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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金刚不坏之身-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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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盘,灵活闪避开一辆又一辆挡在前方的汽车,额头上已经沁出密密麻麻的冷汗。
  章可贞也同样的冷汗直冒,尽管刹车失灵可能导致的车毁人亡不会给她带来任何伤害,但与她同坐一辆车的时承平可是血肉之躯,她无论如何不希望亲眼目睹他遭遇车祸事故。
  为了保护时承平不受伤害,章可贞急中生智地想出一个办法:“承平,我来帮忙刹车,你控制好汽车千万别翻车。”
  “你帮忙刹车——怎么帮?”
  “当然是用我的金刚不坏之身。”
  一边说,章可贞一边弯腰掀开铺在脚下的车地毯,然后双脚用力一跺,轻而易举地跺穿了座位下的金属车地板。她的金刚之躯既然可以坚固到抵御任何伤害,自然也能轻松破坏一切钢铁之物,它们在她面前都没有硬度可言。
  车地板被跺出洞后,章可贞伸出两只脚直接杵在路面上,利用摩擦产生的阻力来减缓疯狂的车速。
  “看我名符其实的脚刹。”
  靠着章可贞那一双临时充当刹车的脚,时承平终于操控着汽车结束了生死时速的狂奔,在马路边停下来了。
  而在他们身后的马路上,两道硬碰硬产生的摩擦痕迹如刀痕一样刻在路面上。有辆丰田车正好尾随在后面,开车的司机好心地减缓速度降下车窗询问:“你们车子是不是出故障了?车底有东西把马路都磨坏了。”
  时承平勉强一笑:“是啊,车子出了点故障,我正停下来打算检查一下。”
  丰田车司机加速汽车离开后,时承平不由自主地低下头查看章可贞的一双脚。她脚上穿着的一双工字坡跟凉鞋已经磨得完全失去了鞋底,只剩下鞋面。但那一双小巧的纤足却完整如初,只是原本雪白的足背蒙上了一层污黑灰尘,足底更是沾满了与柏油马路摩擦时产生的碎石屑。
  看着眼前那一双脏兮兮却完好无损的脚,时承平震惊得良久无语。好半天后,他才感叹不已地骇笑着开口说:“如果是我这么做,现在两条腿估计都已经磨到大腿根了吧?”
  险情已过,章可贞紧张的心情一松,就笑盈盈地跟他打趣起来:“你的估计太乐观。这种速度产生的摩擦力,如果换成你的血肉之躯来硬扛,恐怕至少也要磨到部了。”
  时承平心有余悸地直点头:“的确。如果不是有你这个超人在,我现在十有八九要挂掉了。章可贞,非常谢谢你救了我一命。”
  “不用谢,很高兴能救你一命。现在赶紧打电话找4S店来救援吧,你这辆车得彻底检查一遍才行。”
  “我一般每隔半年就会把汽车送去保养检修一次。不过今年因为太忙了,的确还没有送它去养护过。”
  “以后千万别再这么大意,车子到了该保养检修的时候就送去保养检修吧。对了,这个洞我得先弄好。”
  一边说,章可贞一边弯下腰用手把跺穿的金属车地板掰回原样。金属板被她跺穿时,从受力点四分五裂向下张成一个洞,现在她像摆弄纸片似的把分裂的金属板拼回原状。再把地毯铺回去,一切看起来就都恢复原状了。
  “OK,这样看起来车子就没有异样了。不过,送去维修时工人会发现车地板有破损,到时候你再编个受损理由吧。”
  看着她就如拼纸一样轻而易举地拼好了金属车地板,再想起她刚才同样是一脚就轻而易举地洞穿了金属车地板,时承平不禁骇笑道:“你还说你不是超人,你的超能力都可以去拯救世界了。”
  章可贞扮个鬼脸笑道:“拯救世界这种大事就交给美国的超级英雄负责吧,我一个小女人可没有那种雄心壮志。”
  

  ☆、第22章

接到时承平的电话求援后,4S店的工作人员在一个小时内带着拖车赶来了。时承平和章可贞一起坐他们的车回了市区,高尔夫球场之行被延期到了下午。原因有两个,第一他们没有车继续前往;第二章可贞也没有鞋可穿,必须要先去商场买双鞋。
  那位4S店的工作人员赶到后,对于章可贞的光着一双脚表示奇怪。那时候她已经把仅剩鞋面与鞋带的凉鞋解下来,扔进了马路附近的垃圾箱。而时承平也从后尾箱里拿出一瓶矿泉水,帮她把两只脏兮兮的脚冲洗干净了。
  对于自己光着脚的原因,章可贞解释是因为一只鞋忽然坏了不能再穿,干脆就把另一只也脱下来扔掉了。这个原因说得通,工作人员也就不再多问,回城路上直接把他们俩在一家商场门口放下来。
  时承平陪着章可贞在商场买了一双新鞋。对于这位光着脚来买鞋的顾客,女鞋店的售货员都是一脸惊讶的神色。但也因此知道这是一位肯定会消费的顾客,因为消费需求明明白白地摆在那儿,便十分热情地为她推荐商品。
  “小姐,你的脚很秀气很好看,可以试穿一下这双细带镶水钻的凉鞋,穿起来一定漂亮极了。”
  章可贞原本打算随便挑一双鞋子,只要试穿合适就买下走人。但是售货员手里那双复古风格的红色细带镶水钻凉鞋实在美呆了,她情不自禁地就接过来试了一下。
  如售货员所说,章可贞有着一双很漂亮的玉足。脚形纤巧,脚弓优美,足趾一粒粒如珍珠似的排列着,十片晶莹的粉色趾甲像桃花的花瓣。当凉鞋的红色镶钻细带一圈圈曼妙缠绕上雪白莹润的脚背时,如是雪地里有梅花绽放,俩俩相得益彰。
  “你看,小姐,我就说你穿这双鞋子漂亮吧。先生你说是不是呢?”
  低头看着眼前美足加美鞋的珠联璧合,时承平毫无异议地点头:“嗯,是很漂亮。你站起来走几步,看看走路舒不舒服。如果没问题,就买这一双好了。”
  章可贞听他的话站起来走了几步,感觉这双鞋除了美貌值高外,舒适度也很不错,便点点头说:“那就这双吧。对了,这双鞋多少钱啊?”
  “小姐,这双鞋现在是换季清仓价,打五折,很划算,只要899元。”
  章可贞一怔,一双凉鞋打过五折后还要近千块,未免有些太过奢侈。但是时承平已经不假思索地掏出钱包说:“行,你开单据吧,我去付款。”
  “不行,这么贵的鞋子怎么能让你买单呢?”
  “你之前的鞋子是因为我才弄坏了,现在要买新鞋自然应该由我负责买单,不是吗?”
  “可是我那双坏掉的凉鞋没那么贵,当初买时只花了99块钱,这双却翻了几乎九倍呀!”
  时承平一边挥手示意售货员去开票,一边在章可贞耳畔压低声音说:“是,你坏掉的那双鞋的确不贵,却因此救了我的命。老实说,我送你一双九百块的鞋子还觉得不足以报答救命之恩呢。所以,别跟我争了。这个单我买定了。OK?”
  他就在她耳畔低语,她能清晰感受到来自他唇齿间的气息,温温热热地缭绕在耳根处。如此亲密的距离,带来一份异常亲昵的感觉,让她的双颊立即晕开了两抹霞红,心咚咚直跳,有些羞怯又慌乱地别过头什么也不说了。
  时承平送给章可贞的这双红色细带镶水钻凉鞋被她当成了宝贝。当天虽然只在脚上穿了不过半天时间,傍晚下班回到单身公寓后,她一换下来就马上拿进卫生间,爱惜地用湿抹布把鞋子里里外外都抹得干干净净。
  因为喜欢一个人,所以善待所有与他有关的东西,这是一种爱屋及乌的行为,章可贞自己心里很清楚。看着手里抹得一尘不染的那双鞋,她悄然长叹着对自己说:章可贞,看来你真的很喜欢时承平呢。对不对?
  自己问的问题由自己的心作答,她几乎可以清晰听见自己内心深处的声音在说:是啊,我很喜欢他。如果他也能爱上我的话,我愿意为他放弃金刚不坏之身,做回一个平凡却幸福的小女人。
  香港中环,半山区的爱都大厦。时太太居住的豪华住宅中,她正在书房里与一位西装革履相貌英伟的中年男子密谈,一脸气急败坏的神色。
  “什么?又没有成功。伟健,你找的那个豪哥到底行不行啊,他到底是怎么办事的?我花了一百万请他解决问题,他却一而再地失手,简直就是废物一个。”
  中年男子古伟健是时太太的表弟兼私人助理,也是她最信任最依赖的人。关于除去时承平这桩大事,她与他精心谋划后,决定花一百万在香港找杀手,再过埠去内地杀人。
  杀手豪哥已经秘密潜入S市一星期了,伺机下过两次手,却都以失败告终。对于古伟健的不满质问,豪哥表示都是目标人物命大的缘故,煤气爆炸侥幸逃过一劫,刹车失灵居然又侥幸逃过一劫。原本两次暗中动过手脚后,豪哥都以为时承平其人就算不死也得报废。偏偏却事与愿违,他不但没有死还毫发无伤地活下来了。
  此时此刻,对于时太太的滔滔怒火,古伟健安抚道:“淑贤,你别着急,那小子一时走狗屎运,所以才逃过了两次暗算。豪哥已经向我保证,第三次绝对不会让他逃脱了。”
  “叫他动作快一点。上回贱人拒绝了老头子要野种认祖归宗的要求后,老头子也觉得他们母子在故作拿乔,所以按兵不动地不再联系他们,等着看他们会不会按捺不住性子自己找上门来。最好在这期间速战速决地把他解决掉,别让他和老头子见上面。”
  “淑贤,你要怎么速战速决,总不能让豪哥直接拿把枪去把他干掉吧?”
  “当然不行了,那么做就成了太过明显的仇杀,警察会立案调查,老头子也会第一个怀疑是我下的黑手。还是要想办法制造意外的假象,这样能避免很多麻烦。”
  “我也是这么跟豪哥说的,一定要让那个时承平看起来像是死于意外,这样才不会牵连到你,不会影响到承珊继承时家家业。”
  时太太情不自禁地偎向古伟健的怀里,说:“伟健,我现在只有承珊和你了。你就是我们母女俩的依靠。”
  古伟健搂紧她说:“放心吧,淑贤,我一定会帮你、帮我们的承珊的。”
  4S店那边拖走了时承平的汽车后,第二天就告诉他刹车失灵是因为刹车总泵里的真空助力泵失效导致的,已经为他更换维修过了。不过维修人员在做全车保养时,又发现了汽车副驾驶座下的车底板有开裂痕迹。如果需要更换,这一项费时会比较久。
  “奇怪,时先生,那个地方怎么会裂开的呢?”
  尽管很清楚个中原因,时承平却只能揣着明白装糊涂:“是吗?我都不知道那地方裂开了,那请你们帮我修好吧。谢谢。”
  汽车送去维修期间,苏盈把自己的一辆宝马车借给儿子使用。事发当天他去取车时,她有些不安地说:“承平啊,我怎么觉得这个月你好像霉运当头似的。前两天家里刚发生过煤气爆炸,现在又跑出一个汽车刹车的问题。还好你发现得早及时停了车才没有出大事。”
  对于汽车刹车失灵差点导致车毁人亡这种事,时承平当然不会如实告诉母亲,一来不想吓着她,二来也不能透露章可贞的秘密。所以,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发现刹车不灵时车速正好不是太快,就赶紧想办法在路边停了车,一切有惊无险。
  不过无论时承平再怎么轻描淡写,身为母亲的苏盈听到这类消息时还是照样后怕不已,当即表示这两天一定要抽空去庙里走一趟,为儿子烧香祈福。听得他啼笑皆非又无可奈何。
  不只是苏盈,第二天时承平开着宝马车去新视觉机构上班,在停车场里遇见了孟哲。得知他暂时换开宝马车的理由后,他也由衷地呀了一声说:“承平你最近怎么这么倒霉呀?又是摊上煤气爆炸,又是遇上刹车失灵——友情建议你赶紧去庙里烧个香,求求菩萨保佑吧。”
  时承平哭笑不得地推搡了他一把说:“喂,你好歹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怎么说话跟我妈一个水平啊?”
  “伯母也这么说吗?那就对了。关心你才会紧张你,紧张你才会在这种人力无法左右的运气问题上去祈求上苍的力量来保佑你。Do?”
  “OK,I。”
  两个人一边说一边进了电梯,电梯从负一层的车库升到一楼大堂停住后,走进来的人正好是章可贞。一见到他,孟哲很自然地问:“章可贞,听说昨天你又和承平一起经历了生死时速,一定吓坏了吧?”
  

  ☆、第23章


  两个人一边说一边进了电梯,电梯从负一层的车库升到一楼大堂停住后,走进来的人正好是章可贞。一见到他,孟哲很自然地问:“章可贞,听说昨天你又和承平一起经历了生死时速,一定吓坏了吧?”
  章可贞不假思索地点头:“是啊,我当时吓出了一身冷汗。”
  时承平一开始还以为章可贞只是在假意附和孟哲,因为她是根本不可能吓到的。汽车当时虽然在上演生死时速,但她的金刚不坏之身根本就不会受伤,又有什么可怕的呢?
  但是看到章可贞一边说,一边下意识地朝着自己瞟了一眼,亮晶晶的两只眸子中满是由衷的紧张关切之色,时承平忽然有所明了地微微一怔:她是真的吓坏了,因为她担心我会出事。这种紧张是出于朋友之间的关心,还是……
  时承平本能地不愿继续设想下去了,因为他曾经提醒过章可贞千万不要爱上自己,虽然那个八字太硬会克人的理由对于她这位金刚美人来说根本就不碍事,但是他个人却仍有顾虑。一来往事的阴影尚未散尽;二来章可贞的情况是如此特殊。
  时承平无法不考虑一个重要的问题:如果章可贞真的爱上了他,而他也对她的感情有所回应的话,她没准会为了爱情毅然选择放弃金刚不坏之身,来换取比翼双…飞的鸳鸯生涯。那可能会让她付出生命的代价,这个代价太大了,让他无法不顾虑重重。
  时承平片刻的分神思索中,孟哲与章可贞在一旁继续谈论着这桩事故。
  “好在过程虽然惊险,结果安然无恙。不过说起来,承平这几天真是有点流年不利啊!一而再地遇上意外状况,虽说都是有惊无险,但我觉得他很应该去庙里烧个香求菩萨保佑。你说呢?”
  章可贞深有同感地点头:“是啊,可以去虔诚祈祷一下。要知道,有时候祈祷的力量是无穷大的。时先生,你不妨考虑一下啊!”
  时承平这才回过神来,“哦,好吧,考虑考虑。”
  这时候,电梯正好到了,孟哲一边走出去一边接听铃声大响的手机。时承平与章可贞双双落在后头,一块并肩偕行朝着办公室走去时,他半真半假地和她开起了玩笑。
  “你说,如果我也像你那样虔诚祈祷,有没有可能再次招来外星人把我也改造成金刚不坏之身呢?那样的话,我就也可以像你一样不用担心任何意外发生了。”
  章可贞笑吟吟地说:“你不妨试一试,谁知道这一刻的天空中有没有外星飞船经过呢?如果有,而他们又乐于助人的话,说不定你真能和我一样上演神奇大变身呢。”
  七月底八月初的时候,正是服装换季的时候,做服装生意的苏盈每天忙得团团转。尽管如此,她还是不忘抽一天空去S市香火最盛的观音庙为儿子烧香祈福,秦笙也特意请了假陪同她一起前往。
  秦笙与苏盈的关系很亲密,一种类似母女般的亲密。而时承平和母亲的关系反倒还没有那么亲密。
  当年秦笙与姐姐秦筝相认不久后,就通过她认识了苏盈母子。那时候苏盈就对这个身世坎坷的少女十分同情怜惜,因为她的不幸让她有物伤其类之感。毕竟当年的苏引弟有着类似的遭遇,都是在缺乏亲情关爱的环境下长大的。而且秦笙那种小鸟依人般的柔弱姿态,又是那么的招人怜爱。
  秦筝去世后,时承平把秦笙当成自己的妹妹一样照顾,苏盈也自然而然地将她当成了自己女儿一样处处呵护。她就像苏家一员似的经常在苏家出入。
  大学毕业后,秦笙需要搬出宿舍另租房子。苏盈主动把名下的一套单身公寓无偿提供给她居住。苏盈还曾经想过认她当干女儿,却看出来她喜欢上了时承平后改变了主意,觉得让她当儿媳妇也挺不错。
  苏盈觉得秦笙是个挺适合当儿媳妇的人选,希望儿子能抛开过去和她一起去开始新生活,但时承平却不假思索地拒绝了母亲的提议。
  “妈,我只是把秦笙当成妹妹,没有其他的想法,您最好别在她面前乱说话。”
  “妈知道了,你没想法就算了,妈啥也不说了。”
  虽然苏盈知趣地不再提这件事,但她个人还是很喜欢秦笙,两个人之间类似母女似的亲密感情也没有受到任何影响。秦笙经常来家里看她,她也隔三差五地就会叫她过来吃饭。她们之间电话总是打得很勤,微信上的互动也很多。
  像苏盈那天刚在微信上发了一条消息,说“儿子最近好像在走霉运,明天要去观音庙为他烧香祈福”,秦笙就第一时间点赞并留言说:“伯母,明天什么时候去?我请假陪您一起去。”
  踩着朝阳的步伐来到观音庙后,苏盈虔诚地烧了香,又捐了一笔丰厚的功德钱,求来了一道在菩萨金像前开过光的平安符。和尚说将符纸放进钱包随身携带可以保平安。
  “伯母,您一会儿还要回公司开会,这个平安符我帮您给承平哥送去吧?”
  苏盈知道秦笙的心思,宛尔一笑说:“好啊,那就你帮我送去吧。”
  秦笙带着平安符来到新视觉机构,刚走出电梯就遇见了孟哲。一见到她,孟哲就明了地含笑问:“你来找承平吗?”
  “是啊,孟大哥,承平哥在办公室吧?”
  “他不在呢,这周他有外景拍摄的工作,基本上没有在办公室的时间。你来之前没给他打个电话吗?”
  “没有,我想他应该会在。不在也没关系,我回头再找他好了。”
  秦笙不提找时承平有什么事,孟哲也不好问,只是体贴地说:“那你现在要去哪儿?我正好要开车外出,可以送你一程。”
  秦笙稍稍犹豫了一下:“孟大哥,会不会麻烦你呀?”
  “不会,油门一踩很方便的事。”
  “那好吧,我只请了两个小时的假,现在该回公司上班了。”
  孟哲开着车载上秦笙来到孟氏企业的办公大厦楼下后,她一边下车,一边道谢:“孟大哥,谢谢你送我。”
  “不客气。”
  道过谢后,秦笙步伐轻盈地朝着大厦门口走去。孟哲没有立即发动汽车走人,而是目光眷恋地目送着她的身影,准备等她完全进了大厦后再离开。
  走到大厦门口的秦笙却被一个人拦住了。那是一个油头粉面,穿着一件花衬衫的中年男人,带着一脸讨好的笑容对她说:“小笙,你长这么大了,而且还长得这么漂亮,老爸差一点都认不出你了。”
  这个中年男人就是秦笙的生父秦刚。当初他扔下女儿去了福建后就一直没有回过老家,也没有寄过一分钱回来抚养女儿,全靠秦笙的奶奶用微薄的退休金带大她。秦笙考上大学的那一年,曾经因为没有学费打过电话向父亲求助,而秦刚以没钱的理由拒绝了她。并主张与其花钱去上大学,不如趁早出去打工赚钱来得实惠。那是她最后一次和父亲秦刚通话,从此再没联系过他。
  大一下半学期时,秦笙的奶奶病逝。身为孙女的她特意赶回家乡为奶奶奔丧,身为儿子的秦刚却缺席了丧礼——因为他在福建那边嫖…娼被抓,又不巧赶上严打,被送去劳教了半年,没办法回家奔丧。得知这一丑事后,秦笙更加憎恨父亲了,父女俩再无任何来往。
  算起来,秦笙已经超过十年没有见过父亲秦刚了。这天他意外地出现在眼前,她的第一反应是惊讶。而惊讶过后,则是一脸毫不掩饰的冷漠与厌恶。
  “我没有你这种爸爸。”
  

  ☆、第24章

“我没有你这种爸爸。”
  硬梆梆地丢下这句话,秦笙就想绕过秦刚直接进大厦,却被他伸开双臂拦住,涎着脸笑道:“小笙,别这样,我好歹也是你的亲生父亲,你不认我也否认不了这个事实。”
  秦笙冷笑道:“你这种亲生父亲不要也罢。这些年你管过我吗?如果不是有奶奶,我早就饿死了。”
  秦刚强词夺理地说:“你奶奶是我亲妈,有她管你不就等于是我管你嘛。”
  “我可不这么认为。我只认奶奶的养育之恩,至于你,我早就不当你是我爸了。还是那句话,我没有你这种爸爸。”
  “小笙,话可不能这么说,我到底是你亲爹,没有我就不会有你。生恩虽然没有养恩大,终究也还是一份恩情。这份生育之恩,你怎么也该报答我的。对吧?”
  早在三年前,秦刚就因为嫖…娼一事被福建那位寡妇赶了出来。然后他就一直东游西荡地打着散工,混着日子。今年实在混不下去了,他就灰溜溜地回了老家想让哥哥接济一下自己。他嫂子当然不愿意养着这么一个废物弟弟,便打发他去S市找秦笙。说是秦笙刚在那边找到了工作,还当了经理(其实是助理),养活他这个老爸应该不成问题。
  秦刚听得精神一振,女儿开始赚钱了,可以养自己这个老爸了,这是多好的事啊!但是他还有些担心女儿会拒绝她,所以特意去查了一下相关法律,还在网上找律师进行了免费在线咨询。咨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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