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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女无敌-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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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在王臻的店里帮忙。何小萝本来要将自己对先前那几个图板的修改意见说给王臻听,“你看,这些设计的独特之处其实就在领口、袖口、装饰,要用优质的材料才能体现出质感。现在我们可以将立领换成敞领,将灯笼袖换成荷叶袖,既可以用便宜的材料完成,又不失时尚!怎么样?”何小萝很自信地去看王臻的表情,这是她琢磨好几天的成果,心想他一定会赞成,却撞上他狡黠的双眼,一把拿过那几个图板放在桌上,拉起她的手说:“给你看更好的东西!”
这话听起来怎么那么暧昧呢?就连营业员mm也用眼角的余光瞄何小萝,使本来很正常的关系生生地发生扭曲。
“王臻啊,到底是什么呀,不看行不行?”何小萝心有余悸地在外面磨蹭,生怕一进去某个暗黑的小屋再出来时就说不清了,却被王臻不由分说地推进一扇门,是一间向阳的工作间,大大的落地窗户有充足的阳光照进来,虽然靠墙还有很多箱子、布料挤挤窄窄,但中间放着四五只半身模特,几个长衣服架子,一台缝纫机,显得很干净很温馨!
何小萝吃惊地走到几个半身模特面前,看它们身上的半成品衣服,“这是立体剪裁哦?王臻你在做衣服?”
“是啊,昨晚你不在,我一人好辛苦!”他一脸坏笑着走过来,站在何小萝身边,“你看,我就用这种布料尝试了那个设计上的领子,感觉怎么样?”
“视觉很可以以假乱真!”何小萝伸手去翻看那本该是由尼罗麻做的领子,不禁笑出来,“我虽然本科不专门学服装设计,但我也知道设计最基本要符合常理,你这领子的里面是什么呀?”
“硬塑料!”
“……可这东西能穿吗?”
“这是概念样本!到这边来看!”王臻的手竟然又一次握住她的手,那么自然,好像工作就是工作,在工作中发生什么行为都是为了工作一般。何小萝微微挣扎一下,抽出了手,将头凑过去,却看见在缝纫机后面的工作台上放着一只……手纳的鞋底?
“这不是千层底吗?”
“不!这是我设计的服装领子!”
啊?何小萝拿起那千层底看看,就忍不住说:“可这东西放在领子里衬,不会很秀逗吗?”何小萝想起电视剧里的女人一边晒太阳闲聊一边穿针引线做出的那些古老的东西。有时候还要给参军的情人包裹里包上那么一两双,以示浪漫,可是浪漫是分场合的,这东西做进大都市精品成衣店的高级成衣里,别提多恐怖了!她第一次在这家店遇见王臻的时候,身上穿的就是那身价格不菲的休闲装,这这这千层底怎么能跟那些衣服相提并论呢?
王臻看出了她内心的想法,呵呵一笑,“我的新服装不在高级成衣店里卖!而要撒到城隍庙市场去!”
何小萝这下是彻底糊涂了。
她知道服装生产商是面对不同消费者而做不同的服装,做精品成衣卖品牌或者做低端商品做批发,都本来无可厚非;但一个设计师一定是要讲究品位的。本来么,那些城隍庙市场的衣服大多并没有人专门去设计款式,而是将名牌的设计改造后,用低端的材料做出来而已。大概没有一个设计师的梦想是要做批发市场上的大路货!
“王臻,你确定你不是发烧了?”
第三十章 当牛做马报还我
王臻微微垂下眼睑,绽起一丝明媚的笑容,然后就站在那里抬起眼睛看着何小萝,看得她有些发懵,最后他点点头,“我是有点发烧,病得不轻,能不能答应我,不管在什么时候都支持我?”
呃……支持当然是可以的,可是……“怎么支持呀?”何小萝问,满心不解,她怎么觉得王臻有时候好奇怪。
“来,你帮我!”王臻将已经剪裁好的千层底递到何小萝手里,“帮我把这些折进去!”然后自己坐在缝纫机前,将折好的的领子缝起来。何小萝是第一次见男孩踩缝纫机,还踩得那么娴熟,手指修长白皙,灵巧地拨弄着衣服的料子,将那些布料一块块组合成了衣服最初的样子,而且针脚做得整齐极了。
王臻缝完一条领子,拿起来反复看,像创造出一件艺术品一般得意,“怎么样?”
何小萝很是吃惊地接过来赞扬道:“王臻,你知道不知道国内的男孩子都很不屑做这些活儿的,可你真的是好贤惠!”
汗!这个词也是用来形容男人的吗?王臻有一些郁闷,“我是服装设计师,不踩缝纫机怎么能行?”他顿了一下,又问:“小萝,能不能穿上给我瞧瞧?”
“……”穿上?可是这明显还没有成型呀?她歪着脑袋看他道:“不是有模特吗?干吗要我穿?”说完还嘻嘻笑着,以为他一定会拍脑袋说是呀是呀,我这个要求真是太无礼了。结果王臻竟然是一种别样的认真,“我想要一种真人穿出来的感觉!”
何小萝觉得奇怪,刚才还是那么阳光灿烂的样子,可是一做衣服,他就仿佛陷进了另一情绪中,所有的感情和注意力都在手头的工作上,让她觉得无法拒绝……要是拒绝就太没有专业精神了……于是,没做完就没做完吧,至少可以蔽体了。何小萝接过那件半成品,王臻站起来说:“我先出去,你换好了就叫我,记得将内衣脱掉!”
“……”
内衣脱掉?这就过分了,差不多不就行了?何小萝换好后,站在镜子前左看右看,还真是不错,满艺术的,浅浅的紫色,面料虽然不是很名贵,但一样流光溢彩,关键是王臻在上面粘了一些水钻,为这件造价不高的衣服添色不少。
但就是胸部开得太低,蕾丝内衣的上边还露出来一点点,裙子的下摆又太短,这样子的衣服只能走台,要是穿出去上班,估计满大街都要出车祸了!
何小萝扯了一块布披在身上,把裸露太多的上身裹起来,才叫了一声,“好了,进来吧!”门缓缓开了,王臻肩上挂着软尺,手腕上带着针盘走进来,何小萝在镜前斜着眼睛说:“真的很漂亮呢!”
“为什么披着布?”
“好暴露啊!”何小萝没底气地说,还把布又往身上裹了裹。
王臻笑了,“有你这样的模特吗?模特就是衣架啊,你不叫人看就当不好模特!”
“可我根本不想当模特!”她可做不到像那些模特们一样,也不管有人没人,都能换衣服,她就是多露一点都会脸红。
“那你还去参加什么模特大赛?”王臻伸手去扯那块布,何小萝却紧紧抓住,郁闷地说:“要不你还是叫那个假模特穿上看吧……我,我就算了……”
王臻笑得很狡猾,叹了口气点点头,突然噌的一声——布被扯下来,何小萝大惊之下,柳眉倒竖,随手抓起工作台上的一盒大头针就扔了过去,“讨厌!你这个大色狼!”
“哎哟——”王臻侧头去躲那盒针,却没留心脚下的箱子,一绊一摔陷进了一堆棉絮中去。
“哼哼!”何小萝叉着腰大笑了三声,“知道行走江湖最重要的一个字吗?就是‘快’!心疾眼快,心狠手辣,对待狡猾的敌人就要像秋风扫落叶一般无情,喵哈哈!”说完又去拿那块布,却一瞥看到王臻紧紧地握住左手,那只针盘上的针大都刺进了他的手腕。
“啊,你——”何小萝惊得赶快蹲下去扶起他的手来,竟然有几根针刺进了青色的静脉里,还跟着血管的脉动突突跳,针的边缘就有黑红的血慢慢渗出来。
“疼不疼?”何小萝慌乱地四下里看,想找个止血的东西来,王臻却挤出一丝无奈的笑,因为疼痛皱了眉头,表情难看地说:“好个行走江湖心狠手辣,呃……别动……好疼……”
“那你快起来,得去医院处理一下啊!”何小萝使劲去扶他的肩膀,想把他从那堆棉絮中弄出来。
“小萝,先穿上衣服,你……走光了……”王臻说着垂下眼睑,故意去看手上像刺猬一般恐怖的伤口。
“啊……”何小萝一惊慌又松开他的胳膊,把他生生地丢回棉絮中,沾染得一头一脸,左手上的血里也混了棉絮,被血沾湿,丝丝缕缕的缠在手腕上。
何小萝沮丧得快要哭出来了,身上这件是个连衣裙,不全脱下来根本没法换,可他在那里受了伤,又不能赶他出去,只好拿了那条布缠在身上,堪堪地把胸前遮了起来,顺到下面遮住了膝盖,又去扶他。
“疼吗?别乱动哦,我们去看医生!”
***
街边的小药店里正好有一间医务室,护士mm费了半天的功夫才将王臻手腕上的针全部拔出来,一边埋怨,“是怎么弄的啊,你们也太不小心了,这多危险呀,静脉都扎破了,里面的淤血得一点点吸出来!”
何小萝像犯了大错的小狗一样,溜在旁边的椅子后面,看王臻因为疼痛而紧张耸起的肩膀,和那手腕上狰狞恐怖的伤口,白皙的皮肤下大片的青紫,喃喃地问护士mm,“他这个样子要紧吗?会不会有生命危险啊?呜呜呜……”
护士看了她一眼,好笑地说:“不会!不过得去大医院,这里只能止血,不能处理淤血!”
“哦!”何小萝抹了一把眼泪,蹭到王臻身边,“那我们赶快去吧,不然耽误了,把你害成残废,我就成千古罪人了……”
王臻看了她的窘迫相,忍不住笑出来,好看的眼睛骤然一弯,紧皱的眉头也松开了,“把我害成残废,你就当牛做马来报还好了!”
这是什么话……
何小萝自知理亏,况且身上的破布又十分惹眼,只好跟在王臻旁边,替他扶着左手臂,躲躲闪闪地低头不敢说话,那样子别提多猥琐了。
“你要去哪里?不是说要去大医院吗?”何小萝终于忍不住小声问:“要不我去打个车吧!”
王臻用没受伤的手一把拉住就要跑到街边叫计程车的何小萝,“你穿成这个样子,人家以为是丐帮出来乞讨,哪里会停车呀!不用忙活了,我小时候经常挨打,身上到处都是淤血,过几天就好了,我有经验,没事!”
“……”
何小萝只好顺从地跟回了店,努力无视掉两个店员mm雪亮的目光,迅速到工作间换好衣服出来,依然是低着头,不敢看被她误伤到的王臻,“你都成这样了,就休息吧?要不王总,我送你回家?”
何小萝迅速感受到来自两位店员mm鄙视的目光,也难怪,他们这位老板这样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却被无良的何小萝伤成这样,自己却还提出要送人家回家,真是有够无耻的……
“好吧!”不料某人很爽快地就答应了。
王臻住得离店并不远,走了两个街区就到了,其实何小萝是很建议坐车的,哪怕是由她来出打车费也好啊,可是他执意要走,举着那只缠满绷带的左手,像一只白色的旗帜在华丽丽地炫耀一般,想必是不怎么疼了,表情竟然还有些愉快,脚下一拐就进了一个菜市场。
“王臻,你家不会住这里头吧?”何小萝惊恐地问。这里可是城中村,卖菜的都是村里的村民,他一个海归怎么会在这里租房子住?
果然他微微侧过头说:“没有,我只是想让你买点菜回去烧给我吃,这样就算当牛做马第一步吧!”
“@#¥%……”
太人品了,本来为了捍卫自己玉洁冰清的品质和人格,结果就成了一名千古罪人,不光要担负伤人的骂名,还得给人家做免费劳力烧菜吃。何小萝伸手拉拉站在猪肉摊前的王臻,郁闷地说:“别买这些啦,我不会做!”
“嗯?……那你会做什么?”
“我会熬稀饭,我还会煮方便面,要不我们吃面吧……呃……那炒点青菜也会……”
某人笑得天上地下,好像发现了什么离奇好笑的事情一般,好不容易堪堪忍住,对猪肉摊的老板说:“这个排骨,要两斤!”
倒塌……
第三十一章 你叫什么名字
“给,戴上!”王臻手里拿着一只印花围裙送到何小萝手里,又把一只炒菜的铲子塞给她,“现在先把排骨洗干净,放进这个锅里,打火,翻炒!”
“……王臻,能不能……”
“给,剥蒜,这是酱油、醋,用开水兑到一起!”
“王臻,我觉得……”
“切姜末,要细致!”
“呃……”
“烧完排骨再做啤酒鸡,我就在旁边监工,不许偷懒!”
“呜呜呜……”
“同时焖米饭,用微波炉就可以,白米在这里!”
“……”
***
当何小萝将生平第一次用自己的双手做出的一顿完整的饭菜端到餐桌上时,王臻脸上的笑容灿烂简直得不得了,是一种周扒皮虐待过长工后的满足感。
“小萝,别站着了!”王臻招呼着。
呜呜呜,算你还有良心,何小萝解下围裙坐下来就要吃,却被一只没有受伤的爪子抓起来,“没让你坐啊,这么美好的晚餐没有红酒怎么成?去酒柜里,那瓶开过的,是1543年的干红,拿过来!”
“呜呜呜……”何小萝直想把他那一只手也给打残,好叫他知道借题嚣张是没有好下场的!谁知他竟然眨眨眼睛说:“今晚表现好了,以后的当牛做马就可以看情况省略了!”
只好乖乖过去……谁叫是我害他受伤的?天呀,我何小萝何时被人这样吃定过?怪事情!
终于可以坐下来吃饭了,王臻往高脚杯里倒了一点红酒,放在何小萝面前,然后举起自己的,轻轻在手中晃,又似乎在用掌心的温度要捂出酒的香和醇来。何小萝知道红酒的喝法。王臻这瓶酒价格不菲,她是认得的,她虽然在成长的过程中很长时间处于贫民的状态,但从母亲那里获得过很多贵族的知识。她此刻习惯性地将那些知识连同那些与上流社会有关的格调统统封存起来,她鄙视那些人,讨厌与他们有关的一切东西。
所以,何小萝只是淡淡地流露着不屑,举起手中的酒杯就要啜饮第一口,却被两根修长的手指拽住了杯颈。
“喝这杯,已经有了香气的!”
看着王臻将自己手中的那一杯红酒送过来,而将本来属于她的那一杯拽走,何小萝突然有些发愣,高脚杯里浓郁的醇香扑鼻而来,手心里的杯身上还留着余温,她在红酒潋滟的光泽中一瞬瞥见了自己的表情,一双好看的桃花眼,她突然不合时宜地想到了自己母亲当年的时候,就是这么年轻这么漂亮,含着泪水站在楚家的大门外,那个女人就坐在小轿车上作威作福。
何小萝仰头一口喝完红酒,将高脚杯重重放在桌上,才侧过脸看见王臻的酒杯举着,是准备与她干杯的姿势。“真不好意思啊!我不会喝酒!”
“那就吃菜吧!但肉不能多吃,因为你要继续参加模特比赛!”王臻将一块排骨夹到何小萝碗中,然后就把剩下的全部搂到自己面前,“所以剩下的全部是我的!”
“……”
吃完饭,又在周扒皮的监督下刷过碗,王臻斜靠在厨房的门口,依然举着那只旗帜一样的,让何小萝一看见就气不打一处来的左手,心满意足地说:“很有培养前途!”
“什么前途?”何小萝一边洗苹果一边问:“模特吗?我也只是参加着玩玩的……”
“做家庭主妇很有前途!”
“……”
何小萝咬牙切齿地将放进池子的苹果全部拿了出来,只认认真真洗了一个,然后放在嘴边狠狠咬下去,然后舔了舔嘴唇,骄横地说:“告诉你,我忍你很久了,所以我决定把你的苹果全部吃完,吃不完的带走,一个都不留!”
王臻深蓝色的眼中全是狡猾,“对了,我手伤了,你要帮我洗袜子,明天才好穿啊!”
何小萝差点被嘴里的苹果噎到,两条柳眉倒竖起来,双手叉腰问:“亏你想得出来!”
终于发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何小萝行走江湖二十余年,一贯以彪悍为作风,结果今天被一个比她更猥琐十倍的人给打败了。
“好啦,别生气了,跟你开玩笑你也会当真?真的这么想给我洗袜子的话,就当我老婆吧!我的袜子都给你洗!”
“@#¥%…”
终于发现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何小萝行走江湖二十余年,一贯以彪悍为作风,结果今天被一个比她更猥琐十倍的人给打败了。她极度郁闷、如同嚼蜡地吃完那只苹果,看着他的脚皱眉头。王臻笑得和颜悦色,“跟你开玩笑你也会当真?真的这么想给我洗袜子的话,就当我老婆吧!”
“我还有事,我先走了!”何小萝拿起自己的包包,就忙不迭地奔出了家门,一路上坐在公交车上面色不善地腹诽王臻,结果还没有回到家,就接到了一条短信,拿起来一看,竟然写着:今天的排骨很好吃,谢谢!
……立刻气就消了一半,刚想给他回一条:小心吃成大肥猪!却想想又没发,觉得自己这气斗得也太小孩子气,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腻了,跟他不是什么关系都还没有呢么?别搞得跟8点半的偶像剧一样,一旦清醒过来,就理清了思绪。
早上刚刚醒来,就收到了信息,还是王臻:晚上7点,青岛海鲜大酒店,打扮漂亮一点!
当牛做马第二步!
何小萝越来越觉得他是不是故意的?其实自己用大头针丢他,他完全可以一侧头就躲开的,再说就算摔进棉絮中,那软软的也不至于用手去托地啊,那样就不会被刺成刺猬了!不过话说回来,哪个人会故意白痴到自己把针插到血管中去?一定还是不小心。所以何小萝又告诫自己:不能胡乱猜想人家的动机,做人要厚道!他不过是她的老板,仅此而已!
拿了晾衣杆出去阳台收衣服,将那件印着格瓦拉头像的长T恤取下来,与自己的衣服混在一起,除了新衣服上面阳光的味道外,还散发出若有若无的香气,好像雨后草木的气息,这是名贵的古龙水,在衣服洗过之后还留着后调。不晓得肖亦澄那一身的伤怎么样了,他大哥和他老爸之间有什么仇恨?何小萝突然想起来,还根本不晓得他的电话号码。
她想叫快递将这件衣服送给他,却想想又挂了电话,还是自己去送吧,顺便看看他。
坐了公交车,晃了一个多小时才到了金香花园,第三栋小楼前停着他的银白色跑车,说明他人是在的。何小萝心里略略有一些踏实感,走过去揿了门铃。过了好久,才有一个脚步声从楼梯上跑下来,咚咚咚地响,难道他已经恢复得这么好了,都能跑了?还跑得这么轻浮……
门开了,何小萝看到了楚嫣然的脸。从一脸阳光灿烂到目瞪口呆再到冷若冰霜。
“嘿嘿,你是不是走错了?还是我认错了人?见着了鬼?”楚嫣然尖利地问。
何小萝没有想到会在肖亦澄的家里碰到她,本来好好的心情全部阴云密布,她站在门口朝里看,看楚嫣然那副跟岳小乖一样的泼妇架势,就知道肖亦澄没有在楼下,至少没有在她身边,
“看什么?”楚嫣然用身子挡住门,依然是十分惊诧。
何小萝笑笑,她似乎有点欣赏这位妹妹的惊诧,就像欣赏岳小乖的发狂。楚嫣然一定不会知道自己怎么就找得到肖亦澄的住址,所以既然误会了,何不演像一点呢?何小萝清了清嗓子,很无辜地说:“自然不是看你,你挡着门干什么?难道我会对你有兴趣?”
楚嫣然的脸扭曲了,本来打扮的很天使的一张娃娃脸此刻像是蒙上了乌云的巫婆,“你怎么会找的到JACKSON的家?跟谁打听的?说!”
“说跟记者打听的,你会信吗?”何小萝的笑容依然云淡风轻,轻轻叹了口气,“既然今天你在这里,那我也就不见他了,这是那天我从这里穿走的衣服,麻烦你给他,再见!”
何小萝将装衣服的袋子塞进楚嫣然怀里,转过身,还回味了一下楚嫣然呆若木鸡的表情,心里十分好笑。嫉妒使人发狂啊,本来就是一场误会,可给楚嫣然看来,衣服都穿了,还有什么不能发生的?话说:打死人要偿命,气死人可不偿命!
何小萝正在心里得意地笑,突然被一声喂给叫住了。
嗯?何小萝转过身,看见肖亦澄站在门口,一手撑着门框,另一条胳膊扶在楚嫣然手里,而楚嫣然脸上又是惯常的甜美表情。他看起来伤还不是太好,刚才是躺在楼上休息的。
“等等!”肖亦澄很诚恳地说。
“什么事?”何小萝站住脚步,看着肖亦澄挣脱楚嫣然的搀扶,从门前的台阶上下来,有些吃力地走到自己面前,问:“你叫什么名字?”
“……”
站在门口的楚嫣然像一个斗胜了公鸡一般骄傲,那笑容甜美得不可一世。何小萝没有比此刻更鄙视肖亦澄的了,我虽然不在乎你知不知道我叫什么,可你能不能不要在我演过戏之后问出这么倒塌的问题吧?何小萝翻了个白眼,淡淡地说:“这么保密的事有必要让你知道吗?”
第三十二章 我这个要求很科幻?(修改版)
第三十二章我这个要求很科幻?
“姐姐,等等!”
又有什么名堂?
楚嫣然竟然又砰砰地跑下台阶来,靠到肖亦澄的身边撒娇道:“JACKSON,你伤没好,要多休息,这里风大,进屋去吧!”
何小萝看看没有一丝风的碧里流云,淡淡笑笑又要走,楚嫣然突然拉住她的手臂,感觉一只纤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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