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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穷小子 作者:春天的黑龙江-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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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凉丝丝的感觉传了过来,秦朗的脸一下子红了,心说,完了,这会丢人算是丢到家了。
胭脂笑了,用另外一只手拍了拍秦朗的脸蛋,说:“丢人了吧。”
秦朗一下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傻了一样看着胭脂。
胭脂看着秦朗红扑扑的脸蛋,心里面竟然升起了一种少女般的情怀,忍不住想要伸出手勾住秦朗的脖子。
谁知道抬手的时候,碰到了输液器,才看到瓶子里已经没有了药液。
“拔针,快。”胭脂焦急的喊。
秦朗这才意识到差一点犯了错误,赶紧把针拔了。
胭脂并没有从秦朗的怀抱里下来,而是闭着眼睛按着打针的地方静静的躺着。
全身都非常的舒服,胭脂竟然感觉从来没有过的幸福。
手上的针眼已经不在往外流血了,胭脂挣扎着起来,对秦朗说,把衣服脱了。
秦朗愣了一下,不知道胭脂是什么意思。
胭脂笑嘻嘻的说,那个东西要快一点洗,不然洗不掉的。
秦朗这才明白了怎么回事,站起来就要走,说:“我自己洗。”
胭脂一下子把秦朗从后面抱住了,说:“不要走,有你在,我心里踏实。”
第三十一章 嫁给我吧
秦朗感觉身子一下僵住了,这句话是从胭脂的的嘴里面出来的吗?他有些不相信,他感觉好像是出自于白小菊的嘴里,或者是出自于别人的嘴里,这样更加的合情合理,可现实就摆在哪里,胭脂正在看着他,并且饱含深情的看着他,目光里那种柔和的暖意,一下子把他这些年坚冰一样的心融化了,这种感觉他曾经有过,是第一次跟白小菊在一起的时候,可是,那种感觉并不完全,也没有这样踏实,如今,他感觉,自己的心已经完完全全的融化在胭脂的眼睛里,那一双眼睛仿佛就是一泓深邃的看不见底的潭水,让他的心一下子融化了。
秦朗着躺在了床上,他感觉从来没有过的这样放松,就像是小时候躺在母亲怀抱里一样,外面的世界虽然有风,虽然有雨,可是,这一切跟他都没有一点关系了。
“把衣服给我吧。”胭脂说。
秦朗听见了卫生间里传来了哗哗哗的流水声,还有衣服在一起摩擦的声音。
胭脂的身子在柔和的灯光下仿佛是一个美丽的雕塑,那样纯净,那样一尘不染,他不敢想象这样一个女人为了生活,纠缠在绿岛酒吧那种声色犬马的日子究竟是怎么熬过来的。他感觉自己的心里,仿佛被什么人用做活的锥子狠狠地扎了一下,疼,痛彻心扉的疼。
胭脂擦干净了手,上了床,静静地躺在秦朗的身边。
一条被子把两个人和这个世界隔离开,秦朗把胭脂抱在怀里,心里面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动,说不出来的慰藉。
不知道究竟是谁主动的,当一切都结束了以后,秦朗才惊讶的发展原来胭脂竟然是第一次。
胭脂平静的就像没有任何波澜的清水溪,可以一眼看见水下闪着金光的细沙。
秦朗感谢老天爷,居然把这样好的一个女人送到了自己的身边,那么自己还等什么呢。
秦朗的一只手抚摸着胭脂光滑如丝绸一般的手臂说:“亲爱的,嫁给我好吗。”
胭脂的嘴角动了一下,眼睛里有一颗晶莹的东西落了下来。
胭脂真的喜欢这个年轻人,他长得结实,有着饱满的肌肉。他长得俊朗,有着男人刀割一样的轮廓。他有良知,有骨气,虽然贫穷,但是贫穷算什么呢,她想信,只要是两个有情人在一起,即便是吃着高粱米稀粥,那日子也是甜蜜的。
她又想到了秦朗是京都大学的高材生,自己只不过是一个人人看不起的酒吧女,这两种身份在一起,简直就是滑稽。
虽然,今天,她已经把自己的身子给了这个男人,但是,他不能拖累他,他应该有更好的前程,应该有更好的女人陪在他的身边,自己算什么呢。
胭脂想到这里,翻了个身,说:“睡吧,就当咱们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过。”
秦朗知道胭脂在想什么,从床上跳到了地上,刚想说话,这才发现自己没有穿衣服,紧张的用手捂住了哪里。
胭脂被他这样一个滑稽的举动逗笑了,心说,都已经做了,害怕人家看吗。
就在胭脂笑出声来的那个瞬间,秦朗转身推开了房门走了出去。
胭脂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在后面喊,天气凉了,穿上衣服。
秦朗拎着一个两个兜子走了回来,一个大的一个小的。
秦朗把大兜子打开了,成捆的钞票哗啦哗啦的落了出来,扑在了地上。
胭脂惊讶的看着这些钱,心里扑通扑通的乱跳。心说,这个穷小子怎么了,是不是去做了什么坏事,怎么一夜之间有了这么多钱。
秦朗单腿跪在了胭脂的面前,说:“姐,咱们有钱了,我不会让你在过以前的那种日子,我有今天是因为你,我喜欢跟你在一起,跟你在一起,我非常的踏实。”
秦朗把手放在胸口,一字一句的说:“好多年了,我这颗心从来就没有融化过,可是,在这里,在你的怀抱里,它彻底的融化了,你要是不信,你过来听听。”
胭脂笑了,这是她二十几年最开心的一次微笑,她感觉生活真的美好,秦朗真的美好。
“答应我,嫁给我。”秦朗看着胭脂的眼睛。
良久,胭脂点了点头,说:“我愿意。”
秦朗高兴的在房间里跳动着,健硕的肌肉随着他的跳动有节律的收缩放开,在收缩,再放开。
当胭脂掀开了被子,示意他进来的时候,秦朗灵巧的就像一只猫,一下子就钻进了胭脂的怀里,香甜的睡了。
秦朗睡的非常的香甜,可是,白小菊却夜夜失眠。
江城已经没什么事情了,脸上的肿已经彻底的消了。
昨天中午的时候,江少华打过来电话让江城出院,可是江城不同意,江城说一定要等到秦朗真正进去以后再出院。
江少华在电话里骂人,非常恶毒的骂人,白小菊在一边听的非常清楚。
江城挂断电话的时候,看着白小菊,恶狠狠的骂了一句:“扫把星,草泥马的,回家。”
回到家里以后,江城迫不及待的把白小菊按在了客厅的地板上收拾了一顿,白小菊没有任何的感觉,只有地摊上的绒毛让她感觉后背痒痒的。
江城下午自己出去了,白小菊自己一个人待在家里,头发凌乱,目光忧郁,她不知道自己以后的日子怎么过,这种生不如死的日子,她简直过够了。
可是,她现在不能死,因为母亲还在治病,五十万够不够还不知道,医院本来是救命的,可是,什么时候医院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榨汁机器,所有进去的人都要被榨干了以后才可以。
一个国产心脏支架出厂价不过300元,可到了医院便成了27万元。
一个进口心脏支架,到岸价不过760元,到了医院便成了38万元,他们的良心究竟在哪里,白小菊不知道,看来这个世界是留给有钱人的,自己,还有那些个穷人都多余来到这个世界,白小菊有些无奈的想着,看不到一点活着的希望,看不到一点生活的未来。
第三十二章 背后的故事
白小菊坐在空荡荡的房间里,这曾经是他和秦朗梦寐以求的生活,大房子,里面整洁的让人有些不忍心走动。
如今她住在这样的大房子里,看着华美甚至有些奢侈的摆设却没有了当初那种欣喜,白小菊终于明白了,再好的环境,没有一个志同道合的人,一切都是乏味的,一切都是没有意义的。
她想起了秦朗,不知道秦朗现在会不会恨她,恨她水性杨花,恨她不要脸。
白小菊站起来,给自己煮了一杯咖啡,苦涩中带着些许的甜香,白小菊眼睛里的泪水扑簌簌的落了下来,落尽了杯子里,叮当作响。
自己以后怎么办,白小菊陷入了迷茫之中。
白小菊想到了江城的父亲,江少华。
她想起来江少华第一次见到她时候的那种怪怪的眼神,心里头感觉砰砰的乱跳。
那种眼神分明是父亲看着女儿的眼神,柔和中带着慈祥。
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个地步,那么自己还有什么放不开的呢,人生就是这样,得失就在一念之间,以前的那种穷日子自己早就活够了,她不愿意在穿着廉价的衣服让别人用看另类的目光杀死她仅存的一点尊严。
这样一个念头从心里升起的时候,白小菊在心里狠狠地骂了一句自己,既然已经背叛了秦朗,为什么不利用一下江少华呢,她还害怕什么呢。
有什么比衣食无忧更加的让她满足,让她值得炫耀呢。
以前的时候,她总是喜欢看那种穷小子与灰姑娘的爱情故事,并且一边看一边哭的稀里哗啦,如今,生活摆在眼前,她终于明白了什么最重要,她如今算是彻底的明白了为什么拿着女孩宁肯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笑,爱情不能够支撑肚子咕噜咕噜的叫声,一切都是浮云。
白小菊看了看镜子里的自己,如花的容颜,心想,既然江少华像一个父亲一样看着自己,自己就扮演一个乖巧的女儿也未尝不可。
时间已经是夜里十一点多了,江城还没有回来,估计是又出去跟什么女人鬼混了。
江城的母亲出去旅游了,听说去了泰国,一时半会回不来,江少华有时候回来,有时候不回来。
白小菊不知道为什么,感觉身上有点别扭,很想现在有一个男人过来把她搂在怀里,或者是怎么样,怎么样都行。
房门里传来了钥匙在锁孔里转动的声音,是江城还是江少华,白小菊不知道,但是她唯一知道的是身上突然之间变得滚烫。
白小菊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衣服,然后走了过去。
白小菊来到门前,刚要推门,一个摇摇晃晃的身影一下子就进来了。靠在了白小菊的身上。
回来的不是江城,而是江少华。
江少华今天在市政府丢尽了脸面,气的要死要活的。
最后黄恩波把事情归纳为反恐演练,这让江少华在晚上的庆功会上还受到了书记的表扬。
可究竟是怎么回事,江少华心里清楚,自己损失了一百万,就是因为家里头儿子的那个不算老婆的老婆。
江少华对儿子非常的了解。他上大学的这几年里睡过的女学生可以说有一个班,眼前的这个白小菊虽然漂亮,气质优雅,但并不是绝对的一流货色。
江城之所以把白小菊弄到手里只不过就是为了和秦朗较劲,他想在这件事上羞辱秦朗,别的根本都是扯淡。
一想到白小菊,江少华心里头有一种说不出来滋味,自己因为儿子弄回来一个这样的女人,又花了自己一百多万,心疼的他有些想撞墙。
司机送他回家的时候,要扶着他上楼,可是他没让,自己摇摇晃晃的上了楼,没想到门一开,一个趔趄扑进了白小菊的怀抱。
白小菊惊讶的不知道该怎么好了,江少华的脸就贴在她的耳朵边上,呼出来的酒气让她感觉非常的难受。
“市长,您醉了,我扶着您回房间。”白小菊努力的克制着自己慌乱心情,她不知道这一次是不是应该下手,她还没有做出来最后的决定。
“ 保姆,保姆。”白小菊喊。
可是房间里没有人回应,保姆可能又出去偷懒了。
白小菊气喘吁吁的把江少华弄进了房间,可是江少华并没有放开在拉着她的手。
“坐下吧”江少华的身体重重的靠在沙发上
雪白的床单上,白小菊不知道这里究竟有过多少女人在这里被江少华征服。
白小菊没有反抗,而是镇定的说:“市长,您还有事情吗。”
江少华本来是想在白小菊的身上出出心中的这口恶气,可是,白小菊的样子一下子把江少华给征服了。
白小菊的确非常像他的初恋,他找你见到她的那一刻起,感觉这好像是他和那个女人的孩子。也许就是他们的女儿,只不过没有人告诉他。
江少华停了下来,目不转睛的看着白小菊。
“给我倒一杯茶,我有些醉了。”江少华说。
白小菊点了点头,泡了一杯上好的西湖龙井直接递给了江少华。
江少华喝了两口茶,感觉胃里面舒服了很多,点了一只烟若有所思的想着心事。
“给你讲一个故事。”江少华慈祥的看着白小菊。
白小菊的样子看起来非常的乖巧,就仿佛是一个邻居家的大女孩。
她不知道江少华准备给他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但是她知道她必须静下心来聆听。
每个人背后都有故事,作为市长,可能他的故事会更加的精彩。
人生是一次长途的跋涉,白小菊知道自己才刚刚开始,她为了母亲和江城在一起,但这不是起点,他要利用面前的这个无所不能的市长,要一份更加好的工作,这样以后和同学们见面的时候,她会变成一只骄傲的孔雀。
江少华的脸色突然变得非常忧郁,说:“这是一个非常浪漫的爱情故事。可能你觉得老套,但是这么多年,我一直藏在心里。”
第三十三章 慈祥的父亲
“其实,我现在的婚姻只不过是一场政治上的博弈。 ”江少华笑了笑,他感觉自己非常的卑微,至少在爱情上应该是这个样子。
那一年他大学毕业,回到家里的时候,他看见家里面来了一个客人,是父亲的一个好朋友。
那个时候,他感觉人生不应该像父亲那样过,整天的计较权利,财富,这样的人生看起来没有一点意思。
和父亲的那个朋友过来的还有一个人,也就是她现在的老婆。
这个女人虽然长得也不错,但不是他喜欢的那种类型。
其实,也不坏江少华看不上这个女人,因为他已经有了自己心爱的女人了。
那个女孩叫瑶瑶,和他是同学,大学一年级的时候他们就在一起了。
大学报道的时候,江少华是最先到校的,父亲派自己的秘书过去送的他,牛掰的不行。
没有了各种压力,加上家庭条件非常的优越,江少华始终有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
这是他们这种人的通病,也难怪。
就在他晚上准备睡觉的时候,他听见买面叫嚷的翻了天。
没一会,一个人同寝室的人从外面跑了进来,说:“老大,咱们班来个一个角色美女。”
江少华也是好奇,跟着那个人过去看看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孩。
看见那个女孩第一眼的时候,他就喜欢上了那个女孩,说倾国倾城可能有些夸张,但是也不为过。
江少华第二天就开始追那个女孩,可是那个女孩却始终冷冷的表情。
后来有一次江少华出去喝酒,路上遇到了那个女孩在路边哭泣,江少华问她怎么了,才知道她父亲生病住院了。
对于江少华来说,最不缺的就是钱。江少华偷着给那个女孩的父亲打了五十万过去。
后来女孩知道了,才和江少华在一起了。
白小菊听见江少华给她讲这个故事不知道究竟是什么意思,只是静静地听,一句话都没有说。
“我怀疑我们有一个女儿。你和她太像了。”江少华说。
白小菊感觉自己的春天来了,递给了江少华一杯水,说:“爸,从今以后我就是您的女儿。”
江少华笑了,笑的灿烂无比。
“工作的事情怎么样了。”江少华问。
“没有着落。”白小菊摇了摇头。
江少华拿出了电话,拨通了京都日报社长的电话。
“给你推荐一个大学生,名字叫白小菊,明天让她过去找你。”江少华不客气的说。
“好的,市长,我一定会安排好的,她跟您是什么关系啊。”社长问。
“问这么详细你是在查户口吗。”江少华有些不高兴。
“市长,如果是您的直系亲属那就要安排一个好一点的工作,我没有别的意思。”社长说。
江少华愣了一下,最后说:“这个女孩是江城的未婚妻。也是我的干女儿。”
江少华觉得这个名分还是可以的,自己儿媳妇,加上自己的干女儿,分量已经够重的了。
挂断了电话,白小菊心里仿佛有一朵花在疯狂的绽放,她真的想站起来大声的喊。
白小菊用她那水汪汪眼睛看着江少华说:“爸爸,谢谢您。”
江少华笑了,用手轻轻的在白小菊的头上轻轻的抚摸了一下说:“跟我还客气。”
白小菊如同一直可爱的猫咪一样,乖巧可人。说:“爸爸,我不愿意在这里住。”
江少华知道,白小菊和江城不是真心的,可是为了自己的干女儿。他觉得另外的一栋房子更加的适合她。
于是,江少华带着白小菊出去了。
江城从外面回来以后,看见房间里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忽然有一种被人抛弃的感觉。
坐下来他问自己,你是真的喜欢白小菊吗,还是有别的原因。
江城抽着烟,淡蓝色的烟雾直挺挺的从烟头哪里起来,然后慢慢的散开。就像他有些纷乱的思绪。
他忽然觉得,自己不是为了跟秦朗较劲,而是真的喜欢白小菊。
不是因为别的,是因为白小菊能够跟秦朗这样的穷鬼在一起,说明了她心中的爱情不是用金钱来衡量的。
跟过自己的拿着女人,都是为了自己的家庭背景,虽然,这次,白小菊也提出来要求,可是他知道白小菊是走投无路,没有了办法,自己这样做虽然胜之不武,可是也没有别的办法。
江城拿出了电话,按了白小菊的号码,电话响了很久,可是没有人接听。
江城有些后悔了,他为什么要责骂白小菊呢,这样一个乖巧懂事的女人,自己怎么能够舍得骂她呢。
白小菊不是睡着了,而是江少华没有让她接电话,他总是感觉有些不舒服,虽然白小菊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儿媳妇,但是……
江城躺在床上,心里没有责怪白小菊,而是把痛恨全部都加在了秦朗,还有那个叫做胭脂的女人身上。
看来,刚才的决定自己做的非常正确,王八蛋,让你们跟我对着干。
江城恶狠狠的想着。
当东方天际升起来一轮红日的时候,这个城市又迎来了美好的,忙碌的一天。
王明义心里感觉非常奇怪,心说,秦朗这个小子已经出来了,没什么没有到自己这里来呢,昨天晚上,他已经准备好了酒菜,等着他过来,可是等到了半夜,秦朗也没有过来。
打了他的电话,可是电话关机。
上午十点的时候,王明义听见门外响起了脚步声。
王明义像外面张望了一下,看见秦朗带着一个素颜白裙的女孩过来了。
臭小子,怎么才过来,王明义脸上带着怒气。
“师傅,这个是我老婆胭脂。”秦朗指着一个漂亮的女孩跟王明义说。
王明义点了点头,说:“进屋吧。”
胭脂笑呵呵的跟王明义打了招呼,就就坐在了秦朗的身边,安静的像一个从来没有出过门的小姑娘。
王明义说:“昨天我等了你半夜,你也没有过来。”
秦朗说:“昨天她病了,早上起来又去看守所那边去要手机,跟他们还吵了一架。”
王明义说:“要手机吵什么架啊,你呀,都怪我,教你什么功夫呢,要是不会功夫,也就不能惹出来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第三十四章 喝酒
秦朗被师傅骂的呵呵呵的笑,说:“这些个王八蛋,居然还打我老诺基亚的主意,气死我了。”
秦朗说着把那个已经掉了漆的诺基亚拿了出来,用手轻轻的抚摸着。
王明义知道他为什么那样的喜欢手机的诺基亚,因为那是他连续几个月,中午不吃饭换回来的。
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能够每个礼拜给他在农村的娘打一个电话,也能够让他娘第一时间找到他。
“怎么回事”王明义问。
原来,早上起来,秦朗看胭脂彻底的没事了,就跟他说要带着她来见见自己的师傅,母亲远在老家,见不到,见到师傅,也就算是正式的把两个人的关系确定下来。
胭脂懒在被窝里,问:“你真的决定娶我了,以后不后悔,我可是酒吧女,你不嫌我丢人。”
秦朗在胭脂的屁股上轻轻的打了一下,然后把口服药拿了过来,递到了她的手上,说:“你是天底下最好的女人,我要跟你好好的过一辈子。”
胭脂笑了,笑的眼泪都出来了,她知道,秦朗说的是真的,她相信。这么多年以来,她一直苦苦等待的男人原来就是他。
秦朗准备给师傅打一个电话,可是想起来自己的电话可能还在看守所里。
秦朗带着胭脂来到看守所的时候,大门已经不让进了。
秦朗说:“我刚放出来,手机没有还给我,我要进去找一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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