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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结局早已写在开头-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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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束之后,樊怡觉得自己并没有什么快意,然而,强哥如饱食之后的餍足却令她感到满意,甚至快乐。
强哥点了一支烟,她下意识地咳嗽了一声,他说:“你老公不抽烟?”
她说:“不抽。”
说完之后,她又有些惴惴不安,似乎自己在借赞扬老公而贬低他,又追加道:“不过他毛病更多。”
“比如什么?”强哥饶有兴致地追问。
樊怡发现,浮现在脑海中的全是柯宏志体贴的妥协,比如他戒烟、每天做早饭、选择礼物时高超的审美。
她想了想,说:“毛豆死之后……”这几个字犹如推开了一扇通往黑暗的大门,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否全身而退。
她继续说:“毛豆死之后,他有一次对我说,应该有人赔偿我们。我问该怎么赔偿,他说比如人的平均寿命是70岁,毛豆活到6岁,就用年平均收入乘以中间差的64岁,这个钱,是毛豆本来可以给这个家里带来的钱,这钱应该有人赔给我们,你说他是不是异想天开?”
她挖出自己隐藏最深的伤口,再浇上滚烫的水,试验是否依然有万箭穿心般的疼痛。
强哥却自顾自地说:“我前妻也是个疯子,养了条狗,宝贝得跟什么似的,后来狗跑了,她悬赏十万块去找。后来,她跑了,我根本没想去找,一分钱都不花。”
樊怡觉得有些寒意,把被子裹得紧了一些。
强哥继续说:“就是这样一个人,你当初抛弃我,和他好。”
樊怡的记忆忽然恢复了,她与强哥并不是无疾而终。大学一年级的寒假,强哥一直盼着她回老家,她却和刚认识的柯宏志在东北玩了一冬天。站在街头吃黏豆包,冻得硬邦邦的,碰着牙齿有种结实的快感。她戴的棉手套不够暖,柯宏志把自己的皮手套借给她,在她脱掉手套的刹那迅速在她手背吻一下,像电影里的王子。然后套上他的手套,体温如电流一样从指尖传遍全身。
另一边,她依然与强哥每日通着电话。直到一年之后实在瞒不过去了,就打电话跟强哥分了手,把他寄过来的信、衣服和钱全部退了回去。强哥非常痛苦,也坐火车来学校找过她,她避之不见。后来终于被苦等几天的他堵住,当面又把电话里的话说了一遍。
“根本就是个错误。”她记得自己说。
一生从来没有那么残忍过,过了痛苦的纠结期,心多了一层角质层,像石头那样冷硬,竟然也有种角色扮演的快乐。
“你以为自己特别与众不同吧?”强哥冷笑道,原来他一直没有忘。他开始背诵她当年分手时说过的话,语气比她当年更冷。
樊怡说:“我求你,别说了。”
强哥说:“我当时就想,永远不要再见你,我在你身上浪费了那么多年,甚至分手之后,还有好几年,我他妈的都浪费掉了。”
樊怡说:“那是当时,现在……”
“现在怎么样?”强哥问。
樊怡发现自己说不出来什么,当时和现在毫无区别。
强哥把烟头捻灭,翻了个身,趴在她的身上,气息喷在她的脖颈。“现在怎么样?”他低声说,用一只手抓住她的两只手腕,如同他当年在台球室里做过的那样。她感到一片冰凉,听到“咔嚓”一声响,是手铐。强哥恶作剧般把她身上的被子掀开,她赤身裸体地暴露在冷空气下,却满额头都是汗。
他却下了床,穿上裤子,站在床边静静地看着她,目光就像腰间“H”的皮带扣一样冰凉,划过她的身体。
樊怡惊惧地扭动着身体,说:“快点儿拿钥匙打开!”
强哥不慌不忙地扣上所有衬衣的扣子,说:“别急。”然后打开电视,把音量调得很大。一个古装剧,女主角正在声嘶力竭地说:“你滚!再也不要回来!”
然后,强哥起身,打开房门,离开了。走之前,他似乎回头看了一下,欣赏了一阵她恳求的表情。他的一系列动作在她的眼里像是慢动作,她还有些迷茫,似乎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听到门锁“咔嗒”一声落上,才彻底明白过来。
樊怡发疯一样扭动着身体,晃动着手臂。床头是一整块木板,晃动得再厉害,也只不过是一种沉闷而微小的响声。她大声地叫着:“救命!”声音却湮没在电视的声浪里。她被锁在一张大床的正中央,吃力地踢翻床头柜上的台灯,却只在地毯上发出很小的响声。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去踢床头柜,声音同样小。
她累了,用仅存的力量号啕大哭。一系列的动作让她的四肢都麻木了,心跳和血液的流淌都变得很缓慢。她觉得自己不再处于人类的时间当中,而是被静止的水裹挟着,没有目的地。
电视剧里的女主角停止了哭泣,樊怡也停止了哭泣。
第七章
柯宏志回家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写的那封信依然完好地放在粘住的信封里,他把信拆开:怡:
我坐在阳台的地上给你写这封信,如果我的字变形了,这并不是出于痛苦或者情绪的激动,而是因为我把信纸放在了膝盖上。
我脚上穿的是几年前你为我买的拖鞋。我从来不喜欢这双拖鞋,因为它在地板上会发出吱吱的响声——就像现在,所以我只好出来给你写这封信。可是,这双鞋我一直穿着,因为它是你买的。
你睡着了。过去,我最喜欢梦中的你,梦中的你恬静而充满暖意。我依然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那么多的巧合,我们出生在同一个小镇,又上了同一所大学,甚至我表妹婚礼的伴娘是你的表妹。可是,我们竟然从来没有见过,那些共同认识的人、街道、教室、楼梯的扶手,都没有早一点儿提醒我们相遇,缘分戏弄我们多年,就是为了让我们在最好的时间相遇。
我带你回我的宿舍,窗户开着,窗外有白色的夹竹桃。床板的声音非常响,你总是很小心,怕惊动楼下的人。我们笑一会儿,抱一会儿,哭一会儿。那时候我们的体液和眼泪都那么的纯洁和干净,就像早晨花瓣上的第一颗雨露。
在后来的每一天里,我都在想,那时的天为什么那么蓝?蓝得让人觉得大海就在步行可以去的不远处。那时候的人们,也那么天真,为了简单的理念,就可以去死。
“道不行,乘桴浮于海。”那时的我总是对你这样说,抱着你总容易产生各种悲壮的想法。我这样说,你就会更加抱紧我说:“无论如何,你还有我。”
怡,你撒谎了。不,我绝没有怪你的意思,因为我也撒谎了。道不行,可我仍然在乌七八糟的生活里挣扎苟活着,欺骗着自己,就像在做一个不会醒来的梦。
后来,我不得不醒来。因为毛豆没了。
是我去认的尸体,因为你没有那个胆量。我们之间的沟壑,是否就是从那天开始的呢?我看到了他死去的模样,而你没有,所以我相信他已经死了,而你不相信。是的,内心深处你从来不曾相信,不要提高音量和我争辩。我已经厌倦了争吵。
死亡证明是一张硬纸片,分别开给派出所和火葬场。我们的孩子活过的证据,最后就只有这一张小的纸片。
火葬的那天你也没去。我的父亲,毛豆的爷爷,生前唯一的要求就是不要火葬,后来找了一块风水很好的吉祥宝地埋着。几年后村里的地卖给了开发商,他的坟被刨了出来,我去移坟的时候,才发现棺木已经烂得不成样子,这估计是他没有预料到的。当时,我想,自己死的时候,就让毛豆把我火葬了,撒在海里。等有一天,你也死去,就到海里来找我。
我们都没有想到,毛豆会是先死的那个。
火葬的时候,焚化炉里突然砰地发出一声巨响,我吓了一跳,以为发生了什么事故,或者奇迹。结果工作人员说,每个人被焚烧的时候都这样,我非常失望。
怡,你厌恶我和你说这些吧?可是,请不要把这封信扔到一边,看完它,我恳求你。这是现在唯一能够和你交流的方式。
现在的你,依然在睡着,发出很重的呼吸。现在的我,已经不希望进入你的梦中。
毛豆不喜欢自己睡,总喜欢上床和我们挤。孩子这一点儿像你,有种阴郁的蛮横,一旦下定了决心,身子就像灌了千斤重的铅。后来,那团汗津津的、死沉的小小的肉没了,我们就再也睡不着了。你开始吃安眠药,吃得越来越多,我不敢睡熟,因为怕你在睡梦中死去。
你醒着的时候,满身盔甲地把自己完全封闭住,一点儿感情都渗透不进也不流出;睡着的时候,就变成了一片深不见底的沼泽,以慢得难以察觉的速度生长扩散,直到把我也慢慢吞没。
天已经有点儿亮了,我听到了远处的鸡激昂的打鸣声。你还记得吗?毛豆还在的时候,我们最喜欢在楼下的空地玩“老鹰抓小鸡”的游戏,我之前也不知道,这个游戏竟然也可以三个人玩,一个坏人,一个保护者,一个弱者,不断变化着身份。
现在,毛豆不在了,我们失去了保护者。只剩下一个坏人,一个弱者。我们交换身份,彼此折磨。
我不敢当面向你告别,因为我缺乏当年追求你时的勇气。或许我从来不曾拥有过勇气,是善良如你,给了我幻觉。我从来没有喜欢过我,可我喜欢通过你的眼睛审视的我,一个正直、智慧的人。现在,这个人在你的眼睛里已经死掉了。
我写到这里,发现我连在信里向你告别的勇气都没有。可我要走了,永远离开。
我多希望这是一封没有尽头的长信,可我的信纸已经写到了结尾。最后,我不知道我这样的一个男人,在这样的情况下,是否有资格说:我爱你,我曾经爱你,我仍然爱你,我将永远爱你。
柯宏志拿着这封信走到了厨房里。他打开燃气炉,第一次没有成功,又打了一次火,才出现了蓝色的火焰,他把这封信放在火上,信是从结尾开始燃烧的。
他把信纸放在水槽里,让它自我消灭,然后在锅里装了一半的水,等着水烧开。
他要给自己下一碗面,然后一边吃面,一边等着樊怡归来。
“就打算这样跟别人斗一辈子。我身边这样的人有很多,他们被自己的美德所折磨,对生活倍感绝望,因为他们生命中最美好的青春年华都耗在批评指责他人的种种恶行,然而他们却没有机会施展自己的抱负。他们的生活索然无味,只能靠幻想自己也能像当权者一样滥用权力聊以慰藉。”
我知道一些人,失去了事业或亲人后徒然发现自己一直以来都在毫无意义的真空中生活,他们做的许多事终究是对真空下的窒息做无望的对抗。
青岛 爸爸
怀念,就是任由生活中的那个窟窿敞着,永远不愿意补上。
第一章
这是一座以中部地区交通枢纽而著称的城市,火车站却是今年才刚刚整修过。正面庄严宏伟,如花岗岩宫殿。阳光穿透半圆形的窗户,照在大理石地板上,光芒反射,为奔赴在生生灭灭每一天的人们脸上增添了一些喜悦。
少女朱晓光混杂在火车站出口等着接人的人群中。贴身的大红毛衣穿在她身上并不土气,胸部漫不经心地隆起,像是一颗浑圆的火柴头,在每一个路人心里的沟壑表面摩擦着,点燃一团小小的火焰。
晓光很白,眼睛是琥珀色的。她的爷爷是太奶奶和一个英国人所生,英国人抛弃了怀孕的太奶奶,然后太奶奶才嫁给了太爷爷。这一股无情而诡异的异国血液,在家族里沉寂了近百年之后,忽然在朱晓光的脸上显现。
朱晓光很厌恶别人打量她的脸,似乎他们在从她的五官中探索着多年前这一桩不光彩的桃色绯闻。然而,人们还是爱用余光打量她,尤其在这样等待列车到达的无聊时刻。
姐姐多次预告要坐飞机回来,结果临行前一天,说还是要坐火车。“现在的飞机,简直没有点。你们没坐过飞机,不知道……”姐姐在电话里解释得上气不接下气,然而晓光和母亲都知道,飞机再晚点也比十几个小时的火车省时,还是省钱的缘故。
“给家里人显摆什么?”晓光有点儿气闷,抱怨道。
“你姐姐也不容易。”母亲依然笑眯眯的。这一个月以来,母亲的脾气好了很多,不仅不再发脾气,还主动替一切值得和不值得被原谅的人找借口。因为不喝酒了,胖了一些,老熟人都很惊讶母亲长得越来越像观音。
虽然对姐姐有怨气,但真的在人群中看到她的时候,朱晓光还是抑制不住脸上的笑容。姐姐冲上来抱住她,她把脸埋在姐姐上衣领子柔软的人造毛里,眼眶有些湿润,像劫后重逢的感慨。
“这么瘦啦?九十斤有没有?”姐姐捏着她的胳膊,问道。
“现在还胖了一些,半年前瘦得只有八十斤。”
“我高三的时候胖了十几斤,你倒是瘦了。老实交代,是不是谈恋爱了?”姐姐笑着问。朱晓光心里只有个模糊的影子,犹豫了一下,摇了摇头。
姐姐说:“你得吃胖点,要考声乐的,你看外国那些唱美声的女人都肥成什么了,胸那么大。”
朱晓光不语。她觉得姐姐也变了,说话的表情和动作都夸张了很多,像是刻意要做出洒脱的样子来,她不知道是不是去过大城市的人都会变成这样。
姐姐样子也不一样了。她不同于朱晓光的高挑显眼,是小巧的类型,心形小脸,厚厚的花瓣一样的唇形,眼睛不笑也是月牙一样弯着。如今却像是故意要把眼睛笑弯,有了半圈勉强出来的皱纹。
无暇去分析姐姐的端倪,少女朱晓光有自己的心事。
一进单元楼,就看到两面相向的墙上都贴了“囍”字,旁边是“疏通下水道”和“公安局备案开锁”的油漆喷字。
家在四楼,防盗门上也贴了大红“囍”字,姐姐看到,忍不住轻轻地“哟”了一声,这一声本来毫无意义,在朱晓光听起来却像是嘲笑。
母亲来开门。“胖了!”母亲看着姐姐,叫道。
姐姐脸色有些尴尬,随即撒娇道:“天天在外面吃饭,能不胖吗?我带了礼物,拿给你看。”引开话题,身子也旋转着跳舞一样轻快地进了屋,打开行李箱。母亲孩子似的蹲在行李箱旁边,快乐地发怔,朱晓光知道她的快乐并不是因为期待着礼物。
“哎呀,火还没关。”母亲猛地起身,冲进了厨房。她最近总是这样,慌张地乱了章法。
“张叔呢?”朱晓光对着厨房曼声喊道,直至今日,朱晓光仍然叫不出“爸爸”两个字,幸而母亲虽然和他领了证,但还没有正式生活在一起,所以母亲也没有和她计较。
母亲的背影一僵,说:“说结婚前一天不能见新娘,运气不好,我让他回去了。”说到“新娘”这两个字的时候,母亲犹豫了一下,自己也有些羞,然而并没有找到更恰当的字眼。
“他们认识多久,一个月?进展也太快了。”姐姐从行李箱往外拿带回来的礼物,低声对朱晓光说。
姐姐看到晓光的脸一下子阴沉下来,以为是自己在她心里投射下了不祥的阴影,连忙笑道:“不过妈开心就好,对吧?”环顾一下逼仄的房子,姐姐又嘲讽地笑道,“退一万步说,他真要是个骗子,能骗到什么呢?钱,还是人?”
母女三人久违地坐在一起吃饭。母女到了一定的阶段,就丧失了年龄与身份,全成了姐妹,为同为女人的命运同舟共济。
姐姐向母亲打听明天婚礼的布置,不时做出精明的样子批评几处过度的铺张。母亲也含羞听着,一粒粒夹着米饭吃。红烧带鱼的汤汁配米饭是母亲最喜欢的,原来都是碗底朝天用筷子咔咔作响地扫进嘴里,如今也学会了安静地吃饭,不知道是否是为了张叔而改变了习惯。
“你还做了烤瓷牙!”姐姐忽然对着母亲惊呼道。
一桌子女人,谈论着明天要进行的大事,却都回避着那个事件中心的男人,不免太奇怪。母亲意识到,鼓足了勇气,指着朱晓光说:“是她张……是她爸花钱给我做的。”
朱晓光重重地把碗往桌子上一摔,转身跑进了卧室,摔上了门。坐在卧室的床上,柔软的床垫像是大海一样漂浮不定,要抓着床栏才不至于沉下去,晓光发现自己的下颌在不受控制地颤抖,是五脏六腑震动的余震。
姐姐打开一线门,溜进卧室。虽然她很快合上了门,可晓光还是听到母亲低声的啜泣。
姐姐站在黑处,审视了一会儿朱晓光,仿佛在评估她痛苦的程度,然后才走上前默默地把朱晓光的头拥在怀里。晓光感到自己的身体软了下来。
过了好几分钟,晓光羞涩地挣脱开姐姐的拥抱。
晓光正对着姐姐摇晃的胸部,她看到一粒闪亮的兔子形状胸针,忍不住用手拨弄:“真好看。”
姐姐取下来,毫不在意地往桌上一扔:“粉碧玺,值不了多少钱,给你了。”
朱晓光猜出这可能是男人送姐姐的礼物,这背后多半有她不愿知道的故事,说:“我不要。”
姐姐笑道:“哪个女人一生还没几个冤大头,你就当这是一个开始吧。”
朱晓光厌恶姐姐话中的暗示,说:“坏女人才是。”
姐姐想来起小时候一起看电影,出现一个人,妹妹就赶紧问自己:“这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必须得到答案,妹妹才能安心去看接下来的情节。
成年人把笃定的判断当作伴随青春期的某种病征——如同发痘一样,长大了就渐渐好了。然而,青年人看着妥协了的成年人,也是一样的悲悯与鄙夷,他们相信,自己对于生活的道德以及真理看得更清楚。
“看你十年之后会不会还这样说。”姐姐笑道。
朱晓光站起来已经比姐姐还高,眼里精光四射。姐姐环顾了一下这个房间,桌子上放着课本和藤条笔筒,窗台上放着一个乙字式小台灯。床上罩着天蓝色的绸套子,枕边一只孤零零的驴子毛绒玩具。原来姐妹俩共用的卧室,如今已经只剩一个人的痕迹。
姐姐忽然明白了朱晓光的怨恨:自己在这个家庭最寒碜、最伶仃的时候离开,抛弃酗酒的母亲和年幼的妹妹。她是生活的逃兵。
“你参加完婚礼又要走。”朱晓光闷闷地说。
姐姐挤出一个笑容:“不是还有张叔吗?以后咱们家的日子就好过了。”
张叔,朱晓光想到这个名字,止住的泪水又流了下来。她想告诉姐姐一切,那荒诞的、可耻的、懊恼的、无法挽回的一切。
第二章
在过去的日子里,朱晓光一直以为厄运来临之前,命运会给予警示。比如一场罕见的日食,让世界全部黑暗下来,以便重新启动;抑或是一场沙尘暴,天地昏黄;哪怕是一场暴雨也好,天幕撕开一个狞笑的口子,宣告着来日的大难。
然而,朱晓光厄运开始的那天下午,却没有任何提示。那是持续了一周的好天气,云跑得格外快。
朱晓光刚刚结束声乐练习。
她的老师是全校仅存的音乐老师。音乐课在高考的压力下早就成了课程表上名存实亡的存在,音乐老师唯一的工作也只是指挥大家的“八荣八耻”大合唱。她因此乐得义务为朱晓光培训声乐,让这个如月光一样的少女装点自己的生活。
音乐老师在朱晓光的眼里也是美的,这或许是因为她是晓光生活中唯一尽力维持体面品相的中年妇女,梳一个光滑的发髻,总是穿着长连衣裙,起风的时候,会在外面罩上一块砖红色的披肩,和中跟的皮鞋一个颜色。
她陪着朱晓光走过长廊,又在教室门口叮嘱了她饮食上的注意,才分别。回到教室,几个女生抬头,轻飘飘地看了她一眼,朱晓光知道,不是因为自己的长相,而是因为她的声乐特长可以高考加分,这种竞争机制之激烈,让每个人的目光都可以投毒。
座位前排的女生转过身,趴在朱晓光的桌子上,问:“音乐老师是不是割过双眼皮?”
音乐老师的确有双大而凸起的眼睛,嵌在圆脸上像两个玻璃按钮。朱晓光反驳道:“才没有,我看过她年轻时候的照片。她是剧团的台柱子。”
音乐老师名字也美,叫叶莺。后来,夜莺成了标本,放在没有人去的博物馆,静静地落着灰。
女同学有些不服气,继续说:“那你知道她老公为什么要和她离婚吗?”
朱晓光摇摇头,女同学得意地说:“因为她乱搞。”最后两个字说得异常轻。晓光的脸突然红了,她想到不久前的一天,她提前到了练声的教室,看到了墙角里一床米白色的凌乱的被子,旁边散落着几团卫生纸。这是她对那两个字的全部理解,她无法把那些和头发一丝不苟的音乐老师联系起来。
“你别造谣了!”朱晓光厉声说道。
“自己看。”女同学递过手机,上面的确是音乐老师的照片,底下却是英文名字,年龄也比她实际年龄小了十岁。仔细看,照片似乎也是十年前的。
“什么意思?”朱晓光问道。
女同学“噗”的一声笑了:“少装了。你难道没用过?打开这里,就能够搜索附近在用这个软件的人,寂寞男女求乱搞。”
第二次听到这个刺耳的词语,朱晓光发现自己的心跳平缓了些,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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