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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物语3-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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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哎哟,您不在店里,我们哪里也不敢去啊,天天守在店里。您知道赵公子只爱看他的三国,我也忙啊,就没留神新闻……”纸片儿支支吾吾着。
    “得了吧,你以为我不知道你就知道追偶像剧从来不关心国家大事民生社会吗?”我狠狠瞪了它一眼,回头对敖炽道,“把笔记本拿来。”
    很快,一段披露在网上的、对其中几位自杀者的亲友采访出现在显示屏上。
    被模糊了面目的老妇人哽咽着说:“我知道他一直喜欢那个女人,可人家不喜欢他啊,人家结婚了啊……这都好几年了啊,他一直说他不想爱了,累了。可后来他还是主动去了婚介所登记,我以为他放下了,可他怎么就想不开……撇下我们老两口可怎么活哟!”
    背对着镜头的大叔,佝偻着背,低沉地说:“我跟她妈妈现在最后悔的,就是对她说了重话,还逼她去婚介所。她说她不懂爱不想爱也不想结婚……这傻孩子怎么就……唉!”
    婚介所……每个都去了婚介所。
    而最后一段视频里的一个细节更是确定了我们的猜测——
    情绪略激动的母亲,手里紧攥着一张红色的卡片,在镜头前边擦眼泪边语无伦次地说:“她好不容易才愿意放下那个该死的初恋去婚介所,我以为一切都往好的方向走了,可怎么突然就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了呢……那么高啊,多疼啊!”
    敖炽摁下暂停键,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那张模糊的红色卡片上,在沉默中达成了共识。
    看似毫无关系的人与事,似乎都渐渐被同一个元素穿到了一起——
    花月假期。
    九厥回头,望着沙发上甜梦正酣的“未婚妻”,皱眉喃喃:“沈子居……”
    3
    入夏以来,今天最热,柳枝树叶都被钉死在灼热的空气里,一点蝉声都听不到。走在西安城里,随便摸摸哪里的城墙石柱,手掌便有七八分熟了。
    沈子居坐在正屋中,簪花披红,一身隆重,只可怜帽檐下的汗水前赴后继,几乎淌成一条小河。
    盛装的沈老夫人住着鹤头杖,一双老眼已朝门口张望了不知多少回,却始终望不到想要的场面。
    今日,西安城中小有名气的沈公子大婚,迎娶沈家世交、洛阳富商岳万湖之女岳如意。郎才女貌,皆大欢喜。
    沈老夫人花去无数个年月来盼望唯一的孙儿成婚生子,眼见着能在踏进棺材前见到这一幕,真是死也瞑目,不怪她高兴得整夜未眠,天不亮就催促着府中众人再把迎亲事宜捋一遍,不得有任何差池,好像要成亲的事她自己一般。
    新郎沈子居则淡定多了。虽然他也一夜未眠,但不是激动得睡不着,而是伏案眷写了一整夜的《春江花月夜》的乐谱,直到天明前才倦极睡去,若非奶奶的拐杖敲得疼,他能一觉睡到另一个天明。自小失去双亲的他,由这位行事专断果决地老太太一手养大,不忤逆她的意愿是他爱这位唯一至亲的方式,包括娶岳如意为妻。
    他都快忘记岳如意的模样了,记忆力只模糊存留着一个笑不露齿,连一只蹦过的青蛙都能令其花容失色的小丫头,应该是不美也不丑,若无一身华服衬托,放到人堆里也就找不到的那一种。十年前,八岁的她曾跟随岳万湖来沈家拜访,小住了几日。身为小主人兼大哥哥的他,带着这个白开水一样的小妹妹在沈府里钓了几次鱼,画了几回画,基本上都是他在做,她在看,不发表任何意见,只偶尔掩口轻笑,十足大家闺秀。沈老夫人却将这个丫头喜欢到了心里去,直白地跟岳万湖将,沈家儿媳,非如意莫属。岳万湖没有异议,商人出身,算盘拨得精透,沈家在西安城中虽不算豪门巨贾,但旗下酒楼当铺田产也颇丰厚,想想自家在洛阳也算不得拔尖儿,这小女儿又非倾国倾城,难为豪门官宦家看中,倒不如风光嫁入沈家当少奶奶,两家联姻,生意上还能互相扶持,怎么也不亏。
    于是,在两位当事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他们的未来就在两家大人碰在一起的酒杯里决定了。
    婚期本在三年前,奈何岳万湖在一次进货途中身染恶疾,没几个月便撒手人寰。岳如意守孝三年,方才等来出阁之日,由岳家二公子送亲,一路往西安而来。
    可是,直到约定的黄道吉日,沈家大门都未出现送亲的队伍,连个遥远的喜乐声都没听到。
    岳家的作风是出了名的守时,岳公子更是亲笔书信定下日期,说这一日花轿必然准时到达,沈家只需做好迎亲拜堂之准备即可。
    眼见着天边已经烧起晚霞,这花轿还是毫无踪影。出去打探的下人一拨接一拨,却没有一个带回有用的消息,只说都跑到西城门外了,还是不见送亲队伍的影子。
    受邀的宾客们在偏厅中窃窃私语,有人说自洛阳往西安这一路,若想抄近道,便要自黑狐岭过,偏偏最近这地方山贼闹得厉害,杀人越货,几队商旅都遭了道儿,这岳家当家若不知这一茬,偏往那黑狐岭去的话……
    不慌不忙地马蹄声由远而近,走进大门的却不是期盼已久的岳家的人。
    年轻的灰衣后生,顶着一头世间少见的湖蓝色头发,拎着一个黑亮亮的小酒坛,满脸笑意地进来:“来晚了来晚了,为贺沈兄大喜,专门找了这坛陈年女儿红。”
    原来是沈子居的酒友,沈家上下都识得此人,偶尔来找他家公子喝酒的闲散人士,不知来自何方也不知做何营生,只听见沈子居称他九厥兄弟。反正大家的心又沉了下去。
    “这是怎的?天都要黑了,为何府中……”九厥环顾四周,红绸红灯红喜字,就是不见红花轿,空荡荡,冷清清。
    沈子居摇头:“不知。说是近日午时必到的。”
    “不能再等了。”沈老夫人的拐杖往地上一杵,“子居,你带几个身手好的,亲自出城区看一看!”
    沈子居牵起袖口擦擦额头上的汗渍:“再等等吧,许是路上耽搁了片刻。如意的兄长个个拳脚功夫了得,她二哥还是开镖局的,有他护送,出不了乱子。”
    闻言,沈老夫人觉得有理,稍稍安稳了些,在屋子里来回踱步,喃喃:“菩萨保佑,一路平安。”
    九厥想了想,上前对沈子居道:“天色已晚,宾客尚在,老这么等不是法子。你是新郎官,不宜奔忙,不如我替你去看看,反正我的马儿刚吃了草,多跑跑才好。”
    说罢,他转身便走,却被沈子居拽住:“你近日为酿新酒已是劳顿不堪,实在不能再劳烦你跑这一趟。再等等吧。”
    等?还等?自己老婆都不知上哪儿去了,就一点不担心吗?
    九厥知道沈子居是个慢性子,平日里话不多,除了喜欢与他围炉品酒,便是钻研书画乐器,字写得好,画画得好,随便一件乐器到他手里都能奏一支好曲,行云流水绕梁三日,明明是个开酒楼开当铺的小老板,偏偏风雅的紧。听说沈子居要娶亲,他真是饭都来不及吃,便从千里之外赶回来参加酒友的婚礼,因为他实在太好奇怎样的女子才能成为这个貌比潘安、心思玲珑的男人的妻子。
    几年前,四海游荡的他来到西安城,于城中一年一度的“品酒大会”上与沈子居相识,此会之参与者皆以黑布蒙眼,品数十种美酒,谁说对的品种多,谁便是当年的“酒仙”,可免费享用城内所有酒坊酿造的好酒一年。那一次,他与沈子居打了个平手,这倒是意外的。以他酿酒仙官的身份,多年来能在“酒”上与他势均力敌的,沈子居是头一个。这小子懂酒,却不好酒,谦和地把冠军之位让给了九厥。一来二去,两人因酒结缘,倒也引为酒友,但凡他到西安城,少不了找沈子居喝两杯,后来,沈子居在郊外建了一座名为东篱小筑的别苑,他去过一回,依山傍水,景色甚好,这小子的日子过得确实逍遥。
    只是,这位岳如意小姐,倒从未听沈子居提起过。他几乎从不谈起任何与终身大事有关的事情,不像别家有钱公子,到了二十好几的年纪,爹都当了好几次了,而他,似乎对任何女性都没有兴趣一般,害得九厥一度以为他有断袖之癖。
    如今他突然说要成婚了,新娘子还是青梅竹马,九厥哪有不快马加鞭赶来看热闹的道理?
    可他来了,却连新娘子的一根头发都没看到,着实扫兴。更扫兴的是沈子居的态度,这半死不活的“等等等”,好像要成亲的人压根不是他。
    “天都黑尽了,我还是去瞅瞅吧。若真是再城外遭了什么麻烦就不好了。”九厥拉开他的手,执意要出门去。
    “你去了又有什么用呢?”沈子居似乎急了,脱口而出。
    九厥停下来,奇怪地回头看他,这小子今天怎么了?平日里就算被人惹怒了,也不见得有这么大的声音。
    “子居!”沈老夫人也怒了,“你这算是唱哪一出?让你带人去,你不去,如今九厥说去,你也不让人去,你就一点不担心如意的安危吗?”
    “担心?!”沈子居看着沈老夫人愤怒的双目,竟然笑了,“我连她长什么模样都不知道。”
    九厥微微一怔,看来,所有人都盼望的亲事,偏偏不是新郎官盼望的呀。
    沈子居身上挨了重重的一记拐棍儿,纤瘦的他差点没站稳。
    “就算你一辈子不知她长什么模样,她也做定了我沈家的媳妇!”沈老夫人气得浑身发颤,指着沈子居道,“你不去找,我去!西安找不到我就去洛阳找!总得要个说法!”
    “您老消消气!”九厥赶紧搀住年迈的老太太,“沈兄弟必然也是一时情急才乱说话,谁的媳妇丢了能不着急呢,您先缓缓,我马上去看看!”
    沈子居石头一样戳在那里,好像这里发生的一切都与他无关,只有揣在怀里的那张乐谱,才是他的全部。
    “这个不孝子!”沈老太太被九厥搀回椅子上坐下,气愤难平地责骂,“二十有三乐还不成婚生子,如何对得起你早死的爹娘?”
    话音未落,几个仆役领着一个衙差打扮得男人匆匆忙忙地跑过来,男人脸上一脸肃穆之色,一看便知带来的不是好消息。
    “见过沈老夫人。”衙差朝她做了个揖,“卑职奉李大人之命,有事相告。”
    生老夫人心下一紧,忙说:“官爷快请说。”
    “两个时辰前,有路过的樵夫于城外黑狐岭出口发现一支送亲的队伍。”衙差顿了顿,“均遭杀害,陪嫁之物悉数失踪,疑是山贼所为。”
    沈老夫人的拐杖“当啷”一下滚落在地。
    沈子居则更像一块石头了,脸上说不出是一种怎样的神情,不是悲伤,不是愤怒,倒像是早知道会有这么一回事,但真的发生了却又难以置信的诧异。
    “全部遇难?”九厥倒抽一口冷气。
    “万幸尚有一个活口。”衙差道,“几具尸体之下,发现了尚存一息、身着喜服的新娘子,已被救回,大夫诊治过,说只是几处皮外伤外加惊吓过度,无大碍。此女自称姓岳,名如意,大人知沈公子今日娶岳家小姐,这才派我过来,请公子即刻随我走一趟。”
    “如意还活着?!”沈老夫人一听,魂魄顿时又齐聚了,跳起来抓住沈子居,“还发楞?走啊!”
    沈子居像个木偶,被焦急的外力推推搡搡挪到了屋外。
    所有人都以为,他是经历了太快的大悲大喜,情绪跟不上行动。
    九厥全程相陪,从沈府到官府,沈老太太永远比沈子居走得快。当躺在床上的脸色煞白的姑娘看到急切奔入的众人时,她并不貌美的面孔瞬间盖满泪水,满是伤口的双手很努力很努力地伸出去,扯住沈子居的袍角,哽咽着喊了一声:“子居大哥……”
    纵非佳人,我见犹怜。
    沈子居这才回了魂,俯下身来握住岳如意冰凉的手:“没事了,安全了。”
    有心上人安慰,岳如意这才“哇”的一声哭出来,一把抱住沈子居的手臂,再不肯松开。
    沈子居一动不动,任由她依靠,轻轻拍着她的背脊。
    案头烛火微微跳动,沈老夫人一边抹眼泪一边双手合十,谢神佛庇佑,留了如意一条性命。
    九厥觉得自己也应该为朋友高兴,可一看到沈子居那张不温不火的脸,又始终觉得哪里不妥。
    衙差们知趣地退了出去,在西安这个地方,他们好歹是要给沈家一点面子的,毕竟,沈老夫人每年都会在自家酒楼里请他们吃个“辛苦饭”,遇到哪个官差手头紧,只要去的是沈家当铺,决不失望而出。小恩小惠也能收买人心,否则每月每天都有人伤亡,衙门里哪管得了那么多。
    “未来的沈家少奶奶真是福大命大,这样都死不了。”
    “看这杀光抢尽的作风,十之八九是李大胡子干的。出没黑狐岭的山贼,没一拨敢有这么狠的,除了他。”
    “可我听在洛阳当差的表格说,李大胡子年前在京城落网了,好像还被砍头示众了。”
    “嘁,真抓住了还是随便找个人定罪,谁敢保证?”
    “那时谁敢的?太损阴德了。”
    “鬼知道。走走,吃酒去,忙活一天了,又累又渴。”
    两个衙差低声闲聊着走开,说的话却一字不漏落到九厥耳里。
    他也退出房间,把宝贵的劫后余生的时间留给那对将成的夫妻与百感交集的老太太。
    最坏中的最好,起码新娘子还活着。
    此刻已近子时,仍感闷热,整座城睡了一大半,还有一小半在美酒与声色之中消磨着,没有人知道,沈家在一夜之间经历了怎样的折磨与惊喜……
    4
    “然后呢?”
    “然后,沈子居把岳如意接回了家,不久后婚礼如期举行。我喝了他们的喜酒之后便离开了西安。等我再次去到这座古城时,已是两百年之后了。沈府之人早已作古,没有后人,沈府跟东篱小筑也都不复存在。”
    “你怎么那么久才回去?姓沈的不是你好友吗?”
    “刚好我那阵子忙啊,天界那帮老鬼天天跟在我屁股后头催我酿酒。再说了……”九厥纠正我,“我与沈子居不是好友,只是萍水相逢的酒友罢了。像他这样平淡出现又平淡消失在我生命里的人,太多了。所以永欢一提起他,我还想了半天才想起这号人呢。”
    我从后视镜里看着刚刚从回忆里跳出来的九厥,再问了一次:“你能想起沈子居,但真的确定没有永欢的存在吗?”
    “真的想不起来。”九厥挠头,“或者我再多想想?”
    “酒喝多了就是容易未老先衰。”开车的敖炽插嘴道,“你当心老年痴呆!”
    “我已经很老了。”九厥故意道,“不过由衷祝你越来越年轻,年轻成一个小baby!”
    “不许提这段往事!”
    “提了又怎样?你打我啊打我啊!”
    “你以为我不敢吗?”
    反正不管这两个活宝怎么闹,我们的车是一往直前地朝城西的桃叶湾而去。
    疑点重重的“花月佳期”,就在这块我几乎不怎么去的地区。不去不是因为那里偏僻,而是嫌那里太乱太吵。桃叶湾算是最靠近市中心的商业繁华区,最大的服装批发市场与各种乱七八糟的店铺都挤在那块巴掌大的“黄金地段”里,旧得快看不出本来面目的桃叶大厦里,装满了买不起新房的居民与租不起好写字楼的公司。葵颜说,这间婚介所,就在桃叶大厦23楼的最左边,隔壁是个卖二手手机的公司。
    灰尘与油渍遍布的大堂里,我几乎无法从旁边的灰镜墙里看清我们五个人的轮廓。太久无人清洁了,尽管桃叶大厦里最不缺的就是人。
    我将睡眠中的永欢交给赵公子跟纸片儿看管,甲乙懒洋洋地不想来,被我恶狠狠地拽进了车里。咱们谁都可以不来,他甲乙必须来。为什么?嘿嘿,以防万一。
    来来往往的人匆匆从我们身旁走过,有的抱着厚重的纸箱,有的拖着塞满廉价服装的编织袋,有的推着装着盒饭的小车……一身肮脏的鸡窝头妇女跟在盒饭车后头喊:“我买两盒怎么就不能便宜两块钱?”
    桃叶大厦里的人,从早到晚都要为糊口而奔忙。所以,我觉得花月佳期选在这里开业时在令人费解。既然生意都做到能挤垮同行的境界,怎么舍不得找个环境清幽高尚的地方?好歹也是挂月老名字替人牵线做媒,生生搞得像逛菜市场似的。
    狭窄破烂的电梯里,按钮上的数字都被摸得模糊了,九厥看了半天才选中23楼。正要关门时,一只不太干净的手突然伸进来挡住电梯门,随着一股浓浓的烧肉味,刚刚那个买盒饭的妇女匆匆跳进来,跟我们到同一楼。
    短短十几秒中,妇人根本都不瞄我们一眼,自顾自蹲在电梯角落里,麻利地把一个盒饭里的烧肉全部拨到另一个盒饭里。
    直到电梯门打开,我礼貌地让她先出门时,才听到她模糊地说了一句,衣裳真好看啊。
    是在说我吗?!
    今天我没有穿那件标志性的旗袍,刻意换了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白色羊绒长大衣,如果这样都被称赞,我应该很高兴。
    我目送妇人走向23楼的C号。
    这层楼只有ABC三个房间,呈品字形布局。C号的大门还是最老式的推拉防盗门,只关了一半,里头的木门大开着。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歪着脖子坐在紧靠防盗门的小椅子上,鼻梁上架着只有盲人才会戴的墨镜,嘴角还流了一缕口水。妇人的脚步离他还很远,他就像直到了她的到来,很欢喜地发出“咿咿呀呀”的声音。
    “今天吃红烧肉哦!”妇人晃了晃手里的塑料袋,笑嘻嘻地对男人说,“老板是好人,多给一倍的肉也不加钱。”
    经过她门前时,我刻意放慢了脚步,看到她搀扶着这个男人往里屋走。当她察觉到有人在背后观望时,她回头看了我一眼,这回来拉上了防盗门,谢绝参观。
    如葵颜所说,B号是个挂着某某通讯牌子的小公司,租用这种破烂民居能比写字楼便宜太多,公司大门紧闭,门上贴满了水电气费催缴单。
    当最里头的A号,也是门庭最大的一间呈现在我们面前时,第一个吸引到我的,就是贴在大门口的一副对联——
    上联:天长地久滴水穿石
    下联:海枯石烂飞蛾扑火
    狠批:花月假期
    字是平庸的,不似名家之手,倒像那些个练了几天字便等不及要出来卖弄的练习品。
    由古至今,搞婚介的地方我多少见过,不论哪里的标语,都不会像眼前这副,分明只是寻常的词语组合,不高明也不出彩,可就是无端端让我觉得“重”,轻松的心情都被什么压住了似的。
    一个婚介所,不论哪个细节,都该喜气盈盈的不是吗?
    区区一副对联,已让我隐隐不适。
    短暂的商议结果是,我跟敖炽还有甲乙先进去瞅瞅,葵颜跟九厥在外等消息。原因一,葵颜是老面孔,进去也是被人再赶出来。原因二,如果永欢是这里的客户,再考虑到她跟九厥手上相连的暗影,九厥暂时不要露面。万一里头发生什么意外,外头也有个照应。
    “记住,我们现在是同事,三个单身大龄青年,相约一起来找对象!”摁响门铃之前,我再次提醒身边的两个男人。
    “我不想进去。”甲乙打哈欠,“我劝你们也别进去了。”
    “你怕了?”敖炽瞥了他一眼,又用力吸了吸鼻子,“没有妖气,没有尸气,只有人的味道。你几时这么怂了?”
    “你没得选择。”我甚至都没问个为什么,手指已经摁响了那个特意做成心形的红色门铃。
    三次“叮咚”声后,朱红色的铁门朝里打开,门后,戴着黑边眼镜、穿着红色套裙的小姑娘笑咪咪地看着我们:“三位是来做情感咨询的吗?”
    我反问:“找对象包括在情感咨询里吗?”
    红套裙笑得更甜了:“当然,这是我们的主要业务,请进。”
    房间比我们想象中宽大,由民居改成办公室一点也不显局促,大厅里的墙壁包括天花板都刷成了温馨的淡粉红,九张白色的心形办公桌整齐排开,每张桌子后都坐着一个红套裙,都戴着黑边眼镜,乍一看跟一个模子倒出来的一样。业务还挺繁忙,每张桌子前都有客人,一旁的等候区里还坐着一个穿黑大衣的女人,三十来岁的样子,紧紧抱着自己的手提包,对谁都充满了警觉地样子。
    红套裙把我们领到休息区坐下,然后每人发了一张表格,说:“请按需要,仔细填写,写完之后交给我就行。我叫十号。”
    “你叫十号?”敖炽很想笑,看看她身后那些,“那你那些同事是不是叫一二三四五号啊?”
    “是的。”十号保持着非常专业的微笑,“我们都以工作编号为称呼。请仔细填表。填完后交给我,我就在那边的前台。”
    我顾不上纠结红套裙的名字,低头仔细看手里的表格,蛮简单的,第一部分是基本资料,只需填上姓名性别职业身份证号,第二部分的抬头是“需要寻找配偶的请填下列内容”,只有一栏——“请简要描述您对理想配偶的要求。”,第三部分的抬头是“有其他情感咨询需要者请打勾选填”,共有三栏——“1单恋”、“2分手”、“3丧偶”。
    真是太有特色的一张表格……
    
    我跟敖炽对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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