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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宠第一毒妃-第8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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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女建议她去泡温泉,去去身上沾的蚂蚁晦气。
薛姨娘直摇头:“不去!温泉水是从地里冒出来的,谁知有没有藏了蚂蚁,我可不去!”
地上床上的蚂蚁好容易才清除干净,她是真被吓怕了。
连早饭都没吃,看着送上来的汤水糕饼就觉得都被蚂蚁爬过。
与此同时,秦韶华房间里却是饭香四溢,秦韶华和阿衣两个人坐在桌旁,把一桌子早餐都吃光了。
阿衣满意地拍肚子:“真香!姐姐这里的饭比我和阿婆在外买的好多啦,我真想一直跟着姐姐。”
秦韶华笑:“你们都买什么吃?”
“附近有什么买什么咯。以前在山里都有人伺候我们吃用,到了外面只好自己买,又贵又难吃。”
“你们去城里最好的馆子就能买到好吃的。”
“最好的馆子贵啊,我们又没多少钱。出山时阿婆只带了十两银子,已经花掉不少啦,阿婆说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追回叛逃的族人,所以钱要省着用。”
秦韶华还是第一次关注阿衣和耶婆婆的生活问题。
原来她们这么节省!
十两银子……
从白狼山到楚京一路就要花掉不少吧。
幸亏在京城她们寄居庵堂,不然住宿费都掏不起。
蛊师若想挣钱,随便出手就能捞上一大笔。可她们却克己节俭,可见很有规矩,很有原则。
“那你以后跟着我吃吧,碰到好东西还可以带回去给耶婆婆。”秦韶华说。
阿衣很开心:“真的?那太好了!刚才那个圆圆的里面馅是甜甜的团子很好吃,我想拿回去给阿婆尝。”
秦韶华就让丫鬟吩咐厨房再做一份送来,用隔热的食盒妥当装好。
阿衣扑上来狠狠抱了秦韶华一把。
秦韶华笑眯眯看她:“现在,能和我坦白了么?你今天干了什么好事?”
呃……
阿衣无辜地眨眨大眼睛,装听不懂。
秦韶华就一直看着她。
看得她撑不住了,吐吐舌头:“不就是随便祸害她一下嘛!谁让她昨天说白先生坏话!她还欺负过姐姐你呢……姐姐你可不要告诉阿婆,阿婆不让我乱用蛊术……反正蚂蚁又没毒,吓吓她而已。”
“天寒地冻,你是怎么让蚂蚁爬出地底,爬了她满床的?”
“用了一点点聚虫粉,嘻嘻!”
第212章 闹出走
“下不为例。你的药粉很珍贵,不要浪费在不值得的人身上。”
“好的!嘻嘻!”
阿衣答应得很痛快,不过看她大眼睛滴溜溜转的样子,会不会照做就不知道了。
秦韶华并没有责怪阿衣。
让薛姨娘吃吃苦头也好,她有了忌惮,以后说话做事也会先掂量掂量,免得再出现昨日指责白城子那种情况。
昨日齐王若是个心胸狭窄的人,被她那样一挑唆,岂非要恨上白城子了。
言语杀人不见血,但往往后患无穷。
丫鬟将食盒送过来了。
“姐姐,我趁热带吃的给阿婆去!”阿衣提着盒子蹦蹦跳跳跑走。
秦韶华目送她出院子,回头关了房门,打坐练功。
薛姨娘去找齐王。
齐王却并不在房中,而是一大早就出去视察军队训练。凤凰城守军并不是他原本的部队,他却有意将之变成嫡系,于是就要下很大功夫。
要主动出去找仗打,要练兵,要严加训练,要抓军纪,总之要耗费很多精力。
他忙到日头将到中天才从军营里回来。
进了书房,就看见薛姨娘正在屋里等他。
“好了吗?”他随口问。
侍从伺候他去往里间的屏风后头,换掉沾满风雪的寒衣,穿上家常衣物,简单梳洗一下方才出来。
薛姨娘等候的时间太久,乍见了他,心里就有一肚子话不知道从何说起。
听得他问“好了吗”,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原来他问的是凌晨时的事情!
原来他早就知道!
却怎么连问也不问一声,不关切她身体如何,是否受了惊吓,就一大早离开府邸了呢?
“阿夜……”薛姨娘等着侍从们都退出去,才含酸带涩地说,“我已经没有大碍了。”
顿了顿,补充一句,“你放心。”
阿夜事务繁忙顾不上她,那么她就大度一些好了。姐姐怎么能和弟弟计较呢?
却不料齐王听了,点头道,“没大碍就好。下次说话时千万注意些,别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免得受苦。”
什么?
阿夜说什么?
薛姨娘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阿夜不但不关心自己,还指责她是自作自受,因为犯了口舌才招来无妄之灾?
他也能猜得出今早蚂蚁的事情和秦韶华有关?
那怎么还不替她做主呢,反而责怪起她来?
“阿夜?”她张了眼睛看齐王,仿佛刚认识这个人似的。
齐王无视她的眼神,自顾到了书案前看军报,一目十行地看完两份才抬头告诉她说:“新来的小姑娘很有点邪门,你一眼能分辨出来才对,然后就该敬而远之,怎么还刻意撩拨她发火?她或许还要住些日子,你注意点别再惹她,或者,你离开这里去照看生意也好。”
薛姨娘几乎昏厥。
她万万没想到,今天她受了那么大的委屈,齐王不但不给她撑腰,去找秦韶华和那邪门的小姑娘兴师问罪,还有意让她离开!
这里是齐王的地盘,她是齐王姐姐,秦韶华和那小姑娘又算什么东西,欺负了她还能继续住下去,而她这半个主人反而要躲出去,“去照看生意”?
哪有这种道理?
“阿夜,你心里到底在想什么?”薛姨娘脸色很难看,再也不想装出微笑了,直直走到齐王书案前质问他,“你怎么能对我如此,对外人反而偏袒。”
齐王眉头略皱,“我是为你安全着想。”她怎么听不懂呢!
薛姨娘心里憋闷,直直问道:“为我安全着想?那么为什么不赶走秦韶华她们,反而要赶走我?阿夜,你莫非……真将她当成了心上人不成?”
齐王眉头皱得更深。这个姐姐,越发言行失度了。
薛姨娘急急地谏言:“我被蚂蚁围攻了不要紧,我没有什么价值,但你不同,阿夜你是千金万金之躯,整日让一个会玩毒药的人陪在身边,岂不是养虎为患!我看秦韶华分明不拿你当回事,你身份金贵,为什么去倒贴着讨好她?今日她用蚂蚁对付我,日后若是对付你呢?若是用厉害毒药对付你呢?阿夜,你要想清楚啊,千万别被女人骗了!”
又追加着抛出更厉害的说辞,“阿夜,昨日那个白城子,一表人才,又是名声在外,我看他与秦韶华关系很亲密,很值得怀疑。不然为什么当年父皇圣旨他都不听,偏偏听她的才来医治你?秦韶华竟然还帮着他说话,她分明是不在乎你而在乎他。阿夜你怎么能忍?”
这是暗指秦韶华有可能给齐王戴绿帽子呢!
“别说了。”
齐王声音变得深沉。
“阿夜,我是为你好……”
“出去吧,我还有军务要做。”
“阿夜……”
“来人,’请’姨娘出去。”
齐王冷冷地喊来了侍从。
侍从进来的一刻,薛姨娘就有一种万念俱灰的感觉。阿夜怎么会变成这样?怎么会让下人来赶走她?
她堂堂一国公主,虽然忍辱顶着妾室的名头,但也不至于卑贱到让下人欺负。
“让开!我自己会走。”她厉色瞪了一眼前来“请”她的侍从。
走到房门口,满是不甘地回头望了一眼。
却只看到齐王埋首案牍。
她心都在滴血。
感觉整个世界都把她抛弃了。
昏昏沉沉回到自己的院子,真想大哭一场。
齐王却给侍从们下了一条新规定:以后他不在的时候,不许再让薛姨娘进书房。
他觉得这个姐姐已经失了分寸,心怀怨愤了。
这样的人经常会做错事。书房里放着军情机密,他不能冒这个险。
一个侍从大着胆子问:“是不是让薛姨娘暂离比较好?”
齐王垂眸想了一瞬。
“嗯,你去办吧。另外,告诉卢九把账目盘点一遍,时刻准备接班。”
侍从心头一震。
薛姨娘这是彻底失了王爷的心!
卢九是薛姨娘底下替齐王照看生意的副手,而且比薛姨娘地位更重要,许多事务都是他在实际操纵。薛姨娘名为大总管,其实不过是总揽银钱进出,监督着查查帐罢了。
这么多年来,卢九办事老到,忠心也无需再观察,已经可以放心把生意交给他统管。所以,薛姨娘这个监督之职也不用再做了。
只是没想到,王爷选了这样一个契机收薛姨娘的权!
为了秦姑娘!
侍从恭敬地退下,依命去“请”薛姨娘暂离凤凰城。一边走一边心里忖度,恐怕秦姑娘不单单只是王爷看重的人,恐怕日后真有可能做他们的主母呢!
须臾来到薛姨娘的院子,却发现,薛姨娘贴身的婢女仆人都在进进出出,手忙脚乱地归置东西。
“做什么呢?”侍从拦了一个婢女询问。
婢女悄悄说:“姨娘要走,让我们赶紧把东西收拾好,套好了车就离开。她说这里再也没她容身之地了!您快去告诉王爷吧,让王爷拦一拦呀。姨娘从凌晨那时候开始都没吃饭呢,怎么能走?”
侍从默然。
姨娘自己要走,倒是不用他费口舌了。
转身回去告诉了齐王。
齐王正在看朝廷邸报,头也没抬。
侍从退下去,心里鄙夷。薛姨娘也太不会看风头了!这个时候和王爷赌气,难道王爷还真会拦她不成?她又不是秦姑娘!
那边,薛姨娘站在只开了一条缝的窗边,明明看到婢女给齐王的侍从递过话了,可左等右等,并没有再等到来人。
下人们却已经将东西都收拾上了车,立刻就能走。
薛姨娘此时已经不似方才激动了,也有点后悔一冲动就要闹出走。她走了,岂不是更给秦韶华接近阿夜的机会?
想来想去,她觉得自己不能走。
要是阿夜派人来挽留,她就趁机留下好了,以后天天在阿夜耳边念叨几句,总有一天能让阿夜回心转意。
“给我换件暖和的衣服。”她让婢女把已经打包的随身衣物拆开,挑来挑去,挑了一身衣服换掉。
照照镜子觉得不好,又挑了一身,换掉。
这一磨蹭就是小半个时辰。
衣物再次打包好,装上车。
可外面迟迟没有动静。
怎么还没人来挽留她?
薛姨娘嘱咐婢女:“我们这回是一路往南走,越走越温暖,大毛的衣服就不要放在顶上了,放一些轻便的棉衣,热了也好替换。”
“是。”
婢女重新拆了衣包,整理好,又装上车。
这么一耽搁,已经过了午膳时间,日头偏西了。
齐王还是没再派人来。
可自己要走的话已经说出去了。临时反悔,只能惹下人耻笑。
薛姨娘沉着脸,咬着唇,带上婢女们慢慢朝外走。
好半天才走到外院,正好遇到一个匆匆跑过的兵卒,薛姨娘就拦住人家问:“你去做什么啊?”其实是想打听齐王。
兵卒不认识薛姨娘,随口说:“王爷刚刚赏了我们几匹好马,我过来牵马回我们那里!”
“你们那里是哪里?”
“骑兵营!”
薛姨娘一口气堵在胸口。
阿夜根本不管她,阿夜已经出府了!
那天秦韶华要离开,他议着事都要追出来,还把秦韶华带进了议事厅。可今天自己要走,他却不加理睬,还出门跑去骑兵营发赏。
秦韶华到底用了什么狐媚手段,将阿夜迷成这样!
果然,果然,这个地方是再也住不成了!
“我,们,走!”那兵卒跑远了,薛姨娘咬牙挤出三个字,带着下人含怒出府。
没多久,正在骑兵营视察的齐王收到了消息。
他没说什么,只叮嘱侍从催卢九早些盘点账目。
第213章 送死不等天黑
白城子这日下午才过来给齐王看诊,上午他在配合毒宗的人追查出走人员的线索。
将查到的情况简略和秦韶华交待,秦韶华让他约束好底下的人,不要打草惊蛇。
“圣主放心,这次来出任务的都是可靠弟子,不会节外生枝。”
齐王从骑兵营赶了回来。
白城子带着助手继续给他看病。
这次直接查到了三更时分。
因为中途用到内力疏导,白城子耗损了不少精力,脸上有些疲惫之色。
“如果不出意外,我判断,王爷的腿可以治好。等所有检查的结果都出来之后,我会仔细斟酌治腿的方法。”
乍闻喜讯,连秦韶华都十分高兴,齐王脸上却不显悲喜,神色如常朝白城子欠了欠身,“有劳白先生。”
白城子暗暗佩服齐王的气度。
若是换了寻常人,在轮椅上一坐好些年,一听说腿能治好哪有不激动的?偏偏齐王压得住情绪,面上什么都看不出来。
这才是能成大事之人的气量。
秦韶华看白城子状态不佳,想让他留下好好歇息:“今夜你们几个都先住这里吧。”
白城子起身告辞,“我还是回去得好。我这就给留守医宗的师叔写封信,连夜送出去,让师叔帮着斟酌治腿良方。”
他带着助手匆匆而去。
秦韶华就笑问齐王:“白城子如此尽心,事后你怎么谢他都不为过。”
齐王说:“你让我怎么谢,我就怎么谢。都听你的。”
“呵呵,一言既出驷马难追啊。”
两个人开着玩笑,互道晚安,各自安歇。
秦韶华是第二天才知道薛姨娘已经离开的。
还是从阿衣的嘴里知道。
阿衣昨晚不知什么时候才回来,进屋悄无声息,连秦韶华都没有察觉,天亮了一睁眼睛,才发现她睡在旁边。
“姐姐醒了?”秦韶华一起身阿衣也醒了,见面就眉开眼笑的,“告诉姐姐一个好消息,那个讨厌的女人不在啦!”
秦韶华乍一听,“不在”了,还以为阿衣把人给那啥了呢。
吓了一跳。
接着听下去才知道是薛姨娘走了。
阿衣还意犹未尽,“我昨晚还特意去’探望’她一回呢,可惜她走掉了,唉。姐姐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吗?”
“我怎么知道,我和她又不熟。”
秦韶华对薛姨娘的话题完全不感兴趣。
吃过早饭就带着阿衣出去逛街。
来了这里好多天,还没有真正认识这个小镇。虽然手里还有事情要做,可秦韶华更喜欢忙中偷闲。
“你不穿鞋,冷不冷?咱们去买双鞋吧?”秦韶华问阿衣。
阿衣一直光脚,就是来了冰天雪地的北方也没有穿鞋。每当秦韶华看到她白生生的小脚丫踩在冷硬的石板地上,或者踩在积雪里,就替她冷。
阿衣歪着脑袋想了想:“不冷。不过要是能穿上一双漂亮的绣花鞋,一定很美。”
立刻拽了秦韶华,“姐姐我们这就去买吧!你给我买,我没钱!”
秦韶华哭笑不得。
她是想给阿衣买双过冬的靴子。
买什么绣花鞋啊?
大冬天的,又是物资不丰富的北方小镇,哪家铺子有绣花鞋卖?
可是阿衣兴致勃勃。秦韶华自己也是为了放松身心,也就随着她逛了。
一边逛街,秦韶华一边观察凤凰城的街道格局,渐渐在脑中形成了一副地图。
这时她前世做佣兵养成的习惯,每到一个新地方都要记住地形,以备不时之需。
凤凰城并不大,屯扎了一部分军队,住了一些民户,街道就那么几条,城中只有一条主干道,两边开了些商铺,算是唯一的商业街。
阿衣把主街铺子从头逛到尾。
最后蹲下来托腮叹气:“唉,没有绣花鞋啊。”
红红的小嘴翘起来,像是六月的樱桃。
她像是一个可爱的泥偶娃娃,而站在她身边的秦韶华则素颜狐裘,清雅娇俏,在灰色调为主的街道上顿时成了极大的亮点,吸引了诸多行人目光。
“你想要什么样的绣花鞋?”秦韶华问。
既然买不到,出钱找手巧的本地民妇做一双算了。
阿衣掰着手指头说想法:“第一要大红色,第二要金线刺绣,图案金亮亮的,这样就会在月亮下头闪光……嗯,还有……还要缀满珍珠,还有各色漂亮的宝石,刺绣的图案要有蜈蚣,有蝎子,有蛇,五毒都要有。阿婆说虽然它们都是下等毒虫,但却是毒物的根本,我的鞋子上就绣它们好了……”
秦韶华听得眉头一抽一抽。
大红绣鞋,金线刺绣,五毒俱全,还要在月亮下闪光……
这是要吓死多少人的节奏?
要闪也是在太阳底下闪光才正常吧!
月亮底下一双大红绣花鞋……再配一身红衣一根白绫,嗯,可以养厉鬼了!
“这位姑娘所说的绣鞋,我们店里倒是有一双差不多的。”
突然一个声音插了进来。
秦韶华和阿衣回头一看,是个三四十岁的山羊胡中年男子,瘦瘦的,裹一身锦缎面的皮袍子。
他朝两人拱手谄笑,指了指身后的招牌。
凤凰茶馆。
一点创意也没有的名字。
阿衣摇头:“我们不喝茶。”她喜欢喝蜜水,对茶水没兴趣。
男子笑说:“我是这里店主,敝姓周,姑娘可以叫我老周。我是南方人,每年回乡祭祖都会顺便带些南货回来,顺便放在茶馆里卖,要是有客人看上了哪样,直接买走。卖不出去的也留在柜子上展示,图个漂亮。姑娘请来看看我这里的绣花鞋合不合你心意。”
他推开门请两人进去。
阿衣跳进门,直扑墙边货架。
那上头摆着各种各样鲜亮的江南物产,什么都有。
秦韶华扫一眼货架,微笑:“这些东西,大概本地人消费不起。”
譬如茶盘,是鸡翅木的。首饰盒子,镶满了宝石。绸缎,是嵌金线银丝的。
凤凰城居民生活水平不高,寻常人家可买不起。
老周举大拇指:“姑娘好眼力。”
茶馆里一个其他客人都没有,茶炉子上煮着茶,看汤水颜色已经不知煮沸过多少遍了。
北地苦寒,大家喜欢喝酒暖身子,对茶不感兴趣。
真不知道这个周店主为何在凤凰城开茶馆,真是不合时宜。
阿衣捧着一双大红绣鞋跑过来,“不错,金线刺绣,有宝石珍珠,就是五毒还不够,只绣了一条蛇而已!”
秦韶华说,“它比你的脚大两圈呢。”
“没关系,我可以挂在腰带上。”
秦韶华无语。
把鞋挂在腰带上是要干什么?当荷包?
老周说:“呵呵,要是姑娘不嫌弃它略大,我这就找人补绣五毒,三日后来取即可。”
“好啊!但是你卖多少钱?贵了我可不要!”
“不贵,五十两。”
“啊?”
阿衣傻了。这么贵!她和阿婆出山总共才带了十两!
她飞快把鞋子放了回去,“不要了!我可不能占姐姐太多便宜。要是一两二两的鞋子,我就让姐姐给买。”
带着满脸舍不得的挣扎,好像怕自己反悔似的,赶紧一溜烟跑出了店门。
秦韶华失笑,从袖子里掏了一张五十两银票,递到老周面前,“找人补绣吧。三日后我来拿货。不过你这鞋子可真古怪,竟然真有绣毒蛇的鞋。”
刺绣的人脑袋不正常吗?
老周收了银票。
突然凑近,神秘秘压低了声音,“鞋子不值什么,送给姑娘也无妨。不过既然收了银子,在下就卖给姑娘一封信吧。”
呵呵,果然这茶馆不寻常。
老周分明是北方口音,却说自己老家在南方,显见是没说实话。鬼鬼祟祟的,闹什么古怪?
秦韶华伸手,“拿来。”
一封信就交到了秦韶华手上。
老周摸着胡子交待:“我家主人说,姑娘看了信可以考虑几天,三日后给答复即可。”
然后送了秦韶华出门。
秦韶华没走远,站在茶馆外就拿出信纸,迎风抖开,在寒风吹纸的哗啦啦声响中飞快把信看完了。
看完就一头黑线。
信上是这样写的……
“秦韶华,你竟然敢来凤凰城,可真是送死不等天黑。此地名为凤凰城,意思就是凤傲九天之地,你小小燕雀有什么本事,敢与凤凰争辉?不说退避三舍,俯首称臣,还敢上门挑衅。可见是不知自己几斤几两,活得不耐烦了。”
“我本来应该赐你一死。但我宽容大度,不会与你一般见识。我给你一个选择的机会。如果你能认清形势,主动缴械,我可以对你网开一面。接信三日后就在凤凰茶馆,把你的《万毒经》恭恭敬敬交出来,然后赶紧快马加鞭滚出这里,也不许回京城,从此隐姓埋名老死乡间,并且发誓再也不参与奇门中的事情,我就让你活下去。否则,呵呵,无需多说。凤鸣九天之时,神火会将任何挡路之人烧成灰烬!”
结尾三个大大的感叹号。
秦韶华向天翻个大大的白眼。
随手翻出两种药粉,洒在信纸信封上,把上面的毒物中和了。
这信上涂了剧毒的药物,要是她毒术稍微差一点,早就中了招横死当场,还谈什么三日考虑的机会。
写信人真真是不知所谓!
脑子进水的程度岂止可以养鱼,养条蓝鲸也绰绰有余呢。
第214章 揍出一个猪头
信封没有署名,信底也没有落款,但这口气,这幼稚又狂妄的傻缺态度,秦韶华用脚趾头都能认出来。
除了凤昭阳还有谁?
林婆在这里,她果然也在这里。
还帮着林婆讨要《万毒经》。
秦韶华连鄙视她都嫌浪费精神。
还记得当初在楚京冯尚书府的时候,荷花赏花会,凤昭阳曾经私下约见了好几个男人,各种暧昧牵扯不清。当时恰好撞见的秦韶华和魏清狂全都顶着一张无语的脸。
随后这姑娘又跑到齐王跟前献舞。
身材不错,舞跳得也不错,可随后把秦韶华私下约出去谈话,那一股子“我是女王我最大”的气势真真让人吃惊。
那个时候秦韶华就知道了,这姑娘傻缺。
然而第二次见面,在楚京外头的荒野里,她竟然还要杀了秦韶华。
要不是林婆突然诡异出现,横插一脚,秦韶华当时就把她干掉了。
哪还有她跑到凤凰城秀智商的机会!
秦韶华掏出火折子,把信烧了。
烟灰散在寒风里,眨眼消散干净。
阿衣好奇:“姐姐,你在看什么呀,这上头说的是什么?”
秦韶华耸肩:“一些蠢话,你不用知道,免得脏了耳朵。”
然后回身一脚就踹开了茶馆的门。
砰!
连门板都卸了下来。
巨响惊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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