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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2-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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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大口大口喘着粗气,从癫狂中渐渐平息,望着他:“你最后对他们动了什么手脚?”

“把一滴蛇血,就是你在我家看到的那条宠物,悄悄混人了你的血里。”他狡黠地笑笑,“中和剂必须是绝对纯净的,任何一滴不属于它自身的血,都足以引起一场灾难。”

“为什么?”她疑惑地问,“你不是他们忠心耿耿的工作人员吗?”

“我只是讨厌他们拿巧克力开刀,那么美好的东西,那么美好的节日,如果被一群会搞出人命的人造巧克力妖怪毁掉的话,真是罪过。”他呵呵一笑。

“就这么简单?”她不太相信,重新打量着他,“你到底是什么东西?”

“感情上的低能儿。”他仰躺在沙地上,自嘲地笑。

“难怪你可以当十年的冷血动物,还助纣为虐。”章三枫抓起一把沙子,狠狠砸到他身上,“可恨的低能儿!”

白玉糖笑望着她:“你也是感情低能儿啊!别人表面上给你点小恩惠,你就断定对方是值得相信的好人,哪里知道对方是另有居心。对你不近人情,严厉苛责,你就觉得对方恨你不爱你。”

“你什么意思?”章三枫听出他话里有话,回想起父亲对自己的种种,不禁五味杂陈。

“你是血妖,可这么多年来,你有喝过一次血,或者有想喝的欲望吗?”他反问。章三枫一愣。

“跟血妖结合后的人类,他们的血会变成蓝色。你每天都要背叛注射的药液,也是蓝色的。”他慢慢道。

她似乎想到了什么,惊诧地捂住了了嘴。

“没有哪个父亲,会眼睁睁看着女儿变成一个嗜血怪物。也许他会恨你的母亲嫁给他时,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导致他们的儿女天生坎坷的命运,但这根本不妨碍血浓于水的天性,他要救他的女儿。阻止血妖嗜血本能的唯一方法,就是用他自己的血来为你做‘清洗’,然后逼你吃大量东西,以抵消你对恤液天生的饥渴。这样的‘工作’只要坚持十年以上,你的嗜血症应该就不会发作了。所以我们才说你的‘纯度’已经不够了。”白玉糖停了停,叹息道,“他如此爱你,只是未曾表达。他不想让你知道你是个血妖,所以他永远无法让你理解他对你的行为,你弟弟得到的,貌似过量的‘宠爱’,是你爸爸想放在你身上,却又放不了的爱。”

章三枫的心跳,几乎要停止,她捂住耳朵,眼泪断线般落下。他如此爱你,只是未曾表达。想放在你身上,又放不了的爱……五脏六腑,有如刀搅。

她捂住心口,颤声问:“你怎么知道我家的事?”

“有时候,我会跟你弟弟聊天。”他轻描淡写地带过,看看天色,说,“休息够了,该动身了。”

黄沙之上,到处都干燥得快冒出火来,他牵着她续飞奔,在他倒下之前。有一件事,他永远不打算告诉她。

她弟弟被困在玫瑰十字的三年来,没有皱过一次眉头,也没掉过一次眼泪,哪怕他知道自己离死亡越来越近。

他偶尔会去实验室那边看看她弟弟,有时也会出于好奇,跟这个男孩聊聊天。这孩子没来由地信任他,把家里的事,断断续续都将给他听。最初,他以为这孩子是想博同情,希望他能帮他逃脱,可是,直到临死的前―晚,这孩子也没有向他提出任何哀求。

那天晚上,他在这孩子身边,弥留之际,他问:你们会把我姐姐也带到这里吗?

不用我们带她,只要让她知道你失踪了,她自然会过来。他说的是实话。如果她来了,请你带走她,这里太冷,她受不了。这是她弟弟留在这世上的,最后一句话。

三年的宅男,悲哀的结局,这孩子却从未替自己说过一句话,掉过一滴泪,最终的最终,放在心里的,也只是自己的姐姐。所谓手足,就是这样的意思?

他的感情学习课程里,又多了一点内容。

7。

在太阳西沉前的片刻,章三枫突然看见绵绵黄沙的尽头处,竟有一排熊熊燃烧的金色火光,足有十几米高,沿着整个沙丘的边缘,把这个沙漠跟另一边的世界分割开来。见了这火光,浑身都被汗水湿透的白玉糖突然有了力气,兴奋地说:“到了!”

火焰越来越近,章三枫只感觉到一阵灼痛。

“被4E锁定的目标,不管是实验品还是工作人员,身上都会被打上烙印,就是你额头上那块的红印,我也有。只要烙印还在,不管你跑到哪里,都会被他们找到。只有撖哈拉深处这片神奇的阿波罗之焰,可以消去这个罪恶的烙印。”他落在沙地上,仰望着这片熊熊火海,“越过这片火海,你的烙印就消失了,他们再也找不到你了!回去你的世界吧,放心,这片火焰不会烧伤你!”

她的头发在识热的气流中凌乱飞动,迟迟挪不动步子。他从怀里摸出一块红宝石,塞到她手里:“这个你会有用的。总之,平安活下去,比什么都好。”

“为什么帮我?”章三枫握着匕首,“你不是他们的人吗?!”

“他们培养我学习这世上的一切知识,但告诉我,只有感情是我学不了的。他们确实没说错,我始终没学会感情。但,我学到了良知。”他看着眼前这雄伟到神圣的火焰,笑笑,“还有你的家人,他们又教了我一点点关于感情的课程。”

说着,他又掏出了小本,在最后一页上写着:感情病症第53种——牺牲。写完,他将本子用力扔进了火中。

“去吧,你虽然不嗜血了,没有纯粹的血妖的速度,但你只要吃饱了,然后集中精神往前跑,就会发现你比任何正常人都跑得快,任何山河湖海都不能阻挡你。”他拍拍她的脑袋,“快过去吧。”

“你呢?”她迟疑着往前迈了一步,又转回头,“那个4E不会放过你的!”

他哈哈一笑:“你当我傻呀!我当然不会坐以待毙!”

“那你跟我一起走!”她抓住他的手臂,喃喃道,“我只有一个人了。”

“你妈妈不是还在吗,她只是出走了不是吗?也许她还活着呢!”他说,“你应该去找她。”

她紧咬着嘴唇,不说话。见她这样,他无奈地说:“好吧好吧,当我欠你的,我陪你一起去找她!”

“真的?”她不相信地看着她。

“当然,当你要先走,去中国哪个叫忘川的城市,那里有个树妖,考了一间叫不停的小店,你到那里去等我!”

说罢,不等她回答,他已然往她背上狠狠推了一掌,她身不由已地落进了金亮的火焰之中。

他说得没错,这火烧身上一点也不疼,反而像温柔的水,把—身的尘土都洗得干干净净。

看着她消失在火中,他无力地坐在了沙地上。

“傻丫头,我是巧克力啊,温度太高,会融化的。”他笑了笑。他的身子,渐渐塌了下去,与金子般闪烁的沙粒,渐渐融成了一体……

8。

“你怎么没死啊?还有,干吗让她来找我?!”听完他的讲述,我的茶一喝光了,然后我觉得我嘴巴挺坏的。

“我当时也以为我完蛋了。我就是担心那丫头以后再出什么纰漏,所以希望你能帮帮她。据我所知,你帮过不少问题妖怪啊!”巧克力同志用力吸了吸杯子里的茶香,“可我没死,只是变回了最初的模样,然后,4E的烙印也消失了。那天我躺在阿波罗之焰的旁边,看到被洗去了烙印的她居然又折返回来找我,当然,她肯定没发现现在的我,我也不想她看到我这个怂样子,于是悄悄跳进她的衣兜里,跟她一起来了不停。没想到,已经被弱化的血妖,奔跑速度还是这么惊人,她只用了不到一周时间,就从撒哈拉跑到了不停,也难怪她那么饿。”

我的目光从大厅瞟向里头的某间卧房,说:“等下,你喜欢上那姑娘了?”

我知道我的侍卫总是跳跃又八卦,但我有什么办法?

“没有。”他否认,“我只是同情她弟弟。”

“你喜欢她弟弟?!”我张大了嘴。

“你真是为老不尊!”

“明知去沙漠会要了你的小命,还去。嘿嘿,没有谁会锦巾因为同情,而为对方刀山火海。”我打开水龙头,哗哗冲洗着杯子,“这是老板娘教给你的感情课程之一。”

他思索了很久,别扭地承认:“好吧,作为一个资历尚浅的小妖怪,我正在学习如何去喜欢一个人。”

“真正的感情是不需要学习的。情到真时,由心而发。你已经毕业了。”我把杯子擦干净,撇撇嘴,“不过嘛,还是等你有我年龄的十分之一之后,再回来跟我深刻讨论感情吧。现在咱们只能谈钱!”

“你有完没完了!那鸽血红够你换多少金子回来了!”他跳到我肩膀上,说,“现在该说说回礼的事儿了!”

“只要不是要我的金子,都好说!”我头也不抬,“哪怕你要敖炽去当宠物我都给你!”

话音刚落,在暗处偷听了半天的敖炽冲了出来,一副要杀我泄愤的凶恶模样,还好被赵公子懒腰抱住了。

我淡定地指着敖炽,对巧克力说:“你注意看他凶狠的模样,这也是感情的一种,但只适用于厮守多年的老夫老妻。”巧克力一头黑线。

·尾声·

翌日傍晚,天气颇好,夕阳缀满了整条巷子。

我斜靠在不停门口,目送前方一男一女两个人影,并肩离去。临走时,我对眼前这个英俊不凡的男人说道:“记住啊,别靠近火源,你现在的人形是我用纸符化的,而且我不能保证这人形能保持多久,可能一个月之后你就突然打回原形,也可能一百年都没问题。反正你有空的话,还是自己花点时间正经修炼吧,别整歪门邪道,人造妖怪怎么都不及天然妖怪呀!”

他点头:“你的回礼,我会好好珍惜。”

我问他接下来有什么打算,他望着我头上的灯笼,笑道:“但去莫复问。”然后,他很真诚地跟我鞠了个躬,说:“谢谢你,老妖怪!”

我叉着腰冲他吼:“滚!”

他哈哈大笑着,牵着章三枫离开了。

一颗巧克力,就这样告别了,跟我,跟从前的他。

一块巧克力,跟一只弱弱的血妖,真是好怪的组合。但我祝他们平安。有没有感情先不说,漫漫长路,路上有个伴,总是好的。

不过章三枫到离开时也还是不相信我已过千岁,同时这直肠肠的孩子还明确表示她不喜欢贪钱的女人,但因为我让她等到了她要等的人,所以暂时把我放到例外里。

拜托,我只是爱钱,跟贪钱是两回事呀!(纸片儿画外音:这句话说服力好低啊好低!)

回到屋里,发现敖炽居然把家里所有巧克力都吃光了,正鼓着肚子仰在沙发上喘息,见我回来,立刻坐起来,极其不满意道:“你用纸符随便化个人形就算了,非要把他弄得那么英俊吗?!”

“酸啊酸啊!”纸片儿叫嚷着从上空飞过。

我看着满地的包装纸,还有气鼓鼓的他,突然有种暖洋洋的幸福感,是的,比起他人,我们现在都活得很好很安稳,朝夕相对,坦诚以待,没有生离死别,没有荆棘坎坷,这些,是多少金子都换不来的。这个,我比谁都清楚。

我走上前,一把把敖炽抱起来,在他的胖脸上嘬了一下:“亲爱的,情人节快乐!”

敖炽愣了五秒他然后结结巴巴说:“那个,我其实早就准备好了礼物,就藏在洗脚盆里,本来还想给你个惊喜,让你自己去找的……”

我直接把他扔了出去,洗脚盆!敖炽,你脖子以上那玩意儿叫脑袋吗?夫妻局部战争再度爆发,不停里鸡飞狗跳,只有打开的电视机,在风轻云淡地播着一台情人节特别节目,里头的背景曲十分熟悉而悠扬——

Allyourlifeyou’vewaited,forlovetoeandstay。

AndnowthatIhavefoundyou,youmustnotslipaway。

Iknowit’shardbelievingthewordsyou’veheardbefore,butdarlingyoumusttrustthemjustoncemore。

该再说点什么呢,不如就这一句——只愿有情人终成眷属,情人节快乐!^_^

【飞天】

浮生物语·飞天

●楔子●

一进门,九厥就大声嚷嚷着真冷真冷,边说边挤进沙发里,毫不客气地用臀部把霸占了最佳取暖位置的敖炽撞到了一边去。然后在敖炽发飙之前,赶忙道歉,说一时眼拙,把弱小浑圆的他当成新买的沙发靠垫了。

敖炽把手里的书一扔,跳到沙发靠背上,指着九厥的鼻子怒骂:“你眼睛长鼻孔里了是不是?爷我穿得如此端正潇洒,哪里像靠垫?啊?哪里像靠垫!”

他不像个靠垫吗?连我都不能说服自己。本来就是小小肥肥的一只,又穿了件完全不合身的带厚绒的斑马防寒服,再缩手缩脚往沙发里一窝,横竖看都是个靠垫!早就提醒过他不要乱网购衣服,就是不听。

“哟,咱敖炽大人还看上书了呀!”九厥骂不还口,还帮他把地上的书拾起来,“咦?《物种起源》?”

敖炽一把将书抢回来,翻了个大大的白眼,跳下去,蹲到红外线取暖器的正对面,断续他的阅读。

九厥挪到我身边,看看专注的敖炽,又指指自己的头,悄悄问:“你是怎么欺负人家了?这可不是敖炽的风格哪!”为了早日变回从前那个身高体重法术包括臭脾气都在我之上的敖炽,他正在尝试各种方法,包括研究达尔文的进化论在内。

“随他去吧。看书总比上网乱买东西好。”厚厚的冬衣把我裹成了一头圆润的北极熊,抱着热乎乎的暖手袋,我半睁着眼,懒懒缩在沙发里。

“切!”九厥边搓手边抱怨,“你也不至于省成这样吧,大厅里的空调开一开,死不了人的!”

“你这种光吃不给钱的怂人多来几次的话,不停可能连取暖器都用不起了。”我打了个呵欠,天一冷就想冬眠。很少有妖怪怕冷,毕竟不是人类,没有那么脆弱敏感的感官细胞,反而是九厥跟我这两个老妖怪,越来越怕冷似的。混迹人间的日子长了,很多时候便忘了自己的真面目,情不自禁地配合着眼前的这个世界,有爱憎,知冷热,这才是人类的样子。

最近一周,气温居然降到了零下,这可是三月的南方!北风呼啸的声音,把其他任何动静都弱化了。

“你门口几时多了个鞋匠?”九厥突然想起了什么,奇怪地问我。一想到门口的人,我的睡意立刻减去了三四份。

三天还是四天前吧,我外出归来,远远地便瞧见不停的门口,坐了一个人。还没走近,就闻到一阵刺鼻的酒气。男人,蓬头垢面,浓密的大胡子遮住了半个脸,长而厚重的深蓝色羽绒服把他整个包裹起来,杵在地上的衣角全是灰土,十分不讲究。另外,他只有一只脚。

他旁若无人地坐在我的店门口,专心地整理他带来的东西,一个木箱子,一堆鞋子。各式各样的,老式绣鞋,新款皮鞋,男人穿的,都有。

这堆破烂加上他,几乎占去了我半个门口。

“你……”

“嘿嘿。”他抬头,对我傻笑。

“这是我的门口,先生。”我尽量礼貌。

“我是做鞋的!”他牛头不对马嘴地答我,然后埋头,把一堆凿子、榔头、锉子、胶皮等等玩意儿摆了一地,拿出一双没做完的鞋继续做。

“这是我的门口!”我的口气加重了两个加号。

“姑娘,我走累了。”他剧烈咳嗽起来,暮色跟灯光交织在他身上,清冷落寞,“你这里比别处都亮堂,我歇够了就走,行么?”

我看看越来越坏的天气,又看看他冻得通红的手,默许了。他又跟我傻笑。可是他一歇就歇到了今天。

纸片儿从门缝里看到,他晚上就用一床薄毯遮住自己,喝他那个脏兮兮的酒葫芦里的酒,然后嘀嘀咕咕些鞋子啊脚啊之类的胡话,靠在墙边就睡。白天他不吃也不喝,就埋头做鞋。气温不停下降,呵气成冰的日子里,我真怕他一夜冻死在我门外。

我让他到店里来,他拒绝,傻笑说外头好,自在;给他热水热食,他拒绝,说不饿也不渴;给他厚棉被,他拒绝,说要冻死早已冻死。怪人,不过,他也许不是人。透过浓浓的酒气,我隐隐嗅到了别的味道。不管了!我嘱咐纸片儿随时注意外头的动静,一旦他有什么不妥,马上让赵公子把他扔到别处去。

敖炽说,这个疯子有问题,要出去教训一下对方。结果,他穿着一双做工精巧,十分合他的肥龙爪的棉布鞋大摇大摆地回来了,大赞对方人好手艺好,一见面就当场做了一双鞋子给他。

我问他为何要送鞋给敖炽,鞋匠答非所问地说:“有鞋穿多幸福呀!”这……完全不能沟通。我的思维从小鞋匠挪到九厥的脸上,问:“说了半天,你突然跑来我店里做什么?”

他指了指天上,眨眨眼:“来提醒你,可能很快有人来找你的麻烦。”

“天界的人,找我的麻烦?”我冷笑,“我区区一个妖怪,谁这么看得起我?”

“战神獠元。”九厥缓缓道。

“他?!”话音未落,在场的所有人,都感到房间里的温度突然直线飙升,一团灼眼的火光自虚空而降,高大的身影,在火中若隐若现……

1

“送我过了那条河吧。”靡沫站在湿漉漉的青草上,对身后的男人说。

清波碧浪的河水横在眼前,远处,晨雾在黛青色的山峦上游动,像一层层总也掀不完的蚊帐,这相同的景色,他看了无数年,今天特别无趣。

“已经送你过了很多条河了。”他笑笑,“难道要我把你送到天上去么?”

“可以吗?”靡沫瞪大了眼睛,红润的嘴唇俏皮地圈成一个小圈。每次,靡沫摆出这种天真期待的表情,他都不会拒绝。但,今天不行,以后,也不行了。

“就到这儿吧。”他看看天,“马上会有人来接你。”

五谷神向来守时,这个喜欢把稻穗插得满头都是的老太婆,祥光普照地从她的世界降落到他们面前。

天界女神的光彩,晃得靡沫几乎睁不开眼。

五谷神上下打量了靡沫一番,很是满意,慈祥地拉起她的手,说:“随我走吧。我已奏请天帝,在长征录上记下了你的名字。今后,你便是天界的偿愿仙女,受世人景仰供奉,功德无量。”

靡沫怯怯地点头。五谷神朝他点点头,说:“你尽职尽责,对天界忠心耿耿,必有封赏。”

他在心里冷笑。

“给我吧。”五谷神伸出她皱纹满布的手掌。想当年,这双手是何等光洁细腻,如凝膏脂。时间,终究连神也不放过。

他迟疑了片刻,从怀里掏出一个拳头大小的锦囊。锦囊里头,是一根白色的线。五谷神一把将锦囊拿过,揣在袖中,转身拉起靡沫的手,像拽住一条生怕溜走的鱼一样。

靡沫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挣脱她跑回他身边,拽住他的衣袖:“你说过,等我变成神仙就会有脚了。呐,你说过你会亲手做一双绣鞋给我的。下次,我来人界来找你时,你要给我!不然我就一辈子光着脚走路!”她大概想到了什么好笑的场面,咯咯地笑个不住。

“好。”他摸摸她的头,“去吧。”

靡沫却还是不肯松手,她偷看了五谷神一眼,对他附耳道:“你不是说,线,要将到最信任的人手里么?”

“嗯。”

她皱起秀气的眉:“那我要你留着!不要给她!”

傻丫头啊。他在心里苦笑。

“你可以像信任我一样,信任她。”这样的谎话,他说了无数次了,说得他都快以为这是事实了,“她是天界的五谷神,掌司人间五谷生灭,是很受人尊重的神。你今后,要在她座下好生修行,尽你该尽的职责。”

这次是五谷神,上次是病役神,上上次是四季神还是谁,记不得了。反正相同的话,他已经重复了许多许多年。而这许多许多年里,他也是如今天这般,送走了许多许多“靡沫”。

“要是我做神仙做得不好,你可不可以接我回来?”靡沫就是舍不得放开他的衣袖。

我接不了你了,你的线已经交给了别人。

他微笑:“好啊。”

“还有小悦跟铁头他们,以后你要督促他们勤加修炼,下一次一定要被选中!我在天界等他们!”

小悦,铁头……他们不会有下一次了。

“好啊。”他继续微笑。

“走吧。别误了时辰。”五谷神有些耐烦了,过来一把抓住靡沫的手。女神的祥光比刚才更亮眼了,淹没了身边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

他仰头看天,五谷神的光迹照亮了沉闷的天空,如果凡人看到,必定是一番呼天抢地的跪拜。神啊,除了虔诚地向你们跪拜,向你们祈求,他们还能做什么?可是,他眼里的天空,没有神的模样,只有一只雪白的风筝,身不由己地往上飞,再也不能停下来。

他垂下眼,往回走。衣袖上,还留着靡沫的余温。

今年,已经愁眉不展了两年的老百姓们终于笑了,因为丰收了。从前年开始,他们的土地不论如何耕种,都收获甚微,饥荒成了所有人的苦难。人们拿出仅存的粮食,向天神祈福,希望掌管五谷的神,能显灵相救。每家每户,虔诚得恨不得奉献出自己的生命。求了两年,神终于听到了。

他站在金黄肥沃的稻田边,面无表情地听人们的欢声笑语,听他们一遍又一遍唱着对神的颂歌。一阵风吹过,天空中的云朵慢慢移动着,他抬头望那些数不尽的白云,嘴里却执著地数着:“一个,两个,三个……”

2

啧啧,义父又在犯傻了,明明浑身都是杀猪匠般的粗犷,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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