厉害的。”林千沙很天真地回了一句,“我听我父亲说,你们精灵都是一些优雅不让任何人靠近的高贵生物,但是,我觉得你是一个好人……呃,好精灵。”
莱格拉斯笑了笑,并不作回答。也许对待一些形象气质佳,身手不错,懂礼貌不会大惊小怪的人类,精灵们的态度会好一点,特别是,这个人还是一个女性,一个孩子。对待初生事物,谁的脾气都会好一点。
没过多久,莱格拉斯就将林千沙送出了森林,他给林千沙指出正确的道路后,便消失在茂密但也有点阴森的森林里。林千沙也将这偶遇放在脑后,一心一意往刚铎旁的魔多赶路。
只是他们俩谁都没想到,五年之后,他们会再次相见,而那个时候,两个人的关系又将发生质的改变。
林千沙当然不可能一头扎进魔多,她可没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神勇,听说魔多的半兽人最近活动可频繁了,简直多如蚁,林千沙为了自身安全考虑,专门挑离魔多较近的村庄停留,或者在半兽人出现较多的森林驻扎。
五年之后。
刚铎的某个酒馆里。
“嘿,你听说了吗?一个星期以前有个家伙跑去了督伊顿森林。”一个木桌前,一个男人对坐在他对面的男人道,他们面前还摆着上好的葡萄酒。
“什么?督伊顿森林?那里可是半兽人经常光顾的地方……”另一个男人惊讶道,“最近这些恶心的家伙越来越多,那个倒霉蛋碰上了半兽人 ?'…'”
“你果然不知道,”那个男人带着得意的口吻说,“现在,半兽人可不敢出现在督伊顿森林。近几年出现了一个专门猎杀半兽人的猎人,你知道吧?”
“不会吧,又是他?他又赶跑了一批半兽人 ?'…'”
“可不是,就是那个神出鬼没的猎人,拯救了那个倒霉蛋,那家伙被救下来了都不知道猎人长什么样。”男人喝了一口酒,“不是我说,那个猎人很有几把刷子,说句不好听的,他可比刚铎的卫兵厉害多了。卫兵碰上半兽人只能硬碰硬,而猎人呢?连个面都懒得出,放出的冷箭角度之刁钻让半兽人防不胜防,一下子就攻克了他们心理防线。”
男人似乎说上了瘾,开始漫天海地地胡吹,还吹得有模有样,就像亲眼所见一样。
坐在另一桌模样柔媚的黑发女人听了,不禁勾起嘴角,用手指敲了敲桌子,撑着脑袋对自己对面的男人调侃道:“看,博罗米尔,我说那个男人会说你们的卫兵不如我吧,你输了,这顿你请。”
“……该死的,他们的爱国心呢……”博罗米尔嘀嘀咕咕地掏出钱。他的身份可比这酒馆里任何一个人都要高贵,他是刚铎宰相的长子,鉴于刚铎没有国王只有宰相,博罗米尔可以变相地说是刚铎的“王子”。
林千沙是在打击半兽人时碰到他的,顺带还救了他一命。他是个典型的英勇战士,喜欢古代战史,喜欢和武器及格斗相关的一切,甚至还模仿古代的尔诺皇帝,不愿娶妻。不过饶是他多么英勇,只身一人也敌不过众多半兽人,于是很狗血地林千沙刚好经过,顺带救了他。久而久之,两个人便成为了朋友。
“你怎么知道他会这么说?”博罗米尔不解地询问道。
“因为啊……我都不知道听这个家伙重复这些话多少次了。”
“……难道重点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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