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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宫-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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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宫》
作者:云霓
为金宫作序
序言
《满朝文武爱上我》那本书才写的时候,本想作序,但是一再放下,结束以后,发觉再作序也就没有必要了。《金宫》这本书,写到现在忽然觉得应该写这个序。此序送给会完整地看完《金宫》的人。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知道彼此相爱却不能在一起而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无法抵挡这股想念却还得故意装作丝毫没有把你放在心里而是用自己冷漠的心对爱你的人掘了一道无法跨越的沟渠眼睛看到的未必真实要用心去感受你才能拥有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已说了很多你却还是不明白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已说了很多你却还是不明白而是知道那就是爱却只能单相思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知道那就是爱却只能单相思而是相爱的彼此在错误的时间相遇没有结果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相爱的彼此在错误的时间相遇没有结果而是明明只是虚情假意却傻傻地以为你爱我。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明明只是虚情假意却傻傻地以为你爱我。而是当你终于懂得珍惜我我已不在。——泰戈尔借用泰戈尔的部分《最遥远的距离》作序。送给我自己和会完整看完《金宫》的人。《金宫》改自一个真实的故事,希望给大家带来欢乐。也许教主写的不够完美,但是希望能完好的表达出这份温馨的感情,这个会让人一再想起的故事。——云霓
第一卷 重生生活VS装优雅的白砚殿下
楔子
世间有一个秘宝,“金宫”,得金宫者得天下。得天下后,那个人铸造了一座殿堂,取名“金宫”,如今真的是金宫统一了天下。多年前。月桂树上坐着一个女孩子,穿着缀满宝石的衣服,腰间粉红色的流苏在空中飞舞,她微笑着看树下的男子。男子长发松散地挽着,垂在胸前,侧了一下脸,没有回头,他轻轻地笑一声,就像开在月下的桂花,淡淡摇曳,红如血的花瓣,散发溢夜的暗香。天地都失去了颜色,整个世界再也听不见其他的声音,“等我再回来,造一座殿送给你,就用你的名字‘金宫’。”我迷迷糊糊地仿佛睡了很久才醒过来,浑身乏力好像是做了一个噩梦,梦中似乎极其痛苦的场面,我努力地要回想起一切,只能隐约地记得,如果想扭转悲惨的人生,就要学到最厉害的武功,千方百计得到一块刻着“流暄”的暖玉,流暄,流暄,是什么意思,我是一点都弄不明白。最重要的就是刚有了意识,就感觉到手腕火辣辣的疼,还有什么东西不停地从疼痛的地方流下来,然后一阵嘈杂,有人按住了我的手腕,我茫然地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开着火红花瓣的月桂树,我第一个反应,这个世界真的有开红花的月桂树啊。我脑海里隐约浮起一个影子,一个红衣的少年站在那里,再定神望过去,空荡荡的树下,没有一个影子。见鬼了?还是我想的太多?一阵风吹过,花瓣零星飘落下来,遮盖住我的视线。
第一章自杀现场
人生无常,没想到我就这么死了。从有意识到失去意识,往事一幕幕地出现在眼前,然后像烟一样散去,越来越淡,每一幕淡到看不见,所有的一切仿佛都被从身体里抽走,想极力挽留,但是没有那个能力,难道就这样下去,一直到一无所有,闭上眼睛,等着一切都消失了,不再有感觉……想起来就觉得可怕,或许所有频临死亡的时候,都会希望,如果能再给我一次生的机会,如果能再重生一次……飘飘浮浮,没有存在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但是久的已经把以前所有的一切都被忘记了,脑海里只剩下最重要的东西,“如果还有机会,要学到最厉害的武功,要找到‘流暄’,深刻在脑海的深处是一块发着淡淡白光的暖玉,上面深深刻着两个字‘流暄’。”不知道是谁曾一直重复这句话——“学到最厉害的武功,千方百计得到一块刻着“流暄”的暖玉,就能扭转人生。”如果能重生,就给我一次扭转人生的机会。可是,会重生吗?再一次睁开眼睛,重新看见这个世界,没想到,真的给了我重生的机会。本来是刚重生,怎么感觉灵魂要飘起来的样子,耳边刺耳的喊声,“清雅,清雅,你醒醒,……快来人帮忙啊。”我这是到了哪里?尖锐的声音,喊的我没法昏睡,手腕的痛感更加明显,再次努力睁开眼睛,看见身前不少五颜六色的鞋子,都停在不远处,巨疼的地方割开了很长一道口子,正在涌血,一双素白的手正在努力帮我压制着伤口,暗红色的血把我和她的袖口都染红了,偏偏我还穿着一件白裙子,也被血弄的一塌糊涂,第一个想法是,完了,挺好一件裙子,以后没办法穿了。血流的太邪乎了,可是除了我身边大眼睛的姑娘,眼泪直往下掉,其他人都跟看热闹一样,似笑非笑,身体往后仰着,耷拉着眼皮瞄我。大家看我醒过来,都不屑地笑哆嗦一下,其中一个还阴阳怪气地说:“小莫啊,叫你别管她,她死不了,温清雅向来都是这样,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另一个说:“这下要把白砚殿下逼回来了。看她那脸狐媚样,割手腕,怎么不往脸上割啊。”“那是,那是,人家指望这张脸往上爬呢。”“对了,我们也不能得罪她啊,说不定她能从白砚殿下哪里,打听到主子喜欢什么呢。”“靠着白砚殿下就算了,还惦记着主子,不是找死……”大眼睛的姑娘看着我,明显地有点相信了刚才那人说的话,不敢大声招呼别人帮忙,但是还好,手底下没松劲,不然我又不知道要损失多少血。我这是重生到什么人身上了,自杀不说,口碑还这么不好。大眼睛姑娘有点手足无措,我观察一下,她身边有一把小剑,看起来是会武功,于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虚弱地提醒,“先止血。”大眼睛姑娘恍然大悟,伸手就在我的手腕处点了两下,血果然流得不像之前那么汹涌了,这个世上真的有点穴这种武功?我瞪大眼睛瞧着。周围唏嘘声又起,“瞧温清雅那傻样,跟没见过武功似的。”故意手指按身边的佩剑,一个个趾高气昂,头上绑着漂亮的丝带,脸蛋嫩得出水,跟随时随地要选美一样。再看看自己身上的衣服,好像质地不如人家,华丽更差十万八千里,相比之下整个人都灰溜溜的。那些人又笑了一阵,陆续走了过去,一会儿功夫,人就散尽了。重生本来就不容易,失去了原来的记忆就更辛苦了,没想到还来到这么个等级分明的鬼地方,附身的更是一个小角色。现在又是一副凄苦的境地……反过来想想,这个叫温清雅的,也就是现在的我,自杀都没人可怜,我干啥要难过啊,虽然重生的时候,感觉心里挺难受的,可记忆没有了,也不知道为啥难受,干脆我也不难受了,人活着多不容易。想着,手动了一下,摸到掌心有一条丝带样的东西,低头看看,水蓝色的缎子,看着挺耀眼,宽度正好用来包我的伤口,于是随手就拿起来往伤口上按。水蓝色的缎子立即被浸成一片狼狈的红,大眼睛姑娘立即尖叫了声,把缎子夺下来,吓得我手指戳到自己伤口上,痛得咬牙。大眼睛姑娘抽抽噎噎地盯着我哭,鼻子都红红的,“清雅,你怎么了,别吓唬我,你怎么能把头带弄脏了,头带脏了就不能用了,”我有点不能理解,头带脏了就不用呗,又不能换金子换银子,大眼睛姑娘握在手里的缎子,我看着眼熟,模样跟刚才那些女人们额头上戴的差不多。大眼睛姑娘说:“清雅你怎么还是这性格啊,真的惦记着主子?白砚殿下就算了,别再想其他的了,这带子是身份的象征,你再这么糟蹋它,白砚殿下也要生气了。”破头带是身份的象征?我咽口吐沫,小声说:“我没注意,是不小心。”我刚重生到这个身体里,我哪里知道随便一个小头带都是象征身份的,我尽量微笑地看着她,“我可能有点头晕,所以就……”大眼睛姑娘盯着我看了半天,忽然她说:“你叫什么名字。”我愣了一下,可是本能地脱口而出,重生以后,其他的我不记得了,自己的名字总知道吧,“金宫,”听见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这下完了,我怎么能说自己的名字,我应该说叫温清雅才对啊。正在懊悔,冰凉的手已经捂住我的嘴巴,我甚至还能看见她手心里没完全干涸掉的血迹,我慌忙挣扎,大眼睛姑娘的脸变得刷白,是那种极为害怕的神色,“我当你是真的是头晕,我看你一点都不晕,”她哆嗦着嘴唇,“你再这样,我也不帮你了。告诉你,你这次自杀白砚殿下多半已经知道了,他就是再宠着你,也不能让你胡来,因为白砚殿下,很多人对你已经有看法,你要是再惦记主子,那以后……”本来颇同情我的一张脸,忽然变得严肃起来,“咱们是金宫里最底层的小人物,你怎么能说自己叫金宫?”等等,我怎么没听明白,怪就怪我没有了所有的记忆,我现在在哪里,自己一点都判断不出来。我摇摇头表示自己不会乱说了,大眼睛姑娘才把手拿开,我急忙用袖子擦了擦嘴,果然有红红的血迹被我擦下来,还好这是我自己的血,我张了张嘴,最后还是试探着说:“我们在金宫?主子是谁?我真的有点头晕,是不是流血过多?”皱着眉头,眼角低垂着,妄想能看起来可怜一些。大眼睛姑娘愣了一下,才想起我是个自杀未遂,少了半条命的人,急忙说:“你真的迷糊了?主子一手建立了金宫,统一了天下,这你都不记得了?我们是金宫中人啊,在外人眼中,这可是极为荣耀的,”大眼睛姑娘眼睛亮了一下,但是瞬间暗淡下去,“只不过我们在金宫的最底层。”我想伸出手安慰一下她,不过想想我的身份比她还渣,也确实没有什么立场,只不过看她捏着被我污染的头带,精贵的模样,唉,我忽然发现一个问题,那就是大眼睛姑娘头上也没有头带,不是说头带是身份的象征吗?想问,但是怕问多了就要露馅,只能在脑子里整理一下听到的信息,刚才那些女人喊大眼睛姑娘小莫,我暂时叫她小莫,也应该没有问题。********************************教主1月PK。谢谢大家支持。
第二章 金宫里的小白
小莫说完话,痴痴地看着手里的头带,从中辨认着一些图案,“你看,这里真的有一柄剑,”我弯身凑过去,血污了头带,看不太清楚。小莫摩梭了两下接着说:“我从来没有这么近看过头带呢,要不是你,我可能一辈子也不能摸一下,金宫里白砚殿下的地位仅次于主上,是四殿之首,白砚殿下赐给的头带上面都有一柄剑,代表着白砚殿下本人。”她停下来,不知道在想什么,“只有四殿和主上才有权利赐头带,把头带系在额头上,远远的凭着颜色就能分辨一个人的身份,”我算是听了个七七八八,也就是说,最底层的人是没有头带的。我勉强也曾算是一个有头带的人吧,不过照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一个顺手,就把这份荣耀给断送了,不过,我仔细地看这条头带,洗干净也应该看不出什么来吧。小莫叹了口气接着说:“你也不能怪白砚殿下,就算是他能给你头带,也要按照等级来的,白、蓝、红、绿、青、黄,一个级别都不能跳,你本来毁了一个白的,现在又毁了蓝的,我看白砚殿下是不会再补给你新的了。”我小心翼翼地问,“这个洗干净不就行了吗?”小莫猛地抬头看我一眼,目光澎湃,好像我触动了她的忌讳,“主上下令头带一但被污染就不能再用了,你怎么能说这样的话。”我心里暗骂一声,金宫的主上这么爱干净,也太变态了。我最关心的倒不是身份的问题,我说:“那咱们在金宫的份例是不是也按照等级来发放啊。”小莫给了我一个废话的眼神。我的心顿时冰凉,没想到随手一挥连自己的钱粮也断了,早知如此,我死也会保护好这条头带。真是欲哭无泪,想了想,还是要怪那变态主上,如果他没定这个规矩,我怎么也混得有等级了,现在头带不能用了,我就重新变回最烂的身份。小莫搀着我回到住处,一排小木屋其中的一个,只是和其他屋子分隔开来,在不起眼的角落,刚要推门进屋,就听见外面闹腾起来,我和小莫都不由自主地回身。这些人都和我们一样,在金宫混的不好,可今天其中一个得了一条白头带,换了一身漂亮衣服,正孔雀一样站在院子里,风吹过,拖着长长的带尾,流过她的腰际,确实好看了不少,她说:“我真的见到金宫了,远远地站在外面看了半天,”哦,原来是远远的,有啥好兴奋的,我刚要嗤笑一声,结果发现周围人跟我没有共同语言,小莫兴奋地直抓我的手,其他人都有抽一口冷气。“看见主上了?”“没有,但是看清楚了那棵火红的月桂树,跟我们平时看见的月桂树就是不一样,”我翻了一个白眼,困的要流泪,这个话题实在是太无聊了。小莫抓着我的手说:“金宫,金宫。”叽叽喳喳跟鹦鹉似的,整个人激动,手指也用力,抠的我生疼。我抖抖胳膊甩手,“我们不就是在金宫吗?”“是主上住的宫殿啊,金宫啊。”小莫的眼睛比火焰还要热。我还是没多大反应,小莫又看了我一眼,神态挺奇怪的,我怎么看都觉得不舒服,那双眼睛分明在说,我挺虚伪的。我应该激动地跟吃了蜜一样,跟她手拉着手一起喊,“金宫,金宫。”像两只虱子跳来跳去,这样才属于正常反应。我现在对头戴带子的人没啥好感,好像戴了带子就看不起人了似的,贼虚伪,我也不想听什么金宫,什么主上。“呦,这不是温清雅嘛!”我叹了一口气,有人得势就是这样,一边抬高自己,一边奚落别人,太缺德了。她眨着眼睛,上上下下扫了我几眼,然后摸摸眼角,小指尖蹭过白头带,“你还有点自尊嘛,知道自己这次肯定排名末尾,所以去自杀……自杀也是需要勇气的。”又盯着我的手腕看了看,眼神赤裸裸地在说:“可惜勇气不足。”我准备抬脚走人,她说的是以前的温清雅,跟我可没关系,转身的瞬间,听见有人又说:“别说她了,怪可怜的。”我的脚步硬生生地停住,没想到关键时刻也有人替我说话,转过身想表达一下谢意,嘴角扯出一个微笑。那人接着说剩下的半句,“为了巴结白砚殿下,这招都用出来了,她这种人哪有自尊啊。”我的嘴角瞬间僵直,抽了一下,这帮人看着乐,又笑了一场。白白浪费我的感情,又找了乐子,太缺德了,太缺德了。怪不得温清雅要去自杀,也就我这么个皮糙肉厚,死过一次的人能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挺过来。重生以后,我才发现,没有什么比生命重要。有一个人忽然想起什么,“温清雅,你原来不是说一定要进金宫的吗?”又一次被人戳了脊梁骨。**************一定要收藏呦****************老读者看新书,新读者看老书,汗不是绕口令***1月的PK票一定要给教主留着哦,教主1月2日生日,大家把票票当礼物吧:)我会通通收下呦。
第三章 抢饭碗的来了
进了屋,我到处找东西包扎我的伤口,小莫受了刺激跟老鼠一样,在地上跑来跑去,“金宫啊,主上住的金宫,我们这种人一辈子都没机会去。如果能去就好了,我这辈子也满足了。”原来身份低,去哪儿还都有限制。包好伤,脱下靴子,我盘腿坐在床上,打量这么个简陋的屋子,如果说温清雅跟白砚有奸情,怎么就住在这样一个破地方,简陋的木制家具,床好像也是木板搭的,单薄的一个褥子,坐在上面硬邦邦的。小莫一边溜达,一边喋喋不休地说,这样也好,让我多了解一下这个万恶的金宫。金宫里武功最好的就是主上,最有权利的也是他,其他的人按照等级来排,第二位的就是白砚,白砚这个名字还不错,一纸白,砚墨无色。不过现在开来,他这个人不咋的,光说他跟温清雅有奸情这件事,想想就觉得心里不舒服,肯定是个吃饱了撑的没事干的风流公子,纨绔子弟,整天用头带诱惑小姑娘,左拥右抱,拿着巨额银子没事挥霍挥霍,对我附身上的本尊,温清雅这种小姑娘始乱终弃,小姑娘一想不开自杀,闹出了人命,然后我就借着她的身体重生了。太缺德了,太缺德了。总结了一下,凡是带头带的,哦,等级越高的,越缺德,越没品,简直就是强盗。小莫还沉浸在幻想中,我已经开始整理衣服,在角落里发现一口木质箱子,打开一看都是干净的布衣,我顺手往下翻,然后在箱子底发现了一件看起来崭新的白色衣裙,我这个人不好别的,就喜欢白裙子和宝石,总觉得白色配上闪光的宝石最漂亮,不过这也只能想想,在这儿哪能穿那么漂亮的衣服,好衣服都让头带党享受了。边想边抽出白色的衣裙,衣服拿出来了,还带出一个小盒子,我拿起来,感觉到有点重量,稍微一晃动,里面还有东西来回窜,顿时把衣服塞进怀里,打开盒盖,心彻底凉了,里面只有几枚铜钱。温清雅和白砚不清不楚一场,居然连个银馃子都没有,温清雅的小日子也过得忒可怜点,唯一的财产就是那条蓝色的头带,还被我弄脏了。白砚有那么多的金银,居然这么小气。现在我附身到了温清雅身上,更要跟白砚划清界限,靠这几个铜钱生活,天呐,谁能告诉我,几个铜钱能买到吃喝吗?刚想到这里,肚子咕噜咕噜叫了起来。一边的小莫叹口气,转身出去,一会儿功夫就跑了回来,手里拿着两个扣起来的饭碗,“你没去武场比试,应该受罚,所以今天没有你的饭,”她把碗放在桌子上,“这是我偷偷帮你留起来的,你凑合着吃了,就休息吧,明天早早起来练武,别再让人瞧不起了。靠白砚殿下往上爬终究不是正途。”我看着小莫,心里暖暖的,异常的感动。靠男人那是以前的温清雅,现在变成我就不一样了。不过情况也好不到哪去,以前的温清雅就是再渣,好歹也应该会一点武功,我好像什么都不会。小莫接着说:“你这次在金宫肯定要排名最末位了,你要有心理准备,也不要太伤心。”说完按着腰间的小剑走了出去。不就是排名最底吗?就是前几名又能怎么样,这又不能代表一切。小莫一走,屋子安静了,我揭开饭碗,里面简陋的饭菜狼狈地混在了一起,一看就是偷偷省下来的,粒粒的饭散落着,菜也蔫蔫的,没有一丝温度,这金宫真是一个万恶的地方,那些让人敬仰的殿下们说不定正大摆宴席,花天酒地,像我这种人只能蹲在这里吃剩饭。实在是饥饿难耐,我也不管不了别的,拿起筷子就要吃,刚端起碗,饭还没吃到嘴,余光仿佛看见眼前人影一花,我抬起头,还没看清楚是什么,手里一轻,碗轻巧地就被人拿去了。我一直认为从饿的人手里抢饭是件很缺德的事,乞丐也只是会讨饭,而不是抢。眼前的人穿着华丽的衣服,大咧咧地坐在那里,手里捧着我的饭碗,拿起筷子就吃饭。我真是没料到一碗剩饭还有人抢,硬是愣在那里。男人吃了一口饭菜,抬起眼看我,被黑溜溜的眼睛一正视,我才清醒过来,身上穿着的是上好布料做的衣服,肩膀上还缀着宝石闪闪发光像猫的眼睛。他动动,那猫眼也跟着动,碧绿碧绿的。强盗不都应该是浓眉大眼,满脸长胡子的大汗吗?现在看来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这个抢走我饭的家伙,眼睛生的极好看,还故意半阖着冲我眨眼,瞳孔大而黑,饭碗后的笑容灿若星辰,完全是一个斯文,优雅的美青年。**************圣诞节礼物啊,圣诞节快乐大家************教主容易嘛,新书,旧书,礼物是双份的。大家注意哦,要点击,推荐,收藏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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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美男
可是他现在干的这件事,毫无形象可言,拿着白瓷碗吃着混在一起的下等饭食吃的津津有味,我扑过去跟他抢饭,他也不理我,因为不论我怎么伸手去抢,都够不到他的碗边。有武功就了不起啊,有武功就能随便抢人饭吃。我的手又伸出去,这一次不知道是不是他故意的,让我拍到了他的肩膀,我手掌落下,他羞涩地笑笑,我竟然看愣了,开始反思,自己不该那么唐突,怎么都是男女有别,人家就是拿了我的饭,我也不该占人家便宜,可是刚想想,他就开口说:“啊哈,小清雅想我了。”我马上觉得自己上当受骗了。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我怎么能随便就相信,一个强盗还有节操。眼见一碗饭就要全被他吃干净了,居然都看见了雪白的碗底,顿时恶向胆边生,心脏像爆炸一样狂跳,热血冲上额头,用最快地速度挥手去掐他的脸。大概是被我吓住了,他竟然不躲不避,让我掐了个正着,整个人愣了愣,漂亮的眼睛盯着我,我咬牙切齿地说:“为什么抢我的饭,你把饭都吃了,我吃什么,我整整一天没吃饭了。”呃~这话说的有点心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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