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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密令老婆-第1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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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好……我可以放心地……”男人颤抖的低吼,她只能紧紧抓住床单……

    一夜缠绵,温柔缱绻,第二天起床的时候还会感觉到有点头晕。

    一切都和/平时没什么两样,夫妻俩从起床开始就为两个孩子忙活着。翁岳天给小奶娃换尿布时,然后文菁给孩子喂奶……翁岳天送小元宝去上学,之后再去了一趟公司,中午返回家里刚好赶上午饭……

    一天的时间就这么轻松愉快地度过了,到了晚上,小元宝洗澡之后就钻进了自己房间,这孩子去年年底已经六岁,比起以前更懂事了,依旧是那么活泼可爱,但是自从有了妹妹之后,他粘着妈咪的时间会少一些,他把妹妹当宝贝一样的疼,觉得应该让妈咪多些精力去照顾妹妹,而他可以自己打发时间,知道什么时候该做什么,玩什么。

    比如现在,小元宝窝在房间里,正在这里昨天拍的照片和视频,这小家伙边看边笑,乐得合不拢嘴,尤其是看到爹地妈咪在婚礼上亲嘴的画面,他就笑得特别开心。

    “嗯……我要拿去给爹地妈咪看看!”小元宝主意已定,转身就往隔壁卧室跑去。

    文菁在哄孩子睡觉,估摸着一会儿要去小元宝房间,想不到他已经先过来了。

    小元宝粉嘟嘟的脸蛋上露出天真的笑容,抱着文菁的腿,亲昵地蹭着:“妈咪,爹地,快来看昨天拍的照片……嘻嘻……我拍得好棒的!”

    翁岳天正在电脑前坐着,闻言也不禁笑了,走过去一把将小元宝抱起来:“乖儿子,那就让我们来看看你是不是有摄影的天份。”

    文菁好奇地凑过来,心下也有几分兴奋,不知道拍出来的效果会是怎样……都说女人一生中最美的时刻就是当新娘子那天,她期待着能有

    小元宝坐在爹地的腿上,这小家伙眸子里闪烁着光亮,献宝似的将他的杰作一一呈现出来。

    “哇……老公你好帅!”文菁忍不住发出一声赞叹,直勾勾地望着屏幕上的照片,惊喜不已,粉红的小嘴儿微微张着,眼冒红心。

    翁岳天得意啊,被自己心爱的女人赞美,就算是听一万次都不够。

    小元宝转过头望着文菁哈哈大笑:“妈咪,口水……哈哈……”

    呃?口水?文菁脸一热,下意识地一抹自己的嘴角……哪有口水,分明是被小家伙给忽悠了。

    翁岳天一手揽着文菁的腰,俊脸上难以掩饰的笑意:“老婆,淡定……虽然我知道自己帅到人神共愤的地步,但是你也要学会淡定啊……”

    “好啊,你们两个联合起来取笑我!”文菁娇嗔地瞪了翁岳天一眼,再搓搓小元宝的脑袋,其实心里是甜滋滋的。

    “爹地快看,妈咪好漂亮啊!”

    随着小元宝的声音,文菁和翁岳天的注意力又回到了电脑屏幕,正是两人在教堂里婚礼仪式上,翁岳天为文菁戴上戒指那一刻。

    “妈咪是全世界最好看的女人……嘻嘻……爹地是全世界最好看的男人……”小元宝的称赞,听上去是幼稚的童言,但却是最窝心的甜蜜,哄得两个大人开心极了。

    小元宝拍照是随心所欲的,他没有太多经验,有时候他会走神,除了拍婚礼的主角之外,他还会拍别人。

    屏幕上出现了文菁和翁岳天在仪式快要结束时,亲吻的那一幕。

    “儿子,你真是咱家的宝贝儿,拍得真不错,很好……很有水准……”翁岳天意味深长的将目光投向身边的小女人,见她轻咬着下唇,耳根透着可爱的粉红,这小模样太招人爱了,惹得他心里不由得一动……

    三个人凑在电脑前欣赏着这一幅幅幸福的画面,时不时迸发出阵阵笑声,快乐和满足感充盈在心间,这就是家的力量,可以让你的心灵无比踏实,安全,温暖……

    “哇哇哇……”小奶娃的哭声传来,就像是在抗议她没能加入。

    文菁急忙过去将孩子抱起来,一沾到妈咪的怀抱,小奶娃的哭声就停止了。

    就在文菁走开这短短的几分钟里,翁岳天从小元宝的照片上发现了一张熟悉的面孔,那个人,不是邀请前来参加婚礼的,他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

    翁岳天以最快的速度浏览了剩下的照片,他没有提起自己的发现,他不想在事情未经证实的情况下就告诉文菁。她是一个敏感且善良的女人,他希望她能生活得开心,如果出现了什么会影响她情绪的事情,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要……保护她。

    被小元宝无意间拍到的人,就是那个像极了华樱的少年。

    那天在教堂里,被文菁看见的只是一个背影,后来忙着婚礼的事,文菁也就暂时把这事给放下,但如果她见到照片,又会勾起她的心结。不管怎么说,华樱在最后关头放了她,并且让她和翁岳天等人能够顺利离开太阳国,这对于文菁来说是无法释怀的,即使她不愿意承认,但实际上当时的情况就是……华樱救了文菁他们。

    翁岳天将那张照片收起来了,暂时不打算让文菁知道。就让她安安心心地照顾孩子吧,他会去查,照片上的人到底是不是华樱,如果是,他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他会做什么?翁岳天不会让掉以轻心了,上一次文菁被华樱劫走的事,他已经够悔恨了,他不会再让同样的事情再发生。

    那少年的出现,不仅让翁岳天的心情沉重,还有一个人是深受其影响的乾缤兰。

    乾缤兰穿着睡衣一个人独自坐在沙发上,一只手拿着红酒杯子,另一只手握着一张泛黄的照片……

    此时的乾缤兰,再不是一个高不可攀尊贵不凡的女人,她只是一个孤单而脆弱的,需要人指引的迷路者。

    昨天在教堂外边遇到的少年,勾起了乾缤兰的一些往事。手上的照片是文启华年轻时候拍的,可说是极为珍贵的东西。文启华向来不喜拍照,不喜在媒体前曝光,他从不会接受媒体的采访,他的照片少得可怜,就连文菁都没见过他年轻时的照片。

    想要弄到一张他十几岁时的照片更是难上加难。乾缤兰手里这张是她以前在文启华家中偷走的,是文启华唯一一张被保存下来的青少年时期的照片。

    照片上的文启华那时才不过十七岁,却已经是“盗墓”一行中的佼佼者,他虽然是以盗墓起家的,时常出入一些阴暗腐朽的地方,但是他身上却有一种令人心驰神往的气质,他干净得就像是一块美玉,站在清晨的林间,飘飘若仙,身上所散发出的光华足以迷了你的眼……

    乾缤兰在第一次见到文启华的时候就动心了,少女懵懂的情怀,如种子一般在她心上生了根。直到昨天遇见那个不知名的少年,他长得有几分像文启华,特别是他身上那种纯净的气息,深深地戳到了乾缤兰的痛楚,她恍惚间又回到了十六岁那年,初遇文启华的那个下午……重后着的。

    怎么会等于一个陌生少年产生熟悉的感觉呢?乾缤兰脑子一片混乱,她的心在隐隐作疼,慢慢地,某些痛苦的片段涌上心头,记忆像魔鬼般张开了血盆大口,尘封已久的伤口瞬间血流成河……曾经,她怀过一个孩子,只可惜,那孩子福薄,没能享受过一天的母爱,刚一生下来就夭折了,如果那孩子没有遭遇不幸,算算日子,他也该有十八岁了……这是乾缤兰最难以承受的伤痛,埋在心里多年未曾向谁吐露过一句。

    昨天遇见的那个少年,不知道他是什么人,看他的样子,似乎是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了,真遗憾……乾缤兰在想,那孩子一定有个美丽的名字……他该不会是失忆了吧?

    教堂里的钟声四散开来,有种洗涤人心灵的作用,无论你是善良还是邪恶,在这样庄严肃穆而神圣的地方,总会感受到平时我们忽略的一些东西。褪去我们的华丽光线的外衣,在这里,不过都只是迷茫而渴求解惑的孩子。

    那坐在十字架前边的少年,双手合十,嘴里喃喃有词,也不知是在祈祷什么,当他的眼睛睁开时,依旧是一片惊人的清澈。

    “童童,可以走了吗?”罗神父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亲切和蔼。

    少年闻言转身,冲着罗神父微微一笑:“嗯……我们快走吧,孩子们一定都等急了。”

    其实在罗神父眼里,这个纯真乖巧的少年也还是个孩子。他出现在这里有一段时间了,最初只是做祷告,后来他问罗神父这教堂里需不需要帮手,他能打扫清洁,能做饭,他可以不要工资,只希望能管吃管住。

    这么简单的要求甚至不能叫做要求了,罗神父听这少年说他没有亲人在这里,而他又想不起以前住哪儿,一时间也不知道要怎么帮他才好,只得先收留他在教堂里住下,并且为他取了一个简单好记的名字童童。

    如果只是让他干活儿而不给工钱,罗神父也觉得过意不去,会盘算着什么时候该给这少年一些零花钱。

    教堂里的活儿并不重,这少年除了会帮忙之外,他还会时常和罗神父一起去附近的孤儿院看望那些孩子们。

    今天是孤儿院一个孩子的生日,罗神父早就订好了生日蛋糕,现在就去为孩子庆祝生日。

    “童童,你喜欢吃生日蛋糕吗?”

    少年点点头:“嗯,喜欢……这个蛋糕看起来好漂亮,不过,这不是我的蛋糕。”他眼底那一闪而逝的落寞,没有逃过罗神父的眼睛。

    “童童的生日是几月几号?到时候我也给你买个漂亮的生日蛋糕。”罗神父是心疼这孩子,只是一下子忘了他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又怎会知道生日呢。

    少年那晶亮的眼眸顿时暗了暗:“我不知道……”

    罗神父一愣,随即笑笑说:“没事,不记得也没关系,我们就从你住进教堂那一天开始算起,你觉得怎么样?”

    “住进教堂的第一天……”童童脸上露出思索的神情,喃喃道:“我记得那天……教堂里有人举行婚礼……”

    “对,就是那天,你还记得啊……呵呵,那天的日子不错,如果你不介意,我们就把那天定为你的生日。”

    “嗯嗯……好!”童童使劲点头,白皙的脸蛋上有淡淡的红晕,似是因为有了生日而激动得。

    “……”

    罗神父还记得,那一天,文菁在见到童童的背影时那么失态……事后罗神父问过童童,他说自己不认识文菁。

    就在那一天,童童被罗神父收留了,对于他来说,确实可以算是新生的一天。他有了栖身之所,有了能吃住的地方,不会流落街头,这对于他来说就是莫大的幸运。

    罗神父不知道童童曾经经历过什么,他只知道,如果他不收留童童,这个无家可归的少年将会面临更糟糕的境地。罗神父在这教堂里已经有二十年了,形形色色的人他都见过,可就是第一次见到像童童这么纯净得令人心疼的孩子。罗神父阅人无数,早就像出家人一样的心如止水,但是当童童企求他收留时,他却发现自己无法拒绝……难道让这样一个如花儿般的少年在街头流浪吗?这该是一件多么残忍的事情啊。

    罗神父不是一个特别热络的人,他对谁都是差不多的态度,不温不火,不咸不淡的。收留了童童之后,也没有显得格外关照,只是这冷清的教堂里多了一个鲜活的生命多了一丝生机多了一个人的笑声……感觉还不错。罗神父认为,童童的到来不是一件坏事,只要他本人愿意,在这里继续住下去也没问题。

    童童似乎天生就是万人迷,尽管他穿着最普通的衣服,浑身上下也没有经过丝毫刻意的修饰,但是他一旦进入你的视线就会如磁铁般吸住你的眼神……即使是几岁的小孩子也会为他着迷。略散涤开。

    童童一出现,呼啦呼啦的,这孤儿院的孩子们像蜜蜂一样围上来……

    “童童哥哥!”

    “哥哥好帅啊!”

    “童童哥哥人家好想你哦!”

    “……”

    孩子们叽叽喳喳的欢叫着,热情而真诚的呼唤,让童童十分开心,他纯真的眼神和孩子们一样干净,在这里,他就是一个孩子王。

    童童脸上明媚的笑容比春光还要灿烂几分,提高了声音说:“大家别挤,乖乖地坐好,哥哥和神父叔叔有礼物要送给你们!”

    这些都是天真可爱的孩童,最大的不过才十来岁,他们对童童的喜爱很单纯,还有种懵懂的崇拜。

    见孩子们都排排坐好,孤儿院的院长亦是十分欣慰,望着童童和罗神父,心领神会地点头微笑。

    童童将带来的糖果和玩具发到小朋友们的手里,在他派发礼物的时候,身上就像笼罩着一层神光,犹如一个美丽善良的天使,给孩子们带来快乐和希望。

    院长和神父站在一旁看着这一幕,都不禁在心底感叹,真是造物弄人,像童童这么好的孩子,竟然会失忆……

    “罗神父,你收留童童,真是功德一件啊,上次童童来过之后,咱们院里那个每次洗澡都会哭上半天的孩子,现在已经没事了,不但洗澡乖乖的,连睡觉都不闹腾了……还有啊,我发现孩子们听童童将故事的时候特别认真,而且听过之后还能复述出来……咱们孤儿院的其他员工也很疼孩子,可就是不像童童那么有号召力。有时候我在想啊,童童也许就是上帝赐给我们的天使……”

    院长的话,让罗神父感触良多,欣慰的目光凝视着童童的背影,低声说:“如果童童真的失忆,或许对他来说是一件好事……我总觉得,虽然童童看上去很快乐,可那并不代表他的过去就是这么单纯而快乐地生活着……有时候,失去一些东西也许才是得到的契机。”

    院长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罗神父说的话,不无道理。

    “罗神父,下个星期六你也带童童过来吧。”

    “下星期六?”罗神父想了想,恍然大悟:“下星期六是六一儿童节,孤儿院里最热闹的日子。”

    “是啊……我们孤儿院是筑云集团兴办的,每逢一些节日,特别是儿童节的时候,各界人士和慈善机构也会送来善款和物资,筑云集团每年都会派代表亲自来慰问孩子们……罗神父去年儿童节的时候刚好生病没来,今年总不会缺席了吧。”

    “当然不会,我现在的身体还硬朗着,到时候一定来。”罗神父也爽快,与孩子们在一起,人都会显得年轻些。

    

    “六一儿童节”是每个孩子都盼望的日子,在那一天,他们可以不用上学,可以在家长的陪同下去自己喜欢的地方玩儿,可以收到家长送的礼物……这一天,远离了课本,远离了课堂,远离了沉重的书包,尽情地玩耍,自由自在地痛痛快快地享受童年的欢乐时光,对于孩子们来说,这个节日是全年中最受欢迎的。

    翁家的孩子无疑是令人艳羡的幸福,小元宝收到了不少礼物,除了爹地妈咪送的,还有太爷爷送的,还有干爹干妈送的……他卧室里到处都堆放着漂亮的玩具以及一些连大人都要羡慕不已的东西。

    一架定制的钢琴,就是翁岳天送给小元宝的儿童节礼物。这小家伙可是盼了好久才等到了爹地教他弹钢琴,兴奋得一天都没消停过,蹦着,嬉笑着,嘴里还时不时叫嚷着“爹地万岁”。家里有这么个欢喜的小喜鹊,气氛总是不会冷清的。

    上午,翁岳天和文菁带着小元宝去游乐场了,下午他计划着要去孤儿院,小元宝将会由文菁带回家去。

    小元宝有点不高兴,他不明白为什么今天是儿童节,爹地却只陪他半天?这小家伙扁着嘴,吃饭不专心,心里犯嘀咕呢。

    翁岳天注意到小元宝的异常,嘟着嘴的,看上去不太开心,闷闷不乐的样子和文菁简直是一模一样,他心里不禁涌起一阵柔软的疼惜:“儿子,不是爹地不想陪你,下午爹地要去孤儿院……以往每年的儿童节,爹地都会抽空去看看那些孩子。他们和你差不多的年纪,可是他们没有爹地妈咪的疼爱,甚至有很多孩子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他们不像你这么幸运,可以有爹地妈咪陪着你玩,可以有好多人送你礼物……你说,爹地该不该去看他们?”

    翁岳天用一种强烈的对比来引导着小元宝,他希望小元宝能明白他,理解他。孩子的心是单纯而柔软的,小元宝本就是个善良可爱的孩子,听了爹地的话之后,他心里小小的纠结一下子豁然开朗,比起孤儿院那些小朋友,他实在是太幸福了。

    “爹地,我要和爹地一起去孤儿院!”小元宝亲昵地蹭蹭文菁,笑嘻嘻地说:“妈咪也一起去吧,孤儿院的小朋友一定会喜欢妈咪的。”

    “筑云”早在七年多之前就开始筹建孤儿院,凭着公司的良好信誉以及翁岳天本人的背景,孤儿院得到了各界人士的关注和帮助,每年的捐款都是一笔可观的数目,除了必要的正常开支,其他的都会用在孤儿院的孩子们身上。,

    当初翁岳天会想到建孤儿院,最直接的因素是……文菁留下一封信就消失了,大着肚子离开了他。那时他还不知道文菁是被魏榛劫持后写下的那封信,心痛之余,他决定自己建孤儿院,让那些可爱又可怜的孩子们有个幸福的大家庭。

    如今,他早已经从痛苦和阴影中走出来,但对于那些孩子们的关心和爱护却是不会少的。

    院长是一位慈祥的老奶奶,从孤儿院刚建成就开始任职,一晃7年的时间过去,她不但没有感到厌倦,反而越来越喜欢待在这里,和孩子们在一起,不会觉得累,不会觉得假,每天都是真实而充实的。

    远远的就瞧见了一个风度翩翩的男人牵着一个小不点儿,身边还有个娇小的女人。不用多想,这就是幸福的一家子了。

    院长欣喜地迎上去,她已经有段日子没见到翁岳天了。

    “翁总!”

    翁岳天一怔,随即笑笑:“院长奶奶,您又忘记了,不是说过叫我岳天就行了吗。”

    院长欣慰地点点头,暗暗感觉安慰,翁岳天虽然是总裁,但并不像有些人那么高傲不可一世,他懂得尊重人,这看似平常人都该具有的素质,有时对于富豪们来说却是格外珍贵了。

    翁岳天一家子,院长早已见过了,在婚礼上……

    “院长奶奶!”小元宝清脆的声音甜甜的,一听就让人心花怒放。

    “小元宝真乖……”院长蹲下来将小元宝抱起,慈祥的面容忽地皱了皱。

    “哎哟,这小家伙儿比上次又重了!”

    “嘻嘻……院长奶奶,下次我们带妹妹来,她比较小,抱着也很轻……我已经长大了。”小元宝梗着脖子昂首挺胸,以示自己强壮。

    孩子天真无邪的样子,逗得大人忍俊不止,这小家伙到哪都是个开心果,有他在的地方绝不会沉闷。

    “院长奶奶,小元宝确实是又重了些,您就别抱他了,让他自己玩会儿……”文菁温婉的笑容,如邻家女孩般亲切。

    “好好好……听文菁的……呵呵……我们进去吧,孩子们都在等着呢。”

    “……”

    小元宝跟在大人后边进去了,他可是积极着,来之前就说好了要亲手将玩具发到小朋友们手里。罗神父也在,他正给孩子们讲故事,见翁岳天和文菁来了,手里还拿着一大包东西,料想也是给孩子们带的礼物了。

    恐怕也只有翁岳天和文菁这样有财力又有爱心并且慷慨大方的人才会舍得送“泰迪熊”给孤儿院的孩子们。这可不是夜市或路边摊的货,是跟小元宝卧室里那一只泰迪熊一样的从原厂出品。

    虽说孤儿院是“筑云”名下,但这次文菁也有参与其中,不仅以公司的名义捐款,还和翁岳天一起商量,特意订了这一批“泰迪熊”玩具。

    “泰迪熊”是风靡全球的可爱小宝贝,不只是小孩子喜欢,大人也会为它着迷。不少人的卧室里都会有一只憨态可掬的小泰迪,那似乎是一件很寻常的事,但是对于孤儿院的孩子们来说,这是十分珍贵的礼物。

    形态各异的泰迪熊,穿着不同款式的衣服,不论公的母的都格外招人爱,发到孩子们手里,立刻就掳获了他们的心。孩子们不是第一次见到翁岳天了,可却是第一次见到文菁和小元宝。文菁外形清新甜美,气质温柔大方,她身上天生就有一种让人感到亲近的气息,孩子们直夸文菁是仙女,开心地围着她转。

    “姐姐好美啊……”

    “姐姐是翁叔叔的妻子吗?”是之建前。

    “……”

    孩子们的话,让翁岳天哭笑不得,他有那么老吗,怎么文菁成姐姐了,他就是大叔?这可不能怪孩子们,文菁才二十四岁,长得又水灵,翁岳天三十出头了,他身上具有的是成熟稳重的男人魅力。

    这里的孩子都没有爸爸妈妈,有的是弃婴,有的是父母早已离开人世,他们在孤儿院的工作人员细心关怀下,每天都和小伙伴们一起成长,即使没有父母,他们也不会感到孤单。像现在这种欢乐的时刻,在孤儿院里时常都会发生。孩子们无欲无求,单纯而善良,哪怕是一个小小的玩具,一颗糖果,一个轻松的笑话,都能让他们高兴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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