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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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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真的,她也可以挖掘一两样,只不过,必须要有专业知识,可不能乱挖,这些宝藏除了金钱价值之外,历史文化价值才最重要。
秦卿坐在操场边,捧卷沉思,她今天穿了一身浅绿色的羊毛衫,咖啡色的牛仔裤,腰上斜挎着一个黑色皮包,坐姿端正,青春洋溢,在这个大操场,就是一副漂亮风景画,不少在场上打球的少年,都忍不住偷偷摸摸地张望……
“哟,美女!”
秦卿手一紧,一把三棱军刀到了指尖儿,不过,只一瞬间,就又收了回去,估计旁人最多能看到一丝闪光,她一抬头,就瞅见一个满脸大汗,一脑袋红毛的年轻男人,正一手抱着篮球,另一只手拎着矿泉水瓶,瞅着她傻笑。
“呃……醉,醉……”
傻笑的男人一看清楚秦卿的脸,登时吓了一跳,张口结舌。
秦卿也乐了,原来是见过的,那天在沈老爷子家,这小子被人弄成麻花,还是她出手给救治。
“是你啊!”
“醉,醉哥的女朋友!”
男子吓得脸色煞白,左张又望,看样子是生怕沈醉从什么地方冒出来。“醉哥没来吧?我今天可没打架,只是打球而已……”
“什么醉哥?真难听。”秦卿失笑,见他到现在还是一副战战兢兢的模样,忍不住摇头,“你是没打架,只不过想搭讪女孩子而已……沈醉多好脾气的人,有那么可怕吗?”
第一卷 归家 第四十三章 黄历
醉哥好脾气?不带这么耍人玩的,也不看看当年醉哥怎么整治人 ?'…fsktxt'
小时候他不知道哪根筋不对,非要缠着沈醉学游泳,结果那位大哥二话不说,一脚就把他给踹到河里去,那可是寒冬腊月,他又不会游泳,又急又怕,喝了一肚子的水,被提溜上来的时候都快翻白眼儿了。
那会儿他是哭着喊着不肯再学,可惜,醉哥一旦下定决心,绝不更改,他刚被灌了一杯白酒暖身,还没缓过气,晕乎乎地就又被扔下水……
不知道被折腾了多少次,反正他现在是睡着了被扔进河里,也淹不死了。
男子挑挑眉,挤挤眼,嘴里虽然不说,但那股子不以为然显露无疑。
两个人说了几句话,这男孩子很好哄,别看外表流里流气,实际上极为单纯,三言两语,就把底全卖给了秦卿。
他姓刘,刘少豪,今年十九,是刘少杰的堂弟,现在就在对面的艺术学院读体育,练游泳的,成绩还不错,很讨老师们的喜欢,就是有点儿没正形儿。
看着这刘少豪眉飞色舞,吐沫横飞,秦卿忍不住想笑,这小子,恐怕又是个让长辈头痛的怪胎人物。
正如京城的圈子里流传的话——‘沈家稳,唐家勇,孙家女儿英雄,老刘家枝繁叶茂’。
老刘家子孙众多,刘队他父亲那一辈,有五个兄弟,三个姐妹,到了刘队一辈,兄弟姐妹加起来二十六个,孙子辈就更多了,光嫡系就有几十号,这人口众多,好处当然大,在什么时候老人们都喜欢子孙满堂。
可是,人一多,也就难免‘良莠不齐’,出了不少不肖子孙,整个京城数得着的人家里,就他们家小子们会折腾。
好在刘家到底家教严格,哪怕是不务正业的,最多也就像少杰、少豪这样,不从军从政,改经商或者学医术,真成纨绔,整天惹事的却没有。
“美女,过来打球不?”
他们俩聊得热闹,对面操场上的小伙子们等急了。
秦卿一抬头,就看见六七个在还春寒料峭的时候,就身穿运动背心,大裤衩的少年抱着篮球正往这边儿张望。别说这些少年们长相如何,只是青春四溢的风采,就让人心旷神怡。
还是年轻好!
秦卿笑眯眯地感叹,眼角的余光看见刘少豪又是挤眉弄眼,又是摇头摆手,急得脸色煞白,可惜,他的‘狐朋狗友’的思维和他不在一条线上,根本就收不到信号。
不一会儿,一个身高一米七八,体重六十三公斤的少年一个急停跳投,又飞奔过去接住篮球,拉风地让篮球从他的右胳膊,滚到后脖子,沿着左胳膊落下来,接住拍了两下,动作到真是轻盈潇洒,登时招来一连串的掌声,于是,他便洋洋得意地一撩汗津津的半长头发,冲着秦卿招了招手。
刘少豪脸色又是一变,咬牙切齿:“又显摆……嫂子,这小子刚才才在附中一众小姑娘面前显摆完了,您可千万别被他糊弄到……”
要是让醉哥知道,自己兄弟敢钓他的‘马子’,估计不是喝一晚上河水能解决的……
秦卿只是笑,从善如流地向前走了两步,要球,对面的少年果真把篮球抛了过来,她也不做什么花样动作,离三分线还有两步远,就甩手投篮,唰一声,空心入网!
别管秦卿的动作是不是规范,至少干净利落,她如此一个美丽动人的少女,举手投篮,英姿飒爽,难能不使人陶醉?
操场上稍微静了静,顿时响起掌声和口哨声,好几个小伙子眼睛都亮了,大喊:“行啊,美女,有两下子!”“一起玩不?”“来一局三人对抗?”
秦卿笑着把球扔回去,没答应,收拾书本走人,操场的少年挺失望,刘少豪松了口气,赶紧追上来送她,顺便做一做护花使者,这附近狼友不少,怎么也不能让醉哥家的这位出了差池。
说到篮球,秦卿不精通,只是略会而已,离这帮经常玩的小伙子们差远了,不过,投篮还算准,毕竟枪法好,眼力好,手上的力道也控制的好。
此时晌午过去,学校附近的街上人流不算多,到也有了几分热闹,刘少豪殷勤地要替她抱着书本,秦卿也没有反对,一边走,一边随着他的介绍看附近几座标志性的‘建筑物’,比如某某学院建筑系自己建的回音壁,某某学校书法协会立起来的展示墙……
学校附近,尤其是京城的大学附近,总免不了各式各样的‘新鲜玩意儿’,京城,一国首都,连这所城市的学生们也总是充满了实践欲望,比其它城市的学生更有信心,更有冲动,更有奇思妙想……
路边的草丛里几只长毛的牧羊犬悠闲踱步,一个梳着小辫的大约有三四岁的小姑娘,还有一个穿着海军军服的小男孩儿,正在道边儿玩电动车,两个人一个救护车,一个警车,时不时地撞在一起,两个小孩子也嘻嘻哈哈地四处奔跑。
秦卿忍不住驻足观看,忍不住文青一把——他们军人,手染鲜血,为的岂不就是眼前的一切?
秦卿勾了勾唇角,刚想继续向前,却一瞬间脸色大变,她忽然猛地扑出人行道,一手抓住不知道什么时候跑离了人行道,手里玩着玩救护车的女孩儿,一手拉住拿着警车笑呵呵的小男孩儿,然后猛一转身,用上巧劲儿,将两个孩子甩进了草丛……
几乎只有一瞬间,秦卿刚刚来得及调整了一下姿势,护住要害,就迎来了猛烈的撞击,她咽喉一热,一口鲜血喷出,最后看到就在那明晃晃的示警牌——‘前方学校,减速慢行’前,一辆枣红色的世爵打了个‘磕绊’,一加油门儿,跑了。
哎,秦卿迷迷糊糊地想,肯定是个新手,要不然怎么不踩刹车踩油门?她真倒霉,今年这都遇上几回祸事了?果然,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今年她是注定要有血光之灾……
第一卷 归家 第四十四章 初醒
扑面而来的是冰凉的风,鼻子里闻到一种很清新的气息,身上不算很痛,只是稍稍有些麻木无力。
秦卿深吸了口气,一瞬间感觉到胸腔闷痛,但她还是坚持着做了两个深呼吸,活动了一下手指脚趾,很好,虽然腿和胳膊都被固定,但至少没有缺胳膊少腿。
然后,她睁开眼睛,忽然而来的亮光,让她的眼前是一片茫然的白,过了好一阵子,才算适应。
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沈醉。
当然,‘为伊消得人憔悴’的沈醉,秦卿还是无缘得见。如今,稳稳坐在沙发上,耳朵里塞着耳塞,轻巧地在银白色笔记本电脑上打字的沈醉,身着白衬衫,深蓝色笔挺的马夹,同色的西裤,有着在阳光照耀下温和俊秀的眉眼,整个人好看的不可思议。
也对,秦卿根本没办法想象沈醉惊慌失措狼狈的样子,他就是生气焦虑,也仅仅是目光稍显冷冽,从不肯有一星半点儿失了气度……自己与他相处十年,哪怕是战友去世的时候,也没有见到他痛苦绝望失魂落魄,最多只是沉默,一连数日,无声无息的沉默……
秦卿心里叹了口气,把视线从他的身上移开,沙发上还卷缩着个男人,沈醉的黑色长风衣就披在他的身上,因为角度的原因,根本看不见这个人的容貌,可是秦卿不用猜也清楚,这个人一定是唐一,除了唐一,谁还有胆子把沈大教官的衣服披上身?
“醒了?渴吗?”
秦卿勉强点点头,看着沈醉用勺子舀了一勺温水让她润喉。干涸的嗓子一瞬间浸润,很舒服,秦卿笑了笑,长出了口气,抬眼四处观望了下——
病房是高级病房,有空调,有电视,有卫生间,床铺很柔软很舒适,空气中没有医院那种让人窒息的消毒水味儿,反而充满阳光和青草的气息。
沈醉按呼叫器,叫医生过来。压低声音,先问她有没有头晕,恶心不恶心等等,得到满意的答复,才有条不紊地给她介绍情况,没有丝毫隐瞒——“你的伤不轻,内脏受损,但不曾受到不可逆转的伤害,养三个月就没问题了,正好还能偷懒休息休息……”
这种休息,估计没有人会喜欢,不过,外伤就是有这一点儿好处,无论一开始再怎么危险,无论下了几次病危通知单,一旦醒过来,度过危险期,好的十分快,不用几天就能下床,不像内科疾病,一旦生病,那就得缠绵病榻,折磨死人。
“没事儿,正好最近学习挺累……”秦卿笑眯眯地道,“轻松一下也好。”
她话音未落,好几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呼啦啦冲进门,给她做过检查,见一切正常,恢复得比想象中要好许多,才满意地点点头,交代了几句注意事项,走人。
目送医生们离开,沈醉关好门,上锁,转身坐到床边,安安静静地望着秦卿,目光并不灼热,很温和柔软,却让秦卿感到温暖,这一瞬间,她的心忽然有一种躁动:“沈醉……”
“卿卿……”
两个人同时一愣,都笑了,沈醉伸出手,小心地握住秦卿冰凉的手指,低下头,在她光洁的额头上吻了一下,笑道:“你活着……真好。”
秦卿愕然,眨眨眼,第一个念头居然是——自己多久没洗脸了?会不会有油污?
脸上一红,秦卿无语,自己还真是没有风花雪月的命,享受不了浪漫……
“阿嚏——”
沈醉和秦卿一起转头,唐一苦笑着摸摸鼻子:“呃……我真不是故意打扰二位的雅兴,只是刚才那帮医生太吵闹了,我想不醒过来都难……要不你们继续?反正我也看不见。”
暧昧的涟漪被打破,秦卿和沈醉哪里还继续得下去?再说,秦卿饿了。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医院的病号饭营养餐全是流食,根本没法吃,沈醉开小灶儿给她煲汤,偷偷摸摸避着大夫弄来一碗浓香的鸡汤。好歹也是医学世家出身,病号能不能吃东西他还是清楚的,医院里的大夫们事事驾着小心,宁肯不做,不可出错,都太谨慎死板。
唐一跟着沾光,出去买了两张葱油饼,掰碎了泡汤里一块儿喝。沈醉就端着碗小心翼翼地喂病号。
趁着吃饭的工夫,秦卿才有时间问:“没惊动我爸我妈吧?”
“没有。”沈醉苦笑,“一开始太忙乱,忘了,后来看你伤势不算严重,也就没通知,等你好得差不多了再说,省得长辈们担惊受怕。”
秦卿也是个这个意思,现在包得跟个木乃伊似的,就算自己说自己伤不重,她爸,她妈,也照样得担心。
病房中安静下来,除了咀嚼吞咽的声音,再无其它,沈醉喂秦卿吃饱,把碗收拾一下洗干净,望着秦卿因为吃的心满意足,而稍稍红润的脸庞,一直紧绷的情绪,舒缓下来,等到秦卿再一次昏昏睡下,他摸出手机,给二伯母打电话。
昨天,他二伯母来了电话,不过,当时他正忙着照顾秦卿,没有接,这会儿自然要打过去——
电话很快就拨通,不是什么大事儿,只是想让他劝劝他那个小堂妹沈雪,说沈雪忽然要和她交往五年的男朋友分手……
搁下电话,沈醉怔住,二伯母说,沈雪觉得和男朋友没感情了,两个人每天过的日子跟白开水似的,一点儿意思都没有!
意思?她想要什么‘意思’?沈醉苦笑,生离死别?上演一出又一出感人至深的伦理大戏,让她能深刻地意识到两个人之间的爱情有多么强烈?
沈醉摸了摸秦卿凌乱的短发,他可不觉得平淡有什么不好,天底下的情侣,天下间的感情,最好永远不要经历什么波折的考验,最好一直是是平凡普通的……当生活真的起来了波折,真的让你撕心裂肺的时候,你就知道,这种不平凡,你绝对承受不起——
就如他眼睁睁看着秦卿一身鲜血被送进手术室时……所感受到的。
第一卷 归家 第四十五章 名人
秦卿的伤好得很快,才一个星期不到,就能够自由活动了,只是想出院,估计还要等一两个月才过得了那帮好操心的战友那一关。
这两天忽然开始落雨,春雨贵如油,淅淅沥沥的细雨日夜不停,今年应该会是个好年景,病房的窗户半开着,窗外是一片草地,绿意盎然,有不少病患打着伞,在细雨中漫步,燕子低飞,鸟儿归巢,雾气朦胧中,有一种梦幻般的美感。
偶尔雨水加大,雨气洒进来,不知不觉间打湿了把窗台床脚堆得满满堂堂的花卉。
秦卿披上件枣红色的运动衣外套,坐起身,看着那一大捧娇艳欲滴的红玫瑰,脸上也带出点儿笑意,就因为这花,沈醉连着好几天隐隐坐立不安,拐弯抹角地探听消息。
其实,送花的都是中医大学的学生,她大多数连见都没见过,不知道怎么知道她住院的消息,居然联袂过来探病。
不过话说清楚了,沈醉还是皱着眉,很不高兴的模样。
秦卿也觉得他这样的表情很有趣,只要不多想伤神,偶尔纠结一下,也是情趣,她索性也就不多解释,只是这样一来,每一次那些学生们到医院探病,沈醉都会故意一会儿给她披上件儿衣服,一会儿要喂她吃点儿营养品什么的,小动作不断,秦卿只装不知道,高高兴兴地享受他的体贴罢了。
今天沈醉和唐一都不在,说是去处理车祸后续,不过中午的时候俩人打发刘少豪跑来给她送饭。
是竹筒饭,沈醉做的,香喷喷的白米饭里有主竹子和荷叶的清香,松软可口,鸡汁调得不算浓,一点儿都不腻口,只闻到,就让人忍不住胃口大开。
秦卿见刘少豪可怜巴巴地蹲在床边流口水,心一软,就拆了个方便面盒儿,分了一半给他,刘少豪高高兴兴地大口大口地吃,居然还有本事口齿伶俐地和秦卿说话。
“嫂子,你是没看见,今天咱们醉哥有多威风!那什么什么老板从包里掏出五十万,牛气十足地往桌子上一拍,一开口就要私了。旁边还有个律师,一本正经地端着律师架子,‘威胁’醉哥,说他们既然付了赔偿,就是已经表现出认错的诚意来,就算醉哥不接受,那也是醉哥的问题,和他们关系不大,法院肯定要酌情从轻处理……”
“呵呵,咱们醉哥脸色都没变一下,只冷冷地说,这里是中国,不是美国,把你们在美国玩的那一套放到中国来,没用。你不是要表现诚意吗?”
刘少豪说到这里,连饭都顾不得吃,眉飞色舞的,学着沈醉的样子,伸手指了指桌子上的笔记本——“我也不为难你,只要你把三分之二的财产捐到红十字会,我就算看到了你的诚意,要不然,就让你儿子去监狱老老实实地呆上七年,一年都别想少。”
“嫂子,你是没看见,当时那老秃头脸色都紫了,气得拂袖而去,那个律师的脸色也黑如锅底,一个劲儿地跳脚儿,差点儿把手指头指到醉哥脸上,还说什么走着瞧,看谁手脚通天!切,醉哥连理他都没理他,只当疯狗在叫,一帮学生围着他叫好……”
秦卿失笑,这种事沈醉还真做的出来,也不用‘以权谋私’什么的,只要他盯着,盯死,让对方没办法做手脚,那肇事司机判个六七年应该没问题……哎,可怜的老板做错了,他要真为了儿子好,就应该老老实实地让他儿子来赔礼道歉,好好跟沈醉说,那样的话,沈醉也不是不讲理,非要置人于死地的人,这事儿说不定还有商量的余地……
秦卿摇摇头,虽然对对方撞了人居然逃跑很恼火,可是,也能想象那个司机有可能是吓坏了,脑子一懵,根本不知道该做什么好,并不是故意的。
当然,作为受害者的秦卿没心思去同情肇事者,既然敢在学校附近开快车,公然违反交通法规,就得承担后果。要不是她手脚快,说不定两个小孩子就要丧生车轮,若不是她身手好,换了别人,还真不一定能活下来……
“这一次警察们的动作可够快的,我记得当时车比较多,又很乱很嘈杂,连我都没看见车牌号,只记得是辆世爵,本来还以为要抓住那个肇事司机,快着说,怎么也得一个星期……听说好像只用办天时间,就把人给逮住了?”
“可不是,当时好像有几个中医大学的学生,认识嫂子你,对这件事儿特别上心,个个义愤填膺的,还有几个学生用手机把那辆逃逸的世爵拍了下来,把整个事件都在校园网给曝光了,没几个小时就点击十几万,好多人叫嚣着要人肉那个肇事司机……那速度,比警察都快。”
“你脱离危险之后,醉哥才有心情关心‘凶手’,他和唐大哥刚把电话拨过去,就有人报案,那司机找着了。只用了半天,这帮学生真是本事。”
“开世爵的司机是个山西煤矿老板的儿子,那一天陪一帮狐朋狗友去酒吧喝酒,喝多了,还非得开车送女朋友回学校,结果就出了事儿。他自己说的,当时看见前面有人,本来想踩刹车,却一脚踩到了油门上……”
刘少豪嘀嘀咕咕,把此事的前因后果介绍了一遍,听得秦卿暗自纳闷,她只是在中医大学蹭了几天课,和那些大学生们根本没有交集,甚至连话都说得不多,怎么这些学生们好像都认识她似的,就像最近来探病的络绎不绝,大多数秦卿根本连见都没见过。难不成,京城的大学生素质这么高,个个疾恶如仇?
她不知道,现在她的名气在中医大学堂大得很,好些学生都认出这位从车轮下勇救孩童的漂亮姑娘,就是当初那个素手捉蛇的靓妹。
如今大学论坛上有关她的话题多如牛毛,两个帖子都被置顶加精,源源不绝地吸引人气,不少学生看过帖子后,打听到她就住在大学城附近的解放军一七一医院,就忍不住登门拜访,跑来看看新一代校园偶像的真人。
第一卷 归家 第四十六章 药材
养伤的生活过得很平淡,秦卿偶尔陪来探病的沈醉,唐一一帮战友们闲聊,读一读从沈老爷子那里借来的古籍医书之外,趁着难得清闲,还托沈老爷子给介绍了一个比较熟悉的种药材养殖基地,老爷子在他们那里收购药材,都几十年了,品质绝对可靠,价格方面也优惠。
秦卿试着通过电话,向这家养殖基地收购了一批中药,还有药材种子。因为手头的现金不大够,药房里的红色土地面积也很小,所以收集的量不大,种类也不多,只几种常见药,人参,天冬,三七,首乌,柴胡之类,靠沈老爷子的面子,有着优惠,价钱并不高。
她是想先尝试一下,看看用自己的随身药房培养出来中药材种苗,拿到外界种植得到的药材,药效会不会增强。
幸好她现在住的是高级病房,又坚持没有要看护,只她一个人在,深更半夜肯定不会有人打扰,想做点儿什么都还算方便,否则,让人看见她一会儿消失一会儿出现的,估计又不知道有多少神秘莫测的医院鬼故事流传出来……
只用了短短两个月,到春天快过去,夏日即将来临的时候,秦卿就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结果,而且,这效果,还远远地超过了她的预期……
秦卿看着完全变了一个样子随身药房,就连她这个心里有些底气的也咋舌不已……
一进入药房,那扑鼻而来的药香,让她哪怕只在里面呆上几分钟,身上所沾染的药味儿就连用热水洗上一两个钟头都洗不干净。
按照唐一这个鼻子灵敏的家伙的说法——她整个人都快变成药人了。
其实,这种情况她也没有料到,一开始,秦卿只是想试试,毕竟灵液有限,用灵液浸泡成药,浪费不说,那些药材也不便宜,不是每个人都能买得起的。
既然她有心想开平价医院,没有廉价的药材怎么去平价?
如果能在药房里面培养种苗,然后移出去种植,得到的药材也能和用灵液浸泡过的药材药效相当,那她就不用担心灵液不够用,也不用担心药材太贵病人买不起药了。
但这毕竟只是设想,不光她没有尝试过,就连记忆中一千年后的那位大药师,平时也只是在药房里的药田种植比较珍贵稀有的药物,从不曾想过用其来培育种苗,既然毫无经验,这事儿到底能不能成,还真不好说……
因为活动不大方便,秦卿本人现在还不大了解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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