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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金刚不坏之身-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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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盯着那棵梧桐树看了好半天后,时承平抬起手指着树荫上的一角鲜红,声音犹疑地询问:“阿昆,你来看一下,那根树枝是不是折断了?还有,树枝上是不是挂了什么东西?”
  那是一种十分慎重的求证语气,仿佛他无法相信自己的亲眼所见。阿昆有些惊讶地帮他确认:“是啊,有一根树枝折断了,然后枝头上挂着一块红布。时先生难道你看不清楚吗?”
  和阿昆求证了自己的视力无误后,时承平仿佛成了一个急性痴呆症患者,呆呆地继续死盯着梧桐树看。直看得实在想不通的阿昆忍不住地发问:“时先生,这棵树有什么好看的呀?”
  时承平依然没有回答阿昆的问题,只是一脸惊诧莫名又茫然不解的神色盯着那棵梧桐树反复看了又看……
  咖啡泼人事件后的第二天,“被烫伤”的章可贞就活蹦乱跳地又跑回来上班了。
  同事们一见到她,都关切地询问起她的烫伤情况如何。她笑眯眯地回答:“还好,烫得不是太严重,搽过药就没事了。”
  尽管章可贞满口说自己没事很好,但是孟哲知道她昨天被烫伤了,工作时难免会照顾她几分。这天就没让她跟自己出外景,而是打发她留在办公室整理与编辑一些图片资料。
  章可贞对着电脑工作时,阿昆跑过来找她闲聊。她有些奇怪地问:“怎么你今天这么有空啊?时先生就你一个助理,你平时不是总忙得不可开交吗?”
  “平时的确很忙,Boss是个工作狂,底下的人也要跟着受累。但是时先生今天没来上班,我也就能偷一点懒了。”
  章可贞随口问了一句:“时先生今天为什么没来上班啊?”
  “他最近可能加班加得太多,精力透支了,状态很不好。昨天下午出完外景开车回来时,都快到公司了他无缘无故突然来个急刹车,然后傻不愣登地盯着路边一棵树看了老半天。你不知道,那一刻他的表情简直是年度最佳智障。而且,他回到公司后都还是这么一派脑功能退化的痴呆模样。被孟先生看见了不放心,就强制性地让他今天放上一天假,连着双休日一起休息三天,好好养足精神再回来上班。”
  章可贞不解地问:“时先生盯着一棵树看什么呀?”
  “我一开始也不明白他看什么,后来才知道,他在看树上一根折断的树枝和枝头挂着的一块红布。你说这么普通的东西有什么可看的呀!还看得没完没了。他如果不是我Boss,我肯定会冲他喊‘你该吃药了’。”
  阿昆的一番话,听得章可贞一双乌漆漆的大眼睛扑闪了一下,顿时意识到了什么……
  

  ☆、第5章

S市近郊银沙湾,依山傍海的一片绿坡上错落有致地散布着一幢幢漂亮的花园洋房。最东端的一栋双层小别墅,就是时承平住的地方。
  单独在国外生活了多年,时承平早已经习惯了独居生活,注重个人隐私空间。所以他回国后并没有与母亲苏盈住在一起,而是选择独自入住银沙湾的这栋别墅。
  别墅还是当年时承平出生后,他母亲苏盈“母凭子贵”得到的香港商人时华浩的礼物。之前他只是租套公寓给她住,有了儿子才有了破格待遇,特意为母子俩在风光优美的银沙湾修建了一栋新屋,产权登记成了儿子的名字。
  时华浩去世后,时太太断掉了苏盈的经济来源。除了平时积攒下来的一笔存款外,苏盈手里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这栋别墅。如今别墅已经是二十多年的老房子,花岗岩的外墙已经变得黯淡与陈旧,地址也有点偏僻。但是胜在有着依山傍海的优美风景,以及喧闹市区所没有的安静。
  时承平从小就生活在这栋别墅,对故居有份天然的依恋与亲近感。所以他一回国就直接住进了这里,而不是母亲苏盈目前在市中心居住的一套楼中楼豪宅。
  上午九点多,阳光正好,金色光线透过明亮的落地玻璃长窗,一路泼墨似的洒进来,染得满室澄黄。
  卧室中央的一张欧式铜床上,时承平正独自一人躺着。他早就醒了,却一直没有起床,而是静静地躺在床上出着神。因为,他忍不住又思索起了那桩让困挠着他的怪事。
  前天晚上发生的撞车事故,他明明亲眼看见有人被失控的汽车撞飞,结果却令他不得不相信是自己的眼睛因超负荷工作太久太累,导致出现了幻觉。整件事是他搞错了。
  可是,昨天在事故路段看到的那截断枝与那角红布,分明又在印证着他对车祸的判断无误——车祸中的伤者被撞飞后很有可能摔落在路旁的树荫里,所以树枝才会有折断现象,而红布应该是被断枝勾破的裙子一角。整件事他并没有搞错了。
  然而,如果他没有搞错,那么问题来了——他亲眼目睹被撞飞的章可贞,为什么会好端端的毫发无伤?
  这实在太不科学了!要知道这种程度的撞击,血肉之躯的人类身体根本无法承受。如果章可贞真是那个被宝马车撞上的受害人,百分百已经当场挂掉了。根本不可能第二天还活蹦乱跳地出现在公司打卡上班,除非是诈尸。
  想来又想去,时承平最终只能承认一点:如果章可贞不是车祸受害人,也就是那天晚上的车祸根本没有人受伤。这即是最正确也最科学的判断。
  基于这个科学的角度,时承平只能再次相信是自己的眼睛出现了幻觉。至于事发地段那棵梧桐树的断枝与红布,他想只能解释为巧合。断枝也许是被风吹折的,红布可能也是被风吹上去的。唯有如此,整件事情才算说得通。
  床头柜上搁着的手机忽然铃声大振,时承平坐起来接听电话,话筒那端是母亲苏盈的声音:“承平啊,孟哲说你最近状态不好,他今天放了你一天假在家休息。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啊?”
  “没有,妈,我就是最近有点累。”
  “一定是工作太忙了,又没有好好吃饭的缘故吧。你一个人住吃饭总是随便对付,今天中午过来妈妈这边,我让保姆给你煲上一锅好汤补一补。”
  “好的,妈,我待会儿就过去。”
  正午十二点前,时承平开车进城来到母亲家吃午饭。餐厅里,保姆已经在餐桌上摆好了精致考究的三菜一汤。
  穿着一身真丝家居服的苏盈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接电话。见到儿子进了屋,她笑眯眯地朝他招手示意后继续通话。他只听了一两句,就听出来母亲在讲业务电话。
  今时今日的苏盈,早已经不再是当年那个靠美色讨生活的外来妹了。她原本是北方一个偏僻乡村的农家女儿,因为父母一心想生儿子,却一连三胎都生了女婴,所以年纪最小的她刚一满月就被送了人。收养她的人家是乡间一对开杂货铺的夫妇,因为结婚多年都未能生育,遂按风俗抱养了一个女娃,希望来引来一个男娃。还因此为她取名叫引弟。
  引弟两岁那年成功地为养父母家引来了一位弟弟。有了自己的亲生骨肉而且还是一个男孩后,养父母就完全把她当小保姆使唤了。她每天要带弟弟,要干家务活,从早到晚忙得累死累活,吃饭却只能吃剩饭剩菜。如果不是弟弟在上学的年龄需要一个人接送照应,她都没有上学的机会——她能上学完全是因为要“陪太子读书”。
  引弟的书念得很好,比弟弟强多了。可是初中毕业后养父母却让她辍学在家务农,而花大价钱把考得一塌糊涂的儿子塞进高中继续求学。引弟步入青春期时开始发育,像一朵鲜花般出落得楚楚动人,养父看向她的目光总是令人害怕。而某天晚上,她意外发现十四岁的弟弟居然也在偷看她洗澡。她终于明白这个所谓的家自己再也呆不下去了。
  从杂货铺的钱箱里偷了三百块钱后,引弟连夜逃离了那个生活了十六年的家,南下投奔一位在S市打工的初中同学。那位同学在一家星级酒店的中餐厅当服务员,也把高挑秀丽的她介绍进了餐厅做迎宾小姐。
  金碧辉煌的酒店向引弟开启了一扇前所未见的门,原来这个世界上有些人的生活居然是这样的:一道菜可以等于乡下人一个月的收入;一件衣裳可能要花掉乡下人一年的血汗钱;而一辆豪车更是黄土里刨食的农民不吃不喝一辈子也买不起……
  引弟在那家酒店当了三个月的迎宾小姐,就被来吃饭的香港商人时华浩看中了。十六岁的少女当时正处在人生的黄金时段,有着水嫩的肌肤与娇艳的容貌,身段该凹的凹该凸的凸,腰肢摇摆间有着一股天然的风流态,很能吸引男人的眼球。
  而对于这位香港商人的追求以及他所允诺的优越生活,引弟几乎没有太多挣扎就点头同意了当他的外室。因为她实在太想过好日子了。
  在少女引弟人生的前十六年里,她从来没有吃过一口肉,那是弟弟才有的特权,她只在洗碗时偷舔过碗底的肉汤汁;她也从来没有穿过一件新衣服,永远是捡养母淘汰下来的破衣旧裳。而认识了时华浩之后,他带着她天天吃不重样的高级餐厅;送她各式各样的华衣美服;这种锦衣玉食的好日子让她无法不心动——一个十六岁乡下姑娘极其有限的人生阅历与见识,注定了她的短视与肤浅。
  就这样,引弟辞去了迎宾小姐的工作,把土气的乡名改成了苏盈,做了时华浩在内地的外室。虽然他的年纪是她的两倍,但一个三十出头的男人正处于最富魅力的人生阶段,更何况他还能用金钱的树荫为她遮蔽掉人生路上所有的坎坷风雨。
  尽管没有正式嫁给时华浩,苏盈却像所有嫁鸡随鸡的乡下女子一样全心全意跟着他,为他生孩子。因为在她看来这个男人虽然不能和她结婚,却也是她头顶的一片天,是她下半辈子衣食住行的所有依靠。可是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依靠原来并不牢靠。
  时华浩死时,苏盈才二十五岁,依然年轻貌美。有人表示可以介绍她给另一位港商当外室,继续过锦衣玉食的生活,但是她拒绝了。
  因为在经历了时华浩意外离世搞得自己和儿子瞬间失去依靠的变故后,苏盈开始后知后觉地明白了一点——靠别人不如靠自己。她把手头上的那笔现金存款谨慎地分成两部分,一部分存在银行吃利息;另一部分决定拿出来做点小生意,自力更生地养活自己和儿子。
  最初,苏盈选择开一间花店做鲜花生意,因为她喜欢花。花店开了两年多,生意一直不温不火,每天的营业额扣去成本与损耗,盈利不到一百块。虽说一个月只能赚两千元多,但彼时的她还是比较满意了。至少也是有了一份稳定的收入,可以避免坐吃山空。
  花店开到第三年时,隔壁新开了一家时装店,专卖潮流女装,生意十分红火,听说一个月能赚上万块。苏盈看得眼红心动,也改行跟风做起了女装生意。
  一开始磕磕碰碰得并不顺利,因为苏盈进货不像别人那么有时尚触觉,许多款式她觉得好看放在店里却卖不动。意识到了自己在这方面的不足后,她一口气订了许多时尚杂志来恶补相关知识,渐渐地搞懂了这个圈子,并且练就了自己独到的眼光与品味。
  终于,苏盈的女装店在惨淡经营了一年多后,生意开始变得红火起来了,每月纯利润开始了从几千到上万元的逐渐攀升。那一年她三十岁,在一个俗称“女人三十烂茶渣”的年龄里,完成了从金丝雀到女强人的华丽转身。
  而女装生意的做大做强,在苏盈把儿子送出国念书以后。没有孩子要照顾了,她正好把心思全部用在店里。七八年的时间下来,这家店被她做得风生水起,不但另外开了好几家连锁店,还紧跟潮流在网上开了一家女装旗舰店,光是网店每年的营业额就有上千万。
  现在的苏盈已经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富婆,但时承平却从来都不问母亲的资产有多少。有时候她主动想和儿子谈一谈这方面的事,他也会顾左右而言他地转移话题。
  因为,时承平太清楚母亲的第一桶金是怎么来的,而那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令他倍感屈辱。但是与此同时,他又不得不承认,如果没有母亲和她靠第一桶金掘出的财富,他没有机会去英国留学,更没有经济实力学自己喜欢却烧钱的摄影专业。这又令他无法不感激。
  屈辱有之;感激有之;两种复杂情绪交织在一起,让人异常纠结。纠结得时承平只能尽量不去想、不去听与之有关的事情。
  此时此刻,听出母亲在讲业务电话,时承平马上就走开,径自先进了餐厅坐下,端起保姆盛好的一碗人参乳鸽汤慢慢喝着。
  几分钟后,苏盈结束了通话走进餐厅。她一边坐下,一边亲昵地拿起筷子为儿子挟了一块爆炒牛肉:“承平,这是你最爱吃的菜,妈亲自下厨做的。”
  “谢谢妈。”
  母子俩刚刚才吃上饭,苏盈搁在客厅茶几上的手机就又响了。她想和儿子好好吃顿饭,便打发保姆去接听:“你问一下是谁?有什么事?然后再告诉对方我现在没空,一会儿再回电话。”
  简短地接完电话后,保姆扭头汇报说:“苏总,电话是香港一位律师打过来的。他说受一位时立仁先生的委托来联系您,请您尽快回电话。”
  苏盈吃惊地一怔,虽然时立仁这个名字她并不熟悉,但是香港来电,又是姓时的人委托,无疑只有一个可能——那就是时承平生父时华浩家族的人。
  当年时华浩心肌梗塞猝死后,已经为他诞下两子一女的原配夫人不承认苏盈母子是时家的人,甚至没有通知她这个噩耗,彻底干脆地把他们母子划成了陌路人。这十几年来,苏盈母子俩与时家再没有任何来往联系。突然间从香港打来这么一个电话,实在令人无法不意外吃惊。
  惊讶过后,苏盈下意识地看了儿子一眼,母子俩的目光中都有着同样的疑惑与不解。但是很快,时承平的神色就转为淡然无谓。毕竟已经断绝关系十几年,对于香港那边的生父一族他实在没有任何感情可言,此时此刻也完全不想跟他们再扯上任何关系。
  “妈,这个电话不用回了。”
  苏盈亦认同地点头:“好,不回。你爸爸死后,时家跟我们就没有任何关系了。不管他们突然有什么事想找我们,都不关我们的事。”
  

  ☆、第6章


  新的一周开始,周一这天上午九点,休息了三天的时承平回到新视觉机构上班。
  经过助理们工作的大办公室时,时承平看见了一身红裙的章可贞。他情不自禁地脚步一顿,定定地多看了她一眼。因为那条鲜艳飘逸的红色连衣裙,是车祸那晚他曾经见她穿过的,现在完整如初的套在她身上。
  完整的红裙子,让时承平再一次相信事发路段的断枝与红布都是巧合。既然章可贞的裙子还好端端地穿在身上,那角红布肯定和那场车祸没有任何关系了。
  时承平当然不会知道,此红裙已经不是彼红裙,而是章可贞趁着双休日重新在网上加急购买的一条同款新裙,今天特意穿出来给他看的。留意到他看见自己一身红裙的神色后,她的唇角悄悄扬起了一丝放心的微笑。
  时承平刚一走进来,就被独立办公室里的孟哲隔着一道玻璃墙看见了。他正准备走出去和他说话时,敏锐地先留意到了他的脚步一顿与眼神一凝,立即停下来仔细观察。
  当发现时承平目光凝聚的目标是章可贞,孟哲若有所思地摸着下巴笑了:咦,承平好像真的看上了章可贞呢。至少,他对她有一种格外的关注。也好,他也是时候开始新生活了,我这个做兄弟的也该要帮他一把。事不过三,这次应该无论如何不会像前两次那么杯具了吧?
  拿定主意后,孟哲拉开办公室的门,笑吟吟地走出去对时承平说:“承平,你回来上班了。嗯,休息了几天精神状态看起好多了。”
  时承平笑了笑没说话,孟哲继续往下说:“真不巧,你放完了假,阿昆却又要请假了。他昨晚和一帮朋友聚会时不知是不是吃坏了东西,半夜里肚子痛得厉害住进了医院。医生怀疑是肠胃炎,打电话来说至少要请一周的病假。”
  时承平一怔:“阿昆病了,要一星期都不能来上班?”
  “是啊,看来你现在需要一位临时助理。我这边人手多,要不先调一个过去帮你吧。章可贞不错,聪明又能干,就她好了。”
  时承平又是一怔:“章可贞……”
  孟哲意味深长地一笑:“是啊,我相信她一定会让你满意的。”
  话一说完,孟哲就径自朝着大办公室里的章可贞扬手说:“章可贞,阿昆请了病假,接下来的一星期你先给时先生当助理吧。”
  对于孟哲的“钦点”,章可贞自然只能点头称是:“啊……哦,好的。”
  如果让时承平自己挑选一位临时助理,他无论如何都不会选章可贞。她是新人,又是女性,这两点都不符合他一惯的用人标准。不过孟哲既然已经当众拍了板点了名,他也不好驳他的面子。再一想,反正也就一星期的时间,就凑合着对付一下吧。
  第一天给做时承平当助理,章可贞基本上无事可做。
  虽然这一天时承平十分忙碌,要为一家即将开业的五星级酒店进行内外全方位的实景拍摄,工作量很大。可是章可贞除了背着摄影器材跟着他跑来跑去外,其他的都插不上手。他的工作方式她不了解,协助时无法像阿昆配合得那么默契。指挥了她两次配合不到位后,他干脆事事亲力亲为,让她只能干站在一旁做闲人一个。
  所有的拍摄工作完成后,已经是晚上十一点多钟。走出酒店时,时承平的神色特别疲惫,也特别饿——为了赶进度,他都没时间好好吃饭,晚餐只是草草啃了一个三明治,现在早就被消化得一干二净。
  章可贞也饿了,正好不远处有一个烤羊肉串的摊子,一大把烤得金黄油亮的羊肉串香气四溢,诱得她食指大动。
  “好香啊,时先生我饿了,想买几串烤羊肉吃,你要不要?”
  虽然平时不爱吃这些小摊上的东西,但是时承平现在饿得厉害,当然也不能抗拒香喷喷的烤肉,言简意赅地回答说:“好,我请客。”
  章可贞也不跟他假客气,笑眯眯地说:“谢谢时先生。”
  烤肉串用一根竹签串起五六块羊肉,蜜汁炙烤,色美味香,五元一串。时承平一口气买上十串,和章可贞一人五串握在手里,朝着停车位的方向边走边吃,打算吃完了再上车。
  差不到就快要走到停车位时,章可贞不小心踩上了一块香蕉皮,脚下一滑整个人向前扑倒,结结实实摔了一跤。时承平当时走在她前面两三米远的地方,听到身后动静不对,马上扭头张望,正好看见她摔倒的那一瞬间。
  因为章可贞是吃烤肉时摔倒的,而且又是最后两根羊肉串,所以她一起凑在嘴边咬着。这一摔,两根尖锐的竹签猛地一下全部□□了她的喉咙。看得时承平大惊失色,立刻一个箭步冲过去,一边蹲下去扶起她,一边询问:“你怎么样?伤得……”
  话没说完,时承平却陡然呆了。因为被他扶着坐直了身子的章可贞,正从嘴里吐出断成几截的竹签。眼前的这一幕,让他实在无法不吃惊。
  呸呸地吃出几截竹签后,看着时承平一脸被惊呆的神色,章可贞试图轻描淡写地干笑着掩饰过去:“真丢脸,摔了这么一大跤。还好这些竹签又细又软,扎进嘴里自己就断了,否则可就要惨了!”
  章可贞的解释,让时承平将信将疑。毕竟这种用来烤肉的竹签有一定硬度,不容易被折断。尤其是与娇嫩的口腔狭路相逢时,绝对是竹签刺穿口腔完胜,更何况还是两根“并肩作战”的竹签。可是,它们却在章可贞的嘴里双双折断,这实在不太合理。除非,竹签真像她说的那么细软。
  一念至此,时承平本能地产生了一个验证的想法。他吃完羊肉串后,一直把剩下的竹签都握在手里,准备到了停车场再扔进垃圾筒。此时此刻,他就用同样的竹签在自己身上做实验,抽出两根朝着自己的手臂试着扎了一下。结果竹签没有破,皮肤却被扎出两个小洞,迅速沁出两点血珠。
  做完了“实验”的时承平,一瞬不瞬地盯着章可贞看,眼睛里全是惊讶不解的问号。一身红裙的女孩;临近午夜的时刻;原本该有的身体伤害却无迹可寻……这一幕与几天前那个车祸发生的夜晚如此相似,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难道——她的身体不会受伤吗?
  想到这一点,时承平下意识地就举起两根竹签朝着章可贞的手臂扎了一下,完全是鬼使神差般的举动。竹签的尖端触到她皮肤的那一刻,那看似光滑如绸缎般的肌肤,却令人讶异的有着宛如钢墙铁壁般的质地,坚硬得让两根“前来冒犯”的竹签发出清脆的折断声。
  虽然已经有所猜测,但验证的结果还是太过惊人了。两根瞬间折断的竹签,让时承平浑身一震。难以置信地他抬眸看着章可贞,她也看着他。
  四目相对间,夜仿佛变得死一般寂静,空气沉重得如一块玻璃,哪怕是轻微的一下呼吸,都能在空中擦出尖锐的回声。
  “你……”
  时承平震骇难当地刚刚说了一个字,眼前忽然光芒大盛。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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