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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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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归家 第八十一章 忧惧
第八十一章 忧惧
沈家老宅,正是炊烟升起时。
沈醉到家的时候,卢良云正在厨房里掌勺,听见儿子回来,理也不理。沈醉皱皱眉,到底没敢去招惹他的母亲大人。
沈老国手坐在八仙桌旁边,耳朵里塞着耳塞,手里拿着个手掌大的MP5,最新款,很时髦,是小苗苗买来送给老爷子的,老爷子一直拿来听京剧,当然,偶尔也听听流行歌曲。
这会儿放的是程砚秋的《贺后骂殿》——“兄王爷晏了驾钟鼓齐动,满朝中文武臣议论皆同:都说道大皇儿年轻无用,一个个保孤王驾坐九重。孤虽是登大宝依然大宋,并非是外姓人来坐金龙……”
那唱腔,幽咽婉转、起伏跌宕、若断若续……
沈国手一抬头,看见孙子,抚须长笑:“还是程大家的嗓子最妙,当年的四大名旦,我最喜欢听程大家的戏,论唱功,连梅大师都差他一头……”
老爷子感叹了片刻,伸手拉着孙子坐下,不等沈醉开口,先道:“我知道你要和卿卿结婚的事儿,那是个好孩子,你既然相中了,确定了,以后要好生和她过日子,否则,别怪爷爷我不客气……你妈妈那儿不用担心,等一会儿我和她谈谈。”
随着年纪增长,老爷子在家里威望日隆,他说的话,在儿媳妇心里还是有分量的,应该说,整个沈家,也就只有老爷子能压得住‘皇太后’。
沈醉点头应了,心里多少也松了口气,他不是个畏惧艰难的人,只是,能有捷径走,哪有不走的道理。
八仙桌旁边摆了一个花架子,冬日鲜花绿叶凋零,只剩下些许干枯的藤蔓蜿蜒而上,挣扎求生。
望着枯藤,心里不自觉一哆嗦,沈醉迟疑了片刻,苦笑道:“我和卿卿的事儿,我到不担心,反正这辈子,除了她,我也不会要别人了。今天过来,我是想问,苏零他……他到底怎么样?”
沈国手愣了愣,被药气熏蒸得有些泛黄的手指,有一下没一下点着桌上的紫砂壶,半天,才道:“他肯定是要留在国内的,落叶归根,那小子在外面呆不住,还是回国好,就安排在特事局,有孙雪津看着他,大家都放心……”
“我是说,他的身体。”
沈国手复又沉默,他哪能不知道孙子的意思,只是,这话不大好说,没有人能给他一个确定的答案……
良久,沈国手终于苦笑着开口:“你小子也别太杞人忧天,你看过资料,想必心里有数,HTLV…1病毒,有可能有漫长的二十至五十年潜伏期,而且,感染者中,也只有百分之五会发病……没准儿,苏零活的比你都要长……”
话终究没有说完,祖孙两个望着窗外的斜阳默默无言。
百分之五和百分之百,又真的有多大的区别?一旦发病,那就是十死无生,当年苏零的大哥和青梅竹马的女友,不就是因此……谁又能肯定,苏零能够幸免?
当年他们疏忽了,一直找不到那两个人的死因,他与苏零心结日深,总盼着有一日能事情明了,现如今,他却宁愿要苏零永远不知道真相,未来的人生,方能无忧惧……
晚饭沈醉没在老宅吃,沈国手早早把他打发回家陪秦卿去,难得,不知道老爷子和卢良云说了些什么,她居然没跟自己的宝贝儿子较劲儿,甚至还轻描淡写地甩了句:“回去的时候记得带束花……”
沈醉一咬牙,点头,努力让自己的脸平和些,拼命把嘴角的笑意压了回去。
沈国手更是欣慰地眯了眯眼。
花店里的花诚然好,可不合沈醉的眼,他总觉得,这些被精心栽培,包装的花卉,与他的卿卿,一点儿都不相配。
于是,鲜花就免了,给虎子带了十斤生牛肉。
车开上山,电子遥感的大门洞开。
沈醉第一眼就看到‘自已’家的窗,天蓝的窗帘后面,是温暖的,柔软的,让人从心底深处想笑出来的灯光。
沈醉坐在车里,摇开窗户,静静地看过去,看了好久,偶尔还看见卿卿走动的剪影……冷风吹得他耳朵僵硬,他才恍然……啊,到家了,以后,这栋并不显眼的别墅,就是他和卿卿的家
他走下车,虎子摇着尾巴蹲在门口儿,一双乌黑的,湿漉漉的眼睛,专注地看着他,沈醉的心,略略地静下来,笑着安抚了一下它的背脊,深吸了口气,向前走去。
此时,秦卿刚刚洗完澡,湿发包在大毛巾里,穿着毛茸茸的卡通睡衣,周眉给她买回来的,纯棉,很舒服。
手边是热乎乎的红茶,她今天难得没有读医书,刚看了几集电视剧,这会儿手捧着一本厚厚的《资治通鉴》,斜靠在床上。
不一会儿,听见声音,秦卿脸上露出一点儿笑意,穿上拖鞋去开门。
推开大门,沈醉就站在门口,还是那一身银色的大衣,黑色的围脖,他的视线,从卿卿雪白的玉臂和脖颈上划过,落在屋内。
其实,家里没有怎么装修,一切都是简简单单的,和在宿舍,和在军营,相差并不大,可不知怎么的,沈醉就是觉得一切都不一样了。秦卿随手拉着沈醉进门,替他把外衣脱下来,摘了围巾,挂在衣架上,又给他拿了双拖鞋。
沈醉动作比思想更快,一伸手,就把卿卿给抱住,吸了口气,笑道:“用的什么沐浴露,有药香味儿呢,很好闻。”
沐浴露?她好像许久不曾用,每一次洗澡都是一瓶灵液了事。至于药香,大概是在药房里呆的时间太长罢了。
秦卿笑眯眯地一拍他胳膊,推着人往浴室走:“快去洗澡吧,一身臭汗。”
沈醉抬起胳膊闻了闻,果然是。不觉笑了,今天和一帮臭小子打了半天假,折腾得不轻,尘灰和汗水混合出来的泥泞味,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热水哗啦啦地流淌。
秦卿坐在床上,瞪着卧室的磨砂玻璃,到了现在,本来大大方方的她,居然有一点儿精神恍惚,如梦似幻——有个男人在她房间的卧室里洗澡
沈醉任由热水将他身上的尘灰冲洗干净,往外面衣架上一摸,这才发现,他的内外衣服全被扔洗衣机里了。
“呃……卿卿,我没带衣服。”
听见沈醉轻飘飘的话语,秦卿猛然回神儿,抬头眼巴巴地看着卧室的大门,眼珠一转,笑眯眯地道:“……没带就没带,晚上睡觉,穿什么衣服……出来吧。”
最后的三个字儿,秦卿故意说得‘缠绵悱恻’……
明明很正常的一件事儿,可沈醉顿时就觉得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得飞快,他一挑眉,做了半天心理建设,还是转身,裹上了又肥又大的浴巾。
这个年头,不光是男人好色,女人也是视觉动物。
秦卿着迷地看着沈醉,他的肌肉扎实,线条流畅,在灯光下看来,几乎是带着金属似的光泽,心里微动,她一伸手,纤细白嫩的手指在他的胸前划了一圈,相当有质感……
沈醉的眸子里的颜色一深。
一对同样很强势的男女,哪怕在床上,也不自觉地要争斗一番。
沈醉和秦卿都不大明白自己的感受,不过,酣畅淋漓四个字总是有的。
‘酣畅’过后,沈醉给卿卿按摩,他的手艺妙极,只是,以前按摩是纯粹的按摩,现在嘛,多多少少就带了点儿勾引的意思了,很有擦枪走火的趋势。
秦卿翻了个白眼,干脆去浴室冲澡,洗完,又把沈醉推浴室去再洗一次,然后就饿了,这也是体力活儿,不吃饭不行。
两个人都饿,晚饭做的龙须面,添了一碗,又是一碗,整整一大锅,两个人没几分钟就消灭的一干二净,还分了两张油饼,卷了一盘腊肉。
吃完,秦卿拿餐巾纸抹抹嘴,又给沈醉也擦了擦,忽然扑哧一声,失笑:“咱俩可都是吃货,人家一个月一千块的餐费足够了,像咱俩这么吃,一个月三千都不够。”
“没事儿,你胃口再大上十倍,我也养得起。”
沈醉笑眯眯地把自己的工资卡给了秦卿。
“就用这里面的钱办喜酒,一辈子就一次,人生大事,总要郑重一些。”以前他总想着结婚越简单越好,可现在真要和卿卿结婚,他反而改变了想法,想要给她一个盛大完美的婚礼……
秦卿鼓着脸接过卡——卡里钱很多,多得让她忍不住咬牙切齿。
当年她退伍才拿到七十万,可沈醉的卡里比她一点儿都不少,有将近八十万。哎,谁让人家是上校来着,她可一直是中校,到退伍的时候才给追了一级,按上校退的。
“……你这些年都没花钱吗?”
沈醉挑眉:“反正,我的老婆本存够了。”
是没花钱,在‘羽林’基本上就花不着钱,衣食住行,都有容大妈给打理,工资卡里的钱日日增加,就没有减少的时候。
秦卿感叹,每每想起别的兄弟部队的战友们退伍之后,生活没有着落,心里怪不是滋味的,可是没办法,国家还困难,总是很难面面俱到。
第一卷 归家 第八十二章 刀伤
第八十二章 刀伤
沈醉和秦卿相拥着睡下,两个人盖了同一条厚重的,有阳光味道的棉被,一夜好眠,睡得安稳而甜美。
第二天,起床时精神抖擞。
早饭秦卿亲自下厨,摊了几张鸡蛋饼,小葱蘸酱,两个人美美地吃了一顿。
沈醉自去工作,秦卿下午准备去学校自习,上午就开着车去看唐一。
唐一昨天发烧,不过今天已经好了,只是胃溃疡是慢性病,总要慢慢调理才好。相比于西药,还是中药方子更妥当些。
秦卿细细地用砂锅煎了一碗变异的六君子汤,加了半钱人参,又加了两分甘草,少少地添用了一点儿灵液,也不敢多加,怕药效太过,唐一的身体承受不住。
唐一其实已经被秦卿给调理的面色红润,肉都多长了两斤,只是这小子耍赖,窝在床上不肯起,又赶上秦卿心情好,也乐意来‘伺候’他。
“你们什么时候办喜酒?我得给你们买点儿礼物吧,要只是沈醉到罢了,可咱们家卿卿结婚,我无论如何也得表示表示”
唐一笑眯眯地吃苹果,按说他胃不好,不该吃那么多水果,伤脾胃。可他没有胃口,饭食不进,又是个倔强的,有时候还会不管不顾的性子,秦卿也只能由着他把水果档正餐。
这会儿闻言,秦卿便忍不住瞪他:“只要你到时能活蹦乱跳地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别出幺蛾子,就是万幸”
现在政审过了,介绍信拿到手,就差去民政局领证儿,只是秦卿还没正式见过沈醉的爸妈,又赶上过年,沈醉依旧请不下假来,两个人就商量着年后再去,反正都到了现在,也不差那么一天两天的。
熬好药,秦卿盛碗里捧出来给唐一喝。
看着黑乎乎地中药汤子,唐一一闻就反胃,眉头紧皱,勉勉强强地接过,憋住气,灌下肚,然后赶紧抓住只苹果吞了好几口压一压嘴里的涩味。
“我要喝鸡汤。”
啃完苹果,唐一还是觉得嘴里苦得难受,趁机要求更好的待遇,扯着秦卿的衣袖不撒手,一副不答应就哭的表情。
秦卿顿时哭笑不得,一把把他的胳膊扒拉下来,摇头道:“什么样子,难不成你比苗苗还小,当年苗苗三岁打针输液喝药,就比你让人省心。”
“……有什么关系,你不是刚好炖了鸡汤?”
唐一笑眯眯地眯着眼道,早晨来的那会儿,卿卿拎着只老母鸡进了厨房,以前总说她厨艺不佳,结果要结婚的女人果然不一样,连手艺都长进的厉害——鸡汤的浓香四溢,招惹得隔壁龙老头都在阳台上探头探脑,他当时正不舒服,有点儿发烧,胃口也不好,没想到要喝,这会儿却有些饿。
“我炖给沈醉的,你想喝,我明天再给你做。”
秦卿摸了摸唐一的额头,烧退了,就去厨房端了碗浓稠的白粥,又给他加了两颗咸鸭蛋,白粥出锅不到二十分钟,温度刚刚好,不冷不热,咸鸭蛋是周眉腌好,送来给秦卿的,周眉的手艺一向不错,鸭蛋黄儿又香又油,咸度正合适。她和沈醉都爱吃。
白粥煮得不错,切开的鸭蛋看着就让人食欲大增。唐一看了看,也就不在挑剔,乖乖喝下。
今天天气挺好,冬日里难得的艳阳高照。
吃完饭,趁着晌午暖和,秦卿就打开窗户,给唐一披了件外衣,扶着他在窗户边上坐一坐。
秦卿就打开电视看新闻,最近南方降温,她想着要是又有雪灾之类的发生,大概大川哥他们带的新兵会派过去支援……
就静默了这么几分钟,唐一就趴在窗户上不肯抬头。
“昨天她给我打了个电话,说她决定听她妈**劝说,要结婚了。不给我请帖,也不用我去参加婚礼,只是想说一声而已,省得我去了双方都不自在。”
秦卿支棱起耳朵来,她知道,唐一说的是那个魏小薇,又娇又媚,还很泼辣的一个小女孩儿,有一双完美无瑕的长腿。
“她说的时候,语气很平淡,一点儿也没有即将做新娘子的喜悦。也不像我印象里泼辣活泼,看不顺眼直接动手的那个小姑娘……”
“她说,她的未婚夫是华大的经济学硕士,在国外读的博士,高大英俊,有房有车,拿了美国的绿卡,还打算带她一起出国。”
“嗯。”秦卿点头,“典型的成功人士。”最近这样的人实在太多了,海龟嘛。
唐一苦笑:“小薇说,那个男人很好,可和她没办法交流,那个男人喜欢在她面前自称美国公民,说美国这也好,那也好,没有一点儿不好……他喜欢在她面前带着几分不屑的语气,说中国太过后,不说别的,连民主都没有,留在国内根本毫无前途,他们这些上流社会的精英,要想出人头地,要想活得精彩,就是得出国……”
“小薇说,她想和他谈谈自己,想说她不愿意离开部队,她的梦想就是做一名军人,虽然只是个文艺兵,但到底是实现了人生的追求。那个男人根本完全不能理解,在他眼里,军队就是个政治工具,在部队里哪能实现什么人生价值,哪里又值得留恋……”
唐一的眼眶发红,秦卿也不好受。
和一个完全无法理解自己的人结婚,是魏小薇自己选的。就算有什么恶果,她也只能自己承担。
“卿卿,那样的男人,没有信仰,没有国家概念,不知忠诚为何物……那样的人,真的懂得什么叫爱吗?”
秦卿也不知道,若是当年她没有被刘队捡回家,没有加入羽林,没有这十年的军事生涯,也许,她最后也会成长成一个和那个男人一样的人,做一个所谓的成功人士,社会精英,也许,就可以理解那样的人心里的想法了。可是,她从一开始,选择的就是另外一条道路,自然也就没有资格去评论什么。
唐一很伤感,秦卿想,不知道唐一后悔了没有,如果他早一点儿告诉魏小薇,自己的出身,而不是总吊儿郎当的,也许……
可惜,这世间永远不会有‘也许’。
好在都是洒脱人,就算伤感,也只有一瞬间而已。秦卿纵容他喝了两杯白酒,便醺然欲醉。
于是,秦卿关上窗户,给唐一喂了两口清茶醒酒,安顿他在床上躺下,给他盖好被子,端一杯凉开水搁在床头柜上,就开车去学校自习。
因为过两天便是元旦,整个大学校园多多少少带了几分节日的喜庆。红绸招展,彩灯闪烁,道路两旁各系的广告牌都支了起来。
偶尔有吹拉弹唱的声音在学校上空回响。
现在这些大学生们,多才多艺的不少呢,唱歌跳舞,讲笑话,说相声,变魔术,每一次晚会,总能办得红红火火,热热闹闹。
秦卿觉得有趣,傍晚,从图书馆出来,就一个人随走随看,在街边小摊上买了两串烤玉米,要了一罐啤酒。
大学城附近的步行街美食挺多的,秦卿看着木炭烤肉的摊子,还有旁边的肉夹馍的摊子,忽然就想给沈醉打个电话。
她一向想到就行动,从来不会迟疑。
电话那头儿,沈醉正在办公室看文件,一摸手机,发现是卿卿的号码,眼睛里便染了几分暖色。
“今天晚上回家吃饭,我煮了鸡汤。”
“好。”
“再买一些烤肉和肉夹馍吃好不好,大学城附近的还算地道呢。”
“行。”
就这么两句话,沈醉身上的疲惫就仿佛略略消散了些,柔和了眉眼间的棱角。
秦卿去买烤肉,鲜嫩的烤肉吃进嘴里,很香,她却觉得说烤肉,还是容大妈烤的最好,别人的都不行。又掰了一块儿肉夹馍吃,肚子里暖暖的。
一块儿馒头刚下肚,前面的烧烤摊忽然哐当一声,倒了,阴暗的灯光下,七八个人,影影绰绰,刀光,棍影,伴随着呻吟呼痛的声响,随风传来……
“停手,你们干什么,警察”
一个坐在大排档那儿吃羊肉串的小伙子忽然站起身,大喊道。
周围的小商贩们四散逃跑,一时间挡住通路,秦卿皱眉,刚站起身,就听见一声惨叫,抬头,那个警察已经蜷缩着身体倒了下去。
她心里一惊,飞快地穿过人群,向前冲,后面烤肉摊的小老板吓得脸色煞白:“姑娘,你别过去,这些小混混们狠着呢……”
秦卿冲过去,先三下两下把这一群人都放翻,斜眼瞟了一眼,见年纪都很小,有几个看着跟高中生似的,这会儿也顾不上他们,先扯了这帮人的裤腰带,随手栓一块儿,才扑过来看倒在地上的小警察。
秦卿扶着他的脑袋让他躺平,就看到左胸上一刀血口,很深,血像喷出来似的,转眼就把雪白的毛衣染红了一片。
那个年轻的小警察,脸色铁青,嘴唇上也毫无血色,额头上全是虚汗。
秦卿给他把了把脉,一摸口袋,什么都没有,这才想起来今天去唐一那儿的时候,把随身一直带着的银针都搁在特事局宿舍了。
第一卷 归家 第八十三章 戒指
第八十三章 戒指
秦卿皱皱眉,身上没带齐东西,急救可是个问题。把小警察的头,搁在自己的腿上,侧转,清理了一下他的口鼻,用帕子擦拭干净,以免呕吐物造成窒息。
她抬头看了看,周围的人都是面色煞白,人人退避,没有几个敢和她对视的,秦卿叹了口气,也只好自己扯开小警察的上衣,按住伤口上方的穴道,稍微止血。
小警察的呻吟声越来越小,眼看着就要失去意识。
秦卿皱眉,抬手一巴掌不轻不重地扇在他脸上,厉声道:“醒醒,不想死就别睡过去,千万憋口气撑住,你要是一松劲儿,小命……可就交代了有没有人叫救护车?”说着,她摸出一颗养气丹,掰了半颗塞他的嘴里,虽然说小警察不练气,养气丹不会有大用,但能把他的这口气吊住,也是好事。
这时,周围的‘观众们’才想起应该打电话报警,到底有两个责任心强一些,已经叫了救护车。
这半颗丹药进嘴,小警察终于睁开眼,气息也长了些许,喘着气点头,伸出手去指那一帮摊在地上,同样脸色惨白的小混混们。
“他们……他们……两个,十九中的……“
秦卿苦笑:“你还有心思管他们,现在的警察要都像你这么尽职……小子,尽忠职守是好事,只不过,以后可得好好练练功夫,要不然,连几个小混混都能把你撂倒,也就别去逞能了。”
说着,秦卿却是一眼瞥过去,见这帮无法无天的人力,其中有两个小年轻,一脑袋黄毛,脸上花里胡哨的,可隐约还能看出学生模样。
看着他们瑟瑟发抖,其中一个头破血流,另外一个吐出两颗大门牙。秦卿到没觉得自己出手太重,这么小的年纪就舞刀弄棍的,还不是仗着年纪小,是未成年人,就是犯了事儿,罪过也轻得多,这种孩子,不好好教训教训,以后还不知道成什么样儿呢
到底是大学城附近,警察和救护车来的都很快。
学校门口就有110的警点儿,四个执勤的民警带了枪,拿着警棍先到的,结果一看,那群小混混已经被捆地上了,都松了口气。
其中一个听说受伤的是自家同事,脸色顿时就变了,粗鲁地把地上那一伙儿拎起来随便一扔,堆到一块儿,顿时弄的一帮小混混人仰马翻,其他人也板着脸装看不见。
秦卿挑挑眉,心想无论是警察还是军人,看来护短都是本能,变不了。把自己的证件给他们看过,救护车就来了,那个受伤的警察被抬上车。
救护人员看秦卿一身鲜血,连忙问道:“这位同志,你有没有受伤,要不要一起去?”
秦卿愣了愣,她今天穿的雪白的羊毛衫,这会儿连同外面的风衣,全被染成一片血红,不觉呲牙,加起来两千多块呀……
虽然没有受伤,但是怎么也要做笔录,干脆跟救护车一块儿去吧。
一路跟救护车去了医院,秦卿等在急救室外面,就给沈醉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自己要晚一点儿回去,心里也暗自可惜,她辛辛苦苦炖了鸡汤,本来准备和自家未婚夫美美地吃一顿‘烛光晚餐’,然后在做一点儿浪漫的事儿……现在却是全泡汤了。
急救室的灯刚亮了没有三分钟,就有一个个头很高,足足有一米九以上的警察急匆匆赶来,秦卿不待对方发问,连忙先说道:“放心,没有生命危险。”
高个儿的警察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拍拍胸口,苦笑:“幸亏没事儿,谢谢你了大姐。阳春是我们局里的网警,今天他休假……”
他这么一说,秦卿才知道,里面的那个叫阳春,是他们分局局长家的公子,性子憨厚,一点儿公子哥儿的脾气都没有,人缘极好,整个局里的同事都很喜欢他,眼前这个高个儿警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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