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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夫十字镇-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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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标@】有时候听完教堂冗长的布道和教室沉闷的教学,他匆忙逃离剑桥市区,来到西南城郊的树林和田野。那里独成天地,一片宁静。站在光秃秃的土地上,他感到自己的大脑沐浴在清新的空气中,仿佛升入无尽的太空。日常感觉到的卑微和局限在旷野中消失殆尽。他曾经听过爱默生的一次演讲,此时想到了其中的一句话:我是一颗透明的眼球。面对四周的树林和旷野,他自己消失了,尽归于无,却能看到所有的一切。他周身流动着一种莫名的力量。此时他觉得自己是上帝的一部分,自由自在,这是他在国王礼拜堂、大学课堂和剑桥大街上从未体验过的。透过树林和绵延的田野,他能隐约看到西边遥远的地平线;此时此地,他看到了美丽的大自然,以及以前从未发现过的自己的美丽天性。
安德鲁斯离开波士顿。“街上车水马龙。人们行走在排列整齐的拱形榆树盖下面,榆树看上去像是从人行道和马路的石板上强行生长出来的。”他离开了比肯和查尔斯河附近克拉伦登大街上他父亲的住所。“查尔斯河也出现在他的脑海里,这条河蜿蜒流淌在条块分割的农田、村庄和城市中间,将人类和城市的垃圾带出去,流进大海湾。”安德鲁斯想去人迹未至的地方。尽管他离开了出生、成长的房子,但他似乎还没有出生,还没有长大。这是老生常谈的故事,是个自我发现的故事,一个寻梦的故事,一个无所畏惧而又充满自信地踏上征途实现梦想的故事,一个年轻人闯荡西部的故事……在那里开始了读者或许从未有过的阅读体验:约翰·威廉斯对这类浪漫故事的真切检讨、对西部拓荒背后疯狂能量无可置疑的诠释、显而易见的天意、“美国精神”及其投射出的个人主义,这种个人主义只有在美国边区的广阔天地才会出现。在那里约翰·威廉斯受爱默生的超验主义及其宣称的只有在大自然中才能找到善良、真理和美丽的观点的激励。更加尖锐的是,对被认为只存在于自然中的天性的质疑,对个人灵魂与神圣的超灵——也就是与上帝的深度切合的质疑。威尔·安德鲁斯是个新手,在西部小说中是个司空见惯的人物,却是实现约翰·威廉斯写作目的的理想人物:一个新手去探索在书本中读到的西部世界。反讽在小说中无处不在,但不是那种刺痛的反讽,也不是那种搞笑的反讽。
安德鲁斯来到堪萨斯的屠夫十字镇才几小时,就被说服出钱资助一次到科罗拉多落基山脉捕猎的远征。米勒是一位经验丰富的猎手,熟悉山里的情况。他在多年前发现了一处隐秘的山谷,那里有大批的野牛群。他一直在寻找一位合伙人来资助这次能带来巨大收入的远征。小说暗示很可能这个有大量野牛出没的隐秘山谷其实根本就不存在,米勒不过是在吹牛,不过是带安德鲁斯出去兜一圈,然而,安德鲁斯真正想要的就是兜一圈,体验旷野的经历以及由此带来的自我发现。
米勒带着安德鲁斯给的钱出发,去了堪萨斯的埃尔斯沃思,想要雇一个剥野牛皮的人——弗雷德·施奈德,并且购置远征的必需品,把焦急等待的安德鲁斯和米勒的助手查理·霍格留在了屠夫十字镇。查理·霍格将负责赶牛和搭营帐。霍格是西部小说中老一套的人物,但通过约翰·威廉斯的匠心处理,我们认识到人物塑造是挖掘老生常谈的内容,而不是接受陈词滥调。霍格缺了一只胳膊,嗜酒如命,沉默寡言,只喜欢引用《圣经》以及显然根据《圣经》中无懈可击的智慧而发的陈腐言辞。如果霍格身边的人在乎《圣经》,这或许很重要,但是没有人在乎,甚至连受过教育的威尔·安德鲁斯在某处反思到:和《圣经》相比,他更熟悉爱默生,他意识到——而且很模糊地意识到自己从未读过《圣经》。安德鲁斯追寻旷野,为了“能够成为上帝的一部分,无拘无束”,但他后来在大自然中的遭遇却更像《旧约》中上帝的恶意所为。约翰·威廉斯不无讽刺的巧妙暗示:如果安德鲁斯了解一点,哪怕从《圣经》的诗歌中了解一点从上天来的洪水、瘟疫以及发泄的愤怒,而不是一厢情愿地相信和上帝融为一体的好处,那他的遭遇会好一些。
安德鲁斯有一封介绍信,是介绍他认识屠夫十字镇的野牛皮商人J。D。麦克唐纳的,此人早年在波士顿认识安德鲁斯的父亲并且去过他父亲的教堂。看到安德鲁斯的介绍信,麦克唐纳记起那段时光,不无抱怨地说道:“听着,年轻人。我到你父亲的教堂去是因为我想在那儿遇到什么人,会给我找个好的工作。我参加你父亲举办的那些聚会也是出于同样的原因。大多时间,我压根就不知道他们在谈些什么。”
这是小说前面的一个次要场景,是在安德鲁斯见过米勒答应资助远征前发生的。这个场景既强调了安德鲁斯对形式主义宗教活动以及人们参与这种活动动机的不满,同时也预示着安德鲁斯自己对旷野——上帝的另外一处教堂——的不解。
在安德鲁斯和霍格等待米勒从埃尔斯沃思归来时,安德鲁斯足不出户,像小孩一样坐在旅馆的窗前,向往着未来,那时他就可以实现自我了。安德鲁斯可能是爱默生的信徒,或许他曾经启程去探索某些深奥的东西,某些精神的东西,但小说象征性的语言揭示了某种更为深刻的道理,那就是安德鲁斯必须在孩提时代成长起来,那是大脑的孩提时代。“他的脑海里全都是米勒关于他们要去的山区的谈话,东一句,西一句,并不连贯。这些谈话像碎片闪着光,旋转着,然后轻轻落下,形成各式各样随机的奇异图案。这些图案就像万花筒里松散的彩色碎玻璃,从毫无关联的地方偶然获得光源,翻转着变化自己的形状。”约翰·威廉斯或许在说,这是个充满快乐的大脑;后来米勒带着远征的所有必需品回来了,他们踏上了征途。约翰·威廉斯这样写道:
【4标@】时间的流逝只在安德鲁斯同伴的脸上留下了痕迹,在他自己内心深处的变化中留下了印记。一天天过去,他感到脸上的皮肤因为风吹日晒而日益粗糙;与之相反,脸下半部的短胡子却越来越柔顺。手臂也是因为天气先是发红,然后变深变黑。他感到自己的身体在逐渐变瘦变硬。有时候他感到自己在进入一个新的身体,一个真实的身体。其实他过去柔软、白皙和光滑的外表是虚假的,在其下面早已隐藏着现在的真实的身体。
婴儿般的肥胖正在褪去,一个男人正在柔软、圆润、雪白的表层里显现出来。但是在小说的后面,当四个人被暴风雪困住,在白雪下待了好几个月时,这个意象却有着不同的用意。他们用野牛皮搭了一个棚子,然后把野牛皮缝起来,给自己又罩了一层皮,才勉强幸存下来。春天,当他们从野牛皮中出来的时候,他们成为什么样的人,这二次脱胎会给他们带来怎样的变化,我们会说,还不得而知。
在《屠夫十字镇》的正中间部分,开始了捕猎野牛的叙述,大约有四十页的篇幅。和四个人长途跋涉历经艰难来到这个偏僻的科罗拉多山谷相比,米勒射杀五千头野牛显得毫不费力,这不免有点奇怪,甚至让人迷惑。当然,读者读的时候,他希望看到这群庞大动物的死是非同寻常的,不是能够轻易得手的。当那个经验丰富的猎手米勒因为自己脑子突然冒出别打得不干净利索而告诫自己时,就强调了这次大屠杀是无需动脑的,其实也无需这么强调。这瞬间闪过的念头——你可以称之为怀疑,但不能称之为良知——似乎打了他的岔,让他打偏了。当剩下的一小群野牛本能地喊叫兜圈乱转的状态被打断,由一头年轻的头牛带领着像一条黑色的细流逃出山谷时,米勒给步枪机械地上子弹、射击然后再上子弹的声音也戛然而止。安德鲁斯是这组枪械上的一个重要部件,他给步枪装子弹,射击后给它们冷却,然后清除干净,装上子弹,再把它们递给米勒。因此,当我们读到安德鲁斯机械地全身心地投入其中,从未疑惑时,就一点也不奇怪了——“不知道自己是谁,也不知道自己在哪儿。”后来,僵持状态打破后,一小群野牛跑进谷底。安德鲁斯数死掉的野牛时,数到三十就记不清数字,数不下去了,于是又一次变成了婴儿——走出婴儿状态,还是回归婴儿状态——仍未有最后的定论。是一个名叫威廉·安德鲁斯的人正在被塑造,还是他正在严重地退化。在血流成河的山谷,他丧失了数数的能力;在小说的结尾,他丧失了和同伴交流的语言能力:“四个人又互相看了看,然后用探寻的眼神慢慢从周围每个人的脸上看过去。他们没有动,也没有说话。”
可以列出一长串写过西部小说的作家名单。他们把西部小说看成是重要的具有典型美国特征的小说类型,但这些作家写这类小说时,常常带着戏仿或者打趣的口吻。不妨读一读理查德·布劳提根的《霍克蓝的怪兽:一部哥特式的西部小说》(The Hawkline Monster:A Gothic Western,1974)或者帕西瓦尔·埃弗雷特的《上帝的国度》(God's Country,1994)——这两部小说是极好的仿拟作品——或者读一读罗伯特·库佛有不屈精神的、滑稽可笑的《鬼城》(Ghost Town,1998),但约翰·威廉斯对待西部小说是严肃认真的,更为重要的是,他认真对待出现这种小说类型背后的原因。即便那些最陈词滥调的西部小说也能满足大量美国读者的需求,但究竟是满足了哪些需求,却是值得思索和挖掘的。
西部小说——不管是哪种媒介——满足了美国精神中某些方面,当然有的西部小说是空话连篇,但今天我们仍然大量消费这类产品。西部小说是具有美国特色的主要小说类型,深得我们具有爱国热忱的读者的喜爱,我们的爱国热忱是举世闻名的。在谈到伊拉克激进分子时,总统办公室说:“放马过来。”这是驱赶牛群的呐喊,这是马车车队拖离圣约瑟夫的场景,这是神枪手在岩石的缝隙间对着下面印第安人的瞄准射击——这是一种寻找仇敌的欲望,一种寻找能够确定我们民族性格的挑战的欲望。
我想有必要提一下,约翰·威廉斯写《屠夫十字镇》的时候,正是美国援助南越总统吴庭艳的时候,《屠夫十字镇》出版发行的时候,也正是美国第一批部队踏上越南领土的时候。威廉斯不会知道上百万的人不久将在老挝和柬埔寨丧生——是死于美国人之手,并且不是出于防卫的需要。
《屠夫十字镇》是关于一个年轻人外出“寻找自我”的故事,但同时也是一个年轻的国家无视一切后果强烈坚持自我的故事。在长满长草的山谷,差不多五千头野牛几乎全被屠杀殆尽,令威廉·安德鲁斯心里作呕。这象征着历史上的美国,起先年轻气盛,新的战争只是提供了一个肯定其坚忍不拔的民族个性的机会,但是正如在科罗拉多的山谷里屠杀野牛一样,也如同在越南和伊拉克一样,民族个性中令人作呕的一面也被慢慢揭露出来,或者说根本没有民族个性。在《屠夫十字镇》中,约翰·威廉斯执着地关注人类行为机械疯狂的一面,暗示人和自然一样——人的天性——是令人恐怖的。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不久,我来到位于欧文的加利福利亚大学,继续我的研究生学业。作家欧克利·霍尔——写过一部重要的西部小说《男巫》(Warlock),并以此获得1958年的普利策奖提名,他从书桌那边俯过身子对我说:“你跟约翰·威廉斯学习过。他写过最出色的西部小说。”一年以后,科马克·麦卡锡《血色子午线:西部残阳》出版,这部书同《屠夫十字镇》和《男巫》一道成为西部艺术殿堂中的精品。
说明:此文为《屠夫十字镇》的引言,收录于NYRB版中。篇名为编者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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